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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湖岛-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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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头,抽烟!”
“沈头,快点出发!”
沈秋云是888队的缔造者,因而在这个队享有极高的威望,虽分管党组织工作,但这个队无论大小事全都他说了算。他不du cái,一些小的事他很少去管,如果谁犯了队规。他就会毫不留情!用最脏的家乡话臭骂一通,让他服帖才罢。
行政队长魏明及技术队长熊光走过来跟沈秋云握手问好,三个队领导在短时间内讨论了出发时间和注意事项。沈秋云突然想起维吾尔族的司马义队长没到:“司马义队长呢?”
“沈头,我来了!”远处,司马义背着两个极沉的大包一步一蹶地走过来。
“司马队长,你这是干嘛?想搬家到南疆住啊。“沈秋云上去帮司马义拿下一个包。
“是呀,本来我老家就在南疆嘛。”司马义哈哈大笑,“有啥事吩咐,沈头?”
“你快点准备,先上路,沿途你为车队准备饮食及住宿”
“行,没问题。”司马义是地调处老队员,五十多岁,快到退休年龄。处里领导考虑888队在南疆少数民族地方工作,与地方民众关系调理极其重要,于是选中了司马义。不仅因为他是南疆人,语言属地关系熟,主要一点就是,他在本单位少数民族职工里威望极高,说话管用,震得住野外队那些不太听话的‘巴郎子’。
一切准备就绪,由二十台丰田车,两台仪器车,一台大轿子车组成的车队点燃了发动机,为即将的远征开始热身。就在这时,一辆巡洋舰过来,车上下来一个人。
“赵处长,你那么忙还过来,担待不起啊!”行政队长魏明迎上去,激动地握住赵东海的手。
“欢送欢送嘛!”赵东海拖着官腔,挥着大手,“大家年过的好!新年开始,大家要大干快上。今年我们整个处都瞧你们啦,希望你们在年底凯旋而归,拿一个金牌,为我们处争光------”
………………………………
第十二章 征程
() 赵东海训话完毕,走到沈秋云身边,压低了嗓门:“有啥困难就讲,雪下得太大,路上加倍小心。”
沈秋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赵东海本想再提醒他注意一下胃病,见此情也不再吭声。他与沈秋云之间的过节实在太多,有挑战,有竞争,有怨恨,也有彼此暗地里的欣赏,这一切赵东海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令他欣慰的是,他最终战胜了这个人,而且高居处长之职。沈秋云呢,二十年来还是一队之长而已。他深知沈秋云那种不平衡的心理,但同时又不得不为眼前这个人的某种意志所折服,因为他曾试图让沈秋云放弃前嫌,代价是让他爬上科长,甚至副处级,可他竟毫无所动。他依旧带队出野外,风餐露宿,与荒滩大漠共舞。
末了,赵东海说:“如萍可能要到你那个队。”赵东海的话令沈秋云的心头一颤,他猛然抬头,准备对赵东海吼叫:“如萍来了关我屁事!”可赵东海此刻已走远,他叫不出,他想追上去问赵东海:“你把如萍怎么啦,她在宣传科不是干得好好的,为啥要出野外------”可现今他有啥权利。如萍是赵东海的老婆,不,前几天不是离婚了吗;离婚------这位昔ri的恋人,沈秋云心里隐隐作痛。
