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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洪武末年-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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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天下第一等的福地!让三十万将士,都过上好日子,让咱大明的威仪,加到每一个南洋土人的头上,要我说,有朝一日,我们要把南洋变得和中原一样!”
“让他们说汉语,写汉字,读孔孟之书,拜观音妈祖,戏台上演三国,背唐诗宋词,过端午中秋……大家伙互相通婚,彼此成为一家人!”
……
柳淳给沐春讲着,别说沐春怎么样,旁边已经是老油条的冯诚,他一度觉得自己油盐不进,再也不会为了什么事情激动了。
可是此刻,冯诚血液沸腾了,年轻时候的斗志又冒出来了!
与其庸庸碌碌,老死林下,是不是在临死之前,该干一件大事,一件对得起他们冯家的大事情?
冯诚感慨万千,沐春他勾着柳淳的肩头,直接叫大哥了,“小弟服了,真服了!那个,大哥……你该成亲了!”
沐春突然冒出一句,柳淳顿时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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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6章 良心发现的大猪蹄子
有人说了一千句,可也顶不上人家的一句话。饶是柳淳巧舌如簧,舌绽莲花,被人逼婚,也是无可奈何。
而且提到了婚事,柳淳消失很久的良心终于发现了,貌似自己承诺过的!
想到这里,柳淳竟然不顾酒席,把杯子一扔,掉头就跑。
这下子沐春傻了,“别走啊,你想要啥样的,咱们好商量啊!”
他扯着脖子大吼,柳淳却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沐春强忍着醉意,打起一点精神,对冯诚道:“我说舅,舅舅……这么好的女婿,你可不能放过了,你,你不是有好几个闺女吗?”
沐春懊恼道:“我这个人太倒霉了,别说女儿,就连姐姐,妹妹合适的都没有……没有……”
他喝得太多了,随意往椅子上一靠,就顺着椅子出溜到了桌子下面,鼾声如雷了。
冯诚哼了一声,没好气道:“酒量也太差了,早知道你们这么菜,老夫一个就灌你们俩!”冯诚招呼侍卫,把沐春抬走。
他拍了拍手,满脸的不屑,到底是年轻人,想得少。
你觉得柳淳是个良才美玉,老夫可不这么看!这小子锋芒毕露,又奸猾狡诈,心机深沉。想跟他结亲,没有点本事,趁早别凑合上去,不然连渣都剩不下。
那么多的敌人,算计不了柳淳,还不对你下手啊!
老夫才没有那么笨呢!
我的女儿可没有那个聪明劲儿,随便找个人家就行了,给柳淳当岳父啊,对不起,我没兴趣!
不愧是一条老“苟”,刚刚还热血沸腾呢,这么快血就凉了,连三分钟都没有,也不知道是该钦佩好,还是该鄙夷。
冯诚本以为没自己什么事情了,两个外甥也和好了,云南也进入正轨了,他可以不用殚精竭虑了。
谁能想到,汤昭竟然找来了。
这位晃着大脑袋,冲着冯诚为难道:“有个事,你愿不愿意干?”
冯诚一听到事情,脑袋就大了。
“那个……汤兄啊,你也知道我的本事,我怕……”
“怕你个头!”汤昭懒得听他废话了,直接道:“是这样的,咱们云南的兵要整顿!”
“整顿?怎么整顿?”
“当然是往好了整了。”汤昭不耐烦解释道:“原来大家伙都是一手锄头,一手刀剑,耕战戍边。现在土司南下,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了,最主要的是钱也多了。就打算从军中抽出一批精锐,其中有一支一万人左右的火铳队,需要有人训练,你干不干?”
冯诚虽然胆小,但领兵练兵还是有两下子的。
尤其是跟随沐英多年,所谓的三段射击,他是烂熟于心。
“这个……让我练兵也行,可你也知道,这云南天气多变,说下雨就下雨,光指望火铳手,恐怕不行吧!咱们的军中,火铳手最多才两成啊!”
在明初的时候,按照朱元璋的规定,一支一百人的队伍,有十名火铳手,到了明朝中后期,火铳兵的比例提高到了一半,甚至有些兵马达到了惊人的九成之多!
按理说,这么高的火器比例,明军应该很强大才对,但明朝中后期除了戚继光等少数将领逆风反杀之外,整体明军的战斗力都在下滑之中……火器不但没带来战斗力跃升,还反而成了累赘,这里面的因素就很值得玩味了。
是明朝的火器不行,还是训练不够?战法有问题?
