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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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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用来挖坑的东西,是石器,但是石器太过笨拙,使用起来不方便,而且无法打磨的很薄,即便能挖坑,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但是战国确实有地道战的例子,不过这些基本上都属于凤毛麟角了,一次是墨子指挥的地道战,但是墨家是舍得用青铜器,而且是个懂科学的战略家,整个春秋战国,只有墨子一家。
因为成本消耗太大了,青铜器本身就软,加上没有专业的挖坑装备,铲子,镐之类的,而且上古时期的土地密度和硬度远超后世,连农耕文明主要研发的耕地技术,都无法一次性入土两寸,更别说挖一个能藏进十几万人的战壕了。
但是这一切,都会在铁器时代迎刃而解,地道战开始频繁出现在历史上,是在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就有九次地道战记载,如曹操与张绣的安众之战、袁绍与公孙瓒的易京之战、袁绍与曹操的官渡之战、邓艾与姜维的祁峪之战、诸葛亮与郝昭的陈仓之战等均是典型的地道战。
之后的记载就更多了,这些都是因为铁器普及带来的科技红利。
所以如今孤竹军不但有先进的铁器工具,更有丰富挖坑经验,能够藏住十几万人的战壕,半天的时间,几乎就能完成,只需要坑深四十厘米左右,足够人蹲在里面就可以了。
而且翟仇还是利用视觉差,斜着挖的,从正面角度去看,根本看不出草原上有一条绵延数里的鸿沟。
屠檀带着人将塞人骑兵引到战壕后几百米,那些塞人骑兵都没有发下他们之前的马肚子下面,藏着十几万秦兵!
但灰头土脸的秦军举着长枪从战壕里钻出来之后,整个塞军都崩了。
战壕像是一把巨大的铡刀,从地下直接将塞人十数万大军从中间铡断。
而且冲在前面的塞人骑兵全部都被陷马坑给坑的人仰马翻,根本无力回援,反戈一击。
失去了冲击力和远程优势的骑兵,就是活靶子。
而后面赶来的匈奴部数万骑兵,见情况不对,正准备逃跑的时候,从两边树林中杀出数千玄甲驷马战车,四匹优良河曲战马载着一名驭手,两名秦锐士,远程发射秦驽,近战持三米长的铜戈,马车轮子两边的轴头由二十多里面的四仞枪头像是绞肉刀一样可以轻易搅碎所有马腿。
这样一架驷马战车毫无疑问是战场上的大杀器,绞肉机,尤其是在这种遭遇战,而且地势平坦的草原。
不过匈奴骑兵反应也不慢,可能以前逃跑的经验比较丰富,调转马头后还能远程射杀秦驷马战车。
不过匈奴普遍的狼牙箭对于驷马战车造成的伤害太小了。
淮南子记载“冲车,大铁铸其辕端,马被甲车被兵。”
在古代毫无疑问就是坦克啊,而骑兵虽然有反坦克部队的机动性,但是却没有那个装备。
于是只能慌忙逃窜。
三十万人的战场能有多庞大,多震撼,翟仇和孤竹大军已经见识过一次了,并不惊叹,站在山林中眺望战场,却并没有参战的准备,因为翟仇知道,这种混战进去也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孤竹没有义务禅心竭力的帮助大秦歼灭敌人,他只要遵从大帝的意愿,不让这场战争失败,不让塞人逃回草原就可以了。
屠檀等人回到山林某个山丘,遥遥的对着翟仇竖起了大拇指,表示赞叹。
翟仇真准备上前说话,却发现,屠檀下马后,上了浑身披甲的驼鹿,似乎准备再出征。
“你做什么?”对于孤竹军的袖手旁观,荆轲等秦国卫尉心中有些不满,不愿意多待,正准备回去复命,忽然见到屠檀又上了那只钢铁怪物微微一怔。
“没什么,兄弟们早点回家给秦王贺喜,我还要办点事儿。”屠檀检查了下驼鹿身上的装备,对着荆轲咧嘴笑道。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荆轲脸色一寒,伸手抓住驼鹿的缰绳,冷呵斥道。
“是私事儿。”屠檀咧嘴一笑“你懂吗?”
