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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园林师-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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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园园摆摆手:“吃饭就不用了,我只希望你们在贩卖茶叶和丝绸的时候,顺带帮我打听一下,看看这附近有人卖胡杨树和山榆树的种子没。有的话,请到将军府告知我一声,我需要采购一些。”

    白老板当即应下:“您请放心,草民一定仔细帮您打听。”

    “那就有劳你们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回见。”

    商人们齐齐拱手行礼:“苏郎中慢走。”

    苏辰夹了一下马肚子,马儿立刻跑起来,载着他和苏园园跑出军营大门,奔驰在黄沙大漠之中。

    这次苏园园学乖了,事先低下头,用衣袖子挡住迎面吹来的风沙,等到马儿跑进北宁城的大门,风沙方才散去了些。苏辰拽紧缰绳,抱着苏园园跳下马背。一手牵着马儿,一手自然地拉起苏园园的手:“跟紧我,别走丢了。”

    他说得太自然,让人想拒绝都找不到理由。

    好在苏园园也没多想,便随他去了。

    经过卖纱巾的摊子,苏辰停下脚步:“卖两条纱巾吧,这里的天气不比南方,时常会有沙尘暴。这儿的女人们出门都会裹着纱巾,以免被风沙弄伤皮肤。”

    听他这么说,苏园园果然看到街上有很多女人都裹着纱巾,只露出一双眼睛,就跟阿拉伯妇女似的。她在心里小小地囧了一下,随手选了两条纱巾。想到还有红袖,便又多拿了两条,刚要付钱,却被苏辰给抢了先。

    他将把钱扔到摊子上,等那老板找了钱之后,他松开手,从苏园园手里拿过一条湖蓝色的纱巾,仔细地帮她围上。看着她露出来的眼睛,他忍不住笑了笑:“你这样子真傻。”

    苏园园忍不住甩了他一记青葱白眼。到底还是没有扯下纱巾,虽然她看不到自己现在的样子,但至少真为她挡住了风沙,脸上舒服了许多。

    买完纱巾之后,两人继续往逛。

    苏园园给自己和红袖分别买了两套换洗的衣裳鞋子,还有一些日常用品,因着身上银钱不多,她也不好真跟苏辰伸手要钱,都挑着些比较经济适用的东西买。她原本还想买些笔墨纸砚。但想了想。还是算了,一来没有看到卖纸笔的店铺。二来钱也有些不够,还是省着点花吧,没钱的感觉真辛酸。

    瞅着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渐黑,苏辰让苏园园独自坐到马背上,拉着马儿往将军府走去。

    约莫走了半个时辰,他们终于看到了将军府的大门。

    将军府建得还算威武大气,跟景州城里的安国公府相比,少了几分精致儒雅,多了一分粗粝豪迈,正如北宁给人的感觉,满满的都是真性情。

    苏辰没有带她走侧门,而是直接敲响了将军府的红漆大门,很快,大门就被打开。两个门房从里面走出来,见到是苏辰回来了,赶忙躬身行礼,一人从苏辰手里接过缰绳,将马儿拉到马厩去喂草,一人领着苏辰和苏园园进门。

    不同于江南房屋的精致玲珑,这将军府是依照北方四合院的格式建造而成,五进的大宅院,极为对称的格局布置。高门大户,没有多余的花草点缀,只能偶尔见到几盆简单的山石盆景,显得简单质朴,倒是很有军人的感觉。

    苏园园跟在苏辰身后,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看得津津有味。

    他们很快来到主院的堂屋里,屋门口的房梁下悬挂着一块牌匾,上面用金漆写着两个大字——静思。

    这字写得龙飞凤舞,颇有大将风采,苏园园琢磨着,可能是出自大舅公龙翰云之手。

    没过多久,大舅娘宋氏和五婶肖氏闻讯匆忙赶来,刚一进门,还没见着人,就听见宋氏着急的声音:“我的外甥孙女哟,我可算是把你给盼来了!”

