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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蒙王朝(vip完结)-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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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雀胆两指搓搓筷子:“那倒巧了,老狂刀总算扛不住凤都压力,同意我加入鹰扬大军,我们的合作,也可以到此为止了。”
  羽歌夜和楚倾国眼神对视,唐星眸看到他们的小动作,大方坦白:“也不怕你知道,当初你连挑洛蒙森林夷狄山匪,一路实在太容易了,孔雀胆是我特地请过去,给你增加点难度的。”
  “实话实说,我是真心想拿下这颗头颅,那样两年前我就能达成目的。”孔雀胆解开孔雀翎,露出健美身体,黑孔雀纹现在极浅淡,从肩头探出一点翎羽花纹。他眼角血红纹路凝着羽歌夜,语气十分遗憾。
  唐星眸翻翻白眼:“如果歌夜当时能拿下你,我也不介意砍了你的脑袋。”羽歌夜早就明白,当初孔雀胆尚有一搏之力,一定是顾忌唐星眸派去的暗卫,才没有不顾一切的反扑。只是没想到这两个人早就苟且联合,唐星眸利用孔雀胆铲除异己,孔雀胆利用大隆将官头颅攒军功,这可真是大隆最大卖国丑闻。而孔雀胆在那般屈辱之下竟能隐忍不发,这份城府和心机更是可怕。
  羽云歌听到这个消息,呆呆看着唐星眸,羽歌夜饶有兴趣地看他放下筷子若有所悟的样子。唐星眸养敌为患,实则保护自己,这一点,是羽云歌最欠缺的觉悟。皇子夺嫡,是大隆最引人注目的戏码,几乎每朝都曾上演。夺嫡失败却权势不衰的皇子不在少数,就是因为掌握着成功登基的皇帝也不敢轻动的筹码,像羽云歌这样失败的,才真是少数。他被景帝推上现在的位置,其实是个难得反败为胜,反客为主的机会,宝芙瑞祭司若是坐的稳,大有文章可做。恐怕即使是景帝也料不到,会有唐星眸和羽歌夜两个魔头,共同整治这位他曾经“怒其不争”的无能弟弟。
  “以后战场相见,我不会留手,你那些放养的羊羔,我也不会再宽容。”孔雀胆拎着筷子,挑衅地看着羽歌夜。羽歌夜夹起一片艳红羊肉投进锅里:“长不出挑破豺狼肚肠的羊角,那就只能成为餐桌上一盘肉。”他沾了酱料放进嘴里,啧啧咂嘴,“听说鹰扬大军首席指挥官狂刀孔雀,可是个军令如山的家伙,他从不允许任何西凤贵族染指自己的‘雄鹰’们,你的日子,也很艰难呦。”鹰扬大军与大隆军队对峙上百年,乃是西凤最精锐的一支部队,之前一直由黑孔雀家族统帅。
  “黑孔雀家族执掌古道热肠数百年,鞭策鹰扬大军不断前进,真正染指鹰扬的,是该死的杜铣才对。”孔雀胆把筷子啪地撂在碗上,语气恙怒,“黑孔雀为西凤明皇鞠躬尽瘁,却沦落到现在下场,黑孔雀现在纹在一个卑微的杜族身上,我怎能甘心?”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羽歌夜讥笑,“没有千年的忠臣,只有千年的权欲。黑孔雀不懂韬晦,嚣张跋扈,视鹰扬大军为囊中私物,败落也是迟早的事,杜铣只是恰逢其会,即使没有他,也会有王铣刘铣出现。你是嫡系黑孔雀又如何,孔雀一族蓝白黑三脉,当年一起打下西凤江山,相约同进退,如今看看蓝孔雀皇族多少人,黑白孔雀还剩多少人?你的真正对手不是窃据孔雀胆名号的杜铣,而是蓝孔雀皇族。”
