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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皇叔-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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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才华够呛,那就只好用超越古人近五百年的见识,才会让这位猛人拜倒在我的八蟒袍下吧!

    况且,对于这样的猛人,除了招待的规格外,还有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为他描绘出一幅为之奋斗一生的蓝图。那么,孙传庭就会为朱常浩效力终生,为大明的万里江山,金戈铁马贡献出自己一生。

    在路上行走的孙传庭丝毫不知道,远在汉中的朱常浩正在算计他的一生。

    若干年后,有一次朱常浩喝醉了,不由自主地说起了自己和孙传庭之间的琐事时,也将自己的这段算计吐了出来。

    只是,年过古稀的孙传庭听到这事,也是哈哈大笑,他对当初的效忠并不后悔。因为他一生的梦想蓝图,是在朱常浩的支持下超常完成,最主要的是,朱常浩也没有因功高震主而猜忌他。

    十一月初六,宜嫁娶,开光,祭祀,祈福,开市,交易,出行……

    而就在早上,瑞王府的流星马哨;陆续不断地将折忠信等人的距离不断汇报。

    就在距汉中城还有三十里地的时候,朱常浩协同王妃刘紫莲,参将张志新,华芝廉留守府第以外,所有的人都到了城外。

    欢奏喜庆的音乐声震十里,而在城门口,明黄色的八蟒袍边,身着紫秀云衫的刘紫莲,富贵逼人,雍容华贵,夫妻俩人站在一起等待这孙传庭的来临。

    身后的五百名王府亲兵,彪悍雄壮,杀气腾腾,也在朱常浩的后面,凝神愿望。

    一刻钟的功夫,马蹄声急,八个黑点也由远到近,逐渐显现清晰。朱常浩也是求才心切,看见折忠信和孙传庭这八人过来。赶紧几步迎上前去。

    三十四的孙传庭,看见朱常浩器宇轩昂地迎了上来,嘴里激动地直打哆嗦。朱常浩估计是孙传庭看到自己这样帅,差点亮瞎了了他的眼睛才大哆嗦的。

    其实,不是,是因为孙传庭觉得,在大明如果有一个人懂我,那绝对不是皇帝,也不是自己的老婆,而是汉中的瑞王爷朱常浩。

    因为在那份书信的字里行间,孙传庭觉得自己和朱常浩是同类人,都有一个抱负,有个共同的信仰和理想,这简直就是知音啊。

    孙传庭哆嗦着说不出来话,只好“噗通”一声跪下,来表达自己的心迹。

    朱常浩赶紧一把扶住了孙传庭,诚恳地说到,“

    (本章未完,请翻页)博雅兄(孙传庭,字博雅),今日你和孤王一见如故,切勿行此大礼,博雅兄痴长孤王几岁,切不可行礼折煞了孤王啊,快快请起,快快请起啊~。”

    大家看到孙传庭是跪倒在地上,才被朱常浩热情地扶起来,这其实是朱常浩故意的,就是让大家明白,我瑞王朱常浩才是正主。

    大家也清楚,瑞王对孙传庭热情,体现了瑞王礼贤下士,不畏强权,是一位大明的贤王的逼格。

    激动的孙传庭没有想到自己面前的这位光彩夺目的王爷,其实内心阴险、龌龊不堪。巨大的喜悦把孙传庭包围了,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这时折忠信上前说道,“王爷,孙兄弟的家眷也快要来了,他们坐马车,比较慢。”

    朱常浩没有接折忠信的话,而是喜悦地对孙传统说道,“博雅兄,嫂子他们也来了。”

    孙传庭那长得跟窝瓜一样脸庞,突然露出了几颗大牙,骚情的说到,“回王爷,是的,草民的家眷也来了,草民感谢王爷的大恩啊!”说着,又要跪下来,朱常浩赶紧一把上去抓住孙的双手,热泪盈眶,基情四射地说道,“孙兄啊,你咋能顿不顿就下跪的,你是孤王的兄长啊,照顾兄长的家眷是天经地义的,须知男儿膝下有黄金啊,孤王也不是那小气的斤斤计较之人,以后不要随便下跪了。”

