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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跑小王妃作者:陈留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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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曦王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寒枫马上跪下,从袖子里拿出一张地图呈给青曦王,低声说:“王上,我以后不敢了。”
  那是一张线条潦草的九龙山宝藏图,上面标注的汉字歪歪扭扭,一眼就看得出是谁写的。
  青曦王将地图随手撕碎扔进纸篓里,问道:“周生现在怎么样了?”
  “炸开山脉后,九只龙逃走,那些金矿瞬间变成了石灰,民间传说九条恶龙逃走将危害人间。皇帝震怒,以欺君罪对周生处以腰斩刑。如今周生的魂魄还在地狱关押,周生因无知而犯下重罪,阴司判官不知如何处置,还在等王上示下。”寒枫小心翼翼地说。
  青曦王思索了片刻,缓缓道:“先关着吧。”
  寒枫又等了一会儿,看青曦王没有别的吩咐,于是站起来离开,临走时,他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身说:“王上,其实,安灵一开始就不想嫁给你。”
  青曦王抬头看着他,眼神锐利的像剑。
  “那时候他和我说,他不要和一个没见过面的人成亲,于是我跟他说:‘王上是一个仁慈的天神,如果你和他说出你的想法,他绝对不会强迫你和他成亲的。’”寒枫微微一笑:“可是,他见到您之后,从来没有说过不想嫁给您。”
  寒枫说完,轻轻关上了书房的门,下台阶的时候脚步趔趄,差点在青石上摔一跤。
  两天之后,青曦王和寒枫到人界,诛杀剩余的八只恶龙,开始了在人界的冒险生涯。
  上卷完。                    
 

     ☆、李家小少爷

  中秋节夜里,北方某个偏僻的乡村,各家各户都坐在院子里乘凉赏月,小木桌上摆放一两块月饼,有些家境殷实还会摆放一些新鲜的水果和糕点。
  村中唯一的财主姓李,家有五间青砖大瓦房,后院还养有两只骡子,一只牛,粮仓里是堆积成山的粮食,柜子里有一年四季浆洗干净的衣服,其生活颇为外人称羡。
  李员外白手起家,创立偌大家业,颇知守业艰难,家中大小开支皆经其手,每日怀里揣一个金算盘,将自己财产计算的十分清楚。大概是精明过头了,佣人甚至妻妾们都抱怨老爷克扣钱粮,甚至暗地里诅咒谩骂他。
  李员外一生刚强精明,唯一的弱点就是自己的独生子——李梦之。
  李梦之今年十六岁,正是该娶妻的年纪,可惜这孩子从小被养坏了,生的白白胖胖如一团刚出锅的馒头,平常多走几步就累得胸闷气短几乎晕厥,说话也是颠三倒四,蠢得不像话。李梦之里外都如此不堪,好人家的女孩儿自然不肯嫁给他,山野村姑又入不了李员外的法眼,因此李梦之的亲事成了一大难题。
  近日李家来了一位贵客,乃是江浙巡抚陈静堂的长公子陈华书,陈华书年方二十,生的眉目如画,风流潇洒,是个人人艳羡的贵公子。然而贵公子在金陵看惯了风花雪月,忽发奇想要去穷乡僻壤中寻找乐趣。于是暂时住在李员外家。李员外巴不得和这位大少爷攀上交情,每日撺掇着儿子陪陈华书到山野间游玩,期待这位大少爷能在仕途上提携自家儿子,可惜儿子是个不长进的,陈公子又见惯了各类佳人尤物,根本不屑和李梦之这类人接触。
  中秋节当晚,陈华书独自在后院凉亭里喝酒,眼见院墙外阖家欢声笑语,有些触景生情,想起自己虚度二十余载,虽见过半个国家的风土,却没有遇到一位绝色佳人值得自己倾心,不由得长叹一声,有些心灰意冷。
  另一边的厢房里,李梦之两手抱头,蜷缩在桌子下面,为难得快要哭了:“娘,我不待见他,我想回屋睡觉。”
  李夫人恨铁不成钢,手里挥舞着鸡毛掸,要打不打地在李梦之头上挥舞:“要你陪陈少爷说一会儿话,又不是让你去死,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前几天你爹还埋怨我不会教子,我因为你受了多少闲气,你就不替我这当娘的想想!”
