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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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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少地瓜


文案:
现有江氏女,艳如胭脂,明若朝霞
其心灵手巧、才思敏捷,远近驰名
尤善胭脂水粉一道,风靡万千
美人、香粉、好姿容
世人莫不心向往之

重点:女主特别美,女主特别苏!
谢绝扒榜,谢绝扒榜,谢绝扒榜!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内容标签:种田文 宅斗 甜文 市井生活
主角:江轻容(胭脂) ┃ 配角:赵恒,江重诚(胭虎) ┃ 其它:种田文,爽文,甜文,古代



第1章 
  乡间百姓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今公鸡才刚叫过头遍,天边仍挂着几颗星星,这座隐藏在绵延群山中的小村落便已有动静了,江家也不例外。
  打破清晨宁静的第一声公鸡啼叫的余音尚且回荡在山间,胭脂已经本能的睁开了眼睛。
  时值初秋,早晚已略有凉意,可睡眼惺忪的她却没顾得上露在外头被冻得冰凉的胳膊,而是熟练地掀开炕席边缘,开了下头几层遮挡,熟练地从墙上因年久失修露出来的缝隙里掏出来一个陈旧的小木盒。
  天还有些暗森森的,偶然有风吹过,外头树木的枝叶便都刷拉拉的扭动起来,歪七扭八的影子映在窗纸上鬼魅一般,换作普通小姑娘只怕要吓哭了。
  她却不害怕,也不点灯,借着窗缝里透进来的微薄晨曦,整个人都被盒子里幽幽闪光的碎银唤醒了。
  清晨头件事:数钱!
  每次看到这个小木盒,每次见到里面日益增长的银钱,胭脂的一颗心就会砰砰砰跳的飞快,整个人都被一种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向往所占据。
  她缓缓吐了口气,第无数遍的数着,“……十五,二十……一共四两三钱银子。”
  这个数额的私房对寻常百姓而言已经不少,多的是人家长年累月见不到银子,她不由得欢喜起来,一双好看的眼睛也闪着光。
  但很快的,这光芒就换成进一步的渴望和坚定。
  不够,还不够。
  胭脂狠狠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完全清醒之后就将小木盒重新放了回去,又小心检查几遍,这才一骨碌爬起来,麻利的将那已经洗的边缘泛白的紫色交领单襦裙穿上,系了腰带,踩了鞋。
  追逐时兴的妆发什么的,只是富裕人家的乐趣,普通百姓因要时时劳作,并没有多少打扮的心思和本钱。胭脂只抬手将一头黑压压的好头发随意编做一股麻花,又将尾部吊于脑后。如此一来,额发、鬓发尽归一处,辫梢儿也不碍事,正好做活。
  收拾齐整之后,胭脂又习惯性的竖着耳朵往东边听了一回,公鸡叫过第二遍后,她才数了不到十下,那头果然响起来后娘隋氏装模作样的低呼。
  “哎呦,肚子疼的紧,当家的,你快瞧瞧可是怎么了?”
  紧接着,便是江志大惊小怪的嘘寒问暖。
  并非每个人都是吃苦耐劳的,这隋氏便是个典范。
  隋氏年纪虽轻,但却是个十分精于算计的人,又生的身量窈窕,风/骚入骨,早就将自家男人迷得七荤八素,对她言听计从,过门不几日就将家中一应财产牢牢捏在掌心,便是几十亩地的租子也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算过的。每每胭脂做些什么营生,她也必然要暗中挑拨了胭脂爹江志变着法儿的要些来贴补家用。
  若不是胭脂多个心眼儿,将那些活计明面上一份,暗地里一份的做着,莫说四两三钱银子,就是四十三个铜板,怕也攒不下!
