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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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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

    “臣会带着青子他们五十人,将林胡羁縻之人尽数劫下。”屠檀信誓旦旦的说道。

    王诩摇摇头“青子他们的战斗力太差,又不会骑马,对方若是来了百人,你根本拦不住。”

    “有大帝的陷马坑和手弩,臣有信心。”屠檀继续说道。

    “这不是有信心的事情。”王诩笑了笑“我们需要的是尽量稳妥的争取时间,除了禺氏部族,这周边还有其他部族,羁縻的队伍至少要用两个月的时间才能返程,也就是说,我们至少还有两个时间。”

    屠檀皱起眉。

    “交给朱家吧。”王诩笑道。

    “大帝。。。。”屠檀欲言又止。

    “我们是盟友。”王诩莞尔一笑。

    。。。。。。。。。。。。

    吃到胃里开始反酸,王离终于恋恋不舍的放下螃蟹,起身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远处贪婪暴啃螃蟹的野人们,有些不悦的撇撇嘴。

    如果是在咸阳,这样奴隶般野人敢跟他吃一样的东西,早就被他抓起来吊打一顿了。

    但是现在,他似乎没了这个心思,跟王诩待久了,他开始慢慢分不清奴隶和人之间的区别了。

    目光四下搜寻了一下,最后在远处的礁石之上找到了王诩。

    由于距离远,夜色又黯淡,站在礁石上的王诩挺拔的身姿在月光的照应下,像是深处月宫中的谪仙一样飘忽。

    王离不自觉的眯了眯眼,轻笑一声。

    “公子,贪食伤身,怎么又忘记了?”朱家略微责备的声音传来。

    王离转过头看了眼朱家,还有被他带过来禺民,皱起眉“这老头想通了?”

    打发走旁边看着锅里螃蟹蠢蠢欲动吞口水的禺民,朱家笑了笑“如果不是帝君仁慈,他连想通的资格都没有。”

    王离眨了眨“也对,一般他这样的首领被俘虏之后,基本第一时间就被杀头了。”

    “所以说,帝君虽然足智多谋,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显得不成熟。”朱家笑道。

    “成熟?”王离微微挑眉“师父指的是御人之道?”

    “没错,即便野人淳朴,但是依旧是一个利益集体。”朱家点头说道“如果不第一时间解构集体,吸纳之后会出现很多麻烦。”

    “这个问题,我说过他妇人之仁,当初屠檀和墨奎袭击我们的时候,我就劝他杀了其中一个,结果。”王离笑着耸了耸肩。

    “哦?屠檀和墨奎袭击过你们?”朱家眯起眼,眸子里闪过一丝戾色。

    “可能主要是他。”王离摇摇头“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是大帝。”

    朱家皱起眉。

    “他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力量,你有没有感受到?”王离问道。

    “那是羡门身份,以及莫测的才智带来的错觉。”朱家沉声道。

    “或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不一样,至少我们能走到这边,都是他的功劳。”王离笑了笑。

    朱家咂了咂嘴“如果没有我们,公子也觉得他们能走到这里?”

    “会,只不过可能进程会慢一些。”王离轻笑道“你还记得前两天试验的那个弩炮,还有手弩嘛?”

    朱家皱起眉,回想起那天试验的那个威力强大的弩炮,到现在还有些心有余悸。

    秦国拥有着天下最先进的军备,但是那种弩炮确实闻所未闻,能够射出女子腰粗般的木桩,在五十米内轻易的射穿一直成年野猪,这种杀器确实惊人。

    而且王诩还涉及了一款手弩,虽然射穿和杀伤力不足一石弓,但是携带轻便,上弦更是一个小孩子就能完成。

    秦国的擘张弩是六国最先进的,依旧需要一个成年男子双手并用腿力才能上弦。

    手弩和弩炮,确实让朱家大开眼界。

    如果真的有这两种工具,王诩确实能够带着那些老弱病残们慢慢走到这里。

    想到这些朱家忽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之前一直跟他打趣,说他离不开我的支持。”王离勾起嘴角笑的有些淡漠“但是现在想想,我们的价值,随着时间会慢慢消失。”

