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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狐千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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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大将,偏偏他还打了场挺漂亮的胜仗,这几日就有些飘飘然,自鸣得意起来。
“可是将军,那宿涟在陵苑威名赫赫,听说厉害得紧,咱们这次还是小心点吧?”手下的小兵战战兢兢道。
“怕什么?“赵戊一挥手:“陵苑蛮夷之地,能出什么人才,不过矮子堆里拔高子,以讹传讹罢了,你们只管放心,等我给你们带回那什么战神的头回来!”
他既然这么说了,小兵也不好再说什么,看着他撩开帘子走出帐篷,兴致满满的走了出去。
一连奔波五日,刚到了营地气都没喘一口,就要去迎战对方胜过一仗的军队,将领还是挺担心他们将军的,宿昔却不管这么多,干脆利落穿戴好战铠,纵身跳上马往外驾去,那精神十足的样子全然不像五日五夜没有合过眼,日光融化在他眸子里,熠熠生辉。
赵戊驾马赶到的时候,就见一个银甲细铠的年轻人立在一只枣红马上,居高临下打量着他。
那眼神太凌厉,如果凝成实质,简直能把赵戊和他身后千军万马削成一片一片,这时已是黄昏,天边层层火烧云,火红的暮云烧灼在他眼里,光华万丈,仿若一面流淌着火焰的铜镜,他伸出一只手挥了一下,语调清浅,完全听不出情绪。
“打吧。”
他说。
赵戊当时就觉得这小孩真傲,还说什么陵苑战神,不过徒有其表罢了,陵苑人没见过好货色,错把破铜烂铁当黄金。
但他发现自己错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虽然这个年轻人的神色是平和慵懒漫不经心的,但他是谁?是战神宿涟,是曾带领陵苑五十万大军大败纭丹,一日间连破纭丹十座城池的战神宿涟!他只要在,就给了全体将士无尽的鼓舞与动力,他只是轻飘飘一声令下,沉寂多时的陵苑兵马霎时沸腾了,呐喊着朝夙朝军队攻取。
而且这个年轻人还非善类,反而是个非常凶狠残戾,招招致命的恶徒。
他骑在马上,身子却似乎没有重量,随动作忽高忽低忽上忽下,指不准手里的匕首就从哪里捅过来,简直防不胜防,漫天厮杀里他却仿佛认准了赵戊一个人一样,定要置他于死地,赵戊勉强接了几招,就觉得力不从心,驾马向后退去。
宿昔哪里能让他跑了,陵苑已败过一场,他需要立刻为他们鼓舞士气,而这鼓舞士气,便要用夙朝主将的头颅,他在马背上压低身体,马蹄向前奔去,追寻主将的方向,赵戊看着他忙伸手抵挡,宿昔手里的匕首划过他掌心,几乎皮肉都被割穿了,深可见骨,血流如注,他吓得魂飞魄散,几乎跌下马去,奋力挥剑抵御。
宿昔许久没有见血了,一看之下简直更兴奋,连抑制自己的呼吸都做不到,用匕首的匕刃抵住他挥来的长剑,空中火花四溅,赵戊发觉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匕首,他想逃跑,手掌却几乎整个被斩断,疼得使不上力气,宿昔看准这个机会,从马背上一跃而起,挥动霜迟,轻轻一划,瞬间割下了赵戊整个头颅!
头颅与身体分离,瞬间抛了出去,宿昔一跃把它紧紧攥在手里,染了满手的血污,高高举起手臂四面转了一圈,让陵苑人马看清他手上的头颅。
他们的将军,开战不到一刻,就于千军万马中,斩下了敌方主将的头颅!
将士们的士气顿时被鼓舞了,他们呐喊着,挥动武器驾马迎上去,宿昔忍不住笑了,随手把死不瞑目的头丢到地面。
这一战虽然兵马不多,陵苑却赢得极漂亮,将领去报给浦粟的时候,就见他听了神色不定,十分奇怪,但浦粟毕竟是国君,他不敢多问,禀报完就恭恭敬敬退出去了。
浦粟吐了半个时辰,才觉得好些,又被这消息激得头晕目眩,正逢宿昔端着碗进来,喂他喝粥,浦粟敏感的嗅了嗅:“什么味道?”
