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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那些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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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长老把书合上,把左掌伸到书的上方,又伸出右掌的利爪,在左掌掌心比划了一下。

    “其实我最好奇的,是这东西记载的内容。这样好的材质,却一个字都没有,不是很奇怪吗?后来我想到一个可能,”他的右掌利爪在左掌掌心慢慢划出了2寸的口子,鲜血顺着黑色的掌纹流了下来,滴到了书上,“也许我没见过这种材质,是因为这其实是件灵宝?如果真是这样,”他抬头看看我,温和地笑笑,“你就没有价值了,但作为感谢,我会亲自吃掉你。”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目不转睛地看着地上的《洛书》。

    良久,什么都没有发生。

    大长老收回了上肢,看着那本书静静地躺在地上,那血就像流过了瓷砖一样,甚至没有一丁点能够浸润到书里。

    半晌,大长老挥了挥爪子,说道:“既然你失忆了,也无处可去,那就先待在村子里吧。每天晚饭后来我这里参详一下,说不定能想出来点什么。斟摛,他就由你来安排吧。”

    “是。”

    我满怀着劫后余生的心情,被络腮胡拖了出去。
………………………………

第十章 有熊

    我来到有熊氏族十天了。

    有熊氏族是这个村落的名字,这是斟骊告诉我的,他是那个络腮胡斟摛的侄子,就是那天那个头上套着我的内裤出门招摇过市的年轻人。后来大长老特许我留下来后,这个实诚的年轻人主动来找我,表示要把内裤和睡衣还给我。他当时的表情非常依依不舍,看得出来这套行头帮助他在小伙伴们面前大大地露了脸。

    我当时看了看那条沾满了稻草和毛发的、油腻的三角内裤,大方地表示送给他了,只取回了我自己的睡衣。斟骊非常高兴,当下把着我的肩膀表示以后大家就是兄弟,有什么困难他会罩着我。

    我趁机问了他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问题。

    首先,这个地方确实是洪荒大陆。异兽众多,大妖横行,人类的处境不是很妙,如果不是一部分大妖庇护,人类的处境会更加悲惨。

    大长老就是一只大妖,从斟骊出生前就已经在有熊氏族,保护部族不受强大的猛兽或其他大妖的袭击。相应的,部族里的人们会“供奉”大长老,包括为其准备舒适的居所、烹饪好的肉食,还有最重要的,每日会在打猎等生产工作之余,派出专门的人手搜寻一些对妖族修炼有益的天材地宝,然后进献给大长老。

    一般来说,被供奉的大妖,会被雕刻成像,成为该部族的“图腾”。被庇护的人们会把这种图腾当做一种精神上的寄托。这几天,我不止一次在有熊氏族山壁前的广场上看到他们立着的图腾雕像,那是一只人立而起的白熊。

    不过在我看来,这种所谓的庇护关系,更像是各取所需。大妖提供武力保护服务,人类则以部族为单位支付丰厚的报酬。

    当然,也有很多妖族不愿意这样慢慢打工挣工资,于是他们会偷袭、猎杀落单的人类,劫掠那些小氏族,抢夺修炼用的天材地宝。斟骊把这种妖称呼为“蛮妖”。有些实力较弱的小氏族,甚至会被蛮妖们杀掉图腾,整个屠族。有些蛮妖会抓一些人类畜养为人奴,平日里打打杂,馋了还能吃一两个打打牙祭。人奴的后代对蛮妖的忠诚度往往比较高,会被派到一些部族充当卧底,也因此,像我这样突然出现在一个部族里的陌生面孔,实际上是十分可疑的。

    斟骊大致和我介绍了一遍以上这些基本情况,我听完后反而更加迷糊了。我上次来的时候,天地初开,洪荒世界中明明是没有人类的,这才隔了三天,怎么会莫名其妙冒出来这么多文明程度处在石器时代的野人,还和一些大妖形成了这样奇怪的“合作”关系。难道是因为上次我在洪荒世界待的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碰上其他人类?

    还有,只有语言班里的众妖会说汉语,为什么大长老那头熊妖也会说?他貌似还提到了什么《人族字典》?

    我问斟骊:“《人族字典》是什么?”

