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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后倾天下-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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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剪断情感上的牵绊,就不能够真正强大。
冷言固然伤人,却最能让人快速成长。
空荡荡的皇宫大道上,长发披散黑衣单薄的男子凝成了一道不变的剪影,他维持着最初的那个姿势,一动也未动,似乎要永远这样站下去。
唯有那颊边的发丝轻扬,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空了一块。
她将他从生死边缘救回,却又如此决绝地将他丢下,她可知道,他并不在乎那至高无上的皇位,并不在乎那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只在乎能不能陪伴在她身边,而不是一个人面对从此以后漫漫无期的孤独。
她可知,在她救他于黑暗,让他重新站起来之时,他的生与死,从此以后只与她相关。
那时他在心里说,他会让自己迅速强大起来,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想保护她。
因为,从那天起,她就是他最在乎的人。
一颗晶亮的水珠自眼角滑落,和着微咸的汗水,清透的晨露,滴落在青砖上,顺着砖缝慢慢渗入,很快便洇干。
他曾承诺过,今生不会再为任何事流泪,可到底,还是失了信。
第一百三十六章 希望
当傍晚最后一道余晖从重楼片瓦中消失,齐都城门轰然关闭,最后一拔进城的人纷纷汇入这座文晋都城的各个方向,多半行色匆匆。
楚清欢牵着马慢慢行走在这条久违的街道上,一年多前,她从这里离开,如今,她再次回来。
齐都依旧,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再血腥残忍的政变也与他们无关,只要他们依然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所不同的不过是换个人当皇帝而已。
熙熙攘攘的人流从身边经过,热火朝天的吆喝叫卖声充斥耳鼓,身处于这样一个市井喧闹的地方,人间烟火气扑面而来。
一袭简单的黑衣,一骑普通的黑马,一张肤色微黑的脸,在这个各色人等齐聚的都城毫不起眼,顶多算是清秀模样的楚清欢坦然自若,不急不忙地一路看过去,打算找家客栈入住。
“大嫂,你真的没见过这个人吗?他叫严慕,你看他长得多好看,你再好好想想,如果见过一定会有印象的是不?……真的没有啊……好,谢谢你……”
“大姐大姐,麻烦你看一下,有没有见到过这个人……没有?怎么会没有,他长得多好看……他叫严慕,严慕,大姐你好好记一下这个名字……”
“大娘,你见过这样的年轻公子没有?……麻烦你再看看,他叫严慕……”
“大哥……”
“老伯……”
一道年轻清亮的女子声音从一边时不时传来,楚清欢顺着声音看过去,见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姑娘手里拿着一张纸,不分老少逢人便问,问的时候必定要强调一下名字,然而答案无一例外都是摇头。
“姑娘,你将这条街上的人都问遍了,从昨天问到今天,我们若是看到过这位公子,怎么可能不告诉你?”一个年老的妇人忍不住说道。
“是啊是啊。”周围好几个人都跟着附和。
那姑娘嘻嘻地笑着,对这样的话不作理会,继续找下一个人问。
楚清欢多看了一眼。
寻常人若是这样问下去,多少难免失望,精神亦会跟着萎靡,信心大挫,这个女子却始终锲而不舍,一个一个不知疲倦地问过去,不见失望,热情依然。
这得对那个被寻找之人抱有多大的希望,才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能有如此饱满的信心?
一眼之下,她便看到那姑娘手里的画像,一名年轻男子背倚青松而坐,衣袂欲飘不飘,神态似懒非懒,鼻子眼睛长得都不错,只是画工手法拙朴,未有多少技巧,只是将画面平实地表现出来,神韵不足,意境欠缺,显得那男子比较平淡,不够显眼。
只不过寻人的话,这些倒也不重要,只要五官画得相像即可。
眸光从画像上移,便见持有画像的女子长得干净利落,眉黑眼大,双唇嫣红,皮肤不是很白,但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拿着画像的手一看便是做惯了粗活的,一袭棉布衣裙朴素整洁,看那说话走路的模样便知是个寻常人家善于操持家务的姑娘。
那姑娘转身抬头间对上楚清欢淡然平静的眸光,一双眼睛灵动非常,当即朝她一笑,走过来:“看这位大哥的样子是刚进城的,不知有没有见过这画上的人?”
