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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秘藏-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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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带你们去!”
的确,没有人会相信杀人犯的女儿。如果不是了解她的情况,我也不会相信玛伊莎。可是,她却跟着我们的车来了,她愿意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你说河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耗子这回没有像之前那样挤兑她,还瞪了想继续笑话她的五金店老板一眼,“‘大沟’就是那个倒建筑垃圾的峡谷?你捡到背包的地方?”
玛伊莎点头非常用力。
我们几个相视一眼,都是一副“果然有蹊跷”的表情。
从她家里那些形形色色捡回的东西来看,玛伊莎确实已经研究那条‘大沟’很久了,我就说大掌柜不会无缘无故掉进沟里就没了的,现在总归是有了线索,这条源自昆仑、穿过第十五师、深入沙漠的大峡谷,绝对没那么简单!
停在热娜驿站门口时,林医生并没有如约等在门外,电话也打不通了。五金店老板说这里的补给物资充足,可以多买些水和汽油,我们便进了店等人。一侧的墙上,挂着长长一排动物的枯骨标本,据说这些都是从沙漠中捡到的动物骨头,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还有些骨头至今也看不出种类,其中还夹杂着几颗人头骨。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根和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上,无论如何也辨别不出来这属于何种巨兽,沙漠中总不能有大象吧!按照常理推断,越是资源贫瘠的地方,生物体型应该越小,比如老鼠蜥蜴之类,假如那骨头真的来自沙漠、真的是庞然大物,那它一顿得吃多少东西才能活下去?大漠中哪儿有那么多东西吃啊!
我摇摇头不禁对热娜驿站的标本墙产生了怀疑。玛伊莎大概是怕别人认出她是杀人犯的女儿,坐在那里弯着腰缩着头,模样甚是可怜,却一直斜着眼睛往人最多的吧台那边瞥。我朝她那儿偏了偏身,发现吧台没什么独特,倒是上头那盏灯拉风得很――那盏大吊灯也是用骨头做的。
这盏灯的灯头并非led灯泡,而是最为老式的棉芯燃灯,应该是骨髓被掏空后,灌进去灯油浸润着灯芯。虽然创意能打一百分,橙黄色的光晕也很美,但着实显得诡异,尤其是在霸王宝藏见过了长明灯之后,我是很害怕古式燃灯的,越观察越觉哪里说不上来的怪,莫不是……这骨架里油也是人鱼膏吧!
我被自己扯了十万八千里的幻想吓了一跳,赶忙回过头来,抿了一口碗里的枸杞茶回归现实,玛伊莎还在望着那盏骨头吊灯出神,我刚开口问她在想什么,耗子进了门一脚踢开凳子坐了下来,大明星把车钥匙扔在桌子上,也是满脸的不悦。听他俩嚷嚷半天才知道林哲宇电话关了机,估计是走得匆忙忘了带充电器,打听一圈才听说他已经在一个半小时前赶往第四个驿站了。
“好吧……我们等下再追过去好了。”我对他也很是无奈,只好打打圆场,“反正沙漠里一个半小时也跑不出多远的。”
“人家还不让咱们追呢!”大明星干了一杯茶,嚼了嚼枸杞子咽进去,“人家走得潇潇洒洒、匆匆忙忙,却让驿站的妹子带了话,说让我们备足了物资、务必留宿到第二天清晨再出发!”
“为啥?”
“我上哪儿知道他又在搞什么鬼!”
我一头雾水的环望热娜驿站挂满枯骨的墙壁,在第三个驿站会合是林哲宇自己定下的,这说明他没有甩下我们的意图啊,难道他又在赶时间?连一个半小时都等不了了?那还让我们留住一晚干啥?!
“管他呢,现在谁他娘的还有心思在这儿睡觉啊!走,把油桶加满咱们就出发!”
大明星挥挥手招呼耗子起身,后者坐在桌子另一个角,目光顺着玛伊莎紧盯的方向,也愣在那里。
我看着他的反应,低声问道:“耗子哥,你是不是也想到了什么?”
