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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技师-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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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正说着话,李牧到了。看到李牧,张天爱有点慌,也有点不好意思。她还记得那日分别,李牧曾经承诺过她,若有需要可来长安找他,他能帮上忙就会义不容辞。但那时候张天爱没当回事,也没把李牧看做一个人物,只是嘱咐李牧要好好对待白巧巧,都没接这个话茬。

    没想到今日还朕求到他了。而且此时,李牧已经封了侯,成了长安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张天爱迟疑了一下,便干脆利落地抱拳,弯腰向李牧施礼。李牧赶紧避开,道:“这是干什么?给我行什么礼。”

    “你已经是侯爷了,我只是一介草民,当然要行礼。”顿了一下,张天爱又道:“我还要谢谢你收了张家寨的毛皮,我知道你用不了这么多,这个恩情我记着了,以后有机会一定会报答的。”

    李牧哈哈笑道:“我也确实是需要毛皮啊,买卖交易,记什么恩情。”

    白巧巧也附和李牧的话,拉着张天爱坐下,李牧坐到了她们对面。

    “你们怎么会来长安贩卖毛皮的,我听巧巧说起过,张家寨不是只在几个边城做买卖么?”

    当着李牧和白巧巧的面,张天爱也没什么可瞒着的,如实说道:“张家寨名义上是马匪,但是咱们很少会出去劫掠。主要营生是从胡人部落收毛皮,然后再卖到大唐这边赚一点差价。现在突厥被大唐灭了,买卖便做不成了。我们也成了大唐的眼中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派兵围剿我们。眼看着入冬了,寨子里的粮米不够。皮毛又换不成钱,没办法只好买了一份路引,来长安碰碰运气。要不是遇到了你,我都已经打算折价把这些毛皮卖了,寨子里还有两千多口人等着吃饭呢。”

    “原来是这样……”李牧沉吟了一下,道:“既然生意做不下去了,又担忧朝廷围剿,你们就没有想过入籍成为良民么?”

    张天爱惨然一笑,道:“入籍是那么好入的么?我爹,还有寨子里的几个主要头目,都是朝廷通缉的匪盗,哪个府衙能让入籍。”

    如此一说,李牧便明白了。张家寨的主要人物,都是官府通缉的对象,而不是通缉对象的人,又得依附他们生活。这样一来,还真是一件难办的事。容纳他们入籍,不出事还好,一旦出了事,就是私通匪类,这可是掉脑袋的罪名。

    张天爱犹豫了一下,又道:“其实这次我来长安,还有一件事。我爹跟李绩大将军少年时有旧,想请他帮忙,求大唐皇帝降下恩旨,只要大唐皇帝肯赦免张家寨,张家寨两千余口男女老少,都愿意归附大唐。只是……”张天爱叹了口气:“遇到你们之前,我就已经与李绩大将军见过了,他待我倒是很热情,但是提起这件事,他便岔开话题。这次父亲又让我带了礼物登门,我怕还是没有结果。”

    白巧巧一听,便要开口,李知恩赶紧使眼色,白巧巧看到了,犹豫了一下没直接说,而是看向了李牧。

    李牧知道白巧巧是想让自己帮忙。但这种事情,李牧也没法说什么,他素知李绩的性格,谨小慎微,事不关己,他通常都是不参与。而且他还不知道张天爱的父亲与李绩之间发生过什么,不管怎么说,李绩不帮忙,自然有他觉得不应该帮忙的理由,李牧是绝对不会去强人所难的。

    但这件事说起来也并不难办,老子不行,不还有儿子呢么!

