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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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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动物进化中积累下来的基因记忆。
因为在食物链中,只有人类对于猎杀猎物是贪婪且无止境的。
所以当鹿群被袭击的时候,其他的鹿除了受到惊吓之外,就选择了置之不理,事不关己的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看这屠檀的箭射伤了一直母驼鹿之后,却没有引走其他母鹿后,墨壬表示很受伤。
“经验都是在失败中积累的。”王诩笑着安慰道。
墨壬耸着肩膀,一脸的生无可恋,提着长矛去帮屠檀猎杀母驼鹿。
即便是没有角的母驼鹿,依旧不是一个人能够对付了,驼鹿的皮厚加上暴躁的性格,除非直接砍掉它的头,否则就算它浑身千疮百孔,也会追着你到天涯海角的。
“真是凶悍顽固的动物啊。”王离看着远处被十几只长矛刺穿,依旧倔强挣扎着要站起来的母驼鹿感叹道。
“也是冷漠自大的动物。”王诩则在观察着鹿群的状况,母驼鹿临死前的惨叫声确实引起了鹿群的注意,但是却没有引起大的骚动,驼鹿群的性格也很稳重啊,确实是做骑兵的不二人选。
“怎么说?”王离挑眉问道。
“因为过于自信自己的力量,所以在逃跑的时候没有逃跑,因为冷漠,在同伴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反应。”王诩笑着说道“不过等到在死几只,他们就会开始惊慌起来。”
王离微微皱眉,陷入了沉思。
在屠檀他们诱杀了二十多只母驼鹿之后,如王诩所料,整个驼鹿群都开始惊慌起来,没有一头鹿再趴在草地上怡然自得,全部都站起身焦躁的走来走去,而且所有小驼鹿都被保护在最中间。
屠檀再次踏入警戒线的时候,一只身材最庞大的母驼鹿仰头怒哞一声,主动向着屠檀冲了过去。
面对主动出击的母驼鹿,屠檀明显吓了一跳,手一抖,箭有些偏的射伤了母驼鹿的肩膀。
母驼鹿再次怒哞一声,加快了速度,同时身后所有的母鹿都跟着怒哞着冲向人群。
万马奔腾的景象王诩没有就见过,但是五十匹马齐奔的场面还是看到过的,但是跟这四十几匹驼鹿奔跑起来的场面相比,真的像是自行车跟汽车的区别。
负责接引的墨壬等人有的都来不及上马,就四散逃窜近山林中,免得被鹿群踩死。
王离紧张的站起身,抓着铁枪翻身上马对着王诩沉声道“你先躲一躲吧。”
王诩点点头,退到陷阱后面,看着王离吹着骨哨召集逃窜的战士,催动战马追上一直母鹿后,铁枪如毒舌般刁钻的刺进了鹿屁股。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对王离大有改观。
确实在战场上,王离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同时也证明了,一个合格的统帅在战场上的重要性,因为惊慌失措而被鹿群追散的墨壬等人,在王离的带领下恢复了冷静,仗着能够在树上攀爬的优势,躲过了驼鹿们的踩踏冲撞。
屠檀和其他人的远程攻击对驼鹿群的杀伤力已经不大了,只能依靠近战和武器之力,慢慢磨杀这群发疯的母驼鹿。
好在驼鹿们没有太高的智商,在它们宁可撞树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换目标的情况下,屠檀等人逐个击杀。
战斗持续了将近半个多小时才结束,在最后一只母驼鹿的悲鸣声中落幕。
孤竹国和王家军加起来一百三十四人,又十几个被驼鹿踩断了腿,有三个还被撞昏过去了,可谓是死伤惨重。
不过好在没有人员伤亡。
所有人都狼狈不堪,身上都是混着鹿血的泥泞,来跟王诩请罪。
王诩站在高岩上,俯视这群‘残兵败将’轻笑道“起来吧,作为第一战,没有伤亡已经算是成功了。”
墨壬等人听后羞愤欲死,跪在地上抬不起头。
“这是一场没必要的战斗。”王诩继续说道“如果不是屠檀仗着勇武选择围攻,放弃引诱驼鹿入陷阱,你们之前不会耗费太多体力,以至于后来险些无力反击,自大,狂妄是你们的第一个错误。”
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的听着王诩的训斥,尽管王诩的声音很平和,但是在他们耳中却仿佛惊雷。
屠檀默不作声的跪在地上,无言以为。
“第二就是掉以轻心,对战场观察失利,鹿群都已经站起来,开始警惕起来了,你们依旧没有发现鹿群的异常,没有及时调整战略,如果你们的人少一些的话,可能早就被鹿群践踏成肉泥了。”王诩轻叹着摇摇头“第三就是这场战争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你们似乎忘记了,杀戮和热血迷失了你们的理智。”
屠檀第一个抬起头,满脸错愕。
“剩下的你们回去自己反思吧,如果想通了,去司马那里报告一下自己在此战中的得失,现在,你们得去把那群小家伙捉回来了,否则这一战就前功尽弃了。”王诩摆摆手笑道。
王诩说完跪在地上的所有人都跳了起来,抓起事先准备好的套索向着已经开始逃窜的小驼鹿们追去。
对啊,抓小驼鹿才是这场战争的主要目的啊!
