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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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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地就这么有……”沈如初想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算是比较恰当的措辞:“活力?”
    文旭笑道:“男人对房/事都不热衷,那岂不是废了!”
    废了?废了!
    沈如初心说,恐怕你没废,我倒是要废了,一扭头,竟然沉沉睡了过去,文旭郁闷地看了一眼沈如初,自己还想再来一次哎!
    他甜蜜地轻抚着她的脸庞,一扭身,轻轻从后背抱住了沈如初,二人形成了对虾式的睡姿。
    文旭身材高大健壮,正好把沈如初紧紧包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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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 长情如云随风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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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沈如初睁开的时候,秋蕊正在外间收拾擦洗,听见动静进了里屋,冲着沈如初意味深长地笑了,道:“夫人醒了?”
    “什么时辰了?”沈如初睁开眼,春天的阳光真好,暖融融的,晒得人懒洋洋的。
    秋蕊是经过人事的,自然是知道怎么回事,捂嘴笑道:“夫人,已经辰时了。”
    沈如初心说,这一觉睡得真踏实,辰时都过了!
    “爷呢?”沈如初道,身边已经没了文旭,他的宝剑也好生地放在了台子上。
    秋蕊笑道:“已经去校场了。爷说了,等一下回来两名姑娘,让夫人招待一下,不用太拘礼,正常应对就好。”
    沈如初眉头微蹙,两个姑娘?正常应对又是什么范畴?
    “你的病好了?”沈如初微微蹙眉,这么娇气的丫鬟倒是头一遭见到。
    秋蕊有些不好意思,道:‘让夫人挂念了,是婢子无能,不但没保护好夫人,还让夫人劳心,睡了一宿,好多了。夫人,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的是吓死奴婢了!”
    沈如初不想听她呱噪,摆摆手,示意她下去。
    既然等一下有人来拜访,少不得要起来梳妆打扮一番。
    直到见到那两个姑娘。沈如初才明白文旭交代的“正常应对”的真正含义,那两个姑娘实在超出常人对姑娘这一概念的理解。
    其中一个用“高大威猛”来形容也无可厚非,比男人都壮实,胸前鼓鼓的。但沈如初知道那不是胸部,而是胸肌!
    另一个身量倒是与普通姑娘相差无几,却也是健硕矫捷,背着一把弯月大刀,彪悍无比。
    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肌肤黝黑,沈如初站在她们面前,顿时有一种泰山压顶的紧迫感。
    “属下金月/古三娘见过夫人。”二人异口同声道,声音洪亮,绝非一般柔弱女子能比。
    秋蕊抚着胸口“呀”地一声后退了两步。金月与古三娘虽然态度依旧恭敬。但眼角的余光却有些鄙夷。沈如初看秋蕊这般矫揉造作也甚感头痛。
    既然自称“属下”那定然是有官职或军职在身的,安阳城里参与的女人不在少数,燕北军里也有不少女兵。听说格格骁勇善战,巾帼不让须眉,对这样的女人,沈如初自然不敢怠慢。
    “二位将军里面请,松月看茶。”沈如初笑道。
    金月开口道:“属下是奉了副尉大人的命令,前来保护夫人的。”
    沈如初已经料想到是这么回事,又恐文旭是滥用公权,假公济私,试探道:“二位将军可有其他军务在身?我一介平民,不敢劳动二位大驾。昨日回门归来。路上受了点惊吓,我们家爷太过担心,所以才请了二位将军过来,却无大事。”
    秋蕊急忙道:“夫人,昨天那么惊险,您怎么说事情不大呢。”
    沈如初瞪了她一眼,秋蕊知趣地后退了一步。她不是傻子,跟着沈如初那么久,知道这半年来经历了什么事,也猜测到马文俊会报复,只是没想到这报复来得这般快,而且明目张胆,毫无顾忌。
    有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她这个小婢子迟早也会受到牵连。想到将来的某一天自己可能因为沈如初得罪了马家而生死未卜,她便没了耐心,更谈不上什么忠心了——她在为自己寻后路。
    金月与古三娘对视了一眼,还是金月开口了,道:“夫人,属下乃是奉了章必清将军的命令前来保卫夫人,保卫夫人的安危就是属下的军务,还请夫人不要为难属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好推辞的?
    何况,文旭不是交代了吗,要“正常应对”,她们之所以来保卫自己,必然不是因为她这么个人,而是因为文旭的人脉——请动了那个章必清将军!