宿昔也闻了闻,道:“方才在战场上染的血。”
“不想吃了。”浦粟脸色立刻就变,把粥碗推开。
“边关粮草不多,特地给你煮了,不喝实在浪费。”宿昔把碗递给他:“不然你自己喝。”
浦粟也是饿了,接过碗一阵狼吞虎咽,稀粥虽然不顶饥,总也聊胜于无,吃完一碗粥他觉得好了一点,让宿昔扶他出去转转吹吹风。
营地里堆了二十几个酒坛,酒香有些奇怪,浦粟因而问:“这是什么?”
“他们预备晚上在营里喝酒。”宿昔道:“这酒名唤猴头烧,在五谷酿制出的白酒中先加进一个新鲜猴头;和蚂蚁,甘松,人参,龙骨一并泡制12个时辰再加入白求,鹿茸角片——”
他说到一半,浦粟已经面如金纸,捂住嘴又要吐的样子,宿昔刚要扶他回去,将领匆匆忙忙赶来道:“不好了将军,赵将军惨死,锦王已经赶来,接任夙朝军队了!”
宿昔半响没有说话,将领还以为他在思考战术之余的事情,片刻之后才对浦粟道:“你不舒服,我送你回去休息。”
安置了浦粟在榻上躺下,宿昔一个人在桌边拿着笔不知道写什么,有人探头探脑的看,原来是浦粟又起来了,站在他身边。
宿昔写的是狂草,也不过乱无章法瞎挥一气,浦粟到底与他一同长大,对他再了解不过,低声道“你心不定啊……”
“是因为锦王?”
宿昔放下笔,缄默着一语不发。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一段写的这么欢脱是因为我看了几页《大神养成计划》
我特别容易被别人的文风影响所以以前都不大敢看小说的……
最近看了维序者和寒武再临,怎么说呢……情节都很引人入胜,只是我觉得感情的雕琢都不太够……不过真的很好,淮宝驾驭文字的能力真是炉火纯青了,这次的文风和类型也算是进步O(∩_∩)O~
最近买了个智能机,里面的记事簿很不好用,像我这样习惯把记事簿按小说名分成十多个,有了段子或者梗打开手机找出相应记事簿记下来的人真的不习惯……它只能有一个记事簿,不能新建,不知道是不是我不会用……
浦粟不喜欢宿昔,他这个人……看下去就知道了
猴头烧这个酒我只在DM里面看过,不过听说千金方有记载,此文中制作方法出自千金方。
☆、立千仞无欲则刚(上)
夙朝与陵苑邦交破裂,正式宣战,不过短短十日。
顷刻间两国撕下了表面的相处安稳,露出沾染欲望的獠牙,夙朝灭了陵苑,便可将陵苑与云霁一并纳入版图,陵苑要迎面夙朝,却是突如其来不得不应对之战。
此战夙朝若败,不过失了一块觊觎良久的肥肉,之于陵苑,则是国将不国生死存亡的关头了。岂可同日而语?夙朝派遣大败云霁的锦王任主将,陵苑将军则是边陲威名赫赫的宿郡王,天色刚刚破晓,宿郡王已带领陵苑二十万兵马奔赴在场,他没有想到,敌方主将到得比他更早。
拂晓过后,天边残留的黑丝点点散去,天色微熹,明亮起来,宿昔高高骑在战马上,那马精神抖擞打着响鼻儿,他背后是纠结密密麻麻训练有素的二十万战士,在锦王十步之远外温柔摸弄着马的鬃毛。
迟誉只是盯着他,并不发话,他曾与宿昔说过,有意与宿涟在战场上一决雌雄,还说必不会因宿涟与宿昔同宗而稍有放水,不知这战场上的人换成了宿昔,他又会怎样?宿昔一下下抚弄着战马脖颈,一面不经意的想道。
迟誉远远在马背上看他漫不经心抚弄着战马,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宿涟潜伏在他身边两年,从前是因他可能登上帝位,后来是为了他的虎符,他是陵苑将军,就如他自己所说,为本族效忠天经地义,迟誉所不能忍受的,是他明明满腹算计,却总隐而不提,用那些手段来谋取自己的真心。
想要便光明正大来夺,为何要暗地里谋算与人?王位丢了不足为惜,虎符丢了也可以再夺回,一颗真心捧出去,却被那人讥讽着冷眼着一点点撕裂丢弃,不屑一顾,甚至不能理解他何至要动真情,留给他一个难以置信而无辜的眼光,念至此,谁能不恨?