    李思文正在重建定襄城,正是用人之际。虽然他招募了不少流民,李牧又送去了七十多个工匠,但对于建城来说,依然是杯水车薪。李思文上次来信还说,为了争几个流民,他差点跟临县打起来。正是眼珠子憋得通红的时候,只要是有人给他,甭说是马匪出身,就算是突厥降兵,以他的脾气也会先用了再说。

    李牧正要说话,忽然李重义走了进来。

    “老大……”李重义看到白巧巧和她身后的李知恩,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王家大姐来了,还带来了一车绸缎,现在前院大堂等着。”

    “她来干什么!”李知恩心里一沉,女人的直觉告诉她,对方来者不善。白巧巧的表情也有些僵,但她没有说什么。毕竟王鸥也是救过李牧性命的,她是个懂事的女子,不会因为自己心里的小小不快,就去干涉自家男人的事情。

    李牧起身,对张天爱道:“这件事我应该能帮上一点忙,实不相瞒,李绩大将军正是在下义父。这样吧,你也不着急在这一时,前院来了个客人,等稍晚一些有空了,我再跟你详细说。”

    张天爱自然是无不应允,这件事对她来说,基本上是无法解决,如果李牧能帮得上忙,别说稍晚了,就是十天半个月,她都有耐心等着。

    李牧说完,又递给白巧巧一个安心的眼神,便跟着李重义往前院去了。等他出了门,李知恩便道:“夫人,你怎么都不说话呀。那个狐狸精肯定来者不善,我怀疑她看上主人了,要勾引他!”

    白巧巧赶紧道:“小丫头瞎说什么,王鸥姐姐是夫君的救命恩人……再说、再说她比夫君大十多岁呢,怎么可能,你不要乱说了。”

    “可不可能你心里有数,不承认就算了。”李知恩嘟起嘴巴,忽然又叹了口气,跺脚道:“真是拿你没辙了,你怕得罪你男人,我、我不怕行了吧,我去替你盯着!”

    说完,李知恩便急匆匆地出了屋子,追李牧去了前院。

    张天爱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凑到白巧巧耳边小声询问,白巧巧也不瞒着她,给她解释王鸥是谁,跟李牧又是怎么样的关系,发生过什么……张天爱听得津津有味,只要是女人,都免不了八卦之心,张天爱自然也不能免俗。


………………………………

第11章 三女聚齐

    李牧来到前院,便看到院子当中停着一辆大车,车上小山一样堆着各色各样的绸缎。李牧虽然不知这绸缎多少钱,但他依稀记得前世看过的电视剧里面,绸缎好像是能当钱用的,这么多绸缎,肯定价值低不了。

    想起王鸥说得要补上王普造成的损失的话,李牧苦笑一声,进了大堂。

    主人未来,王鸥也没坐,听到脚步声,王鸥回头看到李牧,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

    李牧伸手示意王鸥坐下,自己坐在了旁边,道:“这是做什么呀,那日我不是已经说过了么。一码事是一码事,我与王普之间的事情,跟咱们之间无关。你不必替他道歉,我打赌的损失,也不用你来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恩情尚未报还,我再收你的东西,心里过意不去……”

    王鸥打断李牧的话,道:“侯爷,就像你说的,一码事是一码事,奴家拿来这些绸缎,不是为了我那小叔。奴家是做这个生意的,托你的福,有了大唐日报的宣传,上一批货都卖光了。这是昨日新到的货,奴家拿过来一点给巧巧妹妹做衣裳,这又算是多大的事。”

    李知恩蹲在门外偷听到这句,小嘴儿撇了一下,道:“呿,虚伪。”

    李重义也在门口站着,听到李知恩嘟囔,低头瞅了一眼,道:“好心没好报!”

    “大个子,你说啥?”

    李重义面无表情道:“你要是觉得虚伪,就别用这绸缎做衣服。”

    “用你管!”李知恩在李重义面前,就像老虎旁边蹲只猫,体型差距巨大,但她一点也不怕,瞪眼道:“你这个大个子,最是没有良心,夫人待你不好吗?净向着别人说话!”

    李重义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样子,道:“我只知道她救了老大性命,也等同于救了我的性命,救命恩人……不虚伪!”

