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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火-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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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臣认为,皇上应该迎娶白泽公主。”崇恩镇定地回答。
有些大臣开始附和,是啊,我们的皇上也该娶亲了,何况对方是白泽的公主,简直是天作之合啊。
“你再说一遍。”崇华看似平静的问道。但崇恩已看出,自己的皇兄此刻只是在竭力强压怒气而已。
崇恩上前一步,不卑不亢地重复道:“微臣认为,皇上不应辜负白泽国君的好意。迎娶白泽公主,对两国都有好处。”
夏侯延年也跟着笑道:“王爷说的对,我们中元与白泽国如能结亲,定是一段佳话。”当然,白泽国的势力和财富不也同时归于中元了吗?
崇华似乎丝毫未听入夏侯延年的话,双眸紧紧地盯着崇恩,怒火在眼中凝聚。
“混帐!”只听崇华一声怒喝,竟将案头的所有东西“哗啦”扫落在地。
奏折纷纷滚落下来,连玉玺都没有幸免于难。
夏侯延年大骇,急忙扑上去接住玉玺,紧紧护在怀里,这可是中元的立国之本啊!他高声呼着:“皇上息怒!皇上息怒!”心中实在搞不清楚,为何平日里内敛老成的年轻帝王,会如此失了体统,在白泽使臣面前失礼。
天和殿上的所有人,包括白泽使臣在内,纷纷下跪磕头,不敢说话,没人敢在这个时候触碰皇帝的怒火。谁都没想到,皇帝为何会突然间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大发雷霆。
一片沉寂中,崇华撑着额头不语,眼角青筋乍现,明显是怒不可遏。半晌,才逐渐平复下来。他站起身,抬手一摆:“联姻之事,容朕考虑之后再作答复。诸位使臣辛苦了,先在使馆住下吧。”声音已有些许无力。
崇恩和群臣一样跪在地上,听到此话,微微抬头看去,只见崇华离去的背影显得如此寂寞,顿时心中感觉酸楚,后悔不迭。
崇华望着眼前的美丽女子,身形高挑,不似中元女子那般娇小,皮肤白皙,却不是病态的苍白,而是带着玫瑰色的润泽,秋水似的明眸透着柔和的蓝。身穿一件淡粉色蝉翼般的纱衣,隐约现出姣美玲珑的曲线,雪白的曳地长裙配冷紫色绫罗腰带,腰口系一串银铃,随着她的行动,发出清脆好听的声音。这就是白泽国的公主,莫兰儿了。
莫兰儿同时也打量着这个中元的皇帝,原本以为会见到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人,她还百般不愿前来。却不曾想到这个皇帝如此年轻,不止年轻,还英俊挺拔,气宇轩昂,眉目间、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逼人的贵气。这样优秀的男子,若真能成为自己的夫君,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想及此,不由脸颊浮上红云,那姿态,既有小女孩般的娇憨纯真,又带着些妩媚妖娆的风情。
崇华并不知道莫兰儿内心的活动,出于礼节性地和她聊了一些白泽国的风土人情,随后便想告辞。他此刻脑中翻腾的尽是崇恩在天和殿上说的话,已无闲心去思考一些别的,更不想再面对着这个给他带来这些困扰的公主。
谁知这位公主竟然叫住了他,略带羞涩地问:“你,你不睡这儿吗?”
崇华脚下一个踉跄,幸好有宫人扶住了他。
“朕有自己的寝宫,不会住在别的地方。”
莫兰儿有些不满地撅起嘴来,“我父王说把我嫁给你了,夫妻不是应该住在一起的吗?”
这白泽国的女子都是这么胆大直接的吗?
崇华有些头疼,说:“公主殿下,朕想你可能有所误会。朕已有所爱之人,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人。”
莫兰儿丝毫不在乎地说:“皇帝不都可以三妻四妾吗?我不介意和其他人一起侍奉你啊!”
崇华寒着脸,正色道:“可是朕介意!也许别的皇帝喜欢享齐人之福,但朕一生只忠于一人!”
