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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华章ii夙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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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架空奇幻】圣域华章II夙魇
作者:乐阙
属性分类:架空/西方魔幻/强攻强受/正剧
关键字:伊甸  洛斯华  异世奇幻 
文案:这个世界有什么是真实的呢,爱不是,回忆不是,连怨恨也无所依附。
但是我看过太多离散,那些铭刻在生命里的痕迹,又有谁说的清它们的意义呢?
无可辩别的是,我们抹不掉,忘不了,逃不开。

PS:接上一步,是时间轴的最开始,谜题一步一步解开,倒退出来的却是更加不可逾越的鸿沟。
就是两个天之骄子相爱相杀的故事…… 


☆、夙魇 第1章

  Chapter 1
  
  阳光流云,海浪清澈,明净的碧空如洗,美好的清风拂过人们安适的脸孔。简单的生活带著让人慵懒的气息,紫色鸢尾与纯白玫瑰点缀著坐落於海洋中的群岛之国,艾茨。
  
  “哥哥,哥哥,花园里又种了一片新的花,特别漂亮可惜我不知道叫什麽名字。。。”
  
  “哥哥,哥哥,你听说过海边又有新的小屋建起来了吗?我想去看看!你有时间吗?”
  
  “哥哥,哥哥,你能给我讲故事吗?我不要听英雄战士的故事了,他们都死了,一点也不好!我想听幼稚园同学讲的那种爱情故事,尤其是大团圆的那种!”
  
  我叫伊甸,刚上幼稚园,是灵族的小王子。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
  
  我现在年纪还处於幼儿阶段,全身胖嘟嘟的像个肉球,我的头发是浅棕色的,比树干的颜色漂亮多了,软软的有点像小女孩。
  
  虽然现在算是个小肉团,但我坚信自己以後会很帅气,因为我比幼稚园里的小同学都好看,我笑起来有两个明显的酒窝。
  
  我有一双大大的琥珀色眼睛,有人说琥珀不似名贵珠宝闪烁璀璨,却是更有感情的真实,因为它是树木的千年泪滴。所以伊甸,你以後也会成为一个重情义的人。
  
  这句话我不是很懂,也忘记是谁说的了,但我还是记住了。
  
  我刚学会说话不久,但是进展突飞猛进,一年多过去我就可以正常交流了。想当初我努力努力再努力,终於吐出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个词:“哥哥”。
  
  我哥哥叫埃利奥特,他长得很高,当然不能跟成年人相比,但在少年里他绝对算是“英挺”。
  
  他有银色的长发,淡淡的蓝眼,额前还有漂亮的额印。
  
  这是灵族人的标志,同族人用额印来体现我们和其他种族的区别。
  
  我没有额印,哥哥说是因为我太小,但是我们班的小朋友都有。
  
  我不小了,我已经83岁了。哥哥也就比我大不到400多岁,但他却是“拥有良好教养的王者少年”。
  
  在这片圣域中,虽然有不同种族,但是我们的寿命却都是亿万年来计算的。
  
  哥哥有女朋友了,这可是我亲眼看见的,不过我猜不对这些八卦感兴趣。上次我晚上跑出去上厕所,看见哥哥跟一个短发女孩在“亲亲”,然後他们抱在一起……我看不见那女孩的脸,而且哥哥应该也不喜欢我偷看,所以我就乖乖去睡觉了。
  