    待她进门,苏园园才算是看清楚她的容貌,将近五十岁的年纪,穿着简单的暗红色对襟褙子,打扮简单干净,看着却异常精神。尤其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双眼很是明亮,一看便知道是个爽利干脆的人。

    苏园园刚要屈身行礼,就被她拉到跟前,笑着说道:“咱们这一大家子都是些粗人,不讲究什么虚礼,别动不动就是跪啊拜的,咱家不兴这个。你千里迢迢来到北宁,怕是早就饿了累了,来来,大舅娘带你去吃饭,尝尝大舅娘的手艺如何。”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位大舅娘跟大舅公的性子可真是相差无几,就连说出来的话也都差不多。

    **********

    苏辰和苏园园木有血缘关系,这是一条隐藏剧情,后面会慢慢揭晓真相。

    *
………………………………

第四十一章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②

    宋氏的父亲原本是个武将,与龙翰云的父亲是战友,宋氏与龙翰云自幼定下婚约,两个人算得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来宋家家道中落,宋氏的父母相继去世,她寄居在舅舅家,日子过得非常艰苦。舅妈是个势利的人,嫌弃宋氏浪费他家粮食,又见宋氏容貌姣好,便盘算着要将她卖给富贵人家做妾,宋氏以死相逼,这才勉强保全了清白。

    龙翰云十六岁从军入伍,十八岁取得功名,正是最为风光的时候。他非但没有嫌弃宋氏家境贫寒,相反还亲自去到宋家提亲,用八抬大轿将宋氏娶进家门。

    成亲三十余载,他们夫妻二人一直相敬如宾,家境非常和睦。

    所谓富贵不移贫贱不屈,说的便是他们这样子的夫妻吧。

    龙家一门四个儿子,都是武将粗人,只有龙氏一个女儿,是以龙家四兄弟对这个唯一的姐妹都非常疼惜。龙氏嫁入安国公府,膝下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苏维松英年早逝,只留下苏园园这么一个女儿。龙氏面上不显,但心底却对这个唯一的孙女极为疼爱,这次苏园园独自来到北宁,特意写了好长一封书信,叮嘱大哥龙翰云务必要替她照顾好苏园园。

    因着这一层关系,龙翰云对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外甥孙女格外照顾,还仔细叮咛了宋氏,要将苏园园好生养着,无论是吃穿住行,都要依照家里那四个臭小子的标准来配备,万不能委屈了她。

    宋氏自是万般应下,她生有两个儿子,如今都已经成家立业,各自又为她添了两个孙儿。成天望着屋里这一窝臭小子,宋氏面上心里都很开心,却也有些遗憾,要是能再添个孙女就好了。

    如今孙女还没踪影,苏园园的忽然到来。终于让宋氏过了一把干瘾。比起家里那四个玩起来就跟泥猴儿似的臭小子,苏园园既安静又听话,为人处事虽然低调,却自有一番主意,远比寻常人家的姑娘要沉稳干练许多,这些都让宋氏非常喜欢,对她更是亲切热情。

    宋氏的两个儿媳分别是孙氏和刘氏,她俩与宋氏不同。都是出身书香世家的闺阁女子,满身的娟秀玲珑。她们平日里除了早晚侍奉公婆,其余时间便都待在房中做些女红,闲暇时期还会做几首诗,聊表感想。苏园园曾经受邀前去观赏她们的大作,结果听她们念了两首。就忍不住红着脸跑去了厕所。

    不怪她没礼貌,实在是她对那些悲秋伤春的诗词欣赏不能,一听就觉得丹田热胀,只能满怀愧疚地落荒而逃。

    五婶肖氏知道此事之后,没少幸灾乐祸,想当初她刚到这将军府里住下时,也被孙氏和刘氏请去吟诗作词。她生于武将之家,舞刀弄枪还会来两下子,吟诗作词简直就是要她的命!碍于礼貌。她忍住想要掀桌的冲动,硬生生地听了一个下午的诗词吟诵,只觉得五脏六腑都拧成了一团,生不如死。