  “羽歌夜,你也太操之过急了,现在就想策反我?”孔雀胆并没有愤怒到失去理智,恰恰相反,他刚才的愤怒此刻消失无踪,只剩下狐狸般的狡诈,凤眼中满是试探,“想要让我投靠大隆,你得在战场上真正打赢我。蓝孔雀不仁,黑孔雀不能不义,鹰扬大军背后除了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还有西凤上下一千万人口,我不能让我祖先流血流汗打下的土地保护的人民变成大隆嘴里的肉末。”
  唐星眸咬着筷子笑得满面春风,兴致勃勃地看着羽歌夜怎么回答。
  “西凤地处洛蒙森林与雪州群山的包围之中,环境闭塞,人口稀少,对于大隆而言,西凤是块无用之地,对于西凤而言,大隆却是人间天堂。可事实真是如此?”羽歌夜伸手指着辣锅说道,“辣椒便是西凤传到中原的调料之一,当年以为至毒的植物,如今是大隆寻常可见的家用调料。七百年前,藏州高原被认为是不毛之地,后来藏家发现火油奥秘,藏州成为全国火油矿产源头,为了感谢藏家连名字都改为藏州。西凤临近洛蒙森林,珍宝无数,或许时代变迁,科技发展,西凤就成了富庶之地呢?固步自封,彼此对立,只能让西凤越来越贫瘠下去,穷苦到极点就挥师东进,融入中原,而留在西凤的苦难人民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再次挥师东进,那西凤永远只是贫寒之地。封建王朝的体制已经束缚了广大人民谋求幸福,只有融合一体,和谐发展,才是王道。”
  羽歌夜一番惊人言论,让在场人都一时失言,或许只有楚倾国心中无语,这是把地球的历史发展搬到大隆,也太过惊人了吧,就算在座的都是亲信,你就不怕隔墙有耳,把你当个妖言祸国的家伙参上一本?
  “思路可以,时间不对。”唐星眸用重新认识的眼光看着羽歌夜,“这些思路不是没有前贤提过,只是还不适合这个时代。封建王朝,至少还有两千年寿命,起码你是没本事埋下变革的种子了。”
  孔雀胆也恍然大悟,讥讽哼笑一声,继续大快朵颐。
  羽歌夜熟读经史,早就知道这番言论只能说说而已。唐金熙为什么被尊为万世圣师,就是因为他为这个世界定了一个无比适合封建王朝的基调,既有保守的三纲五常维护皇权统治,又没有抑农抑商不重科技不重武力的腐儒思想。王霸并重,兵法齐行,农业为本,以商通市,又在皇权之外,用法师力量巩固了神权统治,可以说,这位狡猾的穿越前辈,给自己的家族和子孙留下了一张最强大的护身符,让后辈所有穿越者,都只能在他划下的圈子里“玩游戏”。以大隆现有的科技文化水平,确实至少要两千年时间才可能走向资本社会的变革,羽歌夜除了努力当个享受封建阶级权力快感的“大山”,翻不出什么新鲜跟头。
  他也没指望用这么一番不切实际的话就骗住孔雀胆,这只是岔开话题而已,真正的目的还是前面那些挑拨离间的话,他说了,孔雀胆听了,这就够了。
  当年唐金熙和朔龙雀为了部落利益,纵有千般深情也只能刀剑相向。朔龙雀战败之后远走他乡,唐金熙将朔龙雀的佩刀藏在神庙,亲手在刀脊刻上“倾盆”二字,便是如今的“刀皇”。过了三百年才有人猜出,其实那两个字是“覆水难收”之意,可见便是万世圣师,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而两千年后,便是敌国对手,也可以为了权力暗度陈仓。人心胜不过权欲,羽歌夜和孔雀胆做不成朋友,但是此刻留着对方,对自己更有好处。便如这一锅鸳鸯,清辣不容,为了美味的权力,却能和谐共处。
