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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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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物,横着走。”
房玄龄揪了揪胡子,随后答道:“不就是螃蟹嘛!来来来,这丝绸灯笼归老夫了!”
“哼!房乔你就是遇到容易的了,你来看看这个谜语!”
杜如晦把房玄龄拽到了一个灯笼下,只见灯笼下挂着的纸上写着:“有一物,初生无脚有尾,长成有脚无尾。”
房玄龄看了一下,冷哼道:“世间哪有此等之物!”
杜如晦啐了一声:“何不食肉糜之辈!蛙都不知道,亏你还是当朝宰相!”
冷锋跟李世民越过吵嘴的房杜,选了一个看起来颇大的灯笼,只见谜语是:“有一鱼,不游即淹死。”
李世民对冷锋笑道:“这可难不住我,早年征战路过海边时听海边的渔民讲过,鲨鱼是也不是?”
负责验对答案的老李笑道:“对的,对的,将军您真是见多识广。”
李世民便衣之时从不自称“朕”,再加上他的确是百战统帅,气质摆在那,看起来真的很像将军。
李世民笑着把灯笼摘下来交给随行的宦官,被另一个巨大的灯笼吸引了眼球。
只见纸上书写着:“有一物,似蚯蚓,吸人血,伤处一日难愈。”
李世民挠头,这样的东西他真的不知道。
“皇……先生,此物应该是蚂蝗。”
一个黑袍的官员出声道。
够资格陪同皇帝微服来天下楼的,至少也得是国公,而这个人,没有爵位,冷锋在官员名录里都没见过他,连史书上也没见过“李余无”这个名字。
李世民立刻问道:“什么是蚂蝗?”
李余无拱手道:“下……(官)在下年后将要巡视岭南,对岭南风土人情做了调查。国朝西南丛林中,蚂蝗颇多,似蚯蚓,似蛇,吸人畜之血,要是遇到颇为麻烦。此物吸附肌肤之上,扯之不仅不能扯下,还会将口器遗留在人体内。”
李世民看向冷锋:“冷公子既然知道此物,可知应对之法?”
冷锋想了一下说:“不能硬扯,只能用高度酒涂抹让它自己松开。取下后挤出伤口处血液,涂抹烈酒再绑上布条。”
李世民指着冷锋对李余无说:“你要去岭南,偏偏畏惧岭南气候水土,蚊虫等,现在有冷公子在这里,你正好向冷公子请益。”
………………………………
第25章 罗艺造反了
“冷公子,在下不日就要南下,对岭南蚊虫鼠蚁着实害怕的紧,还望冷公子指点一二。”说完,李余无还奉上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佩。
其实也不能说李余无胆子小,岭南气候潮湿,到了晚上蚊子就铺天盖地,被蚊子叮咬后,很容易感染疟疾。在唐朝,判罪流放最多的地方就是岭南,北方人到了岭南,哪怕侥幸活了下来,也会过得生不如死。
不过既然李世民替他开口了,怎么也得帮帮他。
“在岭南,山间多蚊虫鼠蚁,切记要蒙住住处的缝隙,床上最好也罩上纱帐。每日用艾蒿硫磺熏屋子,熏走毒虫。外出切记不要走山林草地,岭南蛇大多剧毒,若被噬,当机立断斩去被咬的血肉才是上策,迟了那么几瞬,就要断臂砍腿了……”
冷锋在这边说,李余无就一点一点地记,事关性命,一点也马虎不得。
一人限一个灯笼的规则自然管不到李世民,连续摘了几个大灯笼,在大臣们面前充分表现了自己的学识后,李世民这才进了天下楼,话说他也没忍住,下午就吩咐御膳房把汤圆煮了,晚上还是很想吃这个东西。
好在冷锋早有准备,水煮、油炸两种做法的汤圆都被端上了桌。
李世民很喜欢油炸的高热量食品,煮的汤圆是一口没动,吃了一肚子的炸汤圆和炸肉丸。
散席上茶,李世民向随行的宦官,那两个宦官点点头,就开始清场。
冷锋看到宦官的行为,就知道李世民要说重要的事了。
“朕几次邀请冯盎那个老匹夫入朝,他都推辞不来,怎么,担心朕的长安是鸿门吗?还是他想自立岭南王打算与朕划江而治?!”