荆轲微微一晃神的工夫,屠檀已经一勒缰绳,吃痛的驼鹿发出一声刺耳的鸣叫,载着愤怒的向山下冲去。
“他做什么?”一名青鸾卫瞪大眼睛,沉声道。
“不知道。”荆轲目光复杂的看着屠檀义无反顾的背影,下午最炙热的阳光照耀在他的银甲上,十分刺眼。
“我们要不要去帮忙?”另外一名青鸾卫皱眉道。
“这是他的私事儿。”荆轲深吸一口气,盘腿坐在草地上轻声道“如果他回来,我们就一起回去,如果他死了,我们也好给王上一个交代。”
众人脸色同时一变,轻叹着坐了下来。
塞人的骏马足够高大了,但是在驼鹿面前,依旧如同马驹一般娇小。
混乱的战场上突然出现这样一只萨满故事里流传的庞大怪物,自然引起了所有的注意。
而且犴鸢铁骑和屠檀的盔甲,实在太过耀眼了。
驼鹿在后世有另外一个戏称“避水金睛兽”。
因为驼鹿可以游泳20多公里,横渡海峡,更能潜入六米深的水下觅食。
此时屠檀就像是一直避水金晶兽,所到之处大军避让,来不及让开的就会被他手中的长枪刺穿脖颈。
屠檀的枪法娴熟,和丰富的马战经验,在此刻爆发出来,真正的从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
比当年赵子龙在三国演义中杀出的那条血路,更加震撼。
当手中第二把骑枪因为粘了太多的血肉人头失去准头后,屠檀终于杀穿了三百多米的塞人骑兵团,直指百米开外,插着熠熠生辉的金粉旗的塞人战车。
一支利箭装在盔甲上发出的金鸣声和巨大的力道,震得屠檀体内一阵气血翻涌,一阵猩甜扼在嗓子眼,被他生生咽了下去,已经杀红的眼前恢复了一丝清明,看着塞人战车旁边一名挽弓的赤发塞人。
神射手,力道比秦弩更强的神射手!
屠檀俯下身子将自己藏在驼鹿巨大的铁盔后面,往嘴里塞了一截人参,顾不上搅直接吞了下去,大喝一声抽出腰后的强弓,搭箭向着那名神射手射去。
王诩改造的简易复合弓能够让使用者原本的磅数翻倍,屠檀本来就是能挽石弓的射手,如今在复合弓的帮助下,一箭出如同流星,对面塞人神射手反应已经足够快了,想要翻身藏在马腹躲开这一箭,但是屠檀的银箭太快了,箭簇射在他的肩膀上,肉眼可见的迸发出无数碎肉骨。
就算侥幸活下来,这只手臂也是彻底废了。
屠檀不再去看那名神射手,随手挽弓虚射塞人战车两旁的亲卫,然后瞄准塞人战车的战马,直接射杀。
四匹战马拉着的战车因为一马死而一角倾斜,眼看着就要翻车,两旁的亲卫忽然用身体撞向要倾覆的战车,同时另外一名亲卫斩杀了另外一边的战马,让战车恢复了平衡。
屠檀咧嘴一笑,不管如何,四马变两马,速度就慢了下来。
不过越靠近战车,那些亲卫的弓箭杀伤力就越大,即便有着马铠护身,巨大的反震力道已经让驼鹿的速度慢了下来,而且似乎又退却的意味。
屠檀身上也中了两箭,对方的箭簇近距离下直接射穿了他的铠甲,箭头刺入了他的下肋骨。
“喝!”疼痛加上愤怒让屠檀再次爆喝一声,手中最后一支箭射出后弃弓,提剑,刺入驼鹿铠甲缝隙的臀部。
已经有些力竭的驼鹿因为疼痛产生了应激反映,嘶哑尖锐的哀鸣着,疯狂的向前冲去。
眼见着驼鹿就要撞上战车的后车厢时,塞人亲卫们像是不要命一般连人带马的向着屠檀冲来,用血肉之躯拦住了屠檀的去路。
巨大的冲撞让屠檀气血翻涌,眼前一恍,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战车上那个丑陋的塞人首领丘翕侯,正冲着他露出劫后余生的癫狂笑容。
只差一点啊。
肝胆欲裂的屠檀不免在心中哀鸣一声,手中的犴鸢剑机械的挥舞着,砍掉了一个亲卫的头颅。
不过最终只是徒劳,人太多了。
强大的驼鹿也被那群疯狂的亲卫撞得失去最后一丝动力,将屠檀整个人都掀飞了出去。
身体飞舞在半空中时,已经泛花的视线中,眼着近在咫尺的塞人战车渐渐远去,疲劳到麻木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了,最后一口气,卸掉了。
屠檀缓缓闭上眼,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砸在地上,被马蹄践踏的痛楚,嗡鸣的脑海中,只有愧疚。
“大帝,罪臣屠檀,力竭矣。”
………………………………
第二百四十七章 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七章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在于思考。
在已经形成了不可抗力的社会价值关系下,思考的强弱有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文化越闭塞,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
