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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知罪-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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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无一还没答话,一紫衣女子便推门进来,脸上带着不悦,见到奉天,也没有多少惊奇。她仔细打量奉天一翻,别过脸道:“还以为长得多好看,还不如我二哥呢!哼!”
奉天身子一僵,确实没有想到,这个岳无紫这般刁钻模样。
“无紫!不可无礼!”岳无一皱眉冷道。
岳无紫撅着嘴不情不愿别过脸去,看样子也是平日娇惯惯了的。
“我只问岳姑娘一句话,陌飞云如今人在哪里?”奉天站起身来。
岳无紫笑起来,一脸娇媚,“我确实不知他在哪里,可是我知道,你是为了你的情人方静施而来,却不是为了陌飞云而来,对吧?”
奉天一惊,冷声道:“你知道有关蛊毒的事?”
岳无一大惊,一把抓住岳无紫的胳膊,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们两个到底瞒着我做了什么蠢事?”
“大哥,我没有做蠢事啦!不就是二个喜欢小云云,想要他……”
“你给我好好说话!蛊毒的事是你做的?”岳无一大怒。
岳无紫没说话,瞪了奉天一眼,见奉天一脸要杀人的表情,有点开心。“我把蛊下在人皮面具里,只要陌飞云把人皮面具给方静施戴上,蛊就下了。拿着到底算是我下的还是陌飞云下的呢?”
奉天握紧拳头,沉声道:“解药给我。”
岳无紫摇摇头笑得一脸无辜,摆摆手道:“我忘了告诉你,为了让小云云回到我哥身边,我也在他身上下了同样的蛊。不过小云云太死脑筋了,竟然躲起来。所以我哥只好拿着解药去找他。解药只有一颗,这蛊也是当年我师父交给我的,现在他老人家也不可能从土里爬起来给你做另一颗解药了。不过呢……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的。”
奉天眼睛一亮,连忙道:“什么办法?”
“这蛊在脑子里,解药也是一种蛊,要是你能把陌飞云的头砍下来,说不定还能取出来活的蛊虫。”岳无紫一脸轻松地看着奉天,眼神中带着不屑和嘲笑。
“你信不信,我会让你后悔曾今做过这件事。”奉天盛怒的看着眼前的妙龄少女,已经露出杀机。
“怎么样?你只能选一个,是不是不能抉择了呢?”岳无紫笑了起来,一脸的得胜,“虽然不明白我二哥为什么为了一个陌飞云做这么多无聊的蠢事,可是要是能借你的手杀了陌飞云,他也就会变回以前的样子,毕竟喜欢一个男人,真是恶心死了。”
这句话猛然间让奉天醒悟,他喜欢男人?不,他只是喜欢那个人罢了。可是岳无紫太狠了,那两个人,谁到底更重要一些,他以为他可以一口就说出来,可是现在,他却无法抉择。陌飞云,陌飞云,……
他早就知道陌飞云在他心中已经不再是个小小的护卫,那种不能忽视的存在感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了他的若有似无的淡漠神情,一旦远离,就好像失去了一个平衡。
现在脑子里混乱不堪,许多事纠缠在一起。他对方静施和对陌飞云是不一样的……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愿谁去死,又是不准谁死。
成全
奉天看了岳无紫一眼,转身便往外走。他没有做出抉择,也没有放下身段祈求解药,而是一如来的时候一般,迅速离开。
奉天是真的气愤,可是除此之外他还明白一点:他不想失去方静施,同样,他也无法将陌飞云牺牲掉。
岳无紫如今给了他一个极大的挑战,奉天不想输,任何事都不想。既然岳无紫身上没有解药,那么他就亲自去找,这世上绝没有他洪舍奉天办不到的事。