“沈头,该上车了。”司机李忠上来催他,欢送的乐队敲响了锣鼓,在一片祝福声中,车队开始启程,沈秋云坐在前面的丰田车里,向人群挥着手,他的目光滑落到处里那帮衣着光鲜的领导身上,他们笑意盈盈,厚实的镜片里却都藏着一双令人捉摸不定的眼睛。而他是实干型,野外才是他的人生舞台,是他任意驰娉的战场。
他一眼望见了媛媛,媛媛穿着方格长大衣夹在人群里,她大概没看见他这个爸,但那双稚嫩的大眼,一直在缓缓的车队里搜寻着。沈秋云燃着一根烟,吸了一大口,倾刻,烟雾在驾驶室弥漫开来,与他花白的两鬓缠绕在一起。司机李忠专心地驾车,对沈秋云的烟瘾他早就习以为常。风风雨雨七八年。他一直跟着沈秋云,转眼,已从那二十出头的毛孩子长成彪形大汉,其ri趋刚强成熟无疑也倾注着沈秋云的许多教诲。
一晃二十载,沈秋云怎么也没想到蹉跎的岁月已模糊了他当年的影子。重赴南疆,这似新的起点,像二十多年前他告别故乡,带着一身迷茫及泥土来到大西北,去迎接全新的生活挑战。他是个不服输的人,相信自己总能战胜一切,不管是亲情还是爱情。从部队转业到石油勘探队,从沟壑万千的北疆转战到黄沙万里的南疆,他不知自己流了多少血,出了多少汗,终于从一个小小的汽车班战士,成长为指挥塔里木石油勘探的大将。他越来越害怕岁暮的临近,担心身体的衰弱,伤感自己未见到那黑sè的液体之前就崩溃。二十年,没回老家一趟。却又每月初总要汇上一二百元钱到那个遥远的家,风雨无阻。
他突然很思念父亲,尤其前几天收到父亲从故乡寄来的信,那歪歪斜斜的几个字更是激荡起他内心难忍受的酸楚:‘秋云,秋楠就交给你。’这是父亲二十年来第一次开口叫他秋云,二十年来他对父亲的埋怨就在那几个字中被倾刻瓦解,他开始觉得自己很卑微,自私,忘恩负义。今生欠父母的债再也还不回来了。
翻过人兽绝迹的天山,大雪骤停。沈秋楠往窗外看去,荒坡秃岭雪迹斑斑,气温已升高了许多。买买提把玻璃门摇下一丝缝隙,在渐渐无雪的公路把车开得飞快。黑头,朱乐一个劲地向林建询问南疆的风土人情,林建也乐于这种回味,便大谈起前些年对此地的见闻。
“已经过了天山,往前是真正的南疆啦!”买买提归心似箭,又吹起口哨。
不知过了多久,路上能见到一些较矮小的平房,平房很简陋,墙外没任何装饰,在路边有些孤零凋残。
“前面就是托克逊县城。”买买提说。
果然,路边的人越来越多,却见不到一个汉民。接着,有马车、馿车、牛车在路上交织往返。路越来越泥泞,到托克逊县城时,街道两旁淤泥已积聚了几寸厚。托克逊不大的街道旁有几栋小楼,小楼的结构极具民族特sè,屋檐、门窗及走廊上雕刻着许多图案,sè彩也缤纷灿烂,令人眼花缭乱。楼房旁,维民席地摆摊,有卖花帽,也有卖剑、英吉沙小刀、玉雕,或卖储藏过冬的哈密瓜------。
远处,一座古老的清真寺广场上挤满了前来祷告的穆斯林。
“托克逊的变化挺大!”很久未到南疆的林建感慨不已,“只不过那座清真寺还是老样。”
广场一侧,有个特别热闹的小商品市场,市场内摆满了ri常用品,每个摊位前都围着不少维民,或是叫卖,或是讨价,叫喊声响彻极远。
“今天是巴扎。”买买提说。
“啥是巴扎?”朱乐甚为好奇。
“巴扎类似内地的赶集。”林建回头讲解,“你们看,路边赶着马车的维民,他们可能居住较远,大中午才到这里逛巴扎。”
巴扎市场外围有一长排烤羊肉摊档,烧烤槽里漫溢的浓香飘散在街头巷尾,好客的维吾尔老乡扯着甜美粗旷的喉咙叫卖着:“嗬,多香多美的烤羊肉串呦!”
