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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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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膝盖上拱,微垂着脑袋开始打盹儿。

    墙壁上的血迹斑斑,许多都还未干透,下滑得极为缓慢,在月光的映射下,格外渗人。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功夫,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上了城头,相貌普通,年龄大概在四十岁左右的样子,脖子上系着根绷带,将左臂缠挂在胸前,身上披了件军营特有的单薄长衣。

    陈长山,雁门关守军中一名很不起眼的百夫长。

    他来城头的原因,并非是不相信狼骑营的将士,而纯粹是因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所以干脆起身来关上看看。

    在城关上刚走两步,陈长山就停下了步子,在他面前,有一个青年正靠着城墙熟睡正酣,怀中抱着一杆长约六尺的刀。

    五月将过,北方的夜晚清寒依旧。

    陈长山右手扯下披身的长衣,轻轻撘在那青年的身上。

    “若不是他们今天下午及时赶到,奋力厮杀,恐怕雁门关现在已经落入鲜卑人的手中了吧。”

    陈长山如此想着,见那青年睡熟香甜,干脆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学着青年的坐姿,拱起双腿背靠墙壁。‘

    唯一不同的是,青年脑袋微垂,陈长山抬头仰望。

    天上的月亮,可真好看啊!

    只是,今晚过后,还能再看见这么美的月亮吗……

    陈长山幽幽的叹了口气。

    “一个大男人,怎么像个娘们儿样的唉声叹气!”

    身旁传来的声音中透出几分清冷,如同天空中的那轮寒月。

    陈长山侧过头,只见刚刚还熟睡的青年不知何时已睁开了双眼,一双明亮的桃花眸煞是好看。

    以为是自己惊醒了这位青年的睡眠,陈长山连忙道歉起来,“不好意思啊小兄弟,吵醒了你。”他向来是与人为善,在军中出了名的好脾气,入伍二十余载,也从未与人有过一次红脸。

    姜冏将搭在身上的衣衫拿起,递还给了陈长山,语气中听不出喜怒,“如果你是敌人,刚刚你就已经死了。”

    陈长山听到这话,脖子一缩,下意识的将屁股往边上挪了挪,跟姜冏从一尺的距离拉开到了三尺。

    姜冏将陈长山的小动作看在眼中,有些鄙夷的问道:“怎么,怕死?”

    “嗯,挺怕的。”

    陈长山有些自嘲的点了点头,语气里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陈长山的回答让姜冏始料不及,同时也更加不屑起来,军队里就是这样的怕死之徒太多,所以才会不断的败给鲜卑人。

    “既然怕死,那你还不趁鲜卑人没打进关内,赶紧逃命。”这也是姜冏唯一搞不明白的地方。‘

    “逃?三个将军七个校尉被当场砍了脑袋,谁还敢逃。”

    陈长山摇了摇头,语气笃定的说着:“而且这一次,我也不会再逃。”

    听到这话,姜冏更加琢磨不透,反而激出了心底的好奇,追问起来:“这又是为什么?”

    陈长山也不隐瞒,望了眼高挂的寒月,叹息着说了起来:“以前打仗,我永远都冲在最后方,所以很多人在战争中死去,而我,却活到了现在。尽管代价是被所有人当作笑话,但我从来都不在乎。”

    “难道这次就不一样了?”姜冏紧接着反问了一句。

    “婆娘和闺女都在雁门郡内,要让鲜卑人这群****的入了关,还能有生路?”

    “那就带着你的婆娘和闺女一起跑,去中原,去冀州,大不了去最偏远的益州也行。”姜冏似乎忘记了刚刚对陈长山的鄙夷,反倒主动给他当起了狗头军师,策划起南下逃跑的路线。

    “两万七千个袍泽弟兄没有一个逃跑,用命来死守住了雁门关,要是我陈长山这个时候溜了,跟昧了良心的畜生又有什么区别。”

    “还有,我那闺女从小就将我这个当爹的视作英雄,要是我回去了,闺女问我,爹,你怎么回来了?难道要我说,闺女,你爹为了苟活,当了逃兵……”

    “贪生怕死了这么多年,这一次,我想堂堂正正的跟鲜卑人干上一场!”

    “并州人,生来就没有怕死的怂货!”

    陈长山将压抑多年的心声全部吐露出来,语气也渐渐高昂。

    姜冏对这个年近四十的汉子也不由生出了几分好感,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声:“老哥,是个爷们儿!”