  贪钱爱财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格外好吃懒做,但凡稍微动弹些就叫苦连天。
  江志自诩读书人,又是秀才的儿子,那是万万不能劳动的,不然就是失了读书人的体面……
  胭脂赶在公鸡叫第三遍之前直接推门出去,先去厨房里拐了个弯儿,将昨晚泡发的一扎干菜切成碎末,又舀了一点面,慢慢用筷子打的似散非散搁到水里,弄了个疙瘩菜粥热着,便去趁这个空档喂鸡鸭。
  东屋的动静渐渐低下去,不多时江志披着一身乡下不多见的长衫出来,冲胭脂招了招手。然而不等他开口,胭脂就面无表情又语速飞快的说道:“饭我已经做上了,鸡鸭也喂过了,等会儿便去捡柴火,且叫她不必再费力喊叫。”
  江志面上就有些尴尬,不过很快就被女儿的态度弄的恼羞成怒,面露不虞的道:“她再怎么也是你的长辈,如今她怀了身子,你做出这副模样给谁瞧?”
  这个驴脾气,真跟死了的她一模一样,何曾有过一点温柔小意的样子?
  话音未落,隋氏就已经在里头娇滴滴的咳嗽了声,仿佛十分弱不禁风似的劝道:“当家的,快别这么说孩子,倒叫我心里难受。”
  一强一弱对比鲜明,江志越发不忿,指着胭脂呵斥道:“听听,你自己听听!”
  胭脂忽灿然一笑,“可不听见了么?哪一日不听个十遍八遍的,只她老人家从进门就难受,一直到如今,想是大病,还是趁早治治罢。”
  说完,也不管气的倒仰的江志,去厨房胡乱喝了碗疙瘩汤,背上竹筐就上山去了。
  长辈?她也配!我娘早死了!
  虽已入秋,可秋老虎也厉害得很,不过一炷香的功夫,胭脂的额头已然微微见汗。
  小莲村两面环山,中有数条小河经过,虽没有什么典故,可山清水秀、清丽柔美,看来也有几分赏心悦目。
  路边开着许多五颜六色的小花,细小的花瓣在晨风中轻轻抖动,在绿叶和露珠的衬托下显得尤为娇俏可爱,大姑娘小媳妇们见了总爱掐几朵簪于鬓边。可胭脂却不敢停,更无心欣赏,只瞅着东边若隐若现的鱼肚白,心中飞快盘算着。
  茉莉花花期不长,结实期更短,再过些日子,恐怕转遍整座山头都找不到多少了,她须得抓紧时间……
  银子,她需要银子!
  小莲村并不盛产茉莉,胭脂也不过是去年无意中发现了一小片,联想起曾看过的一本爷爷不知什么时候收来的册子,这才偷偷做起了买卖。
  时人对茉莉的印象也不过观赏,或是做些个香露之流,再者秋后收根入药。但小莲村茉莉不多,搜集起来费时又费力,百姓多的是其他赚钱的法门,自然不将这点放在眼里。
  可对胭脂而言,却几乎是天上平白掉下来的银钱。
  茉莉花开之后结出的黑色籽实中可剖得细腻白色粉末,洁白无瑕,自带芬芳,稍作加工后便是一品上等脂粉!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
  大庆朝到现在已历经三任帝王,因老皇帝崇尚节俭,连后宫妃嫔也少有奢靡,珠宝首饰不多见,胭脂水粉更不敢张扬。更兼后来又出了一位什么贵妃,天生丽质,唯恐胭脂污颜色,对水粉之流尤为不屑,而皇帝偏偏独宠她一人,传为一时佳话。故而贵妃言行举止引得后宫、民间纷纷效仿,众多男女都竭力表现得对妆品不屑一顾,许多商铺更因此关门、改行。
  后来几经周折,贵妃称后,其子登基后为表孝道更加推崇,又正值对外用兵之际,国库空虚,这方面的开销就越发的少了。
  如此这般的几通折腾下来,胭脂水粉一道越加萧条,不光卖的少了,做得更少。百十年过去,原先那批手艺人差不多死绝了,竟也导致许多方子和制法失传……
  也就是几年前先帝驾崩,当今登基,觉得有些矫枉过正,这才渐渐开始恢复元气。
  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甭管什么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打压后想再重复昔日辉煌,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仅商户拼命积极搜罗原先的配方,就连好些人家也都会私下自己摆弄,不过到底工艺有限,市面上的成品十分参差不齐,不然胭脂这茉莉粉,还真就不是那么好卖……
  日晒容易损伤品质,所以不管是采集花瓣还是花粉,都要趁着天还没正经大亮的时候进行,所以胭脂才起的这么早。
  小莲村东面的小莲山不知存在了多少年,村民们大都刚会走路就会爬山了,各条小路熟悉的很,出入自家后院一般的来去自如。
  胭脂压根儿不必盯着脚下,就这么熟门熟路的拨开两侧丛生的杂草和野花,在灰蒙蒙的天色笼罩下蜿蜒而上,一双眼睛不住环顾四周,希望能多找到几株遗漏的茉莉花。
