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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桃花番外镜花by映日孤烟-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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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也会避无可避地害羞和尴尬,而且是在他怀里呻吟喘息的时候,一想及此,便觉得美妙无比。
沈浪也会有这么既幼稚,又偏执的占有欲。
感觉到沈浪的器物逼近穴口,却故意停滞在那处,王怜花恨不得将他再抓个皮开肉绽。
沈浪猜到了,将他双手的手腕一齐捏在手中,压在他头顶,动弹不得。
“说要。”
王怜花恨恨地道:“不要!”
听了这话,沈浪又笑了起来。
另一只手握住他腰身,冲破而入。
王怜花本想着他肯定还要恶趣折磨一番,完全没预备,顿时便被这进入的炽热感受淹没。
方才的扩展已做到十足,很难得的居然一点也不痛。
不仅不痛,自己都能感受到后…穴紧…窒包含他那器物的欢悦,以及几乎不能控制的吞吐吸附。
该死的还不快一点?。
想要迅速地,不留余地地被占有,填满从身体到内心的空虚之处。
恨恨地看他,他居然还在笑。
便是顾不得所谓矜持廉耻,想将自己的身体往他的器物上撞击过去,也是不能。手腕被牢牢固定在他手里,整个人是动也动不得。
沈浪叹了口气,低头吻他的眼睫,教他闭上眼睛。
“太快了,我怕你痛。”
他扶着他的腰身,进入,拔出,不快也不慢,只是鲜明。
仿佛在清清楚楚地宣告,你记得,你是我的。
不知是被他的话语还是行动安慰,王怜花体内难忍的骚动也慢慢缓和下来。
慢慢地体会到,慢的好处。
快火虽能迅速煮沸清水,慢火却能煎得好茶。
沈浪在他体内细细耕耘,每一下都能完美地到达,该到的那个地方。
行动搅起水波,往王怜花的身上涌去。他的脸孔上有一种迷幻般的神情,水波从他俊俏的眉梢,湿润的眼睫,颤抖的双唇处,一波波地泛开去,漂过来,一波比一波更急促,一波又一波的深入。
连自己的呻吟声,和沈浪的喘息声,都快要听不见。
肉体结合的地方,来回贯穿,仿佛无休无止。
高…潮到来的时候,双眼前方一片白浊,什么也看不见。
四周水冷,只有冲破身体的那一束水流是热的,热得发烫,热得心房颤动。
待他喘息声平,沈浪扶住他的肩膀,将他揽了起来。
王怜花一动不动,静静蜷缩在他怀里。
他看上去就像个孩子。
又孤单又骄傲,只有疲倦极了的时候,才肯暴露出一点点的柔软依附的眼神。
怎么能这样可怜。
。
火光温暖,是对激情褪去后略略发冷的身躯最好的安慰。
将他身子擦干,在火旁烤得微暖,再帮他穿上洁净的单衣。
有沈浪在,不动脑子、或者连手指都不动,也许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只是王怜花这人,从来也不太喜欢按牌理出牌。
盘腿坐在垫毡上,看着沈浪更衣,突然地便冒出一句话来。
“我是个负责任的男人。”
沈浪对着他微微一笑,问:“所以?”
