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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一诺情-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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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供自己,他提供金钱。
多公平啊。
她就是一个商品,随时可以买卖。
她一直以为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自尊心虚伪到等同于无,可这一刻,心被撕了一大半。
她哭得更厉害了,程沂哲看着她不再开口。
她哭得全身都在抖,程沂哲压抑自己的呼吸,许久,才上前摸摸她的头,“别哭了,我送你回去。”
她弄出的一堆烂摊子,想哭的是他。
她挥开他的手,“别碰我。”
他刚消下去的火又腾气,“你闹什么别扭。”
这次,她的语气很轻很轻,“我求你,别碰我。”
她求他。
他收回自己的手,看着她因啜泣不停抖动的肩膀。
她哭了很久,他一直看着,“我送你回去。”
“不……用。”
他笑了,“你就这样回去,是不是要让媒体写点啥,来更加添油加醋这订婚典礼……”
她咬了咬唇,“我会自己回去。”
“我不信你人品。”他立即打断。
她的泪水掉落更多,拿出手机,拨打着另一个人的电话。
她多贱啊,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想得起别人。
孟津维在白诺言打了那个电话之后便立即赶来了,这里气氛怪异,程沂哲站在一边,白诺言蹲在地上哭。
孟津维狠狠瞪了程沂哲一眼,上前就拉起白诺言,安抚的拍拍她的背,“走,我送你回家。”
程沂哲在看到他们走了两步时,伸出手,却又收了回去。
孟津维却顿住脚步,“程总,诺言就是一个小孩心性,做事不考虑后果,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我代她向你道歉了,你也被和她一般见识。”
程沂哲收回的那只手紧捏成一个拳,她竟然会是另一个男人代他……
有一个男人,竟然愿意为她如此。
他是觉得白诺言和孟津维关系不一般,可白诺言这人做事虽然按照自己的心性来,却从不会越界。
他看着那一对,呆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回家了,这个文也快走到尽头了,感谢一路陪伴我的人。嫌弃我的,我也没法,文就这样了,我只能写出我想写的故事。不准欺负我不留言……
第七十五季
白诺言很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却像被胶水糊在眼睛上;扯着睫毛生疼。她努力的揉着自己的眼睛;看着开着车的孟津维,心情还没从刚才那一幕中缓和过来。
孟津维从后视镜中看她;“如果觉得还不够;可以继续哭,我保证不笑你。”
他的表情太认真;一点都不想是开玩笑。
“那也不准嘲笑我。”她讨价还钱一般开口。
他的眉毛拧了拧,终于点点头。
白诺言这不要脸的,直直的躺下,没脸没皮的真就这样哭起来;也不担心自己的眼泪鼻涕掉到座椅上,最最关键的是她还没忘记一点,“你有没有给我准备好纸。”
孟津维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下,很认命的掏出一包纸巾。
这是她大学的时候最喜欢用的牌子,一条七块多钱,十小包。纸巾的质量非常好,摸着感觉都高级些。用白诺言的话来说用了这种纸后才知道自己以前用的纸质量多差,然后就舍不得不用这牌子。至少她是这样,即使再没钱,也会买这种纸。可她用纸很浪费,几天都木有了,然后天天喊着自己一定要节约。可结果一定不好,就跟天天对着自己说,一定要节约用钱的结果一样。想着要节约用钱的步骤通常是这样,花钱买一大堆东西回来,告诉自己一次性买了就不能再花钱买别的了,而这些东西里面还有着一些是“最后一次买来吃,让自己好好享受下”。结果就是,那享受的东西享受了一天,第二天继续犯。于是喊着节约,天天做着浪费的事,比平时不喊节约的时候还浪费,钱去得更多。
白诺言拿出一张纸来,想着自己真浪费啊,还制造些眼泪鼻涕来浪费纸,她真是个罪人。
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撇嘴,“我这样子是不是很丑?”
孟津维点点头。
“是不是看起来像个怨妇?”
孟津维点点头。
“是不是像个傻妞?”
孟津维再点了点头。
白诺言哭得更大声了,“那我肯定嫁不出去了。”
孟津维转移视线的速度就像一个机器人从她脸上扫过,“你干了这么多丢人的事,不会没想到这个后果吧?”