奉天在江湖中所有的门路全都用尽,他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寻到另一种化解方法。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方静施的生命正在一点点地流逝,可以看见他昏迷的状态是越来越不稳定的。他不知道那是什么蛊,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是好。
当日陌飞云离开之后,一路走走停停,身上的伤好的很慢,加上内伤复发,走得异常辛苦。好在他如今心情放松,边走边玩赏,专往那山水好的去处去。
他偶尔也会露宿在郊野,找一处山洞生上一堆火便可过一夜。没有了命令和目标,他过得有些茫然,却也清闲自在。他边走边停,身上的蛊毒有些奇怪,有时会让他觉得浑身麻痹不能动弹,有时又浑身犹如火烧,但是这些似乎都不会带来什么其他难以忍受的痛苦。
陌飞云露宿一夜,决定了接下来的去处。他本来也无处可去,只是随便游历,可是这几日渐渐觉得身体在急剧变化。
天气太冷,他转到集市买了一架驴车,还有一些简单的什物,这才又启程。时间过得很快,悠闲当中,陌飞云下意识地加快了赶路的速度。
几日之后,他进了鬼医谷,身边带着一匹小驴。
鬼医谷地势隐蔽,江湖上知道的人不多,敢进鬼医谷的人更少。
当年鬼医谷已经被毁得差不多,如今已经物是人非。陌飞云抬起头看着遍生的杂草,那里破落的几间屋子都已经支离破碎,如今已看不出一点原来的雅致模样。
他坐在一块石头上,慢慢舒了一口气。
小毛驴不安的哼哼,在他脚边蹭。陌飞云看他一眼,起身转过那一片覆雪的竹林,他必须尽快给自己找到一个遮风挡雪的落脚处,否则在内伤发作之前,他就要冻死在这山谷当中。
身边的这把长剑如今看来还是有些作用的。他利落地砍掉几棵粗壮的竹子,慢慢修整那几间屋子。
这里的一切他都熟悉,一景一物,也都可以回忆起许多往事。他一点一点修补屋子,就像一点一点拾起旧时的回忆。他偶尔也会想起奉天,那时他在车上,路出一张粉雕玉琢的脸。
山中无日月,过了多少日子,陌飞云没有细心去算。
这几日他都睡不好,整夜都要疼醒数次,一次又比一次严重。咳血的症状似乎越来越严重,有时候他甚至会被自己的血吓到。
身上的鞭伤渐渐淡去,后腰上的烙印却是鲜明浮现。他伸手去抚,似乎还能感觉到当时的疼痛。
这样闲适的时光似乎流逝的太快,又似乎太慢。
没有想到,最后能够陪伴他最后一段时光的竟然是一头驴。
小竹屋中的土炕热着,炉子上烧着水。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响起,陌飞云强支着身子坐起来整理了一下衣襟,叹息一般道:“伍,你出来吧……”
过了片刻,一个黑衣蒙面人推门进来,见到形销骨立的旧人,微微皱了皱眉。他摘掉面巾,露出一张清隽的少年面孔。伍是奉天众多影卫中的一个,也是陌飞云这几年替他□出来的精英之一。
“殿下正在外面天翻地覆找你,不久,也会找到这里。”
陌飞云摇摇头,“我已经等不到他过来……何况,他找我不过是……”说着又是一阵咳嗽,口中泛起一丝腥气,他立刻咬紧牙关。
伍皱眉静静看他,许久立在一旁一动不动。
陌飞云缓过气来,“我这一生,不想再欠谁的了。既然来了,你就帮我一个忙吧。”
他说的平静,透着淡淡的无奈。
伍看着他,也不回答,眼神中带着些许不解,还有鄙夷。
“不愿帮,你就走吧。”陌飞云也不看他,只是闭上眼休息。
“我一生唯一钦佩敬重的人就是你,可是这一次,你太让我失望了。就为了这些儿女情长,你甘心就这么死在荒郊野外?男人和男人,不过逢场作戏,我以为最看得开,最通透的就是你。可是原来,你也只是个软弱的懦夫。”
伍言辞犀利,眼中几乎带着怒火。他作为一个局外人,却是第一个找到陌飞云的人。也正因他是局外人,所以看得最清楚。
陌飞云淡淡一笑,“有时候我也在想,若是寻常人,每日耕作,日升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是不是就要快活一些。可是,现在看来,我并不是一直不快活的。若真是那样,或许我又会相应的失去许多。我并不后悔,也从来没有怪过他。只是如今的我已是一把不再锋利的剑,我已经没有资格在站在他身边。他身边从不养废人……我从前可有教过你?”