    陈长山听到这话,嘿嘿一笑,露出个最为朴实的憨厚笑容,继而问向姜冏:“小兄弟,听你说话的口音不像是咱并州人呐,倒有几分像是凉州那边的口音。”

    姜冏‘嗯’了一声,“我老家在西凉天水。”

    “那你咋跑来并州入伍了?”这一次轮到陈长山弄不明白了。

    姜冏抓了抓脑袋,很是头疼的说着:“我父亲给我安排了门亲事,我拒绝了。”

    “拒绝干啥,这是好事啊!”

    陈长山猛地一拍大腿,有些替姜冏着急,但又联想到刚刚姜冏的表情,于是他试探性的问了句:“难不成是那姑娘太丑,见不得人?”

    姜冏摇了摇头,他连那姑娘一面都不曾见过,又谈何美丑,况且他也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凡夫俗子。

    只是他的父亲权利心过重,一心想要在西凉手掌大权,为此甚至不惜将姜冏的婚姻作为基石,数次前去登门求亲,说得好听是结姻联亲,说得难听就是攀附巴结。

    陇西董家,连羌人豪帅都要俯跪拜的存在,尤其是那个董家小姐的父亲,体型如熊、面相似豺,暴虐且凶残。

    姜冏去见过那个男人一次,本想试图解除联姻,但只对视了一眼,就冷汗涔涔,湿透后背。

    所以,他只能逃。

    陈长山见姜冏一直沉默着,以为是戳到了他的伤心处,左手一把搂在姜冏肩膀,一副老大哥的模样安慰起来:“老弟你别怕,咱们并州的好姑娘多得是,你就当个并州女婿,以你的相貌本事,不愁娶不到好姑娘。”

    姜冏一听陈长山这话,就知道他会错了意,也不点醒,干脆缩起身子来回的搓着双手,冰冷的脸上露出几分猥琐:“老哥,你刚刚好像说你有个闺女来着,嘿嘿,你看……嘿嘿嘿……”

    “你要敢打我闺女的主意,我跟你小子没完!”

    看见姜冏那邪气的笑容,陈长山浑身一个激灵,心中‘咯噔’一下,升起股不好的预感,脸色紧绷,大有防狼之势。

    姜冏耸了耸肩,不再去刺激这个将闺女视作宝贝心肝肉的和善男人。

    气氛一时间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陈长山站了起身,似乎来了睡意,跟姜冏简单的道别过后,拖着步子往关下走去。

    姜冏刚准备再眯上一会儿,却又看见陈长山一跛一瘸的走了回来,然后将一样冰凉的物件放在了自己的手心。

    “如果明天我战死沙场,老弟你能不能去雁门卤城一趟,将这个交给我闺女。告诉她,我被派去了很远的地方戍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去看他。”

    陈长山说完之后深深吸了口气,眼中满是期盼。

    姜冏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小东西,是一颗光滑清凉的椭圆石子,上面有个人为钻开的小孔,只有四分之一的巴掌大小,正背面都刻有歪歪斜斜的两个小字,字迹很丑,

    ‘陈渔’与‘平安’。

    望着陈长山满含期许的目光,姜冏将这颗小石子收进了怀中,自内心的说了句:“老哥,你是个英雄。”

    一直被人喊作‘鼠彘’的陈长山眼睛湿润,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人称作英雄,而且还是个比自己优秀许多倍的年轻后生,以至于说话的语气都颤巍巍了起来:“真的?”

    “嗯,真的。”

    姜冏认真肃穆的点了点头,继而憧憬起来,“等到以后天下太平,我有了儿子,我就给他取个‘维’字。告诉他,这份和平是无数将士浴血奋命给他们换来的,要一直维持下去。”

    陈长山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表情一转,哈哈大笑起来:“等你先娶了咱并州的媳妇,再谈生儿子的事情吧!”

    “谁说我没有媳妇?”