  不过哥哥的女朋友好多,等下次我再看见的时候,就不再是她了,而是换了一个长头发的女孩。
  
  我非常期待哥哥结婚,因为听说婚礼很好玩,会有很多人聚在一起聊天。
  
  我从小就也没怎麽见过太多人。
  
  城堡里的侍卫不算,他们都不怎麽理我;幼稚园里的小朋友特别无聊,他们整天就想著这麽捉弄女生;还是哥哥对我好,只有他会给我讲故事陪我玩。
  
  我每天都很快乐,城堡很大,有很多的屋子我都没去过。回廊很多,从我的寝室到哥哥的寝室要绕好几个弯。还有古老的壁画,我曾经想把他们摘下来剪纸玩,可惜哥哥不让。
  
  哥哥会找很多有趣的东西给我看,但他并不经常有时间带我出去玩。我懂的,哥哥是未来的王,他当然会很忙,所以对於现状我还是很满意的。
  
  只是有时候,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们幼稚园讲过,除了我们所在的艾茨海岛外,圣域还有其他三个国家:白皑皑的冰雪之国赤夜;树木繁茂的格瑞斯;繁盛现代的奥森帝国。
  
  各自种族的人们都各有特点,不过据说奥森是最发达最繁荣的国家,所以是首要迁入地。
  
  我很想见识一下,那是一个怎样的国度,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到所有的国家都看一看。
  
  不过现在我还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艾茨很好,这里是我最爱的故土。
  
  艾茨海岛是一个蓝色的世界,蓝色的天空,蓝色的海水,还有哥哥蓝色的眼瞳。
  
  明朗简单。
  
  艾茨的天是纯粹的湛蓝色,映衬白云十分干净。
  
  有句话怎麽说来著,蓝天是娃娃的笑脸,纯净的纤尘不染。这句话是我们昨天学的一篇课文里的话,老师还要我们积累的。
  
  我虽然是灵族的小王子,但是因为年纪太小,所以不可能参加政事。
  
  我哥哥每天都要去参加会议和宴会,我不晓得是怎麽回事,但我觉得就像我每天都要听老师讲课一样,是一项必做的任务。
  
  我为哥哥感到骄傲,我坚信,他会成为艾茨最好的领导者,“让每一个灵族人都过上美满的生活”。
  
  最後一句话也是老师讲的。
  
  ……………………………………………………………………………………………………………………………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在一个暖洋洋的午後,拿著一块水果布丁,跟哥哥一起在庭院里荡秋千。
  
  哥哥荡的很高,每次当他达到至高点时,我都会兴奋的哇哇大叫。
  
  其中有一次我从那麽高的秋千上跌下去,摔在地上一连滚了好几下。哥哥吓得赶紧安慰我,将我翻来覆去看了个遍,我的膝盖流血了,哥哥就要用魔法给我治。
  
  其实一点都疼,因为哥哥一下就治好了。
  
  可是他看上去还是很担心,我就冲他咯咯地笑,其实在地上打滚也挺好玩的。而且那时我肉嘟嘟的,摔疼了也不怕。
  
  我滚在地上,无比欢快的滚来滚去,沾了一身草屑,脸上也脏兮兮的。
  
  哥哥後来也干脆和我一起躺在草地上,陪我一起滚。
  
  这时候你绝对想不到,一直严肃认真的哥哥有多开朗的一面。
  
  年轻时总是更加随性,再成熟的人也会有孩子气的时候。还未被时光消磨的朝气和热情,刚刚成形的信仰和梦想,以及未在社会的历练下被迫表现出的虚伪,总是生命中可贵的年少。
  
  我还特别爱听故事,天天缠著哥哥给我讲,有时听著听著困了,我就直接躺在哥哥肩上睡过去。醒来时总能发现我躺在自己寝室的大床上,被子盖得好好的,枕头拍的松软。
  
  我也许是身体不好,经常要做一些魔法的身体检查。刚开始老是有不认识的人来,他们一碰我我就哭,後来哥哥亲自给我检查,我才乖乖的接受检查。
  
  哥哥总是会用魔法将我暂时昏迷,中间发生什麽事情我也不记得,反正最後测定出一大堆数据,我也不晓得是干什麽用的。
  
  没有关系,我信任哥哥,他会好好对待我。
  
  ……………………………………………………………………………………………………………………………………
  
  艾茨是个群岛之国,它包括三十多个大小不同的岛屿,只是这些海岛都相邻很紧,所以用魔法将它们连接,组成了现在的面积很大的统一海岛。
  
  在艾茨有一片海域很漂亮,海滩漂亮海水干净。哥哥告诉我说,这片海域的那边,就是以繁荣现代著称的奥森帝国。
  
  我曾经忍不住好奇问哥哥,为什麽艾茨不能像那里一样繁华富裕呢?你为什麽不把艾茨治理成一个奢华的国度呢?让艾茨成为最强大的国家不是很好吗?
  
