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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猛虎-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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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睡觉。”

    甘奇,把自己的计划慢慢变大了,他不仅要让燕云乱起来,还参与进去,主动参与到这个乱局里。

    大清早,马一方转着他的夜明珠,站在粮行门口,一边转一边说:“不太平喽,这些人不知死活,可不知道契丹人的厉害,真要闹起来,人头滚滚喽。”

    甘奇还接话:“闹吧,越闹粮价越高,放这么大的火,烧这么多的粮食,粮价今天又要大涨!”

    “哈哈……得来全不费功夫啊,贤弟,咱们这是坐收渔翁之利。”马一方似乎心情很好。

    甘奇看了一眼马一方,心想,对不住了兄弟!

    昨夜的那个黑影,今天大早上就出门了,看似在大街上闲逛着,却又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在确定没有人跟踪的时候,他便加快了步伐,直奔武德坊坡子巷而去。

    一张帅气的面庞,这个人显然就是狄咏无疑。

    廿八号,一处破烂的二层小楼,破成了一层半,狄咏找到了地方,敲门也没人应,狄咏开口就是一身大喊:“麻六!”

    一个小孩子飞快走到狄咏面前,说道:“我就是麻六。”

    狄咏看了看这个小孩,没好气道:“把你家大人找来。”

    “哦,我带你去。”小孩吸着鼻涕,带着狄咏在小街小巷里兜兜转转了许久,终于停在了一处更破烂的小楼门口。

    “里面呢,你进去吧!”小孩用破衣服袖子擦了一下鼻涕,又把袖子往屁股上一擦,冻得脸颊通红,瑟瑟发抖。

    狄咏推门走了进去,里面十几个汉子,多是一脸焦急之色。

    显然也有人认出了昨夜月光下的狄咏,几步上前,到门外左右看了看,直接问道:“粮食呢?”

    狄咏答着:“粮食得你们自己出城去运,我一个人可带不来。”

    忽然有人拔出了锈迹斑斑的短刃:“你敢骗我们,我杀了你。”

    狄咏不屑一笑:“就凭你们这十几个人,想杀我?要不先不运粮了,咱们先来试试手脚。”

    一个虬髯胡须的汉子走了出来,脑门锃光瓦亮,显然这个人就是领头的,他开口说道:“稍安勿躁,敢问公子如何称呼?”

    “可以叫我狄老二,你怎么称呼啊?”

    光脑门虬髯胡的汉子,脸上还有一大块红肿,就是狄咏昨夜打的,他答了一句:“麻牛。”

    “走吧,跟我出城一趟?”狄咏说道。

    狄咏也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直接起步就走。

    众人犹豫片刻之后,在麻牛的带领之下,也跟了出去。

    不是狄咏故意要耍这些人,而是甘奇的粮食,还真不在城内,大多都运到沧州了,也派人在城外存了一些。

    甘奇也是谨小慎微,对这燕京城,甘奇还是很小心的。

    一行人出城而去,燕京城外有许多贩夫走卒的聚居区,狄咏其实也没有来过,但是他知道地址,找寻了许久,又找到了一栋二层小楼,这栋小楼倒是修缮得极好。

    狄咏敲门,也开口说道:“我是狄老二。”

    门开了一个缝隙,又一双眼睛看了看,然后才把门打开:“狄爷,快快请进。”

    一进厅内,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都是粮食,地上都有散落的麦粒,十几个破衣烂衫之人,双眼瞪得大大。

    甘奇只安排人在这里存了一点粮食,但是甘奇的“一点”,在这些人眼中,那就是天文数字了。

    麻牛直接开口说道:“弟兄们,搬!”

    狄咏忽然伸手一拦:“且等等。”

    “怎么?你要出尔反尔?”