伍垂眸,拽紧双拳,怒道:“他不值得,你再怎么为他尽忠,他也不会感激你!”
“我不要他感激我。”陌飞云惨淡一笑,“一颗脑袋,不过是多活几年罢了。”
伍睁大眼睛看着陌飞云,眼中渐渐盈满泪水。“好。我答应,我要看一看,奉天看到你的脑袋,是不是会失望!”
陌飞云别过头,看着手中冒着热气的茶壶,“多谢。”
此时炉上的水壶呜呜作响,冒着白汽。陌飞云起身把水壶提起来,转身道:“要不要喝杯茶?”
伍看着陌飞云的动作,悄无声息的等着。他甚至不知道此刻眼前这个如冰如水的青年到底想要什么。
而事实上,陌飞云自己也不清楚。这世界上若是有一种依恋超越了爱情亲情友情,那么一定就是他此刻对于奉天的感觉了。
这许多年许多事一一都在脑海盘旋不退,他们出生入死,相依相伴,甚至是亲密无间。怪只怪奉天太决绝,而他又爱得太卑微。
他既然不曾想过得到,那么就通过卑微的给予,让他相信,陌飞云从来都是忠心于他的。只是死,太难看,他要以一种遥远而平淡的方式,离开奉天的生活。
轩王府。
奉天压抑着心头渐渐被放大的不安,不敢想象后果,日夜不休,四处奔波。
他没能找到化解的方法,却先一步找到了陌飞云的消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带回消息的竟然是失去联系许久的伍。
当奉天看着堂下的少年时,几乎不能抑制地冲上前去抓住他的肩,“你在哪里找到飞云的消息?他如今人在何处?”
伍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平静道:“王爷莫急,方将军是否中了蛊毒?”
奉天皱起眉看着伍,算是默认。可是他心中已是有些疑虑了,这与陌飞云的行踪有什么关系?
伍垂下头,沉默片刻,开口道:“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去寻解药了,统领让我把这个带回来。”
说着,伍将身后系着的包袱解下,里面是一只木匣,他将木匣交给奉天。
奉天目光停驻在木匣上,嘴唇微微颤抖,他不确定应不应该打开。心口一阵阵莫名的绞痛越来越明显,几乎让他站立不稳。
他抬头看着伍,嘴唇微微颤抖,忽然道:“里面是什么?”
伍平静回视奉天,淡淡一笑,恭敬道:“王爷打开看,也就知道了。是救命的东西。”
“我要你说!”奉天瞬间暴怒。
伍摇摇头,“如果王爷不敢打开,伍可以代替王爷打开。”说着,伸手便去拿那木匣。
奉天突然挥手,一掌袭上对方胸口。伍闷哼一声倒地,呕出一口血。奉天也不看他,径自将木匣放在桌上,缓缓打开。
屋中非常沉静,只听得见伍微微的喘息声。
奉天就像是忘记了呼吸一般,愣愣看着木匣里面。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暴起一阵狂笑,伸手抱住桌上的木匣。伍皱眉看着奉天狂乱的表情,起身往外走。
“不管奉天的表现如何,师父,您都看不见了。”伍喃喃着,自嘲一般消失在回廊外。
奉天笑过之后,静静看着木匣中那张苍白的面颊。原来陌飞云一直都知道会这样,也在这种时候,给了奉天几乎是致命的一击。凭什么陌飞云就能这样轻而易举地为他做这样的决定?