更何况,迟誉从不以为宿昔对他没有过一点真心,若没有真心,他大可以留在锦王府做个受宠信的文客,而不必默认他所有的体贴与示好,宿昔不需要以色惑人来夺这虎符,这是他生来为陵苑战神的骄傲,他默认了自己的话,除了他心里对自己亦有着情意,还能是什么呢?
宿昔就在他十步之遥外的战马背上,他坐得那样端正,后背那样挺直,带着将军的倨傲与皇亲的矜高,与他所见过的所有时候的宿昔都有所不同,没有弯弯的眉眼和总是露出笑意的唇角,没有随和,没有淡然,只有一身戎装细铠,肃杀凝在他眼角眉梢,乱世里他的眉眼仿若刻刀,再没有从前那样明媚无暇,端骑在银色鬃毛的战马上,这是迟誉第一次发现他的身影原来这样高大,这样不可摧折。
“多日不见,你可安好?”
他想起在夙都酒肆重逢,宿昔曾问:“爵爷安好”。
如今,他也想这样问。
“夙朝企图扣留我陵苑国君,举兵攻到陵苑边陲,锦王殿下,还问我好不好?”宿昔闻言仍面无表情,只唇角漫出一点冷意的笑:“我是陵苑将军,陵苑国土不安,国君不安,百姓不安,我怎能好?”
他素来是这样伶牙俐齿的,迟誉恍惚的想,“攻打陵苑是圣上旨意,非我所愿,我——”
“夙慕是如何登上那帝位的,你我一清二楚!”宿昔厉色打断他,恨恨不平道:“如今,你却能一口一个‘圣上’叫的如此顺口。”
“你不也说过么,论起帝王心术,‘爵爷远不及圣上’。”
他们隔得近,其余兵马将士都退在后面,只见两方主将不知在说什么,陵苑将军一副疾言厉色之态,眉目之间容色精致,那厉色却阴霾得可怕:“夙慕是好皇帝,却做不了贤主,此番我夺你虎符,本就是为了陵苑,如今陵苑如虎添翼,他却要趁云霁动乱之时转而攻打陵苑,一旦输了,夙朝便血本无归,而你以为你举兵踏进陵苑的地界,我还会让你活着回去?!”
你口口声声虎符,却不知那虎符如今在谁手里呢……迟誉深深吸了一口气:“陵苑国君自己送上京去撞入虎口,夙皇是个贪心不足的,岂会放他完璧归赵,我只觉得他糊涂,怎么连你也一并糊涂起来,夙朝兵力何等雄厚你亦见识过,实在无须螳臂当车,不如早一步抽身而退,也好保全自身,夙慕圣旨一下,陵苑亡国,只在旦夕间了——”
“你住口!”宿昔怒不可遏,一点冰冷的笑意蜿蜒爬上他的唇畔,高声道:“陵苑不如夙朝,这本王并非不知,但本王既根植于陵苑,便永远无法抽身而去,你说此时抽身可保平安,我也回敬你一句,从来就没有宿昔,亦没有宿涟,只有陵苑。”
“要本王抽身陵苑而去,便是要本王死于葬身之地,今日你我既然短兵相接,为了陵苑,本王也必回让你,迟誉,死在这里。”
强劲掌风袭来,迟誉退避不及,被一掌打到胸口,幸而宿昔手上力道不重,并不是致命伤处,宿昔腾空而起,须臾间便到了他面前,他此时的功夫怎可与手无缚鸡之力的宿昔相较,那个长衫携着笛子的悠闲身影被银色细铠戎装取而代之了,迟誉睁开眼迎战,他的眼里染着那么多那么浓重的风霜,背后升起无边无际烽火狼烟。
“那本王便却之不恭了。”迟誉抽出佩剑缓缓道,那宿昔从未见过的银色剑锋在日光下折射出千万道夺目的华光。
“宿涟将军。”
宿昔没有刀剑,所用还是那把从不离身的匕首霜迟。
这把霜迟,迟誉也曾见过,还不止一次,那把从前被宿昔拿来削橙皮,沾染着果香的匕首,此刻却要沾染鲜血。
其实早该想到了,霜迟凌厉又极具灵性,非寻常刀剑可比,宿昔用过它多少次,刺透贯穿了别人的身体多少次,那刀刃上沾了多少人的血,宿昔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用它轻描淡写打着旋儿一圈圈削着橙皮的呢。
是不是旁人的性命,在他眼里真的微贱如草芥,不值一提,更不值得怜悯,不值得放在心上?