    他迷茫地摇了摇头。

    年轻人真是靠不住。我暗自腹诽。

    有熊氏族最大的特色就是巨熊。除了保护部族的大妖是个熊妖,部族图腾是只巨熊,部族名字就是有熊之外,整个有熊氏族还有上千头成年巨熊,这些巨熊每一只都是一个氏族战士的伙伴,这些氏族战士和自己的巨熊伙伴一起吃、住、战斗,几乎形影不离。他们是整个氏族最精锐的武力,被称为“哈吉”。

    事实上,哈吉是一个相当光荣的称号。

    有熊氏族在方圆百里范围内都算得上是一个相当大的部族,整个部族的成年战士多达万人,但是因为巨熊数量的限制,只有最优秀的一千多名战士可以成为哈吉。

    斟骊的叔叔,那个络腮胡斟摛,就是最优秀的哈吉之一,也是哈吉们的统领,在部族里是相当有实权的人物。

    上次大长老把我扔给他后,他给我安排的工作是喂熊。

    好在不是一千多头成年巨熊,而是一百多头1岁到3岁不等的小熊。

    我知道你现在脑补出的画面,是一堆萌出血来的毛茸茸的小熊环绕在我四周,奶声奶气地叫唤,我像个无敌暖男奶爸一样,手举奶瓶一一喂食,一派温馨景象。

    但事实是残酷的。且不谈洪荒世界根本没有奶瓶这种东西,这群熊崽子从出生到现在就没有洗过澡,一百多只一拥而上的味道,就像一百多碗馊了的老坛酸菜面。络腮胡扔给我的熊崽子都是断了奶的,那些2、3岁的稍微好些,虽然已经半人高,力气奇大,经常把我一拱就是一个跟头,但喂食的时候还算听话。可那些1岁多刚刚断奶的小祖宗们可就真真要了亲命了,血淋淋的肉食吃不惯,整天围着我死命地要奶吃,咬衣服的、咬脚跟的、咬胳膊的、咬耳朵的,不一而足。有一次,有几只彪悍的熊崽子趁我坐在地上,扑上来就咬住我的胸口找奶喝,还好斟骊刚好来找我,我才得以脱身。

    但我的那件睡衣,如今唯一可以证明我来自文明世界的东西,终于在我这次来到洪荒世界的第二天死无全尸。

    这样的日子过到第三天的时候,我痛定思痛,找斟骊打听道:“你们以前喂熊的人平时都是怎么喂的?”

    哪知道斟骊说:“我们以前没有专门喂熊的人,一般都是由各自的母熊带到5岁左右,然后让它们在先祖祭礼上挑选各自的哈吉。”

    我傻眼了,问道:“那为什么现在要让我来集中喂养?”

    斟骊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集中喂养可以更好地培养幼熊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还可以看出哪几只幼熊有成妖的潜力。此外,集中喂养还节省了母熊和哈吉的精力,让他们可以把更多的心思花费在捕猎和战斗上。我叔叔早就有这样的想法,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

    我打断他的长篇大论:“我是说,为什么要让我来,而不是别人来?”

    “因为部族不养闲人。”

    不知什么时候,络腮胡站在了我们身后,在他身后,阿原无声地打了一个哈欠。

    斟骊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瞬间没了声音,乖乖地起身准备离去,我知道这小子最近在被络腮胡逼着集训,好在下个月的先祖祭礼上成为哈吉。

    临走时,络腮胡眯着眼看了我一眼,不善地说:“如果你的贡献抵不上你每天消耗的食物,我就把你变成食物。”
………………………………

第十一章 千年

    如今的我,对于络腮胡这种程度的恐吓几乎已经做到不屑一顾。

    倒不是我胆子变肥了,而是比起每天晚上和大长老的独处,络腮胡的威胁简直称得上温柔。

    这并不是说大长老比较凶,恰恰相反,这只熊比部族的所有人都要有礼貌多了,说话声音一直很平稳,从来不大吼大叫。和他相处,其实感觉非常舒服。

    我是说,如果忽略他那庞大的体型,以及一直威胁要吃了我的话。

    事实上,如果不是第一天的时候对《洛书》滴血认主失败,他早就已经这么做了。

    我能这样清晰地感觉到大长老的打算,是因为他根本没有遮掩自己的想法,他也不怕让我知道他的想法。手无缚鸡之力的我,离开部族的保护就是死路一条。至于反抗,那更是一个笑话。如今,我深深的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千零一夜里那个可怜的新皇后,故事说完了就会被国王砍头,故事说得不够精彩使国王失去了兴趣,同样会被砍头。

    而我的故事已经连续九天让大长老不满意了。

    并不是我故意不想让他满意,而是我也没办法从书上看出字来。

    不过,这九天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虽然书上依然空无一字,但是每当我的手翻书页的时候,都会感觉有一股细微的冰凉气息从书上流进我手掌的脉络中,最终汇聚到我头顶百汇处。但是那股气息是如此微小,小到不全神贯注,压根就察觉不到。

