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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大明之霸权天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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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杜威的看法,蒋塞轻轻掉头表示同意,但是他并没有发话,而是抬头看着杜威,继续听杜威说下去。

    “前辈在我看来,明军法律向来严明,可是法律严明却不表达完美无缺,我深知这样的军法对于统领万兵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但是在行军打仗之时却会造成极大的不便!

    我想前辈应该知道,在我大明军法中有一条就是夺得一颗敌军的首级,则可以换取相应的金钱或是官职,也就是说,一个将士在战场上夺得的首级越多,所获得的赏金就越多,其官职也就越高,这样赏罚分明的军法,是我大明将士英勇善战的保证!

    不过,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虽然这种法度能极大提升战士们的战斗力,可是,在和建奴鞑子的战斗中却算得上是一种弊端。

    要知道建奴鞑子们以骑士为主,其军队编制中少有步军,所以,在与精于骑射的建奴鞑子们交战之时,将士们往往会因为哄抢敌人的头颅,而翻身下马,因为自己的前途私立,而活脱脱的葬送了一场战争的胜利啊!

    不过这一切,归根结底,既怨不得将士,也怪不得军官,只能够说我们大明的军法太过腐朽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

    蒋塞听到此处,脸上已经露出了微笑来,他放下手中的鹅毛扇,并站起身来,一边在杜威的面前踱步一边分析道:少公子所言极是,我大明军法中的确由此弊端,而此种军法制度,是沿袭了战国时期大秦的军法管制制度,那时候秦国上卿商鞅首创了这种军法制度。

    使得在器械人数上不占优势的秦军变得勇猛无敌,敌军的一颗颗人头,在秦军士兵眼中好似一个个装满了金银官印的福袋一般,所以,每当冲锋陷阵之时,秦国人都奋勇当先,几乎勇不可挡!

    但是,现在辽东铁骑兵们所面对的敌人,再也不是行动缓慢的步兵,而是来去如风的清军铁骑,如果士兵们还是将心思放在人头上的话,不战自乱是必然的。

    但现如今,老夫也觉得这种军法制度的沿袭确实如少公子所说,成为了阻碍我大明军获胜的罪魁祸首,其军法制度的改革是迫在眉睫啊!”

    这位军师说着,又将自己放在桌上的鹅毛扇子拿了起来,使劲的给自己扇风。

    此时正值二月天,天空中不时飘过鹅毛大雪,杜威住的军帐中放着炉火,两人做的凳子上盖着棉被,可是这位蒋军师却还是扇不离手,说话说到兴奋的时候,还要拿起来扇两下,做人个性到这个程度杜威也是醉了。

    不过有个性的人也是有能力的,要不然你没本事还玩个性,那不就是找打嘛!

    所以,几扇子冷风过后,蒋塞竟以心生一个妙计了。

    “公子,老夫刚才冥思了一番,还是想到了些法子了,请公子听我慢慢道来,我大明天军之所以每逢战场杀敌都需要士兵们带着敌人的首级前去领赏,也算是一种公平,要不然的话,每一个士兵到了战场之上,岂不是都没有了盼头了,拿着一样的工钱,干的再多也没有人看到,更得不到赏赐,士兵就没有了积极性。

    所以,这一项制度是不能够废除的,不过我们却可以换个方法,要知道军队出现于战场之上都是成群结队,最少也有数十上百人为伍!

    而在数十上百人的队伍之中,我们何尝不可以安插数名督战官呢?

    这督战官必须是有能力者为之,他们的职责所在就是监督每一个战场上的士兵,只要是敢打敢杀,勇不可挡者,必定会被记下得到赏赐,只要是畏缩不前,心生胆怯者必然得到惩罚!

    再者为了避免督战官因为手握大权的贪污问题,我们还可以让那其他的战士来轮流担任,每一个督战官都只担任一段时间,少则一个星期,多则月余,这样一来,士兵和督战官之间有了流通性,且督战官是能征善战之士,能够当上督战官自然是光荣的事情,这样一来也同样可以激励将士们的士气啊!

    而督战官因为身居督战这一要职,所以,自然是劳苦功高,在领取军饷的时候,则可都的一些,算是赏赐和督战官额外的酬劳,这样一来,双方得利,不管是督战官还是将士都能够得到好处,而将士们的战斗也会不减反升,此可谓一举两得啊!

    “好好好!”