    “你……”李知恩噎得不清,跺了下脚扭身走了,李重义也不理她。要论起年龄,李知恩其实还大李重义半岁,他的体型很容易让人模糊他的年纪,但实际上,他只是一个未满十五的少年,心性简单,脑袋里也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王鸥救了李牧的命,是他看在眼里的,自然跟李知恩的想法不一样。

    屋里,闲谈了几句,王鸥便要告辞,起身道:“铺子新进了货,还有不少事情要料理,替奴家跟巧巧妹子说一声,就不多叨扰了,这便回去了。”

    “这怎么能行!”李牧赶紧拦着,道:“眼看着到了饭时了,如何能走,再怎么忙,吃饭的时间总是有的。”

    王鸥还要推辞,被李牧直接打断了,道:“你要是执意走,这些绸缎便也一起拉走吧。”

    听李牧这么说,王鸥无奈一笑,道:“好吧,那便打扰了。”

    “打扰什么,我就喜欢热闹。”李牧说着,引着王鸥往后院走,对李重义吩咐道:“找人把绸缎放到库房去,另外去问问厨子,会不会做太原美食,捡能做的做几道,我要款待恩人。哦,再烤个羊腿,另一个恩人应该会喜欢。”

    李重义应了声,去安排了。王鸥问道:“还有客人?”

    “嗯。”李牧道:“她是……唔、一位皮货商人之女,定襄的旧识。那时我返回定襄守城,没有告知巧巧,巧巧知道后也毅然回返,决心与我同生共死,在马邑遇到了她,当时她送皮货到马邑,身边带了五十名随从,听巧巧说了定襄的事情,毅然带着五十人赶来救援,因此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原来是这样。”王鸥恍然般点了点头,没有过多追问。其实她派出调查的人,已经飞鸽传书返回了消息。对李牧定襄守城前后的事情,她都已经知晓了。李牧一说,王鸥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但她收到的消息,却与之有所出入。那张天爱不是什么皮货商之女,她是张家寨的马匪,她爹也是马匪,而且当日也不是去救援,有人听到了张天爱与巧巧的对话,那张天爱是去收尸的,没想过要冒死救人。

    李牧这样为其粉饰,更显出他的人品。王鸥既然知晓了他的维护之意,自然不会去拆穿了。但其心中却觉得在这件事前后,白巧巧的决定都颇有些愚昧,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良人非良配’之感。

    来到后院,白巧巧已经得了李知恩带回来的消息,她素知李牧的脾气秉性。人家是恩人,又送了一车绸缎,虽说不是为了王普之事,但实际上什么意思,彼此都心知肚明。赶上了饭时,李牧不可能不留的。

    白巧巧琢磨了一下,觉得不能给李牧丢人,便跟张天爱说了一声,带着李知恩迎了出来。正好迎面碰上,赶紧迎进了屋里。见到屋里的张天爱,王鸥也不禁露出异色,虽说唐朝的风气开放,但是女子还是很少会有张天爱这般飒爽气质的人。如此男子气的女子,难得长得这么漂亮。王鸥心中暗忖,李牧身边的女子,还真是没有一个难看的。

    白巧巧为二人做了介绍,也是如李牧一般的说辞,皮货商人之女,没有提及一丝一毫关于马匪的事情。又闲聊了一会儿,厨房传来话,说菜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李牧便让上菜、侯府的伙食,本来就很不错,今天又特意嘱咐要丰盛,厨子做了八个菜,都是色香味俱全,令人看着便有食欲。

    菜都上完了,最后又端上来一只烤羊腿。见众人都非常疑惑,李牧略显尴尬地解释道:“这个……是给天爱准备的,我以为她会喜欢。”

    “我不太喜欢荤腥、”张天爱笑了笑说道:“不过还是谢谢你了。”

    “没事没事,你们吃别的,我喜欢吃羊腿。”李牧说着,便把羊腿端到了自己面前,拿小刀切了两片。

    桌上四个人,三个女子,而且互相还不怎么聊天,气氛显得有些尴尬。李牧觉得如坐针毡,往嘴里塞了片肉,看着这个,瞧瞧那个,干笑一声,没话找话,道:“娘子,你跟天爱聊得如何?”

