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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阙-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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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礼是被任弘劫持为人质的老熟人,可惜没什么用处,反倒被龟兹人自己的箭射得浑身是伤,任弘也嫌他累赘,半路扔了,不想竟然没死。

    今日白礼主动开门投诚,任弘琢磨着,龟兹肢解后的三个小邦里,或许可以给他留一个位置。

    任弘遂问白礼:“龟兹王绛宾与姑翼何在?”

    “禀于任君,绛宾在王宫中,姑翼则亲带主力,助匈奴僮仆都尉醍醐阿达围攻轮台。”白礼不敢抬头看任弘,当日姑翼他们以为,这只是个小小汉使,无足轻重,却不曾想,正是此人给龟兹带来了毁灭。

    “轮台还在?”任弘他最关心的就是这点,千万别出现赶到时迟到一步的情况。

    白礼笑道:“任君放心,大汉天兵英勇,加上甲胄精良,姑翼屡屡强攻都未踏上城墙半步。”

    他看了看龟兹城内的混乱场面,恳求道:“还望任君能约束乌孙人,勿要……”

    来不及了,本来就分属于不同翕侯乌孙人,也不管战斗尚未结束,就开始自行解散。三五成群去掠夺住在中城的龟兹贵族,连乌孙右大将都管不住他们。

    任弘摊了摊手:“白都尉,见了血的狼,是拦不住的,恕我爱莫能助,我只能保你一家安全。”

    龟兹城本就是任弘与乌孙讲好的条件,其中金帛妇女,任其掳掠。若再不让乌孙人尝到点甜头,接下去到轮台、渠犁,与匈奴周旋时,他们恐怕就不愿帮忙了。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不是任弘冷血无情,只是一切都要以汉的利益优先。

    这时候他一低头,才发现,一面龟兹人引以为傲的龙马旗,竟正好被萝卜踩在了脚下。

    看它尾巴一甩一甩,任弘知道这是要拉屎的前奏。

    任弘下马给了萝卜一巴掌,将它赶到边上,自己则弯腰捡起了龟兹的旗帜,吹去上面的吹尘,舒展开来。

    这旗是汉地丝绸所制,上面绣着一头龙马:马身而龙鳞,高八尺五寸,类骆有翼,蹈水不没,十分精神。

    龟兹人的祖先,据说能驯服北方龙池的恶龙,让其化作骏马,以此为坐骑,征服了天山南麓的诸多部落,建立了龟兹大邦,这座城市,未来会以佛教、石窟和乐舞闻名,享誉千年。

    任弘摇了摇头:“乌孙人很快会离开,带走黄金和奢侈品,留下这片土地。战争的伤会痊愈,汉军入驻候,龟兹以后会迎来和平与辉煌,但崇拜龙马的龟兹王室,既然你们选错了路,便只能到此为止了。”

    他走到一处熊熊燃烧的建筑前,将这面旗帜,重重抛了进去!任其燃烧成灰。

    “龟兹的灭国,会让整个西域,记住苏子卿的那句话。”

    “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

    “而今日,龟兹欲杀汉使者,竟至覆亡!”

    ……

    龟兹城陷入了混乱,乌孙人也彻底乱了,抢不到贵族的乌孙人,便将矛头对准外城的普通民户,像极了彻底失控的野狼。

    还保持建制的竟只剩不到四五百精锐,他们跟着元贵靡和瑶光公主,以胜利者的姿态,纵马踏入已门户洞开的龟兹王宫。

    这是时隔一月后,瑶光再度来到龟兹王宫。

    当时挟持着绛宾时,出去的路好长啊,虽然她脸上镇定,可左右皆是手持利刃的龟兹人,随时可能出差池。

    若非任弘和使团吏士相救,她们还差点在最后一刻被匈奴人射杀,功亏一篑。

    可今日冲杀进来,却只觉得这路极短,纵马轻驰一会就到了。

    苑囿里依然有许多绿色孔雀,龟兹人为了养住这些瑰丽的生灵,特地剪了其翅膀,让它们顶多能飞上枝头。

    而今,胆小的孔雀被城内的乱象吓得四处奔跑,或在枝头上蹿下跳。不少乌孙人头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鸟儿,觉得其尾翎是做装饰的好东西,随停了下来,手持弓箭,像狩猎一般,对着孔雀群随意施射。