长孙无忌站起来说:“岭南地广物博,又有长江天险阻隔,消息闭塞。而且国朝兵力尽在北方,冯盎不臣之心虽未显,但确实不可不防。”
这还是冷锋第一次看见长孙无忌,上一次长孙无忌登楼求见,冷锋正好在三山口县建火窑。等知道长孙无忌来过,冷锋也没打算回访。不为别的,就因为长孙无忌曾在房遗爱谋反案件里诬陷李恪,还有还有一些和他不对付的朝臣。
自古以来藩王的命运都很坎坷,李恪就是很好的例子。
魏征站了出来:“陛下曾说过对天下万民推心置腹以待的话,难道现在忘却了吗?当初群雄割据,国朝建立之初仍旧刀兵不断,这样的环境,冯盎都没有称王。怎么可能现在却想要反叛呢?”
魏征的一番话如同当头棒喝,李世民立刻从愤怒中清醒。对啊,当初那么好的机会不反,怎么可能现在才反?
“算了,朕不与他计较!”李世民叹了口气,然后说:“朕打算开发岭南的土地,众卿以为如何?”
户部尚书长孙无忌道:“国库收入过低,若想大规模开发,很难,很难。”
房玄龄道:“岭南自古以来都是蛮荒之地,开辟无益啊。”
杜如晦什么都没说,不过也是摇了摇头。
李世民摆了摆手:“散了散了,朕要在天下楼多呆一阵儿。”
朝臣散尽后,李世民看向冷锋,目光中尽是询问之意。
冷锋想了想,才说:“开发岭南虽然是必须做的事,可是怎么也要等国朝人口突破一万万才行。我知道你想给子孙留下基业,可是你怎么也要给承乾和他的子孙留下点事做啊。再说了,年后很快就要对突厥用兵,到时候又是一片土地,百姓就那些,十里置一人都费劲。急功近利是帝王大忌,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隋炀帝是怎么把自己的朝代玩完的。”
李世民叹了口气,颓废地说:“我怎么不知道隋炀帝的灭亡是怎么回事,开挖运河、远征高丽都是急功近利的举措。可是……”
李世民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自从当了皇帝,我整天都缩在宫里,案牍虽然劳神,可是更多的时间都在靠歌舞打发时间。想要出宫走走,大臣们都要上谏,生怕我出现意外。最近我觉得肚子都积累赘肉了。”
冷锋知道李世民这是征战惯了,突然闲下来才会觉得烦闷。这样的事别人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适应了才会缓解焦虑。
冷锋又想到了李余无,对李世民说:“李余无如果还要去岭南,不如让他完善地图,关于比例尺的知识我会交给他……”
正月十七,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黄道吉日,没准儿还真的利于造反。被姓李的“巫婆”蛊惑得不知天高地厚的罗艺终于忍耐不住,假称奉了秘诏,进据豳州,不臣之心暴露无遗。
朝堂之上,李世民看着鸿翎急报大怒!当即令长孙无忌、尉迟恭带兵出征。
退了朝,李世民仍旧气氛不已。罗艺在他登基后进开府仪同三司,位比三公,就是这样依旧想着造反。可恶!可恨!
李世民从来都不屑把危险灭杀于萌芽,他坚信自己可以面对世间任何考验。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是开国皇帝或者篡位皇帝普遍的心态。汉高祖刘邦如此,明太祖朱元璋也是如此。
也就宋太祖赵匡胤处理得温和些,杯酒释兵权。
李世民不一样,跟随他的一票人在他登基之后都得获高位,房玄龄更是直接成了宰相。
李世民太自信了,他坚信自己在位期间能够压制得住这些人,或者说,他有信心活的比这些人岁数大。
不知不觉走到了御花园,李世民看到了正在给花草修剪枝叶的杨妃。
看到杨妃,李世民突然想起了在尉迟恭麾下的李恪,难道说……冷锋很早以前就知道罗艺要反叛?
