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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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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无边的沙海。
阵风席卷着热浪,翻腾起漫天金色的尘埃。
脚下的千万沟壑,蜿蜒起伏的沙山,每一刻都在不停变幻它的雄伟姿态。
孤独的苍鹰,呼啸着掠过已沉寂了万年的燕兰山,只留下一串惊空遏云、悲凄的哀鸣。
岁月在此地凝结,风化成遍地的沙砾,破碎在烈日炙烤之下,千百年来从不曾改变。
历经硝烟和鲜血的洗涤后,黄沙依旧。悠远的驼铃、古老的吟唱,久久回荡在遥远的天际,等待着,下一个英雄的传说。
清脆的驼铃声由远及近,身形清秀的少年跨坐在高大的骆驼上,一袭白色纱巾蒙住了头发和半边脸,只露出一双炯炯的眼睛,如烈火般,似乎能焚烧一切。
“父亲,为什么我们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这寂寞的沙海中,终极一生都要忍受这永无休止的野风和沙暴?”
少年的身边,是一个高大的男人,同样骑在一匹健壮的骆驼上。男人捋了捋脸上的络腮胡,眼望远方浩瀚的沙海,回答说:“因为我们雅尔丹人世代生活在这里,沙漠是我们的起源,也终将是我们的归宿。”
“可是母亲说过,万里之外的中元皇朝,有着甘冽的清泉,取之不尽的水源,还有茂密的树林,美丽的湖泊......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少年不甘地握紧了拳头,愤怒的眼神仿佛燃烧的火焰一般。
“孩子,你想要那些吗?”男人问道。
“当然!”少年毫不犹豫地回答。
男人叹息,眼神中有着复杂的情绪,有痛苦、有自豪、也有希冀。
“那就只能去争!去抢!去掠夺!用你的弓箭,用你的弯刀,用太阳之神赐给我们的天生无畏的勇气。”
少年高傲地昂起头,“我会的,父亲。终有一日,我会带领我们的勇士踏平天下,我会让中元皇朝所有的人,都臣服在我们雅尔丹的铁蹄之下。”
男人仰天长笑,“好,好!不愧是我巴图尔的狼崽子,勇敢的雅尔丹王子!”
少年跳下骆驼,单膝下跪,同时拔出腰间的弯刀,深深插入黄沙之中。
“我向太阳之神起誓,我要让我的臣民生活在永恒的绿洲中,不用再忍受烈日的曝晒,不用担心干旱,不用日以继夜地寻找水源。我要让我的臣民世代无忧,安享繁华,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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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和亲公主(一) 。。。
昊天城是中元皇朝的都城,也是中元最繁华的城市。从昊天往西,快马加鞭,不到半日的功夫就能到达御龙谷。
这里山势险峻,层峦叠嶂,御龙谷就静静地伏眠于群峰簇拥之中,如旌旗环围,似剑戟罗列,极为险要。在这深山幽谷中,星罗棋布地排列着整齐的营房、操练场,周围的悬崖峭壁之巅,零星散落着哨楼、堡垒。这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峡谷,由于安平王殷崇恩和凤翎军的到来,变得闻名遐迩。御龙谷就是凤翎军的练兵场,而中元皇朝的安平王殷崇恩,则是凤翎军的最高统帅。
