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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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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用丝绸用的蚕丝做写字用的锦帛,除了王族之外,即便是大氏族也不敢如此铺张浪费。
而恰恰,这种东西,就是启蒙了造纸术的关键技术。
王诩所缺少的工具,就是这种筛丝用的篾席。
有了篾席,那就可以用抄纸术了。
“篾席啊,自然会做。”少年咧嘴笑道“贵人稍待,我这就去给您编。”
“先不急。”王诩摆摆手,招呼着少年去禺春的木亭下“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公输矩。”少年恭恭敬敬的达到。
王诩微微挑眉,笑道“鲁国公输家的后人?”
“额应该是吧。”公输矩憨笑道。
“公输氏应该只有公输班一脉,怎么?有难言之隐?”王诩倒了杯凉茶递给他。
公输矩躬身接过,笑道“公输矩只是一介平民,哪有什么氏族之隐,可能祖上确实是公输子吧。”
“所以,你不是墨家人?”王诩没有理会他的左顾右言,直接问道。
公输矩神情一僵。
“你们反对剧亢,也是因为不是墨家人吧。”王诩笑着问道。
公输矩看了看手里的茶杯,放在木桌上,跪了下来苦笑道“求贵人救兄长一命!”
王诩笑了笑“那赫蹏是怎么飞到你怀里的?”
“在下见禺将军睡得安稳,口水都要滴在上面,心生恻隐,毕竟如此完美的赫蹏,在下闻所未闻,所以就想着,挪个地方。”公输矩苦笑道。
“好啊!就说你小子是个贼偷!害的耶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恍惚了!看打!”正蹲在一遍郁闷的禺春瞬间大怒。
王诩抬脚把禺春踹了回去笑骂道“还有脸说,大庭广众之下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近身挪了东西都不知道。”
“大帝说过,术业有专供,这小子就是个贼偷!”禺春争辩道。
“禺将军冤枉在下啊,在下真的就是好心。”公输矩苦笑道。
“嗯,他确实是专业的,不过是个专业工匠。”王诩摆摆手“公输子的家传,你掌了多少?”
公输矩抿了抿唇,眼神转了两下。
王诩就感觉他准备说谎“你掌握多少,决定你的目的能够达到多少。”
公输矩身子一僵,叹息道“公输家第六代门主见过贵人。”
“公输家,还有多少人?”王诩问道。
公输矩眸子一暗,摇了摇头“不知,秦贼攻曲阜,公输家全族协助守城,门人尽出,最终难挽劣局,矩被长辈打昏,醒来时以在齐国临淄,家父与徐夫人有旧,得以收留。”
“为何没有跟徐夫人一道走?”王诩问道。
“兄长一心追随朱家先生。”公输矩轻叹道“但是没想到,却落得重伤下场。”
“公输家跟墨家,应该有宿怨吧,怎么你兄长如此死忠?”王诩笑道。
“额,兄长并非公输矩亲兄,是结拜兄弟,于矩有救命之恩。”公输矩解释道“所以矩才冒死前来,想要求贵人救兄长一名。”
“我虽略通医术,但是并不精通,白骨生肉,起死回生的事情,我也做不了。”王诩抿着茶水摇摇头。
“兄长体伤无碍,有卢氏医家的兄弟照料,但是心病难医。”公输矩苦笑道。
“卢氏医家?”王诩微微眯了眯眼。
“就是齐国卢医子之后。”公输矩说道。
王诩皱了皱,思索了一下这个名字,历史上关于医家的记载太少了,尤其是先秦时期,搜了一圈也没找到姓卢的。
忽然灵光一闪。
齐国人?
扁鹊自号卢医啊!