说着,就把画像递到她面前。
楚清欢看着那画,没有立即回答,刚才远看时不觉得如何,这样近看着,倒觉得这口鼻眉眼也不是全然陌生,可搜遍脑海,又没有与这相似之人。
那姑娘已兀自说道:“好看吧?可惜我画得不好,若是大哥见了他本人,定是要惊为天人的,他叫严慕……哎呀,我画得不象,大哥还是别看这画了。”
楚清欢抬眸,只见这姑娘眉目飞扬,唇角含笑,看着那画中的人满满皆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之色,尤其是当她说到惊为天人这几个字时,那眼梢里的眼神似要飞起来一般。
这是一个纯真质朴的女子。
她是真的喜欢他。
楚清欢心里得出这两个结论,便觉得这画里的男子有福,能得到这样一个女子的真心喜欢,是种福气。
“一看大哥就是没见过。”那姑娘收回画像,习以为常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眼天色,“算了,先回客栈,明天再继续找。”
抬腿要走,又想起什么,转过身来问:“大哥还没投宿吧?我住的那客栈人不多,但很干净,价钱还算公道,大哥要不要随我去?”
随即又意识到什么,笑道:“大哥别误会,我可不是替那客栈拉客人的,就是看大哥实在,不象那种不着边的公子哥儿或是江湖人,才这么一说,大哥自己看着办,要觉着不合适就当我没说。”
一长串的话说得象倒豆子,又快又清晰,听得楚清欢不由勾了勾唇角。
“没什么不合适的。”她道,“有姑娘推荐自然好,省得我自己去找了。”
那姑娘大大的眼睛一弯,“我姓卓,大哥可以叫我宛宛。”
楚清欢不由又微微一笑,再怎么说,她现在也是个年轻男子的装扮,这卓宛宛与她不过说了两句话,便将自己的闺名这般直白地相告,真不是一般的不拘小节。
这在别人眼里,恐怕就会被看作不够矜持,不过,她喜欢。
“我姓楚。”她只简略地提了下姓氏。
“我是山里人,从小粗野惯了,楚大哥别见怪。”卓宛宛立即便对她亲近起来,与她并肩走在一处,并没有因为初初相识男女有别而有任何的不自在,很随意地道,“不瞒楚大哥,我也是前两天才到的齐都。以前在山里长大,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山脚下的镇子。这次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走过的大大小小的地方少说也有十几个,之前什么都不懂,尽挨人骗,现在我也学乖了,到一个大点儿的地方就先转转,不急着落脚,把吃饭的住宿的地方都打听个遍,先比较了再决定住哪家,那样才不吃亏。”
楚清欢只听她讲,也不说话,见着对面或者旁边有人挤过来,就不着痕迹地将她往身边带一带,让开了再跟她稍微保持些距离,她讲得兴起,只顾着说话,哪里能注意到这些。
“这些日子我也算长见识了,以前在山里的时候哪见过这么多新鲜玩意儿,更别提这么多人了……山上就那座庙里偶尔能见着几个香客,还有几个和尚可以看……嘁,有严慕在,谁稀罕看那些个秃瓢和尚。”一说到严慕,她兴奋得两眼放光,眼睛晶亮,“要说这些日子我也算是见了不少人,但还真没见着谁比严慕更好看的。严慕这人啊,最喜欢坐在山顶上看书,兴致好的时候就拿笛子吹首曲子,一身白衣服穿在身上,看着就象个神仙似的……啧啧,就是看人总是爱搭不理的,这点不好。”
“你喜欢他。”楚清欢看她一眼。
“谁喜欢他。”卓宛宛想都不想就否决,脸却不觉间红了,“怎么说我们一起在山上住了那么多年……虽然我住在山西边儿,他住在山东边儿,但山就那么大,走个小半个时辰就能到了,好歹我也每天爬过山头去陪他,他倒好,说走就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也不说住在哪儿,想找都找不到。”
楚清欢听出这话里的问题,问:“他不是山里的人?”