  此时新年即将到来,在艾露尼神庙的森严殿宇中,一锅白红,消融了所有敌友尊卑,但是就像下面燃着的炭火,和乐融融的温暖场景,终有如同刀剑般冰冷,死灰般决绝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倾盆刀,覆水难收,这个梗准备了好久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放在这里,勉强能展示出金熙当年的无奈吧。
  宿舍有爱小剧场,学车的时候又一次被抖S老大爷虐了,我们休息的时候来了一位年纪差不多的老大爷也要学车,结果师父不停地夸,我心里默默地猥琐了,师父,你们是不是要来段师徒CP啊,我的节操被阿白吃了QAQ




☆、47重过京门

  羽歌夜的随行仆从全都先行出发;只有他和唐星眸,羽云歌,一直拖到距离父神节不足五日才动身。六牙象龙拔足狂奔,两只迦楼罗比翼齐飞,成为那一年大隆百姓眼中的神迹。
  再一次看到那座囚笼;羽歌夜心情复杂;鹦鹉一辈子养在笼中学人说话;雄鹰离笼便只在天空叱咤;三年不见;云京对他不会再那么温柔了。远远临近云京城门;就看到一片金黄耀眼,羽歌夜错眼之间,竟然觉得无穷贵气直逼苍穹;他连忙压低迦楼罗“佛奴”,从满是枯黄茅草的冻土上掠过,远远的就看到帝后銮驾在云京城门口。銮驾中有安在车板里的地龙和火炉,温暖如春,但是这份帝后亲迎的荣宠却无与伦比。而且,离别三年,想到唐修意,甚至想到景帝羽云阙,羽歌夜心里都有些抑制不住的激动。
  “歌儿!”唐修意的声音远远传来,竟是站在銮驾外扛着冷风一直等着他,景帝也从銮驾中掀帘而出。羽歌夜从迦楼罗上翩然而下,温和的风托着他的身体,向着唐修意斜斜飘去,顶着碧珠的迦楼罗“佛奴”盘旋在銮驾上空。羽歌夜扑到唐修意怀里,唐修意搂着他,眼角含着泪花:“瘦了,黑了。”
  到处奔波,还曾去到北莽受大风打磨,羽歌夜的容貌确实和养尊处优的皇子大大不同。“父皇,母君,可安好么?”羽歌夜眼含热泪,哽咽难言。唐修意揽着他,轻擦眼角,景帝开怀大笑:“四皇子羽歌夜,侍母至孝,敬神虔诚,才华横溢,天生灵慧,特赐郡王爵,封号雍,赏金珠缨络,紫璋佩冠!”
  “儿臣年幼,侍奉父母乃人子本分,礼敬诸神乃先天德行,不敢当此重赏!”羽歌夜跪地拜倒,居敬行简曰雍,羽歌夜舍身入神庙,又一贯起居低调,确实当得起这个字,真正当不起的,是郡王封号。
  大隆皇子封爵,除了太子独树一帜外,最高为亲王,其次为郡王,郡公。长皇子羽惊夜自诩受尽荣宠,封的不过是桓郡公,与羽歌夜同岁的三皇子,封的则是果郡公,两人的封号都要比羽歌夜的好,但是爵位却整整低了一等。皇子初封,几乎都是郡公,如有大功于社稷,晋封郡王。直到新帝登基,为了表示天家和乐,皇室荣宠,才把还活着的兄弟晋封亲王。这是不成文的规矩。而如今羽歌夜起点便是郡王,只要能立下功勋,便可晋升亲王,哪怕将来太子登基,也没有爵位可以加恩。先皇崩后,三年不得改制,十年不得易封,也就是说,景帝死了之后,十年之内,新皇都不能褫夺羽歌夜的封号,这等于是为太子羽良夜添了一个巨大掣肘。
  只要羽歌夜不犯谋逆大罪,无功无过,就能在景帝生前混上一个亲王名号。最后所封金珠缨络,紫璋佩冠,乃是组成世袭罔替铁帽子亲王五大礼制服色中的两种,以羽歌夜母族萨族的权势,他在景帝生前便成为世袭罔替铁帽子亲王已经是板上钉钉,子子孙孙都是享不尽的荣华。
  景帝虽然待人宽和,却真正乾纲独断:“你年幼远行,持戒虔信,实乃大孝行,大善举,堪为天下楷模,更能不骄不躁,谦卑谨慎,朕心甚慰,此事无须再议!”