整个中元皇朝的人都知道,安平王殷崇恩是何等的地位尊贵。他既是当今皇帝唯一的亲弟弟,更是可以左右朝廷命脉的人。听说,他不仅可以自由出入皇宫内廷,还可随意夜宿皇帝的寝宫。听说,只要是安平王的请求,无论是什么,一向沉稳干练的皇帝都会微笑着答应,从不拒绝。这位才仅仅双十年华的年轻王爷,已然跃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受到的恩宠和荣华,恐怕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时值九月,近半月来阴雨连绵,不见晴日。秦烈仰卧在硬冷的床上,揉着有些酸疼的肌肉。这些日子以来,日以继夜的不停操练,即使是铁人也受不了啊。真不知道崇恩心中是怎么想的,如此急迫的练兵,仿佛明日就要上战场一般。凤翎军毕竟还只是一支新生的军队,士兵们都只是十几二十来岁的年轻孩子,玩心大得很,哪儿能忍受得住这么长日持久的枯燥训练,很多人都已经怨声载道了。但看崇恩终日里愁眉紧锁,心事重重的样子,秦烈有些担心,好几次到了嘴边的质问,又生生咽了下去。
窗外淅沥的雨点打落在瓦片上,奏着杂乱的乐章。山谷中阴湿寒冷的空气,无孔不入地钻进屋子里,吞没屋里本就稀薄的一丝暖气。秦烈打了个哆嗦,赶紧钻进被窝里,搓着仿佛冷水中浸泡过一般的冰冷手脚,好一会儿,才略有暖意。
旁边的床铺空荡荡的,那本是楚凌云的床。只因他的爱人北殇王,前日里千里迢迢从朔方城来到昊天,所以凌云向崇恩告了假,去昊天城北的王府小住几日,陪伴北殇王。
想到凌云,秦烈突然感到有些落寞。平日里两人斗嘴打闹习惯了,现在少了一人,才感觉到屋里的冷清。发现自己的胡思乱想,秦烈不由一拍自己的额头,暗自骂道:男子汉大丈夫,死都不怕,还在意什么寂寞不寂寞,简直象个多愁善感的女人!果然,这秋日的阴雨会牵动人心中最柔软的一根神经,连铁骨铮铮的男儿都无法避免。记得以前自己孑然一身,四处漂泊的时候,从未想过要有同伴或朋友,若身边多出个把人来,反倒觉得累赘,还是一个人活得更逍遥自在。但自从认识殷崇恩和楚凌云之后,才开始有了牵挂,开始懂得何为兄弟手足,若是为了他们二人,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两肋插刀、赴汤蹈火。
这般脑海中活动着,不知不觉睡意上来,架不住肢体的酸疼和沉沉的困倦,终于睡了过去。
夜半时分,雨声渐歇。骤然响起的鼓声,震破长空。
秦烈一个激灵,从床上翻身而起。这个鼓声,他再熟悉不过了,是紧急集合的号令。若是在战争时,就说明附近有敌情,或是有敌兵突袭。但现在是在御龙谷,鼓声响,就代表了召集大家紧急操练。
真是连一个安稳觉都不让人睡!秦烈心中抱怨着,但还是飞快地将铠甲穿戴整齐。最近常常有这样的夜晚紧急操练,所以整装的动作已经练习得熟练利落。一眨眼的功夫,已然睡意全消,一身英武的战衣,佩上陪伴他多年的双刀,宛如即将出征的战士。
当秦烈赶到位于御龙谷中央平地上的操练场时,崇恩已在那里笔直地站立着,等候众人。他穿了一身白色如雪的战袍,银白的铠甲,在漆黑的夜幕中尤为醒目。冷峻的面容,在银白色战衣的衬托下,更显寒意,犹如一个冰雪雕刻出的人一样。
站在崇恩身边的,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年,穿一套黑白相拼的皮甲,外披墨黑滚边的青色披风。少年颜若朝华,清秀灵动,眼角下方一粒小小的泪痣,让他的清俊中又显出几分娇俏。
“秦将军,你来晚了哦。我刚刚还在和王爷打赌,说你会第一个到,可王爷说你一定迟到。我还不信,没想到真被王爷说中了!”少年浅笑盈盈地看着秦烈。
秦烈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来迟,愿受王爷惩罚。”今晚确实过于放松警惕,有些睡死了,秦烈心中暗暗懊恼。
安平王崇恩看了他一眼,“起来吧。我知道你近日来过于辛劳。不过,若再有下次,定不轻饶!”
“是!多谢王爷!”
“秦烈,传令下去,凤翎军所有士兵,从此刻开始练习新阵法。由你带领他们练习,云儿会向你仔细说明阵法的。”
“是,末将遵命!”