“不是。”卓宛宛摇头,“听伺候他的人说,他是身体不好,来山里静养的。可一养就是十年八载的,谁知道他会说走就走呀,前一天还什么都看不出来,过了一晚上就人去屋空了,瞧那空荡荡的屋子是根本不打算回去了。”
“所以你就来找他。”
“当然。我得问问他,为什么要走也不告诉我一声。”她气鼓鼓地道,“我知道他烦我,平时也尽躲着我,可我就不信他烦我烦得连走都不愿意跟我道个别。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要烦他,烦他一辈子。”
她的嘴微微噘着,圆鼓鼓的脸透着红,象个赌气的孩子。
楚清欢有丝好笑。
“他连住在哪里都没有告诉你,你想怎么烦他?”
“那就找。”卓宛宛信心十足,眼睛里闪动着坚定的光芒,“他那样的人,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公子。虽说伺候他的人不多吧,可个个都是极有规矩的。屋子里用的东西也不多,可每一件都是顶好的,就算我什么都不懂,但好坏还是看得出来的,还有……”
“客栈到了。”她突然停了下来,朝前面一块招牌指了指,“不说他了,要真说起来,两天两夜也说不完。反正啊,他绝不是小地方出来的人,我往大地方找就是了。再说,他养个病也不会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儿,我就把山附近的那些地方都好好转一遍,总会找到的。”
楚清欢侧过脸,卓宛宛的脸庞笼在渐次亮起的灯光下,泛着自信的光彩,这种光彩,让人由衷地心生喜欢。
“人活着要有希望,有希望是幸福的。”她望着火红灯光下,那些举着糖葫芦蹦跳着的孩童欢乐的笑脸,“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齐都之夜
几份简单的饭菜一一摆放在桌上,小二躬身笑道:“二位,菜齐了,请慢用。”
“等等。”楚清欢出声制止他离开,道,“小二,跟你打听个事。”
小二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致,“公子您尽管问,只要不是芝麻绿豆那么点大的事儿,这齐都还没有小的说不上来的。”
“没本事尽吹牛。”卓宛宛眼睛一瞟,哼了一声,“那你倒是跟我说说,我要找的人在哪儿。”
“姑娘,不是我说您。”小二被人拆了台,有些尴尬,“这齐都那么多人呢,要找一个人哪那么容易,再说了,您那画上的人别说我没见过,就是这大大小小街道上的人您都问遍了,也没个认识的。依小的看哪,您还是出齐都去别的地方找找。”
“我就在齐都待着,哪儿都不去。”卓宛宛重重一拍桌子,拍得菜汤都溅了出来。
小二咧咧嘴,取上肩膀上搭的布巾将桌上汤汁擦去,边擦边问:“公子想要问的是什么?”
“我也想向你打听个人。”楚清欢道,“严子桓,这个名字有没有听到过?”
“严子桓?”小二低头想了半天,摇头,“没有。”
“你好好想想。”楚清欢也不急,“他在朝里当官,二十多岁,脸皮白净,长得人模人样,还算过得去,就是有个毛病不好:洁癖。嗯,平时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擅长招蜂引蝶,尤其喜欢美人,注重享受,极尽奢侈,出行的马车镶金嵌玉,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银子。哦,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全身上下里里外的香气浓得能把人给熏晕过去……这样的人,但凡见过一次就该有印象,你不知道名字没关系,只需告诉我,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
说完了,拿起筷子吃饭,却许久不见人回应,她一抬眸,但见小二与卓宛宛都张口结舌地看着她。
“怎么?”