    “每家每户,只供口粮,多一两都不行,你们还得帮我一个忙,多多招揽活不下去的人,聚在你们身边,我会按人头发粮。”狄咏可不是做慈善的。

    “行,些许小事,你也是在做好事,救人性命,我麻六答应你就是。”

    狄咏点点头:“那可以搬了,搬的数目我都会记下来,先搬十石进城,谁若多拿,休怪我不客气。”

    麻六看了一眼狄咏,想起昨夜的那一幕,心有余悸,说道:“听公子安排就是,只要不饿死人,怎么都行。”

    “十石,没有车,你们背得回去吗?”

    “公子小看人,昨夜那是仓促心虚,不敢多拿,怕被人逮住。今天光明正大的,十石粮食算什么?我们就是苦力出身。”麻六答道。

    “行了,那就干吧。”狄咏也不多说。

    下午,狄咏安排好的事情,再回到有道粮行,寻着机会与甘奇说道:“大哥,事情顺利。”

    “嗯,那就好。”甘奇答道。

    “大哥,我想直接就留在他们那里了,以免总是这般两边跑,败露了行迹。”

    甘奇想了一想,说道:“可以,那我就把事情直接交代给你。”

    “大哥请说。”

    “聚了五百人左右,立马动手。”

    “目标是?”

    “有道粮行!”

    “这……大哥可还在这粮行之中……”

    “放心,有呆霸周侗护着我,自然不会出错。”

    “那好吧。”

    “过几天你带人去一趟武清,船还在海面上,船里有一些兵刃,你去取回来,发给他们。”

    “明白。”

    “第一件事成了之后,迅速带人出城去,若是有官军追剿,能打则打,打不过就逃,往海边逃,若是实在遇险,你自己先脱身,别的不用管。”

    “如今燕京附近,有许多饥民,特别是城外贩夫走卒聚居之处,更是家家户户难以为继,聚个五百人应该不难。若是有兵刃,与辽国官兵周璇几番,把城外的贩夫走卒也聚一聚,再到邻近州府去聚拢一些人,说不定真能拉起来一直不小的队伍。”狄咏如此说道。

    甘奇却摇摇头:“不论哪朝哪代,第一个揭竿而起的人,必然会受到最大的打击,大多都会覆灭,所以我才叫你逃,先逃走,若是能保存人手,出海。待得一些时日再上岸,名声已然大起,再举旗造反,才能真正聚下声势。我要的是野火燎原,不必与官军死拼。”

    狄咏点着头:“小弟明白了。”

    “你去收拾一下,我还得到马一方那里给你找个离开的借口。”

    狄咏下去收拾东西。

    甘奇又到前院去寻马一方,闲聊几句,说狄咏儿子差不多要出生了,得出海回岛上去看看。

    马一方倒是不疑有他,只要甘奇不走,那就万事大吉。

    狄咏就这么消失在了燕京城中。

    马一方却还在与甘奇聊着城内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还骂道:“这些贱骨头,自己没本事,还到处偷鸡摸狗的,便是饿死了也活该,隔壁街上,竟然还有人偷妇人的红布,那玩意都脏成什么样子了?还能做成衣服往身上穿吗?”

    “布价太高了,冬日就要来了,有些人是走投无路了。”甘奇答道。

    “我又不是没有穷过?就算再穷,那妇人胯下的红布,能穿吗?我就是冻死,也不会穿那玩意,多不吉利?”马一方一脸的嫌弃。

    甘奇笑了笑,只道:“兄长如今是发达富贵了,这一身貂皮的货色当真是好。”

    马一方摸了摸衣领上的毛皮,笑道:“那可不?这可是极北之地来的,女真人,贤弟听说过吗?他们那里参这般上等的貂皮,听说契丹人在那里,一个铁锅就能换半车这玩意。只是这东西到得燕京,那就贵得不成样子了。”

    “女真人?倒是听说过,野人嘛。”

    “对对对,就是野人,茹毛饮血的野人,燕京城里偶尔还能看到几个这样的野人,铁链锁着,供人观瞧,可有意思了。”