就像夙都的百姓,他说救就救了,只为博一个仁德的名声,为此不惜放血折损自身,他那样一个冷心冷情的人,对着自己都能狠得下心落得下手,更勿言他人,还有霜迟城几百人的性命,为了抽身而退,让宿昔死在霜迟,死在那场意外里,他精心设计了那样的计谋,赔进去他救过的性命,这些,他也是全然不在意的吧。
会不会他根本没有在意,没有重视,没有正眼好好看过他们一眼?——
迟誉的思绪顷刻间被宿昔打断了,他凌空越到迟誉面前,脚不沾地,轻盈急促如一阵风,手下的动作却不减缓半分,他力道使不上十足十,就改用巧劲,十指探向迟誉胸口,那手指颀长,指甲圆润,底下却紧贴着锋利雪亮的一刃匕芒,朝着心脏迎面而去,迟誉一个歪身堪堪避过,挥起长剑。
长剑灵活,宿昔的身体却更灵巧,陵苑多邪术,比之中原武林的轻功更诡谲难测不可捉摸,只见他身子在空中左右移动,倏尔便不见了,再现身时又是完全相反的方向,迟誉握着剑不知刺往哪里,也有怕误伤了他的心情,握住剑柄的手都在微微发颤。
有什么值得的?
这样一个狼心狗肺,不知良心情意为何物的人,有什么值得的?!
他抿紧唇,看到两军主将开打,夙朝与陵苑两批兵马也混战到了一处,一时间沙场上满是厮杀与痛楚的咆哮声,鲜血沿着马身慢慢淌下来,把脚下的沙土都染红了,风散播着血腥和死亡的味道,这味道让迟誉和宿昔都觉得熟悉。
然而此次,却与从前所有的厮杀都不一样。
宿昔倏的闪到迟誉身后,霜迟是妖刀,随便一下都是穿金凿银的可怖力道,被它捅上一下真是不得了,迟誉只听身后冷冽的刀光一闪,刹那间凌空而起,狠狠一剑向身后劈去,他甚至没有回头,剑锋却与霜迟的刃端砰的一声撞到一起,爆出火花,他的力道太大,宿昔猝不及防,被剑气激得向后退了一步,却又立刻纵身,转而把匕首对准迟誉身下的马,一下猛地切断它脖颈,血花四溅,战马连长嘶一声的机会都没了,马首滚落到地上,瞬间浸着血沾满了砂砾,迟誉险些被带到地上,忙握紧剑柄全力防御。
然他这一下已失了先机,宿昔面无表情,只微微发颤的指尖泄露了一点他的杀气,携着霜迟迎面而来,雪亮的刀锋摆明了要直刺进心口取他的性命,这样的景象,放在从前迟誉是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的,但铁一般的事实就放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宿昔要杀他,而且是毫无动摇,一心一意认准了要杀他。
他本可以继续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宿昔已经死在了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中,为救锦王府一千多条性命惨死敌人手中,死后以世子半父礼厚葬风陵渡,圣上亲自下旨嘉奖,全城百姓哭丧三天三夜,死得忠贞,死得光彩,死得轰轰烈烈,他本可以以这个继续欺瞒自己,却有人一定要将这个假象残忍的撕开,再给他一个血淋淋的微笑。
“你真的……要杀我?”
宿昔充耳不闻,眼看着霜迟的尖端刺破衣襟,迟誉又道:“为什么?”