    听闻此言,杜威连说三个好字,杜威原本以为面对这个千年难题,蒋塞的回答是杜威自己的口头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可是,谁能够想到,人才就是人才。别人想个解决办法必须三天一小会,五天一大会,翻来覆去的折腾个把月,可是,轮到蒋塞这种大才的时候,人家不过是来回走两步,眼珠子一转就想到法子了。

    对于,蒋塞提出的这个方法,杜威觉得是可行的,杜威之所以意识到明军的军法赏罚制度出了问题,是因为在和骑兵做主流的建奴鞑子战斗之时,还是用老一套的赏罚制度,士兵们就在成为战斗力的同时还兼职干起了记分员。

    这样的军队就算是有战斗力,也会因为抢夺战功而没有战斗效率,那有不败之理啊!

    而就是因为这样害死人,跟不上时代的赏罚制度继续存在,明军士兵们才会面临:人太多,脑袋明显不够分的尴尬局面。

    在推行了这一制度之后,杜威手下的数万士卒无不拍手叫好,而在辽东铁骑兵中,杜威还将这一制度更进一步的升华了。

    那就是凡是辽东铁骑兵中的督战官,能够在战场上激励将士奋勇当先者,则有机会成为飞虎队将士,但身为飞虎队将士却在战场上乏善可陈毫无建树的,则会退居二线,成为督战官。

    要知道当一个辽东铁骑兵成为督战官之后,他的军饷就瞬间提升了百分之百。

    而当一个辽东铁骑兵成为了杜威护卫军飞虎队骑兵之后,他的军饷就提升了三倍,且还有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比如吃饭加个肉菜,分房子分地的时候,可以选好地方等等的特权,所以,当杜威在新军法中提出这一条之后,使得所有的辽东铁骑兵都憋足了劲儿,想要战场上大显身手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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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就是略懂的多一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方式,为了测试一下这套军法系统的可行性,杜威决定用周围山上的几伙土匪开刀,可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事实证明,这一套由蒋塞军师想出来的军法系统在运作起来的时候效率出奇的高,非常的好,当士兵们发现自己上战场之后,不用通过一边割人头一边打仗的方式来邀功领赏的时候,士兵们的战斗效率得到了彻底的释放,他们再也不用在成为战士的同时还要兼职做自己的记分员了。|

    而当辽东铁骑兵被这样一套近乎完美的军法制度所支配以后,他们的战斗力到底有多惊人,从他们的进攻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往而不利,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战斗力数据就可以看出,杜威原本以为,黑风山附近的几个匪首,都是数以百计的匪寇群体,这些家伙依山就势,可谓是易守难攻,虽然辽东铁骑实力强大,但若想攻克这些悍匪,恐怕也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可是,结果却证明杜威是大大低估了,被这套系统释放了战斗效率的辽东铁骑兵的威力。

    当士兵们发现上了战场之后,唯有拼命杀敌才是王道的时候,敌人的头颅在士兵们的眼中就成了废纸,但是,敌人的性命在士兵们的眼中却比金银还要金贵。

    在督战官的监督之下,数百辽东铁骑兵呼啸而过,形如万马奔腾,势若雷霆万钧!

    盘踞在高山之上的土匪们,还没有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请,就被突然冲到过来的辽东铁骑兵们给打的死伤过半了!

    剩下来的匪寇也没有好到哪儿去,要知道辽东铁骑兵的底子厚,出战的时候,人手两匹战马那是必须的,有时候,为了适应战场需求,杜威还会将作为先锋出战的精锐辽东铁骑兵的物资需求提高,给予他们三到四匹战马。

    这样一来,不管是辽东铁骑兵的追击能力还是持续战斗能力,那都是成了精的黄鼠狼――飞起来吃人啊!

    身居于大山之中的土匪们很快意识到,他们占据的所谓地势,在数百辽东铁骑兵的战马兵器面前,根本形同虚构,土匪们在家搂着小娘们,喝着美酒唱着歌,辽东铁骑兵就杀来了,那是防不胜防啊!

    在这样闪电般的打击下,黑风山周围到底数千匪寇,在不到五天的时间里就被彻底扫光了,从此之后,辽东总兵府周围一千百里内斗少有盗匪的踪迹。

    对于黑风山周围的数千匪寇,杜威原本是没有什么**的,原因是这些家伙根本没有什么本事,不过就是一群“不甘堕落”的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而已,既没有军事素养,也没有拿得出手的战斗力,这些家伙要是被收编到秦军部队里,至多有能够在两军交战的时候,被敌人抓做俘虏,去浪费敌人的粮食的用处,可是,后金兵对于抓俘虏没有什么兴趣,杀俘虏好像特别的在行,所以,这些民间组织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不过,对黑风山周围的匪寇发起攻势,也并不是全无收获,杜威在数百辽东铁骑兵赶回来之后,才算是知道了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这帮混小子,战斗力抵不上黑风山匪寇们的一半,可是抢东西的本事倒是不小,从他们洞府中搜出来的财宝,竟然够杜威好几年的军用开支了,这也算是解了杜威的燃眉之急了!