这些诸子开门里派都喜欢用自己的字或者号为名,就像鲁班,姬姓,公氏号公输子,所以后人以公输为姓。
扁鹊既然号卢医,后人用卢姓也没毛病。
“扁鹊后人?”王诩惊声道。
公输矩点点头“卢氏和公输氏有世交,都居于曲阜,曲阜城破只是,卢氏小弟卢艾跟在下一同被送入临淄。”
“那你这兄长是何人?”王诩越发的感兴趣。
“额,兄长并非百家子弟,不过是大剑师盖聂的嫡孙,盖华。”公输矩说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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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第一缕药香(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章第一缕药香求全订
侠的概念是后世通过艺术加工的武侠,被大多数人熟知的。
而武侠的前身,就是以太史公史记当中记载的刺客列传为原型,加上一些当代坊间传闻之后,家用艺术加工的形式不断完善而成的。
而且艺术加工这个东西,最后总会走向神话阶段,所以才会出现武侠中各种n的描写。
但是武术和武功是否真的存在,那应该是存在的。
术这个字,本身就是带有运动,策略等含义的。
所以武功和武术,也可以理解成,古代版的专业从业者总结出来的训练方法。
就是所谓的剑客,这些剑客通过自己掌握的武术技能,引起别人的关注和敬畏。
但是为何先秦时期只见剑客,不见刀客,枪客的原因就是,剑除了是一种武器之外,更是身份的代表,佩剑在先秦时期是只有贵族才能享有的特权,即便是没有贵族身份的官吏也无权佩剑。
当然,除了秦国之外,秦国的君王对于打破阶级观念一向有着谜一般的热忱,可能这也是秦国能够走在六国前面完成大统一的主要原因。
秦国的佩剑特权,在秦简公时代被改变了,秦简公在位时期,革新礼治,首先取消了贵族佩剑的特权,开放所有人都可佩剑,提高了秦国当时整体的尚武风潮,同是让青铜开始向民间流入,变相的打压了贵族阶级对于青铜物资的垄断。
当然,这种改变,也造成秦国之后陷入了长达一百年的贵族乱政时期,险些使秦国亡国。
不过破而后立,秦国挺过了这次重要的变法,然后才能够让秦献公有足够的时机来开启秦国的大变法时代,最后才能迎来商鞅变法的契机。
一个nn的兴衰,绝对不是突然出现某一位英主就可以改变的,一定是经过很长时间的布局和铺垫,最后才会慢慢改变的。
秦简公的解放佩剑行动在成就和重要性上,其实并不亚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
但是除了秦国之外,其他的诸侯国,依旧保持着贵族佩剑的习俗,所以其他六国的剑客,首先身份上就一定不会是普通老百姓。
一个能够名震一方的剑客大师,那也肯定不是一个浪迹江湖的游侠,甚至可能是教授过君王剑术的存在。
盖聂的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虽然在历史上,他是跟着荆轲一同出场,仿佛是荆轲的陪衬一般。
盖这个姓氏先秦时代只有一个来源,就是齐国姜姓王氏分支,而且这个家族一直昌盛到东汉光武帝时期还存在,盖延后来还官拜虎牙将军,到了唐朝时期盖氏还是儒学大家,出来两个儒学大师,在当时人称二盖,这些应该都是盖聂的后人。
而且盖氏不只是剑术大师,更是经学大师,汉武帝时期,盖氏依旧是山东大氏,最著名的一位盖宽饶,在汉宣帝时期官至太中大夫,而且刚正不阿,是当时最著名的直谏之臣,可以说是西汉版本的包拯,上至皇亲国戚,下至氏族官僚,所有人见面都要绕着他走。
在魏晋之前,能够出这样人才的家族,绝对爆发的家族,必然是传承数百年的大氏族。
因为在知识垄断和举孝廉的时代,只有大氏族的人才可能出现经学大师。
王诩本来对盖聂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在研究荆轲刺秦的时候才偶然发现。
实际上,盖聂的身份在当时应该是齐国贵族,后来隐居在榆次,而且还有一定的家族势力,荆轲当年数次拜访盖聂,应该不只是讨教剑术那么简单。
因为荆轲虽然是卫国人,但是后来考证,荆轲很可能是齐国贵族姜姓庆氏的后裔,是齐桓公的后裔。
两个齐国散贵总是想凑在一起,让人遐想的空间很多。
王诩知道在朱家收留的这群游侠中,肯定会有很多六国遗贵,百家子弟,不过没想到,还有墨家的老相识公输家的人,以及盖聂的后人。
看来这些年,这些当年盛极一时的贵族和百家,确实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竟然能够放下宿怨包团取暖。
不过也让王诩越发的忧虑起来,墨家的这盘棋,下的不但大,而且布局细致。
不过再细致的布局,这棋盘上的棋子终究不是死物。
这次朱家让剧亢强势统领羽隹军,同时也是筛选淘汰了一些人。
盖华,公输矩就是被淘汰的人。
朱家本来的想法肯定是,这些淘汰的人让他们在这远离中原的辽东自生自灭,但是没想到,翟仇这么面冷心热的家伙,会把这些被他淘汰的人带了回来。
更没想到,这几个人,正好都是王诩现在需要的人手。
不过当然,这跟公输矩的机敏也有直接关系。
