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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世界文学名著鉴赏词典-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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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作家查理西特林却尝尽了成功的滋味,他得到了金钱、地位、名声和
美女,过着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但他在精神上已经陷入了昏睡状态。不可
能写出新的作品,于是,西特林开始怀疑,在物质上是成功的美国,在文学
的世界上是不是还能获得同样的成功。他重新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自己的恩师
洪堡,试图理解洪堡疯狂致死的痛苦。不过,此时的西特林已经掉进社会设
置的罗网中,难以自拔。人人都希望从他身上捞到最大的好处,人人都把手
伸进他的钱袋:年轻的情妇需要享受,离婚的前妻索取巨额的赡养费;大批
的律师企图捞取尽可能多的佣金,地痞流氓和文比骗子也对他抓住不放。西
特林最终身败名裂,冷冷清清地流落在西班牙,金钱和名利并没有把他从穷
途末路上拉回来,倒是高尚的道德观念的象征洪堡的礼物,才把他从窘
境中挽救出来。当然,小说并没有把洪堡和西特林写成两个简单的悲剧型人
物,在作者笔下,他们是一切处于矛盾中且又精神脆弱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
的缩影。他们既不能忍受失败,又承受不住成功;既崇敬文化的神圣,又追
求金钱的魅力;既向往柏拉图式的精神美,又耽于肉欲的满足。这就是当今
美国知识分子在思想上的两重性。在写作技巧上,作者注意运用幽默和风趣
的手法,使这部作品的基调就带有自我嘲讽的风格。譬如西特林不仅对周围
的事物,甚至对他自己都一概加以嘲讽,常常以戏谑的口吻说他和他哥哥朱
利叶斯是一娘所生的两个小丑:一个是“思想高超的小丑,一个是腰缠万贯
的小丑这种自己拿自己开心的手法可以说是当代美国文学尤其是犹太文学的
特色。另外,作者还善于运用对比与反衬来刻画人物,突出主题。在本书中,
西特林达到成功的顶峰,洪堡正好跌落到失败的谷底;西特林正忙着彩排他
的剧本,洪堡却在酒吧间扮演一场发疯的闹剧;西特林搂着情妇在高级矫形
垫上恣意寻乐,洪堡的尸骨却早已化成几团油烟。这一上一下,一盛一衰充
分暴露了美国的物质世界对精神文明的摧残。粗看起来,小说似乎采用了极
难理解的艺术手段:时序颠倒,线索交叉,场景跳跃,情节淡化,给人以扑
朔迷离之感。但仔细读来,我们逐渐就会发现,作者运用这些手段正是为了
真实地再现当代美国社会一幅光怪陆离的生活画面以及那种急促得令人头晕
目眩的节奏。“奇特的脚需要奇特的鞋”,这一格言在洪堡的礼物被重
复过多次,用它来形容这部小说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再恰当不过了。
张锦
欧文肖乞丐,窃贼1977
作者简介见“富人,穷人”条
内容概要在午后的阳光下,一艘白色的游艇冲破地中海的波浪,缓缓
地向前驶去。在船尾的栏杆前站着神情忧郁的富商鲁道夫,身旁是他的姐姐
格丽卿。这个女人四十岁刚刚出头,颀长的身材,亭亭玉立,一头黑发在吹
向海面的微风中轻轻飘拂,烘托出一张闪闪发亮的苍白脸庞。她现在已是著
名的电影导演。姐弟俩呆呆地并立着,一句话也不说,甚至彼此都不看上一
眼,他们是去给弟弟托马斯送葬的。托马斯从小混迹街头,寻衅打架,长大
以后终于改邪归正,自食其力,后来为保护嫂子惨遭匪徒杀害。托马斯的儿
子威斯利年方16,早已在家庭和社会的磨难中成熟了。他和父亲一样好斗,