    哀鸣阵阵,羽毛纷飞,脖颈染血,垂在地上奄奄一息,然后被乌孙人走到面前,拎着脚带去烤食,或者当场就被拔了尾翎。

    恍如王宫外,龟兹城正在发生的一切。

    可乌孙人对龟兹城的惊艳也就到此为止了,进了王宫后他们才发现,这根本没汉使说的那般华丽,饰以朗轩金玉,焕若神居,顿时大失所望。

    这趟出兵能抢到的黄金,应该比想象中少很多。

    但瑶光知道,对她的长兄元贵靡而言,宫内有一样东西,比黄金更加珍贵,可以让兄长获得乌孙人的敬重。

    龟兹王宫虽然不大,但此刻乱作一团,百多名侍从奴婢们东奔西蹿,每个旮旯角都可能藏着人,乌孙人很是头疼,上哪寻找龟兹王?

    “他很好辨认。”

    瑶光扫视周围,不论是奴婢还是官吏,头发皆只及颈,她不由想起那个在自己面前大献殷勤,跳着龟兹舞蹈时媚眼如飞,长发飘飘的王子。

    “找!找遍王宫每个角落。”

    她咬着牙下令道:“蓄长发者,便是龟兹王绛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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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章 成人礼

    次日清晨,在龟兹城狂欢一夜的乌孙骑从们,陆续从各处汇聚到龟兹王宫前。

    他们有人喝得醉醺醺的,掘地三尺找到了龟兹城所有的葡萄酒;有的身上披着厚厚的丝帛,是从富人家抢来的;有的脸上留下明显的女子抓痕,至于受害者挣扎反抗的结果如何,任弘不想知道。

    他昨晚见识到了乌孙人凶残的一面,真如同饿了几天,被放进羊圈的饿狼,杀戮凌虐在龟兹城各处发生,有些地方燃烧的火仍未扑灭。

    可即便如此,任弘却仍必须与之为伍,因为这是他手里最好的牌。

    任弘恍然想起,自己与刘瑶光初见时,她于烽燧上指着乌孙人说的话,对这些人又爱又恨。

    爱他们的质朴勇武,恨他们的野蛮残忍。

    刘瑶光此刻正站在龟兹王宫城头,面容前所未有的肃穆,乌孙右大将和元贵靡也在。

    满脸纠结的元贵靡是今日的主角之一,要与之唱对手戏的,则是被缚住双手,跪在城头的龟兹王绛宾。

    这是任弘第二次见到绛宾,他不再是那个能歌善舞的优雅王子,而是狼狈的亡国之君,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头乌黑长发。

    据说,龟兹王每天都要用油脂进行膏沐,并加入香料,让头发在有光泽之余,还能散发诱人的清香,回旋飘动。

    据说,昨夜有龟兹奴婢力劝绛宾割了头发,伪装潜逃,天色黑,或许能侥幸脱身。但绛宾却拒绝了,披散着显眼的长发,用葡萄酒将自己灌得烂醉,在金狮子胡床边束手就擒。

    “任君,这是要做什么?”韩敢当见乌孙人越聚越多,而且还出奇安静地盘腿坐在周围等待,不由感到诧异。

    “待会要举行一场仪式。”任弘淡淡说道。

    “乌孙人的成年礼,类似中原豪贵之家或儒生的冠礼。“

    “谁成年?”韩敢当更好奇了。

    任弘指着上头的元贵靡:“大王子,元贵靡。”

    解忧公主虽然和亲乌孙已二十余年,可直到十九年前,才嫁了肥王,元贵靡竟然还没满19。

    而瑶光,亦才是二八少女。

    “看到那些乌孙人马匹缰绳上的东西了么?”