    姜冏将怀中的吕甲刀轻轻搂了搂,语气温柔。

    它,就是我的媳妇。

    狼骑营令第三条,作战期间刀不离身,寝不卸甲。
………………………………

第五十二章 雁门月照河山苍茫

    在雁门关不远的将军府召开了一场议事,相比以往,这一次会议的时间极为短暂,一炷香的功夫不到,而且人数规模上,也是大打折扣,一双手都数的过来。‘

    老将军的意思言简意赅,不再坚持死守雁门关,而是向郡内的治县阴馆撤离。

    雁门关战死的并州儿郎已经够多了,除去吕布的狼骑营不算,原先守关的两万七千人,如今只剩下了不到两百。明天要再打起来,恐怕连半个时辰都支撑不住,张仲不惧死,但他不想把这最后的百余儿郎再给搭进去了。

    在场的人都没有提出异议,一个个低着脑袋,不敢去直视老将军的目光。如今眼下,就算加上吕布的狼骑营也才一千三百人左右,最为倚仗的厚重关门也被冲破,他们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挡鲜卑人入关南下。

    老将军无力的摆了摆手,示意众人退下,去各自准备。

    等到众人走后许久,张仲才慢腾腾的站起身,挪着步子最后一个离开。

    胡须花白,满头银,步履蹒跚。

    他老了,也累了。

    吕布离开将军府后,独自去了雁门关。此时值守的姜冏已经回营休息,接岗的是同为百夫长的李封。

    从鲜卑人手中的奴隶,到现在的百夫长,其中的辛酸苦辣,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李封见吕布到来,挺直腰杆上前行了一礼,并简单汇报了关上的情况。

    吕布听得心不在焉,在李封汇报完后,淡漠的吩咐了一句,“去告诉其他人,准备收拾行囊,我们寅时撤离雁门关。”

    李封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喏’了一声,他不明白为什么会下令撤离,但整个狼骑营对吕布说的话,从来都只管服从便是。

    吕布走到城墙边缘,双手压于墙垛,冷幽的月光将他霜白脸庞平添了几分寒色。今天黄昏时的持续厮杀,导致吕布的内脏受损严重,好在他习武的根底子扎实,只需静养调息一两个月,便能恢复如初。

    月光将大地照得十分明亮,关下的尸骸无数,就那么安静的躺在地面,有汉人也有鲜卑人,生前互相视为天大仇敌的双方,死后居然会以这样的方式长伴彼此。

    黑色军靴轻轻的踏在石阶上,伴随而来的还有一声充满磁性的嗓音,声音中夹杂着几分和善的笑意:“来雁门关这么多次,还是第一次现,原来雁门关的月亮,竟也这般美丽皎洁,可惜了这大好月色啊!”

    吕布顺着声音回头,两道身影一高一低,出现在了眼眸之中。‘

    身材稍矮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唇红齿白,穿一身银甲,两道剑眉上挑,英气蓬勃。在他旁边则是个跟吕布年岁相仿的青年,面容鸾秀,嘴角保持着微微上扬的弧度。

    吕布自然识得张辽,毕竟曾相处过几日时光。至于张辽旁边这位,吕布刚刚在会议时也见过,严家的四公子,严信。

    严信前进几步,同样将双手扶在墙垛之上,站在吕布右侧,享受着关上清风抚面的同时,嘴角的笑意更灿,兀自说了起来:“吕奉先,你是我见过最强的人,尤其是戾气爆的时候。”

    吕布对这些世家纨绔子弟素来没有什么好感,冷冷的回了一句:“如果暴戾不是为了杀戮,那它存在又有何意义。”

    严信细细一琢磨,似乎还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又换了个话题,漫不经心的问了句:“那你还有什么别的法子没有?”

    吕布没有搭腔,他若是有办法,刚刚在将军府就提出来了,又何必等到现在。

    这时,走到吕布另一旁的张辽开口了,稚嫩的声音中透着一股杀伐之意,“如果能派一支奇兵袭了鲜卑人在定襄郡的囤粮仓,不出三日,步度根必退!”

    吕布听到这番言论,心中暗自点了点头,赞许的看了张辽一眼,才一个月没见,这小家伙似乎又成长了许多。

    张辽的方案固然是上上之策,但以目前雁门关的形势来看,这条方案的可行度几乎为零。

    从雁门关去鲜卑囤粮的定襄郡,一趟起码要大半天的功夫,雁门关唯一能派遣的就只剩下了狼骑营,狼骑营一走,又该由谁来守雁门关?再者说了,步度根也不是智商为负的蠢猪,敢将定襄郡作为屯粮的大后方,肯定派了重兵看守,又岂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得下的。

    最重要的是,狼骑营全是骑兵。

    傻子都知道,骑兵攻城,乃是兵家大忌。

    不等吕布点醒,张辽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咬牙一拳锤在了城墙砖上,满腔不甘的怒骂起来:“可恨那张懿老儿迟迟不至,若是他能赶到,雁门关根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被动局面。”

    当初张懿在太原郡造足了声势,说是要亲自去雁门关跟鲜卑人决一死战。

    如今小半月都过去了,却一直不见张懿的踪影,这其中的猫腻明眼人一看便知。 ‘与镇北将军积怨已久的刺史大人,摆明了是想来趁火打劫,等到双方两败俱伤,到时候再来个坐收渔翁之利。

    吕布眉头一压,语气不悦:“都国难当头了,他还有心思玩弄权谋手段?”