王怜花勾了勾手指示意他过来,然后道:“所以现在请你不要穿上衣,先转个身。”
沈浪并不推辞,转过身来。
只见他背上皮肉撕裂,因溪水浸泡,血迹已无,却肿胀发白,惨不忍睹。
王怜花叹了口气道:“若我老是不管你,恐怕你非比我早死不可。”
沈浪轻笑道:“好人不长命,恶人遗千年,我本该比你早死。”
王怜花也不理他,细细帮他擦干了背部,从行李囊中取出一个药瓶,将其中药膏涂抹在沈浪伤口之上,再用洁净布带,包扎得完美无瑕。
得意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又道:“现在坐到我旁边来。”
沈浪依言坐下。
王怜花不耐烦道:“正面朝我,双臂平举。”
沈浪笑道:“王神医的要求,真是玄妙。”
王怜花哼了一声,以示鄙视:“一点也不玄妙,你太驽钝看不透而已。”
站起身来,正正中中,往他腿上一坐。
双手搂住了他的脖颈。
把脸埋在他肩上,感觉到衣衫下略微的突起,轻轻蹂蹭。
便是隔着衣衫,也知道那个疤痕,在那里。
你的人和命,都是我的,岂是你自己肯随便糟蹋,就能糟蹋的。
“好了,把手放到我背上。”
王怜花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已经有点含混。
根据指示抱住他的时候,沈浪惊奇地发现,王怜花居然就在这一瞬间,已经睡着了。
沈浪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便是小孩子,只要三岁以上,都不会这样说睡就睡。
也许沈浪几乎无所不能,但并不代表没有无计可施的时候。
比如说,他觉得,这样睡一个晚上,是很不现实的一件事情。对于身体的放松与调养,很是不利。
却实在想不到,既圆满地维持这个姿势,还能够躺下去的办法。
明知他不太可能听见,也只得做最后的努力与尝试。
。
“好孩子,乖。”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就算是好孩子,睡着了也管不着自己乖不乖。
(四十)
王怜花是被落到唇边的一滴露珠弄醒的。
恍惚间,以为那是沈浪的一个吻。
睁开眼却发现,沈浪还睡着。
这其实也是很值得大惊小怪的一件事,因为沈浪通常都比他醒得早。
觉得稀罕,高高兴兴地研究了一番他的睡脸。
研究了之后,觉得很有点嫉妒。
二十岁之前,王怜花对自己的模样还是非常得意的,但过了二十五岁以后,他发现事情变得很有点不妙。长得年轻俊俏虽然不是坏事,但是过了这么多年还一如既往地维持少年面相,实在不符合他成熟睿智的自我定位。
相比之下,沈浪的长相就比较符合他的理想,既有男子气概又分外俊朗,且随着年岁的增长,更多庄重的风仪。
睡着的时候,眉目分外舒展,唇角依旧微扬。
王怜花觉得这个无时无处不在的微笑模样有点可恶,于是伸出手去,很恶劣地想把他的唇角往下揉一点。
沈浪马上就醒了,睁开眼,看着他笑笑,轻轻吻了一下伸到他唇边的指尖。
“王公子今天醒得这样早。”
王怜花悻悻地道:“像沈大侠一样心无挂碍地睡大觉,对在下来说实在很难。”
沈浪并没有详细解释,为了等他睡熟以便将他放平躺好而不吵醒他所做的艰苦努力和漫长等待,只是伸手将他揽在怀里,像哄小孩子一样轻揉他的头顶。
不仅如此,还说了句特别伤王公子自尊的话。
“真可爱。”
这句话实在很难反驳。
不管是说“你才可爱”还是说“我一点都不可爱”,都非常的不像话。
因为这句话,王公子无可避免地生了半天闷气。
。
半天之后,王公子找到了一个报复的好机会。
午间的时候,到了落马镇。
落马镇住的近千户人家,算是入了苗疆之后难得见到的大集。集上也颇有些来收苗人手艺的汉人客商,两人走在路上,倒也并不十分引人注目。先在市集上买了匹好马,再舒舒心心地吃了顿好饭,两人便又起身。
只是刚出了饭馆门口,沈浪就做了一件特别孩子气的事,一下子就被王公子抓住了把柄。
饭馆门口都是些小商小贩的摊子,王怜花一回头,就看到沈浪突然走到其中一个摊子前面,站定在那里看。他还道是什么古怪稀奇的玩意,连忙也挤上去瞧。
摊子卖的是糖膏,那糖色泽嫣红透亮,质地似乎软粘无比。摊主在那卖糖,都得备一碗香油,和一把薄而锋利的切刀,买者说了约要多少,他便得用那刀在油里一过,极为迅速地手起刀落,方能将糖一下切开,否则便要粘连拉出糖丝纠缠。切出来的糖块,还得用极亮的油纸包好,拿在手中才能不粘手指。沈浪十分认真地要了同样大小的十余块,一块一块分别包好,见王怜花瞪大了眼看他,便笑着递了一块给王怜花道:“这糖的名字倒是十分风雅,叫作玫瑰粘。你可要先尝一块?”