    “好好好!前辈弄出来的这个法子可谓是我辽东铁骑兵战斗力的保障啊!哈哈我原以为若想要平定黑风山周围的匪寇,至少也给半月的时间,可是谁曾想到,不过五天的功夫,就完事了!真是秒啊,秒啊!”

    杜威说完伸手对着蒋塞竖起一个大拇哥,然后吩咐道:来人啊,将近日以来收集到的宝物,赏给军师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的酬劳其实就是杜威近两年的军用开支,蒋塞同志不过说了几句话,就可以得到如此之多的酬劳,杜威也算是出手阔绰了。

    “哈哈哈!少公子客气了,少公子能够听从我的劝告,老夫已经是非常欣慰的了,至于那三分之一的酬劳就大可不必了,将士们在接下来的数月时间里,还需要经历一场生死大战,少公子还是留着这些金银财宝,用来赏赐劳苦功高的将士们吧!”

    杜威见蒋塞摆摆手,还以为是这个家伙嫌少了,不肯收,想要加价,可是谁知道,蒋塞对金银财宝并没有兴趣,不过,说来也是,以这个家伙的才能如果去考科举的话少说也能混个探花什么的当当,如果继续在官场中苦熬几十年,应该能够混到首辅。

    但是,人家就不去,这真是很有性格的一个人,他不拘一格,他志存高远。

    在杜威看来,这位蒋军师和大明初年帮助永乐大帝朱棣篡位的那个老和尚姚广孝很像,那位高人的追求也非常简单,他学的就是帝王将相之术,这位高人知道自己这一辈子需要做一件事情就够了,那就是帮助一个能够造反的人去造反,只要是造反成功了自己这辈子就算是无憾了,所以,这家伙一见到朱棣就说我要送大王一顶白帽子(王子上面加个百,就是皇了!),朱棣一开始并不上心,可是,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当皇帝谁不想啊!

    所以,这姚广孝一来二去的还真就把朱棣给说的动了心!

    这位口口声声说自己对大明朝对建文帝忠心耿耿的王爷,却将“白帽子”往自己的头上一戴,发动靖难之役,犯了他娘的了!

    当姚广孝帮助朱棣篡位成功之后,这厮只是空得了一个宰相的名号,他是官位也不要,金银财宝也不稀罕,依旧在一座庙里吃斋念佛,因为常年身披一件黑色袈裟所以当时人称黑衣宰相。

    这位老和尚,一辈子没有因为自己的功劳独享荣华富贵,而且,身子老了想好色也不行了,他这一辈子只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让自己的所学所知派上用场,所以,只要是有人愿意用他他就会为领导服务,而不是为人民服务。

    这样的人其实往往非常忠心,不过,这样的高人对于领导也有着非常苛刻的要求,那就是你必须是能够做大事的英雄般的人才,如果你就是一卖烧饼的,那人家才看不上你。

    在杜威看来,这位蒋军师给自己干活如此卖力,还不求金银,只需要一天三顿一件衣裳,这样的人不就是姚广孝那样,只为了实现抱负而来投靠自己的人才嘛!

    “军师果然高风亮节,既然军师不肯接受这金银财宝晚辈我也不强求,只是这黑风山周围的匪寇已经平定,我辽东总兵府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了,现在便是率兵北上抵挡后金鞑子的大好时机!

    对了军师不是说,你与杨将军可谓是鱼与水啊,我这里有一匹快马,名为日千里,行走之时疾驰如飞,翻山越岭,渡河过江如履平地!

    而军师此行路途遥远远,而且,还是随大军出征你就收下这件礼物吧!”