越原始,思考的力量就越强大,最先学会思考的那批人,成为了奠定后面社会基础的统治者,后学会思考的人,只能在这群统治者制定的规则下,成为执行者,而最后一批被剥夺了思考能力的人,就会成为被奴役者。
孤竹国的社会秩序是原始的,一切都是由王诩结合后世中外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最终选出来的一种暂时适合孤竹国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将会在孤竹国的领土上,无限蔓延传承,直到,被另外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取缔。
而王诩想要塑造的价值观中心,可以称之为,让所有人有仪式感的活着。
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皇太后答书:“将仪式于文考,以教孝于诸侯。”
归田录卷二:“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后世法矣。”
仪式是一种从礼法形成中,产生的一种形式。
或者说,仪式是一种统治者为了凝聚人群的集体行为,而造就一种形式。
但是仪式感,确实在这种集体行为中,只有个人才能感受到的一种感觉。
西方谚语常说,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是对于个人审美需求的尊重,仪式感也是这样的。
仪式的目的是构筑一个想象共同体的过程,人们通过参与同一个活动,为一个目的而执行,从此在执行过程中寻找精神上的同伴,抵御孤独和恐惧。
只有达到了这样一种想象共同体一群人才能够形成一个集体。
华夏人为什么会以华夏人自称?
并不是因为他们出生在华夏这片土地上,而是华夏的祖先们用血汗仪式构成了这种想象共同体,在华夏这片宽广的土地上,你不会认识所有的省份,城镇,县村,更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人华夏人,但是你依旧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个华夏人。
这就是仪式的作用,因为它的存在,让你认同华夏,从而来视线你与所有华夏人的认可和甄别。
当一个拥有仪式的文化,就会从弱小的个体,凝聚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而仪式感,则是建立在集体仪式基础中,寻找一种个人的认可。
这种认可是会上升到哲学的最高程度。
我是谁活着是为了什么。
而且通常这种仪式感,很难被其他人了解和认可,又被称之为,一个人的狂欢。
一个人做完一件事情,然后转头来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意义,这种自我审视的过程中,会让人类空虚的精神得到一种满足。
是一种人活着的真实感。
在王诩塑造的孤竹仪式中。
第一个觉醒仪式感的,就是屠檀。
因为屠檀是已经受到过大秦仪式熏陶的大秦人,在大秦仪式和孤竹仪式的冲突下,他觉醒了个人仪式感。
大秦仪式的霸道王权是建立在上古几千年甚至金万年的价值观基础上的,后来又与法家思想集合,像是一柄悬在所有人脖颈的铡刀,让大秦人夜不能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黔首黎民,身居何处,都会在午夜梦回中惊醒,因为恐惧死亡,而惊醒。
所以大秦人,从不期待朝阳,甚至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来,宁可永远沉浸在黑暗中。
因为大秦仪式,是逼着所有人,没有选择的活着。
但是孤竹仪式,是一种柔和的引导,像是父母的手,牵着婴孩一步步长大,虽然孤竹的日子苦,早期用茹毛饮血形容并不过分,但是每个人都在期盼着太阳早点升起来,迎接新的一天。
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让屠檀心中的矛盾,他在为秦王执行任务的时候和在为王诩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下意识的比较中渐渐化作了仪式感。
屠檀知道自己可以为了秦王而死,是感谢秦王的恩遇,士为知己者死,这是义,但是他已经不再愿意为了秦王而活了。
屠檀同样愿意为王诩而死,这是再塑之恩,心甘情愿,但是不一样的是,他也愿意为孤竹而活,这是希望和人生。
