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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风流听无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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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统统打包,我路上吃。
小二顿时愕然,显然不解我的百转千回。
这时候的我是真真归心似箭了。想起一小段过往:约莫是我十二三岁的某一日,于府内寻倪珂半天不见人影,最后竟在废院的隐秘墙角内瞧见瑟瑟发抖的他,赶忙上前询问何事。倪珂面色惨白,形容糟糕,汗大如雨。勉勉强强与我说话:自己多年的顽疾头风发作,如今是耳鸣目眩,胀疼欲裂,站立不能。他窝在角落里气若游丝,“简……简森……你去药铺替我……替我拿几味药材……赶紧些……”
“你说便是,我定速去速回。”眼见这个一贯从容优雅的珂表哥这般痛苦狼狈,我几欲落泪,恨不能生翅而飞,速去速回地为他抓药医治。
“甘草二钱……八角二钱……桂皮二钱……茴香一钱……”
“你、你等等。”再不通医术的人也经不住要截了这样荒腔走板的话,“这些能治头风么?”
“不能……但是我特别……特别想吃茶鸡蛋。”
……
近墨者当然会变黑。百转千回的说话方式是种病症,既会潜伏,也会传染。
青春花期短暂,倪珂辣手一摧,我便在一帮大老爷们中烦恼了六年。因而我得想方设法讨好那个喜怒无常的小王爷,免得他日后心血来潮再次伸手摧我。楼上的刺客正在昏睡,最好的马屁已在眼前,只须把他五花大绑弄回王府便是。
原也不是举手之劳。那刺客不省人事,和尸体不差多少。抱着走太暧昧,拖着走太难看,骑马太癫,坐轿太慢。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认定如何处理这个小子只剩下了两条路:一是把他留在这里;二是等他醒转之后问问他愿不愿意乖乖跟我走。第二条路很快就被封锁了。我猜想他非但不会同意,没准脾气大了还会对我拔剑相向。由于他的黑色长剑来路不明削铁如泥,我怕是不一定打得过他,于是事情明朗得只剩下唯一的选择。意识到不是主观因素不愿意,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阳春四月,柳絮飘飘。神清气爽毫无包袱的前朝太子走出了客栈,决定先去租辆马车再去附近的花街柳巷堕落一把。还未走远几步,突然心头莫名一阵懊悔:如果此生再也无处相见,那么至少应该问一问他的名字。
3
回到玉王府已是几日之后。王府朱门紧闭,整整两排护卫伫在门口插桩,神情凝重,犹如治丧。一派天塌下来的悲催景象。
“让我进去。我是简森。”为首的一个侍卫乌溜溜的眼睛对我乱扫。身材魁硕,脸却圆得稚气,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美人。也许擦枪难免走火,倪珂这几年的审美品味已经进化得海纳百川千奇百怪。
“管你是谁,王府戒严。别说来人简森,就是泰森也不能进去。”圆脸侍卫冲我龇牙拔刀,一副只要再跨前一步就定然让我横尸当场的架势。
强夺为下,智取为上。悄悄绕到无人看管的后院,轻轻松松越墙而入。结果如同一脚踩上狗屎般被一个人撞个正着。二人面面相觑片刻,对方仔仔细细地用目光掂量我良久后,终于放开扭住我的手,无比惊喜道,“殿下?你是简森!”
“可不就是我嘛,苏伯。”眼前的老家伙名唤苏礼卫,正是玉王府的总管,看着我与倪珂长大。皓首白眉熠熠生辉,下手依然不知轻重。揉揉被扭疼的肩膀,向他打了个招呼,顺手甩出一顶高帽,“苏伯风不减当年,竟将我们这些年轻人都比了下去。”
你来我往兴高采烈的一番寒暄过后,苏伯带我进了一个无人居住的废园,压低嗓音对我说,“我有两个消息,一个关于小王爷,一个关于太子爷,你先听哪个?”
“先听好的那个。你知道我打小神经就脆,受不住吓。打击什么的得循序渐进。”
“两个都不是好消息,你先听哪个?”