“买买,吃点东西?”林建问买买提,没到喀什之前,林建得听从他的意见。
“早该吃饭了。”黑头叫道,“我肚子都饿扁了。”
买买提稍作迟疑:“我怕天黑之前赶不到库米什,这样,我下去买点吃的来。”
………………………………
第十三章 兵站
() 在路边停下车,买买提快速奔到市场,很快买回来几只大油馕。
“这咋能叫吃饭!”见这似家里的烤饼,黑头嘟哝着。可到最后,他吃得最多,还把剩下的一小块吃不完的馕扔向车窗外。
“黑头,吃不掉的不要乱扔嘛。”林建回头提醒,“维吾尔族忌讳随便糟蹋粮食,记住,到喀什不能再犯。”
黑头难堪的点点头,朱乐见他模样,哑然失笑。
不久,车又驶入荒凉的戈壁上。对外面的景致,眼熟后的平常令大伙都沉默下来。林建在前排微闭双目,似在想问题,又像即将进入梦乡。
公路在广阔的戈壁上时而笔直,时而蜿蜒,时而滑入河谷,时而爬向山坡。除了路旁的电线杆一直伴着公路外,再也难见其它的景物。黄昏时分,车开进了库米什兵站里停下来。库米什似一个小镇,座落在一处平缓的山坡上,公路两边有些小店和饭馆。这个兵站只有几排小平房,全都当旅店出租给外来客。有几位年轻的女兵,在兵站做服务之类的事。
晚饭后,林建开了两间房,他与买买提一间,沈秋楠、朱乐、黑头一间,而且是一张床,好在沈秋楠、朱乐、黑头都在抽身条,一张床也够。
午夜后,气温渐低,兵站被漆黑的夜笼罩。林建与买买提在房间里饮着烈酒,开怀朗笑的声音传得很远。
出门将近一个月,除了身上的大棉袄,再无它物。沈秋楠坐在床角,紧紧衣领,感觉有些冷。二十多天来,在异域的颠簸劳顿,原本就瘦弱的身骨更显得单薄。这期间,也发烧过两次,他没讲,熬过后不知怎的就自愈。
沈秋楠不清楚自己现在yu作何为,也渐渐淡忘了当初来xin jiāng的目的是找哥哥,哥哥对他来说,陌如路人。在郑州上火车时,他最早结识的就是黑头。记得那天暮sè渐晚,就在那趟去大西北的列车开动一瞬,黑头从远处飞奔过来,在站台昏暗的灯光下,他是那样的仓惶。当黑头追逐在玻璃窗外时,沈秋楠看到的那分明是一张扭曲的脸。黑头猛拍着玻璃窗,座位上的人都视而不见。直到火车长鸣加速的那一刻,沈秋楠猛地冲上去,全力提起了那扇沉重的窗-------上了车的黑头极少露面,钻进车座底,几乎睡了两天两夜,直到第三晚,甘肃张掖站上来五个抢匪,在全车厢人即将被洗劫一空之时,从车座下爬出来的黑头抽出一根大木棍竟劈倒了三个。一切皆是那样突然,开始与结束的场景,使沈秋楠深深喜欢上他。在后来,沈秋楠与黑头简单的聊天中,他才知道黑头是河南登封人,今年十八岁。
没有票的黑头在乌市火车站随着人流混出来,在广场上,沈秋楠与黑头四目相顾,谁都无法说出一个去处。当他们准备在一处避风的墙角下度过一夜时,被饭店老板林建发现,遂带回店做了帮手。这不久之前,林建还收留了从四川来疆,在车站一带逗留的朱乐。
“醒醒,别睡啦!”沈秋楠摇着早已进入梦乡的黑头。
“咋了,秋楠?”黑头蒙眬着眼问。
“朱乐出去很久了,还不见回来。林老板知道会骂的。”沈秋楠说。
“管他呢。他要玩让他玩去得了。”
“不行,你起来咱们去找他一下,外面啥都看不见,说不定他会迷路。”
兵站离路边的小店稍有一段距离,这段路没一丝灯光,沈秋楠和黑头深一脚浅一脚向那排小店摸去。黑夜冷清,穿棉衣的沈秋楠冻得直哆嗦,黑头倒没觉得冷,他一直走在前面,几次差点被路边的石块绊倒。库米什小镇的夜sè朦胧,昏暗的小店灯光在寒风中鬼魅地摇曳。小镇一家小舞厅放着缠绵的舞曲,柔和的乐调,多少也为这个清冷的小镇夜晚带来一丝暖意。镇上,家家小店门前,挂着一副厚厚的棉门帘,里面烧着炭火,xin jiāng的煤炭很丰富,这里的居民在冬天里从不会为烤火而犯愁。
“抓贼娃子!抓贼娃子!”
