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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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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好奇。
这名扁鼻青年清了清喉咙,在众人焦急迫切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的道了出来:“吕布的母亲是一黄姓财主之女,聪明贤惠,先后替吕家育下四女,却苦无男丁。一日,黄氏随夫到白马寺庙(并非洛阳那个,在五原也有)拜佛求子。归来的那天晚上,黄氏梦见有一猛虎扑身而来,她急唤丈夫赶打,老虎却温顺地卧于身旁。不日,黄氏便身感有孕,男婴出世之时,西北上空彩虹映现,光彩夺目。男婴降生后脐带自断,双目有神,其父见状心中大快:‘吾儿神也’。因出生布上,故起名吕布。”
众人听罢,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青年什长匀了口气,他喜欢这种被很多人注目的感觉,遂又接着说了起来:“吕布他打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生性好斗争狠,力气也远非常人能及,村子里的孩童都不敢同他玩耍,视而远之。但又令人称奇的是,当吕布同女孩在一起时,却表现得格外温顺体贴,与平日判若两人。”
众人听得入神,李姓青年却突然话题一转,故意吊起了手下们的胃口,象征性的甩了两下肩膀,叫苦道:“也不知是怎么了,我这肩膀啊,这几天老是觉得发酸无力……”
不等他的话说完,立马有人起身走到背后,极为狗腿的给他捏起了肩膀,一脸谄媚道:“头儿,你接着说,接着说……”
李姓青年享受着免费的按摩,舒爽的将双肩往后张了张,再次说了起来:“吕布幼时与一般小孩不同,他喜欢与比他强的人呆在一块儿。从五岁起,他就常随牧马人野外放马,并喜爱马,只要一见马便精神十足。七岁时,单独骑马追击野狐山鹿,从无空手而归,经常将重于他几倍的小马驹抱起玩耍,甚至举过头顶。十一岁的吕布,摔跤击败两名彪武的大力士,闻名全县。”
从那时起,县中就再也没有男子够资格站在吕布的身侧,同他一起玩耍。
年岁最小的那名士卒缩了缩身子,听完只觉后背发寒,咕嘟了句:“怎么越说越渗人了。”
除他之外,还有个鹰眼的汉子也大声问了起来:“李头儿,你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清楚,该不会是你瞎编出来唬我们的吧!”他可不信十一岁的娃娃就能够击败臂力数百斤的大力士。
面对众人质疑的眼神,青年觉得失了脸面,涨红脸怒骂道:“你他娘的少放屁,老子跟吕布可是同乡!”
此话一出,瞬间引发了一阵不小的热潮。
这位青年什长的家世出身,他们都清楚,的的确确是五原郡九原县人。如此一来,一切的疑惑都彻底的解开了。
“那头儿你是什么时候败给吕布的啊?”
有人笑嘻嘻的问了起来,其余诸人也都跟着纷纷起哄。
“去去去……”
感觉把自己给套上了的青年不免有些恼怒,起身嚷嚷起来:“等老子先去尿一泡,再回来跟你们讲讲我跟吕布大战三百回合的英雄事迹。”
在一片唏嘘声中,青年迈着步子走向了右侧不远的一出深丛,脱裤放水。
青年前脚一走,后脚就有人来到了东大门前。
是个很年轻的俊朗男子,粗衣麻裤,脚上一双黑色的厚底布鞋,腰间系有一根圆粗的麻绳,步伐轻盈。
坐在地上的士卒们瞥到这个男子的身影,一轱辘的全都站起身来,警惕的盘问道:“喂,小子,你是干什么的!”
“奉张仲将军之命,来此挑选马匹。”途经强阳的吕布如实回道。
看守大门的士卒一听是张仲所派,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口中再次问着:“可有将军文书?”
吕布对此深表无奈,“走得匆忙,那文书至今还搁在将军府中。”
几名士卒交换了一下眼神,将兵器拦在吕布身前,“那就对不住了,没有将军的公文,任何人都不能擅自进入。”
吕布似乎料到了是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难这些个士卒,转身而走。毕竟这些士卒也是按照军令办事,若吕布想要硬闯,就这么十来个人,还不够他的一次热身。
此时小解完的李肃回来,恰好同吕布撞了个正面,顿时呆若木鸡。
反倒是吕布先开口,朝李肃笑道:“肃兄,我们好久不见。”
正如李肃所说,吕布和他的确是同乡,而且两人还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朋友。只是十年前,村子里发生了大变故,两人才各走一方。
回过神的李肃连忙回道:“阿布……不,吕将军……您为何来此?”