“稍好一些的。”
“那要你扪心自问了,旁人可答不上来。”
“一起说吧。”
“太子爷不见了。应该是离家出走了。”
不是吧?!
“小王爷不见了。应该是被人掳走了。”
不是吧?!
无可争议的事实是,涉世未深天性纯良的我被人狠摆一道。我悲愤交加,这个社会从不眷顾老实人。自己怎么能后知后觉到这步田地,居然完全没意识到那个小白脸刺客看似是在追杀我,本意却是把我往远离玉王府的地方赶呢?!“事已至此,如何亡羊补牢?”
“人是你弄丢的。你得负责找回来。”这要求提得能打一个技术高分,有论有据,合情合理。于我来说也不算太糟。但是我得困兽犹斗,讨价还价一番。
“问题是我只丢了一个,另一个关我什么事?”
“顺便嘛,殿下。”苏伯笑了笑,抬手沉沉地搭在我的肩头。
过了不少会儿,他拿开手,转身走时轻轻叹了口气,“到底是……老了。”待那略显佝偻的背影全然看不见,我仰起脸,对着一棵粗壮得有些畸形的大树说,“你可以继续猫在那里,只是这般束手束脚不会难受么?”
话音未落,一抹白影矫健地从树上翻了下来,如鸾鸟点地,轻轻盈盈站定于我面前。废园里的树木全部枝繁叶茂,盖大如蓬。秋天燕子搭窝,夏天蜜蜂筑巢也就罢了,如今居然能在苏伯的眼皮底下匿下这么一个大活人,看来不砍不成。
蓝眸剔透无比,一张脸却冷如千年''玄冰。果然是他。
当日他和玉王府的侍卫打斗,我于一旁观战,渐渐摸出门道:他的那柄黑色长剑在主人杀人的前夕会发出一种窸窸窣窣的嗡鸣音节,且主人杀意越盛响声越大,与那响尾蛇的响环异曲同工。苏伯跨进院子时那声音轻轻响了一下,我跨进来后便立刻缄默无声了。想到这里不由地面露一笑:这说明剑的主人根本舍不得杀我。
“那么慢,我等你两天了。”他说。
“这个……沿途有事耽搁了。”
“这样。”没有预期里的刨根问底。这家伙比他的长相还讨人喜欢。女人可爱的地方是胸和大腿,不可爱的地方就是爱刨根问底。我喜欢女人,可我不喜欢被逼得实话实说。比如自己在回府的途中忽而少男情怀烈火干柴,所以绕个远路去疲к勇バ∽×思溉铡�
“你早就知道我不是小王爷。”
“世人皆说小王爷国色天香,笑倾天下……”对方半眯了眼睛,用一种很笃定而且挑衅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我后说,“你平日里都没有照镜子的习惯吗?”
以前有个农夫……这个故事我没有胃口讲了。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那农夫与我同病相怜。他救了一条蛇,结果被那没良心的玩意儿咬了一口,囫囵一下命丧黄泉。而我这般吃心吃力不计前嫌地对这小子坦诚相待,到头来却换得这么句指桑骂槐的恶毒语言。我歪下如同遭受重锤的脑袋,周身不爽。时光溜过片盏,他认认真真看了垂头丧气的我一会儿,忽而轻薄的唇角微微一挑,露出一个捣蛋成功的促狭笑容说,“我的意思是,你比当日在你身边的那个娘娘腔像男人多了。”
那嘴角一勾的模样真是极美。
它充分证明了这个刺客没有认知障碍,有的只是一种先抑后扬、拐弯抹角的夸人手腕。于是我立马换出一副喜笑颜开的表情上前迎合巴结,“你知道我是谁?”