在没有得知荆轲身份之前,屠檀还在幻想着,自己为秦王尽忠后,在孤竹的生活。
他很喜欢碣石道的一处浅湾,想要以后再那里建一座房子,与浪声为伴,与海鸟为邻,左依深山,右连朝歌,然后他准备娶一个老婆,一个不需要知书达理,只需要善解人意的女子,然后生一堆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为大帝所用,然后坐在碣石道的仙台顶,看着孤竹昌盛万年。
他不想做屠睢,不想做以后可能会为秦王开疆辟土统领万军,名垂青史的国尉。
他只想做王诩麾下一个跑腿的司士,足矣。
但是当发现自己相交近十年的好友荆轲,也是秦王卫尉后,所有的希冀都幻灭了,屠檀想起了王诩曾经在私宴上跟他说过的一句话。
梦想之所以高贵,那是因为求而不得的美丽。
屠檀从小钻习法家典籍,对道家老黄之术向来嗤之以鼻,尤其是梦想,理想,大义这些东西,在他眼中都是上位者蒙蔽大众的手段而已。
但是在孤竹国,屠檀却愿意相信这些曾经被自己鄙夷的东西。
美梦有多美,在现实面前就有多狰狞。
所以屠檀此去,真的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完成他生命中,最闪耀的仪式感。
他从来没从王诩口中说过,真的想要些什么。
似乎人世间的一切,在王诩这种羡门人物眼中都无足轻重,以至于屠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在替王诩工作中获得荣誉感。
作为一个有思想的工人,在面对自己喜爱的工作时,却得不到荣誉感是很失落的一种事情。
但是这次北援大秦,屠檀是真切的听到了王诩说过,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讲塞人留在燕地,将塞人首领活捉。
这个任务对于孤竹国目前的军事实力来说,并不难,尤其是有秦军的配合。
但是单枪匹马,数十万兵戈之中活捉敌酋,这是属于屠檀一个人的仪式感,一个告别孤竹,告别大帝的仪式感。
这种行为在外人眼中很莫名其妙,至少在秦军很多将领眼中都有些莫名其妙,毕竟能够体会这种个人仪式感的人,永远都是少数。
荆轲可以理解,却不认同。
在李左车眼中,屠檀的行为属于个人英雄主义,而且是有目的性的。
而在道家王怀眼中,这是一种不智的,失了智的行为。
在李信眼中,这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将军素养。
而翟仇能够体会到屠檀的这种仪式感,但是却不能理解。
但是不管谁,都不希望屠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
因为这不只是大秦的损失,也是孤竹的损失,于情于理都不会让屠檀有什么意外。
所以在发现屠檀单枪匹马杀入战团,直指塞人敌酋丘翕侯的时候,东边山林指挥着大秦精骑兵李信就已经重新制定了突击路线,本来他要等匈奴的骑兵再往前一些再围截,但是为了援助屠檀,不得不放弃包抄的机会。
因为屠檀冲的太猛了,几乎都已经冲进后方匈奴部队的战圈中了,就算他能力敌千军,终究会被这数万马蹄踩成肉泥。
西面山林中埋伏的翟仇也调整了作战方案,在屠檀杀出去的同时,就领着孤竹大军紧跟其后。
犴鸢铁骑为箭簇,沚戛军为羽翼,王室军为箭杆,破虏军为箭尾,一支强悍无比的神箭,为屠檀护航。
就在屠檀被塞人亲卫用自爆战术击飞后,犴鸢铁骑的骑枪就化作一面钢铁护盾,将那些试图将屠檀踩碎在马蹄下的塞人骑兵尽数搅碎。
翟仇的长枪连续洞穿两名塞人亲卫的尸体,坐下驼鹿一跃而起踩在之前屠檀斩杀的半人高的尸体山堆前,持剑从鹿背上跳下,跪在身体泡在血泥中昏死的屠檀,掀开面甲探了探他的鼻息,紧绷从唇终于微微松懈半分。
起身高举沚戛军,赤红着双眼,咆哮声和几乎压过了身旁两侧不足三尺,飞驰而过的孤竹大军“沚戛军,屠尽。”
然后吹响了沚戛军特制的那支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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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章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屠!”听到角声的沚戛军同时发出一阵咆哮声,随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脱离了原本的队形,手中沚戛军飞舞如风,收割着匈奴骑兵的头颅。