  羽歌夜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太子羽良夜的身影,景帝此举,无疑把羽歌夜直接推到了风口浪尖。比起铁帽子亲王的身份,朝臣必然更加好奇他能否更进一步,穿上那身明黄太子袍色,甚至是那身金黄帝衣。他以为羽惊夜远行蜀州已经算是扎眼,没想到自己被景帝直接放到了如坐针毡的可怕位置。
  “儿臣谢父皇隆恩!恭祝父皇万寿无疆!”羽歌夜吞下这烫嘴的甜栗,只觉得刚刚的一腔喜悦,现在都火辣辣地在嗓子里疼了起来。
  景帝此行,还要迎接唐星眸和羽云歌的到来。伴随着尘土飞扬的六牙象龙,羽云歌也乘着另外一只迦楼罗“赤背”来到了云京城外。唐星眸变成粉色的慧战宝衣并没有引起朝臣们的惊讶,他千里奔袭北莽天湖,独战雷池大祭司的壮举看来终于传遍云京了。真正让满朝文武惊爆眼球的,是飘逸洒然中多了一分杀伐之气的宝芙瑞祭司羽云歌。
  “皇弟何处得了如此神俊,竟与歌夜的坐骑颇为相似?”景帝礼节招呼两位大祭司之后,便直接问起这个问题。
  “洛蒙森林中偶然发现一对迦楼罗力战凶兽而亡,被我捡到两枚迦楼罗卵,故而和歌夜一人一颗,侥天之幸,竟真的孵出一对迦楼罗来。”羽云歌有些羞涩地回答。
  羽歌夜冷眼旁观,这番说辞是他教给笨拙皇叔的,淡然,惊喜,自负,谦卑诸般选择中,羽云歌唯一能成功表演的只有这副羞涩样子。景帝朗声大笑:“皇弟真是好福气,这也是我大隆之福。”
  羽云歌的额角现出一滴冷汗,景帝这么说,就和羽歌夜猜的一样,而这个反应说明,景帝已经知道这只迦楼罗绝不是侥幸捡到。对景帝说谎,对于羽云歌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开口之前,他的局促不安和羞涩窘迫可以说是本色出演,但是当景帝如羽歌夜预料般轻轻一句话揭过之后,他突然觉得这位统御宇内的皇兄似乎不是那么可怕了,他的儿子都已经能够揣摩到他的几分喜怒,他为什么竟觉得从未琢磨明白这位皇兄呢。“皇兄谬赞了,不过是一只畜生罢了。”羽云歌心态的转变,流露于言表,真飘逸与假潇洒,差别明显,在这里的哪个人不是人精般的人物,嘴上不说面上不显,都在心里默默思量而已。
  唐星眸始终戴着妖冶笑意,此时妖眸中笑意更深。羽歌夜挑起眼角看他,三年时间,当初只能仰望的人,如今也只是一个抬眼的身高差距。他记得六牙象龙千里突击北莽,一路不惊片尘,如走猫步。怎么就到了迎接唐星眸的仪仗前,从梆硬的冻土上震起大片尘沙呢?看着灰头土脸的大臣们,羽歌夜真心觉得,唐星眸在某些事情上意外的有种孩子气的坏心眼。
  四大祭司回京,乃是每年盛事。三年潜修时,羽歌夜看唐星眸独自进京还不觉什么,这一次随他进入城门,才深觉父神教根植人心,祭司饱受尊重,即使云京权贵云集,信徒不如锦官城狂热,但表面上仍是欢喜激动,花雨缤纷。富有大户还用藤条小篮,装着自制的贡香,交由仪仗队伍,若是被纳入神庙供奉神前,能为一家人求来大福气。
  羽歌夜为表虔信之心,穿的依然是麻葛芒鞋神官袍色,围观者皆以为是天慧开悟的年轻神官,不少花瓣落在他肩膀。此时已是冬季,花瓣都从暖房采买,只有高门大户才有这么奢侈享受,平民百姓手中握着买来的便宜信香,味道略有些呛人,在干燥的晴朗冬天下升起无数饱含着希望的袅袅蓝雾。唐星眸照旧信手播撒圣水,赐予祝福,不分贫贱。刚封为大贵的郡王,眼中却是把希望寄托给飘渺神祇的穷苦信众,羽歌夜重过云京城门,猛然间添了别样感受。
  重回紫禁城,金杯玉盏,锦帐红烛,一扫艾露尼神庙肃穆之气。所有皇子都出现在宴席上,羽惊夜端着酒杯,笑容阴沉:“真是恭喜四弟了,少年郡王,大隆前所未有的殊荣。”“父皇厚爱,歌夜心中也十分愧疚。”羽歌夜不卑不亢,没了神官的外衣,这杯酒他是不得不喝。“四弟自小聪慧,天资绝顶,父皇厚爱也是应当的。”三皇子羽思夜笑得颇为局促,这位恍若年轻羽云歌的三皇兄,在士林中颇有声誉,素有“博学旷达,礼贤下士”的美名,和他现在这副畏怯样子,并不相同。一干兄弟全都持酒来敬,羽歌夜纵有十分酒力,也不免有些醉意,只是能控制自己不要失态而已。
  “歌夜。”低沉声音在耳畔响起,羽歌夜悚然回头,才发现太子羽良夜已经走到身边。三年不见,众多兄弟都变化不小,但身上的贵气却是从未变过,只是晒得健康些的羽歌夜,在他们之中就成了饱受辛苦的模样。然而此时回头一看,羽良夜才真正诠释了什么是形销骨立,他整整抽高了一头,约莫有一米八五的身高,看上去十分瘦削。明黄色的太子袍穿在他的身上,曾经让他的皮肤如同美玉,眉目胜似画卷,现在却像是明黄色裹尸布,让他看上去苍白而空洞。