他想起陌飞云曾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属下知罪”,他真的知道自己错了么?奉天捂着胸口,眼中渐渐被悲恸盈满,他弯下身子,猛然呕出一口血来。
奉天愣愣看着地上鲜艳的一滩血色,茫然地道:“你竟愿意用你一条命,把我拱手送人……呵……陌飞云,原来你就是这样爱我的。”
第二日清晨,岳无一岳无紫二人却不请自来,奉天一夜之间憔悴不少,见到二人只淡淡道:“怎么,还想害谁?”
岳无紫却笑着道:“没想到小云云这么痴情,竟然肯用性命成全你。可惜,王爷喜欢的不是他,再怎么自责也还是一样。”
岳无一瞪他一眼,冷声道:“不可胡言!”
“我才没有胡说!他活该,大哥,要不是小云云,我才不肯来救那个方静施,我又不认识他,管他死活!”
岳无一自是拿这个妹妹没有办法,摇了摇头道:“无紫,这件事都是因你而起,过来做点事情也是应该的。何况,陌飞云此人本是生死度外的英雄,当日江南大战你也都看到,看他薄面,你……”
不待他说完,岳无紫翻了个白眼打断,“好了好了,人都到这里了,还能由得我救不救么?就怕这白眼狼蛇蝎心肠要报仇,过河拆桥要来杀我。”
奉天淡淡一笑,却问:“为什么飞云会知道要用他脑中的蛊虫来医治静施?你告诉他的?”
岳无紫想了想,摇头道:“我没有告诉他,我只说,他若是不完成我们的约定,奉天定要恨你。后来你满世界找他,他自然知道。他可是比你要聪明百倍。”
奉天沉默不语,许久道:“你若救了静施,我不会追究这件事。”
岳无紫诡异一笑,“好,陌飞云的头呢?给我吧。”
奉天一怔,睁大眼睛看着她,许久才亲自去了内室取出一只木匣。
阳春三月
奉天静静看着岳无紫用一种奇特的熏香将房间熏过,门窗都紧紧关着。他神情冷清地看着,也不知在想什么。
岳无紫摇头叹息一声,“事先告诉你一声,免得你事后后悔了又来怪我。这一针下去,他以后可就记不得那些前尘往事了,自然也不记得你了。”
奉天一怔,看了看榻上沉睡的人,“忘就忘了吧,过往的事,他不一定想记得。”
岳无紫沉下脸来,点点头,转身取出一只银针,沾上一些紫色药油,伸进一只瓷瓶,针尖上带出来一根头发丝一半粗细的小虫,很小。
岳无紫就用这只银针扎进方静施的脑中,很快,她就收拾了东西回头对奉天笑道:“好了,你只要等着他醒过来就好了。”
奉天没做声,起身坐到方静施身边,“你可以走了,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这话出口,带着许多凛然和厌恶。岳无紫岂能不知,可是她并不怕,反倒笑道:“等到以后你就会知道,本姑娘做的可都是好事,王爷感激我都来不及呢。”说着拿着药箱出门往外走。
奉天伸手轻轻抚摸着方静施苍白的面颊,低声道:“你好好睡一觉,醒过来也就什么都好了。现在,只有你陪在我身边了。”
榻上的人自然是不能回应他的,奉天起身掖好被角,转身出了门,问外的江晴还焦急守着,奉天问:“什么事?”
“王爷,这件事要不要通知飞雨?”
奉天沉默片刻,皱眉道:“派人通知他吧,可是陌飞云就算死了也都是我的人,他的尸首必须留在这里。”
江晴年事已高,许多生死也都看透,但看到此时的奉天竟也是悲从中来,这个孩子,在还不懂什么是情爱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最重要的那个人,岂不是最最可悲?
“王爷,昨天夜里,那两只兔子突然死了一只。”江晴突然道。
奉天一怔,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好好照顾静施。”
江晴应了一声,奉天也就启步走了,朝着东院而去。那两只兔子原本养在陌飞云院子里,奉天特意嘱托他将两只兔子带来封地,也是养在陌飞云那一边的院子里。
奉天进了月门,这里布置和原来相似,可是不管怎样,奉天都觉得这里并没有那种淡淡清新的感觉,那人曾住的那个院子,精致淡雅,这里,又哪里能比?