王怜花捧腹大笑道:“沈大侠怎么和小孩子似的,还要一边走路一边吃糖果。在下可没有这个爱好,您请自便。”
笑完了以后,觉得非常得意,好像扳回一城。
沈浪自己却也不吃,只是小心收好,放在随身的背囊之中,又道:“我还要买些东西。”
王怜花强忍住笑,又道:“沈大侠怎么和姑娘家似的,看到市集就高兴地东买西买。也罢,你要什么,相公都给你买。”
沈浪这回进的是一家布庄。
除了买了两身当地苗人服饰之外,居然还特地裁了两尺布料。
为了买那块布,沈浪细细地比较过店中几样最昂贵的料子,终于选定了一款料子最细腻、最柔软的素绫,并嘱咐店家将那块布全部裁成半寸宽的细带。
王怜花觉得有点好奇,但是又不想问沈浪买这个是做什么
他最不愿承认的就是,某些事情沈浪想得到的他想不到。
沈浪正好又是那种你不问,他就不会说的人。
于是,王公子又困惑思索了半天,却是无果。
。
又是半天之后,王公子不可避免地知道了沈浪所做的一切怪事的答案。
只是这半天,和早上的这半天,过得实在不同。
白天的时候,谈笑风生,仿若无事。
眼看着天渐渐暗下来,话也越来越少,直至无语。
话虽然可以不说,有的事却不能不做。
比如说,住店的时候,把隔壁的两个住客,点了睡穴,丢到自己房间的床上,换了他们的衣服,顺便也换了他们的脸。
王怜花做这些事情,总是熟练得令人叹为观止。时而天真的可爱,时而老练的可怕,以奇妙的比例在他身上混合,依次交替出场。
做完之后,王怜花躺在隔壁房间的床上,嘟哝道:“我真是讨厌晚上。”
在今日之前,比之白日,王公子明明是更喜欢夜晚。
在家发起懒来,中午才起身的话,白天便轻易地过去了一半。
如果下午不出门,所能做的事情也不过读书写字,偶尔做些奇妙的玩意儿,光阴去得越发快。
至于莺歌燕舞,美酒佳人,都是晚上才有的好节目。
今天晚上,却是分外不同。
在今夜之后,每一个夜晚,也许都会与之前不同。
一想及此,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问沈浪:“昨夜是什么时辰?”
沈浪轻声答道:“约是子时。”
王怜花涩涩地道:“你说,点睡穴会不会有用?”
