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王爷不着调-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沈括当时感动的泪眼婆娑。
  只是打开那荷包一看,差点亮瞎自己的眼睛。他约莫合计了一下,要是这些银子都用来买老母鸡炖汤,他炖到棺材里也喝不完。
  所以,他一面感念他们的恩情,一面以圣上不喜欢铺张浪费为由,干干脆脆的又给退回去了。
  如此,那些人又悟了,丫就是个油盐不进的东西啊,那还客气什么?
  暗杀吧?
  现在风头正是紧的时候。
  投毒吧?
  又怕出了什么纰漏。
  最后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恐…吓。
  在撒了不计其数的狗血,丢了数只死老鼠之后,他们派了一个代表去对他说。
  “沈大人最近日子不太好过吧?为圣上奔波劳碌,可要注意着些身子骨。毕竟年纪大了,要是哪天走在路上断了气,也是未可知的。”
  “家里妻儿都还年轻,我记得您还有个闺女尚未出嫁呢吧?可记得要让她少出门,现在这世道,可是乱的很。”
  沈括这下明白了,合着门口无缘无故被泼的那几盆狗血不是担心他撞邪,给他驱晦气的。衡衡救活的那几只小东西,也不是被猫追的遍体鳞伤,而是有人故意为之。
  他吓得一惊,没想到做个监考还要承受这么大的心理负担。他不担心他们对他的妻儿下手,而是担心他的妻儿们恼了,对他们下手。
  谋害朝廷命官那可是大罪,他还不想自家祖宗的坟头被抹上这样的印记。
  这事,必须尽早解决。
  一日下朝之后,好不容易又见到了来上朝的千岁爷。他紧赶慢赶的追上去,将这些日子的遭遇一五一十的讲给他听。
  苏月锦斜靠在龙纹石阶上点了点头,却是问了句不着调的话。
  “我听说,你经常给人送礼?”
  沈括不明就里,老老实实的道:“臣私下里确实会送些东西,多是同僚之间的照抚,没有旁的意思。”
  苏小千岁歪头。
  “那我不算你的同僚吗?”
  沈括一时怔在当场,云里雾里的点头。
  “自,自然算是的。”只不过比之一般的同僚,这位的身份更显赫些。
  “那你为何从没给我送过礼?”
  他面上依旧淡淡的,没什么责备的意思,只是很认真的看着他。
  可怜沈大人一大把年纪,头一回遇上主动要求送礼的,结结巴巴的说。
  “殿下的礼,实在不是臣下不送,而是,不知道送些什么。”
  送礼这东西,本来就是要投其所好。端亲王贵为皇子,随便买些瓷器花瓶,能送的出手吗?
  沈括不是不想送,实在是,没钱送。 
  苏月锦闻言,皱着眉头想了一会。
  “我喜欢兔子,越肥越好。”
  其实他真的没那么难“打发”。
  “兔,兔子?”
  沈括睁大了眼睛。
  “恩,会动的,红眼睛的东西,明日你让阿衡送几只过来。”
  似乎怕他没能领悟这其中的真谛,千岁爷又慢慢悠悠的加了这一句。
  沈括看着那道飘然离去的身影,表示很有压力。
  沈府后宅。
  沈大小姐嚼着个鸡腿从房里出来的时候,她爹正蹲在院子里给一堆活蹦乱跳的兔子戴小花。
  淡粉色的木芙蓉被一根根红线穿着,绑在肥肥的兔耳朵上。带着它独有的清淡香味,蔓延在整个院中。
  她挪着步子朝前凑了凑,奇怪的道。
  “您这是打算带兔子相亲去?”打扮的这么漂亮做什么?
  沈括忙的焦头烂额,头也不抬的道:“送礼。”
  送礼?
  沈衡随手提起一只:“您平日里不是都送字画的吗?哪位大人会稀罕这类东西,这路数也太偏了吧?”
  “上头人的心思,我们哪里知道,你快些将那个拿过来,等下那花又要掉了。”
  虽说人家要的简单,但总得妆点一下不是?
  “上头的人?”沈衡蹙眉,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那话音刚落,便听见他爹十分郑重的说。
  “是端王爷要的。而且他指名让你送过去,等下我将这些兔子都用绳子绑在一起,你去跑一趟。”
  苏月锦十六岁被封王,十七岁的时候便搬出皇宫单住了。
  那一座庄严大气的端亲王府是庆元二十四年北靖帝着宫里的御用工匠历时三年时间,精心建造的。说是一座奢华行宫,也无甚不可。
  王府所处的位置也是上京最繁华的地段,为的便是让苏月锦上下朝方便,也是朝臣们下朝之后的必经之所。
  沈衡手拿红绳,赶着一堆肥兔子招摇过街之时,好死不死便赶上这个时候。
  一众身穿朝服的体面官员在看到这样“盛大”的场景之后,无不露出诧异的神色。
  “这是,沈大人家的千金吧,怎么会在这里,这是要去哪啊?”