走到门口,轻轻推开门,两只兔子只剩一只,孤零零养在藤制笼子里,瘦了不少。
奉天伸手抱起那只灰扑扑的兔子,低声道:“原来你也是一个人了,我也……”
奉天从前从来不亲近这两只兔子,今日竟然心生许多亲切之感,他轻轻抚摸着灰兔柔软的毛皮,“没有了谁并不是不能活的,你也别绝食了,陪着我,好不好?”
过了一会,奉天笑了笑道:“那个木头肯定没有给你取过名字吧?不如就叫小云,好不好?”
这只兔子确实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一副要殉情的模样。这时奉天拿胡萝卜过来,竟然开始吃了。
奉天微微一笑,独自喂着兔子。
午后书房门外的侍卫通传,屈绿萱过来见他。奉天无奈摇了摇头,回来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竟然已经忘了还有这个人的存在,他随口道:“让她进来吧。”
片刻,屈绿萱进来,向他行过礼。奉天对他总是一如既往的冷淡防备。屈绿萱长相确实不俗,可是较之方静施的惊世容颜,又觉得少了些什么。
奉天对容貌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虽然当初在他眼里,陌飞云如何的长相平凡,他依旧能对他的身子爱不释手。
“不必多礼,爱妃过来坐。”
两人坐下,屈绿萱笑着道:“王爷,我爹送来书信,说是朝中事态有变。绿萱虽是女子,却也明白其中意义。”
奉天点点头,随口道:“那爱妃又有何想法?但说无妨。”
屈绿萱起身跪在奉天面前,面上却是无畏的神情,“绿萱愿为殿下找到佐证殿下身份的人证。”
奉天脸色骤变,冷声道:“条件呢?”
“绿萱只想求殿下饶父亲一命,绿萱自愿嫁给殿下,便一心为夫君着想。还请殿下明鉴。”屈绿萱身子娇小,静静伏在地上,这让奉天莫名有些心惊。一个女子,哪来的这样的胆识心机?
不过这也好,看来屈绿萱并不像屈轶那般冥顽不灵。
“爱妃请起,屈相乃一代忠臣,又是我的泰山大人,我怎么会对他不利?绿萱,你多虑了。”奉天脸上平和下来,笑道。
屈绿萱微微有些失神,抬起头看着他。却不是为他那一番冠冕之词,而是为了那一声“绿萱”。
奉天从前不相信任何人,即使是陌飞云,所以,如今也不会相信屈绿萱,可是现在的屈绿萱又有什么资格来跟他谈条件?
他不把这个女子放在眼里,却又尽可能的防备着她。如今,奉天也没有心思做别的。
屈绿萱的事暂且放下了,奉天不急,屈绿萱也不急。
江晴派去的人第二天就回来,回禀的人只说了一句话,奉天就挥挥手,再不想听下去。
陌飞雨听到兄长的死讯,一拳打坏了天地盟主殿的白玉石墙。却没有提索要陌飞云尸首的事,他让人带回来一句话。
奉天蓦然之间觉得疲惫,他独自躺在榻上,回味这这句:“大哥如今可以逍遥于天地,也就自由了。”
原来陌飞云在他身边,是不自由的,是没法逍遥的。奉天觉得,这个世界既然全都逼他,那他只能越走越险。可是风尖浪口上的日子,陌飞云是不愿陪着他走过的。
他觉得寂寞,却不能真的寂寞,他觉得绝望,却不能真的绝望。
方静施在三日之后醒来,奉天没有想过会变成这样。方静施就像变了一个人一般,整个人柔顺可爱,不通世事,只能依靠他活着。
方静施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如今整个人就像是一张白纸。
可是奉天猛然发现了一件事,对于方静施,他是完全的占有欲,若说当年幼小,若是懂得一见钟情那是不可能的。他见不得殷园拥有那么多,也忍受不了殷园不珍惜这般天上人一般的方静施。
多少年,方静施恨他,躲着他,背叛他,总也得不到。越是这样,奉天越是强烈的想要得到他。可是现在,奉天看着方静施时,才猛然意识到,原来那一切都无关情爱。他被一张倾城的面孔迷惑,梦里被他压在身下为所欲为的人身材挺拔,小麦色的肌肤紧实匀称,绝不是方静施这样的白皙娇瘦。
方静施回过头来好奇地看着奉天,摇了摇他的手臂:“奉天?你怎么了?”