莫兰儿非但没有生气,而且眼中闪耀着欣喜的光芒,“想不到你是那么深情的人!我想,我好像更喜欢你了!”
崇华无语,和这位公主是完全说不通,再待下去可能会更加纠缠不清。于是借口处理政务,匆匆离开。
莫兰儿望着他离去,露出一抹微笑,自言自语道:“真想知道,你喜欢的那个人是谁呢?”
皇宫内的马场上,围了许多的人。不管是地位显赫的文武大臣,还是普通的侍卫宫人,都如出一辙地好奇张望着,眼前可是世间难得一见的麝香马啊。
那麝香马从外形上看,并不比中元的马匹高大多少,但身形矫健精壮,毛色纯净光亮,威风凛凛。眼睛特别明亮,充满了灵性。更与众不同的是,与一般驯良的马不同,它们的身上散发着强烈的野性,甚至有种野兽的气息,令人不敢靠近。
一位白泽的使臣骄傲无比地说:“我们的麝香马是天地精灵幻化而成,普通人根本别想骑上它们。在我们白泽,只有真正的勇士才配骑麝香马!”
负责驯马的宫人犯了难,这可怎么是好?若是驯养不好这些马,岂不是丢了中元的面子,皇上也面上无光啊!看来一顿责罚是逃不掉了。
使臣见他们面露愁容,哈哈大笑:“我们进献给中元皇帝陛下的马,基本都是驯服好的。若是野马,只怕会误伤了皇帝陛下的龙体,坏了两国的邦交啊。”
驯马官这才面露喜色:“白泽国的大人们想得真周到啊。”
“不过,”那使臣又道:“那一匹棕色的,野性难驯,我们的勇士也驯服不了。但我们国君说它是一百年,不,一千年才出一匹的神马!所以一定要献给中元的。我们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把它带来的。从未见过性子那么烈的马,生人根本近不了它的身,我们有一个勇士还差点被它踢死。”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真有一匹特别健壮的骏马,通体金棕色,在阳光下金光熠熠,宛如披了一件金丝甲一般。那匹马姿态极为优美,骄傲地昂着头,透着一股霸道的王者之气,仿佛天地万物都被踩在它的脚下一般。连别的麝香马经过它身边时,都是小心翼翼、不敢靠它太近的样子。一眼便可看出它就是这群马中的首领,尊贵不凡。更为特别的是,在它的额头正中,有一处嫣红的花纹,形状好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灿烂夺目。光是远远看一眼,就知道这匹马有多难驯服了。不止难,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啊!
驯马官不由哀叫道:“若连白泽国的勇士都驯服不了它,那我们中元更没人能奈何得了它了。”
“谁说我们中元没人了!”背后传来一个冷若寒冰的声音。
众人回头,只见一名年轻男子,骑着一匹黑马,悠然自得地向这里走来。那名男子年近二十,一袭纯白如雪、纤尘不染的长袍,银白色束袖,脚上是一双同样银白的暗花长靴。外披一件明艳照人的海棠红锦缎披风,滚边处是深宝蓝的如意云纹,额上系了玫瑰色抹额,上绣金色朵云。与他华美锦衣相称的,是一张精致绝美、清冽冷傲的容颜。右脸上一道并不算明显的淡淡疤痕,非但没有损伤他的姿容,反倒为他平添了一丝妖异的瑰艳。
那个驯马官见到来人,顿时欲哭无泪。今天出门一定是忘了烧高香了,否则怎么把这位小祖宗给招来了?他可比一百匹烈马都难应付啊!
“楚将军怎么有空来这里啊?”驯马官谄笑着迎了上去,想扶楚凌云下马。谁知楚凌云根本不下马,让他扑了个空。
楚凌云银鞭一指:“就是那匹马吗?”
驯马官忙不迭地点头:“正是!正是!”
白泽的使臣好奇地看着楚凌云,早就听说中元的安平王身边有两元大将,这楚凌云就是其中之一了。即使身在白泽,也对他的事迹略有耳闻,只知道他为人骄纵嚣张、不可一世,却不曾想到他长得如此让人惊艳。这么美的人,竟然是将军?