    任弘朝旁边努了努嘴,韩敢当便看到,几个乌孙武士的马匹缰绳上,拴着血淋淋的人头皮。

    “乌孙人记功的方式与大汉不同,不斩首级,只割其头皮,经过处理后用缰绳吊在显眼的位置。”

    “而乌孙人贵人的成年礼也与之类似,除了杀人,割下其头皮外,还要饮用他杀死的第一个敌人的血,被杀的人地位越高,成年后的战士就越得尊敬。”

    “喝人血?”

    哪怕是砍过许多匈奴人脑袋的韩敢当,也听得毛骨悚然,任弘却只喃喃道:

    “只不知这元贵靡,下得了手么?若是众目睽睽之下做不到,他在乌孙国,就彻底扶不起了!”

    ……

    绛宾已是待宰的羔羊,但哪怕如此,他仍试图与瑶光说话。

    “公主,可要转译?”译者如此询问瑶光。

    她却立刻偏开了头:“不必了。”

    不管是唾骂,诅咒,还是求饶,都毫无意义。

    尤其是,这些话可能会影响到兄长的决心。

    若是杀羊前,能听懂羊在咩咩哀求什么,你还下得了手,还能吃它的肉么?

    “这一切,都是龟兹王一家咎由自取,我的侍卫,任君的袍泽们,不能白死。”

    瑶光公主努力说服自己,却还是觉得,龟兹,尤其是普通人为龟兹王愚蠢行径付出的代价,确实太大了。

    “大王子!”

    这时候,乌孙右大将将刀子双手捧着,递给元贵靡:“众人已经聚齐,该动手了。”

    这便是右大将为元贵靡找到的树立威望的方式,右大将能保证,辅佐元贵靡打个漂亮仗,并纵容参与的乌孙人劫掠,满载而归,回去之后,他们会向所有乌孙人吹嘘王子的慷慨。

    但元贵靡也有必须亲历而为的事:当着众人的面,杀死龟兹王,割他的头皮,喝他的血,完成成年礼!

    这件事会成为乌孙人口口相传的壮举,从而帮助元贵靡在继嗣一事上,赢得更多人支持。

    但元贵靡接过刀子后,手却是微微哆嗦的。

    他从小受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教育:解忧公主希望儿女们不要忘了汉家外孙的身份,于是教他们识字,为他们读《论语》《孝经》。耳濡目染之下,仁义这两个字,已融进了元贵靡的血液里,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位书上的有匪君子。

    可在受汉式礼乐教育之余,他却又得接受乌孙人的狩猎杀戮淬炼,以贪狼为荣,以仁爱为耻,只是他的骑射之术,连乌就屠都赶不上,更别说妹妹瑶光了。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几乎要将元贵靡撕裂开来,只能疲倦地应付。为了母亲,为了家族,努力成为一个乌孙人,担当起责任,做这场战争的主将。

    一路上,乌孙人习惯性地掳掠与屠戮,都让元贵靡频繁皱眉,想要阻止,右大将却告诉他,不但不该阻止,更要鼓励纵容。

    “如此才能赢得乌孙人的心。”

    元贵靡无奈,只能每天都离不开酒,让自己麻木。

    他也杀过人,在路上时,右大将便将抓获的龟兹俘虏给元贵靡练手。但元贵靡往往用箭远程解决,拒绝沾染鲜血,也不敢去看死者的眼睛。

    此刻,看着元贵靡持刀缓缓靠近,绛宾意识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向元贵靡,目光里满是恐惧。

    站在绛宾背后,元贵靡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喃喃道:“我还是做不到。”

    右大将有些愠怒,十多年前,他被解忧的侍女冯嫽所吸引,不顾家族反对,娶了她做夫人,也死心塌地加入了楚主的阵营。

    而他们唯一的指望,便是元贵靡。

    他靠近元贵靡,逼迫他道:“大王子,你必须动手!这是赢得乌孙人敬仰,日后与泥靡争夺昆弥之位的唯一法子。肥王身体大不如前了,你难道想眼睁睁看着楚主落入匈奴公主及其子嗣手中,任由她被凌辱?”