沈浪道:“不妨试试。”
王怜花苦着脸道:“方才我好像刚点过别人的睡穴。”
沈浪并没有回答,只是伸出了手指。
对王怜花做这件事情,已不是第一次。
只记得每一次伸手时的感触,都深刻地难以忘怀。
等着让他醒来的时刻来临,也不是第一次。
也记得每一次等待时的思绪,都焦灼地难以忍耐
这是极危险的尝试。
在纠缠不醒的噩梦中猝然死去,并不算是少见的事例。
沈浪做完了这件事,就默默坐在床边,看着王怜花的面孔。
等待着,寻觅着。
第一丝痛苦的痕迹,从何处出现。
。
出现。
王怜花猛然睁开了眼睛。
他想起自己好像刚开始做梦
梦的内容已经模糊,只记得其中气氛阴暗沉郁,仿佛要压碎整个心脏。
越压越重,马上就要喘不过起来。
有一双手,将他从越逼越近的梦魇中,立刻扯了出来!。
再也没有一双手,能像沈浪的手一样及时到不差分毫。
只是这双手,只能让他离开痛苦的幻觉,却不能让他离开痛苦的现实。
刚从噩梦的压力中活脱过来的心脏,就被刀锋一样的刺痛,从中劈开!。
王怜花猛地张开嘴,忍耐不住第一下的嘶吼。
然后他就惊疑地发现,他不能完全张开嘴,也叫不出完整的声音。
嘴里有东西?。
他的感官并未被疼痛麻木,还能准确地感觉到口中事物的质感与气味。
香的,甜的,软的。
他知道这应该是什么。
。
这糖的名字倒是十分风雅,叫作玫瑰粘。
你可要先尝一块?。
。
王怜花将嘴张到他所能够张到的大小,呜呜地喘气。
便是想要咬住双唇,牙齿也粘连在那糖膏之上,无法拔开。
无法抗拒的疼痛和被束缚的痛苦使得他倏地从塌上弹了起来,紧紧抱住了沈浪。
很有目的性的,想要再一次地撕裂沈浪的伤口。
这样的痛苦,为何只要我一人来尝?。
充满恨意地伸出双手。
突然发现手指比往常笨重。
手指不是不能动,简直可以说活动自如。
只是被半寸宽的素绫,一圈一圈,极其细致地包住了每一根手指。
指尖包扎地尤其柔软贴服,如何还能着力。
王怜花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最终只得颓然落下,无力地搭在了沈浪肩上。
沈浪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手势,稳稳地抱住了他。
细细地体会,他在他怀中的每一次战栗与震颤。
就像在做缠绵悱恻的欢爱之事一样。
细细地吻去,他脸颊上蜿蜒而下的,透明的泪迹。
就像达到极乐的高…潮后,温柔的收尾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呃,那啥,最近工作较忙,脑梗阻越发厉害,大家每次还是隔四五天来看吧……不好意思~~鞠躬~~
(四十一)
沈浪曾经很认真的思考过,为何王怜花在自己心目中,从来与众不同。
先是得出了王怜花为人行事与他所交好的所有人都分外不同的三大特点。
臭讲究、极怕死、很怕痛。
江湖中人过的是刀口舐血的日子,谁有他这样世家公子哥似的讲究和各种挑挑拣拣的门道。
江湖中人重的是胆气豪气,哪能像他一样,不仅怕死得要命还从不讳言。
江湖中人跌打损伤本是家常便饭,可王公子若是稍稍受点皮肉之苦,简直能闹翻个天。
在这三大特点的基础上,沈浪很快就总结出了结论。
因为王怜花是他见过的最矛盾的一个人。
若说他讲究,却连畜生的洗澡水都肯喝下肚。
若说他怕死,竟然宁可被亲生父亲杀死也不愿透露自己是他的儿子。
若说他怕痛,这样夜复一夜的折磨,白日里依旧是谈笑风生。
便是到了晚上,要点他睡穴的时候,也出乎意料地没有任何恐惧的神情,只是微笑着一言不发。
再度醒来时的挣扎,居然也是一日比一日和缓。
痛楚过去之后,瞬间就会睡着。
往常他睡相极差,睡着了还会翻滚反覆,这几日反而出人意料的乖顺,躺下便是一动不动。
一早起来,依旧神采飞扬。唯一的变化,也不过是双唇的血色,越来越少。
绯红的衣衫这样艳,映得他的脸色,分外的白。
白得就像,夜夜挣扎的时候,照进窗棂的惨淡月光。
什么都不说,并不一定代表已经习惯。
也许只不过是因为太知道:说也无用,再挣扎也是枉然。
雷山这个可诅咒的地名,在心里一直默念着,一遍又一遍。
是否早一日到雷山,便能早一日得解脱?。
这个问题,沈浪和王怜花自己,都不能回答。
甚至于不敢回答。
。
不管怎样,能有希望和盼头,总是好事。
之后日夜兼程,不几日,便到了麻峡县。
麻峡县是进入雷山苗域的关口,为苗侗两族接壤之地。县中侗人居多,屋宇形制也多为侗式。王怜花本是博学强闻,一路上又是特地钻研了许多地理、民俗手记,到了此处,十分兴高采烈地与沈浪说起苗侗之风物,如数家珍一般。
午间在侗家客店用饭的时候,王怜花悄悄对沈浪道:“旁边桌上那苗女,似乎一直在看我们。”
沈浪侧目看去,见是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相貌平凡的苗族女子,毫不掩饰地对他们二人上下打量。见沈浪看她,倒也不躲藏,大大方方对他笑了一笑。
沈浪便也回之一笑,转头对王怜花道:“这左左右右,只有我们二人是汉人服色,如同异类,不看我们又看谁去。不过你倒是如何得知,此女为苗人而非侗人?”
