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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不着调-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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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丞相大人在太学里托了些关系,让他同皇子们一同读书。
  进宫之前,沈衡混在一堆丫鬟婆子之中跑出来送他,冻的小鼻子通红。
  两人相视良久,都不知道先开口说什么。
  最后还是沈衡抓着脑袋说:“前些日子我读秦观的诗,他说,两人要是长久时,不在乎朝九晚五的。”
  林曦和看着她大笑。
  “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但是他笑完,又不笑了。
  目光柔柔的看着她说。
  “那你可明白,这诗句里的意思?”
  她仰起脸看他,满坦荡的说。
  “大概是,两个人即将分开了。但心里的情谊还是有的,所以就算不常见,回来的时候还是能同原来一样好。你走了之后我也不同旁人玩,你也不要。”
  林曦和忍不住抚了抚她的头顶。
  “好,我也不跟旁人玩。我的小衡这么特别,我怎么还会看的上旁人。”
  沈衡从来没见过他那般认真的神情,不知怎么就红了脸。
  伸手推着他道:“你进去嘛,我先走了。”
  而后也不再逗留,转脸便跑走了。
  夕阳之下,一身锦衣的少年手持一本书卷,傻傻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久久没有回神。
  似乎有什么开始变的不一样了。
  或许是,天暖了,亦或是,花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披上嫁衣

  太学是供皇室子们读书的地方,林曦和作为玉贵妃的嫡亲侄子,也算是借了这位姑母的光了。
  进去之后,环境却比他想象的要复杂。每日除却上下打点,还要忙于应付夫子们留下的课业。
  在家独大的嫡子,突然来到这个即便自己的爹位列当朝一品,依旧要点头哈腰的地方难免会觉得不适应。
  开始的时候,尚有一些闲情逸致,让身边的近侍送几封信带出去给沈衡。
  忙到后来,三五十天才写一点什么。
  到了最后,也只是将那丫头让人带进来的东西随意看看,这便是算了。
  对于林曦和的信,沈衡一直都是很珍视的,无论长短,都好好收在一只木匣子里。
  那是她爹买来给她装首饰的锦盒,檀木的,刻着好看的雕花。
  她想将两人所有的信都珍藏在里面。
  可是渐渐的,随着那上面字数的减少。零星的敷衍,就连她这般没什么学识的人都看出来了。
  他大概在忙吧。
  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那日之后,她也曾问过她爹,秦观的那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
  沈括奇怪的看着她,却是叹息一声:“你年纪尚轻,等大了爹再讲给你听吧。”
  可她似乎,也能明白那里面的意思了。也朦胧知晓了,林曦和那日眼底之下的那份灼热到底是什么。
  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带着一种旁人不能理解的幻想的。
  林曦和不回信,她便每日每日将他写给她的拿出来翻看。偶尔傻笑,偶尔出神,然后依旧每天写一些身边的趣事告诉他,像一个急于诉说的孩子,不管不顾的样子。
  再收到他的回信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沈衡已经记得不太清了,只知道那上面苍劲有力的小篆比往日精进了许多。
  她欢喜的跳到房檐顶上,踩落了好多碎石。
  之后的信,通的越来越频繁。
  甚至晌午写的,到日落之前便能看到他的回复。
  那段时间,真的是她此生都不能忘怀的回忆。游走在笔尖之间的只言片语,流转在文字之中的青涩情愫,美好的,那样纯粹。
  快要年关的时候,林曦和从宫里回来了。
  她穿着刚做好的新衣站在门口迎他,笑的一脸端庄。 
  他面上的神情伴着几分错愕,似乎没想到那个喜欢到处惹是生非的丫头竟然也可以有这般静若处子的时候。
  他将身上的狐裘披风脱下来裹在她身上,轻笑道:“这是出门之间喝了什么治淘气的汤药了?怎地这样乖巧?”