“取主将人头,先散了敌军的士气。”宿昔闻言发笑,似是听他口里说出了什么荒谬的笑话。
就为了这个?——仅仅只是,为了这个?
就为了这样的理由,宿昔要亲手……杀了他——
千钧一发之际迟誉避开了霜迟,锐利的刀锋已经刺破了他胸口,那伤不大,却深,鲜红的血沿着小洞淌下来,他似乎看都没看见,直挑长剑向宿昔刺去,宿昔眯着眼,总能在最关键时避开剑锋,几次下来反而是迟誉身边布满大大小小的伤口,宿昔似乎对一刀刺死他很执着,不依不饶的把霜迟对准他心口,两人鏖战许久仍不见胜负,迟誉虽比他年长几岁,亦有军功在手,但到底不如宿昔那样刀剑马背上得出来的天下,渐渐露出不耐神色,动作也开始急促,仿佛想要记着求胜,手下的招数渐渐快起来。
宿昔先观察他这是不是诈术,端详良久才在半空一个翻身,身体灵活如鸽,须臾腾空到他头顶,日光刺得迟誉睁不开眼,朦胧间就见一个颀长的人影携刀从头顶朝他笔直的刺下来……
宿昔想直接杀了他,想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让他死在一对一战场上,霜迟锋利足以轻轻一划让巨大的马首应声滑落,这一刀又是他倒挂着身体倾尽全力使出来的,若真劈下来,仅一下就能刺得他头颅开裂,脑浆迸溅!
迟誉全身的肌肉绷紧了,刹那间连呼吸声都屏不可闻,宿昔双手握住霜迟朝他头顶刺来,双腿悬空的瞬间他猛地一个翻身滚了出去,抬眼就见两个夙朝将士见他又难赶来支援,趁宿昔还以头脚颠倒的姿势悬在空中偷袭他,那几枚飞镖何其凌厉,被宿昔咬在嘴里,借着双腿悬空的力向四面急促踢动,他脚下力道十足,那几个将士几乎防不胜防立刻被踹了出去,狼狈的倒在地上,宿昔又扔出霜迟回旋一圈,所到之处鲜血四溅,须臾后霜迟安然回到他手里,那几个偷袭的将士却已头颅分离身首异处了。
宿昔没能如愿刺穿他头顶,心里正郁郁,见有人干扰下手就狠了点,把那几枚飞镖从嘴里吐出来,又擦了擦霜迟上的血迹,言笑晏晏道:“不管那些没眼色的,我们继续。”
话音未落他就又携着风而来,速度快得几欲划破空气,这人仿佛是生来就该站在沙场之上的,心术之诡变,行动之敏捷,手段之狠辣,杀气之凌厉,无一不让迟誉心生佩服,他曾想无论如何都要与陵苑宿涟将军比上一比,如今真的站在这里了,却觉得有心无力,举步维艰。
宿昔手里的匕首破风而来,比主人还要敏捷可怖,他连忙伸手去挡,霜迟只是轻轻划过皮肤就立刻撕裂了他手背肌理,留下一道透明的深刻划痕,迟誉的手指也点到了宿昔腕上的大穴,只突如其来,用上的力道不大,他本以为若是宿昔定会立刻又攻过来的,摆好姿势等了一会儿却不见人影,定睛一看,就见宿昔停在十几步远,给自己揉着手腕,鬓角沾着摇摇欲坠的汗,那汗水分明片刻前还没有的。
“你的手怎么了?”迟誉皱眉道。
“锦王这话说的怕是不合时宜罢?”宿昔语气却变了,充斥着一股怒气,再下手时比之前更重了两三分,迟誉不敢大意,亦拿出全力迎战,长剑与匕首在半空撞击出紫色剑花,几个回合下来迟誉手里的长剑都有了大大小小的豁口,霜迟却仍光洁如新,刀锋泛着雪亮的刀光,那光亮到几近诡谲的程度。
一时间剑锋与匕刃旋转,碰击,相接,宿昔似是被拂到逆鳞,招招都狠辣想要致他雨死地,迟誉亦是半分不容让,目光透过剑鞘纠缠在一起,却是凉薄而杀气腾腾的眼,再不复从前那样言笑晏晏,明丽柔和了,迟誉在心底叹了口气,猛地抽出剑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驾到了宿昔颈边。
宿昔神色一动不动,即使被利刃掌控着致命之处,他的神色仍然是冷淡而凉薄的,让人不知是那些火热的感情都掩埋在了冰面之下,还是从一开始就不曾存在,迟誉目光如铁,渐渐加重手上的力道,锋利的剑锋陷入柔嫩肌肤,刺破血管,暗红色的血液沿着剑锋蜿蜒而下,他轻声道:“原来你的血不是黑的。”
“人的血自然不是黑的——”
“只不知你的心……是什么颜色……”迟誉的剑又缓缓下滑到他胸口,隔着戎装,剑锋在细铠上碰出泠泠的声音。
“爵爷若想知道,剖开一看便知。”宿昔笑眯眯道:“我也很想知道,不如你取出来,我们一同看?”