  露水正浓,很快就打湿了鞋尖、衣摆,沁出几分凉意。有被惊动了的虫鼠兔子在草丛中窜来窜去,树杈上还有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倒像是唱曲儿似的。
  胭脂抬头看着树上的鸟儿,而那灰突突的鸟儿也歪着脑袋看她,过了会儿,黑豆似的眼睛眨了两下便扑棱着飞走了,只留下一条空荡荡的枝丫在空中摇摆,胭脂不自觉笑出来。
  谁知又走了没几步,背后竟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胭脂本能的一惊,手中下意识抓紧了来时路上捡的木棍。


第2章 
  “是我,是我!”她转身举棍的瞬间,来人也同时停住脚步高举双手,很有些窘迫的喊道:“你别,别害怕。”
  “大牛哥!”看清来人面容后的胭脂猛地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身上已经出了一身白毛汗,登时就给气笑了,“你倒是出个声也好呀。”
  来人姓朱,比她大半岁,都是一个村里的,算是半个邻居,大家一同长大,人品自然是信得过的。
  才十五的少年已经身材高大,又因为常年跟着父亲做活,身板格外健壮些,瞧着很像那么回事了。
  显然大牛也对吓到对方的事十分抱歉,微黑的脸都涨红了,一双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我了半天,才喃喃道:“我,我是怕耽搁你做事。”
  说完,又飞快的瞟了胭脂一眼,随即迅速低下头去。
  他那么老大的身板,攥起个拳头来都恨不得比人家的头大,可偏偏在这个姑娘跟前弓腰缩背,瞧着简直像只鹌鹑似的可怜。
  胭脂张了张嘴,一时间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
  不知过了多久,晨风拂过,周围的枝叶刷拉拉响成一片,也顺势打破了沉寂。
  “你这又是何苦呢?”胭脂叹了口气。
  听了这话,大牛猛地抬起头来,一双原本忐忑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光亮,“我,我不苦!只要能瞧见你,我就欢喜的很!”
  他越这么说,胭脂心里就越发不是滋味。
  她并非那等木讷之人,也不愿装傻,佯作不知,这几年大了,她也渐渐瞧出大牛的意思。
  可她不能。
  胭脂刚要开口,大牛就接上了,语气中明显透出几分沮丧,“我知道你有心上人。”
  大庆朝对男女婚恋一事并不迂腐,到了年纪的青年男女之间互通情谊也是常事,若能水到渠成便是天赐良缘。更何况似胭脂这般姿容出众的,十里八乡不知多少儿郎日思夜想,想尽了法子只求能远远见一面……
  所以说早在年前她同城里的王书生往来时,小莲村好些人就都知道了。不知多少闺阁女孩儿又嫉又恨,也不知多少儿郎恨不得将那书生套了麻袋。
  “那你还?”胭脂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可我就是忍不住!”大牛懊恼的锤了自己的脑袋一把,一张憨厚的脸进一步憋红了,“我就是,就是想看看你……”
  他知道胭脂只把自己当哥哥,也知道江家算是小莲村数得上的读书人家,他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大会写,着实有些配不上。可,可他就是……就是喜欢呀。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抬了抬头。
  太阳又升的高了些,阳光越发明亮,胭脂就这么逆光站着,略显昏黄的光在她身上打了一圈朦胧的光晕,照的她脸上悲喜莫名的表情都模糊了。
  分明是该看不清的,但大牛就觉得胭脂那一双眼睛亮的好像夏夜天幕上璀璨的星星,一闪一闪,眨的他心肝都颤了。
  忽然一阵山风吹过,将她的衣角、发丝齐齐扬起,越发显出不盈一握的腰肢和修长的身段。
  大牛突然就觉得,眼前站着的便如同说书人口中形容不尽的仙子,又或是山中幻化出来的精灵鬼魅,分明就近在咫尺,可却怎么都走不近、抓不住。
  她好像随时都要离去。
  “胭脂,”大牛艰难的开口,急得额头青筋都鼓起来,混沌间甚至都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只知道这些念头在心里憋的狠了,如今只要一股脑的倒出来才能喘口气,“你,你莫要厌恶我,咱们就做兄妹可好?以后那王书生敢对你不起,我头一个打死他!来日,来日你们若得……我背你上花轿!”