李世民越想越不对劲,当即吩咐随行宦官准备常服,他要再登天下楼。
等到了天下楼,恭候皇帝多时的老李送上了冷锋的留言:“肚子饿了会吃饭,野心大了会造反。很简单的道理,我领着你大儿子也去凑热闹了,等我们的消息吧!”
………………………………
第26章 行军
杀了那个刺客以后,李承乾做了一段时间的噩梦,有时梦到自己被溅了一头一脸的血,有时梦到自己那一刀刺偏了,眼睁睁看着那个刺客扑向自己的母亲。
李世民知道以后,特意叫刑部尚书带着李承乾去刑场看砍头,他觉得这样做能够让李承乾适应。
可是他到底忽略了李承乾的年纪,八岁……李承乾固然早熟,可是作为一个孩子,他还不具备承受血腥洗礼的心智。这也是李承乾当初为何伤一好就要往冷锋那里跑的原因。
很奇怪啊,冷锋想事情的时候泄露出来的杀气比其他人的可怕多了。可是李承乾偏偏承受的住,而且在冷锋身边,他也从不做噩梦。
可能是我身体里流着师父的血的缘故吧!
李承乾这样告诉自己……
冷锋翻看了一下地图,然后拨马转向。现在他已经能熟练地骑马了,这匹汗血马四蹄雪白,冷锋就给它取了“踏雪”的名字。汗血马耐力高,速度快,李承乾在御马监偷骑出来的好马都累的不行了,踏雪反而还想着加速。
疲兵奔袭是大忌,冷锋就拉缰绳让马停了下来,下令扎营休息。
这一次冷锋带的是迅队,除了二狗子在“婚假”期,被冷锋一脚踹回家陪媳妇,余下都在。猛队的正面战斗力是最强的,所以冷锋就把他们派到了李恪身边,跟随大军行动。
乌氏驿站,是罗艺被部下斩杀的地方,史书上说罗艺打算奔逃到突厥,途中部下纷纷离散,到了乌氏驿站时只剩下了两个。
冷锋怎么看“剩下”、“两个”和“被部下斩首”这几个字都有一股百骑司的味道。
明朝的锦衣卫遍布天下,最鼎盛时街上的乞丐没准都有一个锦衣卫“暗卫”混杂其中。明朝多少人,唐朝才多少人,就算哪一天迅猛两队里跳出来一个队员坦白说他是百骑司的,冷锋都不意外。
这一次带迅队出来不是为了劫杀罗艺,而是为了练兵,所以必须赶在叛军散尽之前找到他们。
从豳州到突厥,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可是考虑到尉迟恭长孙无忌的大军逼迫得很紧,估计罗艺只会挑最近的一条。
那么……冷锋在自己的位置点跟仓桥驿站之间画了一条直线,然后跟李承乾说:“就在这里截杀他们!”
李承乾兴奋地把手按在刀鞘上,可是考虑到自己的年纪,又颓然地低下了头。
冷锋笑着揉了揉李承乾的脑袋:“你今年已经九岁了,总有你长大、上阵杀敌的一天。虽然你的根骨不如李恪,可是也有希望成为一流的高手。”
听了师父的话,李承乾第一次无比渴望长大。
一个白天的时间,在现代飞机的帮助下足以跨越大洲。可是放在唐代,在保证马力和骑士战斗力的情况下,三四百里已经不错了。
两天过后,冷锋等人赶到了仓桥驿站。
仓桥驿站在仓桥北面,而仓桥,只是一个十多米长的木桥,横跨两山之间,木桥下是一条湍急的河流,由于两山之间土地松软,河流硬是在岁月的支持下冲出了一条深深的沟壑。
“猴子,带人把桥拆了!”冷锋指着南边说:“咱们就在这里恭候罗艺的部队。”
……
李恪现在的身份是尉迟恭与长孙无忌的护卫队长,带领六十个猛队队员保护尉迟恭和长孙无忌的安全。
看着浩浩荡荡的大军,李恪在内心中直呼过瘾!他喜欢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英雄气概,也喜欢师父讲的“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儒将风范。
看着阳光下比尉迟恭矮小多了的影子,李恪开始痛恨自己的年纪是这么小,不由得小声地说:“要是我现在年纪够,肯定就能指挥这样的大军了!”