    孙传庭这时已经哽咽地说不出话来,想起这几年前辞官回乡后,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乡邻的嘲笑,家人的不解,阉党的欺凌,皇帝的昏聩,让他自己感到生活其实就俩个字:煎熬。现在朱常浩让他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

    后面的马车这时也赶到了城门口,孙传庭的家眷就在离瑞王有百米的时候,家眷们下车了。

    一大群人赶紧跑到朱常浩身边,跪下后,三呼千岁。

    朱常浩二话没说,将孙传庭的长辈们扶了起来,然后在让后面的自己起来。

    接着又鼓励了一下孙传庭的老爷字,寒暄了一会,朱常浩亲自把孙传庭请到自己的王架上,缓缓地瑞王府兴行去。

    五百亲兵缓缓地走着,孙传庭的眼睛却没有闲着。这一路走来,孙传庭也看到了大明北地山河的荒芜和颓废,更重要的是看到百姓们每天都在死亡线上挣扎,这种境况不但野外有,就是一些府城也不例外。

    但现在看到汉中府,这座府城现在看起来很贫穷,但人们的眼神中充满了希望,破破烂烂,满是补丁的衣服,也挡不住城中百姓对生活的憧憬和希望。

    再看看王府的亲兵,在和山西晋王的亲兵一比,那晋王的简直就是一包渣!

    而身边暗自偷窥的朱常浩,看到孙传庭的表情越来越舒展,眼神也越来越明亮;顿时明白了孙传庭是看上本王就藩之地的民情风尚了。

    朱常浩侧过来一想,心里又活泛起来,嘴里暗自丑美说道,“看来孤王真的是天命所归,抖一抖王八之气,大明督师级的人物都能收归到我的手心,看来大明的乾坤要孕育出新的希望了,哈哈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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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为国不忠者,杀

    朱常浩和孙传庭在王驾上招摇过市,负责汉中城的锦衣卫看到这一幕,立即通过信鸽将此事上报到京师,相信过不了多久,崇祯就会知道。

    汉中城中百姓们看见瑞王正在回府,立即在道旁纷纷下跪,问好。

    而朱常浩见百姓下跪了,赶紧深处自己的双手,朝两边不停挥动。而一旁的孙传庭通过这一幕,也看得出来了,这些百姓是由衷的热爱这位王爷的。

    在孙传庭的心里,一直有一个准则,那就是百姓热爱的人一般不是坏人。目前看朱常浩这样受百姓爱戴,那一定是善待百姓的,不残暴的良心王爷啊。

    王驾缓缓移到了瑞王府,只听见青天白日下,七十二声隆隆的爆竹声不断地炸响,这是王爷欢迎贵宾所能使用的最高礼节。而皇帝的是九九八十一响,象征着九九归一,天地我有的帝皇礼节。其他人如果使用就有谋反的嫌疑,朱常浩也不敢让爆竹八十一响啊。

    而王府门前,红毯平铺,三门洞开,鼓乐齐鸣。朱常浩亲自挽着孙传庭的手一步步地走下了王驾。

    而瑞王爷的这种好基友,执子之手,把子推到的贱贱表情一下子让周围的人,对这位山西的汉子刮目相看。

    众人三呼千岁后,朱常浩亲自将孙传庭迎进正气堂,孙的家眷已经让张公礼进行妥善安排,而且,在正气堂傍边的隔院里,直接给孙传庭划了一所庭院,里面的衣食住行全部配备完善。

    风尘仆仆的孙传庭,进去后就被朱常浩打发着前去洗漱了。

    而朱常浩呢,也是回到了八喜宫,他要听一下折忠信的对孙传庭的看法。

    八喜宫朱常浩的书房里,折忠信正在一五一十地提出自己对孙传庭的看法。

    折忠信说道,“王爷,孙传庭这人确实有大才,但对待事情上有些太轴,人比较古板,不好色,不贪财。不过,对礼仪看的非常重,大概是受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的影响较深。在我们这几天的归途中,他孙传庭的一举一动,很有正气,是一个干大事的人杰。”

    “恩,那孙传庭有没有什么嗜好?”