检查了一下受伤的人的伤势,问题不大,差遣一个族人去通报铜山那边的人,让他们可以过来了。
等到墨怜带着大部队过来时,墨壬他们还没把小驼鹿们全部抓回来。
“大帝没事儿吧?”看到这边的惨状,墨怜快步跑过来关切的问道。
“我没事,他们不太好。”王诩指着几个手上的战士笑道。
“护卫不力者该死。”一脸阴沉的墨狼冷声说道。
“并不是护卫不力,而且作战不力。”王诩笑了笑“等下让屠檀跟你说吧,墨怜,带人收拾一下那边的驼鹿尸体,血腥味太大了,再放下去可能会引来狼群。”
这时众人才发现那边远处仿佛血泥潭的战场,第一次见到如此庞大的动物,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禺氏族人,吓得满脸苍白,但是转眼间就兴奋,两眼放光的扑了过去。
这么多肉!
“派人回去送信了吗?”王诩走到湖泊边,撩着清凉的湖水洗了洗手。
“已经派墨丁回去了,估计明天涂山娘子就会带人过来筑城。”墨狼恭声说道“大帝真的要在此地筑城?周遭环境虽好,但是猛兽横行,虫蛇繁杂,要清理可能需要一番时间。”
“这些都不是问题,这里水草丰美,地址肥沃适合耕种和放牧。”王诩笑了笑“等屠檀收服了这片区域的小部落,清理只是时间问题。”
墨狼眨了眨眼,看着远处的禺氏族人“周遭都是这么大的部落嘛?”
“禺春的部落应该是附近最大的了,不过这边零零散散的部落很多,所以人应该不会少,而且刚好可以将人群分开,妇孺都带回朝歌,其他的男丁留在这边,在入冬之前,只要妇孺彻底融入我族,就没有问题了。”
墨狼眯起眼“之前我看到朱家先生带人往南边去了。”
“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王诩没有多说什么。
墨狼点了点头,去训斥追回最后一只小驼鹿的墨壬,指着他的脑袋一顿痛骂。
“一共一百一十二只,跑了二十几只,天黑我就没让他们去追。”王离从马上跳下来,蹲在湖边洗了个脸。
“多谢了。”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瞥了眼王诩“幼鹿耐力极强,速度已经不弱于普通战马了,但是性格火爆不易驯服。”
“会有办法的。”王诩看了眼被拴在旁边树桩上,不满哀嚎的小驼鹿们,轻笑道“先饿它们几天。”
“晚上在这儿过夜?”王离脫下染血的外袍,让女侍卫帮他去洗干净。
“走不了了,这么多粮食得处理处理吧。”王诩指着远处堆积起来的驼鹿笑道。
“这群憨货倒是运气好,第一顿肉食就如此丰富。”王离看着禺氏那群兴高采烈的妇孺,轻笑道。
“傻人有傻福。”王诩笑道。
“可能你说的是真的吧,傻人变聪明了运气就不太好了。”王离又看向不远处,被墨狼暴揍的墨奎轻笑道。
“墨狼这个教训人的方式真不好。”王诩微微皱眉摇头。
“军伍之事,还是得交给拳头。”王离笑了笑。
“希望今天过后,他们能够有所成长吧。”王诩笑道。
“你是故意的?”王离眯着眼看王诩。
“什么?”王诩一怔。
“故意不去提醒屠檀和墨壬。”王离说道。
“再教你个乖。”王诩轻笑道“任何善意的提醒,永远比不上亲身经历来的深刻和有效。”
王离皱起眉“那之前驼鹿群你又想提示什么?”