“我操,这会不会是鲨鱼号那帮人的死对头?”
我一听就傻了,我以为他会说那是横着悬挂的长明灯,怎么就扯到鲨鱼号那儿去了?
“这分明是一个人的手骨!”耗子伸出自己镶了钢板的手在空中比划起来,“老子以前专门练过手上的功夫,对手掌手指的构造再清楚不过,这灯也不是拼接出来的,骨关节虽然被摘掉了,可弧度、粗细、缝隙都对得上,谁能有这么大的手?”
我挪到耗子旁边,从那儿抬头一看,果然这个角度能看到一只五指朝上收拢的大手轮廓,按照这么个大小比例,吊灯和另一侧墙上那几根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应当属于同一物种,原来那不是巨兽,却比巨兽更加夸张!我很清楚耗子哥的意思,他在推测这只做成了吊灯的手骨,是龙伯人的!
“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它指骨和掌骨的空隙这么大?”耗子已经非常肯定自己的答案了,他反复沿着自己手背的纹路摩挲着,猛地一拍桌子,“因为海里的那个大家伙手脚都有蹼啊!”
“可是这家驿站号称所有的骨头都是沙漠里捡来的,龙伯人不是你们说的那个水里的东西么?”大明星对此有所耳闻,但还没有亲眼见过龙伯人,一下子起了兴致,“这么说,沙漠里还有巨人存在咯?”
耗子拉开凳子就往外面走:“老子得找五金店那老板问问,到底这些骨头是真的假的,当地人总该有所耳闻吧!”
我悄悄瞟了玛伊莎一眼,她正竖着耳朵仔细听我们之间的对话,看得出她很在意这盏灯。
不久前她才言之凿凿地声称沙漠里有大量的水,如果热娜驿站没有造假,她说的也是实话,那么谁也没法否定沙漠曾生活过龙伯人这种匪夷所思的推论。
我重新倒上枸杞茶,掏出李副官的笔记本。我想,林哲宇让我们留在这儿的原因,一定就是这一条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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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人鱼膏
“嗨呀,说法可多了去了,沧海桑田的,谁知道呢!”
五金店老板把他从店里带来的旅游手册摊开在我们面前,热得直掀衣领。
手册上有一段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介绍,大大刷新了我对这里的认知。上面写道:亿万年前,不光是这片沙漠地带,整个新疆地区都是一片浩瀚大海!
那时,昆仑山、天山和阿尔泰山都不存在,塔里木和准噶尔两大盆地也没有形成,新疆西部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称塔里木海盆,也叫塔里木海。前些年,地质学家在新疆许多地区发现的海洋生物三叶虫的化石便是有力的证据。
后来,地壳运动导致东部逐渐抬升变为陆地,新疆海域面积开始急剧缩地壳板块断裂、挤压,使原先生机勃勃的海洋动植物直接被掩埋在地下。从这个时候起,帕米尔高原、天山、阿尔泰山开始相继隆起,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逐渐变为封闭的内陆盆地,海水从新疆西南部的阿莱山口海峡退出,致使新疆真正成为了远离海洋的欧亚大陆腹地。
“所以这儿以前真的是海?”我干咽一口唾沫,笔头飞速的抄写着,“那从这儿出土龙伯人的骨头还真不是没可能啊!”
“真真假假,就看你爱信不信喽!说实话,来往这儿的人就是图个新奇,发发朋友圈吹嘘吹嘘,哪儿有几个人刨根挖底的追问真实性的。反正,我要是这里开驿站做生意的,即使造了假,我也打死都不会承认造假啊!”
五金店老板用手敲了敲墙上的骨头:“总之进沙漠还得小心再小心,万一死在里面,过几年后人也能在这店里参观咱们的骨头咯!”