一旁的俊俏少年正是夏侯云,他展开手中的卷轴,上面密密麻麻地画着阵法中各方位的分布,对秦烈说:“这是王爷和我思索出来的新阵法,名叫双翼阵。阵如其名,这个阵法,就如同凤凰展开双翼一般,是一种攻守兼备的阵形。两翼张合自如,左右包抄,骑兵位于两翼,步兵和车阵在中央,这样,既可抄袭敌军两侧,又可合力夹击中部突入的敌军,将敌军全灭。”说到双翼,夏侯云充满了自信,这是他和崇恩商议计划了几个月,推翻无数想法,最终创作出的新阵法,可谓是凝聚了他们血汗的结晶。
凤翎军从将领到士兵,都是年轻人,缺少实战经验,但却热血敢拼,英勇无畏。这既是优点,又是致命的缺点,若真上了战场,恐怕会吃大亏。所以结合了凤翎军的优缺点,研制出这双翼阵,既能发挥凤翎军短时间内爆发的战斗力,又能利用有力的阵型,两侧骑兵可灵活应对,攻守自如,真正地如虎添翼,势不可挡。
“秦烈,”崇恩紧绷着一张俊脸,严肃地说:“双翼阵的关键在于两侧骑兵要机动灵活,而中央的步兵须具备超强的攻击力。骑、步一定要密切协同,否则,此阵形同虚设。因此,你要率领众人掌握要诀,两个月后,我要看到行云流水般熟练的布阵。”
秦烈暗自一惊,凤翎军骑兵有五万,步兵十多万,加上弓箭手、御车手,总共二十万大军,如此庞大的军队,要在两个月中将一个闻所未闻的阵法练习得当,这简直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王爷,时间太赶了,恐怕无法尽如人意。”秦烈实话实说。
“秦烈,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了。”崇恩眼中有看不清的情绪。
秦烈疑惑,“末将只知,凡事不可操之过急,欲速则不达。王爷究竟为何如此迫切?”
“我只是希望凤翎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成长为中元最强大的力量。”
“凤翎军的成长,并不能依靠没日没夜,无休止的训练。如若非要逆其自然而行,只怕会适得其反。”
“秦烈,别忘了,凤翎军现在是由我做主!”崇恩面上微染薄怒。
“崇恩,你心中究竟在盘算什么?这些年来,你、我、和凌云,什么风雨没有一起经历过?难道我们,还不值得你交付心事吗?”
“秦烈,你不是我!你无法体会我心中的那种急迫!雅尔丹就在沙漠的那一头,对我们虎视眈眈。这一年来,屡屡听到雅尔丹吞并周围众多小城邦的消息。我知道,他们的最终目标,在于中元,在于昊天!皇兄说现在不是出兵的时候,他要我少安毋躁。可每一天,出兵的念头都在我脑海中盘旋,如同跗骨之虫一般,噬咬着我心肺,那种痛,让人无法呼吸。”崇恩深吸口气,痛苦地闭上双眼。
秦烈沉默地凝视着他,良久,才开口道:“我秦烈今日立下军令状。两个月后,凤翎军上下,任凭王爷检验。如有任何差池,愿受军规处置!”
大雨滂沱,御龙谷笼罩在雨雾中,烟雾缭绕,寒冷入骨。
“启禀将军,又有三人晕过去了!”一名士兵匆匆来报。
秦烈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蹙眉道:“快扶他们下去休息。”
“是!”
冰冷的雨水打湿了身上的战袍,紧紧贴在肌肤上,寒意渗透入内脏。铁制的铠甲显得格外沉重,雨点不断打落在上面,发出令人焦躁的声音。
秦烈望着下面的凤翎军士兵,每个人都咬着牙,忍受着疲劳和寒冷,任由冰冷的雨水浇灌,坚持冒雨认真地操练。
“云儿,你冷吗?”秦烈问身边的少年。
夏侯云身上已湿透,湿淋淋的长发贴在苍白的脸颊上,双唇冻得毫无血色。只听他咬牙答道:“不冷!”声音却微微颤抖。
秦烈高举右臂,做了“停”的手势,所有士兵整齐如一人般地停下动作,挺立在原地一动不动,等待号令。
“凤翎军所有人等听令!即刻回营,休息半日!明日继续操练!”