不得不说,终究是有见识的氏族子弟,在这种几乎自生自灭的环境中,也不会轻易认命,冒险来王诩这里寻找最后一丝生机。
虽然是在野外,但是王诩所在的位置依旧是孤竹大军中最核心,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可能会有人不声不响的转悠到他这里,还碰巧的拿到了王诩晒好的纸作为人质。
是的,王诩早就看穿了他们这些小九九。
公输矩潜伏进来动机不明,见到禺春在看护纸的时候打瞌睡,然后就动了心思,希望劫持纸张来威胁禺春,毕竟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能让一个三军统帅看守的东西,肯定是大帝的心爱之物。
禺春这个憨货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冲锋陷阵可以,但是一旦被抓住把柄,那就认栽了。
王诩来的时候,禺春其实是在跟公输矩谈判,只不过最后被王诩打断了。
就算不用仔细分析,看禺春那一脸心虚的表情,就能察觉到什么。
不过确实提醒了王诩一件事情。
把自己的人身安全教给禺春。
确实不是一件妥当的事情。
剧亢虽然看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他在,公输矩绝对没有机会闯进来。
还是要找专业的保镖啊。
公输矩倒是个不错的人选,脑子机灵,会拍马屁,武功也可以,但是王诩绝对他有点鸡贼,不是很喜欢,但是听他对盖华的吹嘘,倒是有了些兴趣。
决定去看看那个为人忠厚仁义的盖华到底如何。
翟仇把盖华这些人安排在了军营一片还没有铲平的区域,坑坑洼洼的土地上布满了各种还没挖出来的木墩,中间有一座临时搭建的木屋,旁边还有一排帐篷,一大群人正在用锄头挖木桩。
“翟仇带了你们多少人回来?”王诩放下车帘问道。
“一共一百三十二个兄弟,愿为大帝效犬马之劳。”公输矩恭声说道。
“那得看你们本事了。”王诩笑了笑。
“在下兄弟虽然没有经天纬地之能,但是也都是身怀绝技之辈,不管是经学要义,七杂论,还是持剑舞戈,秣兵历马都毫无问题,或者土木医农,庖厨桑织,畜牧渔猎也都有涉猎。”公输矩开始推销。
“这么多才多艺吗?”王诩笑着问道。
“哼,连个锄头的挥不好,还在这儿吹。”禺春在一边吐槽道。
“禺将军教训的是,锄头这等巧工确实还没有适应,不过熟能生巧,等过几天将军再来看,就不会如此碍眼了。”公输矩笑着说道。
“一百多人,这儿住的开吗?”王诩笑道。
“此处枕天席地,比我们当初在地洞中受阴寒之苦要幸福太多了。”公输矩笑的一脸温和“得大帝福泽。”
王诩看了他一眼“让你们的兄弟跟着禺春去检查一下身体,带我去看看盖华。”
“让大帝屈尊,矩感激涕零。”公输矩对着王诩一揖到底。
“起来吧。”王诩摆摆手,下了马车。
神奴已经把木屋层层包围了,外面那些侠士都面色不善的看向这边,似乎有什么异动就要动手一般。
由此看来,木屋里面的人,确实很受他们敬重。
还没进屋,就能闻到从里面飘出来的药香,这种味道王诩真的很长时间没有闻到过了。
这是他闻到的这个时代第一缕药香。
墨怜是巫女,自然要继承殷商巫女的医学职能,但是墨怜弄出来的药方,不但惨不忍睹,而且味道也让人难以接受。
通常她熬一次祭祀用的药水,王诩都得头晕三天。
但是闻着这股药香,虽然跟所有的重要一样有些刺鼻,但是却让人如沐春风般提神醒脑。
王诩的考古方向并不是中医系统,所以对中医也并不算了解,但是也被白老爷子逼着吃过几年中药调理身体,吃的多了自然也能够分清,即便同一个药方,不同中医调配的药熬制出来的味道确实不一样,听说是跟计量,火候,下药顺序有关系。
不过从这个好闻的药香判断,里面的医生,至少应该是个基本功扎实的医生。
公输矩推了推门,发现没有推开。
王诩疑惑的看过去,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冲着里面喊道“晋痴,别挡着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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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嚄唶宿将(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一章嚄唶宿将求全订
去别人家串门,敲门是一种礼貌行为,这是从古至今都一样的道理。
但是很少有回自己家还要叫门的,而且叫了,里面的似乎还不太想开门,让人难免有些怀疑,公输矩是不是走错了,或者说,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不开。”房门里面传来一个瓮声瓮气的低音,声音虽然低沉,但是十米开外的王诩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卢艾,让晋痴把门打开,有贵人亲临。”公输矩回头对着王诩露出一个讪笑,然后皱眉道。
“你出去一趟又惹了什么乱子?”门内又传来一个透着冷意的清亮之声。
“什么乱子,是救命的贵人。”公输矩压低嗓音“你还要不要续命草了?”