    肖氏生了个儿子,名叫苏执,今年刚满一岁,长得白白胖胖,一看到苏园园就屁颠屁颠地扑过去,呀呀地叫唤着要抱抱。

    这孩子平日里看着总是安安静静的。没曾想到见到苏园园就学会了卖萌十八招。他在求抱抱时,那湿漉漉的小眼神。让肖氏这个做娘的都大呼嫉妒。

    宋氏与龙翰云都说,这孩子跟苏园园有缘。

    苏园园在将军府里住了两天,将周围环境熟悉了一遍,便接到了当地官员递上门来的请帖。

    她不爱这些应酬,可强龙斗不过地头蛇,现在在别人的地盘,总得低头给人几分薄面。她让红袖收下请帖,二人打扮整齐,去到城中的八方客酒楼。

    酒席早已摆好,那些地方官员也都到齐了,苏园园刚一入座,酒席便开始了。

    桌上推杯换盏,台上还有柔情的姑娘唱着北宁歌谣,酒肉的香味弥漫空中,即便如此,还是盖不住那股子深深的风沙气息,奢靡之中是脱不掉的粗粝。

    北方的酒水热烈火辣,一口下肚,就跟火烧似的,完全不同于南方酒水的醇厚绵长。

    苏园园本就不善饮酒,喝了两杯,脸上就就开始泛红,眼神也变得迷蒙起来。红袖在旁伺候,见状暗叫不好,赶忙唤了店小二去将军府叫人,没过多久,苏辰就闻讯赶来了。

    他大步走到苏园园身边,见她神色恍惚,便端起她面前酒杯,朝着在座的诸位官员举起,朗声说道:“在下苏家老四苏辰,平日里在下与各位也算有些交情,看着这几年来的照顾,这杯酒窝先干为敬。”

    说完,他仰起头,一饮而尽。

    众人纷纷叫好。

    即便是做了官,但作为北方的汉子,骨子里都有一股子豪迈,这种情怀在喝酒的时候,最能体会出来。他们就爱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这样才够爽够爷儿们!

    苏辰丢开酒杯,又倒了一大碗酒,高高举起:“苏郎中是奉了皇命才到这北宁来任职,她虽深受皇恩,但初来乍到,将来还有很多地方许多各位多加担待。这碗酒算我代她敬给诸位的,还请诸位能赏个薄面,喝下这杯酒!”

    说完,他又是一口喝干,连气儿都不带喘一下。

    这般爽朗干脆的作风,立刻就吊起了在座各位北方汉子的豪迈之情,也都丢掉小杯子,端起大碗,回敬给他。

    现场的气氛被推向*,每个人都敞开了胸怀,使劲吃喝,大呼爽快。

    苏辰就坐在苏园园旁边,也不管是谁来敬酒,他都二话不说全盘接收,一碗接一碗地喝,看得红袖心惊胆战。

    她有心劝一劝苏辰,让他悠着点儿,要知道他从始至终,连一口热菜都没吃上,只是不停地灌酒,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经不住这样折腾啊!

    这一顿酒席持续了将近两个时辰,方才作散。

    众人相继离开,苏辰笑着恭送他们,等到人都走完了,他这才踉踉跄跄地后退两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红袖赶忙端了碗热茶给他,他顾不上烫,一口就把茶水喝了个底朝天。

    他放下茶碗,使劲揉了揉火烧般的肚子:“红袖,你去雇辆马车,把七姑娘送回将军府。”

    “好,”红袖赶忙跑去楼下找马车。

    苏辰靠在椅子上,看着旁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苏园园,忍不住勾嘿嘿地傻笑了两声,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等红袖找来马车,苏辰脱了外套,将苏园园裹起来,抱着走下楼。他将她小心地放进马车里,红袖随后也钻进马车里,他翻身坐到车夫身边:“去将军府。”