“是!”众人齐声高呼,脸上均露出如获大释般的神情。连日雨中的操练,已让众人透支了体力,疲惫不堪。
崇恩来到练兵场时,已是空无一人。不由大怒:“是谁让他们休息的?”
“是我!”秦烈在他身后现身。
“混蛋!你别忘了,你是亲口立下军令状的!”崇恩大声呵斥。
“我没忘!”秦烈目光逼视着他,“凤翎军都不是铁打的,每天只有一二个时辰的休息,他们会垮的!”
“等上了战场,就连这一二个时辰的休息都不可能有!你该庆幸,现在至少还能让他们休息!”
“崇恩,你何时变得那么冷酷,不近人情!”你以前明明是那么温暖、善良的人。
秦烈被雨水模糊了双眼,甩了甩头,甩去满脸的水珠,“看看那些士兵,大的也才不过二十,小的只有十四五,你若真把他们当兄弟,怎么能忍心看着他们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地连日操练?”
崇恩愤怒地挥拳,一拳打在秦烈脸颊,秦烈一时大意,摔倒在地,落得满身泥浆。
“该死的!你以为只有你把他们当兄弟吗?战场上刀枪无眼,年龄小?年龄小能保命吗?我对他们不近人情,就是不想看着他们将来白白送死!”崇恩大声吼道。
秦烈啐去口中的鲜血,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一拳打还回去。
“我看你是想打仗想疯了,你想所有人都陪你疯吗?”
崇恩刚架住他一拳,腹部就挨了一下,论徒手搏斗,崇恩绝不会是秦烈的对手。秦烈是江湖草寇出身,鬼门关前练成的身手,霸道凶狠,毫不讲章法。而崇恩习的是正规的套路拳,自然敌不过他的野拳。
只是秦烈拳脚间留了分寸,并未使出全力,因此也挨了崇恩好几下。几个回合下来,两人都已挂彩,两张英俊的脸都是又青又紫的。
崇恩抬腿一扫,秦烈一个不留神,踉跄一下,正要摔倒之际,狠狠一拉崇恩,两人一齐摔倒,溅了满身污泥,狼狈不堪。
四目相视,秦烈只见崇恩白皙的俊脸上满是黑色的泥污,已然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不由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崇恩本来怒火正旺,听他一笑,终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人有些失控地,止不住地大笑,仰天躺倒在泥水中,闭上眼,任由冰冷的大雨洗刷,笑声穿透重重雨雾。
“哈哈,瞧你这鬼样子!”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么打一场,还真是痛快!”
“哼,你若想打,我就舍命奉陪到底!”
“好!那再来!”
“再来就再来!”
......
大声的、放肆的呐喊声、笑声,响彻山谷。
连日来心中的阴霾,都在这一刻,一扫而空。
3
3、第二章 和亲公主(二) 。。。
离打架那件事已过去三日,这日傍晚,崇恩拖着疲倦的步伐回到营房。身为统帅,全军上下,只有他的营房是单独的。连秦烈和楚凌云,虽然位居将军,但仍然是两人合住。
刚进得房间,就见到热气腾腾的一桶热水。这是云儿和秦烈坚持要士兵为他准备的。要知道,在军中,能享受如此的热水,简直是一件最为奢侈的事情。算了算,自己竟然已有三个多月未曾洗热水澡了。一开始顶多是和士兵们一起,湖水中泡个冷水就够了,后来阴雨连绵,战袍从未有过干透的时候,于是也就索性省却了洗澡的麻烦,一直坚持到现在。
卸去沉重的铠甲,连日来不曾卸下过,就连睡觉也是穿着的。阴湿的铠甲几乎要嵌进肉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身上的层层战衣,不是脱下的,而是从肌肤上剥离下的,牵扯起阵阵疼痛。
崇恩跨入热水中,舒展开手脚,将整个身子完全地浸泡在水中,任由温热的水波抚过身体的每个部分,热气穿透肌肤的每个毛孔,暖意迅速地流窜到五脏六腑。长舒一口气,舒服地闭上双目,享受这难能可贵的温暖和放松。
突然,背后伸出一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
崇恩猛地睁开眼,毫不留情地抓住那人的手腕,用力一扯。但那人武功高强,反手一拿,崇恩的手倒反被他握住。
情急之下,崇恩另一手直朝对方颈部抓去,紧紧扣住他的喉头。
“哇,谋杀亲夫啊!”来人叫道,松了崇恩的手,双臂环住他的腰间。
听见熟悉的声音,崇恩揪起的心才落了地。缓缓滑入水中,仰头靠在他肩上。
“皇兄好生有空,不在天和殿处理政事,却跑来御龙谷偷袭元帅。”
殷崇华轻笑起来,“你都三个多月没出过御龙谷了,我以为你早忘了昊天城,忘了我这个皇兄了。”
“哦?三个月吗?有那么久吗?”崇恩故意问道。
“是一百零二天。我每天都数着,等你回来。”崇华贴在他的耳边,低声道:“崇恩,想你了......”