    瑶光也走了过来,作为强势的妹妹,人生头一次,用恳求的语气对元贵靡说道:

    “兄长,吾等依靠了母亲十余年,可母亲年岁大了,我在乌孙给她梳头时,见到她有了第一根白发,而次日再梳时,她已偷偷拔了,不愿让我知晓。”

    “瑶光与万年要去长安为结盟之质,说服大汉天子和诸卿给母亲更多支持。大乐与素光尚小,母亲在乌孙能依靠的,就只剩你了!”

    “兄长,若有可能,我愿代兄长行此事,可瑶光是女儿身,这刀,必须由你来割!”

    一左一右的声音,让元贵靡耳边嗡嗡作响,心中理念和现实剧烈搏杀,终于咬咬牙,重新站到了绛宾背后。

    “告诉绛宾。”

    元贵靡还是留了一丝仁爱和怜悯,对译者道:“我必须当众割了他的头皮,但我可以留着他的性命。”

    绛宾听完后,神情激动地回应了一句话。

    当译者将他的话转述给元贵靡后,乌孙王子惊呆了。

    “绛宾说,大王子可以取了他的性命,但还请留着他的头发,按照龟兹的规矩,若没了头发,就无法去见祖先了。”

    “哈哈哈。”

    元贵靡笑了,笑出了眼泪。

    龟兹人对头发的偏执,这病态的礼仪。

    乌孙人对头皮的热衷,这入骨的凶蛮。

    共同构成了这荒诞的一幕。

    元贵靡摇摇头,往前一步,猛地揪住了绛宾的头发,刀刃刺入其头皮里,在绛宾凄厉的惨叫,和乌孙人狂热的欢呼声中,锋利的刀子一点点割了下去!

    ……

    当任弘来到内城时,看到双手沾满鲜血的元贵靡趴在地上,吐空了肚子里的所有东西。

    包括他饮下的一整碗人血,绛宾还是死了,元贵靡割完头皮后,竟干净利落地给了他一个痛快。

    就是那一刀,让任弘觉得,这元贵靡,似乎还有点救。

    万幸,在城墙上时,元贵靡好歹扛住了恶心,在右大将主持下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否则若给乌孙人看到眼前这一幕,恐怕要变成乌孙国永远的笑柄。

    元贵靡不敢去看墙角那带着乌黑长发的头皮,只蹲在墙角,望向站到他面前的任弘,苦笑道:“任谒者,我真羡慕你啊,能生在大汉。”

    “如此,便不必像我一般,做下这茹毛饮血的禽兽行。”

    “你错了,大王子,大汉也不是一开始便是礼乐之邦啊。”

    任弘摇头:“我听说,周公定礼制前,周武王也亲自砍了纣王和妲己的头;在文景孝武完善大汉礼制前,高后也曾逼迫诸侯们吃下彭越尸体做的肉糜。”

    “周汉尚如此,这世上,哪有不经先野蛮,就忽然礼乐勃兴的地方?”

    任弘递过帛巾,让元贵靡擦掉嘴边的血和唾沫,却笑着问他道:“大王子想改变乌孙这凶蛮的礼俗么?让他们不再贪狼残暴,而像你一般,心存仁义么?”

    元贵靡抬起头:“当然想,可是……”

    “可是,你得先成为王,成为让乌孙人信服的乌孙昆弥,才能改变。”

    任弘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王子今日走出了为王的第一步了,但你的路还很长,勉之,勉之。”

    元贵靡还在回味任弘的话,任弘则朝城墙上缓步走去。

    刘瑶光仍在上头,她亦不是好杀之人,以报复为名的杀戮过后,心里只留下了空虚,方才听到了任弘与元贵靡的对话。

    然后瑶光惊讶地发现,兄长似乎振作了一些,这任弘在说服人方面,确实很厉害,难怪母亲说他颇类纵横之士。

    “任君是否也觉得,乌孙之俗太过残忍贪暴?”她讷讷地问道。

    任弘笑道:“我窃以为,对敌人的过分仁慈,就是对袍泽的残忍。”

    “对了,公主知道么?孔雀全身是宝,肉可以食用,胆可以做药,尾翎可以作为装饰。”

    他拔出了刀,第一次在瑶光面前,展现了自己冷血的一面:“龟兹王也一样,人都死了,终归得物尽其用,乌孙取了绛宾的头皮和鲜血,大汉需要的则是他的头颅。”

    杀活人他不擅长,鞭尸死人他倒是挺厉害的,任弘走向绛宾的尸体,高高举起了手中刀!