  他没读过什么书,也不懂得如何讨一个女孩子的欢心,讲出来的话也很有些颠三倒四,可就这么几句堪称粗鄙的言语,却像是一把沉甸甸的锤子,狠狠砸进胭脂心里,叫她整个人都跟着颤了两产。
  胭脂叹了口气,几句话不住地在舌尖儿打转,可最终还是原先那几个字,“你这又是”
  又是何苦呢?
  说话间,大牛已经飞快的蹭了下鼻子,闷声不吭的过来替她背了竹筐,埋头往山上走去。
  胭脂喊了他几声,无奈对方头也不回,她也只好跟了上去。
  天渐渐亮起来,山下的动静也大了,过不了多久就会陆续有人上来,捡柴的、挖野菜的、摘果子的,还有那些纯粹玩儿的孩子们,若给人瞧见他们俩这别扭的模样,保不齐要传出什么话去。
  胭脂想了下,只得暂且丢开这篇不提,若无其事的找话说:“前些日子听说朱伯伯又接了活儿,着实忙的厉害,你今儿怎么有空上山?”
  大牛他爹是位石匠,什么刻碑、打磨都做得,因为人老实本分,手艺又十分出色,不光是小莲村独一份儿的,还时常有城里人专程找过来,日子过的忙碌又滋润。
  “昨儿已经送进城去了,”大牛道,“爹说有些累着了,要歇两天。”
  胭脂点点头,又问了几句,确认没什么要紧才不说话了。
  见她还愿意搭理自己,大牛心中又酸又甜,挠了半天头,这才问道:“你还好?家里没出什么事吧?你后娘没为难你?”
  如今虽然也是尊重读书人,可江志为人做事着实有些不着调,村中人又怜惜胭脂那般为人、模样儿,私底下也少不了唏嘘。
  “能怎么样?”胭脂也不爱到处诉苦,不以为意道,“左右家里人口少,活儿也并不多,我紧赶着做完了躲出来也就是了。”
  既然对大牛没有男女之情,胭脂也不愿意叫人家替自己担忧,每每被问到也只是糊弄过去算完。
  见她不愿多讲,大牛也就没再细问,两人很快找到了茉莉花丛,熟练地将上头的黑色果实摘了个干净。
  胭脂从不对外说自己弄这些做什么,大牛也就不问,只是闷头干活,摘完了又去帮她找些合适的柴火,任凭胭脂再如何阻拦都无济于事,惹急了就梗着脖子问道:“难不成当哥哥的帮妹子干点儿粗活累活儿都不成了么?”
  胭脂被他堵个哑口无言,若再坚持便有些不识好歹了,只得由他去,可暗地里又琢磨,回头自己也得做点儿什么送给朱婶子,不然这心里总欠着人情。
  想着的当儿,胭脂已经麻利的将所有的黑果实用指甲划开,小心的将里头的粉末尽数集中到随身带的巴掌大的小陶罐里。
  那黑籽本来就小,不过纳鞋底的粗针针头大小,又要劈开,想想就叫人琐碎死。可也不知胭脂是做惯了,还是天生心细手巧,大牛根本瞧不清她的动作,仿佛几根细嫩葱白似的指头一抹一挑,那些粉末便都乖乖跑到陶罐里去了。
  费了半天劲,差不多是找遍了大半个山头,那小陶罐也还是没满。
  见她面露失望之色,大牛小声道:“我知道还有几座山上有茉莉,若是要,赶明儿我都去给你摘了来。”
  “快别!”胭脂赶紧制止,又强笑道,“这些尽够了。”
  顺手帮忙也就罢了,若为着自己的事叫这老实人翻山越岭的忙活,她实在承受不起。
  回去的路上,他们碰见了不少上山的人,好些少年一看大牛竟捷足先登,都是捶胸顿足,又争先恐后的往这边挤,七手八脚的忙活。想替她背柴火的、想送她野菜的,甚至还有一个猎户家的小子,十分得意的举着一只尤在滴血的野兔,拼命想塞到竹筐里来。
  同行的几个姑娘瞧见了,心中不悦,再看看胭脂那不施脂粉也莹白如玉的手脸,便酸溜溜的小声嘀咕起来。
  “装的什么似的,天不亮就勾搭人上山,谁知道暗地里做些什么勾当!”