    朱家抿起唇,没有出声。

    “如果不做些什么,我们真的就成了,有求于人啊。”王离伸了个懒腰,看着朱家笑道。

    朱家摇摇头“即便如此,公子也不要妄自菲薄,我们的价值,不止是这五十家臣,而是您啊。”

    王离微微挑眉。

    “帝君想要在辽东之地立足,就不可能离得开王家的默许。”朱家笑道。

    王离摸了摸下巴,哑然失笑“是嘛?”

    “不过公子说的没错,我们确实得找点事情做。”朱家笑道“从禺民那里得到的消息,负责这边羁縻收税的东胡部叫做林胡。”

    “林胡?不是被赵国灭了嘛?”王离微微挑眉。

    “应该不是那个林胡,只是同名。”朱家翻了个白眼“那个部落人口过千,奴隶可能会更多。”

    “千人啊?”王离眸子一亮,跃跃欲试。

    “我准备在这守株待兔。”朱家说道。

    “可以,只要你们拦住第一批羁縻者,入冬之前,我们就能歼灭林胡这个小部落。”王离眸子里的光芒更甚,舔了舔嘴唇有些兴奋。

    “大将军二十三岁带着三百骑入赵地,夜袭武安,歼敌人九百,一战成名。”朱家轻笑道“虎父无犬子,相信公子第一站也定能旗开得胜。”

    “我们凑不齐三百骑,不过还好胡人的装备并不精良,也无高墙可依。”王离笑道。

    “至少要告诉帝君,我们来,不是蹭吃蹭喝的啊。”朱家也看向远处礁石上的王诩笑道。

    今天对于禺氏部族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今天他们第一次尝到了熟食的味道,更知道了原来被他们恐惧了数辈的海恶魔是能吃的,最主要的就是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离开这个他们并不眷恋的祖地了。

    对于禺氏部族的人来说,祖地中所有的回忆都是悲伤的,因为他们从出生起,就是那些骑着马,围着兽皮的东胡人奴隶。

    东胡人不但抢走了他们的粮食,火和工具,还抢走了他们的父亲,兄弟,有时还会抢走他们的母亲或者女儿,对于那些强盗,他们不敢有任何反抗,只能选择服从。

    所以他们对于这个祖地,没有任何美好的记忆。

    他们也曾经疑问过,为什么他们要承受这些苦难,萨满只是告诉他们,他们是被天神诅咒的人。

    于是他们每天虔诚的跟着萨满祈祷,祈祷能够早日结束这样的苦难和诅咒,但是虔诚并没有换来苦难的结束,反而换来了日复一日的绝望和失望。

    其实他们早就不相信天神了。

    但是当那个点燃祭坛,要带他们走出苦难的男人出现后,他们又开始相信天神了。

    因为,天神真的降临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划破黑暗,点燃光明之时,他们走卖出了逃离苦难的第一步。

    看着骑马走在最前面,身材伟岸,笑容温暖的男人。

    禺氏族人在心中发誓,他们将会实现自己曾经无数次祈祷的誓言。

    将一切,都奉献给天神。

    包括生命。
………………………………

第五十九章 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第五十九章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对于被困在海边不知道多少年的禺氏族人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他们的活动范围因为各种因素,被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

    他们也知道有树有草,但是大多数人都没有亲眼见识过,林中的树木比他们想象中要更高大,花草也更加美丽,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他们觉得可爱的虫子。

    看了一辈子海洋动物,让他们的审美早就变得畸形了。

    唯一的不好就是,走在沙土地和岩土地上,对于从小生活在细沙中的禺氏族人很不友好,刚走到铜山附近,还没走进山林中,已经很多人的脚被割破了。

    王诩看见几个孩子的脚走的血肉模糊后,下令停止前进。

    “怎么了?”王离不解的问道。

    “再这么走下去,不等走到朝歌,他们就废了。”王诩摇摇头“你带着人快马回朝歌,让墨壬赶着,马车带着草鞋和皮鞋来。”