“忘了,自己领悟吧。”王诩轻笑道。
………………………………
第六十二章 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第六十二章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人多力量大,这不是句空话。
四百多人的队伍跟两百人的队伍,工作效率不是双倍那么简单。
六十几头加起来足有两吨重的驼鹿很快就被剥皮拆骨,肉被整整齐齐的切成一条条,有的被架在篝火上烤了,有的被撒上晶盐准备腌制。
毕竟太多了。
虽然入秋了,但是天气依旧有些热,肉放了一晚上很有可能变质,但是剩下的肉又不能浪费,只能用光了所有的晶盐来腌制。
禺氏族的对于晶盐一点也不心疼,只对着烤肉流口水。
墨氏族的人对于烤肉已经吃到发腻了,却对晶盐十分肉疼。
于是双方都无法理解对方。
这就是融合最开始的矛盾,不过好在,双方对于蹦迪都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
得到一身麻衣的禺民一扫之前的郁闷,用蹦迪来表达对王诩的感恩以及自己的忠诚。
尽管文化不一样,但是对于‘蹦迪’审美墨氏和禺氏似乎有着共同的认知,在禺民的带领下,很多人都加入了蹦迪的队伍中。
篝火下的欢声笑语,俨然一副安乐画面。
王诩抿着果酒,看着对面的王离吃河蟹。
这家伙的公子病是不准备改了,在这种环境还不忘让墨狼来的时候给他带点河蟹吃。
“今天晚上可能会下雨。”王诩抬头看着没有一颗星星的夜色,沉声道。
“是啊,怎么了?”王离皱眉问道。
“雨夜很危险啊。”王诩眯起眼。
“你不是带着帐篷嘛?”王离疑惑道。
“你觉得这片有没有狼群?”王诩问道。
“应该没有吧,你看这边的鹿群各个膘肥体壮的,远处那个大湿地的野马更是凶悍到能单杀豹子。”王离笑着说道,说着说着,表情突然凝固了起来“你是说我们已经被狼群盯上了?”
王诩摇摇头“不确定,我总觉得这么大的血腥味连只貂熊和豹子都没引来,很奇怪。”
王离目光如同鹰隼般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又看了看安静吃草的马群和狍子群“附近应该没有猛兽,可能是多虑了。”
“你之前不是问我,用驼鹿群跟你说什么道理嘛?”王诩说道。
王离舔了舔手指,放下螃蟹。
“鹿群虽然是一个集体,但是却冷漠自大,加上长期的安逸生活让它们以为付出一两只同伴,就能换到长时间的和平,但是它们不知道遇见贪婪的敌人,会将丧失警惕性和战斗能力的它们屠杀殆尽。”王诩轻声说道“这是驼鹿的生存之道。”
“那狼呢?”王离眯起眼。
“狼群从不单打独斗,群起而攻之,与猎豹般藏匿,如猛虎般突袭,又擅长奔袭缠杀,最重要的是,它们会伺机而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王诩说完抿了口果酒“狼行千里吃肉,是只狼会尾随猎物,至死方休。”
王离的目光开始有些不安的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如果真的如同王诩所说,那么此时林中应该有一匹甚至几匹野狼在窥探着他们。
这种感觉让王离有些烦躁,叫来侍卫,让他们在森林中点燃几个小型篝火,照亮四周。
第一次吃饱穿暖的禺氏族人们并不了解这片森林中的凶险,依旧使出浑身的力气在蹦迪唱歌,因为生活在海边的他们,并没有经历过太大的危险,最大的危险就是来源于林胡羁縻者的威胁。
本来了解森林凶险残酷的墨氏族人,也因为王诩出现后,渐渐丧失了那份机敏,这让王诩很担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还没有过上值得安乐的日子,就已经丧失了危机意识,这样太不好了。
不过王诩又不能用血的教训来提醒族人,因为那样太过冷血。
凭借个人推理的经验,王诩觉得附近有狼群的几率太高了,但是已经入夜了还没有一声狼嗥,甚至连其他猛兽的动静都没有,太过诡异了,而且刚才有一群惊鸟从林中飞过,一定有什么东西凑过来了,而且数量还不小。
狼这种生物,智力真的很高,而且有着极强的策略性和忍耐性。
空气中的湿度已经明显增高了,估计很快就下雨了。
王诩想到了一个一举多得的办法,招来墨怜“去跳一曲求雨之舞。”
“啊?”墨怜一怔,疑惑道“未到旱时,而且也没有进行仪式。”
“我占了一卦,今夜有凶。”王诩板着脸说道“或许是屠杀所有母驼鹿之过,总之此地有不祥之气,需要一场大雨来清理一下。”