  她大笑着扬起手中的信纸。
  “不是你说,姑娘家偶尔顽劣是娇憨,太顽劣了便成了撒泼了吗?我可是依照你说的,学着动静皆宜,自己写的东西都忘记了?”
  他盯着那张信纸许久,半晌才说了句:“怎么会忘记,我在宫里,一直都在惦记着你。”
  她当时只当他那怔愣的表情是在不好意思,也没再问什么,便欢欢喜喜的回去了。
  林曦和过了年便十七了,身边的氏族子弟也都抬了所谓的房里人。
  他拉着沈衡问她,可愿嫁给他为妾。
  在他根深蒂固的认知中,沈衡这样的出身,做妾,已经是在抬举沈家了。
  她十分坚定的摇头,心底却也因着他这句话而觉得难过。
  她的爹,一辈子只娶了她娘一人,明媒正娶。
  她见过丞相大人府里的几位姨娘,即便笑魇如花,嘴角的弧度依然是苦涩的。
  她觉得心里有些憋闷,林曦和也因着她的“不识抬举”而郁郁寡欢了许多时日。
  那大概是他们自认识开始第一次冷战。
  她在上京,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唯一交好的便是都尉张中远的妹妹张挽君。
  她背着一大箩筐花生来找她诉苦,也是有些不太确定的询问,自己这样做,会不会太果断了一些。
  张挽君一向温顺,难得那日会斩钉截铁的告诉她。
  “有些事情是可以妥协的,但有些事情,是万不能让步的。如果林大公子真的爱你,便一定会将这个正室的名分让给你。”
  沈衡摇头,她在意的真的不是名分,她只是想堂堂正正做他的妻。
  闹了一阵子别扭之后,林曦和上门来找她。
  她清晰的记得那是一个极漂亮的雪夜,他穿着一身单薄的淡蓝襦袍站在她家门外。
  雪在他头上落上了一层厚厚的印记,像是个刚从雪堆里滚出来的精致雕像。
  他喝了些酒,浓浓的桂花香气徜徉在两人之间。
  他对她说:“沈衡,我们成亲吧。”
  时至今日,她还记得那一日充斥全身的那种激动。
  她颤抖着声音问他:“这是真的吗?”
  他点头,却说了一句让她似懂非懂的话。
  “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那我给你。”
  大婚的前一日,她拿着亲手写的请柬去找张挽君,感念她从中调和,还请她大婚当日一定要来喝杯喜酒。 
  两个人之间的通信都是通过她,她认为这桩喜事,挽君才是红娘。
  然而她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只是当时沈衡太兴奋了,并没有留意到她瞬间煞白的脸色。
  婚礼当天,她爹坐在她的房内静静的看着她披上嫁衣,几次张口最终还是化为一声叹息。
  那里面的意思,她懂。
  但是沉浸在爱情中的她,完全体会不到父亲心中的那份焦灼。
  她固执的认为,婚姻是那样简单的事情。同身份,门第都没有任何关系。
  成亲那日,朝中重臣来了大半,纷纷上了重礼前来道贺。
  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发出几张请柬。
  沈衡以为是林曦和的主意,而他,只是蹙着眉头盯着她看。
  叩拜天地的时候,她没有高堂可拜。
  林曦和的父亲去了湘都,他的母亲,亦不同意这门亲事没有出席。
  夫妻对拜时,她听到了嘈杂闯进的脚步声。她原该叫“公公”的丞相大人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消息,铁青着一张脸将她拉扯起来,厉声质问到底她给他儿子下了什么药,让他糊涂至此。
  她想说,没有,我们只是相爱,想要相守。
  对方却完全没有要给她辩驳的机会,直接命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红布。
  林方知用脚踩着她掉落的红色盖头,冷冷的对她说。
  “麻雀想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也要看看这凤凰的巢穴,你配不配的上住。”
  在场的宾客被隔在一堵大门外面,林丞相关门放“狗”,让一干亲卫直接动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关,倔强的抬起头看向角落里的林曦和。
  他的面色那样苍白,看见她望过来的视线,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对他说。
  “如果你肯放弃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过去帮她。”
  她看见了那双眼底的挣扎,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见了,那只自那句话后便没再挪动一步的红色长靴。
  好像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
  她放弃了反抗,连身上锥心刺骨的伤痛都已经麻木。
  她爹就是在这个时候从门外冲进来的。
  她不知道那个总是文文弱弱的书生是怎么在那些身强力壮的亲卫手下强撑下来的,只知道自己被他死死护在身下。任是谁来拉,都撼动不了半分。
  她听见他颤抖着声音哀求:“是臣下教女无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愿意自己一力承担。求丞相大人开恩,放过我女儿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你是上天的厚赐

  沈衡自出生开始便没流过几次眼泪,那日,她却哭的几近昏厥。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的少不更事,连累了她的父亲。
  那一声声的哀求,恍若砸在心底最深的痛,撕心裂肺的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临下的说。
  “一句教女无方便想推脱掉所有的责任。沈括,你真当我林府是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地方吗?”