“楚大哥,你说的那个,他他,他确定是个男人吗?”卓宛宛说话都有此不利索。
“千真万确。”楚清欢予以肯定。
当初那让人惊悚的不着寸缕投怀送抱的那一跳,完全可以证明他的性别。
“天哪……”卓宛宛眼神发直,喃喃道,“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男人……要是严慕这样子……呸呸,严慕才不是这样子……”
“公子,您确定您说的这人是在齐都当官?”小二说得嗑嗑巴巴,“小的是土生土长的齐都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位人物,不可能没见过。”
“也就是说,你不仅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也没见过这个人?”
“没听过,也没见过。”小二连连点头。
楚清欢静默了片刻,挥了挥手,“没事了,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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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了夜的齐都跟其他国家的都城略有不同,这点不同之处在于,在亥时三刻之后,各条街巷就不允许再有行人出没,不管是做生意的,或是出门闲逛的百姓以及外乡客,都必须回自己的居所。
便是青楼妓院也是如此,去那些销金窟里消费的恩客,要么在这个时辰之前离开,要么就在那里过夜,若是到了子时还在外面游荡,一旦被巡视的士兵发现,则一律下狱,按罪论处。
这个条例,每一个入住客栈的客人都会由小二告知一遍,并再三叮嘱出门玩赏不可误了时辰,楚清欢问了问,得知这条例原先并没有,是自去年萧天成上位之后才重新修改律例规定的。
萧天成的谨慎提防之心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皇宫中的戒备将比她离开那时更为森严,也就意味着,她若想要进去,仅凭着自己的身手潜行进去,恐怕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由此,她并没有趁着夜色潜入内,而是在宫城的后门外,一处视线望不到的死角一动不动地蹲了两个时辰。
从天黑之后的戌时一直守在子时初,她一直在远远地观察着宫门换防值守的情况,寻找着进宫的最佳时机。
相比较正门,后门进出的人更多更杂,机会也就更多。
十一月的天气已经很冷,尤其在入夜之后,一层层寒气自衣衫透进来,将人身上的所有热气一点点蒸发,直至全身冰凉,如浸冷水中一般,尤其是这样丝毫不动地蹲伏着。
她的衣衫与暗夜融合成一色,就如她本就是这黑夜的一部分,只有那双冷冽的眸子,如银枪上的那一点寒光,濯了周遭的湿露,更加熠熠生寒。
已然到了子夜,齐都城的一切喧闹都已散去,此时整座城池都已陷入了寂静之中,因此,当远处一阵吱嘎声响起时,那声音便犹为明显。
守宫门的禁卫军并不因此而有所动作,象是早已习惯了,直到一辆专门拉货物之用的马车到了近处,才有人大声询问:“什么人?”
看那样子,显然也只是出于例行公事,语气并不见严厉。
“送马桶的。”赶马车的人扬了扬赶马索,亦大声回答。
如此对答了一番,那禁卫才笑着骂了一句,“快进去吧,熏死了。”
“哪能熏得着您们哪,这批马桶可是刘公公让我家老爷新做的,簇新的,一次都没用过。”
“新的?”有人觉得奇怪,上前来察看,“不是前些日子刚送来一车,这么快就不够用了。”
那赶马的左右看了看,一脸的神秘,压低了声音道:“各位爷不知道么,听说皇上身边那位新来的娘娘很是讲究,别人有的东西她都得有,别人没有的她也得有。还有,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尤其是马桶,便是她自己用过的,第二日也必须要换新的。”
“是么?”那些守门的禁卫哪里听说过这些,一个个地倍觉新鲜,也有人咋舌,“这娘娘的气派可真够足的,就算是陛下,也没听说过一天换一个马桶的。”
“可不是么,这每天换一个,一年得多少个。”
“不就是个马桶么,又不是什么金贵物事,天天换也花不了多少银子。”