  “太子哥哥。”一别三年,羽歌夜觉得嗓子发紧,竟然一时间不知该怎么面对他,所有关于太子的传言此刻都在脑海中回荡,好像没有一个能真切形容眼前人的巨大变化,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摸不透这位最疼爱自己的“哥哥”。“雍郡王,实至名归。”羽良夜和他杯子轻碰,自顾自饮尽杯中酒,留下这么一句意义不明的话,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
  这就结束了?羽歌夜料想过太子和他重见的众多场景,预演过多种应对办法,却没料到这种结果,他的心里,竟然觉得有几分失落。南面并立的帝后座位上,唐修意正冲他招手,他压下心底不安,笑容纯真地走向唐修意。
 

☆、48皇子开蒙

  唐修意拿起身边金盏;里面琼浆色作翡绿,香气扑鼻,羽歌夜从善如流,一饮而尽;只觉得温热气息通灌肺腑,十分熨帖。
  十分好宴也有结束的时候,带着醺醺酒气回到坤宁宫,羽歌夜终于得到机会和唐修意说说话。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放心吧,那个北莽的小崽子还伤不了我。”唐修意握着他的手,似乎怎么也看不够;“你何苦跟着星眸去北莽,瞅瞅这晒得;让人心疼。”
  这世上只有唐修意一个人,能像这样带着纯粹的爱来看羽歌夜,身为凤君,能够保持无暇的母爱本就是一桩难事,羽歌夜也是眼热心热,只有三年的距离,才能让他更深地意识到,他有多依赖唐修意在这一世弥补的亲情。“总该见见世面。”羽歌夜到底也是成年人,也不好意思做些小孩儿情态,便正襟危坐。
  “清梧院本来都已经收拾好了,如今你封了郡王,不日就要开府,怕是住不了多少日子了。”唐星眸有些伤感。皇子十六岁便该大婚,十五岁,已经不适合在宫中厮混,羽歌夜才刚回来,却又是一次离别。
  “若是母君想要看我,也不过一道懿旨的事儿,何必这样伤怀。”羽歌夜才说完,唐修意就点着他额头道:“母君还不知道你,怕是早就惦记着飞出这皇宫去,罢了罢了,儿大不中留,也该是你知道成家立业苦处的时候了,且去睡吧,那清梧院,你可是睡不了多久了。”
  羽歌夜有些诧异,虽然宴席结束便已经极晚,怎么才聊了这么会儿就遣他走,看唐修意故意露出几分疲态,他也只好拜辞而去。
  当初他带离云京的人都先行回到了清梧院,除了洛城白不能留宿宫中,四位大仆和十二凤翎卫都站成两列恭迎羽歌夜。羽歌夜冷冷扫视十二凤翎卫,除了希奇和沈听河还能面色如常,后面的十人都噤若寒蝉。在洛蒙森林的时候,羽歌夜也没怎么为难他们,只是将他们倒绑了悬在树上,然后在下面放了一堆新鲜血肉。被血肉激起食欲的鳍狼,不断跃起试图把他们咬下来,一只只长着肉鳍的可怕巨狼向着自己喉咙扑来的场面,成为凤翎卫们最可怕的梦魇,在那之后,他们就把羽歌夜奉若神明。如今重回云京,回到了他们三年前满心要为“原主人”立功的地方,看到羽歌夜冰冷眼神,所有蠢蠢欲动的想法,都在忘不掉的鳍狼腥臭利齿的记忆里,消失殆尽。
  前后相差也不过一月时间,没什么可寒暄热络的,唯独少了清梧院内监总管白逢年,让羽歌夜有些不忍。等到郡王开府,倒是可以把白老爷子请回来。清梧院内一切如常,恍若时光不曾流转,书架上都片尘不染。只有碧屋梧桐上用来比量身高的划痕,如今已经落到了羽歌夜下巴的位置。羽歌夜环视一圈,郡王开府,这小院也住不了几日。唯一舍不得的,怕是只有几棵碧屋梧桐了。
  今天觥筹往来,他反倒觉得颇为亢奋,并不疲惫,但是进了三年不见的卧房,就觉得浓浓疲乏袭上心头,由着希奇脱了衣服服侍他睡下。
  然而这觉睡的并不安生,一股燥热涌动不息,让他似睡非睡,如被火烧,直到微凉触感碰到他皮肤,才让他顿觉舒服。可短暂清凉过后,手中所触竟然也变得炽热起来,而这炽热却让他产生莫名贪恋。他伸手揽住,光滑的触感,恰到好处的坚韧肌肉……羽歌夜猛然推下怀中人,掌心亮起噼啪电光。
  “四爷恕罪!”希奇绝望的声音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响起,羽歌夜皱紧眉头:“你干什么?”