    王离皱眉看了眼禺氏族人的状况,点点头“等我。”

    说完王离带着朱家和几个亲信,快马消失在密林见。

    “屠檀,你去教一下他们分辨一下林中什么东西是危险。”王诩皱眉看着一个小孩从地上抓起一个不明植物就往嘴里塞,感觉照这么下去,这些人没等走到朝歌,就被自己给毒死或者坑死了。

    没有常识果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同时王诩也感叹人类祖先的伟大。

    如果不是祖先积累下的经验,人类可能早就灭绝了吧。

    王诩又把禺春叫过来,把军工铲扔给他,让他在山脚下开始挖坑。

    对于王诩的命令,禺春自然不会有任何意见,挥舞着军工铲开始工作。

    王诩骑着马在绕着铜山转了半圈,觉得这里的矿产资源足够他挥霍很多年了,而且根据地形来看,铜山周边应该有煤炭或者石煤。

    王诩拿出地图估算了一下距离,从朝歌修到这边至少得二十公里,这个大工程不是他们现在短时间能够修成的,但是如果靠着马车运输,把所有的畜力都用上,一天顶多能够运输三百公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完成战略储备,时间太紧迫了。

    爬上铜山用望远镜勘察了一下地形,王诩决定还是直接在这边建立一个根据地,这样距离海边近,还能够趁着秋天这个时节,多吃点螃蟹和皮皮虾。

    屠檀听了王诩的提议后有些担忧“根据禺春所说,这边还有其他部落,铸成冶铁会引起浓烟,很容易打草惊蛇。”

    “那也没办法。”王诩摇摇头“运输成本和消耗太大了,还不如直接建城。”

    “但是此地是平原,无地势可守。”屠檀抿了抿唇“建城可以,但是大帝不可坐镇于此。”

    王诩笑着摇摇头“放心吧,不用担心我的安慰,你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周边的零散部落全部收服,我们这边自当高枕无忧,至于林胡羁縻者,朱家既然说他能够解决,那就交给他。”

    屠檀点点头“对了大帝,根据禺春所说,湿地那边的畜生过不久就会迁徙离开,如果咱们要抓捕那群马仔,可能要尽快了。”

    “事情还真多啊。”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没关系,一步一步来,只要大家众志成城,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众志成城。”屠檀笑着拱拱手,招呼了一声,催马去勘探地形了。

    王诩继续往铜山上爬,这座后天形成的矿山海拔不到七十米,但是山上物产却还挺丰富的,一边爬上一边让禺春等人挖一些认识的植物,其中最让王诩开心的就是山腰有大量枣树,此时正是果期,龙眼大小的不知名野枣味道却异常的甜美。

    让人摘光了枣树分发给其他人充饥,剩下的枣树全部连根挖起来,准备移栽回朝歌。

    枣树是华夏文明中重要的一种农作物,地位甚至在汉朝时期堪比五谷。

    《史记·货殖传》有“安邑千树枣,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的记载。

    经营枣树千株,在当时收入与一个千户侯相当。

    主要是因为枣树好养活,而且产量极大,红枣又可以当做粮食充饥,即便在后世,枣树种植也是重点林木工程。

    之前在林中王诩就一直在寻找野枣树,不过搜寻了方圆十里,也才找到几十棵,没想到这边就有一大片,上百株。

    除此之外,王诩还发现山上有大量刺猬和兔子,每个的膘肥体壮的吓人,篮球大的刺猬从树丛里钻出来,真的很吓人。

    登到山顶后,海风带着湿气吹得脸生疼,四面环境一览无余,王诩用望远镜仔细的勘察了一遍地图后发现,这边确实不是一个很适合建根据地的地方,因为这里其实属于一个低洼区,方圆几里内都被密林覆盖,南面则是海边,如果被包围,只有正面突破一条路可以走。