在学校里差不多和一半以上的学生打过架。他决心找到杀人凶手,为自己的
父亲报仇。但他壮志未酬自己却先进了监狱。他在法国的一个酒吧间里和人
打起架来,差一点用啤酒瓶把一个人打死,还动手打了警察。警察只好把他
硬抓起来。威斯利躺在监狱里的一块光秃秃的木板上,心里反倒觉得有点宽
慰,感到离自己的父亲更近了一些。他现在冷静下来了,思想上没有一点负
担,什么也不顾虑。多亏别人把他从那个英国人身上拉开,但愿他没把那个
狗杂种打死。“如果那个狗杂种没死,伯父总会把他从这里弄出去,这个腰
缠万贯的小老头”。威斯利想到这里笑了,尽管一笑就感到疼痛。鲁道夫找
到他在昂莱布的律师朋友,打通关节,他们告诉他,案情相当严重个
啤酒瓶完全可以被解释为危险的凶器这样一来,威斯利在几周之内是不
会轻易开释的。幸运的是,那个英国人已经完全脱险,而且此人也不止一次
触犯过当地的法律,于是,警方从怜悯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威斯利的年龄和
最近的遭遇,仅限他在一周内离开法国。这样,威斯利又回到纽约,由于不
到继承年龄而身无分文,只得靠打工度日,可是仍不忘替父报仇。他靠在时
代周刊工作的一位姑娘艾丽斯的帮助,遍访了父亲旧日的朋友,情人和敌
人,对父亲有了更完整的认识。父亲一贯刚毅正真的品质更坚定了他报仇的
决心。于是,他断然拒绝了鲁道夫要他进航海学校的建议,也放弃了当电影
明星发财致富的机会。在这之前,他曾临时在格丽卿导演的片子里任一个角
色,居然十分成功。鲁道夫家庭从来没有人有过这种天才,虽说格丽卿在舞
台上干过几天,可也没有什么成就。大家看了样片上威斯利的表演,觉得非
常惊奇。他身上具有的不只是一种特殊的才能,而是各方面的才能。在美国
有一点是特别明显的,一个人从哪里启航,到哪个港口靠岸,不是靠地图安
排。不管在哪里都没有可靠的家系图,干任何事情都得倚仗自己。后来,威
斯利又来到法国,并设法打听到了杀害父亲的凶手是南斯拉夫人乔诺斯。他
在策划行动时碰到了表兄比利。比利是格丽卿的儿子,从小就玩世不恭,胸
无大志,最终因道德问题被学校开除。比利被迫应征入伍,在布鲁塞尔北约
部队的美军总部服役。他在那儿爱上了一个德国姑娘莫妮卡,没想到,莫妮
卡是恐怖组织的成员。本来对生活就毫无热情的比利这时认为从事恐怖活动
或许可以表现自己的价值,使个人在整个卑鄙下流、残酷无情的社会机器中,
已不再是一颗无足轻重,随时可以替换的齿轮了。他毫不迟疑地投入了恐怖
组织。但当莫妮卡揭示他去放映他母亲导演的影片的电影院安放炸弹时,他
退却了,他不忍伤害那些无辜的生命,遂去警察局报了案。结果,恐怖组织
找上了他,在他驾驶的小汽车里放置了定时炸弹,差点把他炸死。由于比利
和威斯利经常生活在一起,他逐渐为威斯利坚韧不拔的复仇精神所感动,他
决心帮助威斯利,并把他以前偷藏的一把无声手枪借给威斯利威斯利经过
周密策划,作好了报仇的一切准备。然而,比利在最后一刻越想越不妙。偷
偷扛电话把他们的计划告诉了鲁道夫。鲁道夫深知问题严重,担心威斯利贸
然行事,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他火速赶到法国,找到那位律师朋友,不惜
重金,要他雇佣一个杀手在威斯利动手之前,就干掉那个南斯拉夫人。过去,
鲁道夫曾经在各种各样的交易上握手成交,事成之后总要庆贺一番。这一次
握手成交,以后可没有庆贺的必要。几天后,报上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昨
天夜间,维克斯港的码头上发现男尸一具,经警方验证,系南斯拉夫人乔诺
斯丹诺维克,他的头部被人击中二枪。”警方认为这又是一次仇杀事件。
作品鉴赏乞丐窃贼虽然是富人穷人的续集,自身却是一
个**完整的故事。它以鲁道夫家第三代在生长过程中的种种遭遇,生动形
象地反映出70年代美国社会危机的加深和青年人徬徨,迷惘的不安心情。如
果说作者在富人穷人中还以肯定的态度描写了第二代人的追求,那么
在乞丐窃贼中则完全对他们的后辈失去了信心。这是更为痛苦的一代,