    回到府中,苏园园被灌了一大碗醒酒汤,又被红袖扶着洗了个热水澡,这才清醒了些。

    她拖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倒床就睡,非常老实听话。

    反观苏辰那货,回府的时候看着挺正常,除了脸色红了些,几乎看不出醉态。没想到他刚一自己房中,就吐了个昏天暗地,差点没把胆汁都给吐出来,把全家人都吓了一大跳。

    宋氏赶忙让人去请了大夫过来,给他扎了几针,又给他开了好些调理肠胃的药,几经周折,方才迷迷糊糊地睡下了。

    第二天,苏园园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她赶忙去向宋氏请安赔礼。宋氏知道她昨晚喝了酒,并未怪罪她,又让人给她熬了些清淡的粥食,让她清清肠胃。

    至于苏辰,整个白天都没见人影,直到晚饭时候,他这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他看着依旧高大英俊,只是眼底泛着些青黑,一看便知道是宿醉的后果。苏园园知道他这是为了自己,心中过意不去,晚上亲自熬了碗牛肉清汤,送去给他当夜宵。

    他一口气将整碗汤都喝光了,末了还不忘把汤碗都舔干净,砸吧着嘴巴说道:“好喝。”

    苏园园的女红和厨艺都只能算勉强及格,她从没觉得自己煮的食物有多好吃,就连这汤都是临时跟厨娘学的。可是此时此刻,见到苏辰喝完汤后明亮的眼神,她竟忍不住怀疑,难不成她在熬牛肉清汤方面很有天赋?

    苏辰抱着空碗,摇晃着狗尾巴,眼中满是意犹未尽,像极了一直没吃饱的金毛:“明天还有吗?”

    苏园园愣住,她怎么觉得他现在的样子特别眼熟?

    等她迷迷糊糊地离开时,放才想起来,那货卖萌的模样,完全就跟苏执如出一辙!

    也不知道这两个家伙,到底是谁学了谁的。

    第二天晚上,苏园园又熬了一大碗牛肉清汤给苏辰送去,这货又是一口气喝完,然后使劲摇晃尾巴,用一种充满渴望的眼神瞅着她。她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明天再给你熬。”

    苏辰满足地将空碗推过去,心想明天又会是幸福的一天!

    如此又过了两天,白老板忽然找上门来,说是苏园园要买的种子已经找到了。

    白老板说道:“草民昨日在卖茶叶的时候,听那买家说,在他老家那里全是胡杨树,要想买种子的话,只要去了那里,要多少就有多少!”

    苏园园问道:“他老家在哪里?”

    “关外十里坡,距离这里有百把里的路程,若是骑马的话,来回得要两天时间。”

    苏园园稍一沉吟,决定明天就亲自去一趟十里坡。

    *
………………………………

第四十二章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①

    这天下午,苏园园亲自去了一趟军营,找到龙翰云,将自己的想法跟他说了说。

    北宁遍地黄沙,尽是大漠荒野,即便是在城墙之内,也能感受到风中夹杂的风沙,据说此处时常还会出现沙尘暴,环境极为恶劣。为了抵挡黄沙侵蚀,北宁城的城墙不断加高,如今已经达到近六十丈,可谓是整个南楚中城墙最高的城池。

    可即便如此,也没能减少沙尘暴带来的伤害与损失,苏园园说道:“城墙增高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只要沙尘暴来了,哪怕是再高的城墙也无法将黄沙彻底隔绝开来。如今的城墙高度已经接近顶端,若是再加固下去,底层的基础无法支持这么高的城墙,恐怕会引发城墙倒塌的危险。”

    关于这一点,龙翰云也曾想过,只是现在被苏园园特别点出来说,面上神情不免有些凝重:“那依照你的意思,此事该怎么办?”