继续哭。
孟津维继续开车。
“你今天不准骂我。”她先开口。
“我不干浪费口水的事。”
“可你心理一定想骂我。”
孟津维揉了揉额头,“你继续。”
白诺言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胡言乱语,“我知道自己很不好,长得又不乖巧,又没有好的家世,从小到大都没个好男人会喜欢我。我又不勤快,做菜只会那几样,旁的怎么都学不会。拖地的时候老偷懒,能不拖都不拖,看到些灰尘在死角都假装没看见,地板永远都不能干净得像一面镜子。我洗衣服还洗不干净,总是脏得厉害就直接扔掉了,一点没有贤妻良母的作风。我知道我成绩不咋样,也没有天才的能力,也没啥特别好的优点。江桑榆长得乖巧,笑得温柔,成绩又好,还那么勤快,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她。”
孟津维假装没听见,让她继续神神叨叨。
“江桑榆还那么有钱,妈的,一出生都含着金钥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是个男人都喜欢她那种性格了,还来个公主般的身世,怎么什么好事都让她个摊上了啊。我多不平衡啊,我多嫉妒啊,我恨死了。”
孟津维摇摇头,没有开口。
“妈的,我恨死程沂哲了。别人喜欢江桑榆,他凑什么热闹。是个男的都喜欢江桑榆那一款,他都不能特殊点啊,爱好特别点会死人。喜欢我会死人啊。明明知道我不喜欢江桑榆,还和她订婚,气死我了。”
“我好喜欢他啊,第一次见到他我就知道是我喜欢的类型,就像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我以为他是来接我去城堡的,原来他方向对了,却要接的是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我这么努力的靠近他,和他努力的拉近距离。一次又一次,我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没了尊严,没了自信,慢慢变得卑微,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知道我自己很贱,尤其是在程沂哲面前,什么都没有。可还是要倒贴上去,去祈求他的注意。我告诉你吧,直到现在我都不后悔,也不觉得自己有错。”
她说着说着,停下来狠狠的啜泣,然后继续。
“你们永远都不会明白,程沂哲哪怕什么都没有做。可他是我昏暗时期唯一的亮光,让我感觉到我还有可以追求的东西,不至于生活一片黑暗。他是好像对我没有什么作用,可他让我感到了温暖和阳光,像天边的印下,闪动了我的世界,让我看到了多姿多彩的人生。”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心跳那么剧烈,让我才明白,原来这才是活着的激情,这才是生命的跳动。我不是淡然的看着这个世界,不是以为这个世界到处都是黑暗和冷冰冰的。”
“每一次看到他笑,就觉得像初升的晨曦,代表希望和温暖。而我太渴求那样的希望和温暖了,于是将他当做唯一的源泉。那是我生命里第一束亮光啊,即使有痛,也舍不得就此放下。”
“我多想有一天可以和他生活在一起,我可以为他生儿育女,我们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教孩子学习,我就在一边捣乱,然后他就无奈的看着我,多有趣。”
“我是不喜欢孩子,可我还是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我有没有说过一件事。我小时候生病过很长时间,当时村里有一对夫妻,男人死了很久才被发现。因为他们无儿无女,男人死了被老鼠啃了,女人竟然只是躺在男人身边睡着。当时我站在一边和众人围观,想到那一幕,头疼得厉害,没几天就生病了。那个时候我就想,我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孩子。哪怕这个孩子不怎么孝顺,可至少得因为那点血缘关系,在我老了生病的时候给我端上一杯开水吧,至少在我死了的时候知道要送我去火化,知道要为我收尸。”
她越说越离谱,“我都想好我和他孩子的名字了,全都要我自己取,别人取的肯定没有我取的好听。我不喜欢儿子,要是独自里怀着儿子,就去打了,反正我一定得生女儿。可我后来一想,我讨厌别人重男轻女,可我自己这样不是一样众女轻男了吗,一样不可饶恕,算了,以后怀什么就生什么。生儿子算我倒霉,可我这辈子,大概不会有孩子了。”
眼泪一直不停的从她眼角滑落。
孟津维踩了刹车,“你够了吧?”