  李梦之也知道自己愚笨粗蠢,上不得台面,所以很不爱和陌生人接触,然而他也知道因为自己的缘故,爹娘在外面常受人嘲笑。两厢为难之下,有时不得不顺从父母的意愿,尽量在外人面前表现得不那么愚蠢。
  在李夫人的威逼之下,李梦之只好整理衣服,拿起折扇,摇摇摆摆地进入花园的凉亭。
  他穿一身白衣,手里的折扇也是白色,脸庞又饱满如玉,整个人像正在滚动的白团子。陈华书正在伤春悲秋,一抬眼看到一团白光朝自己滚过来,一时绷不住,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李兄,你……哈哈哈……”陈华书大笑起来,他素日瞧不上这个地主家的儿子,如今百无聊赖,正缺个解闷的小丑,于是把素日的厌恶之情都暂时收起来了。
  李梦之见他一看见自己就笑,还以为对方是好意,也吭哧吭哧地爬上台阶,对陈华书一拱手:“陈兄,我娘让我陪你喝酒。”
  “呃……”陈华书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他也看得出来李家夫妇的攀附之意,却想不到李梦之连一句应景的话都不会说,要不是事先知道他是个傻子,陈华书简直怀疑李梦之在取笑他。
  “多谢李夫人美意。”陈华书笑着说。
  李梦之坐在石凳上大口喘气,气息平稳之后,他拿起盘子里一个坚硬的核桃,张开嘴,雪白的牙齿一咬,核桃应声而裂。他摊开手,拣掉外壳,剩下果仁,他托到陈华书面前:“给你。”
  “多谢。”陈华书捻起一块果仁,称赞:“李兄好牙口。”
  “我很小的时候,娘就给我吃核桃。”李梦之嘎巴嘎巴地咬开核桃:“她说核桃补脑,我长大了会又聪明又强壮。”
  陈华书看着他手上的五个小酒窝,笑道:“的确挺强壮的。”
  李梦之吃东西很快,左右手同时拿着核桃,咬开一个,把果仁倒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同时咬开另外一个,两只手把嘴巴没有一刻停歇。一盘核桃见了底,他又把另一大盘炒松仁放到自己面前。
  整个凉亭里只能听见“啪嗒啪嗒”坚果爆裂的声音,以及甜美的果实香味。虽然李梦之是抱着和陈华书聊天的决心来的,不过比起这位大少爷,他对眼前的食物兴趣更大一些。
  陈华书偶尔和他聊几句,李梦之虽然说话幼稚,然而还能逗人发笑,因此这两个人竟然也相安无事地坐到午夜。
  午夜时分,月亮升至正中央,银白色的月光洒落下来,地面犹如撒了一层银白色的霜。
  陈华书见此景致,觉得十分有趣,打算踏着月光到外面游玩,而李梦之吃了一肚子的核桃、杏仁、松仁、花生、瓜子、月饼、糖果等食物,胃里难受,也愿意出去走走。于是两人结伴外出。
  乡村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美景,村东有一大片芦苇荡,占地几百亩,芦苇高,沼泽深,此时正是夏末,芦苇荡上浮着一层白色的绒絮。微风一吹,仿佛大片的白云一般摇摆。
  两人沿着芦苇荡旁边一条小路,慢悠悠地欣赏这月下的景色。
  四周不时传来草虫的鸣叫,天空里也偶尔有猫头鹰的叫声。李梦之嘀嘀咕咕地说:“我娘说,村里有一个小孩儿晚上躺在院子里乘凉,猫头鹰在他头上叫,他对那个猫头鹰笑了一下。第二天他就带着笑容死在院子里了。所以我娘说晚上不要对着猫头鹰笑……”
  李梦之在乡村长大,从小听老一辈的人讲了许多鬼神故事,此时行走在夜间的小路上,他源源不断地把这些故事讲出来。