他们一方面厌恶上一辈的放荡和虚伪,一方面又不得不仰仗自己老子的主
钱,因而始终陷入一种异已的矛盾中,这些人的典型代表就是格丽卿的儿子
比利。他对社会有自己的看法,但又无法解释这个社会。他感到世上的一切
都与自己格格不入,对自我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自身的价值产生了前所未有
的怀疑。在舅舅鲁道夫的帮助下,他被学校开除后,又投身军队,借此逃避
对社会的责任,不料,却在一场荒唐的“恋爱”中卷进了西欧的一个恐怖组
织。他并不相信那些幼稚可笑的“革命”口号,但为了创造与众不同的“自
我价值”,还是积极地参与了恐怖活动,后来,自己则差点被恐怖分子炸死。
比利所走的道路是60年代许多美国青年都走过的一条消极道路,这里,显然
作者对他是持否定态度的。在个人与自我日益异化,罪恶与死亡交替出现的
今天,作者满怀激情,不惜笔墨重点塑造的则是另一种人的形象,即小说中
真正的主人公成斯利。威斯利从小生活在贫困中,恶劣的环境造就了他维骜
不驯的性格。在那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他既不被强权所辱,又不为铜臭所污,
无疑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典范,浑身散发出一股清新、健康的气息。尽管鲁
道夫千方百计地向他灌输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并为之安排了一条切实可行的
发财致富道路,但被他一口回绝。无论面临什么样的艰难险阻,他为父报仇
的决心都不曾动摇。可以说,作者是把威斯利当成真正的美国精神的化身来
加以表现的。可悲的是,正像威斯利的父亲当初不得不靠他的富亲戚过安定
的日子一样,威斯利本人在复仇过程中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依靠他有钱的
伯父。鲁道夫就如高悬在他头上的太阳,甩也甩不掉,离也离不开。要是没
有鲁道夫出面用钱打通关节,他或许要在法国监狱里度过一半年华。尤其发
人深醒的是在小说的结尾,当威斯利费尽心机,历尽艰辛总算找到杀害父亲
的凶手,准备拼出性命完成自己的“英雄业绩”时,鲁道夫却轻而易举地用
金钱买到杀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凶手除掉了。虽“九死而犹未悔”的威斯
利再一次受到现实的嘲弄。这实际上等于宣告欧文肖所赞赏的那种正直刚
毅,永不衰退的美国精神的破产,同时点明了作品的主题。支配资本主义世
界的,只是资本家的财富。金钱犹如一张无形的大网,时时刻刻绊住穷人的
手脚,所以正直人不得不象乞丐那样靠富人的施舍过活,而富人总像窃贼一
样,卑劣地偷走了穷人的权力,意志和精神。这就是所谓“富裕社会”发生
全面异化和精神危机的根源。在这样的社会中生长的青年一代,生活上受到
诱惑,心灵上受到腐蚀,眼看着长辈的丑恶放荡,耳听着长辈的道德说教,
又怎么能不否定一切传统的价值标准无可奈何之余,作者借威斯利的内心
独白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我父亲不应该只烧掉一只十字架,他应该放把火,
把这整个该死的地方统统烧掉”在艺术风格上,欧文肖继承了现实主义
的传统,象狄更斯那样地创造了形形色色令人难忘的众多人物,又象狄更斯
那样完美地处理情节。不管是在散发着臭气的纽约的下等旅馆,还是在风景
宜人的法国海滨,欧文肖的故事在时间和地点上安排得都是有着有落,妥
妥实实。”在刻画人物时,他又随时间运用了意识流的手法,使人物的思想
和行动紧密相联。当然,小说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欧文肖显然对美国早
期的勤奋、忠诚等价值观念深怀眷恋,硬把它们塑造到鲁道夫等人的性格里,
给人一种勉强之感。
晓莉