方静施趴在浴桶边沿,让奉天给他擦背,此时奉天却魂飞天外,不知在想什么。方静施有些气闷地转了个身,盯着奉天。醒来之后,奉天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温柔至极,这让方静施无比依赖着他,几乎一刻也不愿离开。
“奉天!”
奉天回过神来,摇摇头笑道:“洗了好半天了,起来好不好?水都快冷了。”
“好。”方静施乖巧道,说着起身出了浴桶,奉天拿来布巾给他擦干了身子,又赶紧给他披上衣物。
他们这样子相处已经有一年了,奉天也觉得奇怪,他对这副身躯没有欲望。他甚至从来没有在方静施身上寻求快感的企图。起初奉天觉得不可思议,可是渐渐的他有些隐约明白了,只是,无论如何他也说不出口,也不知再能对谁说出这些心事。
他常常想起那些一起练武的日子,那时的方静施就像哥哥,温和谦逊。
奉天正出神,江晴突然在门外道:“王爷,王妃有些事请王爷过去一趟。”
奉天应了一声,转身道:“方大哥,待会儿我要颜儿过来陪你,晚上再来陪你吃晚膳可好。”
方静施温柔笑着点点头。“我不要颜儿陪,我睡一会就好。”
奉天点点头,转身出了门。
屈绿萱此时正躺在榻上,奉天过去时,他正与颜儿说笑,见奉天人已经到了,颜儿连忙起身道:“王爷。”
屈绿萱连忙爬起身来,奉天点点头道:“不必起身,躺着就好。”
原来,屈绿萱已经身怀六甲,此时肚子已经有些沉了,加上屈绿萱一直身体都很瘦弱,所以这个孩子叫她吃了不少苦头。
屈绿萱身前的小桌上放着几件小衣服和小鞋子,都是上好的绫罗绸缎,做工也是精巧不已,煞是好看。
奉天拿起一只虎头小鞋子来看,屈绿萱笑着道:“这是英吉派人送过来的,我瞧着挺好玩,就收下了。”
奉天没有言语,将小鞋子放下。屈绿萱又道:“再过几日就要生了,王爷可有想好名字?”
小孩的名字,奉天一早就想好了,若是女儿就叫思云,若是儿子,就叫慕云。奉天笑了笑道:“还早着呢,日后再说。”
奉天对这个孩子,没有什么感情。只是这样的时局,这个孩子是一定要的,若是屈绿萱为他产下的是皇儿,日后就叫她做个皇后,若是生了女儿,就把她留在江南封地。
这一年来,奉天手中已握大权,回宫是迟早的事,只待时机一到,把异党全数清除。奉天不急,他有许多时间可以用来挥霍。他向来做事沉稳,步步为营。
英吉送来小孩儿衣物,算是给他贺喜的。京城大概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畏惧的势力了。当然也包括屈轶。
屈轶的生杀,现在奉天并不是太在意了,因为屈绿萱确实给他找到了两个人。
那两人就是原来先皇在世时为他接生的太医和宫女。
不管屈绿萱有什么过人的手腕,这个孩子在手上,一切也就在他的掌控中了。
又是一个阳春三月,奉天无比闲适抱着一只灰毛兔子,坐在石亭边杨柳树下小恬。
“你听说过没有,水上和水下是两个世界。他会不会就在那里看着我们呢?”这句话就像是对身边的人无意间的交谈,可是身边除了那一只灰兔,又还有谁呢?