楚凌云望着那匹棕色烈马,下巴一扬,颇有些傲慢地问道:“什么神马?有那么厉害吗?”
那使臣见他怀疑自己的话,又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不由怒上心头,没好气地说:“厉不厉害,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驯马官忙朝使劲地向他使眼色,千万别惹这位小祖宗啊,若把他惹急了,咱们可都要遭殃了。
可使臣分明没看见他的暗示,继续不停地说:“在我们白泽,十几名勇士都没能降住他,你可要小心,别弄丢了小命!”
楚凌云冷冷瞥了他一眼,解下披风抛给一边的侍卫,朝驯马官手一伸,命令道:“套马绳拿来!”
几名驯马官听他要去套马,顿时犹如天要塌了一般,纷纷跪地磕头:“将军千万使不得啊!”那可是烈马啊,连彪悍的白泽人都驯不了,就凭他那么金贵的身子,怎么可能办到?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即便是安平王能饶得了他们,北殇王也饶不了他们的小命啊。
楚凌云不耐烦地道:“快把套马绳给我!你们是不是想吃鞭子?”
驯马官一楞,要知道楚凌云的银鞭可不是一般的鞭子,上面长满了倒勾刺,只需轻轻一鞭,就能将人打得皮开肉绽。不得已地,只得乖乖递上套马绳。
楚凌云一把接过,踢了踢马肚,策马朝那匹棕马跑去。
还未靠近那匹金棕色的马,它似乎已经警觉到有人来意不善,立刻迅速地奔逃开去。楚凌云见靠近不了它,索性甩出套马绳。可那匹马动作灵敏至极,而且直觉非凡,对于敌人的方位和下一步动作的判断异常准确,简直比人还聪明。楚凌云抛出的套马绳,屡屡被它躲开。这样你追我逐,就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楚凌云见一直套不住它,急中生智,将食指指背放到唇边,轻轻一吹,悠扬的哨声直破云霄。
须知那麝香马天生极具灵性,对周遭的环境异常敏感。听到这尖锐的声音,立刻警觉起来,甚至有些慌乱,反应也就迟缓了很多。楚凌云看准时机,抛出绳套,果然一套即准,牢牢锁住了马脖。围观的众人情不自禁地发出赞叹声。
可就在那一刹那,被套住的麝香马仿佛恼怒了一般,用力甩着马脖,想要挣脱绳套。楚凌云收紧手中的绳索,试图止住它的挣扎。但马的力量绝对大过人,何况是一匹被激怒的烈马!麝香马见挣脱不开这个绳索,愤怒地绕着马场狂奔起来。楚凌云被它牵扯住,又不愿放开好不容易才套中的绳索。一阵天翻地覆的剧烈震动,那匹棕马的巨大力量居然将他从马上拉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被它扯着一路拖行。
驯马官和侍卫见大事不妙,纷纷高声叫道:“大人啊,快松手啊!再不松手,你会被它拖死的!”
楚凌云倔强地抿着唇,偏偏就不松手。急得众人团团转,又无可奈何。草场上尖利的砾石划破衣裳,割破肌肤,刀割一般的疼。被马拖行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只觉得震颤得一阵阵晕眩,眼冒金星,却还是倔强地不撒手,甚至另一只手也握住了绳子,试图再次爬起来。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厉喝:“楚凌云,你该死地给我松手!”
听到再熟悉不过的声音,犹如醍醐灌顶一般,瞬间清醒过来。楚凌云松开手,就地一滚,敏捷地从马场栅栏的空隙中钻了出来。仰面躺在地上,重重地喘息。
一名黑色素衣的高大男子大步走了过来,脸上是难掩的焦急。见到他没事,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担忧转化为愤怒,“你以后要是再想做这种不要命的事情,先去领三百军棍!”
楚凌云嘴角一勾,“三百军棍?殷斯尧,你是想打死我吗?”
北殇王殷斯尧蹲□,一手抱他入怀,一手在他身上摸索着,细细检查他的骨骼和关节有无损伤。
“死在军棍下,总好过死在马蹄下吧。”
楚凌云忍俊不禁,躺在他怀里笑了起来,随后敛了笑容,正色道:“可我还想试一次,这次我一定能驯服它!殷斯尧,你信不信我?”