听王诩这么说,墨怜立马认真起来,叫来青娘等人,阻止了篝火前蹦迪的禺氏族人。
被打断了蹦迪的禺民十分不满,正准备呵斥青娘,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部落中最大的领导了,只能讪笑着让开位置。
这是王诩第一次见墨怜跳舞,原本以为是跟墨奎,禺民那种蹦迪模式差不多。
但是没想到,仿佛无声处起惊雷般,惊艳了王诩的世界。
没有华丽的服装,锻银的轻甲披在她瘦弱的身上也没有丝毫的柔媚之气,但是随着她舞动的步伐,却如一汪清泉,潺潺流入王诩眼中,让他在感受到无形的清凉之外,还有一份暗藏的炙热。
慢态不能穷,繁姿曲向终。
低回莲破浪,凌乱雪萦风。
坠珥时流盻,修裾欲溯空。
唯愁捉不住,飞去逐惊鸿。
王诩脑海中只想起了这首诗。
不止是王诩,所有人的目光都紧随着墨怜的巫舞,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赏心悦目。
不过一声惊雷,打断了所有人的沉醉。
墨怜的舞蹈戛然而止,抬头诧异的看着天上的惊雷过后,淅淅沥沥落下来的大雨。
屠檀目光冷冽低吼一声“跪迎雨神!”
墨氏族人早就跪好,并且满脸虔诚的开始祈祷。
生活在海边,根本不缺水,也不需要雨水种植的禺氏族人们则满脸懵逼,禺民左看看,又看看,看到墨壬他们都跪下来了,也带着族人跪下来,学着他们的样子装模作样。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反正跟着一起干就对了。
于是四百多人跪在地上,等着大雨慢慢浇灭篝火,让大地慢慢变得泥泞起来。
墨怜站在最中央,抬头看向远处的王诩。
尽管看不起王诩的表情,但是墨怜依旧感觉到自己的目光与王诩对视了,展颜露出一个骄傲又羞涩的表情。
一个巫女,能够迎来雨神,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是对大帝最高的虔诚。
“战马开始躁动了,应该不是因为打雷。”王离跳上了岩石。
王诩收回看向墨怜的目光,打开早就准备好的雨伞“警戒。”
“为什么不直接通知他们?”王离疑问道。
“还是那句话,提醒永远没有亲身经历重要,而且你觉得,要怎么跟禺春他们形容狼群有多可怕?”王诩轻笑道“他们现在就跟你之前不知道驼鹿有多大多凶悍一样。”
王离往王诩雨伞下蹭了蹭“这伞不错啊,竟然可以折叠?”
“反正你身强体壮,也不怕淋。”王诩往旁边躲了躲,轻笑道。
“明天赶紧把围墙筑起来吧。”王离蹲下身子,目光警惕的扫视着林中动静。
“让人把驼鹿的内脏都扔出去。”王诩沉声说道。
“求和战术?”王离一怔,轻笑道。
“缓兵之计。”王诩轻笑道“只要让他们见识见识狼是什么生物就行了。”
王离轻笑一声,跳下岩石。
雨越下越大,本来就湿润的草地变得像是沼泽一样,禺春感觉自己的膝盖都要陷下去了。
一声从未听过的野兽吼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警备!”墨怜一声娇叱,墨氏族人第一时间起身拿起自己的武器,结成一堵人墙,有条不紊的迅速向着王诩那边靠拢。
屠檀低吼一声“拿起武器。”
禺春和禺氏族人们则手忙脚乱的从地上爬起来,开始寻找今天刚分发给他们的铲子斧头什么的,等他们拿好武器时,视线中已经出现了一大批陌生的怪物。
那些怪物凶残的撕扯着被人扔过去的驼鹿内脏,巨大的利齿在雷雨中显得森然,更为吓人的是那些怪物的眼睛,像是绿色的鬼火一样,在黑暗中飘动着。
尽管距离几十米,依旧让人毛骨悚然。
狼群比自己想想的还要多。
王诩撑着伞,目光越来越担忧,尤其是从林中不断窜出来的狼之后。
有一些没有抢到食物的狼正在缓慢的游荡着。
“把腌肉也扔过去。”王诩对着屠檀说道。
“百十只狼,大帝无需担忧。”屠檀沉声道。
“扔过去。”王诩语气不容置疑。
屠檀没有再废话,带着人把被雨水冲洗了腌肉也都扔向狼群。
禺春见到屠檀这种行为十分愤怒,冲过去质问,却被屠檀一脚踹了回去。
当陆续又从林中走出几十皮狼之后,王诩的目光终于松懈下来。
因为一只体型明显更加庞大的头狼走了出来,尽管雨水浇的它浑身毛发都塌了下来,这依旧是一只巨大的狼。
头狼似乎对着自己手下没有袭击王诩他们很不满意,龇牙低吼了几声后,一跃到队伍最前面,来回绕了几圈后,转身开始进食。
所有人都愤怒不解的看着这群畜生吃饱喝足之后,耀武扬威的冲着他们打了个鼻响,然后依次退回林中,消失不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狼群离开后,雨就开始停了。