他说得也对,我们去问,肯定人家得说骨头是真的,保不齐还能收获一个传奇故事来着。我合上本子,跟着大明星去找吧台妹子继续打听,对方常年在店里见着灰头土脸晒成鬼的驴友,哪见过大明星这样骚包呢,几下就让勾走了魂,把知道的全说了,还给我们晚上住的房间加送了羊肉抓饭。
听她吐露我们才知道,林哲宇前往的第四个驿站正是热娜驿站的分店,原本从锦夜退休的那个前辈是在热娜干活领工资的,过了两年入股增开了分店,比热娜更往沙漠深处进了一步,不过位置远不如热娜,中转补给的驴友少了一半还多,后来热娜的老板不愿意给那边亏钱,就一拍两散,各干各的,偶有联系了。
原先店里的骨头比我们看到的要多得多,开分店的时候被锦夜退休的前辈挑走了不少,带去那边搞装修布置了,所谓的超级大骨头基本就只剩下了头顶上的这盏吊灯。
“哦对了,分店那边也有个镇店之宝,听说我们老板当初为了留下它差点翻脸!”吧台小妹神秘兮兮的凑到大明星耳边说道,“别人告诉我的,那边带走了一副人鱼的骨头呢!”
人鱼?
我和大明星瞪大了眼睛,人鱼都出来了,经历过沧海桑田的地方,果然够传奇!
外面传来一阵驼铃声,吧台小妹不得不中止了闲聊,给归来的骆驼运输队分发房卡。我一看大明星晃悠着手里房间号码的牌子跟小妹挤眉弄眼,不禁担心他刚愈合的腰,不过这样一来,晚上肯定能套来更多的信儿了。
大家各自拎包回了房间休息,外面的风沙敲打着窗上的玻璃,愈来愈密集,距离新疆的十点钟日落还早得很,可天已经渐渐黑了,看来此刻的沙漠深处正在经历一场暗无天日的大风暴。
我扒了两口羊肉抓饭趴在床上,摊开李副官的笔记本,开始仔细琢磨一个问题:吧台小妹口中的“人鱼”,究竟是哪一种?
南海鲛人?还是晨雾之海的陵鱼?
我估摸着这个问题,今晚吧台小妹在大明星房间也是回答不出来的,因为她在给我讲述热娜驿站开分店那段的时候,使用的是“听说”、“当初”、“别人说”这样的字眼,她的年纪也还显然是没有亲眼见过人鱼的骨头。而且店里所有的骨头都是散乱的身体部分,如果分店里那副还不如南海的伍书喜房间里那具完整,更是难以区分。
不考虑其他前提的话,我是倾向于南海鲛人的,毕竟白公山托素湖那边我们知道有过鲛人存在,但假如以前的新疆海中确实住着龙伯人,那么长着手脚丑到不行的陵鱼似乎更有可能陪伴在身边。
想起当年在鲨鱼号上与它们打得死去活来的那一幕,我的鼻腔内似乎又闻到了血腥和鱼腥交融的异味,刚下肚的抓饭差点儿都翻涌了出来!
坐起身赶紧闻了闻桌上摆着的库尔勒香梨,这才缓解一些恶心,心说得亏了现在沧海桑田的,一切都变成了干巴巴的骨头,不然就凭我们几个人,压根儿干不过陵鱼的!
往前面再翻两页,我盯着那段“prps”的描述出了神:
老朱说鬼草原本存在于沙漠,它还有着类似卷柏这种干旱植物的特性,大明星带回来的资料上解释说,鬼草实际上是一种古老的菌类寄生体。而沙漠曾是古海洋。
会不会鬼草根本就是来自海洋中的东西?所以在海水干涸后,它们被迫寄生在耐旱植物之内,苟且休眠,遇水而活。后来才在老朱这种老妖精的人为干预下戴笠了沙漠,选择水源充足人迹罕至的昆仑住下了。
那么沙漠之中,我们沿路万一遇到卷柏类植物,岂不是那其中也有几率被寄生了休眠的鬼草?
刘晚庭从孔雀河带来的那株标本就是个例子!
我忽然觉得这趟行程的风险陡然间增大了许多,因为大家在霸王宝藏和昆仑墟上已经彻彻底底地见识了鬼草到底有多厉害,没有人鱼膏必输无疑,除非我们能保证避开所有鬼草,以及形似卷柏的所有植物。
或者,我们能拿到人鱼膏!