    这事情我当然没有告诉大长老,不然没准他会把我的头劈开,检查一下那冰凉气息是什么东西。

    我看着络腮胡和斟骊远去的身影,放下了手里的石碗,拍了拍双手。身后一百多只小熊哼哼唧唧东倒西歪地打着盹,伺候好这帮小崽子们玩闹、进食、睡觉,这日头也差不多西落了。我皱着眉头吃了点带着血的生肉,算是把晚饭对付了过去。

    这也是我这个工作仅有的福利了。最近部族里食物有些紧缺,哪怕是普通的部族成员,也时不时要饿上一顿。但因为战士和幼熊的食物始终是优先供给的缘故,我起码每顿都能跟着熊崽子们混点肉吃,虽然是生的。

    不过我吃得也不多,十天还不足以让我的牙齿、口味和消化系统适应这种茹毛饮血的进食方式。只是烤熟的肉食香味太浓郁,我身份敏感,所作所为又近似于偷吃,不想惹这个麻烦。

    吃完晚饭,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迈进了大长老的茅草屋。

    大长老正在用餐,他现出了原形,我看见一直巨大的白熊趴在草屋中央,双爪正按着一根两米长的不知名大腿骨,撕咬着上面的肉,然后一边咀嚼一边用爪子示意了我一下。我看见《洛书》正摊在前方,点了点头,跪坐下来,捧过《洛书》继续假意翻看着。

    一丝熟悉的冰凉气息从书上传来,经由我的手掌,源源不绝地向头顶百汇流去。

    突然,大长老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觉得你聪明吗?”

    “啊?”

    我被突兀的问题问得有些不明所以,抬起了头,大长老已经化形人脸,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我觉得你挺聪明的,不然不会想出失忆这个借口来,”他挥了挥爪子,制止了我想要辩解的动作,“但是有时候呢,我又觉得你好蠢。你该不会真的觉得,每天吃晚饭过来坐一会儿,翻会儿书,装着看不出来,就能永远这样糊弄下去了吧。”

    “我没有这样想。”

    “没有这样想?嗯~最好是没有。你看,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也是我耐心的极限了。如果今天你还看不出来什么的话,我就只好吃了你了。”他抬起爪子比划了一下,“我会从你的脚吃起,不过你放心,我会吃的很小心,保证等我吃到你的腰时,你还是活着的。那时候,你说不定还可以想起来些什么。”

    我冷汗都下来了,死盯着手里的《洛书》,脑子飞快转动着,想着能不能先编一套说辞把这个老妖怪先糊弄过去,起码活过今天再说。正着急着,我突然想到这阵子一直困扰我的那几个问题,脑中闪过一道灵光。

    说不定,这是一个弄清楚情况的好机会。

    我在心里打了会腹稿,抬头试探着说:“大长老,我看出来一点内容了。”

    “哦?”大长老笑了起来,“那真是巧了。你看,我一决定要吃了你,你就看出内容来了,你说巧不巧?”

    我僵着个脸,难看地笑着说:“巧,真是巧。”

    “那,说来听听?”

    我心里反复思量着措辞,自己的小命,就决定在接下来这几句话里了。

    “这书上的开头,好像是记载了一件事情。”

    “说下去。”

    “书上说,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叫分宝岩”我偷偷看着大长老的反应,在听到分宝岩的瞬间,他的眼睛猛地睁大了。

    赌对了!有戏!

    我继续把当日分宝岩上的经历,半真半假掺着说了出来。

    “这分宝岩上,有盘古心头精血所化的百多件先天灵宝,分封天下。一时间,天下妖族,全都赶往分宝岩,撞一撞机缘。后来,有一只大妖鲲鹏,在分宝岩上欲独霸众多灵宝,触犯众怒,引发了一场大战。鲲鹏和众妖两败俱伤后远遁,许多灵宝都随之跌落分宝崖旁的东海之中”

    大长老若有所思地微微点着头,忽然听我停了下来,皱眉道:“接下来呢?”