“你看,你还是想骂我。”
孟津维闭了闭眼,也不下车,叹了叹气,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你别骂我。”白诺言哭得更厉害,“让我自己骂我自己。白诺言你一天都在做白日梦,程沂哲怎么可能看上你,一天到晚胡思乱想,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还惹人嫌。还有,你自己怎么能一根筋都放在一个男人身上,你自己受伤了没什么,可你这样做不是丢女人脸吗?是女人的耻辱,身为同胞的生物都该鄙视你,在心底骂死你,对你唾弃。”
孟津维转过身看她,“你不用骂你自己。”
“你不用安慰我。”她吸吸鼻子,“我骂我自己只是为了让你们不好意思说我,我都这么检讨了,谁还会好意思再骂我。”
孟津维听了想吐血。
白诺言这厮还没完没了,非拉着孟津维去喝酒,她自己酒量不咋样,还要逞强。
而且她特别喜欢那种花花绿绿的东西,选酒也选她自认为看上去比较漂亮的东西。
而且,她还特没脸没皮的继续哭。
每当有人看她,她就回给对方一句,“我失恋了。”
所以哭很正常,你们都别大惊小怪。
难道你们没失恋过?
别告诉她,你们失恋全都一副女王架势,不上不难过,直接将那男的踢飞。
好吧,她就懦弱,还是想哭。
她哭着哭着想起了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抓着孟津维的手不放,“如果我真嫁不出去,你得给我找个保障啊,我不想成为孤家寡人。”
孟津维甩开她的手,“丢脸。”
“我人都丢了,还怕啥丢脸。”
孟津维闭了闭眼,“你三十岁之前嫁不出去,再来找我。”
“好。”想了想,还是不太确定,“你不能反悔。”
“恩。”尾音拖得很长很长。
她说话如此爽快的时候,通常都是因为,她只是说着玩。
配合就好,哪怕很想当真。
白诺言喝了很多酒,孟津维没送她回“轻云”,而是到了他自己住的公寓。
当她被他放在床上时,他为她盖上被子。
她莫名的就笑了,“不要忘记了,我的后半辈子压在你身上了,你可千万一定一直要是有钱人,我喜欢有钱的。”
孟津维扯不出笑来。
因为她说了那句话后,便哭了。
她闹了一天了,故意哭,发泄的哭,闹着哭,可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是真的哭,发自内心的哭。
泪水落到被单上,染湿了一片。
她在心里默默的开口:对不起,我配不上你,以后再也不会打扰你了。
她这么自私,当然也去想过和孟津维在一起的可能。但他们在一起会如何,她依旧别扭,然后他一直对她好,一直呵护着。以她自己得寸进尺的性格,加上对他似乎不那么在意,除了一味的摄取,还能如何?
她太了解自己了,对待一直对自己好的人,真的只会得寸进尺的去享受。
她的确有自虐情绪,得要一个她无比在乎的人,才能抑制住那点得寸进尺。
因为在乎,才会想着付出。
孟津维长长的叹口气,他知晓,她从不会给自己机会,从开始到现在,所以他也不曾将自己逼上绝境。
原来看得太清楚,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早点睡。”
她听着他离开的脚步声,这一次的眼泪,是为他而流,“原来我错了,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好男人,原来你是个好男人。”
孟津维走到门口,拉开门,走出去,在关上门的时候,低沉的声音响起,“我不是个好男人,只是你以为我是个好男人,于是我就成了一个好男人了。”
是不是,不过只因一个人。
人生,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一个结果。
很多年之后,当他回想这个过程时,依然不会忘记那个让他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自己就一那啥啥,还是舍不得真的就丢下不管,存稿箱留了几章,但不要抱太大希望,真的没有几章……以后看情况,回家之后我不敢保证……还是那句话,感谢一路跟随我的你们PS:这一章的出现会不会有惊喜的感觉?不要欺负我不在就不留言,我会用手机看,希望能看到更多留言,让我有直冲网吧的冲动……
孟津维番外
“喂,那学妹又来约你出去吃饭。”室友一脸坏笑的凑过来看着孟津维;一看到孟津维正在打BOSS;立即热血沸腾起来,立马忘记了刚才的暧昧;“这一关你是怎么过的;我每次打到这里时就死掉。”
“没过。”孟津维淡淡的开口。
室友一脸不信,“连你也过不了?”
孟津维有些无语;“你开了三次外挂都没打死,你当我是神仙?”
而且,这人物明显是剧情需要,终BOSS在前面就死了;想想也是不可能的事。
室友一脸叹息,又十分的兴奋,“我最喜欢这招‘移花接木’。”可做的却是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
孟津维打算直接无视他了,可想着又不对,“你刚说了什么?”