  这一场笑谈,是他尊贵身份的最大耻辱。
  他淡淡看着手底下的人。
  “还愣着做什么?没听见沈大人说要一力承担吗?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头,能自己扛的下来。”
  一个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权倾朝野的丞相面前,等同蝼蚁。
  林方知大概觉得,他已经算是顾念着一些情分了,至少他并没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亲卫都是有眼识的,自然也明白那话里的意思是什么。相视一眼之后,竟然换了更粗的棍子上来。
  沈衡已经不记得那日的场面有多么混乱了,她只记得,当那只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亲腿上的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
  疯了一般挣脱了所有钳制,生生砍断了那名亲卫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住了,因为就连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会武。
  腰间的长剑是她娘送给她的,那个本来作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却成了了结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杀红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冲了上来。
  扼住林方知的喉咙时,她听见了父亲的呼唤。那个强撑着气力爬过来的男人,用他颤抖的双手死死搂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的看着她:“小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证你们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颤抖。
  她说:“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谢你了。”
  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一身绯红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心痛。
  面前的这个男人,她倾尽了所有去爱,却依旧抵不上权势在他心中的位置。
  她将父亲的胳膊扛在肩膀上,缓缓走出林府大门。
  她对所有守在外面的宾客微笑,然后挺直着腰杆走出去。即便卑微,他们一样要骄傲的活着。
  林府并没有如当初兑现的那样轻易的放过他们,甚至动用了权势不让医馆的人医治她的父亲。
  遍寻无门时,突然来了一名侍从,将一张纸交给沈括。
  她不知道那张纸代表着什么,总之,自那天起,他们便没再受到任何胁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两银票给她,她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个丫鬟脸上的鄙夷以及嘲讽。
  她几乎将那银票攥破,最终却只说了一句。
  “代我谢过夫人。”
  她太需要那笔银子了,无关乎自尊,她只想让她的父亲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后便没再出现过,仿佛她的生命中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少年来过一样。
  林府封锁了所有的消息,她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权贵,确实有着旁人所不能的本事。
  再然后,她便听说了林曦和同张挽君成亲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的却很风光。依照他们的说法,大致是,这样出身的女子,入府时能有这样的排场,已经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张挽君的家离她家不远,震天的爆竹声就那样铺天盖地的充斥在整个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请了几个家丁来看着她,她却心情甚好的拿了一个火盆出来,将林曦和写给她的信一封一封的烧掉。
  看着腾起的烟灰,她想,这便算做她对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后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爱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结局这样匆忙,即便他那样快就娶了别人。但是当初那个冲动的跑到我家来向我求亲的男人,我依旧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挚的。”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跑来跟一个女子求亲。
  林曦和他不是不爱,他只是,更爱他自己罢了。
  沈衡说完,转脸看着身旁的苏月锦。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么荡气回肠,也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个在现实面前连苟延残喘都维持不下去的脆弱爱情。而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从来没当面说过欢喜我,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如果是会错了意,你只当我发疯了,听过便算了。若是说中了,也请你听我把话说完。”