剑刃又移回脖颈,这次不知是若有若无的试探,宿昔都能感到缠绵的血色沿着银色铠甲,沿着迟誉的长剑淌下,汇出一洼血泊,他身体动也不动,平静道:“王爷还是三思得好,一旦一剑刺进去,我体内毒血崩裂而出,这沙场上几十万将士兵马,沾染即死。”
“这又如何?”迟誉轻声微笑,凑过去拨弄他额前一缕乱了的头发,态度亲昵无间,宿昔只感到厌恶,下意识避去,他却用五指扳过他下颌,逼他直视自己,微笑道:“我们体内流着一样的血。”
这句话让宿昔面上闪烁了一下,迟誉却没看到:“我现在才知道,为何以往接触你,你总一副避之若浼的模样,我以为你不愿我视你为女子,其实,你根本是厌恶这龙阳欢好,厌恶我,是不是?”
“世间至情至爱,原与男女无关。”宿昔厌恶的皱紧了眉:“龙阳磨镜,不过世间愚钝人编造出来中伤有情人的谬语,我只是——不愿被——”
“你当初救我性命,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亲自来取,可叹我当时未看出这点,还多番感叹,推心置腹……本王真是,瞎了眼……”
迟誉说的隐隐动怒,宿昔一个错手把他推开,反手推下去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夺了他的马翻身而上,随手擦了一把脖子上的血,蛊血向来有剧毒,稍有不测就是害人害己,更何况他并非这蛊血原主,万事岂能不更小心翼翼?
“本王真是瞎了眼,错信了你。”迟誉冷眼看着他夺马慌忙逃走,冷冷笑道。
宿昔也是一笑。
“既然王爷还记得我当日救你一命,夙朝古语有借有还,那今日我把借你的这条命拿回来,也不算无凭无据,谋害人命吧?”
有借有还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宿昔只是夙朝谚语欠缺,听在迟誉耳里,却无疑是把他的心掏出来狠狠撕成碎片再撒在地上肆无忌惮的踩几脚,宿昔话音一落他双目都赤红了,高声道:
“我欠的是宿昔,不是你!”