他把头点得嘎嘣嘎嘣脆生。“前朝太子,简森。”
4
“既然少侠已知在下是谁,那么烦请少侠带路,在下要上门拜见尊师。”若说他的遵从师命将我引开,倪珂的下落便好探寻得多。我对眼前的人露出电压够劲儿的完美笑容,“尽管放心,我会先办正事,再后提亲。”见他冷哼一声,又阴回那张毫无表情的面瘫脸,似乎并不打算作正经考虑。我火上浇油地再补一句,“哎呀,奴家的处子之身都让你破了,你自然不能翻脸无情始乱终弃吧。”
将手伸向他握着的剑,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他手上的皮肤,抚上他的剑鞘。对方一个恶寒往后退了一大步,仰起小脸对我怒目而视。清澈见底的湛蓝瞳仁里充满了野生动物遭到性骚扰后意欲发飙的危险警告。
“我是对它说。”我指指他的剑,然后把伤口早已彻底愈合的手指头递给他看,口吻倍加无辜,“那时真的见红了。”
“我知道。”对方恶声恶气地开口,“可你再这么说话,我一样会宰了你。”又说,“师父他老人家行踪向来无定,早已不在此地。他留书一封说自己下了江南。我正打算前去与他回合。”
“那我与你同去。”虽说同一个目的并不表示需要同一个过程。大路条条,皆通罗马。但是放着捷径不走的人,那就是个和自己过不去的蠢蛋。
“凭什么?”对方扬起下巴,挑眉看我,一副“给不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我们就此拜拜”的表情。真他妈要命的性感。
“想我如此玉树临风一妙人。若是一路伴你左右,可不是你身边一道流动的风景线?”
“你想多了。”
“长途漫漫寂寞无声,多个人给你讲笑话逗闷子总不算坏。如果你实在无趣得紧,我凭你打来任你骂。”
“不稀罕。”
“哎哎,别忘了,几日前我还救你一命。”这种半邀功半要挟的理由很下流,但是顾不得了。
“死不了。再说你大可以让我打上一掌,然后我也过一口真气给你。”
……
……
“这个怎么样?一路的开销全部我来。”杀手锏。再不灵就只能跟踪、偷窥,另作它谋了。
……
……
“成交。”
当“晓之以情”行不通的时候,“动之以‘利’”终究是攻无不克。我和他一起越墙而出,并肩前行几步,猛然惊醒,像只遭了电击的蚂蚱似地跳了起来,“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总不见得一直叫你‘刺客’吧。”
“随你。”
“那么‘宝贝儿’?”
“……季米。”
“什么?”
“四时为‘季’,五谷为‘米’。”他颇为不耐烦地哼唧一声,“季米。”
第 5 章
五
1
“这名字……”我皱了皱眉,眼见季米神色有恙,赶忙换上嬉皮笑脸的神情拍起马屁。“四时和顺,五谷丰登。这名字当真好的紧。”
季米这人克勤克俭,大约觉得露一个笑容都很奢侈,所以一直摆着一张冷眼横眉的面瘫脸。其实他蓝眸如星,红颜动人,奇白的肤色更是好比全身都细细裹了一层冰糖外衣,绝对是个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美少年。我们原本走的是宽敞的官道,然而前行数日,便不得不改道幽僻的山路。原因是树大招风,长得太过偶像的二人并行一路,仰慕者纷至沓来,确凿不堪其扰。
当日我与季米在一家沿途必经的客栈落脚。天黑得早,申时未至,薄暮的光线已是片甲不留。客栈内不及赶路的行人不多,见有人进店,匆促一瞥后又都垂下目光,形同一柄铁犁正襟危坐不苟言笑,各怀心事的小样儿。更让人不解的是,有人点单竹叶青,我闻香辨识上桌的酒坛里分明盛着女儿红,可主客二人均没意识到出了纰漏。一方傻了吧唧地满脸堆笑说着“客官慢用”,另一方则面无表情地自斟自饮,似一头蠢牛卧在河边,更傻。
后堂不时传来一阵一阵浅浅的血腥气,一像暗红的纱丽绕梁不绝,又像卵形老砖垒在我们头顶那般叫人败坏胃口。