    “长安北阙,楼兰王安归的脑袋挂了好久,是时候取下来,换一颗新的上去了!”

    ……

    到了下午时分,乌孙人终于结束了屠戮和狂欢,陆续出城。

    在任弘提议下,除了白礼一家外,龟兹城的贵族大多被掳走,系着双手成了乌孙的奴隶,大多数平民则活了下来,带着伤痕,擦着眼泪收拾残破的家园。

    任弘让白礼做了城主,维持城内秩序,元贵靡也重新打起精神,做事更加积极了些。他们打算让一千人押送奴隶和战利品先回乌孙,剩下的三千骑则继续随任弘东进,去解救轮台汉军之围。

    但还不等大军出发,乌孙人就在城外抓获了几名回来报讯的龟兹信使。

    而从其口中,任弘得知了一个让人揪心的消息:

    “轮台外城,已于三日前被攻陷!”

    ……

    PS:第二章在下午。


………………………………

第126章 尚思为国戍轮台

    西域人建城喜欢筑成圆形,轮台也不例外,圆形外城周长近三汉里,而在汉军入驻后,又在其东南角以土夯台,增修了一座方四百余步的内城,与外城嵌套,共享一部分城墙。

    四月二十二清晨,轮台外城已经失陷数日,两百汉军战死小半,只剩百多人困守在小小内城中。

    在又一次强攻失败后,龟兹人和督战的匈奴骑兵退了下去,只留下数十具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外城中。

    乘着这空隙,孙百万脱了外裳,露出一身疤痕,有新也有旧。

    他扛着铁铲与一众袍泽在内城最低洼的位置挖掘,可哪怕掘到三丈深,下面依然只有干燥盐碱土和沙子,一滴水都没涌出。

    “挖不出来。”

    孙百万没力气了,将铁铲往地上一扔,气呼呼地爬了上来,他们不仅吃完了所有粮食,还断了水。这大热天的,士卒们个个嗓子直冒烟,从昨日起,便只能靠喝自己的尿来解渴。

    “当年谁挑这破地方筑的内城?连井都没法挖,已经连挖三口了,却一无所获。”

    如此说着,孙百万将目光看向外城那两口水井,它们也没指望,龟兹人破开外城后,大概是怕汉兵重新夺回,或乘夜下来取水,于是便将那两口井填了。

    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下一场雨。

    可抬起头看看天,嘿,万里无云,真蓝啊。

    其实流水声离他们并不远,从内城城头向东南方望去,一里之外,便是一条溪流。那是轮台士卒平日沐浴洗衣的地方,现在却成了匈奴人饮马之所,看着那些畜生匹匹喝得肚皮滚圆,孙百万就更渴了。

    他们挖不动井了,无力地靠在城墙上,被围困的日子里,最多的不是殊死搏杀,而是枯燥的等待。

    这硬邦邦的城墙,把孙百万屁股都坐疼了。

    “四十日了,围城已经四十日了,大汉是不是不管吾等了。”

    有人喃喃说道,最初以为渠犁的援军会很快抵达,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便明白肯定是渠犁铁门那边,也出事了。

    向玉门关求救的信使也被赖丹派出去了几个,但是否中途被匈奴人截杀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四十日过去了,依然杳无音信,坚守的信心,在一点点崩塌。

    “就算玉门来援,也还要等一个月,但吾等最多三五日,便要饥渴而死了。”

    孙百万无力地闭上了眼,若是能昏昏沉沉睡过去也行啊,但匈奴和龟兹人十分可恨,每隔一个时辰就做出攻城的架势,大声鼓噪,让吏士们不得休憩,一个多月下来,他们的精神已濒临崩溃。