    杜威说完抬手一挥,两个军士就牵着一匹战马走来,只见这匹战马通体血红,脖颈之上棕色的鬓毛随风飘逸,如同一面三角形的棕色旗帜般。

    此马浑身肌肉遍布,四肢马腿强壮无比,即便是打一个响鼻,鼻孔之中的热浪都能够喷出数丈远的距离。

    它的马头微微上扬,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其不拘一格的逼格和蒋塞军师那独特的个性真是遥相呼应,所以,在杜威看来,只有如此有个性,有本事的战马,才能够配得上蒋塞军师的性格。

    “恩,既然少公子如此客气,那么老夫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蒋塞军师说着就朝这头战马走了过去,不过杜威见状却脸都变色了,要知道这名为日千里的战马虽然是千里马中的上品良驹,可是却性格暴躁,和所有有性格有本事的人一样,这匹战马的性子是除了名的烈。

    只要是它不认识的人要想骑上背去,就会在瞬间被其掀翻在地,轻者摔断腿脚,重者呜呼哀哉。

    而蒋塞军师年老体衰,杜威害怕,这匹战马伤到老军师所以,才特意给他配了一个能够驾驭此马的年轻战士。

    可是,杜威不曾想到,老军师并不害怕这匹性子极为刚烈的战马,只见蒋塞来到战马的身边,伸出手轻轻抚摸着烈马的脖颈,而另一只手则从兜里掏出一些深褐色的药丸,捏成米分末,吹入到这匹战马的嘴中,渐渐地,原本焦躁不安分分钟想要踩人的战马竟然慢慢平静下来,它低下来自己高昂的头颅,如同一个孩子般在蒋塞军师的抚摸下安静下来,并时不时的还会伸出自己的长舌头,温柔的去舔蒋塞军师的脸庞。

    看到这样的一幕,包括杜威在内的所有人都惊呆了,接着蒋塞军师翻身上马,骑着战马在军营中连跑数圈,可谓是彻底将战马征服了。

    当蒋塞军师翻身下马休息的时候,杜威好奇的问道:原来军师不仅足智多谋,对于驯服战马也独有一套啊!

    听闻此言,蒋塞哈哈大笑,自嘲道:哪里哪里,老夫不过略懂而已,正所谓什么都略懂一点,生活就多彩一点嘛!
………………………………

新书破十万字感言

    很高兴,在今天我的书已经突破十万字了,虽然现在成绩依然冷清,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这是我在起点签约的第一本书,记得是三万字过签的,上一本好像十几万字还是石沉大海,所以,我很高兴。》し

    我要感谢我的责编凉茶大人,是凉茶大人不辞辛劳的审核我的稿子,我一连改了几遍,那段日子里,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下班以后,推到了重写,重写之后审核,就在我万念俱灰,以为这本书会胎死腹中的时候凉茶大人给我发来了贺电,然后在我七万字的时候迎来了第一个推荐位。

    现在想来真的很感谢凉茶大大,谢谢你。

    各位亲们,这是我第一本过签的书,我是怀着万分忐忑的心情,一个字接着一个字写的,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保证更新字数,而从昨天起,我就以每天九千接近一万字的速度更新了,虽然每天都要趴在电脑面前好几个小时,但是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真的感觉到好开心,好幸福

    所以,给位亲们你们的每一个点击都是对我这个新人的鼓励,我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各位路过我的“小书摊”前,留下一个小小的足迹,如果能够和我说说话就更好了!^_^

    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准备在突破十万字以后全力以赴,从今天开始尽量保证每天三更,如果实在不行只有两更的话,也请各位亲们见谅,毕竟我不是职业的作者!

    总之在此谢谢大家了,各位亲们,要多多关注我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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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我们要团结人民!

    驾驭着日千里的蒋塞军师和杜威道别之后,只是一溜烟的功夫就跑的没有影子了,杜威望着军师远去的背影,心中也是另外一种滋味,要知道,此时的杜威可是将整个辽东铁骑兵的主力约莫五千人的兵力全部交到了杨辉和蒋塞的手上,虽然这其中还有两千秦兵,不过,这支部队也算是杜威能够拿得出手的全部家当了,这样的做法对于杜威来说,无异于是一场豪赌。…………

    而杜威曾经和杨辉有约在先的,当杨辉率领五千大部队出战之日,自然也是杜威亲率一路偏师出发之时,现在杜威的手中有包括飞虎队在内的两千三百兵马,有道是并不贵多而贵精,这两千三百人马可谓是个个以一当十的好手,不过,可惜的事情是,为了收服杨辉,杜威接连损失了王军头和李军头,所以,现在杜威的手上已经没有良将了,但好在杜威的夫人心凌也算个女中豪杰,能够担当重任。

    所以,杜威决定此次出征要带着心凌,刘建云和老军医陈勇杰一同出战。

    至于语嫣和烈女刘洁的话,杜威觉得这两个家伙虽然武艺超群,可是她们最擅长的“手艺”还是暗杀,如果是真刀实枪的在战场上面打的话,反倒是舍长取短,来错了地方。

    “语嫣啊,杜哥哥我知道,你的本事是挺不错的,只不过,现在杜哥哥我呢,还用不上,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语嫣,你这些日子就在府中好好练舞,增进武艺,等到杜哥哥我用得上语嫣的时候我自然会命人过来找你的,语嫣,你可不要怪哥哥我哦!