  哥哥捏捏我的鼻子,笑著对我说,每一个种族都有向往的东西,灵族人喜欢安逸平和的生活。而且伊甸,不要因为外表蒙蔽了双眼,繁盛奢华背後,往往隐藏的是沧桑与悲凉。
  
  我不懂的摇摇头,哥哥也没再坚持。
  
  我能感觉到哥哥的压力很大,因为再过不久哥哥就要五百岁了。
  
  五百岁是每个种族成年的一致年龄,一旦成年身体便会永久定型,容貌将不再改变,身体各方面的素质会一直维持在顶峰,并且直到消亡都不会改变。
  
  成年时所有圣域种族最在乎的重大时刻,成年意味著可以参与权势纷争,可以一步步地向上攀登,不断达到地位的上层。
  
  到那时哥哥也就该登基开始长达万年的统治了。
  
  我喜欢哥哥,有时我想,要是我们永远都这麽大其实也好。我们可以一起在草地上打滚,一起荡秋千,我可以一直靠在他肩膀上,听他给我讲故事。
  
  只是哥哥越来越忙了,我上幼稚园,有时一连几天都见不到他。上次找他的时候,看他眉头皱得紧紧的,眼镜片刻不离的定在一份文件上。
  
  我想跑过去安慰一下他逗他笑,可是被他门口的侍卫拦下,他们说伊甸殿下,埃利奥特殿下吩咐您现在要去练习书法,让您今天独自用晚餐不要打扰他。
  
  我就这麽被打发走了。
  
  现在学的东西挺无聊的,整天就是读书练写字,小测验考试。据说等我三百岁以後,就会有专门的学校教我学魔法。不过哥哥的魔法师有人单独教的,不知道到时候我是不是也这样。
  
  我想学魔法,非常非常想学。
  
  我那是有一个极其渺小的愿望。
  
  “哥哥,等我长大了,我不想当骑士,不想到前线奋勇封杀敌。”
  
  “为什麽?每个男孩子小时後都会有一段热血的时期吧,当大英雄不是很荣耀吗?”
  
  “但是上战场会看到太多人死的,我想在後方,用魔法保护大家。”
  
  在我100岁生日时,哥哥送给我一串蓝色的风铃,是海贝形状。做工简洁但精致,一看就是哥哥特意给我定做的。
  
  蓝蓝的色彩就像艾茨的明空,简单又纯然。我十分宝贝的将它挂在我寝宫的窗户上,微风拂过,可以听见叮叮咚咚的脆响。
  
  我时常坐在窗台上,伸手拨弄这串风铃,就好像听见了哥哥清朗的嗓音,和自己甜腻的笑声。
  
  我的童年时代,短暂但幸福。
  
  孩子什麽都不知道,所以孩子无忧无虑。高兴是因为有人和自己玩了,生气是因为和小朋友吵架了。什麽都不用担心,什麽都无需记挂所以孩子最幸福。
  
  只是这世上“幸福”都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短暂”。

作家的话:
我发誓只有这一章如此幼稚~
PS:接上一步,是时间轴的最开始,谜题一步一步解开,倒退出来的却是更加不可逾越的鸿沟。
  就是两个天之骄子相爱相杀的故事……

☆、夙魇 第2章

  Chapter 2
  
  晴空碧天,白衣的天马飞奔在清晨朦胧的烟云中,飘渺的薄雾迷惑视线。天马非得平稳,白翼轻振,与浮云相伴,与疾风相随。
  
  翩然的连起祝福的轨迹,悠闲地画出愉悦的符号;光线像融了的奶糖,粘稠的粘在身上。
  
  艾茨广阔的苍穹上,阳光美得不切实际,只有我和哥哥两人并肩骑马飞翔。
  
  一百五十岁以後,我就不再上幼儿园了,而规定到三百岁才可以进入学校正式学习,所以我闲置了好长时间。
  
  “哥哥,听说圣翼族人都能用魔法长出翅膀,那他们岂不是可以向天马一样,随心所欲的非在天空中了吗?”
  