  陈华书起先不说话,后来忍无可忍地让他闭嘴。陈华书胆气壮,并不信奉鬼神之说,然而在这种环境里不断听旁边人讲鬼神死人之类的故事,的确令人不舒服。
  走了一刻钟,李梦之有些困,打了个哈欠,两人开始往回走。一道黑影忽然从天空中落下来,掉进芦苇荡里,发出哗啦哗啦的巨响。两人都吓了一跳,停下脚步。
  芦苇丛中传来激烈的缠斗声以及低低的哀鸣,仿佛一只野兽在捕杀猎物。
  李梦之吓得脸色发白,拔腿就跑,随即又折回来拉住陈华书,结结巴巴地说:“快、快走。我娘说野地里的妖怪会吃人的。”
  陈华书好奇心旺盛,不但不跟他走,反而更近地靠近那一从芦苇,压低声音说:“我倒想看一看这妖怪长什么样子。”
  “陈兄,别动!”李梦之急忙去拉他的手,然而身体胖,脚步不稳,一头扎进那滩沼泽里,他吓得尖叫一声,旱鸭子似的在沼泽里挣扎。陈华书急忙去抓他的手,无奈他身体肥胖,手脚又乱挣扎,根本抓不住。
  两人暂时忘记了芦苇丛里妖怪的事情,只顾着眼前的惊险。
  细长茂密的芦苇被拨开,一位白衣白发的高个子男人走出来,轻轻用手一提,将李梦之从泥淖里抓出来扔在地上。此时李梦之浑身黑泥,从一只白胖的团子变身成黑胖的猪,而陈华书看他脱离险境,也松了口气,两人一起望向来人,不由得呆住了。
  这男人仿佛从仙境走来一般,洁净出尘,一身白衣随风飘荡,银白色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瞳孔赤红,鼻梁高挺,嘴唇薄而锋利,是一位俊美而英气的绝色美男子。
  陈华书简直移不开视线,只觉得自己以前见过的那些所谓美人尤物给眼前的男子提鞋都不配。而李梦之更是眼巴巴地看着这白衣男子,生平第一次产生了除食物之外的怦然心动之感。
  美男子看着眼前两个呆滞的人,一个相貌平常,另外一个浑身赤黑,简直不配为人。他趁着半夜出来觅食,被两人打扰,心中有气,然而想了想,他打消了将这两人当做夜宵的打算。反正长夜漫漫,玩玩也不错。
  陈华书终于从惊艳中回过神来,他上前一步,面对这位气质出尘的美人,一向自傲的他竟然产生了自卑感,他结结巴巴地说:“仙……仙师从何而来?”
  美男子看出眼前这人的爱慕之意,心中思索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并不回答,自顾自地走了。
  陈华书看到他这一笑,半边身子几乎酥了,他急忙追上美男子,声音也变得亲昵柔和:“我和你说话,你怎么不理,难道是我冲撞你了,若如此,你也该让我陪个不是呀。”
  美男子自顾自地走着; 半晌才悠悠开口:“刚才还称仙师,现在却喊‘你’,小兄弟因何前恭后倨?”
  他的声音轻而柔媚,简直像在心口挠了一下,陈华书喜不自胜,几乎忘形:“我看你年纪比我还小一点,怎么叫我小兄弟?”
  “那我称你什么?”美男子凤眼一挑:“哥哥?”
  “哎!”陈华书答得快,欢喜得浑身发痒,恨不能现在就把美人搂在怀里。
  陈华书原本就是偷香窃玉的浪荡公子,而这美男子也是个出了名的淫贼。两人干柴烈火,两厢勾搭,眼神都能擦出火花来,就差找个地方一泻欲火了。
  “那个……”一个黑乎乎的胖子怯怯地跟在两人身后:“陈兄,大哥哥,我想回家。”
  两人这才想起他,美男子根本不愿意多看这人一眼,陈华书有了眼前的美人,也不想搭理李梦之,他将李梦之拉到一边,敷衍道:“李兄,你自己顺着原路回家,我和这位兄台还有些事情要谈。”
  李梦之悄悄瞄了美男子一眼:“我、我能和你们一起吗?这个大哥哥好漂亮,我好喜欢他。”
  陈华书几乎哭笑不得:“凭你也敢说喜欢他,你没看到人家根本没正眼看过你吗?”