李肃的语气谦卑,说完还不忘朝吕布抱拳行了一礼。
见到昔日的故人,吕布也显得十分高兴,扶起躬身的李肃,谦和的说着:“肃兄,你还是叫我阿布吧。我只是顺道来这里挑选马匹,结果文书忘在了将军府,看守的士卒不让进,我也不想令他们难办。”
李肃听完,得知吕布竟被阻挡门外,撸起袖管走到那个士卒面前,挨个抡了一大嘴巴子,如泼妇般叉腰大骂起来:“你们一个个都他娘的瞎了眼是不是,知道他是谁不!都给老子竖起耳朵听好了,他就是破鲜卑万骑的吕布吕奉先!”
别看李肃手抬得高,打下去却是一点不疼,士卒们这才发现,在吕布的眉间,的确有一枚倒立的暗红枣印。
继而,这十余名士卒的表情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炽热的目光之中,有兴奋、有欢呼、有压抑许久的喜悦、还有向往已久的梦想……
无数的小星星在他们眼中闪动,这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感受到,传说中的强者,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他们的面前。
他是整个并州的英雄,天下无敌的吕奉先。
…………
李肃亲自将吕布迎进了牧场,一路上嘘寒问暖,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热衷官道,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会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牧场内芳草碧碧,一眼望去,与天边相接连。
吕布选了匹七尺高的赤鬃马,它虽不是最好的一匹,吕布对它却情有独钟,红色意味着奔腾的初阳,也代表着将士儿郎征战沙场的热血激昂。
给马儿套好绳缰后,李肃伸手想要为吕布牵马,吕布没让,而是自个儿牵着马绳,同李肃并肩而行。
此时,有个端着筐干草的汉子从吕布身旁走过。
牧场的马仆大多矮小瘦弱,像这个汉子身材挺拔的实为少见。
最重要的是,即使不用眼睛,吕布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天地正气。
余光只看到了仅露出侧面的脸庞,刚毅沉稳。
返回的路上,吕布的脑中一直浮现着刚刚擦身而过的那个汉子,影像烙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李肃跟在一旁,很自然的慢上半拍,落后半步。
当走到大门处时,吕布身形一定,忽然松开手中的马绳,调头急足狂奔。
端着草料的汉子见到刚刚离去的青年去而复返,站在他的面前微微喘息,不知是什么事情将他急成了这般。
吕布却如何也遏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澎湃,连声音中都夹有了一丝的颤抖,低低的喊上了一声:“高顺。”
我,终于找到你了。
………………………………
第五十七章 高顺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年岁正值中年,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狂草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想一心报答和补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许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施舍?
吕布的傲在表面,高顺的傲,在心中。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忙。”
不用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意,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受到他人的欺辱。”
给下承诺的同时,李肃也在心头琢磨着,高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认识吕布,那吕布为何又非要这般厚待于他。
想不通透的李肃闭口不提,他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不该问的,他绝对不会去问。
吕布接过李肃递来的马鞭,翻身上马,看穿李肃的心思的他,道了一声:“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
第五十八章 洛水之北
水之北,是为阳,洛水之北,谓之洛阳。
作为汉王朝的帝都,洛阳已逾百载,其盛世繁华可想而知,仅人口就已达百万之众,而整个并州的人口也不过六十余万。
洛阳城内有南北两宫,城门进出十三处,街道阡陌,农贸金市一应俱全。在这座城池之中,从来不曾有人敢说自己官大,三公九卿不屑去说,其余的官员够不上资格。洛阳城内唯独官员不缺,城中随手一抓就是各种王侯将相,长史功曹。
六月的洛阳还未进入盛夏,天气温和舒爽,出门踏青的太学学生、官家仕女、青年公子比比皆是,他们大多骑着牛车出游,沿着城郊的洛河而行,呼朋唤友,好不热闹。
站在洛阳城头,映入眼帘满是青绿的庄稼和遍地的牛车。
洛阳北郊的泥道上,有一名衣着光鲜的少年公子大步前行,身后跟了个头顶卷了两个圆球般发髻的书童,颇为可爱。
只听得书童低声的念叨着:“小姐,咱们这样偷偷跑出来,要是被老爷知道了,肯定会受重罚的。”
听了一路的碎碎念,身穿锦服的少年回头,嗔视了一眼被自己打扮成书童的丫鬟,微恼起来:“阿月,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公子!”