    “在城外培育绿化林,大量的绿色树木,可以有效缓冲沙尘暴带来的侵蚀,同时还能改善空气的质量,”苏园园顿了顿,眼中浮现出几许忧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北宁应该已经五年没下过雨了吧?再这下去的话,就算是耐旱的高粱,也会因为缺水而大量枯死,没了粮食,到时候势必会引发大饥荒,百姓们又得遭殃。”

    还有一点,她没说出来,最近辽国鞑子频频侵扰北宁,战事眼看一触即发,若是真的打起来了,粮草必须准备齐全,万万不能在这个关键时刻闹饥荒。

    龙翰云坐在铺着老虎皮的椅子上,慢慢摩挲着下巴,神情若有所思:“你打算种什么树?”

    北宁这块地太穷了,实在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要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变成今天这副荒芜的样子。

    “目前主要是胡杨树和山榆树,”苏园园目光闪闪,“我已经托人打听过了,在关外十里坡,生长了大片的胡杨树,我打算去那里弄些胡杨树的种子回来,然后大量培植,争取在咱北宁城外也种出一片森林来。”

    “十里坡……”他微微皱眉。“那个地方临近唐家堡,马贼横行,很是危险。”

    苏园园微愣:“唐家堡?”

    “你初来乍到,并不知道这唐家堡,它在关外很有名气,算是那一带的马贼老巢。非常棘手。这一任的唐家堡大当家是唐傲天,据说是个穷凶极恶的男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你五叔曾经派兵围剿唐家堡,可是却被打了一鼻子灰,最终只能铩羽而归。”

    “那个唐傲天这么厉害?”

    “厉害的不是唐傲天,而是唐家堡的建造太过邪门,它依山而居,最高的房屋高度足有八百米。占尽了地理优势,可以将方圆三十里的情景尽收眼底,想要偷袭他们,几乎是不可能。唐家堡的马贼们不仅擅长骑马,还很擅长射箭,借着自己的高度,可以足不出户,就将前来挑衅的敌人射杀与城外十里之外。最恐怖的,还是唐家堡里的重重机关。我虽未曾进去见过。但也听过一些老人说起过,唐家堡内的机关是由高人建造而成。精密无比,五十步之内便能轻松取人性命,但凡有人不请自来,结果都是竖着进去横着出来。如此一来,唐家堡就成了易守难攻的天险,五十年来,从未有人攻陷过它,所以才让那群马贼横行到了今时今日。”

    说到这里,龙翰云忍不住懊恼地叹了口气,倒不是真的攻不下唐家堡,倘若调来万把个人,将唐家堡团团围住,用人海战术和车轮战去慢慢耗,总能将那些马贼困死在堡里。只是这样一来,代价未免太过庞大,为了几百个毛贼,就要付出几千将士的性命,无论是他还是皇帝,都不愿意做这笔赔本的买卖。

    听他这么一说,苏园园心里忍不住涌起一股好奇,能让龙翰云都为之谈起的机关,到底长得什么样子,有机会的话,她真想亲眼去看看。

    龙翰云接着说道:“那里太危险,你还是别去了,我派人去帮你弄些种子过来吧。”

    苏园园摇摇头:“虽然胡杨树很能抗旱,但我不确定十里坡的胡杨树的品质足够坚韧,万一品质不够好,来回一趟浪费许多时间不说,还浪费了那些种子,我得亲自去鉴定完了,才能做出判断。”

    龙翰云认真了想了想:“既然如此,那我就多派几个人给你,让他们保护你的安全,这样我和你大舅娘也好放心。”

    “那便有劳大舅公费心了。”

    “举手之劳,无妨。”

    苏园园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多嘴问一句:“那日抓来的连个活口马贼,审问得怎么样了?”