    一汉能当五胡不假,甲兵精良也不假,但大伙毕竟都是人,经不住这么熬。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却响了起来。

    “孙司马,校尉找你。”

    ……

    孙百万钻进赖丹校尉的屋子时,发现城内所有伍佰以上的官吏都来了。

    赖丹被大家簇拥在中央,他胸前裹着伤布,面色惨白而虚弱,说话也有气无力。

    可以说,先前赖丹对龟兹的态度蛮横,是引发龟兹的直接原因,赖丹对此也心知肚明。

    大概出于心中有愧,这四十多天的守备中,他十分尽职。始终坚持在城头,分出自己的口粮给伤者,在龟兹进攻外城的战斗中,赖丹还因亲自搏杀而挨了一箭。

    那箭扎得太深,伤口难以痊愈,孙百万在赖丹身旁,甚至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腐臭味。

    而当赖丹提出他的计划时,大家都有些惊讶。

    “什么,突围?”

    “没错,就是突围。”

    赖丹对众人道:“渠犁铁门可能也被敌军围困,指望不上,而玉门的义阳侯……哪怕吾等派出的信使一路顺利,义阳侯要发兵抵达轮台,至少也要月余之后,而吾等断水断粮,恐怕连三天都坚持不住。”

    如今的形势是,不突围亦无希望,守城士卒连伤兵在内不过百余人,而城外却是五千多龟兹兵,外加四百匈奴骑从。

    “龟兹人占据轮台十余年,很清楚此城虚实,他们根本不急着进攻,只等吾等气力完全耗尽,连兵器都举不起时,是否还能挡住数十倍敌军的猛攻?”

    他说话牵动了伤口疼痛,于是说一句停一会,仿佛随时可能死去。

    赖丹深深喘息几下后,下了决心:“等下去也是死,突围也是死,与其屈辱死去,不如放手一搏!”

    众人纷纷颔首,而赖丹也已经做了打算:“东南边一里多便是溪流,防守不似他处那般严密。吾等明日黎明绳坠下城,渡过溪水,然后乘着夜色调头往南走!甩掉龟兹和匈奴追兵,便可走扦弥河,一路射猎捕鱼为食,走到扦弥国去!”

    扦弥是赖丹的母国,并且已归附了大汉,赖丹相信,只要能抵达那,他们定能得到帮助。

    这时候,有人讷讷说道:“放弃轮台,算不算弃土之罪?”

    赖丹默然了,半响后道:“吾等只是去寻援兵,迟早还会将轮台夺回来。”

    他现在心中亦是后悔,当初便应该听了那小吏任弘的劝,缓图轮台,汉军在西域本就只有千余人,却分散在各点,相距又远,竟给了敌人各个击破的机会。

    众吏士被赖丹说服了,援兵短期内是不可能有的,现在突围不一定能成功,但总算还有一线希望,死守则必定全军覆没,这个选择其实很简单!

    孙百万也不愿窝囊地困死,可不知为何,对赖丹这个计划,他心中仍萦绕着不安。

    “当真会那么容易么?”

    ……

    龟兹人也曾试图强攻过轮台,然后便见识了汉军弩矢的威力,于是强攻转为无休止的围困,外城便是乘着汉军粮尽饥饿才拿下的,毕竟赖丹带人来轮台时日尚短,第一批粮食都没来得及从渠犁运过来。

    今夜亦无战事,天色逐渐灰黑,因为缺少燃料,城头一片昏暗,城外龟兹人的营地却漫天营火,散发着阵阵胡饼香味,每隔几日,便有来自龟兹城的驼队补充。

    西域的夜晚风大,狂风呼呼作响,它吹起了黄沙,吹动了篝火,也吹乱了城头汉军吏士的头发。

    汉军吏士一个接一个绳坠而下,他们的弩矢早就射光了,刀刃也在与骨肉无数次的碰撞中豁了口,但还是仔细磨好,背着有裂痕的盾牌,在城下集合。然后孙百万等人作为前锋,朝溪流对岸摸去。

    夜路不好走,根本无法保持队形,只能拉着前面人的衣角走,直到他们听到潺潺流水声越来越近,脚下才条件反射地开始加速。

    近了,近了,溪流就在面前,饥渴多日的将士忍不住趴下去,猛地喝了口水,发出了满足的叹息。

    孙百万也捧了口水进嘴,如同甘露滋润了龟裂的土地,那叫一个美。然后便得忍着想将整条溪流喝干的渴意,拉拽同伴起身。

    “不能停!”