    “挺好。”/“挺好。”

    俩人齐声回答,互相看了眼,还是巧巧开口,道:“我跟天爱姐姐多日不见,有好多话想说,哪是这么一会儿就聊得完的。夫君,我想留天爱姐姐在府中住,你觉得呢?”

    “那当然好啊,随便住……多久都没事。”见有些冷落了王鸥,李牧又把话题引过去,道:“娘子,今日王家姐姐送来了一车绸缎,我看各式各样颜色都有,全都是上等的好料子,说是给你做衣服用,你可要谢谢王家姐姐。”

    “谢过姐姐,让姐姐破费了。”

    王鸥笑道:“奴家就是做这个生意的,成本没有多少,谈不上破费。妹妹可挑着看看,要是不喜欢,下批货送来的时候,奴家再差人送来,或者妹妹得空,也可以到通善坊的铺子挑选,就算奴家不在也没事的,奴家早就吩咐过掌柜了。”

    白巧巧不知如何作答,看向李牧,李牧接过话道;“替巧巧谢过姐姐了,这一车的绸缎,几年也用不完,足够了……”又要没话题,李牧脑袋有点疼,忽然看到桌上的酒壶,赶紧拿起来,道:“这个酒可得尝尝,这是我亲手酿的新酒,与那灞上酒坊出的酒,不是一种酒曲,市面上可没得卖的,我只酿了十坛,这可是头一次拿出来喝,都尝一尝吧。”

    说着李牧给王鸥倒了一杯,又给张天爱倒了一杯,然后是自己和巧巧,道:“我先敬二位,二位对我都有救命之恩,以后但有差遣,只要我能做到,再所不辞。我先干了这杯,你们随意,不要勉强,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说着,李牧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王鸥和张天爱都有点愣了,她们哪见过后世酒桌上的做派,唐朝人喝酒可没有这么多废话。但好在二女都不是寻常女子,王鸥走南闯北多年,察言观色随机应变的能力不是寻常人可比。而张天爱自幼长在马匪窝,虽然不喜荤腥,没有大口吃肉,但是大口喝酒对她来说是寻常之事。酒杯对她来说还嫌小了,李牧喝了,她便喝了。见她喝了,王鸥也喝了。白巧巧见她俩都喝了,也跟着喝了。她从小帮家里卖酒,可以说是酒味熏大的,一杯酒而已,怎么能难得住她。

    “都、都是海量啊,呵呵呵……”李牧干笑一声,彻底没词儿了。吧嗒吧嗒嘴,又切了一片羊腿肉,塞进了嘴里,低头猛吃。

    张天爱喝了一杯酒,觉得味道不错,又自己拿着酒壶倒了一杯,仔细一瞧,发现了奇怪之处,道:“这酒怎么有点泛红?”

    “红?”王鸥刚刚还没注意,听张天爱这么一说,也往她的酒杯里瞧了一眼,果然,酒色微黄泛红,在与她喝过的酒都不相同,忍不住也好奇问道:“酒色确实有些发红,这是什么酒啊?”

    李牧见来了话题,赶紧接茬,道:“这个酒,其实不是红色,是黄色,只是颜色更深而已。黄酒古已有之,我只是改良了酿制方法,试验之后得到这微红色的黄酒,我将它取名为状元红!”


………………………………

第12章 生财有道

    “状元红?”王鸥咀嚼着这个名字,大概猜到了一点李牧的意思,但她没有说出来,而是等着李牧解答。

    “对!状元红!”提起自己熟悉的事情,李牧便滔滔不绝了,他又倒了一杯酒,拿起酒杯旋转了一下,透红的酒液在杯中荡漾,道:“本来我是没打算鼓捣这个酒的,但是近日听闻了一些风言风语,有人说灞上酒坊的酒粗鄙,只靠酒劲大吸引一些莽夫,真正的文人雅士是不屑于喝的……我一琢磨,人家说得有道理,文人雅士么,总得喝点不一样的。所以我就在黄酒的基础上,开发了这种新黄酒,为了配合文人雅士的志趣,取名为状元红,投其所好。”