室友挠挠头,“桑榆学妹,让你去樱花林等她,她请你吃饭。”
孟津维点点头,示意知道了,室友还想八卦下,被孟津维的后脑勺挡了回去,真扫兴啊。
在孟津维眼中,江桑榆就是一个小妹妹般,听话,善良,性格柔顺。而且还是高中的校友,之前还有着合作,关系自然要密切些。孟津维在大多数时候不愿意接触陌生人,可对江桑榆算是例外,当时帮江桑榆选择专业,将那选择学校使用的卡里的时间都花光了。而且高考完那段时间,大学并没有放假,他这个学长真不好意思开口,他常常只坐最后一排,将教英语的那老头给得罪了,一副一定要让他挂科的架势,他没法,也得学别人临时抱佛脚。
即使是这样,他也没有拒绝江桑榆的请求。
他的英语,很光荣的六十分。
在念大学里有个奇特的现象,六十一以上的六十几,总让人感觉考得不好,可是得了六十分的人却都会被夸人品爆了。
印象中的江桑榆十分乖巧,问着他一些关于大学的事,怎么努力学习,他自然也不太好意思宣扬自己投身游戏中去了,天天将游戏当成自己的美娇娘对待,一日不可少了这妻子。
到江桑榆念了大学时,孟津维也曾兴致勃勃的去接她,带她游览大学。
他也只是跟风,寝室里的几个室友全都加入了新生群,用着千奇百怪的手段要去接某某新生,大家都这么干了,他也不能脱离集体。
可也没有别的想法,只是认识,当做朋友。
而第一次将江桑榆带出去和认识的人吃饭,便有无数人用暧昧的姿态询问什么关系,他只在蹙眉,想着自己也不大讨厌江桑榆,如果一直下去,这个女孩当做女朋友也不错。
他的确不是个好男人,一般男人有的小算盘,他都有。
酒吧等地也没少去,闹腾起来时谁都拉不住他。
他没有想过人生会出现意外。
小时候倒是想过会喜欢上一个人,可心里想着的是世界上美女这么多,哪里能只折服在一个美女的裙下,那多没面子。
生活和想象,差距就在这里。
很多人以为自己很痴情,结果发现原来自己并不专一。
很多人以为自己并不会遇到一个自己很爱只为她拥有一个小世界的人,可最终遇到了。
他和江桑榆一同出去吃过几次饭,他也没女朋友,她也没男朋友,按理说有着点暧昧,可他却不这么想了,开始的时候考虑过,后来还是觉得这样的女生适合保护起来,他更倾向于玩玩的女生,不用负责,分开时也不会难受,男欢女爱,很正常的相处方式。
那一天,他有事,并不想赴约。
这事也不算什么事,几个高中一起的同学打算去high一下,许久不曾见面,他不愿意错过这次机会。
可当他拿出手机,想告知江桑榆自己去不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手机停机了,联系不上对方。
让别人等,这不是他的习惯。
虽然他内心不认为自己多好,可这样的事发生,也不愿让一个女孩子久等。
他换好衣服,拿着室友的手机,便准备去樱花林,至少得和江桑榆说一声,自己再出去。
饭是不能吃了,而且江桑榆也不适合去那样的场合,有些女子天生就让你觉得该养在家中当温室里的花朵。
可当他到达樱花林时,那里并没有看到江桑榆。
他又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人来。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他刚才告诉自己那群狐朋狗友有事打这个电话,对方便等不了了,“姓孟的,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啊,哥们几个可就等你一个了。”
“马上,我可是来压轴的……”
别人的手机,他用不太习惯,按下挂断键后,又不知道怎么乱按下了拍照键。
那么巧合的,镜头对准的是他自己正面的方向,可因为手机拿得比较高,照出的却是他身后的女子。
弧度刚好,女子的脸与樱花融为一体,闪现出媚逸的美感,沁入他的内心。
他拿着手机,竟然开始慌乱。
这么多年平静的内心湖水,突如其来的化开涟漪,让人措手不及。
许久,他转过身,想开口,却怕自己的声音会颤抖。
女子站在樱花树下,嘴角含笑,人比花娇,笑比花媚。
伊人伊人,在此一笑。
君子君子,请莫断肠。
一向不喜文的孟津维,脑海只想到四句词:一树樱花闹,见伊心潺潺;钟鸣闻不知,情深已化浓。
一见钟情,钟情的人是他,却不是她。
“你好,我是白诺言,江桑榆的室友,她有事不能来,让我来给你说一声。”
他站在那里,只是蹙眉,没有开口。
白诺言觉得有些不对,“你手机打不通,所以没提前告诉你。”
她再次解释到,却暗自打量着他,这可就是江桑榆心中那个最帅最帅的男人啊。
她嘴角扬起一抹揶揄的笑。
他点点头,看了看自己脚尖,“知道了。”
他不想表现得太过突唐。
“那就好。”她想闪人了。
他去笑着,“我饿了,等了很久,你不会让我继续饿下去吧?”