“哼!小小年纪,不要好高骛远,这是为将大忌!”
长孙无忌横着眼对李恪说。
长孙无忌很不待见李恪,这与李恪的血脉有关。李恪的生母杨妃,是隋炀帝的女儿,也就是说李恪的身上同时继承了两个朝代的血脉。李世民登基后立太子时,就有不少在隋朝也担任官职的老臣建议立李恪为太子。
这就触及了长孙无忌的利益了,李世民是他的“布衣之交”,长孙无垢是他妹妹,李承乾和李泰是他外甥,这样不论在李世民当政的时候还是李承乾或李泰继位的时候,他都能保持超然的地位。
若是李恪成了太子,那就有意思喽……皇权对于外戚的打压向来都是严厉的,李恪与他非亲非故,不收拾他收拾谁?
李恪白了长孙无忌一眼,不屑道:“我师父说过,没有理想的人活着不如一条咸鱼,我这样的年纪,正是应该树立理想的时候。等到了该成熟稳重的年纪,就应该学会谨慎。赵国公,你吃过咸鱼吗?咸鱼从海边运来早已鲜味全无,哪怕我师父身怀易牙绝技也没法把它做得好吃。我师父说咸鱼就和废物是一类的词汇。”
李恪对冷锋的这番教诲熟记于心,原因就是那次冷锋用尽浑身解数对付那该死的咸鱼都不能做得好吃,特意扯着李恪他们哥三个当入宫门牌,混进御花园钓了好多鱼。
长孙无忌冷哼一声不再理会李恪,尉迟恭却呵呵笑道:“你师父跟你说的,必定是金玉良言。好好跟你师父学,到时候来我家,我跟你过招!”
说话的时候,前方草丛突然射出无数箭矢,早就被冷锋训练得敏锐至极的李恪举起盾牌,把长孙无忌护在身后,随即下达命令:“猛队!干掉他们!”
此时是大军是行军状态,统帅都行进在前方,从斥候没有示警这一点来看,对方的伏兵必定是精锐小队,不可能是大部队。
猛队队员们身上穿戴的都是重铠,穿着这一身装备骑马不可能冲刺,索性纷纷下马,抡着狼牙棒嗷嗷喊着就冒着箭雨开始冲锋。
尉迟恭最喜欢这样狂野的行为,索性也翻身下马,不拿他最喜欢的马槊,而是拿起了冷锋送给他的乌金钢鞭。虽然尉迟恭也觉得钢鞭没有横刀好用,不过这样的场景用横刀多破坏气氛!
看着前方草丛中飞起来的断肢残臂,长孙无忌只觉得双眼视线都被“狂野”两字占去,久久不散……
………………………………
第27章 再来一个!
尉迟恭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很久没有感觉到这么痛快过了!
钢鞭固然不能像横刀一样砍人,可是在尉迟恭的神力加持下一鞭下去,挨打的人至少也是骨断筋折。如果是锋利的横刀,杀人就像切菜一般无趣,而钢鞭不一样,那种打击的快感非常强烈。
尉迟恭已经开始琢磨着怎么把钢鞭练到和马槊一样的境界。
尉迟恭看向李二牛,刚刚就是这个人,狼牙棒只是一个回旋,就把两个伏兵打飞到了五米开外。
猛士啊!