“那你们就不知道了。”那车夫本举起赶马索要进去,听着这话又停了下来,拿起就近的一个朱漆描金的马桶,“看看,这可是咱家最好的师傅做的,上面用的木料和朱漆也是最上等的,还有这金漆花纹,一个马桶就得用掉半两金子……啧啧,这么一个马桶都够我全家吃一年的了,金贵着呢。”
“还真是。”那几个围观的禁卫军不由连连抽气。
一天换一个马桶,那马桶还是镶金的……好浪费。
也不知那些换下的马桶都落在谁手里了。
“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就要误了时辰了。”车夫将手里的马桶放了回去,抖了抖杆子,马车便从后门里驶了进去,辘辘的车轱辘声与车椽的吱嘎声绵延了一路。
那些禁卫军退回到门两边站好,却都在回想着那个涂了金子的马桶,谁也没有注意到,一条黑影窜入马车底部,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地进了宫。
装着镏金马桶的马车一直往里走,赶车的人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人藏在了车底下,也丝毫没有察觉到藏在车底下的人无声无息地离开,沿着既定的路线,行往指定的地方。
楚清欢隐于墙角,等着一队巡逻的禁卫军过去,才如一只狸猫般攀上就近一座宫殿殿檐,伏下身子。
处于殿顶,她才知道随便一上就上了座宫里最高的建筑,整座宫殿的布局尽收眼底,此时宫中多半灯宫已熄,后宫却有几处显得比别处更明亮些,想必是那几处的嫔妃还未入睡。
她对这座皇宫并不熟悉,当初从天牢穿过西华门,又被夏侯渊带着尽往偏僻处走,再后来从北祥门离开,她经过的地方并不多,此时这么看下去,却连天牢的位置都看不到。
太大。
如此大的一座皇宫,她该去哪里找陈贵妃?
那个看似柔弱实则坚强的女子,因为她与季婉瑶得以逃生,所以一定还活着,而她那时在心里承诺过,要回来给她自由。
有一处的灯光尤其明亮,她唇边勾起一抹冷冷笑意,或许,她可以从那里着手。
看准了方向,避开严密的布防,楚清欢利用了所有可以利用的阴影与角落,如一道薄薄的叶片穿行于宫墙殿宇间。
一路上岗哨巡队无数,比以前严密了不知多少,萧天成似乎是不将这皇宫打造成铜墙铁壁不肯罢休。
而楚清欢接近的这座被命名为兰香殿的殿外,守卫的严密程度更是堪称此地之最,除了乌蒙,其他几国的皇宫她都去过,却没有一处能比得过这里。
到了此时,她已经能确定今晚是谁留宿在这兰香殿。
如此,她更要闯一闯。
本以为里面的戒备会以外面更严密,然而进去之后才发现站在院子里的禁卫还不到十人,但她一眼就明白为何萧天成敢如此放心——前后内外的宫灯将整个院子照得亮如白昼,有人从里面经过一目了然,根本无处藏身。
相比较之下,那里面的寝殿反而显得暗昧朦胧了许多,虽说此刻子时将过,那里却还隐隐传出笑声,那笑声软腻动人,娇媚入骨。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交易
楚清欢潜上殿顶,无声撤去一片琉璃瓦,殿内的情形尽收眼底。
被翻红浪,床帘晃荡不休,不用细看也能知道里面正干着什么勾当,锦被外一只玉臂垂于床沿,纤细的手腕处一只极品血玛瑙镯子欲坠不坠,更衬得那手臂勾人撩魂。
喘息夹杂着娇吟,被中女子时不时轻笑嗔怪几声,那娇声带媚细如猫叫,听不得真切,却有丝莫名的耳熟。
眸子微微眯起,楚清欢冷眼看着那女子露在外面的手臂与那一滩乌发,静等着男人从她身上离开。
约摸过了刻钟,床上的动静才渐渐消停,那男人翻身躺到一旁,灯光昏黄,但足够看清楚他的脸,与她先前所料的一丝不差,正是萧天成。
而刚才在他身下的女子,面容娇艳如火,灼灼有如牡丹,竟然是——叶兰雅。
红霞未褪,媚眼如丝,额角缀着点点晶莹汗珠,赫然就象朵被雨露滋润过的玫瑰的叶兰雅。
此时,被雨露滋润过的她未着寸缕,锦被只盖了半身,她也不拉起被子来掩盖,涂了丹蔻的手指挑起一缕发丝在自己胸前轻轻地打着卷,媚眼斜睨着身边喘息未定的萧天成,红唇微勾,极度的撩人姿态。
抬起的手臂上,纵横交错的白色旧疤醒目刺眼。
“还嫌不够?”萧天成伸手过来按住她那只撩拨的手,“明日再满足你。”
“明日?”叶兰雅咯咯一笑,侧身对着他,半是质疑半是挑衅,“陛下可是不行了?”