    我小心翼翼地说:“接下来,这书后面或许记载了那些灵宝的具体位置,可我力有未逮,看不出来啊。”

    “看不出来?”大长老把身子探了过来,嘴里呼出的又腥又臭的气味喷到了我的脸上,我看到他威胁似地用舌头舔了一下上嘴唇。

    我强自撑着站站的两股,苦笑着说:“真看不出来!您就是吃了我,我也看不出来啊!明天,或许明天就能看出来了。”

    大长老眯着眼睛看了我半天,突然笑道:“既然如此,今天看出这么多东西,你也累了。回去休息一下,明天再来参详。”他又补充道,“你若敢胡编乱造,我保证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您放心,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欺瞒您老人家。”

    大长老睨了我一眼,“六千年前,天地初开时的秘辛,想来也不是你能胡编出来的。好了,你回去休息吧。”

    这句随口的话语,就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的头顶,在我本来被恐惧、惊慌、不忿所占据的心思里,又粗暴地塞进了惊讶与不可置信的情绪,搅得我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

    我拖着僵硬的步伐,木然地离开了大长老的住处,一路上脑子里都在转着大长老最后说的那句话。

    六千年前。

    天地初开。
………………………………

第十二章 修炼

    自从昨天晚上从大长老那里出来后,我就一直有点精神恍惚。我的思考能力一度停滞了,后来想了好久,才确定大长老是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骗我的,更何况当时他只能算是无心之言。

    换言之,在我回到地球的三天时间里,洪荒世界经历了六千年的世事变迁。

    我突然想起了肯尼迪教授对于平行宇宙的解释:“每个宇宙都有自成一格的‘时空’,各宇宙的时间未必会以相同速率进行。”

    这原本只是宇宙量子学的一个推论,但如果霍金知道他的理论已经被一个19岁的中国留学生以亲身经历验证过了,不知是否会感到欣慰。

    也不知道妖的寿命有多长,但是想来,不管多长,六千年沧海桑田,小蛙他们,想必也是不在了吧。

    我突然莫名地伤感了起来,虽然算起来,和小蛙他们也只相识了三个月,但是大家一直相处得很愉快。直到在分宝岩上遇上了鲲鹏,在那必死的绝境一起走过了一遭,才突然发现已经从顺道搭伙的路人,变成志趣相投的伙伴了。

    只是伙伴如今都已不在。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

    人生而孤独,这就是世界,所以人终其一生,都在对抗孤独。

    我看着远方嬉戏打闹着的孩童们,带着巨熊巡逻警戒的哈吉们,手举硝石鞣制着兽皮的女人们,就像在看着幼时无锡的蓝天,求学时温哥华的白云。

    如今属于我的世界,回不去了;不属于我的世界里,我孑然一身。

    去国怀乡,满目萧然。居蛮夷之地,与魑魅同群。

    我看着怀里的小熊幼崽,叹着气说,“小东西,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幸福。”

    小东西是这只幼崽的名字,它对我眨巴着眼睛,轻声叫唤了一下,又伸出粉嫩的小舌头来,轻轻舔了一下我的下巴。

    凉凉的,有些痒。

    像是家乡秋日的风。

    ===================================================================

    我又度过了劳累又无趣的一天,迈着沉重的步子,往大长老的草屋走去。

    进屋的时候,大长老正在睡觉,或者说闭目养神。对于我的到来,他的表示仅仅是动了动耳朵。《洛书》仍然摊开在它一贯的地方,我知道半个时辰后,大长老一定会准时醒来,问我有没有看出什么来了。

    由于昨天忽悠作战的成功,我决定继续编故事给他听,甚至事先已经打好了腹稿。

    当然,装模作样的翻书动作还是要做的,更何况,我还想弄明白,那神秘的冰凉气息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今天出现了一些意外。

    在我一开始翻看《洛书》的时候,冰凉的气息依旧循着手掌的脉络源源而入,一路流淌,但是当气息像往常一样抵达百会穴时,我的脑中突然嗡地一声,那片冰凉仿佛化作了一个个文字,在我的脑海中直接炸开,在恍惚中一片乱舞,最终排列成行。

    这些文字我都看不真切,但是偏偏,我就是直接知道了它们的意思。

    洛神赋,共四篇,此为第一篇,吐纳篇。

    百会穴中的冰凉气息自动运转起来,照着文字所述,顺着经脉贯穿全身,我静静打坐,直到行了一个周天后,冰凉气息又回到了百会穴,似乎又壮大了一分。

    不知不觉中,半个时辰一闪而过,大长老不知什么时候爬了起来,正在细细打量着我。

    突然,他凑了过来,把巨大的利爪搭在我的腿上,和气地问道:“今天可看出什么来了没有?”