    “回王爷,据小的观察,他除了下围棋以外,大多数时间都用来看体察民情,观看沿途的山川地理,还有读书,特别对孔子,孟子,还有朱子的著作是爱不释手啊,嗜好不怎么明显啊!”

    朱常浩听完,心里就暗自分析,“喜欢围棋,说明有勇有谋,做事冷静;体察民情,说明心中藏着百姓,心有大善;观看沿途山川地理,说明知兵,学问广博;爱读书,说明是个有进取心,不骄傲,可以做到以史为鉴。”

    朱常浩通过折忠信的回答,总结出了这五条,再结合前边所说的不好色,不贪财,这人简直就是完美。

    其实也不是完美,按照历史记载,孙传庭由于太拼命,最后战死潼关。

    朱常浩对孙传庭心里是有谱了,那接下来,他决定接风宴必须整的热闹一些,然后,找一个黄道吉日,给孙传庭拜将。

    紫气阁里,张灯结彩,二十八桌上,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能做菜

    (本章未完,请翻页)的都已经上桌了。

    洗漱完毕,焕然一新的孙传庭,被朱常浩牵着手,一起步入了正席。

    遏制住大家的行礼以后,作为王府主人的朱常浩,开始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

    这厮用浑厚的男中音说道,“在座的诸位,今天本王将博雅兄请到敝府,就是本王最大的荣耀啊。因为博雅兄,和本王是知己。

    古语说,“高山流水,知己难寻啊。但今天本王有了,那还不是最大的荣耀吗?来,诸位,为博学多才,忠肝义胆的博雅兄的到来,请满饮此杯,干!”

    喝完一杯酒的孙传庭,头一次听到朱常浩将他称为知己,心里有一种难以表达的言语,堵住了嗓子眼。

    刚要说几句感谢的话,却不妨朱常浩又开口了,“诸位刚才和本王同饮了一杯酒,接下来,本王要说的是,孙博雅是有大才的人,希望和大家在以后共事的年月里,诸位不要使绊子,挖坑,立套子,如果王府里面发生这样的事情,本王不管你立多大的功劳,都会将你抹杀。请诸位记住,下黑手,抽冷子,那你就不要想着活了。因为我瑞王府的人必须精诚团结,为国为民,不是下黑手的,希望诸位记住。”

    “是,谨遵王爷教诲!”众人立马离席呈恭敬状的说道。

    朱常浩一看大家这样恭谨,心里还是很满意的,不过嘴上却说道,“大家不要这么拘束了,赶紧坐下来,我们吃菜。”

    众人听话归席,吃过没几口后,孙传庭通过眼神征得朱常浩的同意后,举着一杯酒站起来说道,“诸位,今天是我最孙博雅人生中最辉煌的日子,也是我人生中最得以铭记的日子。因为从今天起,我就是瑞王爷的人了。我不想说别的,只要瑞王爷不赶我孙博雅走,我肯定不会辜负瑞王爷,一生一世。就是来世也会结草衔环,侍候瑞王爷生生世世。我孙传庭以酒为证,天地可鉴,干~~~”

    “跐溜”的一声,一杯酒被孙传庭一饮而尽。

    而朱常浩也赶紧站起来,说道,“孤王定也不会负博雅兄,因为我朱常浩和博雅兄是一生一世,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啊,不说别的了,请大家为孤王和孙博雅做个见证。满饮此杯,干~~~”

    又一杯干完了,接下来就是王府里面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顺次给朱常浩和孙传庭来敬酒。

    朱孙二人今天也成了傻逼,敬酒居然来着不拒。

    孙传庭还在空闲的时候吃些菜肴。可是朱常浩呢?菜根本吃不下,杯杯满饮,不一会,就有些昏昏然了。

    然后被王妃给接走了,这厮在走的时候,还说道,“孤王不甚酒力,可今天…今天…是博雅兄到…到来的日子,大家一定要…要让博雅兄吃好,喝好啊…大家不要行礼了,孤王走了!”