在柳淳看来,其实都不是根本问题。
火器跟冷兵器不一样,火器需要复杂的后勤保养,需要更加专业化,系统化,说白了,就是需要花更多的钱!
而以明朝捉襟见肘的财政收入,能维持火器兵马的战斗力,那就出鬼了!
戚继光能大展威风,多亏朝中有人,戚家军是靠着钱堆出来的。
当最后一个舍得给兵马花钱的九千岁死掉之后,一切就已经注定了……物理规律摆在那里,不是某个勤政节俭,穿破衣服就能解决的。
柳淳执意在洪武朝推动变法,改革财税体系,为的就是这个!现在不抓紧做,等到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这一万火铳手,要都装备火铳,而且是那种不需要火绳引火的火铳!还有,要配置虎蹲炮,一万人,估计要配置几百门火炮吧!”
咕嘟!
冯诚咽了下口水,他目瞪口呆,眼睛发直。
“老汤,这,这要花多少钱啊?那火炮是用铜铸的,铜啊!”冯诚咬着后槽牙吼道!
汤昭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铜怎么了?咱们不是有铜吗?老冯,你别废话了,就问你一句,这支人马你要不要?”
冯诚当然想要了,可苟久了,就没法来个干脆的。
“我说老汤,你,你怎么不统领这支兵马?”
汤昭哼道:“你嘲笑我是吧?我这一身本事,不在火器上面,我还要训练其他的兵马,总不能全靠火铳兵吧?”
冯诚沉吟良久,就在汤昭要不耐烦的时候,他终于点头了。
“行,我会好好想想怎么练兵的,这事我接下了。”
汤昭冷笑,“还用你费心吗?练兵之法准备好了,你接着把!”
说着,汤昭把一本小册子扔给了冯诚。
接到手里,冯诚一看封面,顿时要晕倒了!
我的老天爷啊!
这小子怎么阴魂不散啊?
冯舅舅都要哭了!
他不想给柳淳当岳父,结果却要给柳淳当徒弟,这不是坑人吗!
难道老子就摆脱不了柳淳了?
我这些年领兵,钻研火器用法,我肚子里还是有货的。
柳淳一个小崽子,他能有多少见识,他编的兵法,就是痴人说梦的纸上谈兵,全是一厢情愿,书生之见……回头我这个当舅舅的,真该好好教教他,要怎么写兵法!
冯诚漫不经心,带着强烈的鄙夷,翻开了小册子……等一个时辰之后,他默默合上,然后又快速展开,这一次他看得格外缓慢,每一个字都要停顿一下,时不时陷入沉思。
两天之后,冯诚胡子拉碴,满脸憔悴从书房出来,伸了个懒腰,浑身的骨头节噼里啪啦作响。
他无奈苦笑,一心想安稳,想避开是非……可有些东西,就是避不了啊!
或许这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自己也是天命所归啊!
冯诚臭屁地想到,他略微洗漱,就直奔军营而去。
“冯将军,去,去军营了!”
下面人喜滋滋告诉柳淳。
柳淳只是淡然一笑,一点不意外,
这年头别说是人,就算是条狗,都要榨干剩余价值,像冯诚这样,手握大权,又不知道出力气的货儿,柳淳简直恨得牙根痒痒的,要不是看在他跟自己有亲戚的份上,柳淳早就以庸碌无能,尸位素餐之罪来收拾他了。
军中岂是让你混日子的地方!
柳淳摆弄了冯诚,心情大好,又想起了那天沐春提到的亲事,的确,他不能再装糊涂下去了。
本来他就想着跟蓝新月讲,可那天蓝新月居然没在。
这个傻丫头进山了,跟着几个土人进山了。
云南别的不多,有毒的东西可不少,什么毒蛇,毒虫,毒草,毒蘑菇……蓝新月生怕有人要害柳淳,不得不每一样都做到心里有数。
天可怜见啊,咱蓝大姑娘最怕的就是蛇了,却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四处寻找,辨认毒蛇,了解毒性……回来之后,人都有些恍惚了,经常做噩梦!
蓝新月独自蹲在一棵树下,抱着膝盖,她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啊?耽误了这么多年,傻傻地等着,辛苦地守着,盼着,大老远陪着,心里头想的都是他!
可人家呢?