听到他魅惑低哑的声音,崇恩不由脸上微微发烫。
崇华细密的吻落在他的肩头,带着久违的温度,烫灼在心尖。崇恩忍不住侧过脸,迎接他落在唇上的滚烫的吻,火热的舌在口腔中肆意席卷,崇恩的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
“崇,崇华,不行.....”咽下对方的津液,崇恩喘息着挣扎开。
崇华脸上遗留着情,欲,努力抑制住身体中沸腾的血液,温柔地吻着他的发际,“怎么不行?难道你不想吗?”
“这里是御龙谷!练兵之际,我不能分心。”崇恩低着头,不敢看他。
“那跟我回昊天城不就行了?”崇华双手游走在爱人的身体上,他的崇恩不再是那个孱弱柔美的少年了,修长的、肌理分明的身躯、年轻的、富有弹性的肌肤,这样的身体更加让他着迷。好久不曾那么亲密地相处过了,要他现在放手,真是欲罢不能啊。
“不!”崇恩急呼道:“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再给我两个月,皇兄,两个月后我就回去!”
“两个月以后还会有两个月!”崇华收紧手臂,抱得崇恩有点疼。“自从凤翎军入了这御龙谷,你这些年里回昊天才只有几次?昊天城离这儿不过半日的路程,你真比我这皇帝还忙吗?连这点时间都没有?还是说,你根本不想回来?”
“崇华,不是这样的。”崇恩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道:“凤翎军羽翼未丰,正在日夜练兵。我作为主帅,必须和他们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难。”
“看来凤翎军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比我这皇兄更高了。”崇华转过身,假装闷闷不乐地说。
崇恩以为他生气,急忙说:“你明知道的,你对我来说,是最为重要的,没有任何人或事可以相提并论。”
“那么,随我回去。就待三天!两天也可以!”崇华神情专注地望着他,直望进他的眼睛里去。
“我......不行!”崇恩无比艰难地说出答案。
突然,崇华扯过整齐叠放在床上的干净袍子,一把从水中抱起崇恩,将他裹在袍中,咧嘴一笑,“今日可由不得你!我既来了,抢也要把你抢回去!”
崇恩惊呼一声,已被他抱在怀中,不由挣扎起来。
“快放我下来!”
“休想!”
崇恩脚一蹬,用尽全力将膝盖撞向崇华的腹部,崇华吃痛地弯下腰,崇恩趁此机会跳下地来,将袍子穿好。
“你,你没事吧?”知道刚才自己用力过猛,崇恩不无担心地问。
崇华捂着腰上的痛处,苦笑道:“你还会关心我吗?我再问你一遍,你今日跟不跟我回去?”
崇恩别过脸去,半边脸浸没在背光的黑暗中,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对不起,崇华......”