    想通了这个道理,沈如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即心情大好,客气地留了金月和古三娘二人吃饭,并吩咐厨房多做了一些饭菜。
    这两个女兵果真没让沈如初失望,不但将一盆红烧肉吃得连汤汁都不剩,其他碟子也吃得干干净净,一升米做得饭,沈如初只装了一小碗,此二人将余下的饭全吃了,依然意犹未尽。
    松月当场瞠目结舌,嘴里嘀咕着:“这样的吃法,真是养不起啊。”然后端着空碟子空碗摇着头去了厨房。
    吃完饭之后,沈如初继续回自己的房间研究那本《毒典》,看到一个制作“寒花毒”方子,简单易行,且看配方里的草药,多数都是治病的草药,乌头,黄芪一类的,只有一味乌头属是毒草。
    按照书上的记载,这些药草按照给定的比例配出来的毒药无色无味,且当即生效,一天毙命。之所以叫“寒花毒”,是因为中毒之人浑身冰冷,死前血液凝固,体表形成霜花一样的斑痕。
    看到这里,沈如初全身血液开始凝固,她似乎看见自己正在一条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她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用自己制造出来的毒去害人,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好人。
    “我出去一趟。你们要不要一起过来?”沈如初笑道,想到那个简单的方子,她就跃跃欲试。
    金月和古三娘一个躺在马车上,一个斜倚在墙角处,二人两眼瞪着天,一左一右,心说这可真是一份美差,可这也太无聊了吧?
    一听沈如初要出门,当即来了精神,摩拳擦掌,理所应当地跟了沈如初出门。
    按理说,沈如初出门要带着自己的陪嫁丫鬟,但沈如初选的却是松月,不光是秋蕊意外,就连松月也微微吃惊。
    “秋蕊,你去上街给我买几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回来。”沈如初吩咐道,心中有一种罪恶感,不好意思小白兔,到时只能拿你们试药啦——既然配了毒药,那肯定也要配解药的。
    原本沈如初是打算去一趟宫氏医馆,那里的药品齐全,就连常见的毒草也有,顺带和宫云枫请教一下药理,将来配制解药事半功倍。
    想到宫云枫,沈如初心中氤氲了一些清愁,淡淡的,就像当初那方信笺上传出的熏香,说不出到底有多香,但却能让人感受到别样的情怀。
    沈如初嫁给了文旭,又与文旭做了真实的夫妻,心中便只有文旭,若不是想起去宫氏医馆,兴许现在也想不起宫云枫来。
    想到这里,沈如初自己都笑了,说什么男人多情,女人长情,那是女人没遇见另外一个男人,一旦遇见了,再多的长情也抵不上朝夕相处的平实,何况这平实之中有太多的真情。
    “我去药店看看。”沈如初道,抬脚便进了一家小药店,问掌柜的要了几味药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然后摇摇头,道:“乌头质硬而脆,断面角质样,性热味辛苦。全株有大毒,以根最毒,种次之,叶又次之。看看你这乌头,乃是未长成的乌头,枯死之后晾晒而成,这样的乌头,既不能当毒,亦不能入药。”
    那掌柜一听,知道自己遇见了行家,急忙道:“原来夫人是行家,稍等片刻,小店有上好的乌头,我这就去给夫人取。”
    他看沈如初气度不凡,身后还带着两个门神一样的婢女,对药理又十分熟悉,应该不是普通人家的妇人,所以也不敢怠慢。
    沈如初并没打算真的在这里买乌头等药材,也不过是想过来探探情况,但掌柜的这般热情却也不好推辞,坐在椅子上等候,互听几声敲门声。
    她一转头,看见一个深蓝色的身影,玉树临风地站在门口。
    “这么巧。”宫云枫温和地笑道。
    沈如初道:“这么巧?”她抿嘴笑了,这还是她成亲以来第一次见到宫云枫,他还是以前如玉公子的模样,依旧是风度翩翩,蓝衣加身。
    实在是巧了,宫氏医馆在东市,而沈如初此时在西市,虽说安阳城不算大,却也不小,若不是巧合,断然见不到;若说是巧合,那宫云枫来此做什么?