    白巧巧和张天爱没听出什么来,她们不懂这些事,王鸥却印证了心中所想。李牧所说的那些‘风言风语’,她也有耳闻。这个消息最初的来源是国子监。

    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在李牧手上吃了大亏,一直称病在家卧床不起,国子监上下深感耻辱。但他们是一介书生,心中虽有怒意,却敢怒而不敢言。明的来不了,只能来暗的,谁都知道灞上酒坊有李牧的份子,他们便想通过诋毁三杯倒,试图让所有人把灞上酒坊产出的酒视为‘莽夫’酒,最好坏了灞上酒坊的名声,彻底断了李牧的财路。

    但在王鸥看来,这都是小儿之举,完全不值得理会。知道李牧这个人后,她便买了灞上酒坊的酒品尝过,酒确实是好酒,就算这些学子再怎么诋毁,恐怕也是无济于事。

    她没有想到李牧竟然会较真,还为此特意开发了一种新酒。如此行径,似乎也没成熟哪儿去。但是必须得承认的是,这新酒尝起来,比之普通的黄酒要好很多。与那灞上三杯倒相比,多了几分绵软香甜,加上独一无二的泛红酒色,若拿到市场上去卖,绝对会受欢迎。

    李牧取名为‘状元红’,更是神来之笔。皇帝一个月前便颁布旨意,转过年来,要举行登基以来的第一次制科科举。也就是说,在武德年间的第一个状元孙伏伽之后,大唐即将要在贞观年间出现第二个状元了。

    此时出现一种酒名为‘状元红’,学子们能不去会买一坛尝尝?

    “不知道这种酒,侯爷打算卖多少钱一坛?”

    李牧嘿嘿一笑,道:“这酒既然以状元为名,那当然便宜不了。怎么也得比那粗鄙的三杯倒要贵吧,我看,十贯一坛差不多。”

    “十贯?”这回不止王鸥,白巧巧和张天爱也都听懂了,李牧竟然想把酒卖到十贯一坛,这是卖酒吗?卖的是金子吧!

    王鸥走南闯北做生意这么多年,未见过像李牧这样做生意的,担心他受挫,好心提醒道:“侯爷,那些学子们手里也不都是特别宽裕。就算是门阀世家子弟,这一坛十贯钱的酒,恐怕也是喝不起的。你把价格定这样高,恐怕销量会有所影响。”

    李牧摆了摆手,道:“无妨,状元只有一个,酒当然也不是谁都能喝的。我这个人做生意从来都宾至如归,能花这么多钱买这种酒的人,就算他当不成真状元,我也得让当上酒状元。不定价高一点,怎么显得出他酒状元的身份?”说着,李牧笑了笑,道:“不要担心,我有办法卖出去。”

    听李牧如此说,王鸥也就不再劝了。若换一个人,王鸥肯定会觉得此人愚蠢至极,但说出这话的人是李牧,她便是另一种想法了,虽然不看好,但是也隐隐觉得李牧恐怕能做到,因为李牧已经做到了很多让人觉得不可能的事情。

    提起做生意这个话题,李牧想起了前几日跟白巧巧商量要开一家铺子的事情。李牧虽然做生意,但他的生意,酒坊也好,马场也好,都不是店铺经营的模式,对如何开一家店铺他也不甚了解。而王鸥则是此中的行家,李牧听程咬金说过,王鸥的生意做得很大,长安洛阳都有店面铺子,问问她的意见应该是没错的。

    “王家姐姐,前几日巧巧跟我商量,她在家待着烦闷,想要开一家店铺,依你看,现在这长安城中,哪个地段合适?”

    王鸥听说白巧巧要开店铺,眉头便微微蹙起,她心里的第一个想法便是,这能行么?