崇华难掩满脸的失望,“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吧。”再次深深地望了崇恩一眼,终究不着痕迹地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崇恩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心绪难静。
崇华,难道你真的不了解吗?我如此急迫地练兵,不只是为我自己,更是为了你,为了中元。所以,请你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为你平定了天下,我一定会陪着你游遍大好山河,做一对神仙眷侣。
几日后,崇恩、秦烈、包括在北殇王府的楚凌云,被一道圣旨召回宫去。原来,位于大漠之上的白泽国派了使臣来访。白泽国和中元世代交好,因此出于邦交礼仪,崇华下令,所有在都城昊天任职的二品以上官员必须悉数出席,迎接白泽国使臣。
崇恩身为安平王,是皇帝的亲弟,理应到场。而秦烈和楚凌云官拜将军,有二品官衔,因此也在此列之中,难享清闲。
白泽国素有沙漠翡翠之称,是大漠中难得一见的美丽绿洲,富庶、宁静,宛如世外桃源。虽说中元和白泽每年都互派使臣来往,但象白泽国此次出使那么大规模的使臣队伍,却是不多见的。不仅带来了他们的驼队,还带来了进献的数百匹烈马,更勿论数不胜数的珠宝玉器。
天和殿之上,光是清点白泽国进献的宝物,就花了将近两个时辰。文武百官看着一箱箱金银珠宝被人抬上殿来,直至摆满了天和大殿的一半地方。不由令人心生怀疑,这白泽国是不是将他们的半个国库给搬来了?一直听说白泽国富庶,却没想到出手如此阔绰。有些珍宝,甚至是见所未见的珍奇之物。朝堂之上,群臣无不啧啧称奇,暗自赞叹。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对此称道的。天和殿上,有一人冷眼相观,此人正是中元的太尉大人。太尉沈淮斜睨了一眼满堂的珍宝,冷冷一笑,心中暗思:若是有人肯为你付出如此大手笔,那么只怕他不是对你有所贪图觊觎,就是有求于你。不管是前者抑或是后者,看来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中元的丞相夏侯延年捋须笑道:“有劳诸位白泽使臣,不远万里前来,又为我们带来那么多珍稀宝物,足以看出白泽国君的诚意,真是令人感动啊。”
白泽的使臣谦恭地回道:“承蒙丞相大人称赞,实在愧不敢当。中元和白泽两国世代交好,我们此次受国君差遣,略献薄礼,只为两国之间情谊长存。”
“这是自然的。”夏侯延年颔首。
“我们此次还带来了两百匹白泽国最好的烈马,麝香马,进献给中元的皇帝。”
朝堂上众人纷纷小声议论起来。要知道,这麝香马是大漠中的瑰宝之一,性情刚烈、野性难驯。可一旦被人驯服,就会对驯服它之人极其忠诚,绝不侍二主。若遭主人遗弃,或是主人亡故,则会不吃不喝,致死方休。并且,由于麝香马奔跑时,身上冒出的汗液会散发出淡淡麝香气味,因此而得名。
“这麝香马珍贵之极,在下只闻其名,却从未有幸见过,此番托贵国之福,也想大开眼界一下。”夏侯延年说道。
“我们受国君所托,带来的还不只这些......”那使臣还想再说,却被一道冰冷的声音打断。
“使臣大人不妨直言,此番前来,究竟所为何事?”
那使臣显然没料到会遭此一问,不由一怔,看向说话的男子。那男子甚为年轻,三十不到的样子,眼角带着淡淡的笑纹,俊美中透着一丝邪气。他身穿一件镶金边的纯白宽袖朝服,整片左襟上用金丝银线绣着一只活灵活现的金色麒麟。
“沈大人此言是何用意?”夏侯延年略带不满地问道。这沈淮,从来就是性格乖僻,如今虽然当上太尉,官拜一品了,却仍然性情不改,让人琢磨不透。
沈淮无视于夏侯延年投来的不善目光,面无表情地回道:“就是字面的意思。”
“你!”简直无礼!夏侯延年气结,又不好当着皇帝和使臣的面发作,只得将怒火暗自压下。
白泽的使臣硬挤出一丝笑容,略显尴尬地说:“此番奉我们国君之命前来朝见中元皇帝陛下,确实是有事相求。”
沈淮冷哼一声,早就看透了他们的来意,若非大难临头,他们又岂会如此慷慨大方?