    战场之上,一言一行都必须非常小心,这可不是女孩子家家的吵架,斗嘴,那可是要流血死人的,而你和刘洁的本事是一对一的贴身暗杀。

    但是,现在后金鞑子猖獗,你杀他一两个将军统治的话也不顶用,而且,还会暴露你们两个的身份,你要知道,你和刘洁是哥哥的最后底牌,不到关键时刻是绝对不会拿出手的!

    哦对了,哥哥我还让刘老前辈给你打造了一个剑柄,你试试将你手中的匕首取下放入剑柄之中试试吧!”

    杜威说着就将一有木制的看上去并不怎么起眼的剑柄交到了语嫣的手里,而用这样不起眼的材料来做装饰也是摸对了王语嫣的心思,要知道,人家的战场是一对一的贴身暗杀,你说你去暗杀别人却还带把镶嵌宝石的金刀,这不是想要惹人注意嘛,暴露行踪吗!

    虽然说尽显低调奢华的品质,可是,你都已经奢华了,既然奢华了还低调个屁啊!

    所以,用来制作暗杀工具的材料一定要是那种仍在地上就找不着的,外观上越没有人会注意就越好。

    “谢谢杜哥哥,杜哥哥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呆在府邸中的。”

    语嫣说完,笑着从杜威的手中接过那把普通的剑柄,然后非常娴熟的将匕首上的短剑剑取下,装入到剑柄之中,起初这剑柄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拘一格的特色。

    但直到这把软剑插入其中之后,这剑柄的不同之处很快就体现出来,语嫣只听得一声“咔嚓”声响起,接着她手中的这剑柄竟然将那把短剑给弹射出来。

    而语嫣看到在这柄短剑的末尾处有一个金属制的固定装置,这个装置背后连接着一根韧性极强的金属丝,而金属丝长达一仗有余,也就是说,这把短剑被装上剑柄之后,是可以分分钟变成另外一种兵器的,那是一种形状像极了鞭子的利器!

    只是这鞭子抽在人的身上,不过出现一点瘀伤,而这装有短剑的“鞭子”抽在人的身上,可是会瞬间划开一道巨大的口子!

    另外,在这柄剑柄的地步还有一个开关,这个开关只需要轻轻扭动然后触碰一下,就能够将短剑弹射出去,其威力之大可以瞬间穿过一道木门!

    短剑被装在匕首柄上的时候,不过是一把战斗力不过五的普通兵器,它要求使用者具备极高的使用技巧,才能够促使其发挥最大的威力。

    但是,当短剑被装在这把特殊的剑柄上之后,立刻就成为了一把长短攻击方式兼备的兵器,此种兵器,可谓是进可攻退可守,近了可以贴身攻击,远了可以伸出金属链大范围攻击,而在遭遇特定的重要目标是,还可以当做“狙击步枪”做到一刀毙命!

    螺蛳壳里做道场,刘建云在这么一件小玩意身上花费的功夫,可不比制造那十二件生肖来的省事,这可要费劲的多。

    有了这么一件辅助兵器在手,语嫣的暗杀能力可谓是又上了一个更高的高度,用诗仙太白的话来说,那就是:事了拂袖去,深藏功与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离别前夕,送给喜欢自己的人一件礼物,也算是了却了杜威一桩心事了。

    而就在杜威和语嫣有说有笑的时候,先行出发的杨辉已经带着军队来到了辽东附近,不过,按照杜威的指示,手握五千雄兵的杨辉只是按兵不动,他在等待着一个机会,要知道,此时的后金军正和大明正规军打的不亦乐乎,所以,杜威和杨辉都知道,他们这几千人马,对于这样一场大战来说,顶多算得上是年三十的凉菜,人家有你过年,没有你照样过年。

    将有限的兵力合理使用,放在最好的时机,给敌人一个出其不意,立万世功名,这是每一个带兵出山的将军都无比渴望的事情。

    所以,当杨辉带领五千人马赶到赵将军所驻守的城池附近时,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钱从老百姓的手中购买牛羊猪肉,在山林中大摆筵席,几千人马喝酒吃肉,高高兴兴耍了三天,真是不亦乐乎!