木门被打开,从里面窜出一个娇小的身影,抓住公输矩“弄到续命草了?”
王诩看着这个大夏天穿的严严实实,身材娇小的白袍少年,又看向木门口,木门大约高在一米左右,但是挡在门口的壮汉却只露出了下巴,身材高大明显不输于夷族人的巨人,勾起嘴角。
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一个机敏的,一个古灵精的,还有一个有些痴傻的。
倒是有趣的组合。
“嘘,安静点,先让贵人进门看看大兄。”公输矩拉住白袍少年,冲他试了个眼色。
白袍少年本来带着雀跃神情的娃娃脸瞬间又冷了下来,目光看向王诩,圆圆的杏眼闪过一丝诧异,愣住了。
禺春看着白袍少年和堵住门的壮汉有些恼怒,王诩都在门口站了快两分钟了,这贼偷也太放肆了。
禺春皱眉走过去,对着堵住门口的壮汉低吼道“滚开!”
挡在门口的壮汉仿佛闻所未闻,只是身子微微后仰,似乎低头看了眼禺春。
禺春大怒,一拳就打向壮汉小腹。
拳掌相撞发出一声嘹亮的巴掌声。
禺春咬着牙根,眼神凶狠的看着抓住自己的拳头的壮汉,暗自发力。
禺春已经算是十分壮硕了,尤其是手臂,常年伐木挽弓,肌肉十分发达,但是跟这个壮汉相比,还是小了三圈。
壮汉嘴角发出一声不屑的轻嗤,闷哼一声,将禺春推了出去。
禺春猝不及防,被推的踉跄后退,脸色大变。
王诩伸手按住禺春要后仰摔倒的肩膀,把他扶正,眯着眼笑着点点头,称赞道“不错。”
禺春听后羞愧的面红耳赤大叫道“于荒!给我锤爆这家伙!”一直守在王诩身后的巨人于荒咆哮一声,大步走向木屋。
公输矩和白袍少年非但没有出声阻止,反而跑到另一边,似乎生怕被误伤,大有看戏的姿态,看样子,似乎并没有主人欢迎客人的待客之道。
木屋内的壮汉也低头矮身走了出来,露出了真容,是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看着还有些和善,头发挽成一个古怪的发饰,咧嘴嘴角也附身冲向于荒。
两个身高将近两米二,体重三百多斤的壮汉撞在一起,那视觉效果是有点骇人的。
血肉的撞击声让人听着有些牙酸,冲击力让两人同时后退几步,不过于荒多退了两步,而且似乎还撞得有些晕,晃了晃头,又后退了几步,咆哮着冲向壮汉。
于荒的咆哮声如同野兽般震耳。
对面的壮汉却温不温火,双腿微微叉开摆好架势,似乎准备原地顶住于荒的冲击。
“哼,蠢货,十步内于荒助跑能够跟蛮牛对撞。”禺春轻嗤道。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王诩笑着摇摇头。
禺春还没听懂,就差异的瞪大眼睛。
因为那个壮汉竟然真的原地顶住了于荒的冲击,而且还纹丝不动,双手抓住了于荒的双手,两人开始角力。
王诩也有些惊讶,不过随即眯着眼,盯着壮汉身上和手臂上的肌肉,发现在角力中确实开始顫抖,跟他想象的差不多,壮汉接住于荒的冲击是用的巧劲,也就是抓住了冲力的薄弱点。
就是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
并不是壮汉在力量上高出于荒几倍。
于荒是被扶余人按照野兽培养的战争机器,虽然智商不高,但是可以说拥有人类极致的力量了。
在禺春等人的加油助威声中,在角力中的壮汉明显处于下风了。
就在于荒已经要将壮汉压倒的时候,王诩看见壮汉涨红的脸上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然后低吼一声身子下蹲。
壮汉一蹲下,于荒冲力的惯性就前倾,但是却并没有压倒壮汉,而是被壮汉用肩膀抵住小腹,直接给扛起来,并且原地转了几个圈之后扔了出去。
让王诩仿佛看到了后世的现场肉搏直播。
于荒巨大的身子直接被凌空两米扔了出去,摔在地上溅起满地的尘土。
禺春大怒,就要指挥神奴上去剁碎对面的壮汉。
却被王诩拦住了“去看看于荒有没有事儿。”
禺春虎目赤红,瞪了眼壮汉,咬了咬牙跑过去。
把于荒扔出去的壮汉也不好受,单膝跪在地上喘了两口气,站起身对着王诩做了一个标准的天揖。
“让贵人受惊了,你这憨货,一点眼色都没用!惊扰了贵人我脑袋给你拧下来!”这时候公输矩又跳了出来,满脸惊慌担心的跑到王诩身前,假惺惺的说道“御下不严,惊扰了大帝,死罪死罪!”