    可这一刻,沈如初却觉得他很遥远,曾经的朝夕相处,相互鼓励,那种浅浅淡淡却深入骨髓的好感与心动,都在他成亲的那一天成了行云流水,散了淡了。
    当沈如初嫁作人妇,最初的悸动也成了昨日黄花,烟消云散。
    与沈如初的平静不同,宫云枫却显得急促不安,说话都带着一股颤声,道:“我过来看看药材,正好也走到这一家。你脸色不大好,是不是没休息好?”
    沈如初像是被人看穿了心事:每日纵/欲,能休息好吗?休息不好,自然脸色不好。呃,每日行/房三四次,算是纵/欲了吧?
    宫云枫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纠正,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和文旭最近相处和谐吗?”
    沈如初瞪着眼睛看向他:你丫的不是那个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别解释了,你越解释越说明你就是那个意思。
    “公子,你到底想说哪个意思啊?”沈如初笑道,难得看见如玉公子露出窘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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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旧意怜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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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云枫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沈如初,半晌才道:“回头去医馆,我给你开几味调理的药。”
    沈如初不置可否,想起当初宫云枫也给自己开过养生的方子,还贴心地送自己一些补血的药物,总归有些回忆是美好的。
    “夫人,瞧瞧这乌头……哟,这不是宫大公子嘛!这是哪阵风把您老人家给吹过来了?里面请,快快里面请。”那掌柜热络地招呼宫云枫。
    宫云枫微笑道:“进来见一个朋友。刘掌柜,我这边还有事,先告退,医馆若是需要,会登门拜访的,到时还请刘掌柜准备一些上好的药材。”
    刘掌柜连连应允,道:“大公子您放心,药材一定是上乘的,价格一定是公道的。”又对沈如初道:“夫人,这乌头您还要吗?”
    沈如初浅浅一笑,道:“暂时不要了,改天若是需要再来找你。谢谢。”
    宫云枫轻声道:“附近有家不错的茶馆,不如我们去坐坐?”
    沈如初本能地想拒绝,可不想在这档口惹出什么流言风语来,现在男已娶,女亦嫁,就算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也要顾及文旭和唐梦瑶的感受。
    想到唐梦瑶,沈如初微微叹了一口气,她和自己结拜为姐妹目的真的就那么单纯、想在安阳城找个说话聊天的同伴?
    “离这里很近,而且那里的龙井茶都是江南的新品。可以尝尝。”宫云枫急切地说道。
    沈如初心下就软了,她身上有很多缺点,而她认为的最大的缺点就是:不会拒绝别人。对唐梦瑶如此,对宫云枫也是如此。
    “你最近还好吗?这段时间不见你。你似乎清瘦了很多……”宫云枫用杯盖轻轻拨动着茶叶,看似无意地说道。
    沈如初笑了,映衬着窗棂里穿过来的明媚春光,她粉莹莹的脸上罩着一层光彩,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生动而多姿,那洁白无瑕如同白玉一般的脸上,一对扑闪的长睫,葱白一样的指尖正抚摸着那青花瓷茶杯,嘴角微微上扬,不冷不热说了一句:“还好。公子不知道这燕国是以瘦为美吗?”
    宫云枫垂着眸子。抬起眼的时候。那乌黑的眸子竟像是水一般明净。沈如初从那如水的目光中看到了一种异样的情绪,是宫云枫以前不曾有过但恰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只有心动的人才有那样的闪躲。
    只有心动又失去的人才有那样的哀伤。
    宫云枫听了她的话又是一怔,喃喃道:“忽然之间。觉得你我很遥远,就像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不但陌生,还开始针锋相对。”
    听到这里,沈如初心中在笑,这场对话中,她很轻松地占据了上风,不分男女,谁比谁先心动,谁就注定要落于下风。此时,宫云枫念念不忘的是过去朦胧的情意,而沈如初却清醒地意识到今非昔比,她更珍惜眼前的生活。
    “公子,我觉得你今天很不正常,我见你脸色也不好,兴许是太累了,不如早点回去休息?”她这是要请辞了。
    宫云枫眼神黯然地看了她一眼,紧张道:“你这是要走?”
    沈如初想了想,笑道:“出来这半日,自然是要回去的,这茶固然好,但终究不当饭吃。”她相信宫云枫定然能明白她的意思,宫云枫对她来说就是茶,茶固然高雅清香,但却不能成为生活根本;文旭对她而言就是饭,不管是精细食物还是粗茶淡饭,人活着终归要吃饭——这才是硬道理。
    宫云枫的脸色一下子苍白得吓人,沈如初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已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你很聪明,是我犯糊涂了。”宫云枫轻声道,“我曾经也后悔过。”
    沈如初心头一跳,道:“你后悔什么?”