殷斯尧深深注视着他,见他眼神无比清澈认真,不由暗叹,这孩子一直以来就拥有一份常人无法理解的自信,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量支撑起他的这份信心?
“来人!”殷斯尧唤道:“给我再拿一根套马绳来,要结实点的!”
“是,是!”见是北殇王的命令,驯马官哪儿敢说个不字,立刻准备了新的套马绳拿来。
殷斯尧将套马绳交到楚凌云手上,叮嘱道:“小心点,别逞强!”
楚凌云对他璀然一笑,挡不住眼底的耀眼光彩。
这次,楚凌云吸取了经验,在套中马脖子的同时,果断地从自己的马上,一跃跳上麝香马的马背。麝香马暴跳如雷,嘶叫起来,直想把背上的人给摔下来。楚凌云任由它顽强地反抗,随着马背的震动,顺水推舟,不断变化自己的骑姿。
围观的众人摒住了呼吸,看着这惊险的一幕。马上的人如风中之叶,随时有可能摔落下来,即使不跌断脖子,也会跌断腿的,让人直捏一把冷汗。殷斯尧神色严峻,嘴唇抿成直线,幽黑的双目紧锁在那个时刻牵动着他心跳的人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声嘶力竭的马终于停歇下来,在楚凌云的控制下,绕着草场小步奔跑。场外爆发出阵阵掌声和喝彩声。精疲力竭的楚凌云趴□来,搂着马脖子,边大口喘着气,边情不自禁地绽开了笑容。
殷斯尧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英挺的眉头舒展开来。望着马背上那人明艳动人的笑厣,眼中满溢着宠爱。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被他吃得死死的,毫无招架之力了?
楚凌云亲昵地抚着马额头上的烈焰纹路,低声道:“赤焰.....我要叫你赤焰。”
仿佛听懂他的话一般,赤焰昂着头,欢快地嘶叫起来。楚凌云揉着它的金色鬃毛,大笑道:“太好了,看来你也喜欢这个名字!”
5
5、第四章 和亲公主(四) 。。。
崇华在玄宝宫前来回踱着步,却犹豫着总也不进去。旁边的公公着了急,这皇帝都站了半个时辰了,究竟想做什么啊?
上前问道:“皇上,要不要小的通报一下,请安平王出来迎驾啊?”
“不用!”崇华断然道。为何每次吵架,都必须是我先让步?明明是他在天和殿上说出那么让人生气的话,这次我绝不会心软,若他不主动向我解释清楚,我就再也不踏足他的玄宝宫半步!
崇恩啊崇恩,你真的希望我娶那个公主吗?你真的丝毫不介意吗?我在你心目中究竟是什么?哥哥?爱人?还是一个可以让你无数次利用的傻瓜?我不懂,真的不懂,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崇华痛苦地闭上眼,终究狠了狠心,还是转身离去了。
此刻,崇恩正坐在玄宝宫中,仔细地留意着外面的动静。自从宫女秋燕告诉他,看到崇华来到玄宝宫时,他就一颗心忐忑不安的,好几次几乎按捺不住想要冲出去,但还是忍住了。崇华,你为什么不进来?哪怕是来质问我,哪怕是和我吵架,也总比这般不理不睬要让我好受得多。这回,你是真的生气了吗?
崇恩自己也不明白,那日在朝堂上,为何会中了邪一般,说出要崇华娶白泽公主的话来。仿佛只要一听到雅尔丹三个字,他的心就不再受自己控制了。雅尔丹是他心中的一个魔障,一定是一个魔障!那一刻,他脑中唯一想到的是,只要中元和白泽结了姻亲,就有机会出兵,有机会与雅尔丹正面交锋。沸腾的热血不断涌入脑中,那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崇华一定很受伤害!我是多么地残忍,连自己都想唾弃自己!崇恩双手地撑着额头,红了眼眶。我是何其有幸,上苍将你赐给我。你是世上最好的皇兄,最好的爱人。崇华,对不起,要我说多少遍我都愿意。
“王爷,皇上走了。”秋燕忍不住告诉他。唉,这两人都是那么执拗,明明心里都念着对方,却都迈不开那一步,最终还不是苦了彼此?