托妮莫瑞森所罗门之歌1977
作者简介托妮莫瑞森原名克鲁伊安东妮,1949年以优异的成绩高
中毕业后去华盛顿入黑人大学霍华德大学时改名“托妮”。她1931年3月
18日生于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附近的铜铁小镇罗伦城,父亲是蓝领工人,一生
操劳,母亲曾在白人家庭帮佣,她的祖父母也都一生仇视白人,因此莫瑞森
自幼在尊重黑人民族传统和文化的熏陶下成长,培养起强烈的民族感情。大
学读书期间利用暑假巡回演出的机会回到南方故上,充分吸收了那里的文化
营养。1953年人康涅尔大学攻读福克纳,获硕士学位后先到德克萨斯南方大
学后又回母校霍华德大学执教。1964年与丈夫离异后去纽约,在兰登出版公
司当高级编辑,主编黑人之书之类的史学百科全书。19t6年后又担任教
职。曾在耶鲁大学等著名大学教黑人文学和文学创作,但是她早在当编辑时
候就把文学创作看作“自己所尊重的事业”,迄今已出版五部长篇小说:最
蓝的眼睛1969、秀拉1973、所罗门之歌1977、柏
油孩子1981和宠儿1987,引起美国文坛的重视,被认为是继
鲍德温之后最重要的当代黑人小说家。她的小说全都描写黑人社会,从主题
到情节结构和人物刻画都富于独创性,而且雅俗共赏,因此受到评论养的赞
誉和读书界的欢迎,例如所罗门之歌与宠儿先后被评为1977年和
1987年的最佳小说,不仅获奖,,而且畅销。所罗门之歌译成外文在11
个国家发行,美国国内的廉价版一版就印了57万册。今天她与艾丽丝沃克
齐名,是两位蜚声美国文坛、最令人瞩目的黑人妇女作家。
内容概要小说分两部,共15章,上部写小说主人公的身世,下部写
主人公去南方寻根和埋藏财宝。1931年某天,在美国北方靠近苏必利尔湖的
一个小镇上,北卡罗来那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黑人史密斯先生身穿
蓝绸人、腰缠一对蓝绸大翅膀,要从慈善医院屋顶飞往苏必利尔湖对岸。尽
管通告已在两天前贴出,但吸引来的人群只四五十人,不象四年前林德伯格
首次作横度大西洋飞行时的观众多。大多数黑人妇女正在扣胸衣,打算出门
去看看肉铺会不会出售猪尾和下水。她门不知道有个黑人要飞,对此也不怎
么关心。后来起飞的时辰到了,道院里的人走了出来,人群里有个妇女唱起
所罗门之歌:“噢,售糖人飞走了售糖人掠过天空,售糖人回家
喽”史密斯在歌声中往下一跳,坠地而死,也在这时有个男婴在医院里
呱呱坠地,他就是小说主人公麦胄戴德,小名奶娃。他直到上小学时还在
吃母亲的奶,有一次被多嘴的看门人撞见,传扬开去,于是大家就管主人公
叫“奶娃”。奶娃的姓也来得奇怪,“戴德”原是“死亡”之意,南北战争
结束南方奴隶获得解放之后,奶娃的高祖去自由民管理局登记,一个喝醉酒
的北方佬军官问他父亲是谁,奶娃的高祖说“死啦”,那军官就大笔一挥,
在名字后的姓氏上填了“戴德”,也即“死了”的谐音,于是一家人就承袭
了这个古怪姓氏。就到奶娃的父亲这代,家境倒是富裕了,但麻烦也就跟着
来了。父亲与儿子同名,也叫麦肯,为人自私、粗暴、刻薄,因追求金钱地
位跟镇上受人尊敬但偷偷吸毒的黑人医生之女露丝结了婚,婚后生了两个女
儿,但在露丝20岁那年医生死了,据露丝说是被麦肯偷走医生所及的毒品害
死的。麦肯则说医生死的那天他赶回家来安慰妻子,却发现她一丝不挂地和
刚死的父亲躺在床上,嘴里还含着死者的指头,于是丈夫怀疑妻子**,从
此恨她、打骂她,还不与她同房10年之久。后来老麦肯的妹妹派拉特来到镇
上,她会用巫术治病,让露丝往麦肯的食物里放了些草药,使麦肯一连四天
都主动找妻子**,并使她怀孕。接着麦肯后悔了,逼着妻子打胎,可是派
拉特救了胎儿,这样奶娃才得以安全出世,未被亲生父亲所杀。婴儿出生后,
麦肯迁怒于派拉特,把这个亲妹妹赶出家门,从此兄妹断绝来往。派拉特的
身世极为可怜,母亲死于分娩,她在没有肌肉收缩和羊水压力的情况下自己
挣扎着出了母亲的子宫,因此肚皮上没有肚脐的凹坑;她父亲不识字,从圣
经上随便指出一个名字,随后把字母写在一张纸上,并把纸夹在圣经里,12