  李梦之有些难过地低下头,用手轻轻搓着衣服上的泥巴,怯懦道:“我、我就跟在你们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好不好?”
  陈华书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声色俱厉地说“李梦之,我警告你,别坏本少爷好事!”
  说完转过身,脸上已换了和风细雨的微笑,他对美男子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们走。”
  美男子脸上不动声色,心中暗暗估算了离天亮还有多少时辰,轻声道:“这时候还要去哪里?不如找个干净的屋子喝茶聊天。”
  陈华书暗喜,这美人比自己还着急,于是轻轻握住美人的手腕,这时候他才发现美男子比自己还要高一些,且身材健壮,手指细长有力。这让陈华书略微有些失望,然而看到美人精致美艳的脸,那些失望又重新变成迷恋了。
  李梦之一直跟在两人后面,眼巴巴地望着那从天而降的美男子,满心的欢喜,丝毫没有觉感觉不到自己浑身泥巴,又被风吹得全身冰冷。
  陈华书沉浸在艳遇的欢喜中,而美男子警觉性很高,早就觉察身后有个蠢家伙在跟踪,担心这家伙会坏自己好事,美男子悄悄朝后面扔出一片柳叶,叶子飘飘扬扬,落在李梦之身上。李梦之只觉得身体一晃,衣服簌簌地从身上落下来,而他的身体也越来越矮,变成一大团委顿在地上。李梦之满心疑惑,笨手笨脚地从一堆衣服里爬出来。他走到旁边水洼边,看到水里是一只胖胖的小白狗的影子。
  且不提李梦之被变成小狗后的情状,单说那美男子与陈华书春风一度之后,眼看天色将亮,美男子穿上衣服,一路御风而行,飘至几百里外的一个城镇。
  他走进一户普通人家的院落,推开西厢卧室门,屋子里有些昏暗,空气里隐隐带着熏香的甜味,掀开帘子,床上棉被隆起,枕头上露出一袭乌黑柔软的长发。美男子轻轻坐在床边,将棉被掀开一角,里面是一个面容雪白、乌眉红唇的漂亮男孩。
  美男子将冰凉的手指探进男孩的脖颈,低笑:“安灵,该起床了。”
  安灵打了个哆嗦,远远地躲开他的手指,然后睁开一只眼睛,用低哑的声音说:“你又出去了?”
  “玩玩嘛,成天待在小盒子里多没意思。”白发美男子,也就是银狐,毫不在意地笑着说:“放心,我没害人性命。”
  “你现在法力不济,要是被坏人抓到,就死定了。”安灵闭上眼,轻声说。
  “哼。”银狐有些愤愤不平:“要不是被王上抓住,我也不会落到现在的下场。”
  “你活该。”安灵语气平淡,似乎快要睡着了。
  “嗬,”银狐看到他这样漠不关心的样子,有些动气,冷笑道:“你倒是很偏袒青曦王,可惜人家根本听不到。”
  安灵猛然睁开眼睛,掀开被子跳下床,走至窗台,拿起上面一个巴掌大的小木盒,抬手就要扔出去。银狐飞扑过来,拉住安灵的手:“少爷,我错了,我不提他了,别扔别扔。”
  安灵把那个小木盒放下,重新躺回去睡觉。
  小木盒只有巴掌大,像一个小花盆一样,上面载种着一块三角形白色的东西,看起来是蘑菇,实际上是半片耳朵,而滋养这耳朵的也不是土壤,而是粘稠的血液。
  银狐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不由得叹气,自己修行千年,受万妖尊崇,当年何等威风,偏偏一时犯傻去招惹安灵,结果自己先是毁容,然后被青曦王切碎身体,打入雾林,好不容易逃出来,只剩下一只耳朵,还要仰仗安灵的照顾才能存活。