什么,他走了?崇恩失魂落魄地跑出门去,门外却没有一个人影。他真的走了......一种冰冷的无力感慢慢渗透全身。
“王爷,你没事吧?”秋燕见他一声不响地伫立在门前不愿离去,禁不住担心地问道。
崇恩凄然一笑,“不用担心,我没事。”
又站了一会儿,微微颤抖地抱紧了双臂,说道:“秋燕,把火炉取出来吧,我觉得有些冷。”
“是。”秋燕恭敬地答道,心里却疑惑:冷吗?现在才初秋啊。
崇华刚走进寝宫,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诱人香味,伴着清脆悦耳的铃声。崇华头疼地扶额,这位白泽的公主殿下每日傍晚都会送来各种各样的菜肴点心,虽然他已经婉拒了多次,但似乎一点效果也没有。
“参见皇上!”莫兰儿来到中元短短数日,已经学会了中元的宫廷礼数。
“公主殿下,朕说过,不希望你再为朕忙碌了。宫里有那么多宫人,有什么要做的,就吩咐他们。”崇华紧锁眉头,摆出皇帝的威严。
莫兰儿甜美一笑,露出两个梨涡,“你是我喜欢的人,我很高兴能为你忙碌,为什么要让宫人们去做呢?”
崇华心里烦躁,闷闷不乐地坐下,不愿理他。
莫兰儿担忧地看着他,“你不舒服吗?为什么不说话?”
见崇华依旧不语,不由凝固了脸上的笑容,“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可以改啊!我已经很努力地在学你们的规矩,你们的礼节,我希望能让你高兴,不管要我做什么都愿意。可是,我还是做错了,是吗?”
崇华见她眼含泪光,不由起了恻隐之心,心想,我和崇恩闹冷战,可莫兰儿毕竟是无辜的。堂堂男子汉,何必把气出在一个十多岁的姑娘身上。
“你什么都没做错。”崇恩开口道:“恰恰相反,你做的很好。朕都听说了,你对宫人们友善礼貌,又刻苦地练习我们的礼节,让朕觉得你既聪慧又善良。”
“真的?”莫兰儿抹去眼角的泪,破涕为笑。
崇华微笑地看着她,还真是单纯的姑娘,才夸她几句就那么高兴了。
“当然是真的。朕也很感激你每日亲自为朕下厨。但是朕最近有很多烦忧之事,实在没有心情品尝你做的菜肴。”
“皇上有何烦忧?”莫兰儿眨着大眼睛问。
崇华叹息地摇头,“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虽然兰儿只是什么都不懂的姑娘家,不懂得国家大事,没办法为皇上解忧。”莫兰儿说:“不过在我们白泽,美丽的舞蹈能驱散人世间一切的烦恼。当我们有灾难和痛苦时,大家就会聚在一起歌唱舞蹈,把所有不开心的事都忘掉。”
说着,她口中轻轻哼着曲调,身体也随着曲子摆动起来,腰上、手腕上和脚腕上的银铃随着节拍发出声响,宛如仙乐。
莫兰儿一袭烟绿色纱裙,旋转起来犹如一缕青烟,美丽而梦幻,崇华掩饰不住欣赏的神情,不似中元舞蹈的力量,白泽的舞蹈柔美飘逸,尤其是年轻的女孩,更能舞出那种飘然欲仙的神韵。让人随着她的曲调,随着她的动作,仿佛进入了一个幻境,百花盛开、清泉幽谷的幻境,忘却了尘世间的烦恼。
一曲舞罢,崇华情不自禁地拍手称赞。莫兰儿走到他身边,拉起他的手,笑眼盈盈地说:“皇上,一起来跳吧。”
崇华笑道:“我可不会啊。”
“没关系,就随着银铃的节拍旋转就行了,来啊!”莫兰儿牵着他的手,带着他一起旋转,嘴里哼起另一首歌谣,用白泽的语言唱着,空灵脱俗。
崇华有一瞬觉得,她的歌声有种魔力,洗涤人心的魔力。仿佛听了她的歌,烦乱的心就渐渐地平静了下来,渐渐清明。