    朱常浩离开了,酒席上一下子变得更活跃了。

    大家觥筹交错,吹牛打屁,划拳行酒令,玩的不亦乐乎。

    而朱常浩回到后堂后,洗了把脸,喝了口茶,哪有还有醉意朦胧的模样。

    他把书房里面的一个红漆木箱打开,琢磨起了王府的军事主将人选。

    (本章未完,请翻页)对于王府的参将张志新,朱常浩已经非常不满了,虽然此人到现在,看起来对自己忠心耿耿,但是,他私通皇太极,将大明的一些重要信息,还有物产,通过商人带给皇太极。

    这种卖国行为,朱常浩就觉得此人该杀,哪怕他对自己再忠心!但怎样将张志新杀得更加清新脱俗,不明觉厉,更有教育意义呢?

    那还得朱常浩好好谋划一下。

    就在朱常浩谋划的时候,参将张志新忽然意识到情况不妙,不过想到,王府的八百亲兵都被他控制成铁桶一般,心里顿时有些安慰。但他已经有了异心。

    张志新觉得,自己把朱常浩狠狠地要一口后,就离开王府,到东北给皇太极效力去。

    晚上的觥筹交错,第二天对于好多人来说是一个晚起,头疼啊!可朱常浩没有,他今天还有一件大事要做,那就是干掉自己参将张志新,而且,要将此卖国贼,汉奸式的人物给斩草除根。

    早上的天气起雾了,汉中的初冬就这样。但在白虎堂里,折忠信,还有孙传庭已经在这里等候了。

    一盏茶的功夫,朱常浩就到了白虎堂,说了一下张志新的事,还有一些佐证。

    折忠信和孙传庭将佐证看了半晌,折忠信点了点头,孙传庭只说了俩个字,“该杀!”就没有了下文。

    接下来,三人耳语了一阵,决定此事最好要钉在民族大义耻辱柱上为妥。

    因为在明代,人们普遍没有国家观念,他们认为,改朝换代都是换皇帝,皇帝一换,那就是新的国家,老百姓也照样生活。国家意识淡泊,皇帝轮流做而已。

    但朱常浩却觉得,当较高的文明和较低的文明进行碰撞的时候,总有一些人会觉醒,也有人会舍生取义,保家卫国。

    现在,较低的女真文明将要和较高的中原的农耕文明进行碰撞,为了国家的大义,肯定有最广大的黎民百姓会唾弃这种卖国资敌的汉奸行为。

    当这种方式被定义为汉奸后,相信大明的汉奸,特别是读书人,在干一些事情的时候一定会三思而后行,皇太极的力量也会减弱。

    十一月八日,这对于大明,又多了一个叫“汉奸”的名词的日子。

    这天早上,朱常浩和往常一样,将大家召集在白虎堂里,商议王府赈济灾民的一些事宜。

    就在朱常浩说到中途,突然,喝茶的时候,茶盏掉在了地上,折忠信立即暴起,用一把短刀狠狠地捅进了张志新的脖子。

    当汩汩的鲜血从张志新的脖子涌出来,流在地板上,大家竟然没有惊讶。

    而折忠信和王怀珍立即派人,将王府亲兵进行了接管。

    进过一番清洗之后,朱常浩决定将张志新枭首示众,并且以告示的方式,正式将张志新定义为汉奸。

    然后通过家法的名义,上报宗室,令山西辞官县令孙传庭为参将。这一招以县令为参将的举动,其实也是一个好处,哪就是麻痹了崇祯,因为孙传庭是文官啊,文官为将,那不就成了“熊兵”了吗,瑞王府将来能有什么战斗力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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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1。文中女主之一的历史原形——李香君

    童年时代

    1624年(明天启四年),李香君生于苏州阊门枫桥吴宅,兄妹三人,有两位哥哥。其父亲原是一位武官,因系东林党成员,被魏忠贤一伙阉党治罪后家道败落,飘泊异乡在李香君八岁的时候,随养母李贞丽改吴姓为李。李香君自幼跟人习得艺家诸艺,音律诗词、丝竹琵琶无一不精通,她尤擅南曲,歌声甜润,深得四方游士追慕。因为养母李贞丽仗义豪爽又知风雅,所以媚香楼的客人多半是些文人雅士和正直忠耿之臣。