    但正当他们趟过河水时,对面却响起了一阵狗吠!

    “汪汪汪!”

    天杀的匈奴人,竟在溪流对面看似空虚的营地里,养了胡犬!

    “快走!”

    孙百万招呼大伙速速离开,但随着报讯的声响,将轮台团团包围的敌营却已经全部被惊动了。

    似乎等待此刻已久,龟兹人冲出毡帐,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手鼓声,号角声,嚎叫声,响成了一片。

    而当汉军将士们背对箭矢,趟过河水,手持戈矛破开一层龟兹人的防线,朝南边看似不设防的胡杨林冲去时,却赫然发现前方亦有人影幢幢。

    一群匈奴骑兵,已在此等候多时,随着为首的百骑长一声呼哨,上马纵骑朝他们包抄过来!其身后亦有数百龟兹人。

    这是匈奴人围三阙一之计!

    回过头,只见层层叠叠的火把已封死了溪流对岸,轮台城是回不去了。

    退已无路,进亦不能。

    那便只有死战了!

    夜色中,孙百万只能听到自己用尽全力的嘶吼:

    “结圆阵!往前走,冲出重围!”

    ……

    “僮仆都尉没有料错,赖丹果然中计了。”

    姑翼看着被龟兹人团团包围在溪流边的汉军,长出了一口气。

    他本以为,以数十倍的优势,最多半个月就能打下轮台,可汉军的战斗力却超乎想象。

    虽然轮台城只有两百余人,每面城墙只能分出五十人防守,但两千龟兹龟兹兵却连城头都摸不到。汉兵弩矢力道十足,尤其是在短距离时杀伤力远超弓箭。在守城战中,几乎每个被射中的龟兹人,非死即残。

    第一次强攻,龟兹人死伤百余,而汉军伤亡却只有个位数,于是只能转为无休止的围困。

    但当龟兹靠着汉军饥饿,弩矢用尽,付出数百人伤亡拿下轮台外城后,却发现内城更难打。

    望着将近四丈高的内城,没人再愿意冒死仰攻了,幸好醍醐阿达提出了计划。

    “像吾等围猎鹿和山羊一般,三面围困,空出一面,汉军饥渴,熬不住时必会向东南角突围,赖丹是扦弥人,他定会往南走,想去那求救。”

    如今计划达成,本该一切顺利。但让姑翼讶然的是,哪怕没有城墙庇护,纵然被十多倍的龟兹人团团包围,那百余汉军,却仍结成了圆形的阵列,刚硬而又坚决地向前挪动。

    任何胆敢上前的龟兹人都被长矛或戈戟杀伤,龟兹人皆是轻甲或无甲,又畏死亡,竟有些难以抵挡,汉军圆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南移动。

    若真让他们就这么突围而走,那真成笑话了。

    姑翼有些慌张了,正要勒令龟兹人一拥而上,醍醐阿达去阻止了他。

    数十年鏖战下来,如何对付汉军,匈奴已经有了经验。这位僮仆都尉自有计较,指挥道:

    “让龟兹人往外撤,与我的部属一起,远远跟着射箭即可,汉军甲再厚,盾再硬,也绝非毫无破绽,再加上又渴又饿,气力终归有限。”

    “与汉军较量,万不能想着一蹴而就,而要拿出狼群捕猎牦牛的耐性来,慢慢撕咬追击,追着他们磨上一天、两天。彼辈的血迟早会流干,待其精疲力尽,再上前一口咬断脖子!”

    醍醐阿达年轻时,参加过著名的浚稽山之战,匈奴单于亲率三万余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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