眉间若笑,好一个俊美翩翩的少年郎。
“可是……”阿月瞪着双水灵灵的眼珠在眼眶打转,似乎仍然不太放心。
少年趁机一把搂过她的香肩,笑嘻嘻的说着:“阿月,你不说我不说,我爹又怎么会知道。再者说了,就算被他知道了,我们也大可说是去白马寺给他诵经祈福去了,别怕,出了事情我来顶着便是。”
阿月努了努嘴,主子都这般说了,她也只好答应下来。
只是,在她心头不免有些替自家主子着急,这般大大咧咧的,成天穿着男儿的衣衫,哪像个待字闺中的小姐,今后可还有谁敢娶她呀。
阿月的心思少年自然不知,两人还未走到半里的路程,阿月的脸上忽然露出讶异的神情,像是发现稀奇的景象一般,指着前方说道:“小……公子,你看那两个人,好生怪异。”
少年顺着阿月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目光可以清晰眺望到的不远方,有两个从北边而来的男子,一个锦缎绸衣,一个布衣麻裤。令人惊愕的是,那名穿着布衣的男子骑在红色的骏马上,而那名身穿绸缎的居然在为他牵马。
巍峨雄伟的城廓出现在了吕布的视野之中,在此之前他从未到过洛阳,此时他准备打马上前去一探究竟。
身旁牵马的汉子一身绸缎服早已湿透,伸手抹了一把额头渗出的汗珠,喘着粗气道:“爷,咱慢点中不中?”
吕布看了他一眼,眉间带笑,“这才多远你就喊受不了,胡车儿,你不是自夸能力负五百斤,日行八百里吗?”
名为胡车儿的汉子,用袖袍给自己脸上‘呼哧呼哧’的扇着风,讪讪笑道:“爷,我那不是吹牛唬人的吗,出来混我们这一道的,没一个响当当的名头哪能行。”
当初有人出重金买吕布的头颅,暗中不少绿林草莽也跟着掺合进来,在浊河渡口对吕布展开了猎杀。先后有四波,拢共六十来人,皆是背有命案在身的亡命之徒,胡车儿在这波人中虽排不进前三甲,前十总归是没有问题。
一波接一波的伏击刺杀,明枪暗箭,结局却是除了胡车儿,没有一个可以活着离开。他们在高估自个儿本事的同时,也低估了吕布近乎变态的武力。
“我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趁我不备偷袭,也可以试着逃跑,要不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同我一斗。”
那时候双手染满鲜血的吕布如同魔神,笑眯眯说着的话,至今还在胡车儿的耳旁回想,他两样都没选,而是跪地乞生,立下血誓,愿终身为仆,尊吕布为主。
于是,他活了下来。
胡车儿有个特殊的癖好,喜欢穿绸缎锦绣的衣服。吕布曾多次让他穿低调点,别一天整得跟个老母鸡似得,胡车儿死活都不肯,在他背后的行囊里,满满都是华丽的衣服,大多都是他为害一方时所劫来的。
至于是谁撒下重金,不惜一切代价的想要吕布丧命,吕布用脚趾头都能猜到,除了郑嵩,恐怕也很难找出第二个人了,这笔账先留着,等回了并州再找他好好算上一算。
吕布眺望了一眼远方的城墙,口中说着:“胡车儿,你去找人问问,前面是否就是洛阳城。”
胡车儿点头领命,左前方不远的一处农田中,有一名老者正在农作除草,胡车儿直接大步走了过去。
别看胡车儿对吕布低声下气,对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好的态度了,张口咧咧道:“喂,老头儿~前面那座城池是不是洛阳城?”
正弓身在地里扶着禾苗的老人,瞅了胡车儿一眼,只见其浓眉粗眼,面露凶相,衣着富贵,吓得老人忙不迭失的赶紧点头,连道了三声“是洛阳”。
得到明确的答复后,胡车儿一溜烟的小跑到吕布马前,牵过马绳,邀功的说了起来:“爷,没错,前面就是洛阳城了。”
路过那老人身旁的时候,吕布见老人头发白了大半,还在兢兢业业的农作,地里的庄稼却是焉了吧唧的,没有一点生机。
吕布不免有些疑惑起来:“老丈,不是前不久才下过雨吗,怎么庄稼变成了这个样子?”
唉~
老人叹了口气,佝偻着身子回道:“近些年来久旱无雨,大伙儿的庄稼都不好,好不容易盼着老天爷下了场甘霖,城里的公子小姐们又开始出游踏青,踏青踏青,地里好好的庄稼全给踏死了。”
吕布眉头一挑,不由夹杂了几分怒气,“难道就没有人来管一管吗?”
“管?哪个敢管,这些都是些官宦子弟,我们哪惹得起哟。”老人的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辛酸。
一旁的胡车儿听完,忍不住愤愤的骂了起来:“还他娘的读书人,读的个卵子书!”
这话着实把老农给吓了个半死,心头是胆战心惊,他连忙竖起食指比了个禁声的手势,若是传到了那些大人物的耳中,肯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哼,怕他个卵!”