    我点了点头,开口说道:“今天我在书上看到,分宝岩大战之后,大部分灵宝散落海底各处,需要《洛书》来”

    大长老忽然将利爪向下一划,我整个大腿上瞬间出现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深入骨髓的痛感随之袭来,我抱着大腿一声惨叫,疼得冷汗涔涔。

    “你知道吗?我最不喜欢别人骗我。”大长老把带血的爪尖放进嘴里,犹如品尝般的舔了一口。与此同时,他的内丹飞出,悬于我的百会穴上,我感到一股灼热的气流从百会而入,像是不请自来的强盗恶客一般,在经脉间蛮横地横冲直撞,那种感觉,就像无数的刀子在经脉中切割一般。不一会,我就疼得满身是汗,汗水混着血水,在地上蜿蜒流淌,淡淡的血腥味飘散开来。

    但是奇怪的是,那股灼热的气息对于在百会处蜷缩成一个小珠子的冰凉气息却视而不见,好像压根没发现似的。

    一个周天转瞬即逝,什么都没发现的大长老趴回原处,又恢复了懒洋洋的做派。

    “说下去。”他说道,仿佛根本没看到地上那摊流淌着的血迹。

    我死死咬着牙,忍着彻骨的剧痛,几乎一个字一个字地用力说道:“大部分灵宝散落海底各处,需要《洛书》来定位位置,方能找到。”说完这几个字,我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大长老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没了?”

    我摇了摇头。

    他轻描淡写地挥了挥爪。“那就回去休息吧。”

    我甚至没敢看他一眼,生怕他看见我眼中的愤恨和怒火。我艰难地爬起身来,扶着一切可以搀扶的东西,离开了大长老的茅草屋,一瘸一拐地向着我的草棚走去,在身后留下了一条斑驳杂乱的血迹。

    走着走着,我渐渐地发现,百会中的冰凉气息竟自动汇聚到了大腿伤处,彻骨的疼痛大为缓解,而在从大长老的草屋回到我自己住处的短短几百步间,伤口感觉似乎好了很多。

    当我走回自己的草棚,在棚中就着月光查看伤势时,发现原本伤可及骨的伤口,竟然已经在开始微微结痂了。

    上百只小熊崽在四周睡得正沉,黑暗中,小东西爬了过来,用鼻子蹭了蹭我的膝盖,轻轻舔着我的伤口。

    我把它抱在怀里,脑中闪现出神奇的洛神赋第一篇,盘膝对月,沉心入定,继续开始修炼。

    为了不辜负这先天灵宝中的绝世功法。

    为了有朝一日,不为刀殂。

    为了在这六千年后的洪荒世界,活得更好。

    努力修炼吧,少年。
………………………………

第十三章 熊妖

    第二天,晨曦中的第一缕阳光洒落到草棚中时,我被小熊湿漉漉的舌头舔醒。醒来的时候,大部分熊崽都已经醒了,正在四周撒欢玩闹。

    我坐起身来,首先发现的,就是昨晚大腿上的伤口,已经完全结痂了,洛神赋带来的冰凉气息,依然时时在伤口处运转着。看情形,不出两天,那道原本深可见骨的撕裂伤,就将完全愈合。

    我转动了一下脖子,感觉自己精神完足,似乎昨晚流了那么多的血,对我没有丝毫影响。

    洛神赋带来的恢复效果,委实让人惊叹。

    只可惜,这世上的事情,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如此重创的伤口,恢复的如此异乎寻常的快,对如今处境微妙的我来说,却并不是一件好事。

    我看着大腿上结痂的伤口,皱着眉头沉吟了一会,突然猛地双手拉住伤口两边,用力一撕。正在愈合的伤口瞬间被我撕了开来,鲜血汩汩渗出,剧痛袭来,我发出了一声闷哼,浑身汗水涔涔。

    小东西被我吓了一跳,在一旁呜呜直叫。

    我龇着嘴,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虚弱地笑着。

    “没办法啊,被那老东西发现恢复得那么快的话,我就死定了啊。”

    小东西“呜呜”了两声,像是听懂了我的话。

    我精疲力尽,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任由腿上的鲜血流淌。

    要活下去。

    我心里想着。

    鲜血散发出淡淡的血腥味,引起了饿了一晚上饥肠辘辘的幼熊们的注意。本就以生肉为食的幼熊群骚动了起来,我吃力地转头望去,几只性子野的熊崽子正在慢慢靠近,眼睛死死盯着我受伤的大腿,蠢蠢欲动。