    甘奇脑中忽然有了一个念头,连忙问道:“哪里有这般野人?小弟也想见识见识。”

    “贤弟忽然这么一问,哥哥倒是一时之间还想不到了,不过,去牙行里问问看,兴许有。这般野人,都是契丹人在北边捉来的,野性难驯,干活也不卖力,只能观瞧着玩,养狗一样,颇为有趣,贤弟若是想要,哥哥去帮你问问,给你买几个。但是哥哥也要提醒你,这般野人可不好养,得用笼子关起来,否则容易伤人,倒也不必给什么衣服,天寒地冻的也冻不死他们。”马一方倒是说得津津有味,甘奇之前,那是啥都见识过,带甘奇玩乐什么的,甘奇比他都会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甘奇没见识过的东西了,得显摆显摆。

    甘奇似乎真来了兴趣,急不可耐一般:“兄长,走走走,带我去见识一下,有多少我买多少,这燕京城里的野人,我都买了。”


………………………………

第四百三十九章 四十三个野人,生的与熟的

    “马爷来了,里边请,最近可有不少好货,马爷可是来对时候了,要什么样的有什么样的。”牙行的小厮,对待马一方的态度,实在太好。

    马一方也觉得自己很有面子,龙行虎步往前迈步,还回头一句:“贤弟,走着。”

    小厮一边引路,还一边介绍着:“马爷您是不知道,最近卖小妾卖女儿的可多了,收都收不过来,一般货色,我们是收都懒得收,马爷您往这边来瞧,高矮胖瘦,应有尽有……”

    马一方自然知道为什么最近这么多卖人口的,却也懒得去看,抬手一止,说道:“不看娘们儿,看野人,有没有野人?”

    “野人?马爷,你这是?”小厮有些不解。

    “就看野人,还这是什么这是,有没有辽阳北边来的野人?”

    “有,马爷您是找对地方了,这燕京城,只怕就我们家有野人卖了,渤海的,女直的,生的,熟的,都有,几十号呢,也是刚从北边运来了。马爷往后去,都在马厩里,笼子关着的。”小厮有些失望,姑娘是最能卖得起价格的,像马一方这种人,常常是一买好几个。

    但是买野人的,就是图个新鲜,买一个就了不得了,甚至有些人就图看一眼的新鲜。主要是野人不干活,还凶悍不驯服,带回家还是个麻烦。买野人去做生意其实是个好营生,各地赶集庙会什么的,把笼子往那一摆,就能引人注目,在做点其他的把戏,多赚些铜钱不在话下。

    “别扯了,给我看货就是。”马一方还不耐烦了,嫌这小厮聒噪。

    跟在后面的甘奇,是真来买野人的。

    来到后院马厩,马粪之上,一个一个的笼子,里面真的就是一个一个的人,披头散发,身形消瘦,一丝不苟,蜷缩成一团。

    把人这么对待,看起来是真可怜。但是,当看到这些人的眼睛之时,却丝毫生不起怜悯之感。

    因为这些人虽然已经落得这般地步,如狗一般被关在笼子里,为了取暖蜷缩成一团。

    但是,那双眼睛,带着一股凶狠,警惕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

    就好像是野狼的眼睛,又像是猛虎的眼睛。

    这些人,如同野兽一般。

    但是甘奇知道,他们真的是人,他们只是祖祖辈辈生活在原始森林里面,过着比较原始的生活。但是他们不是没有智商,他们的智商与其他人是一样的。

    也正是这些野人,几十年后忽然崛起于丛林之中,摧枯拉朽一般灭亡了辽国,建立了大金国。

    但是此时,他们只是辽国的奴隶,甚至比奴隶还不如,就如马一方说的,契丹人拿一个铁锅,就能换走这些野人半车的貂皮。甚至许多时候,契丹人什么都不给,上门就去抢。

    小厮还介绍着:“这边都是生的,那边有几个是熟的,马爷若是真要买,小人建议马爷买熟的。”