寂夜的小镇上传来一阵厉呼,喊声由远及近,几条黑影一前一后追逐,躲躲闪闪。叫喊并没有引来他人注意,沈秋楠心头发紧,他往前几步跟紧了黑头。就在他们即将走到街心时,猛地听到一间店铺传来朱乐的声音:“我没拿,没拿------。”
带着浓浓川音的朱乐叫声不大,却清晰入耳,沈秋楠和黑头马上意识到朱乐可能闯了祸。这之前,他们早听林建讲过关于朱乐的一些事。在四川万县长大的朱乐是兄弟中的老三,读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十六岁被送给xin jiāng铁路局一远房亲戚做养子,到xin jiāng不久他便与车站里一些流浪儿混上了,亲戚后来束缚不了他,对他就听之任之。
这是间维民饭店,厅中烧着一个红通通的铁皮炉子。炉腔把周围人的脸印得赤红发亮,四个蓄络腮胡的维族汉子神情凶煞,目光萧愤地直逼墙角的朱乐。
“把东西交出来------”其中的一个汉子显然怒不可遏。
“我真的没拿,大哥。”朱乐显然是在哀求。
“我看见你拿的。”其中一个维族汉子说:“郎斯忌。”
“你已摸过了,没啥嘛,大哥。”
不等朱乐再做其它解释,旁边的一个维族汉子就摔给朱乐一记耳光,再朝他小腹一脚,朱乐便跪倒在地。
揭开厚重的布门帘,沈秋楠与黑头几乎是同时跨进饭店,他们唐突地闯入,倒把那五个汉子吓了一跳。只一瞬,当看见是两个衣服朴素的大毛孩时,又恢复了刚才的萧杀气焰。
“你们是一起的贼娃子?”
卷发维族汉子问沈秋楠,沈秋楠没说话,他上前扶起墙角的朱乐,朱乐用手背擦着鼻子,昏暗中,沈秋楠才看清朱乐鼻子在流血。
………………………………
第十四章 夜诉
() 小店的气氛压抑而紧张,连这家饭店的老板也不敢近前相劝,只远远地顾盼。然而,饭堂另一处墙角,有两个正在喝酒的中年汉子,其中一位是大胖子维民,他们频频交杯,大口大口喝着高度烈酒,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
很少碰到这种场面的沈秋楠有些手足无措,他害怕那位卷发维民再上来抽打朱乐,忙把他藏到身后,黑头立在一边,提着两只拳,摆一副打架的姿势。
“朱乐,到底咋回事?”沈秋楠心急火燎地问。
“他们,他们说我偷了他们的‘皮夹克’!”
“皮夹克?是不是衣服?”