“不错。”王诩笑容不变的点点头“这位壮士的体术不错。”
“大帝知晓体术?”公输矩眉头一挑。
“不过我一般都叫搏击术。”王诩笑了笑“若是按照此术训练,成效如何?”
“精兵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可重现当年魏武卒之威。”公输矩正色道“容在下为大帝介绍,此人名叫晋痴,魏国最后一任魏武卒大将,嚄唶宿将晋鄙之孙!”
王诩瞳孔微缩,看向笑容一脸和气的晋痴“怪不得。”
嚄唶宿将是古代形容悍勇将军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将军,一定是世代有功勋的军武家族传承者,才可称之为宿将。
王翦,王贲,王离祖孙三代,就可称之为大秦的嚄唶宿将。
晋这个姓氏在先秦时候倒是有几个分支,一个是以国姓为姓的姬姓晋氏,也就是晋国的公族,另外两支都是以西周官职为姓,一为晋史,二为晋工。
但是这位晋痴的祖上,应该是晋国公族后裔,公输矩说的晋鄙,就是当年信陵君魏无忌窃符救赵时,被手下奇力士朱亥飞锤击杀的主角,当时是魏国的大将军。
而且朱家正是朱亥的儿子,这个晋痴跟他应该是有家仇的,怪不得,会被第一时间剔除。
不过这样一来,王诩反而对这个晋痴有些好感,先抛开其他,至少在以后牵制朱家方面,晋痴应该是最好的人选。
而且更意外的是,晋痴的家族,竟然是统领训练魏武卒的家族。
虽然对史书中记载的魏武卒的超强战力,王诩一直怀怀疑态度,但是不得不说,至少魏武卒的训练体系是成熟的,科学的。
孤竹国的在军队训练方面,一直采用的是王诩的基础科学健身加上王离家传的王氏训练法,并没有一个完善完整的体系,如果得到魏武卒的训练方法,能够弥补孤竹军队训练方面的短缺。
而公输矩放任晋痴与禺春发生口角而不顾,就是为了向王诩展示一下晋痴的能力。
不得不说,公输矩真的是个官场市侩尽管丰富的老油条,能够充分的展示出他所有的价值和底牌。
如果是其他君王,一定会喜欢他这个类型的臣子。
但是王诩却不太喜欢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
王诩还来得及回复公输矩,就被怒气冲冲跑回来的禺春咆哮声打断了。
“怎么了?”王诩制止了禺春把公输矩拎起来的举动,皱眉道。
“于荒动不了了!”禺春双目赤红的低吼道,虽然于夷族现在还有些不通人性,但是禺春却将他们当成是族人一样看待。
“脱臼而已。”身材娇小的白袍少年走过来说道“魏武卒的战技训练主要以巧技为主,所以会专攻人体最脆弱的关节,这样能够在战场肉搏上,最有效,最省力的让敌人失去战斗能力。”
“听不懂,但是于荒要是动不了,我要你们所有人都动不了!”禺春咧嘴狞笑道。
“臣僭君前,无礼!”白袍少年冷嗤一声。
“脱臼倒不算什么重伤。”王诩笑着点点头,看着白袍少年略带婴儿肥的小脸“医一次多少钱?”
“大帝折煞吾等了,小艾,快去给受伤的将军接骨,晋痴,你也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公输矩皱着眉一本正经的说道。
白袍少年瞥了眼公输矩,没搭理他,对着王诩作揖道“在下斗胆,想要一须续命草。”
“可以。”王诩颔首笑道。
续命草就是人参,孤竹国最不缺的东西。
白袍少年脸色一喜“真的?”