    情窦初开

    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李香君刚满十六岁的时候,见到侯方域并一见倾心,像李香君这样一位名妓,梳拢必须邀请大批有头有脸的风流雅士,还要付一笔丰厚的礼金给鸨母,可惜侯方域没有银子,无能为力。友人杨龙友雪中送炭,给了他大力的资助,梳拢仪式很顺利地办了下来。当夜侯方域一柄上等的镂花象牙骨白绢面宫扇送给了李香君作定情之物,扇上系着侯家祖传的琥珀扇坠。李香君深察侯郎的真心挚意,从此便留他住在了媚香楼中。但是,那笔钱并不是杨龙友的,而是阮大铖赠送给侯方域的一个人情,想拉拢侯方域入僚。阮大铖本是明末戏曲家和文学家,人品却十分低下。侯方域尚自犹豫,但是李香君发飙了,劈手就把头上的发簪脱下来了,骂醒了侯方域。变卖了首饰,四下借钱,总算凑够了数,把钱扔还给了阮大铖。

    血溅诗扇

    阮大铖怀恨在心。弘光皇帝即位后,起用阮大铖,他趁机陷害侯方域,迫使其投奔史可法,自侯方域去后,李香君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洗尽铅华,闭门谢客,一心等候公子归来。在阮大铖的怂恿之下,弘光皇朝的大红人田仰吹吹打打地来迎接李香君做妾。李香君坚决不从,田仰还要坚持,她干脆一头撞在栏杆上,血溅在侯方域送她的扇子上。娶亲的人见闹出了人命案,只好灰溜溜地抬着花轿溜回去了。侯方域的朋友杨龙友利用血点在扇中画出一树桃花。

    征入宫中

    阮大铖也算是文坛上响当当的腕儿了,他并不想就此放过李香君,而是为南明皇朝弘光皇帝亲自执笔撰写歌词剧本,等李香君伤愈后,阮大铖立即打着圣谕的幌子,将她征入宫中充当歌姬。这一招李香君着实无法抵挡,她一个青楼女子,哪里敢违抗圣上呢!宫门一入深似海,何时能再见到日夜思念的侯郎呢?她好想托鱼雁捎封信给远方的情郎,

    (本章未完,请翻页)让他回来见上自己一面,可此时战事正紧,交通全部断绝,书信根本无法送去。带着无限的眷念和遗憾,李香君进了皇宫,怀里紧紧抱着那把鲜血写成的桃花扇。

    阴差阳错

    1644年(清顺治元年),清兵攻下扬州,直逼南京,弘光帝闻风而逃,最终被部将劫持献给了清军,随后南京城不攻自破。南京城破之时,李香君随着一些宫人趁夜色逃出了“牢笼”,市街上已是一片混乱,清兵烧杀抢掠,难民四处逃窜。李香君高一脚、低一脚地向秦淮河畔走去,只见到处火光冲天,夜空映得一片血红。好不容易来到长板桥上,站在桥头,向媚香楼方向望去却发现媚香楼也已隐入一片火海之中。李香君心里一沉,脚下发软,一下子跌坐在桥面上,脑子里一片空白。正巧,这时当年为李香君教曲的师傅苏昆生路过长板桥,无意中发现了坐在地上发傻的李香君,连忙将她扶起,才知她已无处可去,便带着她随逃难的人流,奔往苏州。其实,这天夜里侯方域也正在南京城里,他是在扬州兵败后脱身返回南京的。到达时正逢清兵肆虐屠城,他心里焦急地挂牵着李香君的安危,火烧火燎地赶到秦淮河边,却看到媚香楼燃成一团烈焰,熟悉的人一个也没见着。他在媚香楼附近徘徊寻找了整整一夜,却没能见到李香君的影子;其实那时李香君就坐在离媚香楼仅有一箭之遥的长板桥上,无奈老天戏弄人,偏偏没让他俩相遇。