“不,不是,是刀子------”
沈秋楠不再问,他苦思该怎样摆脱这里,见那五个汉子正用维语交谈着,他用脚轻轻踢了一下黑头,甩眼快跑。
“你们先走!”黑头用河南口音低叫。
一头撞进漆黑的夜,身后那张棉门帘重重落下来,就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拉着朱乐还微微发抖的手,沈秋楠也不顾上回头看一眼,拼命地朝那个兵站猛跑。
没听到喊声,没听到追逐,夜空异常寂静,镇上不知哪家舞厅依然重复着那首舞曲,悠悠绵绵,与夜sè里昏黄的灯,一同守候这漫长的寒夜。
一气跑回兵站,两人累得大汗淋漓。室内的灯依然亮着,隔壁间不时传来响彻如雷的鼾声,想必林建跟买买提大醉如泥了。沈秋楠与朱乐无声瘫坐在床边,看着灯光,听着两种重叠交错的鼾声,两人都把心投向了窗外,投向寂静的夜空。
半小时过去,门吱地被打开,黑头缓缓走进来,看不出他身上一丝变化,他表情平静,紫黑sè的娃娃脸在灯下红扑油亮,粗黑的眉毛上挂着细小的露珠,平和烁亮的眼神预示着一切都已过去。
“黑头,”沈秋楠从床边迎上前。
“没啥事了,睡觉------”黑头有些淡漠,他边说边无力地脱身上那件很旧的棉袄。
“黑头,他们没对你咋样?”朱乐感念不已:“不过------我是真的拿了他们的刀子。”朱乐边说边弯腰从裤腿里拿出三把小刀,“我见这刀子很漂亮,所以才拿的,哝,给你一把------”
“啪!”朱乐的脸清脆地挨了一巴掌。
“黑头!”那一掌疾如闪电,已至沈秋楠来不及喊,他冲上去拉住了黑头。
“没啥,秋楠,休息。”黑头把脱下的棉袄扔在床上,一头扎进被窝,闷声不吭地睡去。
足足几分钟,朱乐还愣在原地。他一手捂脸,脸角挂着大颗的眼泪,另只手无力地垂着,那三把铜柄小刀就散落在脚下。
“朱乐------”
沈秋楠上前拉着朱乐的手,安慰道:“休息!不要再哭了。”
“秋楠,我知道你们看不起我,我,我爱小偷小摸-------”朱乐声音细小,哽噎难声,面对墙壁,他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我没受过多少教育,读小学四年级时,父母离了婚。我跟随了父亲,两年后,父亲又跟另一个女人结了婚,那女人还带着两个比我大一些的男孩,我便成了家里最嫌脸的吃货。后母的不公,与后母的孩子不和,使我从小失去了亲人的依赖,从偷吃,偷玩到偷东西------被别人抓住无数次,挨打,挨骂成了家常便饭。我恨世上所有的人------后来,我被送到xin jiāng一远房亲戚做养子。一开始,他们见我长得乖巧,十分喜欢我,后因发现我的恶习,慢慢冷淡了我。于是,我又开始流浪的生活,跟火车站一群社会小青年混在了一起------
朱乐喃喃地诉说,他把视线投向窗外,像叙说一个久远的故事,他表情凝重,深沉得与他十七八岁的年龄不相符。朱乐容貌清秀,稚气犹存像个中学生,平时一口很糟的普通话加满身的机灵劲,活脱一个邻家小弟。可是,谁会相信眼前的他,竟是个从小被人当皮球踢来踢去的孩子。
沈秋楠心情似乎轻松了许多,对比起朱乐,觉得自己已经够幸运的了。不说别的,单就父母含辛茹苦供自己上完了高中,已是不易。ri子虽说清苦些,但毕竟还有个家,有那大山沟的朴实与爱恋------
劝说朱乐睡下后,沈秋楠脱下棉衣盖在他俩身上,自己则半卧在被子里难以入眠。望着室内那盏昏黄的灯,他觉得该给家里写第一封信了,怎样写呢,就说一切都好,秋云,秀嫂,还有侄女媛媛都好,他们都很想你们------
………………………………
第十五章 相遇
() 第二天一早,匆匆吃过早餐,大家有说有笑地上路。这一天的路特别平坦,茫茫大戈壁,公路就像一条弯曲的蛇。偶尔,能看见一群群寻吃荒草的羊,牧马人的那份悠闲自在,让置身荒凉中的路人心生一份祥和与生机。
经过库尔勒,又过了轮台,沈秋楠蓦然记起自己此刻走的就是古代丝绸之路。于是,古西域那千古流传的边塞诗歌如画般在脑海里闪现出来;
交河城边飞鸟绝
轮台路上马蹄滑
轻轻哼着久远的诗歌,昔ri西域诸侯在这片辽阔的疆域里相互掠夺、杀戮的场面在沈秋楠脑海慢慢升腾浮现出来,随思绪一泻千里,与风揉合在无边的狂野之中。
临近傍晚,车驶入距库车三公里时,在一处山坡路段抛了锚。
“咋了?”林建在前座睁开朦胧的眼问。
“郎斯给!”买买提边骂边打开车门跳下去:“车油烧完了,他妈的,前面两公里的路,就有加油站了嘛。”
“那咋办?”林建边问边下了车,“哪里能搞到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只有拦车,买上几公斤油,到库车就好了。”
买买提开始在公路边挥手求助来往的车辆,沈秋楠、黑头、朱乐也纷纷下来拦车。十多分钟过去,来往的几辆车要么不停,要么就是机油型号不对。看见天sè渐晚,寒气渐浓,林建不禁焦急起来。
“买买提,干脆到库车油站买几公斤回来!”