“方才厨子正在杀猪备宴,这腥味儿难免重了些。还望客官见谅。”店小二反应奇慢,手笨脚拙。将美酒佳肴悉数端上桌后,对我们咧嘴一笑,齿垢菜叶无遮无拦,显得敦厚非凡,农民气质的不行。季米闻言轻轻点头,忽而看似无心地伸腿绊他一下。岂料这人一个箭步跃出几米,抛出的茶盘稳稳当当托回手中,摆明了是个能动两下的练家子。
“简森。”他看我一眼,欲言又止。只是伸手轻轻握住了搁在桌上的长剑。
季米是个酒虫。一见杯中的琼浆玉液,百匹骡子也拉不回那炯炯有神能流出口水的目光。亏他先前还出声提醒我,这回自己的谨慎小心倒全都不见了。最可气的是这小子外强中干,灌不了几杯便脸颊通红,弥漫一脸昏昏沉沉的雾霭,嘟嘟囔囔地伏向桌子,垂目要睡。我刚想唤他醒来,突然也觉得双眼泛花,头大如斗,乏力的四肢如何也动弹不得。
以手扶额强行支撑,迷糊不清的视线里出现几名从后堂跑了出来的大汉,听他们叨叨什么“药效这么快?也好,砍了他的脑袋好速速回去领赏。”一股染着腥臭血气的刀风朝我劈来的刹那,伏桌一旁的季米忽而惊醒坐起。只见他一掌轻拍木桌,长剑须臾在手。寒光一现的同时,鸣声乍响。那些人刚够发出一声宰猪的惨嚎便倒于地上,喉间似有细线缠绕,已然断了气。
“那酒……”瞠目结舌的小二哆哆嗦嗦地张口,一句话也问不完整。
“我一滴未沾。”
眼见情势不妙,唯一的活口作势欲逃。季少侠冷面如镜,不依不饶,白衫飘飘飞舞如同脱枷,长锋挥削而出。一发千钧之际,不知何来的一只酒瓶不偏不倚地砸于他的手腕之上——剑气稍歪,那小二身边的一张木桌便代他受过被一劈为二。
我走上前,伸出一手轻轻按住季米的肩膀,对那惊魂未定的小二笑道,“这客栈的酒到底还是太烈了些,不比街角那铺子卖的糯米酿香甜入喉。劳烦兄台为我们去打一些如何?”
一脸活见阎罗的惊惶万状,见得持剑的人似乎为人所制难以行动自如,如同得了大赦一般,立马屁滚尿流地逃往门外。样子难看得要命,像个腰椎间盘突出的患者正撒腿狂奔。不待前脚迈过门槛,就听得身后一声冷飕飕、阴沉沉的“慢着”。小二听得这样一声催命符,早已两腿颤如筛糠,汗珠跟蒸桑拿似的哗啦哗啦掉下来,一步也不敢多迈。他疙瘩疙瘩扭过头来,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
两指轻弹,一文碎银在空中划过一支狭长寒栗的光,打向那人的肩头,将他连带一扇木门一同摔飞出去。
“你的银子忘记拿了。”季米唇角微微一启,淡淡说道。
2
“少侠又何必吓他?”瞧见门口一滩洇湿的水迹,不由哑然失笑。
“你方才出手相拦,根本多此一举。”季米冷冷扫了我一个“狗拿耗子”的白眼,又道,“我若真想杀他,你以为你便能拦得住?我本就打算留此人一条性命回去通传他幕后的主子:知止不殆,毋要再不自量力自讨苦吃。”
本想弄些类似于“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名言来向季米说教,转念又嫌弃这类型的词句磨磨唧唧婆婆妈妈,活像苍蝇嗡嗡扰扰,没准度化不了这小子还落得一个适得其反。比如少林方丈本衍大师,他最喜欢在上茅房的时候研读论语。他是一个很有情趣的人,而且肠道通畅,屁''眼奇大。换作我是万万不敢的,如厕的时候读多了这些罗里吧嗦的句子十分容易便秘。何况他的这个癖好在寺内传开后,至少让三个人产生了相当严重的心理阴影——每当本衍大师谈经论道普度众生,他们就觉得他满嘴喷粪,臭不可闻。那三个人便是小戴、小克和我。我想我不说你也知道。
鉴于季米虽然出手凌厉凶狠不留退路,倒也不全是个丧心病狂草菅人命的二愣子。所以我及时住口,一笑置此于脑后。说话太瓷实很容易得罪人。这小子蛮可爱的,我不想得罪他。
“你明明喝下了酒,为何没有身中他们的迷''药?”