我怎么也睡不着了,干脆披了件衣服去大堂坐着。耗子哥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呆着,面前摆着酒盅,靠着椅背已经打鼾了。我轻手轻脚坐在他旁边,外面的风从缝隙间溜进来,吹得那盏手骨吊灯像秋千似的荡来荡去。我死死地盯着,脑子里回想起霸王宝藏中的长明灯,总觉得这儿有所关联,有所
我一拍桌子,惊得耗子猛地挺直了腰背,一看是我,擦擦口水又放心的睡了。
长明灯里的人鱼膏是目前我们和黄雀都所知,唯一可以烧掉鬼草的东西。人鱼膏是什么东西做的?据说是人鱼体内的油脂。不管这鱼究竟是哪种鱼,甚至是草鱼娃娃鱼呢,至少确实存在,功效显著,高平那边已然已经弄明白了,马副院长和冬冬还灌了好大一瓶带去昆仑烧山呢!
那我们怎么样才能搞到人鱼膏?霸王宝藏是回不去了,现在要么找黄雀要,要么找小卷毛!
“耗子哥!耗子哥!”
我知道时间紧迫,连连摇晃着耗子:“先别睡,咱们得联系老板娘,让她给小卷毛打个招呼,看能不能从海里搞到点人鱼膏来!”
“你是不是困傻了?”耗子看我表情是来真的,缓了缓神,“怎么一回事儿?”
我把脑子里想到的东西跟他说了一通,耗子也盯着那盏大吊灯,又抿了一口酒说道:“一物降一物,怪不得那该死的草那么牛逼却单单怕长明灯,原来在海里老家的时候就有办法治它了,我现在怀疑咱们不用找老板娘和黄雀,那也来不及了。就在这个沙漠边缘地带,就有人知道这件事情,你说得对,这吊灯的确有点长明灯的意思,这事儿靠谱!”
“咱们在这儿可不好操作吧不管啥鱼在这边都成骨头了,哪儿来的油脂呢!”
耗子斜眼瞅着吧台小妹和别人换了岗,一蹦一跳的奔着客房去了,压低声音说道:“那不一定,我在这儿等很久了,从咱们一进店到现在,没人给灯添过灯油,风大夜长,这灯的光亮怎么就没受到影响呢?”
“你是怀疑,这盏吊灯就是长明灯,里面灌的就是能烧死鬼草的人鱼膏?!”
………………………………
第十七章 驼铃
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如果将人鱼膏灌入灯中作烛,便可以经久不熄。
因为其经久不熄,可永世为墓主人照明,所以称为长明灯。
我想,耗子和我不可能两个去过霸王宝藏的人一齐看走眼的,挖空了的手骨根本储存不了足够点燃九个小时的普通灯油,热娜驿站的这盏镇店之宝,应当就是一盏长明吊灯,那么,里面的人鱼膏是哪里来的?
“看来还是得等天亮,让大明星从那个小妹身上下手了。”耗子朝吧台撇撇嘴,跟吧台小妹替班的那个老男人趴下便开始呼呼大睡,我们想换个人搭话都没有机会,“万一时间赶得紧,咱们就借一点走!”
“借走?”
我回头看了看大堂里,还有一桌骆驼运输队的人正在喝酒吹牛,从他们桌子上摆着的花生米数量来看,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离开。不然的话,耗子那脾气早就出手了。
以我两三年前的心态还会特别不齿耗子“借东西”这件事情,现在觉得取得的过程都不重要了,毕竟这些年我也没干什么好事,我只看最有效的结果。辗转找人多麻烦,管他哪儿弄到的人鱼膏呢,能借就借吧!
我们俩默默地等待那些人喝完酒,毕竟爬到吧台上头拆吊灯的动作太大了,他们显然是热娜的常客,不会视若无睹的。可等了一个多小时,那盘花生米还没吃完,急得我特想送个勺子过去,难道他们一口只能吃一颗么?