“柳淳,你就是个大猪蹄子,还是顶大顶大的生猪蹄子!”蓝新月恶狠狠咬着牙,“过些日子,我就把竹叶青拔了毒药,塞到你的房里,吓你个半死!”
说到这里,蓝新月居然痴痴笑了,她仿佛看到了柳淳狼狈不堪的样子!
“咳咳!”
突然,咳嗽声传来,蓝新月猛地起身,发现柳淳正站在后面,说人坏话,被抓个了正着!
蓝新月脸都白了,慌忙道:“啊,我去看看午饭,煨着大猪蹄呢!”
她掉头要跑,柳淳突然说了一句,她没听清楚,只能顺口敷衍道:“你忙,不用管我的!”
蓝新月落荒而逃,跑到了厨房,柳淳从后面就追来了,把厨房门堵上了,冲着她无奈苦笑,“那个……成婚是咱俩的事,我一个人可不行啊!”
蓝新月愕然,这次她终于听清楚了,泪水唰得一下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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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7章 老朱的礼物
柳淳要成亲了,他也想低调一点,奈何实力不允许啊!
目前整个云南上下,甚至巴蜀南部的商人官吏,多少都看着柳淳的脸色。
督修金沙江水道的少保赵勉,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要亲自充当傧相,堂堂一品大员,干个司仪的活儿,是不是挺没面子的?
不!
赵勉那叫一个心甘情愿啊!
当初柳三成亲,是六元黄观当的傧相,起初黄观也觉得委屈了,可真正操持起来,各方人物,悉数到场,诸位国公坐镇,陛下都来恭贺,多大的场面,简直不用说了。
柳三怎么跟柳淳比,冯氏又怎么比得过蓝新月?
而且三爷他们都上了年纪,不想折腾。
柳淳和蓝新月青春年少,正是好热闹的时候,婚礼当然要大操大办!
遗憾的是没有在京城举行,不然长江都要跟着沸腾了。
也幸好是在云南,不然赵勉哪来的机会,那几位国公爷,怎么会把这么好的活儿,让给他呢!
赵勉里里外外张罗着。
他问过了新人,要一个怎样的婚礼,柳淳没想那么多,他让蓝新月选择,而蓝新月只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有足够的花!
这可是柳淳答应她的!
这可难不倒赵勉,云南啊!别的不多,各种各样的花,还会少吗!
西平侯沐春,特意把一个城外的别院送给柳淳,充当新房。
这里是当初沐英建造的,为了打猎之余,歇脚用的。
沐春连夜捯饬,把府里的最好摆设都搬过来了,硬生生把一个临时的别院弄得金碧辉煌,花团锦簇。
各种各样有名的,没名的,铺满了院子。
赵勉还特别嘱咐,凡是参加婚礼的,都要戴着鲜花。
他也是欠揍。
你说都是什么人参加婚礼啊?
不就是云南的将士吗!
一帮大老粗,让他们戴着鲜花,那能好看吗?
赵勉不管。
新人的要求,你们想着办吧!
汤昭憋得老脸都红了,奶奶的,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没戴过花呢!
罢了,就当是老来俏了!
他弄了一圈大红花,挂在了脖子上,帽子上面还插了一大堆,几乎把他的老脸都给遮起来了。
等他戴好,在镜子面前转了转,别说,还真不错!看不着丑脸了,再配上暗红的衣服,喜庆吉祥,就跟一个活动的大花瓶!
汤昭咧着大嘴笑了,还成!
他喜滋滋出来,发现军营里面,到处都是往身上插花的汉子。
这帮五大三粗的家伙,肯动脑筋了,还真挺有创意的,有人把花绑成一束,背在身上,就跟唱戏的护背旗似的,还有人穿着蓑衣,空隙处插满了花,整个人变成了移动的花架。
最有趣的是冯诚,那么大年纪了,身上不但带着花,还长满了香草,弄得跟屈原《九歌》中的人物一样。
不过他们再怎么折腾,也抵不过土人的创意。
或许谁也料不到,听说柳淳成婚,最热闹的竟然是矿区的土人。尤其是那些已经安家的土人,他们拿出为数不多的存钱,购买各种食材,烹饪之后,摆在外面,供路人随意品尝。然后又拿出珍藏的乐器,
穿着彩衣,戴着精巧的首饰,插着鲜花,孔雀翎……载歌载舞,跟随着新娘子的大轿。
在前面还有六十四名小童,不断洒出花瓣,铺面道路。
就在这时候,从天下竟然落下了花雨……是真的花雨!