  看着天边的夜色,她一字一顿的说。
  “权势,地位,身份。是我从心底深深厌恶过的三个词汇。我是那么的深恶痛绝它的可笑,但是依旧那样无奈,只要是生活在凡尘俗世的人,都难免因着这三个词而变得面目全非。
  同你的相识,我感激上苍,这真的是它对我的厚赐。我喜欢上了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能保持在朋友的范围之内。我们也可以无话不谈,也可以这样坐在屋檐下聊天。但是情爱一事。。。”
  她微笑着看他。
  “我已经不是十五岁的少女了,也早已过了天真的年纪,我只想踏踏实实的嫁人,老老实实的相夫教子。
  说句不知深浅的话,端王府的门槛太高,沈衡的步子迈的再大,也怕摔的万劫不复。”
  即便再坚强,她也只是个女子。那样铭心刻骨的践踏,她真的没有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后,苏月锦一个人去了书房。
  在他坐下来便能触及到的位置,有一只木质的锦盒。
  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甚至上面的雕花都有些破旧了。
  那是他年少时第一次偷偷上街买回来的。
  那时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装进这个盒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满满一沓的白色信纸,是藏在锦盒里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闭了闭眼,怔怔的看着那上面熟悉的小篆。
  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可以对你的症结。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曦和: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但却知道黄莲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的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但是渐渐的,写信似乎成为了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王爷,也会有代人回信的可笑时候。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
  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的事情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
  “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手抚在信纸上。
  “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了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每个人都曾年少过,那样的爱情很青涩,很纯粹,带着最初的幻想和最美好的期待。
  但也如烟花般,燃烧过后便只剩下一捧灰烟。
  或许沈衡有她执拗的固执,也或许她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并不成熟,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也因为这件事情,收获了一身的伤痛。
  千岁爷的爱情任重而道远,他又会如何呢?

  ☆、第四十四章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
  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砂砾一般毫不起眼。
  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着,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的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那略显凌乱的步伐,更让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不由焦急道。
  “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都穿成这样了都能认出来?难不成他下次要翻着白眼在手里端着个破瓷碗才能逃过一劫?
  沈括听着那声音,只觉整个头都是炸的。
  不就是想安安静静的回家吃个饭吗?这些人就不能放过他?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先冲到他近前的大人迅速拿下他的斗笠,满脸堆笑的拱手。
  “果然是沈大人,下朝之后便没看见您,原是去换了身衣服。”
  “是啊是啊,沈大人走的真是快。我们几个在后头紧赶慢赶都没追上。”
  没追上?那他是怎么被拦下来的。
  沈括看着那个脸上的褶子比他脚后跟上的纹路还深的吴大人,实在想不通这小短腿是怎么一个箭步冲上来的。
  心底悲伤的小河流徜徉的挺委屈哀婉的,面上却还是僵硬的笑了笑。
  “沈某家中有急事,因此走的匆忙了些,诸位大人要是无事,我便先走一步了。”
  他说完,抬脚就想离去,却被人眼疾手快的拦了下来。
  “哎,沈大人别急着走嘛。”
  陆续跟上的人也都陪着笑脸。
  “大家同朝为官,原该多走动走动的。既然遇见了,便一同吃个便饭吧。”
  便饭?