  几个同她爹交好的官员走上前来关切。
  沈衡尽量让脸上的笑容自然一些,扯着嘴角道。
  “家父,让小女来给端王爷送几只兔子。”
  一句话,引来无数惊愕。
  “给王爷送兔子?”这礼送的也太随意了点吧?
  “正,正是。”
  沈衡不自在的搓了搓衣角。
  “几位大人要是没什么事,小女便先送过去了,总不好让千岁等的太久了。”
  要是可以,她也不想这么青天白日的赶着一堆兔子上街。实在是她爹说了,王爷不让用车拉,说是担心兔子会,晕车!!
  在场的人自然点头称是,只是每个人的目光,都伴着些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真的被吞了好多留言,小杯子的无奈小盎领悟到了。因为就连给嫩们回复个留言都要等好久,抱抱,留言的妹纸们不容易。还有,感谢小萌杯在中秋的小地雷,么么哒。

  ☆、第三十九章你若安好,那还得了。

  “小衡?”
  一道清悦的声音突然自人群中传出来,声音不是很大,却让沈衡整个人都僵住了。
  因为这声音,她太熟悉了。熟悉到,几乎占据了她整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时光。
  “果真是你。”
  他走近,俊秀的容颜经过几年的锤炼,早已脱去了往日的青涩,显出几分在官场上练就的客套老练。
  沈衡盯着他那身深紫朝服上面的鹤衔灵芝,手紧了又紧,最后抬起头微笑。
  “林大人,好久不见。”
  她怎么忘了,既然是下朝时间,难免会遇见些,不该遇见,亦或最好不见的人。
  面前的人,正是后者。
  现在位列当朝正三品的太仆寺少卿,林曦和。
  “方才看着那背影就觉得像你,便绕过来看看,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多年未见,依旧能攀谈的如此熟稔。
  沈衡不得不承认,林大公子的气度,精进良多。
  “诚如大人所见,沈衡正在给兔子们搬家呢。”
  她指着那些在地上活蹦乱跳的东西如是说。
  “搬家?”他蹙眉。
  “这种事情让下人做便好了。你一个姑娘家,怎好这样抛头露面的出来。”
  林曦和有一张好皮相,即便是说教时,那儒生的气质还是那般温润。
  她当年极喜欢听他唠叨,老气横秋的样子,却又是那样年轻的一张脸。宠溺的,带着些许无奈。
  然而今时今日,她却分外不想看到他这样的神情。
  “家里的下人都在忙,只有我一个闲人,便出来跑跑腿。林大人若是没什么吩咐,沈衡这就告辞了。”
  她说完,直接转身就要离去。
  感情的事,不论结果如何,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
  即便那段爱情没有开花结果,依旧不影响她笑对人生。
  但是这并不代表,再见面时,她能够接受他这般坦然的同她谈天。
  这会让她觉得,一切都那么可笑。
  “我送你吧。”
  他上前一步拉住她,满脸真诚的样子。
  她看着那只手皱眉。
  她依赖过这只手上的温度,但是现在。
  “路不远,实在没必要麻烦。”
  她不需要。
  然而对方却完全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反而将手收的更紧了。
  沈衡不知旁人分开之后再见,会是什么样的情境,总之她的,不是那么令人愉快。
  “林大人。”她强行将手抽出来。
  “小女虽不是什么名门闺秀,但也还是待字闺中黄花闺女,您这般纠缠,不知到底是何意?”
  似乎没料到她会这般同自己说话,林曦和温润的脸上泛出些许裂痕。
  记忆里,那个总是笑眯眯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孩子,甚至从未对他说过一个“不”字。
  “怎地这样生疏起来,我不过是想送一送你。小衡,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还要怨我多久?”
  在场的大人们,十个足有九个都知道当年发生的事情,林大公子说的如此大方,反倒显得沈衡小家子气了。
  她在原地站定,轻笑到。
  “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如果他认为事后他母亲着人送过来的那三千多两银子是对她的交代的话,那这事,真的是已经过了。
  那银子,她收下了。
  那是拿给她爹看病的救命钱。
  当时的沈家,除却她身上的那一身嫁衣,甚至拿不出一件像样的东西可以典当。
  没有不心疼子女的父亲,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一日自己的爹是怎么被他们打折了腿丢出来的。
  林大公子一意孤行举行的婚礼,最后闹的丞相大人亲自出面,带着一干亲卫大打出手。若不是她爹死死拉住她,真不知那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小衡。当年的事,虽然是我们出手在先,但是我父亲,也被你伤了不是吗?很多事情都难以用真正的对与错来衡量,林家,也做了弥补,你。。。”
  “林大人。”
  她出声打断他的话。
  “沈衡只当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只有深闺妇人才喜欢拿出来念叨,您这般喋喋不休的,不觉得失了体面吗?”