    以她与白巧巧接触的几次来看,白巧巧不像是能做得了生意的,一来她太过于喜怒形于色,什么都表现在了脸上,这可是做生意的大忌。再者,她也没有那么多算计,没有害人之心,更无防人之心。而做生意这件事,没有算计是绝对不行的,必要时候,害人的事情也得做,防人之心更是片刻也不能没有。她自己一路走来都如履薄冰,白巧巧么……她是觉得不成。

    但李牧问起,她又不能把这些话说出来,犹豫了一下,问道:“不知巧巧妹子打算做什么生意?”

    李牧看看白巧巧,白巧巧没说话,她哪会去想这些事,她以为李牧会安排好的,而李牧这几天没闲工夫,也没来得及想,王鸥这一问,到把他给问住了,好半天,才道:“没想好……有没有一种生意,比较轻松不累,赚钱还多的?”

    王鸥听到这话,有些哭笑不得。这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轻松不累还赚钱……琢磨了一下,王鸥委婉道:“要说轻松不累还赚得多,胭脂水粉倒是符合,但是这胭脂水粉啊,买的人比较看重老字号,而且很多调配的秘法,都是各家的不传之秘,忽然之间要做,很难入行……”说到这儿,王鸥话锋一转,道:“其实奴家觉得,巧巧妹子去做买卖多少有些不妥。恐怕会遭到非议,要是巧巧妹子在家闲不住,不如跟我一起打理绸缎铺吧,随便入点份子,奴家分出来一半利润就是。”

    李牧赶紧道:“王家姐姐误会了,我现在前有酒坊,后有马场,哪个不是日进斗金。赚的钱都花不完,不需要巧巧赚钱,我让巧巧开这个铺子,主要是为了给她解闷。她是个在家闲不住的,我也觉得整日待着也很无聊,就想给她找点事做。至于什么非议啊,你觉得我会在意么?”

    王鸥笑了笑,没有说话。虽然李牧说得的确是事实,但王鸥也不是缺钱的主儿,她的生意一样也是日进斗金,没有什么可羡慕的。而且在她看来,李牧这般年纪,说出这样的话,也不无一点显摆的成分,到底还是少年心性。

    “胭脂水粉……”李牧喃喃念叨,忽然想起了一样东西,前世看穿越的时候,无论穿越到任何朝代,主角都会拿出来赚第一桶金的必备之物。想到了此物,他心中便有了计较,道:“王家姐姐,若是有一样东西,如水一般,点在身上几滴,便能散发出持久的花香……这样的东西,能卖得出去么?”

    这样的东西,王鸥闻所未闻,但她按着李牧的描述想了一下,道:“若是入冬之后还能有花香,自然是会颇得女子喜爱的。只是,有这种东西么?”

    “马上就有了。”李牧自信道:“现在没有,但是我可以研究,试着做一下,万一成功了,咱们开店就有卖的东西了,还是独一份的。”

    王鸥真是不知道李牧哪里来的自信,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他怎么就觉得自己能做出来呢?她看了眼李牧身边的白巧巧,发现她的眼神中竟然没有一丝的怀疑,更是费解。难不成李牧就是因为说什么白巧巧都相信才喜欢她么?这么愚蠢的理由?

    吃过了饭,王鸥便告辞了。她还有很多事情做,而且今日来的目的已经达成,再留下去也没有意义。李牧一直送她到门口,还问她喜欢什么花,王鸥随口说了个牡丹,心里却不认为他真能做得出来。因为这个季节已经没有牡丹花了,只有干花,花季的时候晒干了留着做香囊的。可若李牧要卖香囊,这生意肯定是做不成。长安东西两市,不知道存了多少干花,不值钱的。而且百姓之中,也没有买香囊的习惯,都是买了干花自己做个香囊佩戴,这东西要开个铺子卖,恐怕没人会光顾。

    王鸥几度想提醒李牧,但最后还是没说出来。李牧一路顺风顺水,没有过失败,吃点小亏长点记性,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想着,王鸥脑海里便浮现出了李牧生意做赔了之后懊恼的样子,看着他的时候,更加笑意盈盈。

    李牧目送王鸥的马车离开,心里却有点发毛。这位大姐怎么满脸的‘姨母笑’啊,虽说按年龄算,她大了自己十余岁,慈爱些也没什么,可是从王鸥的模样看,这就有点奇怪了。前世那些喜欢‘小鲜肉’妈妈粉,全都是这种笑容。李牧心中惴惴,难道我的‘小鲜肉’气质也跟着一起穿越过来了?