  我的小天马名叫“朝阳”,它头上有撮毛是罕见的橙黄色,它年龄不大,但作为我的天马还是绰绰有余。
  
  我时不时的摸摸小天马翅膀上的羽毛,手感好的让我恨不得拔下几根插自己身上。
  
  云朵像棉花糖,细细软软的。哥哥比我飞得快多了,但他控制著天马的速度,优雅的挺著背颔首。
  
  “确实如此,这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在战斗中也极为有利。可据我所知,与生俱来的能力鲜少被随意使用,圣翼族人平时都不会展开光翼。”
  
  我咋著嘴:“那太可惜了,听说很漂亮呢。我要是能有一个圣翼族的小夥伴,我就天天看著他的翅膀片刻不移眼睛。。。”然後撒娇:“哥哥,我想找个圣翼族的小夥伴。”
  
  哥哥看著我浅笑:“那你一会儿许愿时可以说啊。”
  
  今天是我200岁的生日,哥哥没有为我举行生日宴会,倒是特地陪我去一座未开垦的荒岛上“庆祝”。
  
  哥哥说著算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觉得他很大方,艾茨海岛岛屿众多,小荒岛更是多到只能用“1号”、“2号”、“3号”来命名。
  
  …………………………………………………………………………………………………………………………………
  
  “朝阳”降落在荒岛上,带下一连串金色的剪影。岛上没有勃勃生机,但却多了几分随性和不羁。
  
  我和哥哥跨下马,任它们自己去休息。
  
  荒岛上其实并不清凉,甚至还有些清幽的美。郁郁葱葱的树木横斜,斑驳的树影汇成清浅的地上河。我一直就很喜欢这样的景致,平时看惯了一板一眼的建筑,今天看见纯自然风光,自然眉开眼笑。
  
  “哥哥,我很喜欢这个岛,你真了解我!”
  
  前方是一片开阔的草地,绿油油的小草参差不齐,甚至有些凌乱。零星的野花遍地散落,遥相呼应是大地的眼睛。
  
  我跑了几步,转过身来冲哥哥招手,“你快过来,你看著一片空地,是不是很适合建造一座木屋……还是说,木屋干脆建在一棵大一点的树上?”
  
  没等哥哥跟上来,我又往另一边跑去:“哎呀呀,你看哥哥,这个树枝多粗,往这上吊个秋千多好!”
  
  接著奔向反方向:“哥哥,这有一条小溪,你看溪水多清澈!里面游著好多的鱼呢,你给我捉几条好不好?”
  
  “……”
  
  简直是个小疯子,兴高采烈的跑来跑去,想象著创造一个自己的理想国度。朝阳从远处向我跑来,嘴里衔住一支快要枯萎的野玫瑰。
  
  “哥哥,我打算把岛上全都种上玫瑰花!”
  
  “哦,你种玫瑰做什麽?”哥哥看起来很意外,他大概以为我要把岛上改造成一个新型藏书馆。
  
  我不屑的撇撇嘴,道:“你没听所过麽,以後交女朋友都是要送玫瑰花的,还是越多越好。我自己种玫瑰,以後送给女朋友一大把亲自种的花,那显得多有诚意……唉,不过,可惜……”
  
  我看看自己肉肉的小手,还有小小的脸蛋,再想想周围一群没长开的丫头,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女朋友,心情陷入低落。
  
  哥哥被我说的话逗乐,哈哈嘲弄的笑了几声:“你还想过女朋友的事情?这些东西都是谁教你的,这麽不入流。”
  
  我想起了小时候看到哥哥和不同的女孩子“亲亲”,略略思考了下,以後我也会和女孩子“亲亲”吗?怎麽亲呢?什麽时候亲呢?
  