    严信微微摇头,“张懿虽然爱使些小聪明,但在大事上,还是能够把握住尺度,绝不至于弃国家危难于不顾。根据严家收集到的情报,这一切应该都是由郑嵩一手促成的。”

    “郑嵩?”

    吕布狐疑了一声,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严信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吕布一五一十的慢慢详解起来:“郑嵩目前担任的是别驾从事一职,在并州混迹官场多年,也是郑家的家主,人脉和情报在并州境内盘根错节,渗透极广。他有两个儿子,想来你应该都不陌生。大儿子郑攸,小儿子郑牧,两人虽然都属于废柴一流,但郑嵩对两个儿子却极为宠爱,不惜一切的为两个儿子铺路。”

    说到这里,严信很是无奈的耸了耸肩,换了口气后,又继续说着:“结果郑攸死在了你的手里,郑牧也被你打成重伤。为此,郑嵩曾多次逼张老将军将你交出,好报杀子之仇。然而以老将军的性子,断然不会交人。于是郑嵩这次找准机会,暗中使手段将老将军征调的四路人马全都拦了下来,然后归于张懿麾下。”

    如此卑鄙的行事手段,如此不堪的小人行径!

    如果不是要护卫张仲撤离此处,吕布现在恨不得立马去摘下郑嵩的脑袋,管他娘的什么别驾从事。

    想起当初在云中郡时,韩烈前来宣读老将军的军令,走时转述的那一番话,‘不要去管郑家的事情,天塌下来,老夫给你撑着’。

    此刻,吕布的心中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原来,那个满头银的花甲老人为自己抗下了这么沉重的压力,甚至连一句责罚的话语都不曾说过。

    “刚刚出门的时候,我看见祖父将自己一个人关在房内,默默垂泪。”

    张辽的声音很小,却没能逃过吕布的耳朵。

    吕布伸手轻拍了下张辽的脑额门,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用霸气十足的嗓音说道:“从今天起,雁门关就由我吕奉先来守护吧!”

    张辽原先黯淡的眼眸中,一点一点的汇聚起了星光,如小星星一般闪烁的看向吕布,语气中满是忐忑的期盼,“真的?你不走了?”

    “嗯,不走了!”吕布给了张辽一个十分肯定的答案。

    望见张辽眼中的雀跃,吕布忽然觉得,心中同样轻松了许多,或许这个答案不仅仅是张辽想要的,也是他自己想要的吧。

    严信不明白吕布为何突然改变了注意,心中也不由生出几分好奇,“吕奉先,你真有办法守住雁门关?”

    吕布未置与否,只是笑着说了一声:“不去试试,又怎会知道结局如何。”

    严信微微怔了一下,眼前的高个青年笑起来,如同冰山融化,居然使他感到如沐春风,让人生出一种想要信任和靠近的强烈冲动。

    “奉先大人,我想加入狼骑营。”

    张辽鼓足了十二分的勇气,向吕布说了起来,这个想法他心中沉淀已久。

    别的人要是得知镇北将军最喜爱的孙子要入营,恐怕会高兴得连觉都睡不着,这意味着与并州张家挂上了关系。而且张辽不管到了哪个营下,起码都得是军司马以上的军衔。

    听到张辽的请求,吕布也不拒绝,原先他就很看好这个小家伙,轻声的对张辽说着:“我先跟你说好,狼骑营是个只讲实力的地方,去了那里,你只能当个普通士卒,连伍长都不可能给你。”

    张辽点了点头,如果一去就给他军侯或者是军司马,他去了又有什么意义,张辽很敬佩狼骑营的那帮汉子,他们都是靠着自己的实力一步一步爬上那些个位置的,没有任何捷径。

    “怎么突然想起加入狼骑营了?”

    “恩,我想变强。”

    “要多强?

    “跟你一样!”