    都逃到了唐朝还是逃不过少妇的迷恋,日子真是艰难啊!


………………………………

第13章 血狱修罗

    “大锤!大锤!大锤……停!搞定!”李牧喊了声停,示意李重义拿铁钳子把铁胚夹出来,放进旁边水池淬火。

    “滋……”

    水汽升腾,李牧看着面不红气不喘的李重义,忍不住问道:“累不累?”

    李重义摇头,才抡了半个时辰大锤而已,他不明白李牧为什么会这么问。

    李牧无语地叹了口气,这人和人呐,真是没法比。自己虽然有系统加持,使用技能便可以打铁,但若是像李重义这样抡大锤,体力值消耗绝对挺不住,得在旁边预备好食物,到了体力值扛不住的时候,赶紧进食补充。再说这质量也比不了啊,他打两锤都没有李重义一锤的效果好,李重义就好比这年代的液压机,大锤在他手上是真给劲儿啊!

    李牧要给李重义打一把趁手的兵器,作为他忠心救主的奖赏。李重义一直都没有兵器,不然那日遇刺的时候,他也不至于受伤。而没有兵器的原因,并不是李牧不给他买,而是确实没有合适的。王虎他们用的兵器,李重义拿着都嫌轻。也去李绩府上挑选过,也是没有合适的。李绩是儒将,鲜少冲锋陷阵,家中也没有什么好兵刃。

    倒是那日鞭挞崔玉言的时候,程咬金带兵来搅和,身后背着的板斧被李重义给相中了。但那把家伙是程咬金的命根子,李牧怎么敢开口讨要。于是李牧便想,既然要不来,那就打一把好了。系统里别的不多,就是兵刃图样多。

    《大唐群侠传》中,几乎人人都学锻造技能,为的就是给自己打一把特殊的兵刃。说到特殊,就要说到锻造技能的另一大坑,武器护具升级系统。在《大唐群侠传》中,打造出的兵刃都是可以升级的。比方说,当人物角色10级,学习了初级锻造后,打造了一把10级可使用的绿装单手剑,等到人物角色20级的时候,可以通过添加更好的材料,把这把单手剑升级成20级可用的绿装单手剑甚至20级可用的蓝装单手剑。

    当然也不是所有武器都值得升级的,比如锻造出来的时候,没有任何属性加成,这种就是‘白板’装备,虽然白板装备也可以‘开槽’镶嵌附加属性,但是没人会傻到在白板装备上开槽,在游戏里白板装备通常只能卖给商店回血。

    装备出现属性加成的几率,在官方宣传中是与技能熟练度正相关的。但是技能熟练度低的人,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只是几率相对要小而已。例如技能熟练度高的人,锻造出属性装备的几率是百分之七十,而技能熟练度低的人锻造出属性装备的几率可能只有百分之五,但都有机会。

    但李牧清楚地记得,在某个雷雨交加的加班夜,负责数据平衡的他,接到了游戏总监的指示,将人物消费值列入了数据权重之内。简单来说,就是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越高的人,锻造出的装备出现属性的几率会更大。

    这也是李牧最近几天疯狂‘消费’的原因,他不知道自己在系统的认定中,算不算是一个‘号’,如果算,那他这几天花出去上万贯,对打造出极品装备,绝对是有加成的。

    李牧想给李重义打造一把可以随身一辈子的武器,钱没有了可以赚,但他可不想每天都打铁去博属性。

    旁边桌上摆着李牧‘画’好的武器图样,这是一个中级锻造图样,名曰‘血狱’。在众多中级锻造图样中,它的基础属性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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