王诩曾经说过,沚戛军的战士因为经历问题,尽量不要在战场上沾染太多的血腥,很容易失控,所以翟仇在训练沚戛军的时候,特意规定了两个模式,常规模式就是以伤敌为主,这样对于这支轻型骑兵队伍,机动性更强。
而另外一个模式,就是s模式,无差别,以制造血腥残忍的杀戮场面来震慑敌人。
为此,沚戛军的沚戛剑,有一面,是锯齿形状。
本来是王诩设计用来破甲的,但是如果用来对付穿着皮甲的敌人,那画面就有些血腥了。
不一会儿,整片战场就变得血肉横飞起来,当李信带着大秦精骑赶来的时候,以翟仇和昏迷中的屠檀为中心,方圆一里地内,已经化身炼狱血泽。
秦军再次看向这位抬着担架的金色面具将军时,眼中闪烁着畏惧之色。
这已经不属于歼敌了,是完全的屠戮啊。
“麻烦将军把他送回辽阳城医治,最好,能够让大帝见他一面。”翟仇从已经没过小腿的血泽中站起来,把手中的担架递给李信。
“剩下的敌人只是少数了,不用再追了,公孙戈会在燕北长城把他们都拦下来的。”李信舔了舔唇,接过担架看了眼屠檀皱眉道。
“沚戛屠戮令一出,不亲眼见到最后一个敌人死去,是不会停止的。”翟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李信几乎能够看到他那双比血还猩红的眸子。
李信看着重新上了驼鹿踏着血泽奔驰而去的翟仇,清咳了两声回头对着手下说道“一屯和三屯,随我护送屠将军回城疗伤,其他人听从王怀将军,打扫战场。”
燕国虽为战国七雄之一,但是可能由于地缘因素,在历史上留有的痕迹,并不算太多,后世发掘的几座燕国的墓葬,也只能笼统的推演出燕文化的雏形,但是细节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而且可能因为辽东后期遭受了多次游牧民族入侵,大量的墓葬被挖掘,还有后期元清在燕国土地上大兴土木建造王宫,肯定导致了很多公侯大墓消失在历史中,而且这种拆迁意外挖到古墓的事情,通常在封建社会中是秘而不宣的,根本不会有历史文献留下来。
毕竟挖坟这种事情,在华夏文明中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当然,考古是不一样的,考古通常是保护性挖掘,而且挖掘的目的,就是继续丰富完善华夏文明的细节。
所以王诩的辽阳城另一件事,就是把这燕国最后的荣耀与文化,记载下来。
王诩后世参观过很多燕国的文物,其礼器特征还是以周文化为主,而且没有太多商文化的影子,但是有趣的是,燕墓中出土过大量的,兽首兵刃和器皿。
如马首剑,鹰首剑,狼首剑等兽首兵刃,这些兵刃都是写实风,与游牧民族的风格有些相似,可以看出来燕国与东胡等民族的交流过程中确实有受到影响。
而燕国更为著名的,就是瓦当了,燕国的瓦当是战国时期最出众最有特色的产物,上面一饕餮纹饰为主,完全取自周饕餮的图案,而且质量上乘,王诩让人在燕王宫里找几个烧制瓦当的大匠带回去改良砖石。
而且燕国的青铜器冶制技术也是七国最先进的国家,王诩在燕王宫的宝库中,找到了不少铁制的东西。
总之一整天,王诩的心情都很好,似乎上午屠檀的事情根本没有影响到他一样。
而跟着他在燕王宫摸砖探瓦一整天的仇珠儿,则对王诩越发的好奇了。
她虽然没有见过中原的君王,但是东胡的首领她都见遍了,而且从长辈的遗留中也从未看到过王诩这样的君王。
竟然对这些砖瓦感兴趣?
不过辽阳城终究是刚建立几年的新城,没有什么太多古建筑的气魄,王诩逛了一天也就没什么性质了,至于宝库里的东西,除了那几件燕国和周朝互相进贡,授予的青铜礼器之外,也没有太多吸引他的地方。
不过这些礼器的铜鼎,几乎每一个在工艺和制作水准上,都不比后世被镇国宝器的后母戊鼎差,有几个甚至比后母戊鼎还要精美绝伦,全镂空技术,一看就是来自楚国的失蜡法。
可惜问了一圈,也没找到能够使用失蜡法的大匠。
燕国能够制造礼器的大匠,都被王翦当年攻破蓟城时带走了,现在燕国制作青铜器的大匠,技术都很一般。
而最让王诩感兴趣的燕国藏书馆,也让他大失所望,燕王喜逃难的时候,根本就没带来得及带藏书。
亡之不冤啊,王诩看着空荡荡堆满了酒坛子的藏书馆轻叹道。
“大帝,该用膳了。”王贲派来的导游司马卬适时的提醒道“因为王宫御厨大部分都去民役了,没有凑够国礼大宴,还请帝君恕罪。”
“随便吃点就行了,朱家去给我随便盛点。”王诩蹲在一个比他还高的三足卣,卣是一种用来装酒的器皿,不过这么大的卣,还是第一次见到,而且卣底还有文字,如果不是碍于形象,王诩真的很想趴在地上,看清楚下面写的是什么。
“帝君是要把宴席安排到这边?”司马卬没有理解王诩的意思。
“你只要带着他们去就行了。”朱家拍了拍司马卬的头,指着身后的两名亲卫笑道。
司马卬疑惑的抓了抓头,也没敢多问,带着亲卫离去。
司马卬一走,王诩就盘腿坐在了地上,也不在乎身上的白袍被弄脏“燕王喜被关押在那儿?查到了嘛?”