  沈括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他这便饭吃了足有半个多月了,他的官职是不怎么高,但也真没到要四处蹭饭的地步。
  自上次让沈衡给端王爷送了一回兔子之后,这朝里的人就跟发了疯似的巴结他。生拉硬拽的争着请客不说,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说一句“代我向千岁爷问个好。”
  不论他指天对地的发誓,还是双目含泪的明志,他跟千岁真的不是很熟。
  但对方的脸上,永远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笑意。那毫不遮掩的心照不宣,总是让他有一种腾云驾雾的飘渺之感。
  “便饭,便算了吧。”他用手抚着心口的地方。
  “沈某最近身体有些不适,就是想尽早回去休息休息。改日病好全了,定然同诸位大人一叙。”
  再呆下去,估计他的心肝脾肺肾真的要不好了。
  不成想,几位大人听后面上都露出了极为关切的表情。
  礼部的张大人说。
  “沈大人病了?那可得仔细看看,张某认识一位名医,医术是极为了得的。不如先到我府上略坐坐,我命人将他请来。”
  一旁的刘大人听后却是连连摇头。
  “我认识的医者更为有名,还是去我那吧。”
  王大人更是直接拉了沈括的胳膊。
  “沈大人有所不知,宫里的单御医是我夫人的嫡亲弟弟,您跟着我回去,保管比坊间的大夫要强上数倍。”
  朝堂上的人,有几个是不会见风使舵的。眼见沈衡这般受待见,沈括日后的路,定然是要比旁人更好走的。
  如果不趁此机会好好攀攀交情,等人家腾达了,那便晚了。
  沈括没想到自己一句推脱的言辞,造成了这般大的“反响”。
  可怜那一把文弱的老骨头,被人左拉一下右拖一下的,真格是没病也得生生给晃出些毛病来了。
  “你们在做什么?”
  一道温润的声音突然自身后响起,生生打断了这边的吵嚷。
  身穿竹青色广袖常服的男子慢悠悠的踱着步子走过来,精致的面容上还带着些许好奇。
  那一身轻袍缓带的装束优雅出尘,一时不知怔愣了多少人的眼球。
  “臣,臣等,叩见端王殿下。”
  苏小千岁一直都是个随性的性子。
  作为一个应卯来的最少,议事来的最迟,正事干的不是很多,却件件都让人信服的皇子,朝臣们一直都是敬畏的。
  谁人不知,这位殿下平日鲜少出门。突然在这遇上他,都有些愣愣的。
  陛下属意的储君无疑便是这位,多少人私下里想向他示好,都是连端王府的门都登不上。
  越是接触不到的人,越让人觉得心底没底。
  对于这位整日坐在“神坛”上的千岁爷,他们总是揣着一份小心翼翼的。
  有眼色的人默默静观其变,圆滑些的抖着机灵回了一句。
  “回殿下的话,就是下了朝,同沈大人聊了两句。”
  话说着,也是不敢抬头,规规矩矩的跪在地上。
  苏月锦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不悦,认真打量着自己身上朴素的长袍。
  “我现下算是微服,你们莫要饶了我的兴致,都起来吧。”
  底下的人摸不准这位爷的脾性,但是王爷都这般说了,哪里还敢赖在地上不起来,只得讪讪的站起身。
  苏千岁也没再同他们说什么,转而走到沈括近前,伸出手指摩挲了两下他身上的粗布料子。
  “这衣服,在哪里买的?挺好看的。”
  每次见到这位爷,沈括都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倒不说他有多难应付,相反的,就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应付,所以才让他觉得心慌。
  而且这话让他怎么回?
  是该说:您若是喜欢,我改日买一身给您送过去?
  还是:您真有眼光,我也觉得这身衣服甚好?
  原谅他为官三十余载,自问不算蠢笨,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来回话。一张脸,就那么卡在了哭与笑之间,显得古怪异常。
  苏小千岁抬眼看了看天边的浮云,也觉得满惆怅。
  他这个开场白,似乎冷了那么一点。
  他是不擅长说这些的。
  都是桂圆说,“求人办事”时须得多说几句客套话,也不拘什么,只管随口夸赞两句便好。
  但事实证明,夸赞的结果还是差强人意了一些。
  “你跟着我过来,我有事同你商量。”
  他想了一会,还是决定用自己的方式。
  沈括的老脸又抖了抖,但好歹这话他能接的上了。
  连连点头道:“是,全听王爷吩咐。”
  如此,苏千岁满意了,率先朝巷口走去。
  沈括一路老实巴交的跟着,瞧着不像是往端王府去的方向,心下也有些没谱。
  张了几次口,还是忍不住小小声的请示了一句。
  “不知王爷这是,要去哪里?”