    王诩试图找到未来鼎鼎大名的求仙入海口,却发现是徒劳,这个时候整个区域都是山林密布,什么也看不到。

    遗憾的收起望远镜,王诩揉了揉被海风吹僵了的脸,开始下山。

    山下不少禺氏妇人已经开始学着收集干柴,在山脚挖坑了,这些妇人才是部落主要的劳动力,所以对于体力劳动她们很容易就上手了。

    一群没穿衣服的妇人甩开膀子挥舞铲子的画面,还是挺震撼的,为了不给自己心里留下阴影,王诩选择眼不见为净。

    等了一会儿屠檀就回来了,回来时脸上满脸欣喜。

    “回禀大帝,西南三里也有一处湿地,水源充沛而且像是一条小河,只是不知通向何处,如果在那边筑城,事有不妙的话可以乘船顺流而下。”屠檀大喜道。

    “有水源就是好办了,带我去看看。”王诩起身笑道。

    屠檀面露难色“额,大帝稍安勿躁,那边还栖息着大群巨兽。”

    “嗯?”王诩皱起眉“什么样的巨兽。”

    “应该是鹿,但是体型庞大,长相也怪异,像是牛头却无角,说是马像脸又不像。”屠檀形容了一下“反正十分怪异,但是我总觉得,有点眼熟。”

    “能够有多大?”王诩也听得迷糊。

    “我没敢靠近,就远远的看了一眼,估计得有八尺高。”屠檀眨了眨眼。

    王诩皱起眉“是不是跟墨壬带的那个帽子长得很像?”

    屠檀愣了下一拍脑门“还真是!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又碍眼!”

    王诩咧嘴笑道“那叫驼鹿,没有角的都是母鹿,身边应该有不少幼鹿,鹿群估计有多大?”

    “嗯。。。。估计应该不下百头,因为没敢靠近那处湿地,不能确定。”屠檀说道。

    “看来这下我们倒是要发财了。”王诩眯起眼,笑的开心。

    如果能够驯养驼鹿,那么这种体重力量极强的大家伙将会成为最好的畜力,甚至超过水牛。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够培养好的话,王诩想要培养出一直驼鹿骑兵。

    这一路上见识过马匹在山林中的局限之后,王诩就在想,有没有什么坐骑是适合在山林中作战的,毫无疑问,驼鹿是最适合的。

    首先山林中奔跑是要限速的,速度和灵活是无用的,另外就是长途跋涉的耐力,其次就是冲锋时的爆发力。

    虽然没有见识过驼鹿的爆发力,但是从王离的描述中,这种巨兽的爆发力应该十分强大,而且最重要的是,驼鹿的体型巨大,带有极强的威慑力。

    从墨狼对驼鹿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辽东的游牧民族对于这种巨兽是有敬畏之心的,如果能够驯服这种巨兽当坐骑,那么在对战东胡或者肃慎的时候,从气势上就高人一等了。

    驼鹿骑兵在历史上倒是有人驯服过,典国王查尔斯十一世什么新招怪招都敢用,其中之一是训练驼鹿当骑兵。

    听起来有一点新奇,但在靠近北极的欧洲北部地区,驼鹿耐寒,负重能力强。

    早年西伯利亚原住民都骑着驼鹿打仗,它跑得比哥萨克骑兵还要快。

    因故,沙皇伊万下令禁养驼鹿。

    直到20世纪30年代,苏联还试验过机械化时代下运用驼鹿部队。

    然而,苏芬冬季战争表明,这种古老动物禁不住现代炮火的惊吓,驼鹿部队就此退出战争舞台。这对驼鹿来说真是一大幸事。

    所以驯鹿作为坐骑,毫无疑问是战争利器。

    之前以为辽东地区凑不齐太多的驼鹿,要往更远的黑龙江或者长白山深处去抓,没想到这这边也能遇见驼鹿种群,真是天上掉的大馅饼。

    对于王诩的想法,屠檀则十分担忧,因为驼鹿太大了,比他见过最大的马都要高大很多,这样巨大的生物要如何驯服?