沈淮的太尉府坐落在昊天城南郊的水畔,幽静灵逸、清雅宁谧。
短短几年间,从禁卫军校尉一跃至掌握全国军事的太尉,连升两级,这样的升官速度,是中元立国以来罕见的。更何况,他这个太尉,也是中元历史上最年轻的太尉。
有人说他借公敛财。因为除了华美绝伦的太尉府,他还拥有昊天城最贵的酒楼且留亭,和多处华丽的别院,收藏了不亚于皇宫的众多珍稀宝物。
有人说他独揽大权。因为身为太尉,他可调动全天下的军队,又兼任禁卫军统领,整个昊天城的军事也握在他手中。
有人说他喜怒无常,性格诡异。在昊天的官场,流传着一句话,宁可得罪皇帝,也万不可得罪太尉。因为当朝皇帝虽年轻,但随和明理,而若得罪了沈淮,不管有理没理,都会遭殃。
可不论外面怎么流传,不论别人怎么看待,沈淮就是沈淮,心思缜密、手段狠戾。只要有他在,禁卫军就是守护昊天城的最锋利的一把剑,能将昊天的一切危机化于无形。这种常人不具备的能力和手段,才是他年纪轻轻,就能位高权重,让崇华无条件信任他的原因。
夏侯云在御龙谷住了一个月,跟随凤翎军练兵。这日,方才回到太尉府,就见桌上摆了一桌的好菜,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毕竟在御龙谷艰苦的环境,一日能吃上两顿饱饭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吃到好东西。
云儿虽是沈淮的亲弟弟,但小时候由于家变而和哥哥失散,被夏侯延年收养,一直跟着他姓夏侯。三年前和沈淮兄弟相认,在哥哥的同意下,依然沿用了夏侯云的名字,没有恢复他沈御云的本名。
看桌上的菜,色泽鲜美,都是他最爱吃的。夏侯云欢呼一声,坐在桌前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怎么,安平王都不给你吃饭的吗?”沈淮刚进门,就看到宝贝弟弟狼吞虎咽的吃相,不由蹙起了眉。
云儿嘴里含着东西未咽,含糊不清地回道:“练兵的时候,哪儿有功夫吃饭?”
沈淮不以为然地冷冷一哼,练兵?禁卫军的练兵已经算得上严厉了,可他也没苛刻过任何一个士兵的饮食和休息。看样子,这安平王也太操之过急了。
“哥哥,今日的菜和平日味道不同,我们换了厨子吗?”云儿问道。
沈淮挑眉问:“哦?好吃吗?”
云儿头也不抬地回道:“好吃好吃,在御龙谷真他娘的饿死我啦!”说着,手抓起一个鸡腿大口啃了起来。
“啪!”沈淮将刚拿起的筷子重重地拍在桌上,幽深莫测的眼睛盯着他,带着寒意,“沈御云,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我......”云儿胆怯地瑟缩了一下,每次当沈淮叫他本名时,他就知道,哥哥是真的很生气。
“你才去御龙谷几次?就已经会说这种粗俗话了!”沈淮怒不可遏地训斥:“以后不许你再和那群该死的凤翎军鬼混!”
“我们才不是鬼混!是练兵!我们是要上战场的!”一向害怕哥哥的云儿,自己被骂无所谓,但听到凤翎军被骂,不由壮着胆子,愤而捍卫凤翎军的名声。
沈淮嗤之以鼻:“上战场?安平王爱怎么折腾凤翎军我不管,但你必须给我乖乖待在太尉府,哪里都不许去!”
“哼!你,你不讲理!我再也不要理你了!”云儿愤怒地摔了碗筷,跑回房去。
年轻的太尉大人头疼欲裂,这带孩子可比带禁卫军更累人啊!