    宫云枫垂着眸子道:“后悔自己回了京城,后悔自己一味听从家族的命令,后悔自己生在宫家。”
    沈如初起身,轻笑,道:“走就走了,你不该写那封信的。早些回去吧,我姐姐定然很担忧的。你若想通了,派个人来告诉我,我就去医馆做事,若是依然执着于过去,我想我该换个医馆当学徒了。”
    宫云枫紧紧握着茶杯,脸色惨白。
    沈如初微微一叹气,道:“公子,告辞。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如果你有旧来意的话。”
    如果当初宫云枫能勇敢主动一些,她是不是就沦陷了,无所顾忌地奔了他去?
    如果没有文旭的不离不弃,她是不是还要沉迷于那不切实际的爱慕,并去坚守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如果没有文旭的敢爱敢恨,她是不是要向命运低头,去给那油头粉面的马文俊当妾?
    女人是容易感动的——感动不等于爱,这一点沈如初很清楚,但是感动多了,女人会情不自禁地去爱。
    如今的“旧来意”,都用在了文旭这个“眼前人”上——沈如初对此很庆幸。
    金月赶得马车,古三娘与她一同坐在了马车前,松月则陪着沈如初坐在车里。
    “松月,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沈如初道。
    松月道:“家里就一个老娘和一个妹妹,都在城外的乡下。”
    沈如初“哦”了一声,她听文旭说这松月乃是奴籍,是从一个牙婆手上买来的,既然是奴籍,那肯定是从小就被卖出来了,这样的丫头多数对家人没有感情,甚至怀恨在心。
    “可识字?”沈如初又道。
    松月道:“夫人,婢子不认识字。自幼家贫,这才被卖出来当奴才,以往当得是粗使得丫鬟,连个纸片儿都无法接触。”
    沈如初点点头。心里有数了,这不识字就是睁眼瞎,即便有些能力,可以帮忙做些事也要受很多限制。
    回到文家的时候,秋蕊迎了上来,对沈如初一阵附耳。
    沈如初笑道:“哟,她这会子怎么来了?”
    急忙去了客堂,果真见李春燕正坐在客厅里等候,作了妇人打扮得李春燕看起来成熟许多,见了沈如初急忙迎上来。道:“姐姐!”
    沈如初笑道:“你今儿怎么得空回来了?店里不要你帮忙?”
    李春燕腼腆一笑。道:“我就不能来看看姐姐吗?自从我出嫁到现在还没见过姐姐。姐姐的新家也不曾来过。店里出了新点心,才出炉的,带来给姐姐和文大哥尝尝鲜。”
    周翔所在的周家是开糕点铺子的。不算有名,但做出来的点心还不错,至少在沈如初看来都是纯天然的健康食品。
    沈如初也不客气,拿出一块桃酥尝了一口,笑道:“嗯,好吃,很香甜!秋蕊,拿去分给两位将军,还有院子里的其他人,让大家都尝尝。”
    李春燕见客堂无人。靠着沈如初边上坐下了,道:“姐姐,你要帮帮我。”一句完整的话没说完,眼泪就打转了。
    沈如初眉头微蹙,果真无事不登三宝殿。
    “怎么了?有事慢慢说,哭哭啼啼被人看见了又要说闲话了。”沈如初道。
    只是,接下来的话让沈如初听了大跌眼镜,李春燕说得竟是闺中秘事!
    她说那周翔既不懂温存也不会做事,总是挑逗她,却没几下就泄了,偏偏又是个贪多的主儿,一夜不折腾三两次都不安生,三天五天倒也无妨,这一连几个月都是如此,什么人能吃得消?不光平时无节制,就连小日子里也要闹腾一番。
    起先,沈如初听了微微笑,到后面便连连摇头,嫁给这样没有责任感的男人简直就是遭罪!“不怕姐姐笑话,我的小日子有段时间没来了,婆婆也知道,原本以为是有了身孕,正想找个大夫瞧瞧,哪知昨儿又见了红。”春燕红着眼睛道。
    秋蕊端了一盘水果上来,又给二人斟茶,沈如初轻声道:“你下去吧,我和我妹子说说体己话。”
    “姐姐,你说我该怎么办呀?”春燕抹着眼泪,沈如初这才看清她小小年纪,眼角都有细纹了。
    沈如初道:“以往只觉得周翔是个年少不懂事的,如今看来倒有些混帐了,怎地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心疼。你这是月事不调,月有盈亏,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与之相符,故谓之月水、月信、月经。经者常也,有常规也。可有带下病?”