八个热气球也升空了。
这是柳淳抽空送给沐春的礼物。
早在朱元璋万寿,热气球就试制成功了。
可这还是第一次进入云南。
当热气球第一次升空的时候,云南的将领,包括沐春在内,全都疯了!
真的!
没有人能比他们更需要热气球了!
云南地形复杂,有些时候,藏身在山谷里,即便离着很近,也难以发现。
可有了热气球,完全不一样了。
士兵们可以居高临下,用旗号指引士兵的方向,地上的士兵能够轻松找到攻击的目标……自从有了热气球之后,云南将士们的战斗几乎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热气球就是他们胜利的标志,也是让所有土司闻风丧胆的神器!
今天热气球升空,却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婚。
从天上飘落的花瓣,宛如香风阵雨,洒落人间。
地上的人们欢笑着,蹦跳着,男女老少,一起出动,比任何节日都要盛大热闹。
昆明周围的将士,来了数万人。
矿区的工人,沿途车行,商行的土人,竟然也有数万之多!
这些人还不够,几乎所有的土司,也都来了。
不但来了,还送来了丰厚的礼物,最少也带来了十几匹滇马,马背上驮着沉甸甸的袋子,几乎要把脊柱压弯了。
他们没法子不来!
这帮人也渐渐弄清楚了,说这个坏,那个坏,谁也不如柳淳坏!
这兔崽子没来云南,大家都好模好样的。
结果他来了,大家伙就被折腾得死去活来了。虽然沐春背了一段时间黑锅,但这口锅最终还是要回到柳淳的头上。
既然土司们想明白了,那怎么还来啊?
没办法不来!
谁敢不来?
柳淳随便几招,就把所有土司弄得狼狈不堪,假如他针对某个人,还不抄家灭门啊!他们这次送礼,不是求柳淳照顾他们,而是祈祷,别让柳淳惦记他们,不然,就趁早抹脖子算了!
柳淳在将士和矿工之间,乃是名声赫赫,土司中间,则是凶名赫赫!
不过不管是什么名,在这一刻,都转变成了庆贺婚礼的洪流。
超过十万人,参加了这场婚礼。
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花,放眼看去,一望无际……大红的轿子中,蓝新月……笑了!
她以前听说过,新娘子出嫁,一定要哭,哭得越伤心越好,可她无论如何,就是哭不出来!她想笑,想开心大笑。
要不是顾忌新娘子的形象,她真的想冲出去,告诉所有人,她成婚了,丈夫就是她心心念念多少年的那个人!
她还记得两个人第一次相见的时候,柳淳还是个青葱少年,嫩得出水,她则是打猎归来,像个疯丫头!
蓝新月承认,她最初喜欢柳淳,就是看中了少年的颜值。
可这几年下来,蓝新月渐渐明白了,柳淳好看的不只是皮囊而已。
他真是千百年来,少有的人物!
他聪明机智,胸中有大丘壑,他能折服天子,能改变大明。
他创立柳学,无数青年学子,以进入柳学门下为荣。
他照顾了无数普通百姓,大宁,南直隶,云南……柳淳所过之处,最穷苦的人,最没有希望的人,都能过上好日子。
而这些人,又是发自肺腑,祝贺他们的婚事!
试问任何一个女人,能像她一样,拥有如此多的福气?
难道还不值得大笑吗?
柳淳牵着大红的丝绸,带着新娘子来到了喜堂之上,拜过天地,由于双方父母都不在,只能拿便宜舅舅冯诚充数,让他征婚。
等到礼节成了之后,柳淳把媳妇送到了洞房里。
柳淳转身要出去,却被蓝新月抓住了胳膊。
“你要少喝点酒,千万不要醉了胡说八道啊!”
柳淳忍不住轻笑,他伸手撩开媳妇的盖头,露出一张洁白无瑕的鸭蛋脸,虽然蓝新月比他大了几岁,但由于常年习武,看起来年轻许多,跟他们最初相遇的时候,没差太多。
柳淳情不自禁在媳妇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蓝新月的小脸霎时间变红了,心砰砰乱跳。
“嘿嘿嘿!”柳淳得意大笑,“放心吧,我怎么会让那帮家伙灌醉呢!我有一个挡酒团呢!”
“挡酒团?什么东西?”