    屠檀自问武功不弱,即便面对宝马甚至野马,他也有信心单人驯服。

    但是面对驼鹿,他真的一点信心都没有。

    抛开驼鹿巨大的体型,光是那厚重的皮毛,屠檀都感觉刀剑难伤,这样的巨兽万一发起狂来,要怎么控制和驯服?

    不过看着王诩兴致勃勃的神情,屠檀又莫名的放下心来。

    毕竟一路的事实告诉他,大帝是不会错的。
………………………………

第六十章 恃宠而骄

    第六十章恃宠而骄

    朝歌到铜山的路程,一来一回就算王离快马加鞭,至少也得六七个小时。

    本来王诩以为他们下午才会回来。

    但是没想到,午饭还没吃,王离就带着大批部队来了。

    而且不止是带来墨壬的狍子车,还有墨丁的五十男奴以及墨怜的一百火凤部,所有人都是身披木铠,腰胯长刀,背后背着军工铲,标准的备战时的装扮。

    “怎么?有人敌袭?”王诩看到他们如此装扮心中一惊,沉声问道。

    身披轻铠的墨怜英姿飒爽的从一只狍子上跳下来,甲胄包裹的小脸一片冷漠之色,紧抿着唇单膝跪在王诩面前,一声不吭。

    后面其他战士也都跪下,一声不吭。

    王诩都吸一口冷气,声音有些微颤“真的出事儿了?”

    “大帝一夜未归,孤竹国的天就塌了,还有比这更大的事情嘛?”墨怜的声音声音,但是依旧能够听出一丝哭腔。

    王诩长出一口气,尴尬的摸了摸下巴,弯腰要把墨怜扶起来,却发现这丫头虽然瘦,但是倔起来力气一点也不小。

    王诩微微挑眉。

    “臣等接应大帝回朝。”墨怜倔强的说道。

    大有一副,王诩不答应,她就不准备起来的耍赖姿态。

    王诩不禁哑然一笑,瞥了眼笑容玩味的王离,挥挥手“那你们就跪着吧。”

    墨怜一怔,瞪大眼睛看着王诩,随后眼眶迅速的红了起来,眼泪围着眼珠转的委屈模样十分怜人。

    王诩却不为所动,还敲了敲墨怜的亮银色铁盔“涂山娘子能把铁提炼成亮银色,果然技艺非凡。”

    墨怜小嘴动了动,委屈的吸了吸鼻子,咬着唇倔强的瞪着王诩。

    禺春和禺氏族人也停止了工作,都好奇的看向这边,不过每个人眼中都透漏着羡慕,虽然孤竹国没有桑麻,但是大量的兽皮,用中原之意技术制作的衣物会显得更加华丽,尤其用豹子猞猁貂皮或者熊皮蛇皮缝制的衣服,十分引人注目。

    孤竹国最底层的男奴穿的衣服,都比禺春见过地位最高的林胡人好看。

    “还好你们不傻,城中还有墨奎和涂山娘子留守。”王诩扫了眼跪在面前的族人,轻笑道“你们也不准备起来?”