耗子的忍耐力有限,我怕他真让人抓现行,干脆心一横端着杯子走过去:既然不愿意回房间,那就别回了,把他们喝趴就是!
几个人晒得像炒裂了口的栗子,让人看不出来实际年龄,不过喝多了的人似乎都一个德行,谁来跟谁喝,我二话没说坐在旁边干了一杯茶,一个大胡子晕晕乎乎地就跟着喝起来,也没忘给我满上。我扫了一眼,一箱不过6瓶,他们才下去三瓶不到,这酒量连鲨鱼号上的人都敌不过,更别说我了!
回头给耗子使个眼色,他正活动手腕热身呢,给我比了个大拇指便把工具盒掏了出来。
喝酒这帮人平均半个月才能来一次驿站,平日里干粮不敢吃,水也舍不得喝,也就是这会儿能安心的喝点小酒吃吃小菜,现在还有个能喝的小姑娘陪着,自然高兴极了,几圈招呼下来,能坐着不倒也就剩俩人了。
这些人嘴里说的都不是汉语,只有一个大胡子始终坐在一边,嘴里念叨着什么“有家不能回”、“赚钱好过年”,看样子应该是个外来干活的,还没彻底融入集体,半天都在自说自话。
“你是汉人么?”
我看他喝得最少,只能主动搭话,想抓紧时间把他也喝趴下,耗子已经蹑手蹑脚往吧台上爬了,没得手前,谁也不能清醒着。
“后悔来这里想老婆,想女儿,后悔,后悔”
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么个五大三粗的胡子大哥居然在哭!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劝酒,只好坐过去,用后背挡着他的视线,转头示意耗子再快些。
“为什么后悔?赚了钱就回家呗,家里总比这荒漠强吧?”
“我没赚到钱,还在瀑布滩丢了货,要赔6万,白干了两年还没还完钱。”
“哪儿?瀑布滩?”我刚想安慰几句,突然觉得奇怪,“你不是搞沙漠运输的吗,沙漠里有瀑布?”
“有啊,我也没想到,不然怎么可能丢货,哎!”
大胡子抹了一把眼泪,自斟自饮起来:“这鬼地方没有一点好留恋的,哪儿都邪门,再忍半年还完欠款,说什么都得回家!”
“等等,先别喝!跟我说说那个瀑布怎么回事!”
我急忙去夺大胡子的酒杯,他抱起酒瓶子“咕咚咕咚”一气儿猛灌,一头栽旁边沙发椅上起不来了:
“别去沙漠,那瀑布吃人的,就在风暴的中心嗝儿吃了我的货,还有一头骆驼。”
得,早知道这人有故事可挖,我就不倒得那么满了,这下可好,再跟他搭上话就得等明天了!
我心说明天离开后就算进入沙漠中部地带了,我们得好好见识见识这个沙漠究竟有多神奇,有那样一条贯穿昆仑与第十五师的峡谷,有玛伊莎口中的大河,有宣传册上的大海,还有大胡子口中的瀑布,这跟印象中的沙漠根本不一样啊!
转过头去,耗子正踮着脚尖踩在吧台边角,以一个后仰50度的高难度姿势在往手骨吊灯里抽灯油。深夜里的驿站鲜有客人,值班老哥的呼噜一声大过一声,我打了个哈欠,等着耗子毫无悬念的把东西借回来,突然大门外“嘭”地一声撞击,我吓得猛然跳起来,半夜三更的,活见鬼!
耗子立马缩回来,跳到吧台桌下方躲着,睡着的吧台老哥揉揉眼睛坐直身体,梦游似的起身开门,得亏是反应慢,没逮着耗子。
我悄悄舒了口气,趁着人还没来,小跑过去帮耗子把摊开的工具盒收回来,耗子皱着眉头晃晃手中的茶杯门外的来客实在太不给面子了,这么短的时间我们连一杯还没抽满呢!
“见鬼了,没人吗?”值班老哥被打扰了睡眠很不满,没好气地嚷嚷了两句,“没人我关门咯?”