李二牛见尉迟将军在看他,就嘿嘿一笑,拱了拱手:“小子李二牛,见过尉迟将军。”
尉迟恭锤了一下李二牛坚实的胸口,满意地说:“你小子不错,等回了长安城,咱俩角力,比一比!”
“敌百人精锐箭手,被尉迟将军率六十人全灭,无一折损。”军司马面无表情地记下这一场反伏击战。
检查完后,只有三个倒霉鬼被射伤,修整了一下以后,先锋营被调到前面开路,大军浩浩荡荡地继续扑向豳州。
……
“主……主上,已经探明,朝廷派来讨伐的是尉迟恭和长孙无忌,兵力足有三万!”
“三万!?”罗艺抓住斥候的脖领大吼:“朝廷怎么可能直接派三万兵力讨伐我?难道他们不防着东突厥了吗?”
斥候被勒的喘不过气,已经翻白眼了,罗艺才把他扔到了地上。
“该死的,灵州一直有五万左右常备军队防备东突厥,朝中国库不足,怎么可能再出动三万!”
罗艺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头烂额,他想起了李氏给他夫妻二人相面的话:“您大器晚成,必定有一些作为,但是成就就不是我能预测的了。”“哎呀,您将来必定成为天下之母,看来您的面相必定是应验于您夫君的成就了。”
“我罗艺自认不比李世民那个篡位的家伙差什么,凭什么不能争一争这九五之位!”
可是想到即将到来的三万大军,罗艺又颓废不已,他只有一千忠心的属下,余下的五千还是进据豳州以后新收编的。六千对三万,一比五,这已经不是谋略能够弥补的差距了。
历史上那些以少胜多的战役,其实更多的是取巧,运气占了很大一部分。
豳州不如关中富庶,李世民登基后多次减免赋税,深得民心,天时地利人和,他不过占据了天时一个而已。李氏说,正月十七这一天紫薇帝星光芒大方,正是能够有所作为的一天…………
也罢!既然赢不了,那就转移以图后事!
罗艺毅然做了决断,对一个忠心的手下吩咐一番过后,领着五百部下打算去东突厥,说服东突厥出兵配合自己。
……
大军行进到豳州城下后,看到的不是紧闭固守的城门,几千士兵都在城外,摆出一副决一死战的样子。
叛军中突然有一骑出阵,在两军中心大喊:“吾乃主上麾下邱四海,谁敢一战?”
长孙无忌看着这个狂妄的家伙,很想下令让人用八牛弩将其射杀,可是看到尉迟恭跃跃欲试的样子,只能摇头叹气。
“事出反常即为妖!他们肯定探听到了我们的兵力,为何还要弄一个斗将的过程?而且罗艺不在军中,甚至不在城门上,不会是跑了吧!”李恪疑惑不已。
尉迟恭很是欣赏地看了李恪一眼,就连长孙无忌也很诧异。这真的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能考虑到的吗?
尉迟恭对长孙无忌说:“这个泼皮败落户估计是想逃到突厥,你带一半兵力去追吧。我在这里跟他们耍耍。”
长孙无忌知道这是尉迟恭的让功之举,也不废话,拨马就走。
尉迟恭指了指自己的部下宋贺,宋贺领意,拔剑驱马奔驰而出:“吾乃尉迟将军麾下宋贺,待本校尉斩你!”
邱四海用的是一把长枪,见来者用剑,就弃枪拔剑,不想占便宜。
这一举措,让尉迟恭颔首称赞:“这人倒是一条真汉子……额,厚葬了吧。”
尉迟恭的话还没说完,邱四海已经被宋贺一剑斩于马下,宋贺付出的不过是肩膀上挨了一剑。
观战的士兵们纷纷用横刀击打盾牌,表示对宋贺的尊敬。
“下一场,俺上!”李二牛从马上跳了下来。
“行。”尉迟恭朝宋贺挥挥手,宋贺也觉得自己的伤该治治,立刻返回。
李二牛拎着狼牙棒,快步跑到了战场上,狼牙棒往地上一杵,大喝:“吾……俺是小兵李二牛。”
看到一个不骑马的出战,再考虑到邱四海的作死经历,叛军下一场出战的没有弃马,而是骑着马呼啸而来:“吾乃……”
尉迟恭感慨了一下:“这个倒是学聪明了……”
没等这家伙报上名号,李二牛以三倍于出阵的速度奔向对方,穿着重铠的身体极反常地跳起一米高,一棒就砸了下去!