王怜花得意笑道:“苗人侗人常年混居,服饰本是十分相似。若说形貌上最大区别,也不过是女子发式之不同,侗人为左侧偏髻,苗人发髻则盘于头顶脑后,岂非一目了然。”
沈浪见他这愉快神色,也笑道:“王公子所知渊博,在下真是佩服的很。”
王怜花听了这奉承话,心情大好,恰好店家送了一盘糕点上来,他便伸手取了一块,又对沈浪卖弄道:“黔东一带,盛产茯苓,不知这茯苓软糕和北京茯苓饼相比,风味可有所不同。”
说着,一口咬下,却在瞬间就变了脸色。
他方才一笑起来,颊边刚浮现淡淡桃花之色,突然便面容僵滞,脸色惨白如死,双目失神,死死瞪着那店家,吼道:“这软糕是什么做的?”
店家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道:“这、这是本店特、特制的玫瑰茯苓糕,没、没什么特别的,就、就加了点玫瑰酱作馅心,客、客官,可是吃不惯……”
沈浪原本以为是毒物或是蛊物,面色凛然,只待出手,听得此话顿时放松下来。只是神色中的担忧之意,丝毫不减。。
王怜花已经掐着喉咙在呕吐。
玫瑰酱汁从他口角流下,像是一道极鲜艳的血痕。
店家见他这样,愈发惊恐,在旁边站也不是,走也不是。
沈浪摆手道:“店家,没事,你下去吧。”
然后便拿出一块丝帕,帮王怜花轻轻擦去下颌上的污物。
叹道:“吃点别的吧。”
听了这话,王怜花居然还笑了起来。
只不过此时的笑容,不仅有点冷,还有点狠。
轻快地答道:“好。”
今次这一顿,王怜花吃得很慢,且吃得比往常都要多。边吃还边赞道:“苗家的稻米极好,酸汤鱼也很开胃。”
沈浪点头道:“你若是有胃口,便多吃点。”
两人还在说说笑笑,旁边桌上那苗女却突然站起身来,走到他们面前。
问道:“请问二位可是沈浪、王怜花?”
沈浪不慌不忙地道:“正是,敢问姑娘如何称呼?”
苗女道:“我叫明珠。”
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的名字,能令他们感到这样震撼。
。
除了震撼,还有惊奇。
蓝岚最多不过二十四五,眼前这女子至少比他大上五六岁,看似不过一个极普通的苗家少妇。
蓝岚思慕无比,甚至为之不惜背叛宗族的,怎会是这样平常的一个女人?
王怜花道:“明珠姑娘为何而来?”
明珠微笑着回答了两个字:“蓝岚。”
在她微笑的一瞬间,王怜花突然觉得,她的确有可能是蓝岚所说的那个人。
虽然她不是很美,看上去却很温润,很柔和,很可亲,笑起来,既像个懂事的姐姐,也像个体贴呵护的小母亲。
要知道,女人最大的武器,并不是美丽,而是温柔。
王怜花淡淡地道:“小蓝可不是陪巫族长回去,继续做他的孔雀公子么?”