  “当然是为你开蒙。”屋中亮起一点烛火,沈听河点灯之后便垂眸站在屋角,努力消弭自己的存在感,唐修意面无表情地站在屋中,羽歌夜只看他身上衣服,便挪开眼去。这身衣服正是当年唐修意跪在父神祖庙前为他求来青脑黑莲方时穿的衣服,因为当年唐修意是抱着被废去的决心,未经景帝允许前往父神祖庙,所以乃是最寻常不过的百姓人家穿着,羽歌夜自小便聪慧,有时因为服药脾气狂躁,只要看见这身衣服便会安静下来。今天唐修意又穿起这件衣服,安抚意味不言自明。
  所谓开蒙,便是在皇子开府之前,由宫中指派的成熟宫人,进行最直接的床第教育。身为皇族,开枝散叶乃是天生任务,确保皇子先天阳德无缺,亦是宫中母君的责任。羽歌夜咬紧牙关,真是想恨恨不得,想从从不得。若说世上谁最了解自己,唐修意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他自小不喜亲近兽人,宫中只是有些流言蜚语,只有唐修意知道他是一点也不希望进行“和合之事”。他本来指望等到日后自己开府,不被束缚宫中,便可躲过这一劫,到时候想要伪造一场“和欢”出来,自然十分容易。却没想到唐修意早就针对他设计了难逃之局。从席上那杯怪异的酒开始,羽歌夜怕是已经落入唐修意的圈套了。
  三年不回清梧院,他实在太过粗心了,刚进屋时,香气乃是催眠的“云车片”,待他睡下后,却变成了促情的“香檀麝”。看看希奇,如今已经是个身材标致的小伙子,此时却面色潮红,双手掩着的地方真是桃首竹柱,想必也是被灌了药的。开蒙一是教导皇子通晓人事,二是检验皇子是否身体正常。开蒙之后,必然成为皇子“屋内人“,乃是跃上枝头的天大恩赏。可若是皇子自身残疾,或者种种原因未能“成事”,这份恩赏便成了催命符,开蒙宫人只能带着关于皇子最**的秘密被处死。
  如果换个不认识的家伙,羽歌夜还可以狠心推开,眼不见,便装作不知道对方命运,一而再,再而三,若换了三批宫人还是不行,便说明皇子身体有问题,宫中也只能尽力掩盖,不再强求他。可是唐修意实在太了解他了,抓住他刚回京这个心神激荡防备放松的绝佳机会,第一个推上他床头的人选,就是希奇。
  希奇跟在他身边这么久,当然知道他对于□的厌恶。此时已经是绝望的闭上眼睛,仿佛任命。即使明知自己的命运,他也没有开口,甚至都不敢用祈求的眼神看羽歌夜一眼。羽歌夜抬头,沈听河必然是被唐修意抓过来的,想必香炉的香也是他换的。低着头的他流露出同样的绝望,若是希奇失败了,可以想见,唐修意放进来的下一个人,必然是沈听河。身为自己身边的亲信,却被唐修意驱使,羽歌夜真不知是该气还是该怜?再看看希奇听天由命的样子,羽歌夜看着唐修意决绝眼神,知道今天的事情不会善了。
  唐修意有备而来,绝不会让他有逃避机会:“清梧院凤翎卫希奇,举止淫冶,不知礼数,冒犯皇子,罪该当死,把他拉出去。”话音刚落,外面便传来沉重足音,唐修意只是冷漠地看着羽歌夜的表情,外面的侍卫想必是被特意嘱咐,脚步声又响又重,门扉推开的声音让希奇浑身发抖。