“再等等看,实在不行只好这么办了。”一向阳光开朗的买买提此刻也蹙紧了眉头。
远处,开来一辆白sè丰田车,买买提老远就开始挥手,正巧,这辆车的司机也是位维民。
“师傅,零号柴油有吗?”
“巴!”那司机答应得很爽快。等他一下车,才发现这是一位异常魁梧的维族司机。他因发福,肚子挺得老高。买买提见他动作缓慢,就主动上前帮忙,拧开油箱盖,插进吸油管,用口极力一吸,油便缓缓流出。林建乘机敬上红塔山香烟,丰田车里还有两位中年汉族人,接了烟后也下了车,其中一位四十开外的汉子朝黑头走过来,他嘴角扬着一丝微笑,上下打量着黑头说:“尕娃娃还不耐呀!一会儿就干倒三个,哪里学的功夫?”
“你是------”黑头有些愕然。
“不记得了,昨晚在旁吃饭的那两位。”
“师傅,小声点------”朱乐凑过来用哀求的眼光看着那中年汉子。
“你小子!”那中年汉子瞥了一眼朱乐,训斥道,“别做那偷鸡摸狗的事,昨晚,如果不是那黑娃,你就死翘翘。”
“你,你咋知道?”朱乐惊惑不解,脸上飞起红cháo。
“你藏在脚上的玩意儿,别以为没人知道!你小子不学老实点,下次,旁人照样看着你挨凑!”
朱乐羞愧难当,不时紧张地朝林建那边张望,幸好林建此刻正与另一位汉族人说上劲,根本就没注意到这边在谈什么。
油很快就加好,维族胖司机朝这边喊:“头儿,我们走!”
“头儿是啥意思?”沈秋楠问。
“大概是当家的就叫头儿。”朱乐在乌市呆过一段时间,毕竟多少知道一点。
车子又重新启动,林建在前座兴趣盎然,感慨不已:“石油上的人真豪爽!”
“是啊,”买买提也很赞同他的观点,“抽了几公斤的油一分钱都不要。”
“原来呢------”朱乐小声感悟。
“咋啦?”沈秋楠迷惑地问。
“说话那样粗野,原来是石油上的人。”
“你咋能肯定石油上的人粗野?”
“赵蝶说的,她爸就是石油上的人,她爸是个不小的官。”
“我看不一定!”
“秋楠,”朱乐凑近他耳边小声地问:“那个人说黑头一会儿就放倒三个,是真是假?”
“不会有假,在火车上我亲眼见过黑头打架,那个猛劲只在电影里才见到。”
这时林建回过头说:“把车窗玻璃摇上去,马上要下车住宿了。”
这夜在库车县城一家宾馆住下,每个人都睡着单人床。因为明天要到达喀什,所以晚饭后都早早就寝。一直到零点整,黑头发现沈秋楠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无睡意,便问:“秋楠,有心事?”
“是呀,我总感觉有些奇怪。”
“奇怪啥?”
“一个人------”
“谁呀?”
“今天跟你和朱乐说话的那个人------“
“那个人咋的啦?”