  ……我满脑子暂时被这些东西占领,脸上微微燥热,捋著天马脖颈的手力气用大了。小天马嘶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这才回过神来重新看向哥哥。
  
  我这辈子最讨厌一句话:伊甸,你还小。
  
  果真,哥哥又说:“伊甸,你还小,有些东西不宜太早了解。等长大了你再想想,就会明白你曾经的想法是多麽肤浅。”
  
  哥哥也真傻。
  
  我才100岁就已经知道,很多东西,到适宜了解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
  
  後来我再来这个岛就是独自一人,它成了我的私人领地,已经不准外人随意进出了。
  
  我带了许多的花种,因为不会施魔法,所以埋种子浇水等一系列琐事只能亲力亲为。
  
  终於体会到劳动是一件多麽不易的事情,每天我大概会在岛上呆四五个小时,其中不是种玫瑰花就是建木屋,於是我一改幼年王子的作风,比劳动人民还劳动人民。
  
  深红色的花瓣鲜血般妖冶,娇豔欲滴的玫瑰绽放笑容。
  
  玫瑰虽然漂亮,但是真的不好养。就说修枝剪叶就不是我能做得来的,手被划破成了家常便饭,我也终於明白了带刺的玫瑰不要采的道理。
  
  等到这些花花草草打理的差不多了,十几年的时间也就过去了。
  
  然後我开始往岛上搬哥哥的藏书,把他的藏书室搬空了一半。我喜欢上了这种宁静无忧的生活,每天一有时间就往那跑。
  
  ………………………………………………………………………………………………………………………
  
  玫瑰,绿荫,明光,蓝天。拼成了我长达近百年的生活。
  
  这段时间里,我除了没事逛小巷就是躲到玫瑰岛上看书,整天什麽也不干。
  
  这些书大多使用灵族语言写下的,我看得津津有味,尤其喜欢看灵族历届大魔法师的生平探究,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依然兴致满怀。
  
  有位叫比其尔的大魔法师,是灵族的首位达到究极魔法的人,他主要司防御。
  
  出身上层贵族家庭,自小热爱魔法研究,是艾茨水魔法的奠基人。长大後担任艾茨海岛的防御将军,统领整个军团的魔法防护。
  
  还曾经带领艾茨度过了一场浩劫,但最终因为魔法的巨大反馈,不久之後病逝。此人一生传奇,只是直到病逝时还并未传出有过爱情的记载。
  
  过了千年之後,艾茨又诞生了一位传奇般的美女,名叫克里斯汀。她的额印是美丽的赤红色,热情高雅,强势可人。长相绝世无双,受到当时万人青眯。
  
  但她绝对不是单纯的花瓶级人物,身为艾茨的王座之後,她的水魔法可以淹没整个艾茨海岛,雷电魔法可以轰平一方土地。在战争中曾经充当主力歼灭敌方,誓死保卫了艾茨。
  
  继她之後;艾茨很久都没有再出现过魔法人才。但是有一天皇族王子出游,带回了一名男宠,化名诺尔。这位男宠一度占据了王子的心,但这段禁忌之恋一王子的登基娶後结束。
  
  这段几乎是耻辱的豔情史一度是在艾茨作为禁忌禁止提起的,王室极度想抹杀此人。後来诺尔离开皇宫,七百年後以战士的身份出现於众人眼中。
  
  一直因为背景而被排挤,直到在一次灵族与赤夜的交战中,以生命为代价释放出几乎绝迹的究极魔法,一瞬间天昏地暗。他搬回了原本处於劣势的战局,帮助艾茨夺得了战争的胜利。
  
  ……
  
  看完了这些人物的小传记,只觉得心里酸楚。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的实力和勇气,然而对於诺尔,我更是心情复杂。
  