    一说起这件事,龙翰云的神色更加严肃了,眉头锁紧,足以夹死苍蝇:“都拷问过了,他们是红云寨的马贼,根据他们的陈述,红云寨最近跟辽国鞑子接触比较密切,就在红云寨里,还住了好些鞑子,看样子是有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交易。这两个马贼都是小喽啰,知道得并不多,目前只能得到这些情报。”

    他对着苏园园说起这些话,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忌讳,显然是很信任她。

    她问道:“那您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红云寨不难对付,调个千把人就能把它给一锅端了,只是这伙人跟鞑子扯上了关系,若将他们全都灭了,惊动了那些鞑子,回头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乱子来,”他捏了捏拳头,冷冷说道,“就暂且让他们蹦跶几天,静观其变,先查清楚红云寨与鞑子们的交易是什么再说。”

    苏园园了然地点点头:“这连云寨与那唐家堡之间,关系如何?”

    “不太好说……”说到这里,龙翰云似是想起了什么,神色顿了顿。他看着苏园园安静的模样,眼睛慢慢眯起,精光闪闪,“年纪大了,竟然都忘了还有这么一招兵不血刃的法子。”

    苏园园见到话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便朝他屈身行了一礼:“时候不早了,外甥孙女就先告辞了。”

    “去吧,路上小心。”

    苏园园走出营帐,早已等候在外面的红袖赶紧迎上去,主仆二人熟练地往军营大门走去。她们经过的地方,总会引起不少士兵的注目,面对那些亮晶晶火辣辣的眼神,惹得红袖满脸臊红,恨不得将脑袋都埋进肚子里。

    在这军营里,全是些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儿,莫说女人,就连母狗都见不着一条。老兵们尚且还好,各自都有纾解的法子,只是苦了那些那些新兵蛋子们,死死压抑住来自生理的渴望,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两个漂亮的姑娘,但凡是个正常的汉子,都恨不得将眼睛挖下来贴到她们身上去。

    啧啧,瞧瞧那身段,再瞧瞧那皮肤,都可以掐得出水来,真是嫩得跟豆腐似的,太馋人了!

    正在跟人玩摔跤的苏辰,瞅见了苏园园的身影,猛地大喝一声,将面前的对手撂翻在地。他跨过那个倒在地上骂骂咧咧的军官,大步流星地走到苏园园面前,满脸的汗水在阳光熠熠生辉:“这么快就回去了?”

    他逆光站着,身穿黑色的短打劲装,衣袖高高捋起,露出劲瘦结实的手臂,漆黑如墨的眼睛里星光闪闪。

    苏园园看着他,慢慢眯起双眼,只觉得他这模样跟记忆里那个总是揪她鞭子的臭小子很不一样,有些奇妙,又有些陌生。

    “嗯,明天得去十里坡,今天要早些回去收拾行李。”

    苏辰让人牵来自己的枣红大马,朗声说道:“我送你回去。”

    苏园园却道:“我是坐马车来的,可以自行回去,不劳你费心了。”

    这话说得礼貌,却也有些生疏,苏辰眉头微皱,心情有些不悦。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见她目光平静,似是执意要与他拉开距离般,他沉声说道:“随你。”

    “嗯,告辞,”苏园园未曾逗留,带着红袖转身离去。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苏辰的眼神慢慢沉下去,随手将缰绳扔给旁边的小兵,转身又扎进了那群士兵里,相继与人摔跤过招。

    今天不知道怎的,参与到摔跤中的士兵们,都感觉到苏三的心情似乎很不好,下身格外狠,打得对手哀号连连,毫不留情。

    苏维泉经过时,无意中见到他打人的目光,像是一把利刃,锋芒无限,极为危险,不由得脚下一顿,出声将他叫到身边来。

    苏辰很听这位五叔的话,走到他面前,目露恭敬,拱手行礼:“五叔。”

    苏维泉瞅见他抿紧的嘴角,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了然道:“心情不好?”

    苏辰的嘴角抿得更紧了,像是一片薄薄的刀片,透着些锋利的意味,却是没有说话。

    见他沉默,苏维泉只当他是默认了,并没有继续深究,而是淡淡地笑了笑:“今晚无事,咱们叔侄两喝几杯?”