白诺言看着他,似乎不可置信,“和我有关系吗?”
“当然,桑榆是约我吃饭的,我也准备吃饭,既然她让你来替她,就得陪我吃饭,这道理不是很简单吗?”
白诺言却像听到个好笑的事,“好啊。”
她眼中划过一丝狡黠,灵动的眸子转了转,十分的灵气。
孟津维握了握自己的手机,一下子就理解了那些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也加入了,而且毫无退路。
白诺言点了很多菜,他知道她是故意的。
明明第一次见,他就觉得自己很了解她似的。
知道她的刻意,知道他自以为是的小聪明,知道她刻意的浮夸。
一个人,怎么能让你这么熟悉。
一个人,怎么会让你觉得看着就是件美好的事。
一个人,在她出现之后,才发现,原来森林再大,树再多,等到自己真正想要的那棵树后,别的都不再会是选择。
原来,真的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教会自己什么是付出,什么是心甘情愿,什么是卑微,什么是求而不得。
他永远记得她站在樱花树下,一袭红衣,染红了他的生命,激起他从未有过的情绪。
情之一起,似水流年。
即使是明明知道她不是那么的好,不是自己心中理想的妻子人选,甚至性格不讨喜,做事糊涂不计后果,可沦陷了就是沦陷了,再也爬不出来了。
原来一个人的缺点,也可以变成自己眼中的可爱。
孟津维知道,自己再也不会遇到那样一个人了,即使她错得一塌糊涂,也可以对别人说她没错。
可以为一个人不分是非,只想看她安好。
这辈子,再也不会有那样一个人了。
他并不专一,也并不绅士,更没打算当圣人。
只不过在她眼里,他应该是个好男人,一个专一痴情不玩弄女人感情不喜新厌旧不朝秦暮楚的男人。
所以他在不知不觉中便成为了那样一个男人。
可他,不是她要的那个他,即使他成为全世界最好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不太满意,算了,你们将就着看吧
第七十七季
A面
白诺言醒来的时候,尤不太清醒。并非是她喝醉了;头脑不清醒;而是睁开眼睛显得迷茫。这感觉就和过去听到某个人睡着睡着就上了天堂,怀疑自己会不会也那样一觉不复醒。不想动;只是眼珠子转了转。她的头脑很清醒;知道发生的那一切。程沂哲和江桑榆订婚了,她终于勇敢的当了一次恶人。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不停的做坏事,让自己不那么胆小。她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想想呆在她身边的人多可怜的,都被她一直欺负;而陌生人她才不会去招惹。
所以,聪明的人,离她远一点。
终于,伸伸手,从床上爬起来。
走出房间,在外面的小客厅里,孟津维神色平常的看着电视。
很无聊的新闻,本市最近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先在被某旅游区用“我靠”来宣传,随即引起一大片人争论。再是某地方卫视竟然在晚间播出A—V,引起轩然大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市素来以“美女”为名片,但选美出来的佳丽却被嘲讽最丑,完全不能体现美女的水平。
白诺言站着看了一会儿那无聊的新闻,虽然无聊,但也比看到为了救人而死的无名英雄被溺水者称“关我什么事”好得多,毕竟前者只是无聊,后者却是心寒。
在孟津维身前的茶几上放着许多的小零食。
白诺言看着那些小东西,莫名其妙的想笑。她很喜欢吃东西,买各种各样的东西,却舍不得给自己买衣服,买日用品。她最绝望的一次是买了一瓶四块五的水,却舍不得给自己买一支四块钱的牙刷。她除了对吃大方,别的都吝啬到不行,能不买就不买。
她自己也觉得很奇怪,很多时候都让人不可理解。别人说没钱了,也许只是身上没钱了,或许又是谦虚的表示没钱。但白诺言说没钱了,那一定是没钱了,她没钱的定义是二十块以下,银行无任何存款。可她能在身上只有十块钱的情况下,买一瓶营养快线和吃一碗米线,只剩下一两块钱的时候才忧伤不已,可到了下一次,仍旧会这样去做。
也许她上辈子就是被饿死的,这辈子才对吃如此情有独钟。