  银狐一心感叹自己悲惨的命运,待太阳在东方显出光亮时,他的身体自动化为幻影,灵魂则寄居在那白色的耳朵上。至于和他共度良宵的陈华书以及被他变成小狗的李梦之,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陈华书在一家客栈醒来,他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地上散落着自己的衣裳。窗户打开,阵阵冷风吹进来。他打了个寒噤,抬手拉过棉被,这才感觉全身像被拆散了似的疼痛,股间黏腻不堪,伴随着撕裂般的痛楚。他艰难地蜷缩在棉被里,慢慢回想昨夜的经历,似乎是一场艳遇,然而却实在想不起来对方究竟是什么样子。
  陈华书懊恼之余,只当自己是被狗咬了一口,他不愿意在这个地方多留。拖着病体去李员外家辞行,李家早已打乱,少爷离奇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全家人都忙着在外面寻找。陈华书也说不清楚李梦之究竟去哪里了,所以也不愿意管闲事,收拾行囊,租了马车回京城家里了。



     ☆、新生活

  安灵一早起床,穿上灰色的粗布衣服,从破旧的桌子上抱起一沓抄写好的账本,匆匆出门,街上的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的小吃摊生意倒是很热闹。安灵花一个铜板买了两个包子,用纸袋包起来,一路小跑着到他工作的地方。
  与银狐逃出天山之后,两人暂时在江城住下,银狐仅剩下一只耳朵,除了吸血□气之外,毫无长处。两人想在人界生活,颇为费劲。
  安灵变卖了身上佩戴的发簪和玉佩之类的东西,换来的钱买了城里一所半旧的房子,之后他在一家玉器店做了账房先生,虽然每月领的钱不多,但也足够两人生活了。
  他在江城住了几个月,因为经常与各类商贩打交道,他也多少了解了外界发生的事情,比如某位县吏向圣上献了假的藏宝图,结果被囚车押往菜市口,处以腰斩之刑。据说当时围观的人数以万计,那位官吏被拦腰截断之后,肠子流了一地,一直往监斩台爬,嘴里哆哆嗦嗦地喊“冤枉”……
  “大早上发什么呆?”
  身旁伙计的问话打断了安灵的思路,安灵嘴里咬着包子,手忙脚乱地拉开抽屉,清点里面的余钱,不耐烦地对那伙计说:“扫你的地去。待会儿二爷来了又骂你。”
  那伙计撇撇嘴,动作利索地将店里的垃圾倒出去,又用清水洒了门口的地面,转过头说:“你刚才想什么呢,脸色惨白惨白的。”
  安灵不理他,用毛笔在账本上写了几个字,然后站起身从旁边的水盆里捞出一条毛巾,擦拭柜台和桌面。
  他工作的那家玉器店是全江城最好的——林氏玉器店,在南北城市都有分号。生意自然也是极好的,幸亏店里的伙计多,平时还忙得过来。
  林家祖上曾任过前朝首辅,如今改朝换代,林家便不在朝中做官,转而经商,虽然商人在各行业中排名最末,然而林家作为南北商行里的老大,还是享有一定地位的,就连当朝的皇帝也曾亲笔题词称赞林家子弟皆有儒商风范。
  日上三竿,店里陆续来了几个客人,安灵坐在柜台后面记账,偶尔有几个相熟的老客户,他只好站起身笑容可掬的亲自迎接。
  店外传来一声烈马的嘶鸣,紧接着一个穿着红色披风的青年从马上跳下来,还未站稳就高声喊:“安灵,来看我新得的一匹马。”
  店里的人都不由得转过身,看到红衣青年,又都笑着说:“是二爷来了。”
  安灵正将一个盛着玉器的木盒放到一对中年夫妇面前,对红衣青年笑了一下,摆手示意他先到旁边休息,然后向那夫妇介绍这玉的成色和年代。
  青年一向是桀骜惯了,哪受得了这般冷落,伸手将盒子一压,对客人道:“不卖了不卖了,明天二位再来吧。”
  那对夫妇也是知道林家二少爷素来的脾气,无奈地笑了笑,一起走了。
  安灵眼看到手的生意被搅了,气得指着青年的鼻子道:“你又来干什么!三十两的生意被你赶走了!”