“不是什么东西,是我的俩学生,还有西平侯沐春!他们会帮我喝的。以后啊,我只在你面前喝醉,只有你能听到我的酒后真言!”
柳淳说完,喜滋滋出去了。
他的确没有食言,也没有喝醉。可倒下去的不只是朱高煦和朱高燧,也不知是沐春,包括冯诚,还有一大帮人,全都倒了。
挨到了傍晚,柳淳扔下了满地的醉鬼,急吼吼回到了洞房。
什么也不如陪媳妇重要!
灯下看美女,又是另一番光景。
蓝新月真的很美很美……虽然她的美不太符合大明的主流审美,但柳淳却更喜欢这种健康活力的美感,这个媳妇,真好!
“来,喝合卺酒,你就是咱柳家的人了。”
柳淳举起了手里的小瓢,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等等!”
蓝新月不解,焦急地看着,只见柳淳钻到了床下面,好半天,从里面翻出来一个小箱子,喜滋滋放在了桌上。
蓝新月哼道:“什么东西啊?值得你这么在乎?”
柳淳嘿嘿笑道:“是陛下给的!陛下在我离京的时候,说是送给我一样礼物,我到了云南,就把这事给忘了。今天终于想起来了,咱们一起瞧瞧,陛下能给什么好东西!”
蓝新月来了兴趣,“好啊,陛下大老远送来的,一准是好东西!没准会是丹书铁券什么的?”
柳淳哼了一声,“别说那个不吉利的玩意!我倒是希望陛下能送点钱给我,那个最实在了!”
柳淳找了半天,竟然没有钥匙。
蓝新月轻笑,“不用那么费事。”她伸手捏了捏小锁头,突然用力一扯。
哗啦!
锁头开了。
柳淳下意识一惊,媳妇的武力又厉害了好多啊,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掀开箱子,欣欣然探头看去,老朱到底送了什么好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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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燕王进京
柳淳小心翼翼,从木盒里取出一样东西,放在了桌上,夫妻两个借着蜡烛的光,仔细瞧了瞧,从里往外,从上往下,到了最后,蓝新月爆笑,柳淳气得咬牙!
一张红纸,一个铁画银钩的金色喜字!
没错,就是喜字!
还是楷书的!
朱元璋!
你老东西也太抠门了吧?
虽说礼轻情意重,可你大老远的,就送给喜字过来,你拿我寻开心啊?
柳淳要气炸了。
蓝新月突然道:“相公,还有!”
“哦!”
柳淳大喜,这回该是好东西了,“快拿出来啊!”
蓝新月瞧了瞧他,无奈道:“拿出来你可别生气。”
柳淳顿时脸黑了,怪叫道:“不会又是喜字吧?”
“是……不过换成宋体了。”
柳淳切齿咬牙,接过了第二个喜字,“这回没了吧?”
“不,还有!”
蓝新月发现箱子里面用大红的绸子隔着,拿开一层红绸,就有一个喜字,每个喜字的写法都不同。
有行书、草书、篆字、双喜字……各种各样,足足凑了九种,铺满了一张桌子!
面对这些喜字蓝新月迷糊了。
“陛下什么意思,难道是恭喜……成亲的?可为什么有九个,难道是天长地久?陛下也太有意思了吧!”
柳淳翻了翻白眼,“我看他是成心耍我……对了,你说这会不会是让我成亲九次啊,每次挂一个不同的?”
这句话说完,柳淳突然觉得洞房的温度都下降了两度,他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我,我就是随便说的,都挂起来,咱一次挂九个,都是咱俩的,长长久久……”
柳淳说完,生怕蓝新月找他麻烦,赶快动手,往墙上,窗户,床头……挂了三个喜字,还没来得及挂剩下的。
蓝新月突然咦了一声!
她将盒子最下面的一块明黄色绸子拿了出来,摊在烛光下。
“上面有字,不是喜字!”
柳淳连忙过来,接在手里。
这是一块一尺左右的黄绸子,质地跟圣旨的一模一样,毕竟柳淳也接过了无数次圣旨,十分熟悉。
在这块绸子上,只有四个字!
是朱元璋平日的风格,霸气,强悍,力道十足!
这位草根出身的皇帝,还真是有些才情,年轻的时候,朱元璋就是个文盲。可随着他成为一方霸主,老朱手不释卷,书法、诗词、文章,不敢说多好,但绝对独树一帜,寻常人是万万模仿不出来的。
“变!法!为!重!”