说完又觉得自己冒失了,对着王诩赔礼,跑向于荒那边,身后的晋鄙也跟了上去,禺春有些不放心,也跟了过去。
被白袍少年和晋痴无视的公输矩尴尬的笑着挠挠头“大帝请进屋歇息。”
“看来公输先生跟这两位关系一般啊。”王诩轻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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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偃术传闻(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二章偃术传闻求全订
天地君亲师的社会基础人伦关系,是在东汉独尊儒术是才正式慢慢成为主流社会观的,但是并不代表在此之前,华夏的人伦关系就松散混乱一些。
先秦之前的诸国主流社会观,还是以天地君为主,所以孟子的民重论才会被当然各个学派反对,天地自然不用说了,自古以来都是华夏文化中重要的敬畏构成,祭天祀地才能称之为人。
而君则是更加不可动摇质疑的主流价值观。
而且这个君,不止指代君王,还暗指任何的领导阶级,甚至包括父母也属于领导阶级,所以在秦国律法中,父母到官府告儿子,可以直接谒杀处死,是合法程序。
跟主人告奴仆的概念一样,所以那个时候亲的概念还并非独立出来,也不可能在后期跟孝绑定高过君权。
虽然孔子说礼乐崩坏,但是基本法大家还是要遵守的。
一个团队中,不管领导能力如何,属下对领导最基本的尊重和礼数还是要存在的。
但是从晋痴和白袍少年对待公输矩的态度上,似乎并没有看到一点尊重和礼数,甚至还有点,无视。
所以自然,王诩看出来公输矩并不是他们这个小团体中的领导者,里面睡着的盖华才是。
听到王诩略带质疑的询问,公输矩挺了挺腰板“大帝信我,我真的是他们的仲兄。”
王诩笑而不语,走近木屋,里面的药香更加浓郁,大约四十多平米的房间,十分干净,而且房间内的木桌木椅虽然是孤竹样式的,但是似乎却更加精致一些,应该是公输矩亲手做的。
房间东面靠窗的位置有一张木榻,上面躺着一个浑身缠着绢布绷带的男子,似乎还在昏迷中。
西面有着一个还在冒着烟气的药炉,和红砖搭建的灶台,以及一个巨大的木箱,里面似乎装着很多竹简和帛书。
其他生活气器具和武器也都整齐的摆放在房间各处。
这个房间的整洁和精致程度,已经比得上王诩的房间了。
而出门在外逃难,并非游玩还能把住处整理的如此井井有条,即便是有洁癖的翟仇也无法做到,所以王诩觉得,应该只有女子,还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子才会有如此习好。
王诩看了眼木榻上昏睡的盖华,是一个年纪应该不到三十的男子,剑眉高鼻子五官正气,让人一看就是成熟稳重,古道热肠的类型。
虽然脸色苍白无血色,但是听呼吸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更吸引王诩的是木榻上方从房梁上吊着很多藤编的小球,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红砖我们兄弟帮着造砖窑时朱先生送的,桌椅是我们亲手打造的,哦,那个叫做药囊,里面可以装小艾提供的药料用来助眠,驱蚊提神醒脑,也可以抓一些流萤,晚上可以照明。”公输矩生怕房间内有什么东西引起王诩的不适,详细的解释道。
“嗯,不错。”王诩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下,这个椅子坐起来的感觉似乎更加舒适,尤其是背靠的弧度,公输家不愧是专业做木匠出身“说说你们还想要什么,不要说太多虚的,像刚才那个卢氏医者一样直言不讳吧。”
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开口道“大帝能够给吾等亡人提供一处安身之所,吾等已经感激不尽了,又哪来多余的奢求呢,不过若是大帝觉得吾等还有其他用处可拆迁,吾等自然也是义不容辞。”
“你觉得你们适合做什么?”王诩手撑着下巴打了个哈欠,不知为何,有些犯困。
“嗯,那在下就斗胆了。”公输矩抿了抿唇“在下观大军武备精良,壮士雄壮,但是似乎在战阵配合以及训练上似乎有些生疏,晋痴身怀晋家魏武卒家学,可以为大军增色几分。”
“你看到我亲卫了吗?”王诩问道。
公输矩点点头“大帝亲卫是我观诸国君王之中,最为雄壮的一支,而且战力非凡,但是似乎灵活不足。”
“观你年岁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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