    所谓熟的,其实就是与外界有交流的野人,是受辽国统治的部落,会给辽国缴税的那些部落,也跟辽国做生意的,甚至有些人还会说契丹语。这种部落的人,若是不犯罪,不得罪契丹人的话,一般不会被抓来卖。

    生的,自然就是在更加远的深山野林里不受统治,不与外界交流的部落。这一类的部落,也是辽国打压的对象。

    其实他们都有一类统称,女真,或者女直。区别就是生女真与熟女真,不同部落,不同姓氏。生女真部落里,将来会出现一个留名青史的部落,称之为“完颜部”。这些部落都不大,哪怕是建立了大金国的完颜部,五大部族一统之后,也只能勉强凑出三千个男人。

    打败辽国的,也就是这三千个男人。

    马一方此时回头看了一眼甘奇,他倒是没有什么想法,也不想买什么野人,只是甘奇感兴趣,陪着甘奇来看看。

    甘奇直接开口:“所有人,我都要了。”

    小厮愣了愣,看了一眼马一方。

    马一方何等豪气人物?说道:“怎么?我贤弟说话你听不见吗?”

    “真的全要了吗?”小厮愣愣问道。

    马一方豪气是豪气,此时也免不得回头看了看甘奇:“贤弟,真的全要了?这玩意,占地方啊,又不能放出来,放出来就要伤人,不好养啊。”

    甘奇认真点着头:“买,什么价?都买了。”

    小厮还提醒一句:“马爷,这位公子,生的和熟的可不能放在一起,他们也要打架的。最好最好,还是不要放出来,放出来可了不得,跟野兽一样的,好不吓人。每天投喂一点东西就行了,到了天寒地冻的时候,给几捆稻草就冻不死了。”

    生的和熟的要打架,这倒是不难理解。对于生女真来说,熟女真就是二鬼子,帮着辽人欺压他们的二鬼子,可不就是仇人吗?

    甘奇不耐烦说道:“算钱,看看多少钱。”

    “好勒。二位稍后,小人到柜台去一趟,去去就来。”

    马一方看着马粪上的几十个笼子,又道:“贤弟,买一两个玩玩就是了,何必买这么多呢?死了也占地方埋啊。”

    甘奇摇着头:“运到岛上去玩一玩,死了就扔海里了。”

    “那也行,就是千万别放出来,以前燕京城里可是出过野人杀人的事情的,听说还是直接用牙齿咬死的,一下就咬到喉管了,把人给咬死了,你说说,看个新奇,还丢了命,不值当不值当。”

    “嗯,小弟知道小心的。”甘奇如此说道,但是他的心里,显然不是这么想的。这些野人,必须要放出来,就看怎么放了。不仅要放出来,还得当个人看待,还得好好养着。

    兴许……

    兴许有可能的话,甘奇还会给他们发一套甲胄,发一柄精良的兵器。

    因为甘奇知道,要论战斗能力,这个世界上,全球,所有人类都算上。就没有战斗力能超过女真人的种族。真正生女真的战斗能力,高到不可想象。

    三千生女真,加上一两万杂牌民族。可以横扫整个辽国百万军。

    女真人的战斗力,在人数越少的时候,在军队民族越单一的时候,战斗力越高。相反到了后来,各种民族都加入了女真人的军队里之后,战斗力才降下来。

    完全由生女真组成的部队,天下无敌。

    因为女真人生活在最严酷的深山老林里,在几百斤的熊口中夺食,在七八百斤的东北虎地盘里生活。严寒到零下四五十度,炎热的时候到处漫山的蚊虫。没有金属,拿着木棒也能杀死东北虎,一口铁锅就能换走他们半车的貂皮。