胡车儿啐骂了一声,反正他身上已经是命案无数,多一条少一条,都一样。
没多久,吕布就见到了老人口中的牛车。
所谓的牛车,也就是一头普通的水牛,后面添加两个大车轱辘,在上面放一块平整的大木板,铺上厚厚的布匹,为防止掉落,特意在左右两边设有扶栏。若是大热天,还会在中间撑起蓬盖,用来遮阳。
水牛的性子墩厚温和,行进速度缓慢,少有颠簸,坐在车上的文人士子们大可以一边饮酒,一边吟诗,欣赏路边的美景。
遇到熟人还能寒暄一番,这里一声王兄,那里一声李兄,一个个表现得极尽和睦,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温文有礼。
若是运气好碰到天仙美眷,结下一段良缘也未必没有可能。
牛吃草,哪儿有美味的青草它就往哪里去,管它庄稼不庄稼,它又不认识,只顾挪着四只大蹄子踩踏着地里的泥土,搜寻着美味的食物。
牛在地里啃着庄稼,车轴压过地面,留下一道道刺眼的车痕,偏偏那些个士子文人还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不忘卖弄文采的搔首吟诗。
他们可都是读了数以百卷书籍的读书人啊!
都读给狗听了吗!
老农看着那些辆牛车往自己的这片田地缓缓驶来,脸色愁苦,“就还剩这一块麦田了,再让踩了的话,可该怎么活哟!”
听着老农这饱含沧桑苦涩的话语,吕布抬腿轻便的滑下马背,将马绳交给胡车儿,并让老农离远一点。
有些事情,既然遇到了,他就不能不管。
吕布孤身走到那块麦田的前方,右手负于身后,头顶苍穹脚踏麦田两岸,挡在了那头行进的青牛面前。
………………………………
第五十九章 你服不服
大青牛的两只前蹄一停,就听见这辆气派牛车的后方,传来了一阵充满恶意的骂娘声。
正推杯换盏的几位公子哥儿猝不及防,车身随着老牛的驻足不前而剧烈的颠簸了一下,酒水脱离杯盏,溅洒在昂贵的衣衫上。
一名衣口微微敞开的青年面带三分醉意,神色不悦的质问道:“吴德,怎么回事!”
驾车的仆从赶紧转过身子,颇为愤恨的说着:“少爷,有个不长眼的家伙挡了咱的去路。”
青年伸出双指摁了摁额头两旁,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本少爷今天心情好,让他滚一边儿去。”
吴德点头哈腰的答应着,扭过头看向挡道的吕布,脸色一变恶狠狠的骂道:“好狗不当道,我家少爷让你滚!”
吕布好似没有听见,站在原地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瞄了一眼牛车的后方,车上共有五人,年岁不过二十三四,皆是锦衣华服,瞎子也能看出这几人身份不俗。
“这地上又没写你家少爷的名字,怎么不叫你家少爷绕行。”吕布笑意盈盈的如是说着。
吴德听到吕布这话,脸色顿时黑了下来,“嘿,小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是吧,你可知道后面车上这几位公子爷是谁吗?”
车上这五人,哪一个不是大有来头,能给你区区一介平民绕行?简直可笑至极。
坐在南方位置的蓝绸青年将一杯酒水灌下,随后将酒樽搁在方形的小桌上,鄙夷的骂上了一声“乡巴佬”。吕布的并州口音不难听出,并州贫瘠荒凉,读书识字、入京为官的更是少有,并州人在他们眼中,与未开教化的蛮夷无异。
吕布依旧不为所动,有条不紊的说着:“我不管他们是谁,我只知道,牛车踩坏了百姓的庄稼,就得赔钱,这是道理,也是王法。”
“王法?哈哈哈……你跟我谈王法,哈哈哈……”
牛车上那群青年仿佛听见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会儿后,那个衣口敞开的青年支起右腿,将胳膊肘搭在上面,吩咐着自个儿的恶奴:“吴德,你去替本少爷赏他两个耳光,教教他什么是王法!”
吴德很狗腿的点着脑袋,下了牛车后,一边走,一边撸起了袖管,走到吕布面前,抬手就直接往吕布脸上抽去,动作干净利落,看样子以前这样的事情他并没少干。
吴德的巴掌还没扇出去,一只沙包大小的拳头就已经印在了他的眼前,离他的眼睛距离不足一寸,其速度之快,带起的拳风将他两颊发丝吹拂的剧烈飘扬。
吴德下意识打了个寒颤,后脊感到一阵发凉。
不过有少爷撑腰,吴德也跟着胆子大了几分,伸手拍开这只拳头,抡起胳膊准备重新再扇吕布一个大耳光。
那只被拍开的拳头,五指打开合并为掌,指尖一下就戳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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