王诩撑着伞对着族人们笑道“记住,被雨水冲过的肉,很快就腐烂了,但是这群狼吃掉这些肉,不久之后就会以另外一种形式还给我们,不要觉得它们抢走了我们的食物,我们只是暂时寄存在它们身上。”
………………………………
第六十三章 从革,不韦
第六十三章从革,不韦
食物,是所有动物争斗的唯一原因。
人类也是动物,只不过人类这种动物从因为食物争斗,还会因为其他东西争斗,也不知道是一种进化还是退化。
禺氏这些野人对于狼群抢走了他们的食物,自然十分愤怒,所以狼群将会成为林胡人之外,第二个敌人。
如果不给禺氏族人树立敌人,他们很难从以前那种懒散与世无争的状态中走出来。
靠海吃海的禺氏族人看起穷苦,但是跟在山林中求生的人们相比,他们真的算是无忧无虑了,林胡人对他们的羁縻就像是饲养畜牧一样,尽管是拔他们的毛,但是并不会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王诩需要快速让他们懂得,真正的弱肉强食有多么残酷。
不知者无谓,王诩不愿意让他们用血的代价来认识这个道理,只能换了这种方式。
总之这一夜,禺氏族人们都没有睡好,除了下雨后潮湿让他们难以入睡之外,狼群的影子不断回荡在他们脑海中。
除此之外,还有墨怜那惊为天人的一舞,引来的大雨,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墨怜的地位。
以前萨满禺民虽然带着大家祈祷和祭祀,但是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现在遇见一个真的能够召唤雨神的萨满,他们的信仰马上就出现了偏差。
王诩睡得也不安稳,雨后的潮湿和满地的血腥气混合成一股奇怪的味道,徘徊在空气中迟迟无法散去,在加上周边人们的窃窃私语,让他都有点思念自己的天子座驾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但是灰蒙蒙的晨雾又成了一个阻碍。
可能是昨天下雨让空气湿度过高,晨雾的可见度不足一米,导致浪费了美好的清晨,等晨雾渐渐散去时,已经早上十点了。
饥肠辘辘的族人们可怜巴巴的围在湖泊边喝水充饥,直到一个孩子翻出一声惊呼后,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禺春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一会儿一条四五斤重的鲢鱼。
“水性这么好?”墨狼惊讶道。
“禺春他们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自然好,以后你们也要开始练习水性。”王诩笑了笑“早餐有着落了,尝尝这边的鱼有什么不同。”
这片湿地的湖泊大约两三公顷,具体多深还来不及探测,但是从禺春他们下水后,惊起的鱼群来开,这座湖泊应该不浅。
王诩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经常看到深海中那种大型鱼群,也在动物园里看到过鱼群浩浩荡荡。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过,鱼群能像是船一样把人托起来!
当下水的禺氏族人被鱼群托着冲回岸上时,所有人的眼球差点都掉出来。
很难想象,这片湖泊中到底有多少条鱼。
王诩有些心有余悸,还好这些鱼没有把人当成鱼饵,要不然后果简直比不堪设想。
鱼群吃人绝对不比蚂蚁吞象的速度慢。
被推回岸边的禺春等人也都是满脸惶恐,他们生活在海边,虽然鱼很多,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成群结队还如此庞大的鱼群,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对着湖泊鬼叫。
“教会他们用鱼叉或者铁矛,渔网。”王诩揉了揉太阳系,打发屠檀过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世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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