  青年不屑地说:“三十两,还不够我在琉璃院一杯茶钱呢。”
  安灵将账本翻得唰唰响,有心再顶几句,又担心真惹得这位少爷发火,自己连饭碗都没了,只得忍气不言。
  “你这么生气干嘛?反正是给我们林家做事,就算挣再多钱,也落不到你的钱袋里。”青年仗着安灵不敢还嘴,更加得意地说。
  随后他强拽着安灵的手出去,兴高采烈地说:“你给我牵马,今天我要去一个好地方。”
  安灵明知不能摆脱,只好嘱咐一个伙计道:“老板来了若问,就说我被二少爷带走了。”
  两人一起来到郊外一处红砖绿瓦的院落里,满院子杏花飘落,走廊上挂着鹦鹉的笼子和晾晒的手帕,像是女眷住处,然而大门外却停留着几辆马车,可知这院子里住着的并非良家女子。
  林二少爷刚踏入院子,门里的小厮跪下请了安,立刻飞跑着到里面通报,不多时,一名美艳的红衣女子在一群青年男女的簇拥下走了出来,见到林少爷及旁边的安灵,不由得愣了一下,那女子含笑打量着安灵:“二爷,这又是谁家的小公子,我不知江城还有这等绝色的人物。”
  林少爷刻意不屑地说:“不过是我家的奴才罢了。”说罢,也不看安灵,嘴里说道:“你去把马牵到后院里,好生在门口守着。”说着笑嘻嘻地邀请那女子上楼,温柔地说:“我上次差人给你送的点心,还合口味吗?”
  一群人一起上楼,安灵将马牵到后院,朝小厮要了点草料喂马,然后找了一处清净的地方,将手抬起来,拔掉刚才牵马绳时扎进去的倒刺。
  他从小虽不是娇生惯养,但粗重的活儿是从来不做的,所以一开始做杂役的时候,每天手都会割破擦破,如今指腹上已经结了一层薄茧,虽然偶尔还会被弄伤,但毕竟比以前好多了。
  这位林二少爷经常带安灵出来玩,一开始安灵以为他是个开朗热情之人,而接触久了,却并非如此,这位少爷是林家庶出,能力不及其他兄弟,容貌气质也十分普通,林氏子弟个个丰神俊朗仪表不凡,这位则差得很远,他在族中不得志,就把时间都花在烟花柳巷,他性格阴晴不定,平时对族中人都不搭理,对下人也冷漠异常。
  安灵在玉器店工作,原本是这二少爷的父亲——林非雅决定的。那时安灵一个人茫然无措地在街头晃悠,看那家客栈哪家酒楼需要招伙计,林非雅一眼看到他,就同意他到这里做账房先生。
  后来这位二少爷不知怎么就认识了安灵,经常带他逛窑子,却有意无意地借机羞辱安灵,当然回去后两人都会遭到林非雅的责骂。
  安灵自己在走廊上呆想了一会儿,一个小厮端了一碗饭走出来,眼神迟疑地看着安灵,低声道:“这是二少爷说赏你的。”
  安灵点点头道:“有劳了。”
  那小厮想了一会儿,悄悄转到无人的地方,将那一碗剩菜哗啦全倒了,将碗放到走廊上,他擦擦手,坐在安灵对面,温和地说:“你跟着二少爷,还真是受罪,他在家里受了气,没处撒,尽折磨咱们下人。”
  安灵看了这人一眼,模糊能感觉出这人一番好意,然而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所以只好茫然地将目光移到远处的池塘。
  小厮看这少年漂亮得如同花朵,然而呆滞又冷漠,自己讲了半天,全得不到回应,他有些失望的叹气,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儿拿出一包东西悄悄递给他说:“这是萝卜糕,我们府上厨房大娘做的,大家都很喜欢。”
  安灵点头道了谢,他似乎觉得平白接受别人的东西不好,然而翻遍全身,却找不到还礼的东西,便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这一笑就让人移不开视线了,那小厮很忧伤地叹气,心想这人跟自己一样也是奴才,容貌气质却飘逸出尘,总让人生出遥不可及的感觉。
  安灵吃完了萝卜糕,那林二少爷也醉醺醺地下楼了,安灵将马牵过来,扶少爷上马。旁边一群人目送他。
  这时候饱受家中兄弟叔伯气欺压的二少爷就生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他从靴子里掏出马鞭,没头没脑地乱挥一气,安灵正牵着马缰,不提防手上挨了一鞭,不由得惊叫了一声,手背上就出现一道血痕,火辣辣的疼。