年后这张纸被派拉特取出来叠成小块放入一个小铜盒里象耳环似的挂在她的
左耳垂上。她来到镇上后以酿私酒为生,穿得破破烂烂。住在贫民区里,没
有丈夫却有女儿,而且女儿也有女儿却没有丈夫。她很喜欢奶娃,常给他讲
她爸爸和她本人的经历,听得奶娃如醉如痴。尽管他爸爸和他姑姑断绝了兄
妹关系,他仍常到他姑姑家去,还爱上了比他大5岁的表甥女哈格尔,两人
发生了暧昧关系十余年,后来奶娃想与她分手,哈格尔却真心爱上了他,由
妒到恨,几次想杀他,到时候又手软下不了手。奶娃长大后替他父亲干活,
有一次看见父亲无故辱打母亲,一怒之下动手打了父亲,但他从思想到行动
却越来越模仿他父亲,同时逐渐与他母亲疏远。有一次他开口向他父亲要钱,
以便离家出走自己去闯
………………………………
第130节
天下。他劝父亲不要象他姑姑那样,把准备给子女的
遗产都装在袋里挂在屋梁上。父亲一听这活,立刻答应给儿子钱,但要他去
把那只袋偷来。原来当年奶娃的祖父拥有一个称作“林肯的天堂”的农场,
当地白人枪杀了祖父,霸占了农场,奶娃的父亲带着妹妹躲到一个山洞里,
杀死一个白人老头,还在洞里发现一袋金子。当时麦肯就想拿走金子,但派
拉特不让,生怕被人发现后以为他们是谋财害命。兄妹俩吵了一场,妹妹拿
着刀逼走了哥哥,麦肯第二天夜里悄悄回到山洞,发现妹妹与金子都已不见,
就以为金子是妹妹拿走的,现在听说派拉特家的钱装在袋里挂在梁上,认为
袋里装的是金子,因此唆使奶娃去偷,谁知偷到后却发现里面装的是尸骨。
派拉特说,这是那个被杀的白人老头的尸骨。她与哥哥分手之后他父亲的阴
魂就来找她,叫她去把那个老人的尸骨拣起来带在身边,此后她就一直与亡
父的阴魂对话。奶娃断定金子仍在山洞里,就决定回故乡一趟,小说的第二
部主要写奶娃还乡寻根和寻找财宝。他找到了山洞,却什么也没发现。后来
他渐渐省悟,自己这次决意出来主要不是为了找金子、而是要想打破关于自
己家世的疑团,把自己的出身与祖系弄个水落石出。他终于搞清,他曾祖姓
所罗门,来自非洲,传说中是个会飞的黑人,生育过21个孩子,派拉特的父
亲麦克就是第21个最小的孩子,在曾祖飞回非洲时原想带走他,但一不小心
把他掉落在地上,被一个印第安女人拾去抚养,后来吉克与印第安养母之女
私奔去北方。所罗门的后代却在沙理玛繁衍,奶娃在那儿还受到热情的款待。
奶娃急于回家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家人,他首先去找姑妈,告诉她说她父亲
之灵要她携带的尸骨原来就是他本人的尸骨,现在应该把他的遗骸埋到当年
曾祖起飞的地点:所罗门起飞处。姑侄俩乘车去沙理玛,正在挖坑埋尸时,
派拉特忽然被上枪打死,奶娃知道开枪的是他的黑人朋友吉他,这位朋友参
加过七人组成的专门仇杀白人的“七日”团,奶娃曾邀请他一同去南方寻找
金子,后来奶娃找不到金子而去寻根,吉他怀疑奶娃独吞了金子,跟踪而至
进行报复。但这时奶娃已视死如归,从藏身处跃下,朝吉他飞去,他们俩究
竟谁会在自己兄弟的怀抱中被杀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已悟出他曾祖所罗门
所懂得的道理:如果你把自己交给了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作品鉴赏莫瑞森的创作代表了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一股新潮流。她
旨艾里森、鲍德温等新一代黑人作家一样,主张“对世界持更广博的看法”,
也就是说不把小说的题材局限在抗议种族歧视的狂热中,而是从多方面去探
索人性的奥秘。黑人作家阿历克斯哈利叙述家史的通俗性历史读物根
出版后,曾引起轰动,而本书可以说是一本用小说体裁写的另一本根,
但描写的角度不同:根是一部通过血淋淋的事实系统地反映和描绘美国
黑人生活的形象历史,很象一部纪实小说,而本书则用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