这句话对宿昔而言不啻一把刀紧紧捅进他心窝,血疯了似往外冒,连扶着马背的手都有点不稳,几乎从战马上摔下来,他想狠狠抽自己一耳光,手却一点使不上劲,仿佛迟誉的一句话顷刻间把他所有的力气都抽去了。
宿昔握住怀里的霜迟,缓缓加重力道。
他看着自己的手。
就是这双手,扶持浦粟继任为帝,指挥兵马连夜收复十三城叛乱,就是这双手,抹去了纭丹存在的痕迹,将其纳入陵苑的版图,就是这双手,牢牢扶持着陵苑十多年,开创了陵苑有史以来最富强兴隆的时代。
这是能握剑,能拉弓,能指挥千军万马,扶持国家的英雄的手,而不是一双为情所困,庸者的手。
宿涟不需要情,浦粟不需要他有情,陵苑不需要他有情,他只能在云巅上做一个英雄,而不需要招惹情愫,让自己从云端跌落。
他从来都是这样的,坚定不拔,无坚不摧,认准了一个目标,就一直向前走,从不犹豫,从不回头。
如果被所谓的感情而影响,而困扰,那岂不是……太羞耻了吗……
迟誉发觉宿昔的眼神变了,但一时之间也没想到防御,就在同一刹那宿昔从马背上纵身而起,迅雷不及掩耳,那速度几乎如一阵风疯狂的掠过,一点痕迹都不留下,迟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刀刺进了肩窝,霎时间血流如注,他后退几步,捂住受伤的肩膀。
霜迟还扎在肩上,鲜血染红了它的刀锋,那血是鲜红的,滚烫的,生机勃勃,和他中毒放血时滚落到木桶里的血那么相像。
那些血里,也有宿昔的血。
然而已经过去了那么久的时间。
宿昔眼看着他后退,捂住伤口,心里竟然瞬间抽搐了一下,他在迟誉身边两年,扮演伶俐而有谋术的文士角色,迟誉受圣宠,掌兵权,武艺高强,性子又不苟言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受过伤,仿若天神一般无坚不摧,看着他吃痛的捂住伤口,宿昔几乎有些慌了,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扶,然而手伸到一半又收了回来,静默的站在那里,眼底晦暗难明。
而这时,陵苑的兵马已经不支了。
夙慕与迟誉的话没错,甚至连浦粟的说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夙朝地大物博,富庶盛强,是这几个国家之冠,连兵力也较之陵苑富强十倍,陵苑虽然出了个遇祖弑祖遇佛杀佛的宿涟,但单凭兵马抗衡,那是万万没有胜算的。
这次陵苑连夜赶来了二十万大军到前线,迟誉麾下兵马却足有三十五万,几乎足足是陵苑的两倍,更何况夙慕早有灭陵苑之心,那夙朝兵马都是按着死士的标准练的,一个能顶普通三个,陵苑虽然宿涟在时天天赶到兵场里去操练,但他去了这两年浦粟只管饮酒作乐,逮着美人罢早朝,练兵之类的事宜早耽误了,底下人看上头都不要紧,哪有人费心去干这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十五万训练有素的死士是什么概念?别说一个宿涟,就是上来两个也不够人家吃的。
眼看着陵苑士兵一个个倒下去了,宿昔心里亦着急,但他到底这么多年练出来了,人家夙朝的兵个个打起来不要命,把自己当死人看,挨了刀子断了手脚哼都不哼一声,陵苑一个个身娇肉贵的,难怪胜不过,俗语说打赢不要命的人就要比他更不要命,可一时之下哪里想得出好法子?
他翻身上马,也不再管迟誉,回到那边帮着陵苑的人一块杀,看到将军来了,陵苑自然士气大涨,冲刺呐喊的声音又大了许多,宿昔不管那么多,霜迟在迟誉手里,他就空手打死一个夙朝人,夺了人家的佩剑一路杀过去,五步杀一人十步杀一双,不一会儿沙场上尸体已经堆积如山,他连眼都杀红了,手上的东西一下不停,剁人脑袋跟剁瓜切菜似的。
可不是么,这一战要是输了,陵苑大门一敞开,亡国就是明天的事儿,像从前的云霁似的,本来也以为没事,和迟誉在前线磨了小半年,结果夙慕瘟毒一下去,不到三日被灭了国,那偌大一个皇城,几乎一个有气儿的活人都没有了。
这一仗非胜不可,否则,云霁就是前车之鉴!
夙慕早就杀红了眼,不把周遭这一片都打下来,他就是到了棺材也不能安心,给了他一口喘气的机会,明天他不是杀你全家,他杀你全国!
在他带动下陵苑将士渐渐放开了手脚,迟誉也带着夙朝兵马和他正面对上了,宿昔看着他肩上的伤口一动没动,仍旧那么血淋淋的放着,心里也不是滋味,举高手里的长剑道:“今日一战,只有一个胜者,锦王若是败了,不过罚几个月俸禄挨顿教训,本王若是败了,就要拱手让出陵苑三千里河山,届时我陵苑饿殍遍地,民不聊生,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本王就是在地下,也死不瞑目,闭不上这双眼。”
“所以,对不住了,你们的性命,今日通通要给我留下!”
“杀,杀啊!”
“杀啊!”
“杀,杀,杀!!”
听自己将军这么说底下的将士都沸腾了,高举长剑冲了过去,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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