  若是办什么正事,那他这一身衣服。。。
  “不是什么大事。”苏千岁停下脚步看他。
  “就是请你去吃顿便饭。”
  又是,便饭?!!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五章我想娶沈衡

  沈括觉得,作为一个自小吃着御膳长大的皇子,苏月锦对于菜色的口味必然是挑剔,且环境一定雅致高档。
  只有这样,才能配的上他尊贵无比的身份。
  怀揣着刚收到的六十两银子的俸禄,他心里其实是十分忐忑的,生怕付不起等下的饭钱。
  他当然没胆子白吃端王的这一顿便饭,即便人家说了请客,这银子还得抢着去付。
  目光所及之处,当看到上京第一楼玉锦轩三个字的时候,他整个人都颤抖了。
  这一顿饭下来,别说他的俸禄了,估计连省下来送礼的钱都要用完了。
  他张了张嘴巴,想说:“殿下,听说这里的厨子换人了,要不咱们去别的地儿看看吧。”
  却见苏小千岁压根就没有进去的意思,而是绕过了那座酒楼,转而朝着一处巷子走去。
  那是许多平头百姓用餐的地方,里面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吆喝之声不绝于耳。莫说是雅阁了,就连桌椅都是极破旧的。
  身穿短打的汉子露着精壮的上身,不时端着碗从他们身边经过着。
  浓浓的食物香气充斥在小巷中,带着坊间独有的一种热闹。
  沈括以为苏月锦只是路过这里,但他却是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处卤肉饭的摊位前。
  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人,穿着一身干净的淡蓝布衣。看见他们走过来,乐呵呵的招呼,竟是相熟的。
  “是苏相公来了啊,真格是好久不见了,快往里面坐着。”
  她整理着最里面的桌子,拿着抹布仔细擦了擦。
  “今天还是老规矩,再加份青菜汤?”
  “嗯。”苏千岁温润的点头“另一份要猪脚的,多加些汤汁,用文火温着,等下我要带走的。”
  这是沈衡的口味。
  沈括傻乎乎的矗在摊子前,揉了好几次太阳穴才确定。千岁爷,真的是打算在这里“用膳”的。
  这下银子是足够了,可是。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束。
  莫非端王爷这是顾念着他这一身装束,担心他去酒楼会不自在,这才来的这里吗?
  他可以回去换的,怎好让王爷吃外面的摊子。
  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苏月锦慢条斯理的看着他说。
  “这里的饭,比宫里的好吃,等下你便知道了。”
  老板娘上饭上的很快,两碗冒着热气的米饭被浇上厚厚的一层卤肉,酱香扑鼻,带着令人垂涎欲滴的卖相。
  一碗极其普通青菜汤,颜色碧翠通透,滴着几滴麻油,鲜香四溢。
  “尝尝看。”
  苏月锦率先拿起筷子,很有修养的吃相,连带让沈括也放下了些许拘束。
  满简单的一顿家常饭,不奢侈,不精致,却是沈括这些日子一来吃的最香的一顿。
  苏月锦说。
  “林二家的摊子已经在上京开了几十年了,两口子也赞了些银子,却一直不愿意将摊位换成店铺。他们不喜欢伺候达官显贵,只喜欢呆在这种平平常常的巷子中。偶尔同街坊说笑,偶尔恣意畅言。不用刻意巴结谁,也不用刻意讨好谁。这样的生活,很踏实,我喜欢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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