  她没那么好的耐性去同他“叙旧”,然而林羲和今日,却是想将话说开。
  “不论如何,都是我的错。你恨我,我半点都不会计较的。
  前些时日听说沈伯父高升了,我也是真心为你们高兴,只是碍于你不想见我,便没好意思登门道喜。”
  围在一旁的朝臣,开始窃窃私语。
  当时的事情虽闹的热闹,但在场的人只知晓那场婚礼,是林曦和趁着林方知去湘都办事时办的。
  至于后来丞相是如何得的消息,两家又是如何解决的,那便是关起门之后的事了。
  这里面的人,有许多都是眼红沈括当了监考一职的。更有甚者,还有最近因着举子被查而不满多时的,正赶上这由头,纷纷小声道。
  “这沈家,原是收了林家的银子吗?”
  “难怪当时那样难堪,竟然也不了了之了。”
  “说起来这林大公子也没什么错处,不过是年少了些,而且那话里的意思,竟是沈家也对丞相动了手?可见有些时候不能光看表面,林家,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沈衡径自微笑的听着。
  她不是一个在乎人言的人。
  如果真在意这些,早在三年前,她便搬出上京了。
  只是林曦和也不是一个随便做小伏低的人,如果心怀歉意,又怎么会三年都对沈家不闻不问。
  他甚至没有来问过一句:“你爹的伤可好些了?”
  视线在周围扫了一圈,正看到站在不远处一身华衣的雍容女子。
  她面上长得很干净,有种流水般的剔透。绣着凤穿牡丹的帕子被她用手攥成一团,正紧张的看着这边。
  那是圣上最宠爱的女儿,庆元朝的七公主苏月华。
  沈衡了然了。
  原来这场戏,本就是做给旁人看的。
  林曦和没有娶正妻,但因着她的事情,对外的风评却极其不好。如今这样一闹,也算是能让那七公主对他有了个新的认知了。
  重情重义的男子,向来被人趋之若鹜。
  今日若不是碰巧遇上她,只怕也会想个法子再折腾出些什么。
  他倒是,“物尽其用”了。
  沈衡“敬佩”的拱了拱手。
  “林大人言重了,当年将我父女二人赶出丞相府的又不是您,实在谈不上怨恨二字。忠孝尚且难全,您当日袖手旁观,我自然也是理解的。”
  “只是劳驾代我问候丞相夫人一声,若没有那日她让人送来的银两,我爹的腿,怕是要瘸了。”
  她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傻在当场,却是一直不同意两家婚事的丞相夫人出言相劝。直到最后一步,她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荒唐。
  “前些日子听说婉君又要生了,我同她姐妹一场,还望你动旁的心思之前,多顾及顾及家中妻儿。她甘心为妾,是爱极了你的。”
  总有那么一种痴男怨女,是抱着一种给对方添堵心态而存在的。
  她不是怨女,但他想立牌坊,也要看她有没有这个兴致帮他立。
  眼见着事情弄巧成拙,七公主的脸色大变,林羲和慌忙走上前来拉她。
  “这里面的事还有些误会,我们换个地方说。”
  只是指尖还未搭上她的衣角,便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
  跟着苏月锦一同走来的桂圆对他家主子说。
  “您这针下的,着实狠了些,林大公子的脸色都变了。”
  苏千岁没说话,却是在路过林羲和身边的时候,顺手将那银针拔了出来。
  “疼吗?”
  林羲和一直最摸不清楚的就是这位爷的秉性,更不知他为何对自己出手。
  面上却只得强忍着手上的阵痛道:“回殿下,不疼。”                        
作者有话要说:  小心情跟亲们分享一下。
  小盎家的黄妃凉凉要生猫宝宝了,吼吼,想想就觉得好兴奋。估计就这一个月左右了,肚子大的跟食量一样惊人。到时候一定开通微薄给嫩们晒晒图,好兴奋挖。我们的黄娘娘和它极有夫妻相的宠臣会生出什么颜色的猫咪。
  不过貌似听说,两只黄猫也有可能生出一窝白猫?或是花猫?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难道真的不是我家的娘娘出墙了?
  一个月后为大家揭晓答案,小盎也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它们到底背着我造了什么孽。
  哇哈哈哈。

  ☆、第四十章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那就还是轻了。”
  苏千岁自顾自的念叨了一句,也没再看他的反应,而是转脸对沈衡说。
  “菜都热了三回了,怎么还不回去吃饭?”