萧天成脸色微沉,盯了她半晌,重重捏了她一记,“也就你敢如此大胆。”
叶兰雅便一阵笑,笑声甚是欢快,也不知道压制,连殿外都清晰地传了出去。
她起身,大红锦被从身上滑落,身姿曼妙如蛇,绵白如云絮,一步三摇地走到桌边拿起茶壶倒了杯茶,再转身袅袅婷婷地走回床边。
青葱一样的手指托着那茶盏,她徐徐凑到他跟前,“陛下,喝杯茶润润嗓子。”
萧天成的眼睛始终不离她,就着她的手将茶喝了,伸手一扯又要将她压在身下。
“陛下。”叶兰雅双手抵在胸前,“不来了,我累了。”
“刚才是谁故意撩的朕?”
“没人撩。”叶兰雅推开他,抓过旁边一件丝袍套上,坐到一边,自己倒了杯茶慢慢喝着。
萧天成盯着她半晌,哼道:“别以为朕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
叶兰雅眼梢一挑,“哦?想些什么?”
萧天成躺靠着床头,也不回答,闭起眼睛假寐。
叶兰雅扯了下嘴角,把玩着手里的茶盏,殿内一时谁也没有说话,但气氛却与先前完全不同,再也没有半分激情烈火。
“四个月零十八天了,”她并不看似乎已经睡着的萧天成,只望着杯里泛亮的水光里映着的自己,那影子模糊得什么都看不清,“陛下当初是怎么答应我的?我把我自己给了陛下,还有我这些年来私藏的珍宝,那可抵得上文晋半个国库,可陛下的承诺到现在还未兑现,我该怎么想?”
“朕又不是没有付诸行动。”听着这平淡却分明是指责的话语,萧天成道。
“那又怎样?”叶兰雅冷笑,“没有得手的行动就等于没有行动,楚清欢到现在还不是好好地活着?不仅活着,还越活越有名堂,现在不仅夏侯渊拿她当个宝,就是高越和莒卫也待她为坐上宾。陛下,你若是想反悔就明说,何必一次次地放过她。”
殿顶上的楚清欢眸中寒芒微绽。
叶兰雅离开兆京皇宫时,对她意味深长的那一眼,她至今记忆犹新,当时不过是不放在心上,却原来,那时就已经对她动了这样的心思。
“你在瞎说什么!”萧天成霍地睁开眼睛,很是不悦,“朕怎么放过她了?你想让她死,朕就不想?你以为这宫里头这么多的守卫是防谁的,她活着对朕又有什么好处?”
“那这一次次地无功而返,而陛下事后却没有半点处置,又是怎么回事?”叶兰雅并不因他的话而缓和面色,“陛下若铁了心要她死,又怎么可能每次都被人阻拦?阻拦也就罢了,陛下却对那人百般纵容,连句重言都不曾有,每次都是不了了之。陛下倒是说说,我该如何想?”“你是如何知道这些的?”萧天成缓缓坐了起来,利目阴沉下来,“都是谁告诉你的?”