    春燕不好意思地点点头,道:“很是污秽。”
    沈如初道:“这是病,不能大意了,要治。”
    春燕道:“我倒是不怕生病,就怕将来不能生育,上次又喝了落子汤,我心中更害怕了,总是心虚……”
    沈如初同情她的遭遇,这事要是发生在上一世,她老早劝说离婚了,但在燕国和离虽比休妻稍微好一点,但也遭世人冷眼,道:“我手头没药,过段时间回医馆了,帮你开些药。上次的落子汤比较温和,不至于太伤身体,放心吧。”
    二人闲聊了许久,主要是春燕在说自己的家长里短,说到公婆的难伺候,沈如初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公婆,少了不少不必要的冲突。
    临了,春燕扭扭捏捏、嚅嗫了半天,提了一个难以启齿的要求:“姐姐有没有方子可以、可以让男人那方面强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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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 去医馆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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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尴尬一笑,心说这都是什么事?自己管了妇科的,还要连带着男科也一道过问了?这壮阳的事情,男人不是比女人更着急吗?她看了一眼春燕,小脸红红的,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周翔说不定正自鸣得意地以为自己是绝世猛男呢!
    春燕拉着沈如初的手,喃喃道:“一切就拜托姐姐了。”
    沈如初“嗯”了一声,心说这下不去医馆都不行了。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送走春燕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沈如初急忙安排厨房做饭,多烧两个菜,晚上留金月和古三娘吃饭,自己去了里屋将文旭在家穿的便服取出来。
    “松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香味?”沈如初嗅着鼻子。
    松月跟着嗅了嗅鼻子,道:“婢子也闻到了,好像是腊梅味儿。”
    “是吗?”沈如初仍旧不确定,斜睨着小白,小白慵懒地躺在软椅上,压根就没正眼看沈如初,神情十分鄙夷,似乎在说:雪龙猫大人的尿是随便给的吗?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宝物!
    沈如初是循着香跑出去的,看见文旭抱了一大把新鲜的腊梅回来,顿时喜不自禁,她从小爱花,上辈子熏陶出来的习惯,爷爷爱花。父亲爱花,房间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是盆栽,长年累月的熏染,沈如初也成了半个花匠。对花花草草最是喜爱。
    “哇,腊梅!哪里来的?好香啊!”沈如初扑过来,文旭开心地张开臂膀,以为沈如初要拥抱自己,哪曾想沈如初抱了腊梅就往屋子里去。
    文旭砸吧了一下嘴,无奈摇摇头,一向沉默的如意却在一旁捂嘴笑,文旭伸手拍了一下他的头,喝道:“笑话你家少爷呢!去喂马!”
    沈如初抱着一大捧芬芳四溢的腊梅,唤道:“秋蕊。快去帮我找个花瓶来。要大一点的。记得放水!”
    秋蕊应声急忙去客堂,沈如初想了想,道:“把我那对珐琅彩的盘口瓶取过来。”这对盘口瓶是杨嫣的陪嫁之物。价值不菲,沈如初成亲时,杨嫣送给了她当陪嫁。
    文旭笑道:“这么高兴,早知道就帮你把带一些回来,校场边上有几株腊梅,看样子是野生的,前些日去看还只是鼓包儿,今天正好开了,喜欢?”
    沈如初满心满眼都是腊梅花,笑道:“喜欢!太喜欢了!”她猛然一转身。勾起了文旭的脖子,然后蜻蜓点水吻了一下,笑道:“谢谢夫君大人!”
    哎哟喂,文旭当场石化了,虽说和沈如初已经行了夫妻敦伦,但这俏皮的一吻还是让他受宠若惊,这在现代可能没什么,大街上都能搂搂抱抱卿卿我我,但在古代这就是公开*,对文旭这种风初尝/月美事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挑逗!