清晨昊天北郊王府
北殇王殷斯尧在柔和温煦的晨光中醒来,却发现身边少了那个磨人的小混蛋。伸手摸了摸床铺,凉凉的,没有一点余温。看来他是很早就起身了,是练功吗?这些年来,他亲眼看着那个混世小魔王在不断改变,变得越来越勤奋、上进、有担当,虽然那狂傲之气依然丝毫未减。不过,若是没了那份张狂和骄纵,楚凌云就不是楚凌云了。殷斯尧心中暗叹,只有这样一个烈如火、傲若霜的楚凌云,才能让他如此爱怜。有时对他爱到心坎里,有时却又恨得牙痒痒。
王府的后院中,落英缤纷,流水潺潺。楚凌云一身红衣、艳似朝霞,手舞一杆丈二银色长枪,身姿轻灵优美,宛若轻舞蹁跹,枪头挑起飘落的花瓣,清艳凌厉的脸上,绽开一丝比晨光更明媚的笑容。
身后传来稳健的脚步声,感受到那熟悉的气息,楚凌云将手中枪远远抛出,“殷斯尧,接着!”
殷斯尧脚尖一点,凌空接住长枪。这枪一落入他手中,仿佛就有了生命、有了灵性一般,与他身形合为一体,泼水不入,好似化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如影随形,举重若轻。
“练枪法一定要记住,出枪如蛟龙出水,收枪似猛虎入洞,开步如风,偷步如钉。”殷斯尧边舞枪边教他,“每一杆长枪,都凝聚着它主人的灵气,要将人和枪,化二为一。手中有枪,不如心中有枪,才能收放自如,浑然天成。”
楚凌云艳羡地看着他的枪法,若舞梨花,如飘瑞雪,他手中的枪,完全不似一件杀人的兵器,而是一缕凝集了殷斯尧灵气的精魄。
“殷斯尧,告诉我要怎样才能练成这样的枪法!”
潇洒地收了枪,殷斯尧缓缓走来,将枪交还到他手中,“不能光用臂腕的力道,还有步伐和身形,都要配合到位。最重要的.....”殷斯尧拍了拍他的腰,“是腰力!”
“那要怎样才能练好腰力?”楚凌云皱眉问。
殷斯尧俯身贴近他的脸颊,在他耳畔用略显低哑的声音道:“今晚我会好好帮你练习腰力。”说罢,爽朗地笑着离去。
楚凌云半天才回过神,领悟到他话中暧昧的意味,不由气红了双颊,朝着他离去的方向大声骂道:“呸!殷斯尧,你个老不正经!看小爷我饶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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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 和亲公主(五) 。。。
十月十六,是安平王殷崇恩的生辰。秦烈、楚凌云、夏侯云几人打算当晚在御花园的临水台设宴席替崇恩庆生。
这日刚过晌午,崇华收到了一封信笺,是邀他出席晚上崇恩的寿筵。他知道这是崇恩放□段,主动来求和好,但是心中仍然挣扎,要去吗?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皇上,你在看什么?”莫兰儿走到他身边问道。
“今日是安平王的生辰,朕不知道该去还是不该去。”
“那当然是该去了。皇上和安平王是亲兄弟啊!弟弟的寿辰,哥哥怎么能不去?”
崇华扬起唇角,亲兄弟?可比亲兄弟要亲得多!他是十八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崇恩,那年崇恩只有十六岁。由于刚出生时的一场宫廷变故,崇恩自小在民间成长,而崇华也从不知道自己有一个弟弟,直到那一年。第一眼见到崇恩,他就喜爱到了心坎里。亲兄弟又如何?这一生,他只认定了崇恩一个。亲人也罢,爱人也罢,总之,他们会相携相伴一辈子,这样就足够了。等到百年之后,黄泉之下,他自会向殷家的列祖列宗请罪,一切的罪孽由他殷崇华一人承担。
我们还有一辈子的路要走,何苦要把时间浪费在折磨彼此上呢?崇华闭上眼,渐露笑容,“是啊,朕怎么能不去啊?”
“皇上,那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啊?”莫兰儿有些羞怯地说。
“你也想去?”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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