主要是所谓“魔幻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新手法,成功地通过象征,隐喻
等多种艺术技巧和变换镜头的蒙大奇手法描写了黑人民族和妇女,把今天的
现实包括黑人想要寻根的热潮描绘成“现代神话”。作者擅长用黑人民
间传说和童话来渲染气氛,给环境和人物笼罩上一层奇谲的神秘色彩。全书
用“黑人会飞”的古老传说穿针引线,使现实与神话糅合在一起,表现出极
为浓郁的民族色彩。这部小说虽然写美国黑人的生活和心理状态,但提出了
今天美国社会中一个带有共同性的尖锐问题:社会富裕了,人尤其是年轻
人的精神却堕落了,应该如何在创造社会财富时建设精神文明呢特别是
在今夭貌似平等的美国社会里,黑人青年一代是否仍在西方精神文明的桎梏
下遭受奴役当中的黑人青年如奶娃、吉他、哈格尔等无不染上现代文明中
的恶习,而按照作家的构思,只有让黑人尊重本民埃的文化传统,返璞归真,
恢复古朴的风范,才能摆脱奴隶制被推翻之后这种新的“精神奴役制”。派
拉特是全书含有道德寓意的中心人物。她虽然靠酿造和贩卖私酒为生,无知
无识,“却对人类的相互关系具有深切的关心”中译本第194页。她携
带着先父的遗骸和“导航”地图,指引奶娃飞行,奔向自由,她没有肚脐传
统中只有天使才没有肚脐,又有与死人交谈的禀赋,因此暗喻她是否有继
承传统、传播黑人民族文化双重使命的“天使”。作者不仅在刻画象派拉特、
奶娃、吉他这类人物性格时使用了独特的象征手法,甚至书中的许多人名与
地名也富于象征意义和幽默感,如“非医生街”、“不慈善医院”、“林肯
的天堂”、“所罗门飞行处”以及与“死亡”谐音的戴德一家的姓氏,等等。
全书的背景安排、气氛渲染、人物刻划和情节发展等都互相照应,浑然一体,
有很好的艺术效果。例如一开卷写史密斯先生安上绸翅膀试图飞行,谁都知
道此举等于自杀,却不知道原因何在。直到第6章读者才看到原来史密斯是
由于黑人仇杀组织“七日”团的压力而被迫自杀的,但直到第12章作煮才揭
示卷首史密斯飞跃时派拉特所唱的和卷未主人公飞跃前自己所唱的所罗门
之歌在黑人传说中的含义。这样剥象笋似的一层层披露故事,是作者独具
匠心的一种结构布局,有助于渲染神秘、紧张的气氛。作者的文笔洗练清新,
十分口语化,人物对话写得尤其出色。美国民族杂志上有篇评论说得很
中肯:“莫瑞森创造了一个有自己特色的黑人社会,但又并不与白人世界完
全隔绝她用灵敏异常的耳朵倾听黑人语言的音乐,把它用作调色刀来刻
画黑人生活井创作今日文坛上最佳的一种文学语言语言与思想之间的一
种美丽平衡。”
施咸荣
诺曼梅勒刽子手之歌1979
作者简介见“裸者与死者”条
肉容概要1976年4月,加里吉尔摩由表妹布伦达等人作保,获得假释
出狱。他14岁时因盗窃波兰进少年管教学校,到现在已断断续续坐了18年
的牢,最长的一次连续在狱中生活了12年。获释出狱后,加里回到母亲的故
乡犹他州普罗沃市,住在姨夫弗思的家里,并在弗恩开的鞋铺当帮工。长朗
的监狱生活,使加里形成了独特的品性,而一旦获得自由,他便在各方面都
使这些品性膨胀起来。在鞋铺,加里无心认真干活学艺,却整天以喝啤酒为
乐,并四处闲逛,追逐女人。姨母艾达把一位姑娘介绍给他,第一次约会,
他便把她灌醉强行奸污。渐渐地,周围的人对他反感起来,弗恩夫妇也被他
搅得不得安宁。这样,表妹布洽达不得不在另外一家工厂给他找到了一份工
作。
在这家工厂,加里认识了一个叫斯特林的人,与他交了朋友。一次,他
去斯特林家,碰巧斯特林的堂妹尼科尔也去了那里。尼科尔年轻貌美,身材
丰满,虽然经历坎坷,近乎放浪,却又心地简单,不失少女的纯真。加里与
尼科尔一见钟情,恨快就搬到一起同居了。他们整天纵情欢误,陶醉在爱情
之中。但加里毕竟是加里,尼科尔毕竟是尼科尔,生活毕竟是生活。加里仍
然终日酗酒,并且不时偷些东西,甚至偷了许多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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