    香消玉殒

    1645年(清顺治二年),李香君在南京受尽苦难,后躲进栖霞山葆真庵,与昔日秦淮姐妹卞玉京相伴为尼。1645年(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秋,侯方域在栖霞山寻到李香君。经过商议,二人携手渡江北上,前往老家商丘。李香君隐瞒歌伎身份,以吴氏女子妾的身份住进西园翡翠楼。在这里,她与公婆和睦相处;与侯方域元配夫人常氏相敬如宾,姐妹相称;与侯方域鱼水情深,琴瑟和谐。从1645年到1652年这八年时间里,李香君生活得平安、舒适,也可以说是她一生中最为幸福美满的时期。可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侯方域去南京为香君求子、寻亲的时候,她经常担惊受怕的身份问题终于暴露了。公公侯恂知道李香君是秦淮歌伎的真实身份后,当即命令李香君滚出翡翠楼,后经人讲情,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她住到离城十五里的侯氏柴草园――打鸡园。那里是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凉村落。而

    (本章未完,请翻页)此时得知李香君已身怀有孕,引起婆母和常氏夫人的同情,二人一再向侯恂求情,侯恂才勉强答应派一个小丫头去那里服侍。

    侯方域回到归德(今商丘)后,即将李香君接回,住在翡翠楼上。因出身低贱,香君被赶到距城7公里的侯氏庄园(今李姬园)居住。李香君因被歧视,终日郁郁寡欢,日久成病,无奈患上肺痨而死,享年三十岁。

    人物轶事编辑

    候方域慕名来到媚香楼,一睹“香扇坠”李香君的风采。一走入李香君的房间,只见室内书画古玩陈设有致,别有一番清新气息,与一般青楼迥异。李香君娇笑盈盈地请客人落了座,立即有诗婢送来清茶果品,此时候方域又被正面墙上挂着的一幅大型横幅吸引住了,这是一幅“寒江晓泛图”,寒雪弥漫的清江之上,一叶孤舟荡于江心,天苍苍,水茫茫,人寥寥,好一种悠远淡泊的意境,画上还题有一首诗“:瑟瑟西风净远天,江山如画镜中悬。不知何处烟波叟,日出呼儿泛钓船。”画上没有落款,料非出自名家之手,侯方域问道:“此画是何人大作?”李香君见他对画如此关注,略带羞涩地说:“是小女子涂鸦之作,不足为道。”“是你所作?”侯方域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一个姣小稚嫩的青楼女子,竟然作出这般神韵的诗画,真令人刮目相看。从这幅画开始,两人越谈越投机,彼此直引以为知己。一个是风流倜傥的翩翩少年,一个是娇柔多情、蕙质兰心的青楼玉女,接连几次交往之后,便双双坠入了爱河之中,缠绵难分。

    总体评价

    “在秦淮八艳中,不论是样貌还是才气,李香君都排不到首位,但是她却高居秦淮八艳榜首。在街头随便找个市民问问秦淮八艳,大家可能说不全,但是李香君却是众人熟知的。”李香君之所以如此声名远播,主要还是她对爱情的忠贞以及高尚的爱国情操。

    名人评价

    林语堂《为香君题诗》:“香君一个娘子,血染桃花扇子,气义照耀千古,羞杀须眉汉子。香君一个娘子,性格是个蛮子,悬在斋中壁上,教我知所管制。如今天下男子,谁复是个蛮子,大家朝秦暮楚,成个什么样。子当今这个天下,都是骗子贩子,我思古代美人,不至出甚乱子。”

    余怀《板桥杂记》:“李香身躯短小,肤理玉色,慧俊始转,调笑无双,人名之为香扇坠。”同书又记述:“香年十三,亦侠而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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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2。文中女主之一的历史原形——陈圆圆

    年少丧母

    陈圆圆出身于货郎之家,母亲早亡,育于姨夫家,从姨父的姓“陈”。居苏州桃花坞。隶籍梨园,为吴中名优,戏曲家尤西堂少时“犹及见之”。

    色艺双绝

    陈圆圆色艺双绝,名动江左。她自幼冰雪聪明,艳惊乡里。时逢江南年谷不登,重利轻义的姨夫将圆圆卖给苏州梨园,善演弋阳腔戏剧。初登歌台,圆圆扮演《西厢记》中的红娘,人丽如花,似云出岫,莺声呖呖,六马仰秣,台下看客皆凝神屏气,入迷着魔。陈圆圆“容辞闲雅,额秀颐丰”,有名士大家风度,每一登场演出,明艳出众,独冠当时,“观者为之魂断”。