她高中的时候,只有有钱,一定花在吃上,不用多贵,五毛钱的小零食,偶尔喝点酸奶。让她自己无语的是那家商店的老板都记住她了,可正因为记住了,她不太想去那家买东西。但去另外一家的时候,又不想被原来那家的老板看到,也许人家在很久之后并不认识她,可她就是有背板了别人的感觉。
想到过去,她又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跑过去拿那些吃的。
孟津维扫她一眼,将一边的某小东西扔过去,恰好将她对零食摧残的手打掉,“想喝点粥,别一起来就吃这些,伤胃。”
她想说,反正都伤了二十几年了,少一天也不会有什么效果的。
但今天的她是特别听话,真的去喝粥。
白诺言今天特别开心,因为挣了这么多零食。其实这也花不了多少钱,可要是按照这零食原价的三倍和她换,她一定不肯。她愿意把钱拿出来分享,可要是将零食拿出来分享,会肉疼。
白诺言一开心,就会犯傻。
她坐在孟津维的车上,连他要去哪里,或者是带她去哪里,都不知道,可就屁颠屁颠的跟上去了。
要到了一家保龄球馆,跟在孟津维身边当着花瓶,她才明白他让她注意着装是怎么回事。
在这样的状况下,她显得很拘束。
因为,她一直都认定自己是格格不入。
她很不喜欢商场上那些人高高在上的样子,规则是他们定的,像看跳梁小丑一般俯视众人,一边制定游戏,一边轻蔑玩游戏的人。
所以,她之前的好心情有点被破坏掉,看着孟津维侃侃而谈。
不少人将目光打在她脸上,如果视线太过正式,她会主动开口介绍自己随便问好。如果那视线只是轻轻的暗示孟津维该介绍,她就会假装不知道,而孟津维也不提。
她真不知道,他为何会带自己来此。
她漫不经心的看着他和一些人打招呼,偶尔提及一两个术语,应该是有合作计划,可她听不懂。不止听不懂,还有点不想去理会,这环境,不适合她。
最初穿高跟鞋的时候,下楼都成问题,现在随随便便都能站两个小时。
她还做过很洋气的事,穿着高跟鞋跑步,谁能有她牛逼。
她叹了叹,这些人,究竟有完没完。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孟津维才拉着她到一边,“累了?”
她摇摇头。
“不适应?”
她再次摇摇头,“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他并没有陪同那些人去打保龄球,不像是专为了谈什么合同而来。
他淡淡扬起一抹笑,“心血来潮想来见识一下,就带上你了,我一个人多没趣。”
她暗自纳罕,只是随意来此,遇到认识的人,说话就可以像认识几百年一样,语气淡然,神色专注,偶尔的笑里带着自信。
这才是商人本色啊。
她也浅笑,刚准备开口说什么,孟津维就拉着她的袖子,示意她看向另一边。
在那里站着许多人,可最袭人眼球的一定是程沂哲和江桑榆。江桑榆带着温婉的笑,站在程沂哲身边,小家碧玉的身姿却显出淡定的气场。
他们在陪着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说话,程沂哲安静的站着,偶尔吐出一两句话,江桑榆却能将中年男子逗得呵呵直笑。
“那是XX的行长。”孟津维开口解释。
白诺言咬咬牙,那就是这位行长喜欢打保龄球,所以程沂哲和江桑榆才会来此。
他们一定对这位行长有所求。
只有想讨好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打听他的爱好。
白诺言的目光从程沂哲身上转到江桑榆身上,她还是淡然的笑,笑中却带着坚定,让人不会把她当成一个柔柔弱弱需要养在温室中的花朵那样的千金小姐。
江桑榆站在程沂哲身边,就是坚定不移的站在自己生命里另一半的姿态。
他们相谈甚欢,虽然言语间有着一定的计较。
白诺言抿了抿嘴,添了添自己的唇瓣,看着孟津维,“你赢了。”
她转身向一边的大门走去,而孟津维沉默的走在她身后。
她心中的酸涩一点点蔓延,最后扩张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很多时候,她假装什么都不知晓,可更多的时候她比谁都更敏感。
孟津维带她来此,并不只是心血来潮。他用最简单的方式,让她感受一下像他们这样的人每天会面对着什么样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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