夏侯延年顿时语塞,不甘地瞪了沈淮一眼。
崇华坐在高高的皇座之上,沉默地看着下方众臣,他知道白泽此番派来使臣,绝不会那么简单。
那群使臣忽然跪下五体伏于地面,虔诚无比地行礼。领头之人高呼:“我们受国君重托,请求中元皇帝陛下出兵支援白泽,拯救我们的国家!”
崇华微蹙眉头,“白泽有难吗?究竟发生了何事?”
那几名使臣全都露出愤恨的神情,领头之人道:“白泽即将遭受灭国之灾,皆因那天杀的强盗,我们共同的敌人,雅尔丹人!”
一听到雅尔丹三个字,天和殿上顿时犹如沸水炸开了锅。
雅尔丹是中元的夙敌,自中元立国以来,两国交兵不断。十多年前,北殇王殷斯尧率领他的玄冥军镇守中元西部的要塞燕台关,打退了雅尔丹。
四年前,雅尔丹再次出兵,进攻中元边境的天然屏障,柔兰城。当时的东靖王世子,也就是崇华的堂弟殷熙年,率兵全力抵抗,最终玉石俱焚。当崇恩带着救援队伍抵达柔兰时,看到的仅是熙年和他爱人双手相握的冰冷尸首。
那是中元皇朝难以抹去的一道伤痕,也是崇华和崇恩心中最深处无法平复的伤痛。尤其对于崇恩来说,殷熙年是他的至亲之人,熙年的牺牲,让他痛彻心腑,也完全改变了他的性情。原本单纯胆小的少年,经历那次变故后,变得坚定而刚强,偶尔流露出的冷酷,连崇华都感到陌生。虽然这些年来,崇恩不再提过此事,但他身边的人都看的出来,崇恩从未放下过熙年,从未放下过四年前的柔兰之战,从未放下过和雅尔丹不共戴天的仇恨。
雅尔丹,就是插在中元心口的一根刺,一呼一吸,都会牵动到那份痛楚。
只听那白泽的使臣继续说道:“这两年来,雅尔丹不断扩大版图,吞并它周围的弱小城邦。如今它羽翼已丰,下一个目标恐怕就是我们白泽国了。所以,我们国君安萨陛下,请求中元皇帝陛下的庇护,助白泽打退雅尔丹。白泽国愿意永远臣服于中元皇朝。”
中元已有众多附属国,并不在乎多一个白泽国。但是,事情牵涉到了雅尔丹。崇华的目光望向下方挺直站立的崇恩,但见他低着头,似乎在沉思,看不清他的面容。
“众位卿家有何建议?”崇华询问道。
众人沉默,和雅尔丹交战,绝不是小事,没有人敢随便提议。
那使臣见状,又道:“这次前来晋见陛下的还有我们白泽国的公主,莫兰儿殿下。安萨陛下愿意将公主殿下许配给中元皇帝陛下,以结姻亲之好。”
朝堂上已有人纷纷议论开来,中元皇帝殷崇华,今年二十有二,却未曾娶妻,也不曾提及此事。中元的男子一般年过二十,就会娶妻生子,延续香火。但皇帝陛下显然一点都不着急中元未来的继承人。中元历来的规矩,大臣无权干涉皇家的私事,因此虽然有人对皇帝不娶妻感到疑惑,却也从未有人敢提出质疑。
崇华脸色沉重,低头不语,半晌,才徐徐抬起头,望着下方,问道:“不知安平王对此事有何看法?”
崇恩回望着他,双瞳幽黑深邃,仿佛要将人吸入眼中一般。
“微臣认为,皇上应该迎娶白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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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和亲公主(三) 。。。
“微臣认为,皇上应该迎娶白泽公主。”崇恩镇定地回答。
有些大臣开始附和,是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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