客栈
寿阳城西面有一座山,那一带偏僻荒远,离官道也是极远的。可是有些原来的商人害怕官道上不太平,专捡着那条道走,江湖上许多侠士留连山野,也爱打这边道上走。
这条山道走马艰难,大多只能步行,这样一来也就难以在天亮之前抵达城镇,因此山道上多了一些当地人开的茶寮和小面馆。
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带着两个护卫走上了山道,可是此时天已经快要黑了,一个护卫向一个采桑而归的妇人询问道:“这附近可有落脚的地方?”
妇人停下来道:“几位往前再走一炷香的时间就可以看到一座竹楼,上面挂着一把剑和一个酒葫芦,那就是客栈了。”
中年男人有些犹豫,他就怕遇上黑店,像这样的荒僻之所,越发不得不小心。谢过那妇女,三人还是决定往客栈去,起码还有些热的食物可以用来果腹,干粮实在也是难以下咽了。
三人走了不多时,确实看到了一座竹楼,楼角上一边挂着一把剑,一边挂着一只酒葫芦。
两个护卫一前一后陪着中年男人进了竹楼。
里面却是让三人吃了一惊,这客栈堂上四张桌子边已经坐了不少人,可是一个个都将手按在兵器上。显然这都是些江湖人。
一个月白儒衫男子从后堂进来,堂上一干人等神色都变了,互相防备,却是不敢轻易动作。
那儒衫男子看了进来的三人一眼,挑眉道:“住满了,都滚吧!”
这话显然是对进来的三人说的,中年男子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客栈老板,有些发怔。一个侍卫上前拱手道:“此时天已经黑了,外面天寒露重,还请帮帮忙,收留一晚。”
儒衫男子一挑眉,“三十两黄金一晚,不住就滚。”
中年男子脸上直冒冷汗,这倒好,这可是比黑店还黑。“老板说笑了,哪里有这么贵的客栈?”
儒衫男子面露不悦,扫了一眼堂下,冷声道:“这里晚上不开火,要吃的喝的都得自己动手,要住的一人十两金,不住的赶紧离开,免得晚上出什么事丢了性命就不划算了。”
堂下都是些江湖人,许多都冲着这家客栈而来,此时都纷纷将准备好的黄金扔到柜台上。
儒衫男子也不去取,只将一串十几把钥匙放在桌上。堂中众人使的都是隔空取物的本事,纷纷取了钥匙。
中年男子吓得腿脚都有些不利索了,慌忙带着两个护卫出了客栈往回跑。
其实这确实不是一家黑店,只是来这客栈的多半不是普通人。
客栈的老板正是那儒衫男子,面上看来很是年轻,面容也是俊秀无匹,只是性子有些奇怪。这些人多半都是慕名而去的,只因此人医术绝伦,据说竟有起死回生之术,乃再世华佗。
客栈中这些人都是前来求医的,多是有些钱财势力的江湖人,只是这客栈老板救人全凭兴趣,又是使毒物的高手,倒是不敢有人造次。
儒衫男子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转身就准备回后堂。见到等了一整天的人就要走了,堂中一众武林人士都是蠢蠢欲动,恼怒起来。
四下里杀气重重,都有些“你敢走老子就绑你回去”的架势。
儒衫男子闲闲咋了咋舌,摇摇头道:“瞧你们一个个肝火旺的,人不是你们想要我救,我就给你们救的。我生平最讨厌别人逼我做我不喜欢的事,所以你们这群笨蛋还是回家洗洗睡。”
“要怎么样你才肯救我们堡主?要金银珠宝,天下奇珍,都不在话下。”
儒衫男子摸着下巴思索了一阵,一砸手心,笑道:“哦!你就是那个什么苍蝇堡的副堡主啊!”
那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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