  “母君!”羽歌夜开口,他张着嘴,脸上全是羞涩,“是儿臣一时惊慌,把他当成了刺客。希奇跟在我身边多年,情分最深,得到这份恩赏,也是应该的。”希奇瞪大圆眼看着羽歌夜,震惊至极,就连屋角的沈听河都猛然抬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唐修意却像是早有所料,笑得十分温柔:“看来歌夜也长大了,既然如此,便绕了他这一次,我也觉得他是个好的,既然你喜欢,就留他在枕边伺候吧。”他转头对宫人说,“来人,把白绫铺上。”
  羽歌夜真想抽自己嘴巴,他怎么就忘了这一点!皇子开蒙,必然拣选处子,身后秘处会涂抹“蜜合罗香”,床上铺陈白绫床单,若是成功,便会在床上留下血迹,满屋留下蜜合罗甜蜜馨香。他刚进屋的时候,床上并没有白绫,显然唐修意早就料到还得经过这么一出,根本不是真心想要杀掉希奇。他若换个借口,或许还能逃得一时,刚才说辞,却是把他和希奇同时逼得不得不发的境地。
  羽歌夜下床任由宫人换上床单,唐修意过来轻抚他头发:“我儿今日也算长大成人,母君总算了却一桩心事。”说完便转身出去。羽歌夜心里种种难言愤怒,在唐修意抖个不停的手掌抚摸下,也只能无奈咽下。此身为母肉,安能不孝顺,唐修意又何尝忍心逼着羽歌夜做不愿做的事情,他心中的痛苦只怕不低于此刻的自己。只是就像他早就觉悟到的,想要在这个世界平安生活,前世的那些知识几乎没用,他要遵循的是这个世界的规则。身为皇子,若是不能生育,他会被景帝直接排除在继承人外。全世界怕是只有两个人,认为雄性和兽人结合是错的,和普罗大众相比,他现在才是真正的异类。
  门扉无声掩上,羽歌夜缓缓转身,希奇本来惊疑不定地一直看着他,现在却挪开了眼睛,滚圆的豹眼里少见地蕴含着复杂的感情,惊讶,担忧,羽歌夜早就预料到,羞怯,惊喜,这让羽歌夜也手足无措。如今想来,当初唐星眸逼着他抱着希奇取暖,怕是已经算计到了三年后的今天,他准备好的“天生不能接触兽人”的说辞不攻自破。
  “你且起来。”羽歌夜哑着嗓子,唐修意准备的必然是宫中最好的秘药,让他神智清醒,身体却叫嚣不休。他没有试图遮掩自己洁白亵裤下高高翘起的凶物,反倒是希奇难堪地试图用双手挡住根本挡不住的东西。低头,此时他心里竟然有些脱线地想到,别看他个头比希奇低,下面却反倒略胜一筹。
  若说没有预料到今日境况,他是自欺欺人。宫中藏书丰富,皇子明面上谦恭识礼,自小早熟,实际上该有的天性并不缺少,在懵懂的年纪都会寻些花样书本来看。更别提羽歌夜还曾得到太子殿下亲自赠送一本《异兽宝鉴》。他心里的抵触,只是因为前世的观念,实际上对于这个世界却是最自然不过的事。雄性身材矮小,却有雄伟器具,乃是为了天地交泰,子孙繁衍。至于兽人为何要生着这东西,羽歌夜想破头颅也参透不了进化奥秘。但是人文演化,规律如一。前世美女有丰胸美臀,莲足细腿种种审美标准,今世,那个他熟悉无比的部位就成了被雄性赏玩的对象,乃是那萨承欢的爱抚之处。
  他心中转动着种种胡七八糟天马行空的想法,一时间已经突破到人文发展自然进化达尔文附体的层次,希奇却“呜”地一声,压不住的沉重呼吸声在安静至极的房间里响起,小麦色的皮肤泛起靡艳浅红。羽歌夜眼睛一转,就看到晶莹液体沿着红桃顶端垂落在地,“簌簌如泉,味甘而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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