    “好。”

    晚上在将军府的别院里,苏维泉和苏辰坐在天井里的石桌旁,一边喝着小酒,一边谈论近几日军营中的趣事。说着说着,后来也不知怎么的,就说到了苏辰的婚事之上。

    原来,景州城里的曾氏之前派人送信过来,说是二公子苏合都已经定亲了,如今就轮到老三苏辰了。她不反对苏辰在北宁历练,但希望他能选个时间先回家把婚事办了,再专心地在军中历练。

    所谓成家立业,不就是先成家,后立业吗?曾氏的想法无可厚非。

    *
………………………………

第四十三章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②

    苏维泉是龙氏的次子,他出生之时,上头已经有了两个哥哥。大哥苏维如待人温文有礼,对他这个弟弟也很是照顾,但他们毕竟不是一母同胞,彼此之间多少都存在着些隔阂,是以他与二哥苏维松的关系最亲密。

    苏维松虽然只比他大三岁,但却是个非常好的哥哥,非常照顾他这个三弟。他就像一条鼻涕虫,天天跟在二哥身后,嘴里天天嚷嚷着二哥要抱抱。

    那个时候的苏维泉对自家二哥充满了崇敬之情,在他小小的视野里面,全是二哥苏维松的身影。

    他的二哥长得好看,写的字也好看,就是画画也是好看得不行。他的二哥,简直太完美了!

    这种深深的崇拜,伴随着苏维泉度过了整个幼年时期,他终于也到了学习读书写字的年纪,令他大为失望的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就是没办法写出跟二哥那样好看的毛笔字。

    每每见到二哥被人众星拱月般夸赞时,他只能默默在旁边看着,既为二哥的聪明感到自豪,又为自己的笨拙赶到羞愧。

    少年时的烦恼,就像暗夜里的藤蔓,一点点在心底的黑暗处滋生,将他勒得越来越紧。

    而他的二哥,就像夜明珠般,无论身处何地,都是最闪耀的存在,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不论是那些外人,还是家里的长辈,甚至是母亲龙氏,他们的眼里只看得见二哥,却一点都没瞧见同样很努力的苏维泉。

    后来,他亲眼看着二哥参加科举,金榜题名考中状元,又看着二哥忽然领回来一个女人,说是自己的妻子。那个二嫂长得很漂亮,比他在景州城里见过的任何一个姑娘都要漂亮,她跟二哥站在一起,真的很般配。可是家里非常反对这桩婚事。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后来还把祖父给气病了,二哥等到二嫂生完孩子,立刻就带着她们母女离开景州城,躲到了很远的小地方,再也没有回来过。

    在这段时间里,母亲龙氏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二哥身上,几乎完全忽略了这个不太聪明的小儿子。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苏维泉开始学着叛逆,开始壮着胆子跟长辈们唱反调。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从父母长辈那里,为自己争取到一点点的目光,哪怕这些目光里大多是愤怒和失望,他也不在乎。

    等到年纪再大了些。他开始觉得这种叛逆的举动太过幼稚,对那个总是忽略他的家,也感到非常厌倦。他整日整夜地呆在龙府,跟着几个舅舅学习武功,他那颗在读书上面略显笨拙的脑袋,放在练武这件事上竟然显现出了极高的天赋。

    舅舅们都说,他是个练武的天才,若是参加武举考试,肯定能取得不错的成绩。

    因为这句话。苏维泉默默地参加了武举考试,这件事没有任何人知道,直到他一路破关斩将打入殿试最终摘得第一名那天,他拖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回到安国公府时,大家才知道家里居然不声不响地出了个武状元!

    哪怕是这样,家里也没几个人为此高兴,因为那时候祖父刚刚因病去世,整个安国公府都被一层哀伤蒙着。祖父去世之前,嘴里还念着二哥苏维松的名字。父亲苏明贤派人快马加鞭将二哥从外地叫回来。家里所有人的目光,又据聚集在了二哥身上。

    同样是状元。可家里却只承认二哥的成绩。

    对于士大夫出身的苏家来说,讲究礼仪法制,科举出仕才是正道,苏维泉的武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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