    小东西感觉到危险,拦在我的面前,龇着牙发出威胁的低吼。

    双方对峙着,那几只熊崽子明显对小东西心存忌惮,但又不舍得就此离去。在它们的带动下,当血腥味的刺激渐渐蔓延到了整个幼熊群时,食肉的本能催动这群小熊崽把草棚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我毫不怀疑,只要一个导火索,这群家伙就会扑上来,到时小东西也护不了我周全。

    正当千钧一发时,一声浑厚响亮的吼叫声猛地传来,簇拥在一起的幼熊们顿时像潮水一样往两边分开,露出一条宽敞的道路。络腮胡骑在阿原身上缓缓走来,在他们后面跟着的是满脸担忧的斟骊,后者用那条洪荒世界唯一的内裤把头发扎了一个马尾。

    那画面实在太美,虽然重伤在身,我还是不禁笑了起来。

    还好,幼熊群的骚动终于引起了注意。

    斟骊见我还笑得出来,也松了一口气,几步跑上来,然后咧着嘴,震惊地看着我大腿上的伤口。

    “你这是怎么弄出来的?”

    “你猜?”

    斟骊皱着眉头看着伤口,说:“这起码是成年熊爪的撕裂伤,你是惹到哪位哈吉了?”

    我笑了笑。“不告诉你!”

    斟骊给我气乐了,正要开口,被他叔叔喝止住了。

    络腮胡从阿原的背上跳下,单膝蹲地,看着我大腿上的伤口,还用手拨拉了两下,疼得我直嘶气。半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站起身来,解下了身后的石斧。

    我的眼睛眯了起来,洛神赋暗暗疯狂运转。

    斟骊也看出了不对,在一旁迟疑地问道:“叔叔?”

    络腮胡朝他摆了摆手,看着我问:“大长老?”

    好毒的眼睛。

    我点了点头。

    络腮胡把石斧放到右手,微微举起。

    我干涩地问道:“为什么?”

    络腮胡看了一眼斟骊,冷冷地解释道:“大长老为何伤你,我不管,为何又留你一命,我也不想知道。但是,部族不养闲人,你非我族人,对部族没有贡献,接下来几日又无法劳作,按规矩,自然也没有分配给你的吃食。与其活活饿死,不如我来送你上路。”

    “叔叔!”

    “阿原!”

    随着络腮胡一声怒吼,阿原魁梧的身躯把斟骊挡在了外面。斟骊虽然又气又急,但终究还是没有违逆他叔叔的意思。

    而这边,络腮胡持着石斧的右手缓缓抬起,那身经百战的气势压了过来。

    我不甘地看着他,没想到,还是要死。

    就在这时,阿原突然有些焦躁,嘴里发出奇怪的呜咽声。我感觉到它似乎有些害怕。

    络腮胡也感到了阿原的反常,他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当他再度转回头来时,小东西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又一次拦在我的身前,发出低沉的嘶吼声。

    难道,阿原是在害怕这个小家伙?

    络腮胡被自己的这个念头逗得自嘲一笑。怎么可能?

    下一刻,他就看到小东西的嘴一张,一颗鸽蛋大小的晶莹珠子飞射而出,向着自己的脸上狠狠地砸了过来。

    络腮胡大吃一惊,本能地举起石斧一挡,一声巨响后,巨大的石斧被小小的珠子砸了个粉碎。

    所有人都呆住了。

    那珠子在空中转了一圈后,飞回了小东西的口中。随后它显出一脸疲惫的神色,但是依然倔强地拦在我的面前,对着络腮胡发出稚嫩的“嗷嗷”叫声。

    我最先反应了过来,看着眼前浑身僵硬的络腮胡,问道:“我喂养出来一只熊妖,算不算对部族有贡献?”

    =======================================================================

    事实证明,喂养出一只熊妖,对部族已经不仅仅是有贡献,而是有巨大的贡献。

    回过身来的络腮胡,第一时间带着小东西和我去见了大长老,随后大长老召集了部族里的头领们。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除了络腮胡和大长老以外的部族高层,据斟骊说,到场的有族长和千人队的头领们,不过现场十来个人,他们也没有自我介绍,基本上都是在听大长老说话,所以我也没弄清楚谁是谁。

    不过这些领导们倒是都认识了我,他们纷纷对我喂养出熊妖的功劳表示了高度赞赏,对我平日的辛勤劳作表示了深切慰问。领导们还表示,希望我再接再厉,以不骄不馁的精神,在业务水平和业务成绩上永攀新的高峰。

    当然,受到关注最多的,那还是小东西。有熊氏族作为总人口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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