那人见李二牛如此生猛,生生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横起长枪打算扛住这一砸。
咔嚓!噗通!
儿臂粗的枣木枪杆被直接砸断,战马还在奔驰,那人却已经落马,从他那塌陷的肩膀来看,多半是不活了。
李二牛用狼牙棒指着叛军那一边说:“再来的不用报名号了,记起来怪费劲的,下一个!”
尉迟恭看着对面出阵的一个两米高的大汉,开口道:“这人也忒壮了,李二牛多半……”
李二牛挥舞了一下狼牙棒,把上面沾上的血挥掉,满不在乎地说:“下一个!”
李恪警惕地看着尉迟恭,生怕他张口夸李二牛。
尉迟恭这嘴太可怕了啊!对面上阵的三个,都没等到他夸完,就嗝屁了!
果然,尉迟恭要夸李二牛了……
“二牛……”
“将军你说错了,八牛弩!是八牛弩!”
不等李恪堵上尉迟恭的嘴,离尉迟恭很近的一个偏将就急忙出口截断了尉迟恭的话。
李二牛再一次把敌将砸的吐血而亡,丝毫不知道身后大军中有好多人替他捏了一把汗。
冷锋的耐力训练是有成效的,李二牛现在也只是觉得用力最多的右臂有些酸,还不到气力全无的地步。
觉得自己还能再战,李二牛豪迈地喊:“下一个!”
李二牛本来就不白,再加上他漆黑的重铠,整个人在己方看来就是地狱魔神。
而“下一个”的话,宣告了叛军六个出战将领的死亡,在叛军眼里,李二牛更像是挥舞着屠刀的屠夫,在呼叫下一个摆上砧板的鸡鸭!
久久不见答复,李二牛愤怒地大喊:“还有没有人出来啊!”
叛军一边仍旧默不作声……
李恪拽过身边的李三牛:“你听我说……”
李二牛不管怎么喊都没人敢应战,倒是自己嗓子觉得很难受,索性拖着狼牙棒回去了。
见这个屠夫终于走了,叛军们齐声松了一口气。
朝廷大军再上场的是一个府兵,看他锈迹斑斑的铠甲和哆嗦的双腿就知道这是个好欺负的。一个叛军将领不等上头下令,驱马呼啸着就冲了出去,他没有注意到对方手里拿着的,也是狼牙棒……
一样的狼牙棒,一样的跳跃而起、奋力一砸,同样的战果
李三牛踩着敌将的胸口狞笑:“下一个!”
………………………………
第28章 中间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啦!
李承乾躲在草丛里,身上的枯草草衣掩盖了他大半的身形。看着气定神闲地嚼着烤野鸡的师父,李承乾不由得问道:“师父,你确定罗艺会走这条路吗?”
冷锋瞥了一眼李承乾,不满道:“哪有你这样不相信老师的学生。你看看地图,绕过山脉去突厥就要多走三天,而通过仓桥只需要一天,再加上后面有大军追杀,搁你身上你会怎么选?”
李承乾嘿嘿一笑,拿起望远镜接着看山下的大路。
“老大,这次任务成了,我也想娶个媳妇,到时候你可得来捧场啊!”