    文旭正想上前搂住沈如初,和她亲昵一番,秋蕊抱了两个盘口瓶进来了,笑道:“夫人,里面已经装了水。”
    沈如初笑道:“好,再去帮我拿把剪刀,要大的。”
    金月和古三娘听闻文旭回来,便过来行礼,文旭气势凌然地端坐着,沉声道:“你们辛苦了,等一下吃完晚饭你们早些回去歇着,明早儿直接过来,不用去校场报到了。”
    金月和古三娘领命下去。
    沈如初摆好了花瓶,坐到了文旭的对面,笑道:“看不出你这么大的官威啊!”说完便学着文旭的姿态和声音,将文旭方才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文旭笑道:“你呀,调皮!”转而正色道:“我在军队和校场都是那般严肃的,身为军人不会轻易说笑;但是回到家中,我就是个普通人,面对的是我的家人,自然没必要摆谱,何况对着你,我实在无法冷着脸。”
    沈如初笑道:“夫君真好!来,让奴家给爷松松筋骨!”
    晚饭之后,沈如初便提出了去医馆继续学医的事情,文旭当即反对,振振有词道:“不行。太危险了。马家那边的态度你也看见了,眼中哪有什么王法!崔明月那件事也安生不得,她在你这里赔了夫人又折兵,迟早要算计你。再说了……”
    沈如初咪咪笑,道:“再说什么?想不到爷的口才这般好。”
    文旭笑道:“再说,我看宫云枫宫大公子可没安好心,他好像对你……有些不对劲。”
    沈如初听了这话是有些心虚的,白日才和宫云枫见面,难道他知道了?又或者为了保护自己安置了什么人跟在自己身边,只是自己不知道?虽说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但哪个男人喜欢看见自己的女人与情敌见面,哪怕是情敌只是假想敌?
    最让沈如初心虚的是,文旭竟然看出了宫云枫“有些不对劲”,若是明知对方不对劲,却还和对方接触,是不是算精神出轨了?
    “你别胡说!人家是有妻室的,唐姐姐可是我的结拜姐妹!算起来,我还要叫他一声姐夫呢!”沈如初戳了他一下。
    文旭不以为然,道:“你和宫夫人做姐妹我不管,我总觉得宫云枫对你有些意思,看你的眼神特别温柔。反正,自己的婆娘自己疼,你不能有什么差池,近期不能去学医!”
    沈如初知道他是担心自己安危,好说歹说,软磨硬泡了半天,最后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不管什么宫大公子还是宫二公子,自己只对文旭一心一意,这辈子都不会红杏出墙!
    这些话对沈如初来说,可谓信手拈来,现代人的思维让她多少有些油嘴滑舌,所以说得半真半假,反正就是给文旭吃颗定心丸。
    文旭听了这话却感动得热泪盈眶,一个劲地道:“初儿,你真好!我真有福气,才找了你这么好的夫人!”
    那一连串且毫无重复的赞美让沈如初冷汗涔涔——自己真的有那么好么?
    不管怎么说,沈如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算说动文旭同意自己继续去宫氏医馆学医,但文旭终究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当即约法三章:
    一、不管俊男还是才子,沈如初都不能假以辞色,心中只有夫君一人;
    二、必须由金月和古三娘二人护送,且随时带着松月或碧秋过去;
    三、每日不能太累,卯时出工,申时必须归来。
    沈如初哭笑不得地见文旭白纸黑字地写了这三条,只得在上面签名画押。文旭喜滋滋地将沈如初已经签名画押的纸条折叠起来,妥当地收好,然后猴急地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夫人,你看我这么大度地让你去学医,你有没有什么奖励或者报答?”
    沈如初顿作娇羞状,笑道:“奴家无以回报,就以身相许吧。”
    这下正中下怀,文旭忙不迭地抱了沈如初去床上,二人颠/鸾倒/凤了好久,彼此满足后,沈如初幽幽地说了一句:“这床还是有点小了。”
    文旭亦有同感,当即决定过两日便做一张超级大床回来。
    虽说文旭同意沈如初去学医,但沈如初却没有当即去医馆,而是在家磨蹭了几日,一来继续演习《毒典》,二来是在等宫云枫的消息。那日,她与宫云枫说了,若是他想明白了,将过去一切放下了,她愿意去宫氏医馆。她不想让他有任何误解。
    果真,过了几日,秦子辉来了,见了沈如初就贫嘴:“哟,如初,这段时间不见,越发美丽了,乍一见我都没认出来。”
    沈如初猜到他是宫云枫派过来的,不慌不忙,先让人给他倒了茶,笑道:“你这么清闲?专门从东市跑到西市来打趣我?”
    秦子辉陪着笑,道:“别介!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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