外头的风沙还没停歇呢,大风灌进来,吹得手骨吊灯大幅度地来回摇晃,我们这一杯灯油使得指尖的火苗矮了许多,但还好没有熄灭,值班老哥重重地把门带上,转回头看看我们,又趴在吧台上:
“哪里来的石头撞上大门了吧我说,你们喝酒也别太晚了,我们驿站的物价可不便宜,呼呼”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会儿的风显然要比我呆在房间的时候消停些了,这样风速怎么也不可能吹得起石头来,刚才那动静也不是小石子可以做到的,该不会门口真的有客人,他没看到?
我放心不下,还是起身去了门口,万一待会儿又有奇怪的声音,耗子还是没办法接着抽灯油,不如弄清楚再说!
大门一拉开我就被吹了满脸的沙子,灯光下尽是些飞舞的幻影。等了一等,外面真的没人,不过也没有大石头。
我裹紧外套多走了几步,除了尘土和砂砾外,我的视线中看不到任何可以撞击门板的物体,方才至少三个人听到了动静,总不是幻觉吧!
“叮铃叮铃”
呼啸的风中隐约传来了几声铃音,这似乎是大堂里醉倒的那群人拴在骆驼上的。
我正打算回去,突然想起骆驼此刻都在围栏里圈着,我记得围栏在热娜驿站的东南角,因为怕气味不好,影响旅客,所以大门和客房设置在西北角,中间还有段距离,按理说我不该在这个地方听到驼铃吧?
“叮铃铃叮铃”
“坏了,耗子哥!”
我楞了一下,扭头就喊了起来:“快把那群人叫醒!骆驼跑了!”
吧台老哥这回反应神速,比耗子跑得还快,冲到门外就拉开探照灯!刺眼的浅绿色光芒中,赫然映出一排小山丘的轮廓,至少已经两百米开外了!
“完了完了完了,工资都不够扣的了!”吧台老哥哀嚎一声,赶忙打电话,“来人,来人!栅栏破了,骆驼跑了!”
耗子冲回去摇晃被我喝得像死猪似的那帮人,我心里很清楚他们根本提不起劲来追骆驼,这责任追究起来必然也有我一份,干脆带起帽子就先跑出去,这些骆驼都是训练过的,把领头牵回来后面的应当就不会乱跑了吧!
我艰难地辨认着骆驼的影子,卯足了劲去追,除了探照灯之外,沙漠上根本没有另外的光源,也不知道月亮和星星哪里去了,这一队骆驼究竟是怎么跑出来的,又是要往哪个方向去?
“叮铃叮铃”
近了!我听得到铃声变得清晰起来,队尾的那一只我应该追得上,顺着它去找领头,就可以
我好不容易爬上凸起的沙丘,却发现骆驼队散了,我所追逐的不过两只由麻绳拴在一起的难兄难弟,其他的骆驼都在狂奔,渐渐出离了探照灯的照明范围,开车也追不上了。
我学着朝闻道教我的手法,轻轻给无法奔跑的两只骆驼抓痒,使它们安静下来,卧在地上。它们的眼神中满是惊恐,喘着粗气,嘴角还有白沫,也不知道是遭遇了什么。
汽车轰鸣声响起,热娜的人开着车接替我去追了,我却觉得今晚不会有太大的收获,因为拴着骆驼的绳子明显是被有意松开的,喝醉的那帮人从事这个行当那么多年,怎么可能犯下让骆驼出逃的低级错误呢?
我想不明白,那个击打门板的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如果不是那个声响,耗子很可能彻底得了手,明早起来,很可能骆驼一只也不剩了。
………………………………
第十八章 第四个驿站
回到热娜喝了杯热茶,我还是没有缓过神,一个小时前空荡荡的大堂里,现在吵吵嚷嚷,几乎要打了起来!