听了这话,明珠的神色中,浮现出十分温柔的凄凉之意。
使得这样平凡的一张脸,好似有了能撼动人心的力量。
轻轻地道:“他是不得已的。”
王怜花挑眉道:“哦?”
明珠道:“只因他和你一样,也中了话蛊。”
王怜花并不动容,只道:“却不知他发了什么样的誓?”
明珠道:“侍奉族长为主,终身不得违背其言。若有抗命,当受撕心裂肺之刑。”
王怜花呆了一呆,道:“和我中的那个听起来还有点像。”
明珠道:“话蛊之言,本就大同小异。”
王怜花摇头道:“难怪老巫一说话,小蓝百般不情愿也得听。不过小蓝那日既已知道断情花的用法,也知道断情花所在何处,应可自行解蛊,让姑娘来找我,又能有何助益?”
明珠悠悠一叹,道:“王公子应当知道,断情花只在夜间开花。你说,断情花开的时候,小蓝在哪里?”
小蓝在哪里?。
这真是一个下流的,令人浮想联翩的隐喻。
王怜花果然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道:“这话听起来,好像是让我顶一下小蓝的缺,让他闲一闲。”
明珠假装没听见,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们二位,到了此处,依旧汉人服饰,显得是要引人注目,好引蛇出洞,以寻得进入雷山之径。可请二位试想,族长既已知道王公子已经蛊发,又何必多耗人力前来捉拿?守株待兔岂非更妙。离八月十三尚有半月有余,不知道王公子能不能忍到,巫族长终于忍不住的时候?”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向地上。
王怜花随着她的眼光的方向看过去,目光居然有点犹疑。
那是他方才吐出来的,半块玫瑰茯苓糕。
嫣红的酱汁触目惊心。
入口时的感受,也和玫瑰粘一样香,和玫瑰粘一样甜。
。
明珠微微吐了一口气,抬起了头。
用下结论一般的语气,道,“恐怕除了我之外,再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够马上带二位进入雷山圣地。”
沈浪一直在旁边不说话,此时却突然问了个很杀风景的问题。
“听蓝公子说,明珠姑娘是巫族长的亲眷?”
明珠淡淡笑道:“我不过是他的许多妾侍之一。”
沈浪紧逼道:“既然如此,姑娘可否见告,为何愿为蓝公子如此奔波行事?”
沈浪今天莫不是吃错了药,总是问这种王怜花才喜欢问,一针见血地教人尴尬的问题。
即使沈浪有时候会做本该王怜花做的事,王怜花却永远不会去做该沈浪做的事。
比如解围、打圆场这样又无聊、又花力气和心思的事。
他只是将双手抱于胸前,玩味地看着明珠,等着品味她的回答是否能令自己满意。
明珠神色不乱,不卑不亢,微笑回答,连答案都无可挑剔。
“因为他如今这般,都是为了我。”
(四十二)
话说到这个份上,能被感动的,也该被感动了。
沈浪却只淡淡说了两个字。
“为何?”
沈浪尚且如此,王怜花只会更不给面子。
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嗤笑了一声。
幸好明珠不是脸皮薄的小姑娘,而是个成熟有阅历的妇人。
仅是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
“蓝岚是我家奴婢之子,父母双亡,我甚是关照他。他在心里对我十分依恋,我也是知晓的。八年前,族长收我为侍妾,他悄悄来探我,正好被族长看见。族长喜好男色,便将他留在身边。从此之后,方有孔雀公子之名。”
王怜花笑道:“可照在下看来,做孔雀公子便是有万般不如意,也总比在姑娘家做个下仆强。何况巫族长对小蓝怎么也不算差,姑娘又何必替人纠结?”