“我百毒不侵。”
“哦……我试试。”
“……喂!我是百毒不侵,可不是刀枪不入啊!!!”
3
改行山路后,我问季米,“你的剑什么来头?”通体鳞黑的刃身如一段蟒皮,幽寒之光不灭闪熠。剑上花纹疏密相间古怪诡魅,怎么看也不可能普通。
“当吟。”
“淫''荡?”
“名剑当吟,自然是久仰其名。”眼见季米脸色一沉,拔剑便要将我剁成肉馅,忙不迭地改口,“只是我听闻传说,知道它的主人是那位名震江湖的剑神舒迩鹤,如今怎么到了你的手里?”
并非贪生怕死拿话诓他,这剑我的确是久仰大名。不仅久仰它的大名,连同它背后的一段武林传说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话得从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武林决战开始说起。比剑的双方是中原剑神舒迩鹤和来自塞外的剑帅糜伽。因为说书需要如此这般“针尖对麦芒”的冲突美感,所以“剑帅”这个名号其实是我信口胡诌的,尚未得到人民群众的检验与认可。这场大战还未开打已轰动了整个武林,哪怕决战地点定于某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排队围观的人仍然很多。头几日大家的确看得津津有味兴致盎然,可由于二人的剑术半斤八两伯仲之间,连战几日也不见分晓,于是观战起哄者们的热情便虎头蛇尾了起来。时值盛夏,火伞高张,酷暑难当。田里的庄稼一日不浇水便要打焉,三日不浇水今年的收成恐怕就全得泡汤。要知道务农工作者靠天吃饭,没有收成不仅没饭吃,老婆还容易跟别人跑。打戏是很好看,回家后一个人睡冷炕头就不好了。不知是谁起了个头,观众们呼啦一声齐作鸟兽散,没多少功夫便撤退得干干净净剩不下一个第三者。
这场旷世大战因此留下了无数凄艳迷离的版本和一个众说纷纭的结局——剑神舒迩鹤回归跃马山庄,自此金盆洗手;而剑帅糜伽浪迹天涯,再无音讯。
以审度一般兵刃的眼光来衡量,这柄剑当然很是特别。可如果以上古神兵的标准来挑剔,当吟除了外形拉风削铁如泥,且在杀人时会发出一点闹哄哄的噪音以外,也没别的什么值得鼓吹得瑟的地方。我发自肺腑地嘀咕了一声,然后在季米听见前赶紧住嘴。
姹紫嫣红的雉鸡在山里自由自在地跑来跑去,羽毛如披锦戴帛,煞是好看。盯着它们出神了好一会儿,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与之颇为相像的在玉王府里可劲养膘的孔雀。那些死鸟被惯得很坏,骄奢淫逸好吃懒做的脾性十足,怎么把它们当大爷哄着供着也照旧死样怪气,不太热衷于晒尾巴。唯独一见倪珂就此起彼伏地开屏,异彩流光令人眼花缭乱,拦都拦不住。世人对孔雀开屏的理解无外乎两种,一是比美,二是求爱。不过无论哪种,我想倪珂都不会高兴。倘如不是觉着那些死鸟点缀点缀花园还算养眼,定然早已嘱咐厨子烹煮了佐茶。
可是,那个总是不见高兴的小子,现在又在哪里呢?
就在我浑然忘我独自放空的时候,季米不知何时坐在了我的身边。他默不作声坐了很久,最后神色认真地对我说,假使小王爷真是被我师父带走,我以项上人头担保,他必然一路周全毫发无伤。不出几日你们便能相见,大可宽心以待。
侧头对他展齿而笑,伸手摸摸他光洁的脸蛋,说,我怎么觉得你有点恋师情结呢?