  只是限於年龄实在太小,我是真的无法理解他的所作所为。
  
  我只是执著的认为,他真的很爱曾经的王子殿下,爱到连理智和自尊都能放下。
  
  我觉得他真可怜,他真傻。我却无法懂得,对於感情的执著,本身就不存在什麽理智和自尊。
  
  一旦爱上,你就只能丢盔弃甲的缠上枷锁,然後听任盲目的感情推著你向前。
  
  哥哥过了好久之後才发现我渐渐变得的越发懒散,但他发现时已经晚了,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了。不过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就是,还好我对读书还有点兴趣。
  
  阅读一向是受人推崇的,只是如果他知道我成天看的都是一些不三不四的书的话,估计会火冒三丈吧。
  
  我并不了解圣域的政治局面,但我对许多历史问题还是很精通的。哥哥有一件秘密的藏书室,绝对不准外人进入,里面封印的都是绝密古籍。
  
  哥哥和之前的历代君王都加了很多层结界,但兴许是皇族血统,结界对我毕竟不会产生排斥。
  
  我背著哥哥偷出了好几本古籍,藏在岛上的小屋中,闲暇时津津有味的翻开著别人接触不到的禁忌资料,幻想有朝一日也能建功立业保卫国家。
  
  但是尽管我很懒,但我对生活还是会有热切的期盼的。
  
  我喜欢艾茨,喜欢艾茨明蓝的高空;喜欢艾茨细软的海沙;喜欢艾茨苍松的树木;喜欢艾茨爱我的哥哥;喜欢艾茨我亲手打造的玫瑰岛……
  
  我喜欢这一切。
  
  很久之後才明白,如果一个人能够在毫不怨恨的前提下活著,该有多幸福。
  
  这是我的家乡,我的故土,我魂牵梦萦的牵念。
  
  我发誓守护它,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刻,我都愿意毫无保留的为它付出全部。我会像所有艾茨杰出的魔法师那样,以强大的力量守护自己爱的地方。

作家的话:
年轻人都是傻乎乎的……

☆、夙魇 第3章

  Chapter 3
  
  烦死了,烦透了,烦到家了!为什麽大家都会魔法就我不会?!
  
  我第五十次在心底呐喊著这句话。
  
  好不容易熬到了三百岁可以正式学习魔法,却偏偏被告知因为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学习;好不容易又等了几十年,进入班里竟然发现就我一个施展不出初级魔法的?
  
  好吧,现在我已经三百多岁了,完全的少年模样,可脸长得十分幼稚,细眉大眼像小妹妹。
  
  这句话被一个比我还小可却高我一头的男孩说出来时,我差点抬脚踹到他嘴上。
  
  我现在可不像小时候那样肉团状了,三百岁的我很瘦,却不是我期待的那种挺拔,反而有点柔弱稚嫩。
  
  读书生涯对於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噩梦,对我而言更是,小小年纪就有的仇富心理让我被孤立,没有成绩更是让大家瞧不起。
  
  学校绝对是把一个天才教成傻瓜,把傻瓜塑造得自以为天才的地方。
  
  而这些人里教授一定是被塑造得最成功的典范。
  
  “深藏於永恒之火的罪孽啊,请呼应我的祈祷……”
  
  课堂上已经好几千岁的教授声嘶力竭的嚷著,我认真的盯著笔记看,在上面画教授的漫画,以至於没注意到身後越来越浓的人影。
  
  “伊甸殿下!请你来演示一下刚刚的这个火魔法!!”
  
  啪嗒,笔掉了。
  
  我吐著舌头站起来,这教授真是不怕麻烦,我连最基础的低级魔法都施展不出,这种中级魔法能施展才是有鬼了。
  
  我装模作样的喊:“深藏於永恒之火的罪孽啊,请呼应我的祈祷……化为穿透黑暗的剑雨,刺破混沌的时空!”
  