我听不太懂他们在骂什么,但从语气里听得出,被吓到醒了酒的两个人把责任在推给热娜,热娜的人极力辩解着,双方都不肯让步,还请了我跟耗子坐在中间当今晚的第三方证人。
这就很尴尬了,我们俩哪儿是证人啊,简直算得上半个罪人!如果不是喝倒了那帮骆驼队,对于驼铃的声音他们应当是比其他人都要敏感的,说不定能尽早一些发现,不至于这么大的损失:
骆驼一队十二只,除了我找到的两只外,吧台老哥开车赶回来一只,有人在厨房窗外找到一只,栅栏里有两只没跑的,等到最后自己回来一只。一夜之间,丢了五只骆驼,折合成人民币,十几万块钱。
我之前没想到骆驼这种动物还蛮值钱的,尤其是这种能载人能扛货的双峰驼,并且这和农民家耕地的牛一样,是骆驼队养活自己的工具呢,得亏了那个天天盼着回家的大胡子还醉着,他要是知道债上加债,还不得崩溃到嚎啕大哭啊!
大明星和吧台小妹也被扰了清梦,蓬头垢面的走出来,前者一看见我跟耗子低着头缩在人群正中央,马上知道今晚的吵闹跟我俩脱不了干系,连连朝我们翻白眼。
虽然是有些心虚,不过放走骆驼的人毕竟不是我们,而且我找回来的两只也值不少钱,如果不是我多留了一个心眼,骆驼队损失更惨!
热娜驿站管事儿的赶过来极力调解着,从年龄上看,他显然不是这儿的老板,至少不是吧台小妹口中“听人说”的那一个。算算时间,刘晚庭第一次来沙漠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那个第四间驿站的锦夜退休前辈,以当时四十几岁的年纪也不可能给一个比他小的家伙打工,有能力开得起热娜的那位老板,现在应该在七十岁以上,他是否还活着都是个问题。
我们对于热娜的许多疑问,看来只能“听人说”,找不到答案的源头了,我们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耗在这里。大明星使了个眼色,我们打着哈哈就起身退出对质,往客房走。外头这争吵还不知道要争到几时,看来再想借人鱼膏很难了,但有点总比没有强,这一茶杯宝贝多少是个安慰。
“你俩真跟放走骆驼的事儿没关系?”
“肯定没啊,老子没那么坏,要是放了骆驼整个驿站的人都会追出去,那老子动手也就动了,可你看现在外头多少人!”
大明星的房间乱成一团,吧台小妹的奶罩都落在床上忘了穿,我们仨盘腿坐在一起,把晚上的事儿顺了一遍。
“冬爷如果在队里,非得凶你俩一顿,突然就大庭广众之下借人家东西,也太冲动了!”大明星举着那杯人鱼膏看不出名堂,小心地放在床头柜上,“咱们肯定是避开一切像鬼草的植物行进,不过万一碰着了,你俩今晚借的这一杯说不定能救命!”
“还用你说,冬爷如果在队里,老子根本也不冒这个险了,万一抓着老子面儿都没了!”耗子不耐烦地摆摆手,“说说你吧,倆肾换来那些骨头的啥信儿了?”
“我听她说,热娜的骨头不光是老板从沙漠里捡来的,还有花钱从一帮盗墓的人手里买的!”
我瞪大了眼睛:“盗墓的?”
据吧台小妹说,古新疆拥有着众多小型国家和部落,西汉时期的沙漠中心地带就有三十六个小国,但它们大多消亡在历史书之外,连记载都难以找到。新疆生产兵团到来以前,常有人在沙漠中做“挖金”的买卖,屡见不鲜。
热娜的老板那时正在搞驿站的翻修,通过骆驼队搭线联系上一帮“挖金”的,本来打算弄些西域风情明显的摆件作为装饰,结果那帮人拿不出像样的宝贝,倒是拉了一车大骨头,说是挖到了一个龙的墓穴。
“龙的墓穴?”我听着玄乎,接口道,“我看是龙伯人的墓穴吧,他们哪儿见过龙的模样呢!”
“都是道听途说嘛,还不知道真假呢!”大明星把玩着吧台小妹的奶罩,耸了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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