冷锋笑道:“我那里还有好多钱没地方花,你要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去提亲,钱不够就来我这拿,正好把份子钱省了。”
冷锋的话引来一阵低沉的笑声,现在还在伏击,没人敢放声大笑。
李承乾在望远镜里看到了一队骑兵从另一座山拐角处显露,立刻兴奋地直拍草地:“来了……来了,大约五百骑。”
冷锋淡定地把鸡骨头扔到一边,抓起李承乾的衣服擦了擦手,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草丛。
罗艺的心都在颤抖,他没想到自己暗度陈仓的计策居然被识破了,整整一万五千的大军追过来了,五百对一万五,三十倍的差距让他那些往日忠心的部下都有了逃窜之意。
不过……哼哼,只要我过了仓桥,然后把仓桥拆了,就算你们一万五千人,也只能绕道走。
战马连番奔跑已经疲惫至极,嘴角都带着白沫。
罗艺决定就在仓桥驿站美美地休息一会儿,看看追兵气急败坏的表情。
仓桥已经遥遥在望,罗艺却发现仓桥边站着一个人,那人就看着这边。
等到罗艺距离仓桥不足五十米的时候,冷锋一脚踹掉了仓桥最后一个支撑木。原本就摇摇欲坠的仓桥顷刻解体,化成一堆木料坠落深涧。
“啊啊啊啊……”
罗艺看着希望破灭的这一幕肝胆俱裂!一勒缰绳,战马停了下来,再冲刺,就没命了!
冷锋敏锐地按自己看过的画像找到了罗艺,笑着说:“打劫!”
罗艺早就恼怒欲狂,听到这个神经病说打劫,立刻吼道:“你一个傻子打什么劫!”
冷锋大喊一声:“都出来吧!”
顿时,周边的草丛中出现了五十九个浑身捆着枯草的身影,将这五百个骑兵包围了。
“咳咳……”冷锋清了清嗓子,明明罗艺就在他十几米以外,他偏偏大喊:“中间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啦!”
看着包围自己五百骑的六十个人,罗艺怒极反笑:“就凭你六十个人也敢打劫我们?看清楚!我们是军队,不是商队!”
冷锋毫不在乎地说:“知道啊,不就是五百个人和五百匹马嘛?看清楚!我们可是六十个人!六十个!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你脸吐湿!”
罗艺已经快疯了!这到底哪里来的一群傻子!六十个傻子?我罗艺一个人也能全弄死!
“弄死他们!咱们绕山路!”
“弄死他们!沾了血的是猪猡!”
罗艺和冷锋同时大吼!
五百把横刀,六十柄三棱刺同时出鞘!
冷锋手里的三棱刺像蝴蝶一般上下挥舞,或刺,或划,在他经过的地方,马上的骑兵、下马的人,无一不捂着身体的一个部位,然后轰然倒地。
一击必杀!
李承乾缩在半山腰的草丛里,通过望远镜看着师父的出手过程迷醉不已,这才是“行云流水”这个词的真解啊!穿梭敌阵之中如同闲庭信步,出手之时宛如雷霆一击,很多时候李承乾都看不清师父到底攻击了敌人的哪里,只能从面色苍白,丢刀捂住喉咙的才知道这个人被割破了喉咙,捂住胸口的是被刺穿了心脏,至于直挺挺地倒地的,他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了。
冷锋也不知道自己弄死了多少人,等他看到罗艺和两个部下背靠大树一副见了鬼的表情时,能喘气的就剩下这三个了。
罗艺从没有想过世间还有这样的一群人,六十对五百,一个没伤,甚至大多数人身上都没沾血。
这不是人!这是一群从地狱来的魔鬼!
猴子看着自己手背上沾着的血,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这侮辱来自于他自己!出手居然会沾上血,丢人!
他在自责,却没有想到自己杀的三十个人。
“魔鬼……你们是魔鬼……是恶魔!”
罗艺持刀的手都在颤抖!
冷锋却笑了起来,对迅队的众人说:“听听,多么优美的词汇,对于这样的称呼我们应该感到荣幸,不是吗?”
五十九个人,包括猴子在内都嘿嘿地笑了起来。
这样的笑声在罗艺耳朵里显得刺耳无比!
突然,罗艺感觉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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