  过了一秒,过了两秒,过了三秒……毫无反应。
  
  不过大家一定早有准备,在正好等了三秒锺後齐刷刷的哄堂大笑。
  
  我的魔法不是毁灭性的悲惨,因为它连一点毁灭东西的能力都没有。
  
  又或者说,它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反应。就好像我像一个黑洞一般,吸入了所有魔力反应。
  
  “我的伊甸殿下啊,您的血统如此高贵,就算您後天再随性自在,魔法也不应该差到这个地步吧。。。”
  
  教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但碍於我二王子的地位,也没说太难听的话。
  
  “。。。年轻人贵在有干劲,什麽东西都应该怀有满腔热血。你们以後是要上战场与敌人斗智斗勇的,挥著刀剑蛮干没有魔法是行不通的!”
  
  我无所谓,脸皮厚到了一定程度。
  
  回到宫殿,开开心心的找哥哥聊天,想跟他说说白天的事情。
  
  哥哥带了一个女人回家,我也不是傻孩子了,自然知道这只不过是肉体关系而已,但心里还是难免不爽。
  
  “哥,今天晚上下雨了,我们去海边可好?”
  
  “伊甸,你也不小了,不要再任性了。你不可以老是随便玩耍了,整天不务正业不适合你现在的形象。”哥有点无奈,“我今晚有事,你别闹。”
  
  “你有事?你有和女人上床的事吧!你弟的魔法什麽都不成,你不说花时间教教我,反倒在这里独自快活。”我不满,瞎嚷嚷著。
  
  “你怎麽又说这事!”埃利奥特扶额,头疼的揉著太阳穴,“你就真这麽喜欢学魔法?你想学完魔法干什麽啊?”
  
  他语焉不详,听不出是焦躁还是惋惜。
  
  “当然是履行作身为王室成员的责任,防守艾茨啊。”
  
  算了,这麽冠冕堂皇的话我自己都不信。
  
  “保卫分很多种,你不非得拿著长剑施著魔法冲到前线也不一定要当法师。你小时候也说过,只要能保卫子民的事情都是有意义的。你魔法基础不好,没必要强求自己。”
  
  我把老教授的话原封不动的重复了一遍。
  
  ……
  
  效果立竿见影。
  
  两日後,那位教授被辞退,并且以後不准踏入教育事业。
  
  五日後,我正式接到埃利奥特的书面通知,以後不允许我在学校学习魔法。
  
  七日後,我的反对无效,被强行退学,只能依靠私教继续学习基础贵族礼仪。
  
  
  
  於是──
  
  “伊儿殿下,您的礼仪课应该开始了。”
  
  这是我的贴身侍童,名叫欧恩。比我还小,可是罗里罗嗦的快赶上结了婚的女人。
  
  他长得其实挺俊俏,尤其是那一头墨绿色的头发,在艾茨可真是少见。
  
  “不去不去,让那个整天”殿下您这样做是不符合身份的”、”殿下您这样做影响您的形象”、”殿下你这个动作太过平民化”的家夥去死吧!他每天跳舞似的走路、演戏似的吃饭、木雕似的端坐、僵尸似的睡觉啊!”
  
  他听了我的话想笑,但又忍住,憋了半天,样子更加可笑。
  
  这家夥不是灵族人,他是纯正的圣翼族,只是小时候颠沛流离来到了艾茨。他在想要的时候可以自然的幻化出圣翼族的标志──光翼,那麽漂亮看得我好不羡慕。
  
  哦,要是我的礼仪老师在,他肯定又会这麽说:“伊甸殿下,”这家夥”一词是街头用语,像您这样尊贵的身份,使用这样的措辞显然是不合适的。以您的教养,应该说”这位先生”才对。”
  
  礼仪课这东西简直就是继魔法之後我最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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