    这样的民族,两三千人走出丛林,就建立了从广大草原到北部中国的巨大国家。

    女真人的生猛,用什么词汇来形容都不为过。

    甘奇要买女真人,虽然是临时起意,最终的目的也是想让女真人立在自己的战阵之前,为他横扫一切敌人。

    此时甘奇甚至起了另外一个心思,几十个不够,他还想要更多的女真人。

    哪里能弄到呢?这是一个问题,甘奇还得想想办法。

    小厮回来了,笑着开口:“四十三个,一个算马爷您十贯,一共四百三十贯,马爷您……”

    “去你妈的,十贯,老子都可以买头牛了,你一个野人也敢卖这个价?老子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马一方可不是什么好脾气。

    “马爷息怒,马爷息怒,您想想,这可是从黄龙府北边几百里地抓来的,运到咱们燕京,多远的路啊,不卖这个价,可就是亏本生意了。”

    “别扯,老子给你开个价,八贯一个,全部带走,十贯,老子一个都不买了。让你养着去,看看哪辈子能卖完。”马一方又用上了自己的生意经,在这种小打小闹的场合,他是个人才。

    小厮飞奔而走,又回来了,说道:“得得得,谁叫是马爷您呢?八贯就八贯。一个三百四十二贯,笼子都送给马爷您了。”

    “两贯的零头还拿来说,就三百四十贯,你派人去我那里取,我回家派车来装。”马一方说完,转身就走。

    “马爷诶……您真是大爷!”小厮一脸的苦笑。

    不得多久,有道粮行的院子中,堆满了笼子。

    甘奇蹲在地上看着这些笼子,皱眉想着什么。

    马一方也陪着甘奇蹲着,抓耳挠腮说道:“贤弟,这玩意,该如何处置啊?总不能就堆在这里吧?”

    甘奇想了想,说道:“先堆几天吧,过几天我教人先送到武清去。”

    “也行,就是看着碍眼,还臭烘烘的。”马一方一边说着,还一边扇着口鼻。是真有点臭。

    甘奇站起身来,大喊:“呆霸,出门去买点厚衣服来,买四十三套。”

    甘霸闻言,先去拿钱,再出门。

    马一方在一旁说道:“贤弟啊,现在这布价,还给他们买厚衣服,狗一样的东西,给捆稻草就得了。”

    甘奇摇头笑着,又开口大喊:“周侗,弄几口大锅来,烧热水,让他们洗澡。”

    “贤弟,他们都是野人,哪会洗澡啊?”马一方一脸的不解。

    甘奇却也不答,野人是野人,但也是人,怎么可能不会洗澡呢?只是语言不通而已,把热水放在笼子边,给一条布巾,甘奇相信这些人自然就会洗澡了。人类,本身就是爱干净的动物。

    甘奇转头与马一方又道:“兄长,派个人去弄几十斤熟肉来吧。”

    “给他们吃肉?”马一方张大眼睛问道。

    甘奇一本正经答道:“他们,本就是吃肉的民族,说不定他们都还吃过熊肉虎肉,几百斤的大虫。”

    “贤弟,你吹吧,还几百斤的大虫,就这些瘦不拉几的野人,还敢惹大虫?”

    “所以得吃肉,吃上十天半个月,他们就不会再瘦不拉几了。”

    “行行行,别人当狗养,你当宝贝养,反正贤弟不缺这几个钱,养着吧,算他们名好。”

    马一方起身,吩咐人去买肉。

    许久之后,当几个大锅的热水都烧起来了。甘奇亲自拿着各种容器,亲自舀水,还亲自送到各个笼子面前。

    每送到一处,甘奇还开口说一语:“洗澡,好好洗个澡,洗干净。”

    也不管这些人听不听得懂。

    野兽一般的眼睛,依旧警惕着看着甘奇。

    甘奇也不嫌累,依旧一个一个的送着,乐此不疲。

    远处的马一方,看着甘奇的动作,连连摇头,还与一旁的账房说道:“没想到我刘贤弟竟然是如此一个心地善良之人,佛祖在世啊,世间少见。”

    “东家,我看就是钱多烧得慌。”