    墨丁和墨壬对视了一眼,无视墨怜刀子般的目光,笑嘻嘻的站起来“我们就说大帝是天神下凡,根本不需要我们担心。”

    “你们俩给我等着!”墨怜眼中都要冒出火了,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

    王诩一夜未归吓坏了墨怜,但是墨奎他们却都认为王诩没事儿,但是迫于墨怜的威胁,他们天还没亮就开始披甲沿途开始寻找,在湿地没有找到王诩他们踪迹的时候,墨壬他们确实吓了一跳,但是也没太着急。

    但是却急疯了墨怜,要不是刚好碰见王离他们回来,墨怜很可能把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踹进湿地里喂鸟。

    来的路上也商量好,死皮赖脸的求着也得把王诩带回去,不能让他在涉险了。

    这是标准的女性思维,而墨壬这些男人则对王诩除了精神上的崇拜和信赖之外,更多的是对王诩的尊重,一个帝王愿意为了族人亲力亲为,毫无疑问是最让他们感动的。

    在墨壬和墨丁的煽动下,所有人都犹豫这依次站起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跪着,一个就是墨怜,另外一个就是青娘。

    王诩给墨壬安排工作,让他带着人跟着屠檀去挖陷马坑,准备活捉一波驼鹿,又让墨丁带着火凤部的女性,跟禺氏部族的人好好交流交流,起火做饭。

    交代好事情之后,王诩看向还倔强跪在原地,肩膀一抽一抽在哭泣的墨怜,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把她的铁盔摘下来。

    几缕秀发也被带下来了,凌乱的贴在墨怜的脸颊上,给她本来就惹人怜的小脸更增添了一份娇弱。

    王诩轻笑着捧起她的脸,拇指擦拭着脸上的泪痕“你这种行为,就做逼宫知不知道?”

    被王诩捧着脸,让墨怜的脸颊也不自觉的开始发烧,烧到大脑都空白了起来,傻愣愣的看着王诩“什么是逼宫?”

    墨怜的哭腔鼻音十分软萌可爱,听得王诩手一抖。

    “就是仗着我宠着你,恃宠而骄威胁我。”王诩声音也不自觉的轻柔起来。

    墨怜瞳孔一缩,弯腰要叩首“臣绝无此意!”

    王诩扶住她,没让她磕成功轻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是担心我的安危,不过如果我真的从了你,大帝的威严何在?”

    墨怜本来红透的小脸突然变得惨白,神情也开始惶恐。

    “你以后是要统御万民的司徒,万民之祭祀都在你身,你如何表率,将影响着所有人,千万不可再如此冲动。”王诩动作温柔的帮墨怜整理好仪容,柔声道“记住,我不在,你便要肩负起统领族人的重责,千万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

    墨怜的瞳孔开始剧烈的顫抖起来,下意识的抓紧王诩的手臂“大帝不。。。。”

    “好了,青娘,带着司徒去休息一会儿吧。”王诩打断了墨怜的话,对着后面的青娘说道。

    青娘行了一礼后,从王诩手中接过墨怜,走向树荫的方向。

    “历代女子难堪大任,不是没有道理的。”王离的轻笑声从后面传来“决事不明容易惹出大麻烦。”

    王诩转头看着王离“你知道你离家之后,最伤心的是谁吗?”

    王离愣了下,笑容僵在脸上。

    “世间的大事有很多,对于你母亲来说,秦国如何天下如何,与她无关,因为你就是她的大事。”王诩目光深邃的盯着王离。

    王离下意识的回避。

    “女子治国或许会显得有些意气用事,但是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再仔细想想,失去了这种温柔的意气,统治的方式真的更好嘛?”王诩轻笑道。

    “哼。”王离轻哼道“那你觉得更好嘛?假如没有找到你,损兵折将给孤竹国造成的损失谁来负?”

    “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想一下你到现在,有后悔过离开咸阳嘛?”王诩轻嗤道。

    王离再次一怔,沉默的抿了抿唇“无趣。”

    “那就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王诩摇摇头“我要在此地建城,所以周边的小部落都要收服,另外还可以找一下藏在山林中的蛮族。”

    “在这儿建城?你确定?”王离皱起眉。

    “往返运输成本太高,时间来不及,还不如就地筑城,屠檀他们去的地方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湿地,适合筑城。”王诩笑道。

    “费劲,给我一百铁骑,整个林胡部我都给你端来。”王离翻了个白眼。

    “会有机会的。”王诩神秘一笑,翻身上马,回头看了眼墨怜的方向。

    见王诩要走,墨怜下意识的就要站起来,但是转念一想又站在了原地,看着王诩和王离纵马向南离去。

    “主人如此做是对的。”青娘在后面柔声道“大帝对你有所重托,您应该考虑更多一些。”

    墨怜微微蹙起眉,表情渐渐冷漠,薄唇抿成一线“你也觉得,我的决定是错的?”