“查到了,不过他的情况似乎不太好。”朱家左右瞥了眼四周,低声说道。
“要死了?”王诩微微挑眉。
“应该是,王贲帐下最好的医师都守在他身边。”朱家说道。
王诩捏了捏下巴,眯起眼“秦王对于六国亡君一般都如何处置?”
“魏王假被安置在咸阳宫中,韩废王韩安以为之前某乱被处死,赵王迁被流放房陵,楚君负刍似乎也在咸阳宫中,秦王对六国亡君还算仁慈,只要不是谋逆,基本都放过了。”朱家说道“燕王喜下场也应该是老死咸阳。”
“吃完饭,我们去看看他。”王诩笑着点点头“我很想看看,是何等昏君,能把燕国一片大好山河玩的支离破碎。”
“帝君若是不嫌弃,就由在下带路可好?”这时,一声有些陌生的温润嗓音在门口响起。
朱家下意识的将腰间宝剑出鞘半寸,看着门口面带微笑的青衫男子。
“荆轲。”王诩缓缓起来,眯着眼看着青山男子,跟他想象中的勇士形象不一样,更像是一个文弱书生,不过确实有一种侠客的洒脱感,和亲近感。
“承蒙帝君青睐,竟然记得在下名字。”荆轲笑着躬身行礼。
“朕为君,你面见不跪?”王诩微微皱眉。
“帝君恕罪,面见秦王,在下也不跪。”荆轲朗声笑道。
“有趣,朕欣赏有骨气的人。”王诩也勾起嘴角。
“帝君领会错了,并非在下有骨气,若是帝君想让在下跪拜很容易。”荆轲往前走了两步。
朱家也猛然往前走了三步,脸上带着笑意,手却没有离开过剑柄。
这可是大刺客荆轲啊。
“说来听听?”王诩脸上的笑容有些不自在,眸子也微微黯淡下来。
“帝君,见他一面吧。”荆轲轻叹一声,撩起下摆就要跪下。
王诩猛然转身“壮士且慢。”
荆轲身形一滞,再次叹息一声。
大殿内突然陷入了一阵诡异的寂静。
“没死就好。”王诩沉默了良久,最后轻笑着开口。
“让他,且活着吧。”
………………………………
第二百四十九章 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九章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上古先秦之前,文字发展的并不算太丰富,从商契文到秦篆常用字数应该也就一千余字,字数总量应该不足万余字。
所以这个时候是真的惜字如金。
有时候一个字,就代表一个典故甚至一句话。
这个时代的每一个字,都需要咬文嚼字,这样也造成了文化传播的复杂性,因为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多时间去学习一个文字,在不同情况下的多种含义。
同时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为什么需要后人注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汉以后文化发展迅速,而且文字格局也有大量的变动,即便是将一辈子时间都用来考据上古文字的许慎,所著的说文也有部分偏差于上古歧义。
所以从古至今,先秦一直在被后人无数次的注解,妄论以及曲解。
王诩此时让荆轲个屠檀传达的这句。
让他且活着吧。
很明显就是一句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怜悯宽恕,这个且,在这句话中,用苟活来解释。
而且是一种命令。
如果在后世,你这么对别人说话,一定会引发矛盾。
但是现在,对于封建社会下的臣子来说,这就是天大的恩赐。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后世明清时期白话曲解的产物。
但是这种观念在封建时期确实是主流观念,也并非是出自儒家的伦常观念,只不过后期董仲舒为了独尊儒家,把孔子的原话重新注解了一次,讨得汉武帝欢心。
孔子的原话为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董仲舒巧妙地偷换了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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