    被劫入京

    陈圆圆作为梨园女妓,难以摆脱以色事人的命运。圆圆曾属意于吴江邹枢,“常在予家演剧,留连不去”(《十美词纪》)。

    据载,江阴贡修龄之子贡若甫曾以重金赎陈圆圆为妾,然圆圆不为正妻所容。而贡若甫的父亲贡修龄,在见到圆圆后,非常吃惊,说:“此贵人!”“纵之去,不责赎金。”(李介立《天香阁随笔》)。陈圆圆还与冒襄有过一段情缘,崇祯十四年(1641)春,冒襄省亲衡岳,道经苏州,经友人引荐,得会陈圆圆,并订后会之期;当年八月,冒襄移舟苏州再会圆圆,时圆圆遭豪家劫夺,幸脱身虎口,遂有许嫁冒襄之意,并冒兵火之险至冒襄家所栖舟拜见冒襄之母。二人感情缱绻,申以盟誓。此后冒襄因丧乱屡失约期,陈圆圆不幸为外戚田弘遇劫夺入京。

    崇祯十五年(1642)仲春,

    (本章未完,请翻页)陈圆圆被外戚田弘遇劫夺入京。圆圆入京的时间,有崇祯十四、十五、十六年三说,其中,胡介祉《茨村咏史新乐府》称:“崇祯辛巳年,田贵妃父宏遇进香普陀,道过金阊,渔猎声妓,遂挟沅以归。”持十四年说;叶梦珠《阅世编》称:“十六年春,戚畹田宏遇南游吴阊,闻歌妓陈沅、顾寿。名震一时,宏遇使人购得顾寿,而沅尤靓丽绝世,客有私于宏遇者,以八百金市沅进之,宏遇载以还京。”持十六年说。

    然据冒襄《影梅庵忆语》载,冒襄与陈圆圆私订盟约在崇祯十四年秋,此后冒襄因家事牵累,未能赴圆圆约会。其间圆圆屡次寄书冒襄,促其践约,冒襄皆不及回复。崇祯十五年仲春,冒襄至苏州会圆圆,不意圆圆已于十日前被劫入京。由于冒襄所记为自己亲历之事,故陈圆圆入京时间当为崇祯十五年仲春。

    至于劫夺圆圆之人,有崇祯帝田妃之父田宏遇、崇祯帝周后之父周奎两说。持前说者以邹枢、刘健、尤侗、李介立、叶梦珠、陆次云等人代表,由于他们为陈圆圆同时代人,较可凭信。持后说者仅有姓名难以稽考的“之江抱阳生”之记载及钮琇的转述。之江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称:“外戚周嘉定采办江南,闻其美,厚缣得之。携归京师。”孤证单说,似不可靠。

    冲冠一怒

    陈圆圆入京后,成为田弘遇家乐演员。田弘遇因贵妃去世,日渐失势,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以及在乱世中找到倚靠,有意结交当时声望甚隆且握有重兵的吴三桂。田弘遇曾盛邀吴三桂赴其家宴,“出群姬调丝竹,皆殊秀。一淡妆者

    (本章未完,请翻页),统诸美而先众音,情艳意娇。”而这位淡妆丽质的歌姬,就是陈圆圆。吴三桂惊诧于陈圆圆的美艳,“不觉其神移心荡也”(陆次云《圆圆传》)。

    田弘遇遂因三桂之请,将圆圆赠送吴三桂,并置办丰厚的妆奁,送至吴府。李自成农民军攻占北京后,圆圆为刘宗敏所夺。吴三桂本欲投降农民军,但得知圆圆遭劫后,冲冠一怒,愤而降清。《明史流寇》称:“初,三桂奉诏入援至山海关,京师陷,犹豫不进。自成劫其父襄,作书招之,三桂欲降,至滦州,闻爱姬陈沅被刘宗敏掠去,愤甚,疾归山海,袭破贼将。自成怒,亲部贼十余万,执吴襄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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