明珠道:“这其中实有很大的缘由,实在难以启齿。”
沈浪施施然站起,道:“既然难以启齿,在下也不愿强人所难。”
王怜花叹了一口气,拉住他手,道:“沈大侠你也真是的,难以启齿,不过是有点不好意思说,并不是不想说。明珠姑娘可是这个意思?”
只见他眼中含笑,讥诮之意极浓。
明珠轻声一笑,道:“我说难以启齿,不过是因为这是个不好听的故事,也与我本人有关,怕污了二位的耳朵。可事到如今,看来我不说也是不能的了。”
神色依旧从容,沈王二人方才明里暗里的嘲笑,像是一句也没有听见。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脸皮这样厚,总不是平凡之辈。
沈浪微笑着重又坐下,道:“愿闻其详。”
。
这果然是一个不好听的故事。
明珠是巫蛊族中几大宗族之一的夏家的长女。蓝岚之母是明珠之父夏久渊的侍妾,名叫岚香,生得极为美丽,夏久渊对其迷恋非常。明珠之母本为发妻,因此而不得宠幸,遂起了个极恶念的心思。
她买了一个绝色的小倌儿,艺名叫做孔雀儿,送给自己的夫君。此时夏久渊妻妾之中,仅明珠之母生有一子一女,孔雀儿得了专宠,如此便防了其他侍妾也有所出。也是因明珠之母恨极了岚香,实是对她的一大嘲笑。
你纵生得比我美又能如何,却还连一个男人也比不过。
没料到,岚香虽失了宠,过了一个多月,却显出孕兆,想来是在孔雀儿刚来前后怀上的身孕。夏久渊虽对岚香心思已经淡了,对自己的骨血却还是看重的。只因明珠是个女子,而明珠的弟弟明心又实在资质普通,自然希望有更为优秀的继承人。
夏久渊千盼万盼,生下来果然是个儿子,更是欢欣鼓舞。
只一抱这婴儿,瞬间便呆住了。
婴儿颈下有颗蓝痣。
正好那小倌孔雀儿在相同的地方也有这样一颗蓝痣。
再看看,那婴儿长得怎么都像孔雀儿。
夏久渊勃然大怒,将岚香和孔雀儿抓来,严刑逼供,方从他们二人口中掏出了□之事,立刻将二人当堂杖死。
本来想将那婴儿也一起打死,恰巧夏家的老管家蓝越终身无所出,苦苦哀求夏久渊将那婴儿过继给自己为子。夏久渊念及他尽心尽责,一时心软,准了此事。
那婴儿自然便是蓝岚。
蓝岚在夏家自是很不如意,尤其是夏明心,自小便常欺负他,尤爱追着他叫“孔雀儿”明珠身为长姊,每次见了这情形,都要管教训斥弟弟一番,尤其是不许弟弟叫蓝岚最恨的那个称呼。
孔雀儿。
蓝岚十四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
那时夏久渊已经过世,是二十二岁的明珠当家。一日晚上,路过家中花园的时候,明珠听见有极激烈的厮打之声。
悄悄上前一看,明珠顿时又惊又气,抓着其中一人拎起来啪啪啪打了好几个耳光,一脚踢开老远。
剩下那人,衣衫尽破,喘息声声,凄惨可怜。
原来被明珠踢开的那人竟是她的弟弟夏明心,剩下那人却正是蓝岚。
蓝岚那时已生得十分漂亮,夏明心比他大上两岁,正是少男情动的年纪,阴差阳错对他起了心思。猴急之下,竟然想要强上了他,幸好明珠凑巧看到,蓝岚这才逃过一劫。
蓝岚对明珠原本便是敬佩感念,自此之后,简直可说是死心塌地。明珠深怕弟弟对他又起了傻念头,也是十分看顾着他。
原本苗女到了十六七岁便要出嫁,因父亲早逝,母亲病弱,弟弟又不大成器,只得明珠一人操持宗族之事,迟迟未嫁。提起明珠,便有人说是“夏家的丑老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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