“我自然有我的方法。”叶兰雅不屑道,“陛下不要以为将我缚足在这兰香殿,我就什么都不知道。那人的身份我是知道的,他为楚清欢做了些什么,我也大概明白,陛下要偏袒他我没话说,但他处处阻挠坏我大事,我倒想问问陛下,你想如何兑现当初对我的承诺?难不成一次次派人出去,一次次被他拦下,陛下又这般一次次罢休?这又有何意义?”
萧天成沉着脸,不语。
“我知道,如今我就是只丧家之犬,陛下能给我个蔽身之所,我已该感恩戴德,怎么还能如此不知好歹。”叶兰雅看他一眼,撇了撇红唇,“我的身子与我的财宝,能献给陛下那是我的荣幸,跟陛下谈条件岂不是不自量力?罢了,陛下若是想毁诺,我也绝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万一有人知道了,也最多说陛下连个女人的承诺都办不到,算不了什么。”
“你也别说这些话激朕。”萧天成忽地掀开被子,披衣下床,“朕知道你恨她,但肉要一口一口地吃,便是有能力一整口吞下去,也得看你能不能消化得了。”
“我是恨她。”叶兰雅美丽的面容顿时现出几分狰狞的扭曲,“我付出了所有青春韶华与清白名声,为推翻旧朝而奠定基础,才有了如今大邺的新生,有何理由让她来母仪天下?我从七岁开始喜欢的,如今君临天下的男人,有何理由让她来占有?我得不到的东西,有何理由让她来得到?绝不可以!我绝不允许有除我之外的女人站在他身边。”
萧天成看着她近乎偏执的神情,冷冷地指出,“就算没有她,你也再没有机会站到夏侯渊身边。”
“那我也要杀了她!”叶兰雅笑,“我发誓。”
底下笑声趋于癫狂,楚清欢的眼神越发地清冷,叶兰雅来到文晋投靠了萧天成是她没有料到的事,但前后一连贯却又是情理之中。
要说这个世上,她楚清欢最大的仇人是谁,从明面上来说,必是萧天成。
既然如此,叶兰雅选择他做为盟友,可谓是最为明智之举,而把自己的身体与半国财富尽数送给萧天成,这又是任谁也不能拒绝的筹码。
更何况,萧天成本来就想杀她,叶兰雅提出的这个条件,不过是顺水推舟而已。
但这一年多来,除了去年黄城外遭遇的那一次外,她再没有遭到暗杀,她几乎以为是萧天成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然而就他们刚刚的对话来看,在叶兰雅来到文晋之后,萧天成不止一次命人追杀过她,而她却全不知情。
这分明是有人事先暗中进行了阻止,连让他们近身的机会都不给,可谁会为她而不惜公然与萧天成作对?谁又有这么大的能力?
叶兰雅虽然没有明说,可是这个人,除了严子桓,她再想不出还能有谁。
在接触到的人里面,属于文晋的,让她摸不着底的,只能是严子桓。
严子桓,他到底是谁?
听得出,他与萧天成关系极为亲密,就连那些追杀她的人都对他极为尊敬与忌惮,可外面的人却从未见过他这个人,连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
谜。
这是楚清欢对这个男子下的定义。
他确实就象个谜一样,尽管见了几次面,她却到现在都没摸清楚他的身份。
如果真是他,又是出于何种原因帮她?
“时辰不早了,睡吧。”萧天成系上腰带,已将衣服穿戴整齐,临出门前又对叶兰雅说道,“你放心,你想杀的人朕也想杀,你无需想那些自寻烦恼。”
叶兰雅笑够了,神情木然地坐在那里,对他说的话也没搭理。
萧天成转身开门,大步走了出去,殿阶下的禁卫立即簇拥在他身后,楚清欢决定先跟他,看他是否还要去别处,便将瓦片盖了回去,盖回去之前再看了眼不动不语的叶兰雅——为了不打草惊蛇,先放过她。
轻盈地翻身倒跃,耳边夜风微徐,她却忽然脸色一变。
在下跃之际,脚面似是被什么勾住,那感觉极轻微,轻微地几乎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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