“我也说不出来,总感觉见过他似的。唉呀,我也说不出来,也许是幻觉------”
“又想家了?好了,秋楠,睡,明天就到喀什了------听说那里有很多------很多好玩的地方------”
“嗯------”
“睡------”
“------嗯------”
“------”
………………………………
第十六章 喀什
() 万山之祖——帕米尔,不仅孕育了世上最高大的山脉,而且用长年不断的积雪哺ru着它脚下的儿子——喀什。
美丽的喀什冲积平原,有人说,是它母亲用几万年、几百万年的ru汁点滴浇灌而成。走在它的脚下,远远的雪峰巍峨磅礴,气盖寰宇。她怀抱里的一群儿女------从乌孙、匈奴、月氏到今天的维吾尔、哈萨克、回回,喜好禁忌的古老遗风在民族历史大融合流通中反复被洗礼,磨练,于是就有了那些卓尔不群的宗教艺术,礼仪帮规,能歌善舞,善骑善shè。在这片茫茫戈壁,千里黄沙的极地上,生活在这里的各兄弟民族尘封了昔ri战马与盔甲,在天山南北扎下根,将一腔热血倾洒在自己的家园,用勤劳与智慧的双手播种出金灿灿的果实。
历史的车轮终于在这片荒土上中止了它滑向迷途,却把遗弃的恒古沧桑留给了她的子孙后代。重新播种,重新生长,在这新的自然与世界交接点上,已悄悄地萌生出了新芽。
马车,在今天的南疆仍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喀什的街头、巷尾、马路或荒原上,都能见到各种用途各种款式的马车馿车或牛车,直到一种先进的交通工具——摩托,进入xin jiāng一些少数民族家庭,人们才勉强接受了它,并为它取名叫‘电馿’。如今,喀什街头的‘电馿’随处可见,但为数众多的,依旧是那些铺着羊毛毯、简洁实用的大马车。
喀什的街道不宽,远没内地城镇那般敞亮整齐,街道两旁种植了高大的白杨,光秃的杨树枝杈一直伸展到街心。虽是初chun,但这坐中国最西部的城市,依然在那寒冬之中。户里户外,几乎很难见到一丝绿sè,若是等到万物苏醒,将是这年的五月。
放眼整个大西北,天地间尽是灰暗。然而,在喀什这个多民族居住的城市,到处充满流溢着他们智慧的sè彩,红橙黄绿青蓝紫,把这个原本没有sè彩的城市装扮得靓丽十足,把他们纯朴善良的心灵表现得淋漓尽致。喀什作为xin jiāng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中心,在很多地方无不体现他们这一特sè,尤其是建筑结构及装饰,有着浓郁的民族特sè。他们在自己的屋檐及走廊上jing雕细刻,涂画上极其jing美的图案,让鬼斧神工的雕刻技艺在这些五颜六sè的图案上肆意奔放。在穿着上,他们服饰斑斓多彩,不局一格。但在一些较重要的礼仪场所,他们的打扮及举止无不体现一种古老的遗风。
喀什街头男xing都戴着毡帽,女的则围着头巾,连小孩也不例外。毡帽及头巾的样式很多,颜sè也与服饰一样丰富多彩。他们在毡帽上绣上鲜花,用珍珠串成图案,在长外套,短大衣、裙子、衬衣、裤子上都绣有各种花卉,表现出浓郁的装饰美感。
喀什街道不多,也不很长,街道两旁摆满了卖货的小摊儿,卖的多是本民族器具、ri用品及鞋帽,品种繁多,琳琅满目。在艾提尕清真寺广场右侧,有一处小刀市场,几个刚成年的‘巴郎’正围着个卖主讨价还价,大概从这天起,他们已从父母那里得到认可,长成大人,从此可zi you佩戴小刀。小刀市场旁边,还有一个卖工艺品的小摊,三个戴着咖啡sè面纱的维吾尔妇女在摊前挑选着手壶及水盆,她们的面纱极长,一直垂盖到腰下的长棉裙上,让人很难看清她们的真实面容。
在烧烤市场前,能品尝到西北乃至中亚最出sè的羊肉,因而这里空气里的羊脂味远比其它地方要浓香得多。他们变魔术似地把一大块的羊肉瞬间做成煎、烤、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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