    马一方点着头:“我也是这么想的,看来倭国大灾,真让我这刘贤弟赚了不少钱。”

    “东家,你看,这些野人还真会洗澡诶……嘿嘿……好玩好玩,还洗得有模有样的。”

    马一方也看乐了:“嘿,洗起澡来,还真跟个人一样。”

    衣服买回来了,甘奇又亲自一个一个去发,一边发还一边说:“天气冷了,多穿点,别冻着。”

    其实这些笼子里的人,还真听不懂甘奇说什么。但是这种和善的语气与声音,他们显然是能懂的,人类从来都不是只靠语言内容交流的物种。肢体语言,表情,乃至语言的声调是语气,都是交流的手段。

    马一方真是看了个稀奇:“这他妈的,衣服都会穿,裤子是裤子,上衣是上衣,还知道把腰带系好。这衣服他们穿过吗?”

    “东家,他们拿穿过咱们这种衣服,他们都是裹皮毛的。”

    “那他们怎么会穿咱们的衣服?还真像是个人样了。”

    此时肉买回来了,马一方倒也想要看稀奇了,连忙吩咐:“把肉给我刘贤弟,让他去发,这些野人还真聪明,比狗聪明多了。”

    甘奇又继续发着肉:“一人一斤半啊,多了怕撑着了,以后一日三餐,都有肉,吃得肥肥胖胖的,身强体壮的,不生病,活得久,能打仗,慢慢吃,慢慢吃,等下给你们发一些水,就着吃。”

    “嘿嘿……我那刘贤弟,跟个老妈子一样嘟嘟囔囔的。”马一方今日算是真看到新鲜事了。

    等到甘奇亲自忙活完这些事,累得是一身汗,再看这四十三个野人,眼神中的凶狠少了许多,至少对甘奇是少了许多。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甘奇这一刻,很有成就感。

    却是甘奇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天,又看了看马一方,又嘟嘟囔囔一语:“时间不多了,得把他们送走。”


………………………………

第四百四十章 乱了乱了

    过了两天,甘奇把四十三个野人运走了,运到武清去了,运到朱家峪村子外的海船之上。

    然后甘奇每天就坐在大门口,看着路上越来越多的乞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满面苦色。

    一般而言,甘奇不愿意看这场惨状,今日的甘奇,却看得有些入神,时不时还唉声叹气几番。

    一肚子坏水的甘奇,今天陡然有些悲天悯人起来。

    许久之后,甘奇回到中厅,与马一方说道:“兄长,我想到城内去转悠一下,顺便看看今日的粮价几何。”

    马一方倒也没有与甘奇说什么,而是转头喊道:“田老六,带几个人护着刘贤弟出门走走。”

    “多谢兄长。”甘奇笑着说道,心中却如明镜一般,每每甘奇要出门,马一方必然会派几个人护着甘奇。

    其实也是监视着甘奇,因为马一方还有许多粮食在甘奇手上,甘奇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这燕京城的。

    倒也不是马一方对甘奇信任与否的问题,这就是一种谨慎,其实真要说起来,如今马一方对甘奇是信任居多的,但是信任又如何?再如何信任也必须防备着。

    甘奇倒也无所谓,等到几个小厮过来了,他还走到马一方面前说道:“兄长,最近天气越来越冷了,眼瞧着该是下雪的时候了,兄长可以注意身体,别受了风寒。”

    马一方还感动不已:“贤弟也是一样,多多穿衣服。”

    甘奇点着头,走出了有道粮行。

    走出去的那一刻,甘奇还回头看了一眼,竟然还有那么一点舍不得的感觉,毕竟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

    甘奇走了,逛着燕京城。

    当甘奇走后不久,有道粮行前面的街道上,乞丐忽然越聚越多,街面虽然还算宽敞,但是不得多久,放眼望去,竟然满目皆是乞丐。

    小厮也觉得有些不对劲,回头去叫马一方。

    马一方出来一看,便是大声骂道:“作死呢?都聚在这里作甚?爷爷还要不要做生意了?滚,都滚到别处去,爷爷可不会做慈善!”