    “他奶奶的!我们这些做老百姓的交了这么多的粮食,就养了这么一群饭桶,这些混蛋丘八,不上战场和敌人厮杀,保家卫国也就算了,还在这里浪费粮食,这是几个意思!”

    “哎!你话可别这么说,我听人说啊,这些骑士可不是一般人,他们都是李将军李如柏手上的辽东铁骑兵,而这些人之所以来到这里,是要干一票大的!

    人家这可是视死如归,去战场上拼命的主儿,这花点钱从百姓手里面买点东西吃喝一顿怎么就不行了!”

    “这么说来,好像也挺对的,我觉得吧,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啊!”

    看到辽东铁骑兵们在森林之中大摆筵席,吃吃喝喝,周围村落中的百姓都看不下去,像这样的闲言蜚语比比皆是。

    不过,众人有所不知的事情是,像这样流传于村头和村尾的闲言蜚语不过是杜威的有意为之而已。

    杜威希望用这样故意安排好的对话,来让老百姓理解大明军队的难处,如果老百姓知道这些辽东铁骑兵这么做是视死如归,而不是混日子,老百姓就会转而支持他们!

    而杜威觉得这种口耳相传的办法才是最好的,比政府的官方宣传强百倍,老百姓最相信什么?

    是眼见为实,所以,当那些收了杜威银子的老乡们,卖了命的为辽东铁骑兵们辩解的时候,这一来二去,十里八乡的老百姓也就信了这些辽东铁骑兵,有很多百姓还自发的把家里的粮食节省出来,给这些辽东铁骑兵们送去。

    对于送粮食的百姓,辽东铁骑兵的做法是,一律不收,而且,还反馈给粮食若干,并且,辽东铁骑兵们一来,也不搞官商勾结那一套,很多危害一方的恶霸奸商,甚至是狗官都被抓了很多,这样一来,老百姓们对辽东铁骑兵就更拥戴了!

    之所以要搞这样的大手笔,是杜威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敌人是后金,而自从后金头领**哈赤统一后金各部落之后,这后金鞑子们的实力就已经如日中天,不过,而军队多了,就要吃饭,对于中原王朝来说,收税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式,不过对于少数民族来说的话,收税就勉为其难了,这少数民族在古代是靠天吃饭,游牧名族养的牛羊马虽然多,可是天气一旦变化,草木枯萎,牛羊就一死一大片,而后金虽然不算是游牧名族,而是以打猎狩猎为生的的民族,但是,在收入方面也同样捉肩见肘。

    老百姓吃饭还有一顿没一顿呢,哪有钱来给政府交税的。

    不过,穷乡恶水,泼妇刁民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生活过的并不富裕缺衣少食的民族在战斗力方面,往往强悍无比,一旦被发动起来,便会勇不可挡!

    所以,后金统领**哈赤就想到了一个好买卖,带着手下的族人,拿着刀子做“生意”吧。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倒是发家致富的一个好办法,既不用靠天吃饭,也不会受人限制,且还能够循环往复的干,所以,后金蛮子们一想,我不去抢吃不饱穿不暖,日子不好过;去抢的话,十次九次赚还有一次赚几番,亏了顶多赔条命而已!

    老子什么都没有,但是胆子有的是,命没有了下辈子可以再来,可是钱每赚到这辈子老子都不甘心啊!

    所以后金蛮子们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就一拍大腿,把家里的菜刀养马牵上和**哈赤一起“做买卖”去了!

    因此,终上所述,后金这个敌人真的很强,而杜威想要战胜他就必须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其中就包括老百姓!
………………………………

第三十六章 买卖打仗两手抓!

    看着身后,两千辽东铁骑兵排成的一字长蛇阵,杜威的心中百感交集,对于现在的杜威来说,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防御上城池防备固若金汤,粮草充足,几年内无弹尽粮绝之忧,而城外虽然没有任何的防御攻势,可是,却有悍将杨辉和军师蒋塞携五千劲旅驻守于林中,随时可以和城内上万守军遥相呼应,内外夹击金军,按理说来,这应该是最有效的防守策略,可谓是攻守兼备。。

    不过,此时的杜威却还是不放心,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绝对不会这么简单,虽然他对于明朝历史的所有认识,除了电视剧以外,就是《明朝那些事儿》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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