“这话不对。”经过了千锤百炼,季米对我的调戏已经逐渐产生了一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他同样把手伸向了我的脸,用手指轻轻勾起了我的下巴,浅浅一笑道:“因为你又没有教过我。”
这个举动十分轻佻,眼神更是暧昧得不像话。可见季米如今对“骚扰者”与“被骚扰者”的角色转换已经驾轻就熟。当吟三缄其口,他拔剑相向的虚张声势向来吓不到我。反倒是这般温存体贴叫我浑身冷颤,吃他不消了。
一来二去间耳鬓厮磨卿卿我我的时间一长,我们便有了情分。
“手艺还不错。”季米咬了一口我递给他的烤鸡,闷声不响片刻后突然像觉悟什么似的说,“这荒山野岭无物可炊,你是用的什么开它的膛破它的肚?”
用眼角睨了睨他搁置在脚边的长剑,“你这剑太长,使起来一点也不舒服。”
“你是说……你用我的剑……杀了……一只鸡?”
“是啊,你不正吃着么。”
“我,我杀了你!”他扔下手里皮脆肉嫩的美味,屁股遭了戈刃猥''亵似地猛然站起,抄起当吟便朝我扑来。
这小子哪儿都好,就是脾气太燥,动不动就要谋杀亲夫,真该判个斩立决!
万幸的是他并未想到问我怎么升得火。钻木取火那么老土那么费劲的方法早就不适用了。我发现当吟精纯锋利得完全可以当打火石使,而且吧,用它劈砍山中那些屹立千年的巨岩效果最佳。
第 6 章
六
1
我们本欲以天为盖以地为席地二人世界,结果发现了不速之客——母子一对。男孩长得很返祖。我在脑袋里冒出了这个念头,再仔细端详了一番他的脸,细细咀嚼过后觉得自己刚才那个说法比较过分,说实在的,太侮辱我们祖先了。那当妈的又明显属于“漂亮”的一类,蛇妖能生出一只猩猩,我是不太相信的。猜她其实已易过了容,只可惜改造的水平不高。瑕难掩玉是件好事,但身为一个刺客就是个实打实的悲剧。
“吃吃吃,就知道吃!奶''子都给你吃瘪了,还要吃。”刚被自己的娘骂了个满腚臊的男孩又猛挨了一记耳光,咧开满牙的嘴便哀嚎起来。哭得中气十足声情并茂,百分百投入,不禁引得我和季米连连侧目。
男孩看见我们投去的目光宛如见了救星,蹬鼻子上脸哭得更加铿锵,嚷着“哥哥嫂嫂救救我”飞扑而来。没跑几步便五官朝下摔了个满嘴烂泥,好好一张小脸变成个乌不溜秋的煤饼。他爬起身,跌跌撞撞锲而不舍地一头扎向季米,牢牢抱住他的腿,闷哼了几声“嫂嫂”之后,抽抽泣泣下说的话便再听不清了。不仅手脚并用活像只螃蟹,还把那一脸稀泥和鼻涕使劲往季米那身白得泛出银光的衣衫上蹭。全不怕用力过猛导致蜕皮,很懂得物尽其用,脑袋灵光得该用铁锹砸一下以示嘉奖。反正从他只扑季米不扑我来看,肯定是只讨厌的小色胚无疑。
便是连觥也不醉的季米刷的红了脸,看看我又看看身前黏糊糊的小东西,露出了一个堪称“束手无策”的表情。这个表情让我觉得他可爱透顶。
把脸蛋涨成关公的胞弟,窘迫无措了半晌,最后他轻推开男孩指了指我,吐出一个很别扭的声音,“我是哥哥,嫂嫂在那里。”
当妈的女人见了这个场面,脸色暗青七窍生烟,撒蹄子朝我们奔来。一只手伸进了袖口,嘴里还咧咧骂着“吃里爬外活该千刀万剐的小货,看我不找个东西伺候伺候你那沾屎的腚!”