    一个乞丐一瘸一拐的,慢慢走到近前,撩起自己的头发,忽然问马一方:“马掌柜,你可还记得我是谁?”

    “爷爷哪会认得你一个臭乞丐是谁,滚,都滚,别挤在路上挡了行人。”马一方怒不可遏,若不是眼前乞丐太多,他怕是就要抄家伙动手打人了。

    “马掌柜当真不记得我了?我这条断腿可是拜您所赐。”那乞丐指着自己的瘸腿,说得是咬牙切齿。

    马一方低头看的一眼,面熟,再一想,他记起来了,这个乞丐,就是之前找他乞讨,他却要买人家的独子,然后这个乞丐就偷了他一碗米跑了。

    当时马一方派一众小厮上前去追,追上之后一顿老打,死活倒也不知。

    马一方记起了他,倒也不在意,怒道:“怎么?你还想要报仇不成?让你活了这一命,算是你的运道,今日你若再惹了爷爷,定然教你横死街头!”

    那乞丐笑了笑,又凑近了几步,一边近前,一边说道:“不敢不敢,马掌柜误会了,小人此来,是大事要禀告。”

    “什么大事?直接说。”马一方有些不耐烦,乞丐往前凑,他还偏了偏身体,不愿意与他接触。

    “那小人就说了。”乞丐说着话语,忽然把手伸进了怀中,从怀中拿出了一物,然后一声大喊:“那就是我要你的命!”

    乞丐从怀中拿出来的那一物,忽然明晃晃的,晃到了马一方的眼睛,马一方也看清楚了,那是一柄打磨得极其锋利的短刃,不到一尺长,刀身还有反复锻打而留下来的花纹。光看这个花纹的工艺,便可知道这柄短刃价值不菲,显然不是一个乞丐可以拥有的。

    此时的马一方,脑中一片空白,待得他再一回神,连忙用手去抓刺来的短刃。

    只是为时已晚,短刃已然刺入了马一方的胸膛,马一方一声惊呼:“救我救我,这乞丐真疯了。”

    身旁小厮十几个,刚才也吓懵了,此时一个个争先恐后扑了上去,养活他们的老板,就在他们眼前被人杀了,这还了得?

    街面之上,不知谁大喊了一声:“上!”

    无数的乞丐往有道粮行涌去,十几个小厮,才刚扑到马一方身上,陡然间就被无数短刃匕首一类的兵器捅刺得满身血红。

    粮行之内,又冲出来了十几个小厮,只在几个照面,也立马满身是血倒在当场。

    又有七八个小厮从中厅那边赶来,看得眼前这一幕,脚步一止,竟然转身就跑。

    无数破衣烂衫的乞丐往粮行之内狂涌,还有人大声呼喊:“杀光所有人,搬走所有的粮食。”

    此时的马一方,斜躺在门口台阶之上,眼神左右看着,一脸的痛苦,一柄短刃还插在他的胸口之处,他的双手也在短刃之上,还下意识使劲去拔,却是拔不出来。

    “疯了疯了,这些贱骨头都疯了……”这是马一方口中喃喃自语。

    那个瘸腿的乞丐,帮了马一方一把,上前去把那柄短刃用力拔了出来,一瞬间鲜血喷溅而出,洒在乞丐的脸上。

    满脸鲜血的乞丐,竟然还笑了出来,带着一种放肆的疯狂。

    他本是走街串巷卖烧饼的良民,一辈子都没有与人起过什么冲突,若不是这粮价暴涨几倍,若不是这物价疯涨不止,他依旧还是一个走街串巷卖烧饼的良民,养活着一个独子,还有一个糟糠之妻,住在南城外的一个破木屋里,也算和和美美。

    偏偏这命运就是如此,实在活不下去了,为了才七八岁的独子,他进城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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