    吕布伸出手,亲昵的揉了揉张辽的额头,笑容温醇,“好,我教你。”

    张辽回过头,重新仰望着天空中的皎月,不由自主的说了一声:“要是戏先生在这里就好了。”

    在张辽眼中,戏策无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物,从兵法韬略到阴阳纵横几乎无所不通。

    吕布也想起了那个不修边幅,穿着随便的青年文士,突然现没了戏策在身旁出谋建言,他除了匹夫之勇,再也没有半点手段,心中不禁怅然万分,“是啊,要是他在,我就不会这么狼狈了。”

    …………

    “阿嚏~”

    此时正骑坐在马背的戏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用手指背蹭了蹭鼻梁,再一次裹紧身上的蓝布夹袄,嘀咕了声,是哪个家伙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来着。

    在戏策的身后,有着两千五百人的披甲士卒,鳞次栉比,行进有序。

    “先生,你们南方人都这么怕冷的吗?”一旁的魏木生问了起来,两千五百行军士卒,唯有戏策一人还穿着夹袄。

    “哪是我怕冷,分明是你们并州太冷,都过立夏了,居然刮风还这么冷飕飕的。”戏策底气不足的狡辩了一声,“要是在颍川,我早穿短褂出门了。”

    魏木生笑着也不揭穿,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戏策怕冷,晚上常常要盖着厚厚的棉褥才能入睡。

    “先生,就我们两千五百人去袭击定襄郡,会不会少了点?据说守定襄郡的是鲜卑六狼将之的呼律卓和,而且还有五千鲜卑兵看守。”魏木生将心中的担忧说了出来,他原先的任务只是坚守云中郡,而并非主动出击。

    戏策对此丝毫未放在心上,伸手轻拍魏木生后背,一副哥俩好的模样,深邃的眸子中笑意连连,“鲜卑人说得好听是凶猛善战,说得难听就是四肢达,他们只适合草原上的追逐与厮杀。守城?他们那只能算是看门罢了,就算我们运气不好的碰上那么一两个聪明人,打不赢,跑总归是可以的吧!”

    魏木生开始还听得连连点头,只是越往后,脑门上的黑线就越深,感情戏策压根儿就没有把握,还没开打,就已经做好了要跑路的准备!

    戏策见到魏木生一脸的紧张,笑着宽慰起来:“攻城作战我虽比不上郭奉孝,但总归还是有两下子,放心放心。”

    “郭奉孝?”

    魏木生口中嘀咕了一声,明显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居然能让戏策都自认不及。

    就在魏木生等人琢磨郭奉孝是哪位大神的时候,戏策笑意盎然的又丢出一句:“一个长不大的孩子罢了。”

    众人听见是孩童后,纷纷舒了口气,权当戏策是在说笑,也不再深究此人。

    若是一个孩童都比戏策厉害,长大了那还得了?

    望着遥远天边的明月,这个行事不拘一格的青年突然有些挂念颍川了,挂念那个君子如风的荀文若,天生我才的郭奉孝,还有那个整天想着游侠天涯的白衣徐元直……

    思乡情切之下,戏策攥紧缰绳,猛地一拍马背,口中呼喝了一声,驾!

    两千五百甲士紧随其后,很快就消失在这漫漫黑夜之中,好似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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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唱一曲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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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三气步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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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定教你满门;人畜尽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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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庙堂之高;沙场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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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故人

    天子令吕布入京的诏书,很快就摆放在了将军府的文案桌上。

    张仲翻来覆去的读了数遍之后,上面的的确确写的是‘召北广校尉吕布入京见驾’,他才差人去将吕布叫来了府中。

    吕布对此也是一头雾水,按理说,在并州有资格入朝觐见的,也就张仲张懿两人而已。像吕布这样的校尉,不管在哪一州,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而且自大汉开国以来,也从未有过边塞校尉入京的事例。

    戍边将领入京本就是极为少见的事情,更何况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校尉。不过,既然天子下诏了,纵使吕布有一万个不愿意,他也必须得去。

    鲜卑人的突然撤离,绝非仅仅只是因为张懿的两万援军到来这么简单,吕布虽不清楚这其中的具体内情,但肯定跟云中郡的戏策脱不了干系,除了他,吕布再难想到第二个人。

    狼骑营能在短短一月内训练出来,表面看上去是吕布一个人的功劳,唯有吕布自己知道,训练与征战所需的补给、军甲、战马等一系列物资,戏策才是最大的功臣。

    只是戏策不图高官,不图厚禄,以他的一身本事,去哪都能绽放光彩,为什么会选择倾力帮助一介寒门的自己呢?