    “主人心切大帝安慰,心思天神可见。”青娘躬身说道。

    “哼,我不要天神可见,我只要他知道就好。”墨怜轻哼一声,眸子坚毅起来,走向那群禺氏的妇孺,她要在最快时间内,吸纳掉这些妇孺。

    。。。。。。。。。。

    等王诩和王离赶到湿地的时候,屠檀他们已经挖了一条十米长,两米长的壕沟。

    “这些可都是未来的宝贝,要是摔断了腿我会心疼死的。”墨壬蹲在树枝上,目光贪婪,神情变态的盯着远处湖水边休息的驼鹿群。

    那个表情像是一个单身了三十年的处男,看见一丝不挂的女神一样。

    “没有发现公驼鹿?”王诩皱眉问道。

    “目前还没有,都是母的。”墨壬从树上跳下来“粗略的数了数,有六十多只成年驼鹿,近百只幼鹿,最高的不过四尺。”

    “远处可能还有,但是我们看不见了,还得请大良造用千里眼一观。”屠檀也笑道。

    “小意思。”王离笑了笑,动作灵敏的攀上树枝,用望远镜四处看了看“远处有一些马鹿和其他生物,似乎没有驼鹿了,但是数量也不少,想要都驱逐出去,得费点力气。”

    “六十多只母鹿,战斗力未必比公鹿差。”王诩看了眼墨壬笑道“尤其是带着崽子的母鹿,性格更加火爆。”

    “我跟屠檀商量好了,兵分两路,他去吸引母鹿注意力,我带人去抓小鹿,然后以小鹿当诱饵,引母鹿入坑。”墨壬信心满满的说道。

    王诩微微挑眉“哦?这个声东击西倒是不错。”

    “嘿嘿,多谢大帝夸奖。”墨壬憨笑道。

    “这憨货不知道怎么突然开窍了,竟然能想到这种计谋。”屠檀也笑道。

    “我还以为你是出的主意。”王离惊讶道。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墨壬骄傲的挺直了腰板“昨天我看到狍子群里一只公狍子趁着头鹿跟另外一只狍子打架的时候,和其他的母狍子交配后想到的。”

    王诩不禁哑然失笑,没想到墨壬竟然还有举一反三这个技能。

    “还有这种操作?然后头鹿没有发现?”王离关注点则在另外的地方。

    “发现了啊。”墨壬满脸坦然“所以那只公狍子就被头鹿给撞死了。”

    说完墨壬还拍了拍屠檀的肩膀“这个故事另外的启发就是,上了母鹿之后要快点跑,要不然被头鹿抓到会似得很惨。”

    屠檀冷笑着把鞘刀抽出了一寸。
………………………………

第六十一章 伤亡惨重

    第六十一章伤亡惨重

    计划没有变化快,用来形容墨壬现在的心情很合适。

    声东击西计谋虽然看似十分很适合,但是墨壬忽略了一个事情,动物跟人似乎不太一样。

    激怒这个情绪,一般只能在人类群体中才会出现。

    在动物群里中,激怒这种情绪只能存在个体,或者个别群体,绝对不会感染到整个群体中。

    除了因为动物直接没有太大的情感交流之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太多的利益牵绊关系,所以在个体受到攻击或者袭击之后,其他的动物除了受到惊吓之外不会有其他反应。

    这是动物进化中积累下来的基因记忆。

    因为在食物链中,只有人类对于猎杀猎物是贪婪且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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