芳华一刹我和季米同时推了对方一把,居然谁也没有躲开。
“你怎么识穿我的?”女人把双唇拧出一个微笑,虽然面露失望,仍能相当淡定地开口问话。我说你们这样一对奇怪母子出现在这样一个荒郊野外的奇怪夜晚,本身就是件很奇怪的事情。何况她的胸部根本没有下垂,教训儿子的理由便荒诞无稽不攻自破。当然这句话我没有如实相告,因为怕她骂我耍流氓。
“太子殿下,我们来日方长。”她一扬手揭下了易容的面皮,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漂亮脸庞。这样的女子爆出□妈的粗口,都能让别人以为她在嗲声嗲气地打情骂俏,足以匹敌千军万马。我被巨大的落差恍得出神,她已腾云驾雾般消失不见。只留下一阵若有似无的香风。
回过头去寻找一言未发的季米,却看见他一脸痛苦,捂着胸口慢慢滑向了地面。一好一坏两个事实同时砸中了我,好的那个是暗器没有打在我的身上,坏的那个是它还不如打在我的身上。
季米闭目倒地的瞬间我鬼使神差地摸了摸心口,一场生离死别的亲身经历和那些绘声绘色的淫词艳曲描述得大不相同,丝毫没有所谓“痛彻心扉”的感觉——因为它压根不跳了。
我的嗓门自说自话地嚷了起来,它现在完全不受我的指挥,还以为自己活脱脱是个维塔斯。我不肯承认这个嚎得惊天动地的人姓简名森,因为那声音确实太难听,比杀猪悦耳不了多少。后来我也不记得当时的自己到底对季米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有一句话反复脱口而出,求你不要死,我还没有带你去听风看海。
“嚷什么?”季米忽而诈尸般地睁开眼睛,奸计得逞的一抹笑容从他眼里一闪而过,他拍出手掌一把捂住我的下半张脸,“谁说我要死了?这般鬼哭狼嚎的烦是不烦?”
我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方才还半死不活的人神情悠哉地起了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动作一气呵成,利落得像刚被人灌了几斤补药。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朝我动了动嘴唇,大概说了些什么。但是我没有听到。事实上现在的我除了风声什么也听不到。不仅失聪,也许还有失明的可能。因为眼前的一切此时都像搁在了陈年老醋里使劲浸泡,叫我眼睛发沉发酸。换一个通俗点的表达句式就是——我他妈太想哭了。
“玩笑而已,你哭什么?”季米一脸神清气爽,全然不顾我刚才险些魂飞魄散,眼梢眉角全是意犹未尽的笑意。他催我起身,又领导抚恤烈士遗孤似地拍拍我的脸。但是见我没有任何活转的反应,依然是一张惊魂未定乌云密布的苦瓜脸,脸色又阴了回去,说你这人真是无趣得很,一笑了之也就罢了,何必当真?
凶险之地不宜久留,我们牵马慢行,夜踱山路。身披月光的野花在我们身边迎风而动,与笃笃的蹄声合奏出天籁般的琴音。
“一点也不好笑。”季米嫌我没劲本欲上马先行,却被我一把拉进怀里。回过魂来的我终于有力气说话了,“别再这样吓我了。这真的一点也不好笑。”
2
等我彻底平心静气再世为人以后,季米告诉我,暗器的确打中了他的心口。只是有件东西救了他一命。
他把怀里的一册书卷拿了出来,双手交还与我。易筋经。正是在我手中遗失的少林绝学,易筋经。
“你是什么时候记起我的?”我看了那本经书一会儿,抬头问季米。
“当年的救命之恩,我一刻未敢遗忘。”
“你想救的那个人,他的伤必是早已痊愈了吧?”
“没有。那个人是我的哥哥,只怪我晚了一步。”季米轻轻摇头,神色淡然,悲嗔俱无。“把易筋经交入他的手中没多久,他便死了。不过我自始至终都记得他临走前曾留下一言,如若还能与你相见,定要替他道声谢谢。”
二人驻马停缰,止步不前。那双直指人心的湛蓝眼眸如此认真而凝重地看着我,然后我听见他说,谢谢了,简森。
夜空星火阑珊。黄澄澄的月牙若隐若现,像一把金打的连心锁。湖州已在不远之处指日可及。行路倦了便席地而坐。季米将头枕向我的肩膀,睡着了。
除却夜风在窃窃私语,四野无人的山林泽薮都宛如随风入梦般宁静。这种宁静与过往岁月里那些难以入眠的夜晚大不相同,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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