    从一开始吕布就没想通过这个问题。

    张仲见吕布怔神,将文案的诏书交到吕布手上,神色凝重的给吕布敲起了警钟:“奉先,此去洛阳吉凶未卜,你性子好斗,又戾气裹腹,朝堂之上万万不可冲动鲁莽。常言道,伴君如伴虎,你定要处处小心谨慎才是,这可能是你的一次天大机缘,但也可能随时令你万劫不复,凡事都要慎之又慎,你明白了吗?”

    吕布点了点头,冲张仲抱拳应了声,“将军教诲,布谨记于心。”

    “吕奉先,我大哥就在洛阳,要不要我给你吱一声,到时也好有个照应。”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严信觉得吕布这个人挺不错,便主动开口询问了起来。

    吕布微微摇头,婉拒了严信的好意,毕竟他跟严家没有过丝毫的交集,让人家大费周章,也不合情理。

    吕布不愿,严信也不强求,很多事情,点到即止就好。

    临行前,张仲教给了吕布许多朝堂上的礼节,使得吕布大呼头疼,这些文人的繁文缛节,比起战场厮杀都还要折磨人。

    老将军又让吕布顺道去强阳一趟,吕布的坐骑在战场阵亡,而强阳县有一处占地极广的大牧场,老将军特意让吕布去挑选一匹快马。

    战马阵亡,吕布也很是无奈,一般的骏马难以支撑他的身体,可要找一匹神驹又是何其之难。不过既然老将军开口了,吕布也只好先答应下来,洛阳路途遥远,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会省下不少时间。

    得知吕布被宣往洛阳,郑嵩立即招来跟了自己大半生的老管家,吩咐道:“你速回上党,暗地里悬出重赏,并将吕布的路线散播出去,就说谁能取下吕布的头颅,就以千金回报。浊河两岸亡命之徒素来不少,到时不需老夫动手,就有大量的杀手刺客,主动去追杀吕布。”

    郑嵩吩咐完后,惬意无比的抹了把胡须,脸上露出个老狐狸的阴险笑容,“想去洛阳,哼哼,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命了!”

    管家领了命令,星夜赶回上党,并着人动身去办这件差事去了。

    雁门郡的最南边,有一座县城名为强阳,这里原野肥沃,青草鲜美,渭河的分支流经此处,形成了一片天然的牧场,乃是最佳放马畜牧的场所,因此强阳又名‘骏城’。

    整个并州的战马,几乎都是靠强阳撑起。

    为了防止有人偷盗马驹,张仲特地在强阳驻扎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后来由于雁门关战事吃紧,才抽调走了两千,仅余下千人来守卫此处。好在张仲的威名广布,即使少了两千人的看守,也从未有过一匹骏马丢失。

    除了供给军队以外,极少会有人亲自来挑选马匹,看守的士卒们也就乐得清闲安逸,知足的干着这一份有吃有喝、性命无忧的‘老爷’差事。

    牧场的东大门处,值守的十余名士卒盘坐在一堆,怀中抱着武器开始胡天吹地,话题无疑是关于这次雁门关大战的细节始末。

    汉家儿郎卫关死战、狼骑营千里驰援、吕奉先孤身闯阵、鲜卑人败北而逃……

    一桩桩一件件的热血壮举,通过基层士卒们的不断传播和添油加醋,已然快演变成了神话故事,以至于传到普通百姓耳朵中时,吕布俨然成为了从天而降,力挽狂澜的盖世英雄。

    在这十余名士卒中,有个二十七八岁的扁鼻青年说得尤为兴奋,唾沫横飞,如同亲身经历,亲眼见到过一般。

    青年的脸色亢奋,谈论间还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上几下,就好像是自己赶走了那些可恶的鲜卑人一样。

    期间,有人小声的作出了质疑,“李头儿,你又没见过吕布,你怎么知道吕布的眉心长有一颗小枣般的印记。”

    那青年听到这话,越发的自得起来,颇为神秘的说道:“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吕布小时候的事情,你们想不想听?”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七嘴八舌的催促着这名担任什长的青年,“想听想听,李头儿,你快说,快说呀!”

    雁门关的故事他们这些天听得都有些腻了,而关于吕布的过去,却几乎无人所知,所以也格外的激起了他们心中的好奇。

    这名扁鼻青年清了清喉咙,在众人焦急迫切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的道了出来:“吕布的母亲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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