  沈大小姐未及他会问她,下意识就回了句。
  “现在用晚膳还早。”
  这呆傻的样子,真是傻的恰到好处。
  苏月锦好笑的顺了顺她的长发。
  “你也知道还早?不是让你晚些时候再过来的吗?”
  她的事,他略有耳闻,就是担心遇到今日的情况,这才让她晚些过来的。
  沈衡低头搓了搓衣袖。
  苏月锦说的时间,都已是黄昏了,她不想让人瞧见落下话柄才早些过来的。哪里会想到他住的地方,会离庐陵宫的东直门这般近。
  “走吧,等下多吃些核桃便好了。”
  脑子笨的人,原该多补一补的。
  直到目送着两人,以及赶兔子的桂圆公公离去之后,在场的朝臣们才恍然大悟。
  端王殿下这是,因为林大人冲撞了沈姑娘才出手警告的。而且那话里话外之间,竟是特意留了饭在等她。
  那沈衡,同殿下之间。。。
  他们面面相觑。
  难怪沈括敢在这风口浪尖上接下监考之职,也难怪人家送礼送的这般随意。
  原来两家的关系竟是如此亲密的,莫说是几只兔子,只怕就是空手而来,殿下也是欢喜的。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衡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整个背脊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到多少。
  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是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大人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犹豫的。
  今日偶遇沈衡,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
  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却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只雪白的帕子包住了。
  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
  “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话就走。”
  林羲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就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但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道。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的点头,俯身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绕林忧心忡忡的说。
  “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她的话,上扬的唇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能不能让他顺利娶了七公主。
  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羲和坐稳了驸马的位置。
  低头轻抚着拢起的腹部。
  “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云里雾里的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不甚好的心情,却是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芜廊生生的,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只整只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给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擦得晶亮,只是被那种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的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
  她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她满仗义的拍着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您放心,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等待对方的报复。
  在她不甚好的记忆中,上京的“官二爷们”最忌讳的便是被她这种“乡野丫头”冲撞了。
  前段时候被她揍的掉了两个门牙的刘大人的儿子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接到类似死鸡,死鸭,以及小石头子攻击的严重事件。
  这样淡然的平静,反而让她觉得心里不安。
  于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她悄悄走进了林曦和的书房。
  那一日的日光格外柔和,伴着缕缕微风的桌前,那个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将腰杆挺的笔直的少年正在执笔临摹。
  看见她进来,面上也有些意外。
  她摆手示意:“我,我不是来捣乱的。上次的事是我不好,来跟你道个歉的。”
  认错的话,她也是头一说,面上也有几分不好意思。
  “我识字不多,不知道那词是不好的,你别见怪。”
  沈衡说完那话,半晌没听到回音,她只当他是不耐烦同她这样的人说话。心里也没多介意,便径自朝门边走去。
  “你方才说,你不识字?”
  身后突然响起他的声音,清悦,异常好听。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他开口说话,愣愣的点头。
  “也不是不识,就是,识得不多。”
  似乎没想到,堂堂一届进士的女儿会不识字,林曦和的脸上又出现了初见时的错愕。
  随即,却是笑了。
  “那我教你吧。”
  少年人的友情总是很单纯的,即便开始发生一些小小的不快,但很快也便忘在脑后了。
  沈衡的爹在府里给林小姐做先生,而林小姐的哥哥又私下里给沈衡做了小先生。
  沈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还有些拈酸吃醋的说。
  “爹说教你识字,你如何都不肯,怎地林小公子一说,你便应了。”
  沈衡笑魇如花的摇着脑袋。
  “这不同。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您的颜没有曦和的这块玉美,我自然愿意听他的。”
  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就算两家人也曾担心过两人产生什么情愫,但看着那两小无猜的样子,也多半笑笑便算完了。
  如今想来,如果那时大人们能想到这件事之后的严重性,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这么放任他们的。
  林曦和是大家公子,平日的时间也并不是那么多。
  有时候沈衡来了,也只是窝在他的书房里,听他给自己读几首酸诗。
  说来也怪。
  平日那些总让她觉得头疼的诗句,到了林曦和的口中就变的分外好听。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三年。
  沈衡从一个不韵世事的黄毛丫头逐渐变得亭亭玉立,而林曦和,也逐渐成长成一个儒雅的俊朗少年。
  丞相大人在太学里托了些关系,让他同皇子们一同读书。
  进宫之前,沈衡混在一堆丫鬟婆子之中跑出来送他,冻的小鼻子通红。
  两人相视良久,都不知道先开口说什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