  那二少爷得意起来,冲旁边目送他的人吼道:“一点规矩都没有,你们平日送大少爷出门,也这么干巴巴站着,都给我跪下。”
  那些人平日巴结二少爷,都是为了他的钱,其实并不瞧得上这个人,如今看他醉了,也不理他,敷衍几句就回到院子里了。
  安灵掏出手帕将手背缠起来,换另一只手牵马,林二少爷在马上摇头晃脑,一条鞭子如毒蛇一般飞来飞去,安灵躲了几次,还是被抽到耳朵,他便放开了缰绳,站在路边不动了。
  那马朝前走了几步,林二少爷摇晃着身体,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登时疼得嗷嗷叫。
  安灵远远地站着,并不过去。后来这二少爷被摔老实了,坐在马上,双手抱着马脖子,也不敢乱动,安灵才牵着马,两人回到玉器店。
  还没到店里,远远看到店门口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几个佣人在门口垂手而立。安灵心道不好,急忙扶林二少爷下马。
  店里正中央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身蓝色长衫,身材高大,器宇轩昂,带着一股沉稳成熟的气质。不但是街上妇人,连十几岁的少女见到他也会忍不住脸红。
  这人是林非雅,安灵将林非雅的儿子扶到店里椅子上,然后走到林非雅面前,低声喊了一句:“老爷。”
  林非雅脸上带着怒气,看了一眼儿子,问安灵:“又是他带你去那种地方的?”
  林二少爷仰靠在椅子上,看到自己老爹在,也晓得害怕,支吾道:“是安灵说郊外有一处好地方……”
  话没说完,林非雅站起来,走到儿子旁边怒道:“你哥哥弟弟们都在外地做生意,外人说起来,哪个不竖起大拇指?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个混账儿子,成日吃喝嫖赌,现在更有出息了,会把责任推卸给下人了。”
  他说完,托起儿子的脑袋,指着上面的伤口说:“这是怎么弄伤的?”
  这话是问安灵的,安灵没回答,林非雅将目光投向他,他这才迟疑地说:“摔伤的。”
  林非雅性情严厉,有心责骂他没照顾好少爷,但看到他手上带伤,脸上是茫然又郁闷的表情,不知为何就心软了,只说到:“把账本拿到二楼,我一会儿看一下。”
  说完又厉声对儿子说:“滚回家去,一个月不许你出门。”
  门口的佣人听到这里,立刻架着二少爷上马车了。林二少爷正走着,忽然回过头,语气不怀好意地说:“爹,家里的姨娘也够多了吧?”他指着完全魂游天外的安灵说:“你喜欢这小子吧,我早就看出来了,没见过你这么偏袒外人的……”
  旁边那些佣人慌手慌脚地堵住少爷的嘴,强押进马车,扬起鞭子离开了。
  而店里那些伙计们也立刻散开各自忙各自的工作,装作完全没有听到老板隐私的样子。
  林非雅目光严肃,谁也不看,转过身一步一步地上楼了。
  安灵在柜台后面忙碌,翻出最近几个月的账本,连带这些天挣的钱,装进抽屉里,自己端着这么多东西,艰难地上楼了。
  楼上是雅间,专门供林非雅偶尔来休息的。林非雅坐在桌子旁,翻了最新的账本,只瞧了一眼,就皱眉道:“怎么乱七八糟的。”
  安灵也搬了椅子坐在他身边,认真说道:“我只记下了进项,至于开支、成本之类,我不会计算,也就没记下。”
  林非雅将账本一合,有些啼笑皆非:“你这样,我还怎么做生意呢?”说着站起身,到柜台旁找东西。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说我不会记账,是你非要我留在这里的。”安灵语气很淡,似乎只是在陈述事实,然而在外人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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