柳淳喃喃念道,这就是老朱给柳淳的四个字:变法为重!
蓝新月痴痴望着丈夫,“陛下是什么意思?”
柳淳略微沉吟,似有所悟!
他赶忙把黄绸子收起来,想要放进自己的怀里,可一想到都成亲了,把贵重的东西交给媳妇收着,是一个好男人的天职所在,就把黄绸子递给了蓝新月。
“你收好了,别让任何人知道,关键的时候,这东西能救无数人的性命……也包括咱们俩!”
……
柳淳成亲了,而此刻远在应天的朱元璋,正坐在小板凳上,用一把锄头,缓慢地清理着茶树下面的杂草。
每锄掉一根,都要费些力气,可朱元璋就是顽固地拒绝下面的人,无论如何,都要自己来!
这些茶树是马皇后在日种下的,当年就是他们夫妻两个享受田园之乐的地方。后来朱标长大了,老朱准许朱标过来锄草。
再后来,就是柳淳了。
马皇后走了,儿子朱标也走了,那小子倒是活得欢蹦乱跳,可是却远在云南了。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也垂垂老矣了。
朱元璋费了好大力气,只锄了不到半垄,真的老了……都说人活七十古来稀,而自古以来,帝王的寿命又比普通人要短一些。
自己六十九岁了,那种一年不如一年的感觉,实在是太强烈了。
曾经提刀杀敌,执掌乾坤,充满力量的手臂,如今连锄头都拿不动了,真是可悲!可叹!
或许真的该寻找一个合适的人,来继承江山,继续锄草!
朱标和朱允炆都不是能锄草的人,所以朱元璋选择了柳淳,希望让这个年轻人,辅佐未来的君王,成为大明的一把利剑,去做一些皇帝不敢做的事情。
朱标的仁厚倒是能降得住柳淳,可朱标走了……太孙允炆,别说才略,就连仁厚,都远远不及他爹。
如此一来,君臣岂能相处愉快?
如果放在以往,或许也没什么难的,什么都不如江山重要,铲除隐患就是了。可问题是老朱现在十分清醒,他知道自己的天下不是没有问题,而是有一大堆的积弊……如果不彻底变法,或许几十年之内,就会爆发危机的!
作为元末起义的参与者和最后的胜利者,老朱太理解农民起义的波澜壮阔了,那种力量是无法匹敌的。
必须变法,这让才能让大明江山千秋万代……
其实从王弼一案爆发,牵连到东宫,朱元璋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很纠结,也很难做抉择。
他曾经一度想要在盛怒之下,废了朱允炆,可后来朱允炆关于滇铜的奏对,又让他略微安慰了一些。
但随着他身体越来越差,老朱觉得太孙还是太弱,真的不行!
为了变法大局,为了朱家江山,必须选择一个强悍的储君!
朱元璋从茶园缓缓踱步,回到了寝宫,立刻降下一道旨意,“调燕王朱棣进京!”
没有多余的话,就是让朱棣进京!
旨意八百里加急,送到了北平。
当看到这份旨意的时候,正巧道衍和尚在王府给朱高炽讲易经,他得到消息之后,立刻大笑三声!
“燕王殿下,老衲要恭喜殿下了!”
朱棣绷着脸,他虽然也很高兴,可还能控制住情绪。
“大师,还是不要说这些虚的了,你觉得本王该如何应付?”
道衍抓着胡须,略微思索,“王爷,老衲以为,很不好应付!”
朱棣眼珠转了转,也点头,“是啊!父皇有意,可天下事从来不是天子一人能决定的!父皇也难啊!”
道衍收起了喜悦之情,他仔细盘算了一下,突然叹口气。
“殿下,老衲只能送你一句话,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说来也奇怪,道衍一个和尚,没啥事研究道德经干什么?不过他说的这句,却让朱棣眼前一亮,他反复念叨,终于点头。
“大师,孤这就进京了,北平的时候,还要你费心,高炽还年轻,你要多多提点他。”
道衍痛快答应,三天之后,朱棣带着二百名护卫动身,直奔京城而来!
燕王进京了!
这个消息其实早就传开了,旨意越是简短,内容就越是丰富。
朱元璋无故召燕王进京,最惶恐的当属东宫的这帮人了。
朱棣接连在辽东,大宁打了胜仗,在辽东方面,朱棣奏请设立都司,管理归降的各部民众。
在大宁,朱棣向西拓展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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