  “可不是,分明同那王书生好着,却又拉扯大牛哥……”
  “你们说,她偷着用了甚么脂粉?”
  “呸,少浑说了,她家穷的那样,怕是要喝风哩,哪里有钱买脂粉?”
  “可……”
  可若是当真没用过脂粉,怎得肌肤那般细腻如玉,白里透红?就连那两排乡间人们最容易泛黄的牙齿,也好似编贝一样整齐洁白?
  虽是小声,可也难免有只言片语漏出来,正推脱间的胭脂闻言一怔,转头瞪了她们几眼。
  那两个姑娘先是被她的眼神唬了一跳,不过旋即就梗着脖子瞅回去,又小声嘟囔,“怎的,自己都做出来了,还不叫人说么?”
  胭脂冷笑一声,直接问回去,“那你们倒是说说,我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嗯?”
  原本懒得跟她们计较,谁知反而蹬鼻子上脸,不说回去,打量自己是软柿子好捏么?
  乡间姑娘自然是泼辣的。
  那二人原本也是嫉妒,并没什么证据,且以前也曾嘀咕过,并未见她反击,这才越发得意。哪知今儿这人竟转了性儿,一时间反倒把她们问住了。
  一旁的几个小子见状也不甘示弱,纷纷起哄,叫她们拿出证据。两个姑娘的脸瞬间就红透了,恼羞成怒道:“我们女孩儿家说话,有你们什么事儿?”
  “这话不对了,”方才拿野兔的小子摇头晃脑道,“就许你们说人家,还不许人家问问?天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么!”
  “就是,官老爷断案还要人证物证哩,你们这样红口白牙的污蔑人也不成!”
  其中一个姑娘张了张嘴,突然哇的一声捂着脸哭了起来,“你们欺负人!”
  说完就扭身跑走了,留下众人面面相觑。
  谁欺负谁呢?
  胭脂当真觉得这样的事儿无趣极了,又冲着剩下的那个女孩儿哼了声,硬从大牛那里抢过装着柴火的竹筐跑走了。
  那姑娘端的是目瞪口呆,脱口而出,“这样刁钻,日后谁敢要你!”
  看着胭脂远去的背影,大牛心中不快,黑着脸对仍在低声嘀咕的几个丫头喝道:“当着我妹子的面,胡说八道些什么!当心挨揍!”
  妹子?
  几个人面面相觑,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时间竟忘了言语。
  小莲村统共就这么大,但凡有点东家长西家短的,不出两天就传遍了。大牛对胭脂的心思知道的人也不少,之前听说她跟王书生的事之后,还有好多人唏嘘来着。这会儿怎么转眼就成了妹子?
  大牛常年跟石料打交道,又生的体格健硕,打小就是孩子头,哪怕现在大家都长大了,对他也十分敬畏,心中虽有疑惑却不敢当面问。
  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大牛又重重的哼了一声,转身往反方向家去了。


第3章 
  隋氏等胭脂上了山才不紧不慢的从炕上爬起来,还刻意托着并不显怀的肚子,引得江志越发喜形于色。
  “当家的,家里可还有醋没有?”隋氏锤了两下腰,故意娇滴滴的说,“也不知怎的,近来爱酸的很。”
  “爱酸才好!”江志果然更加欢喜,“酸儿辣女,这必然是个大胖小子,我江家就算有后了。来日我再供他读书,考个状元,你也做个诰命!”
  隋氏咯咯娇笑,笑完了又像条没骨蛇似的往他身上撞了下,佯怒道:“这话说的很不对,怎么就算有后?难不成虎哥儿不是你儿子?传出去又要叫乡亲们说我的不是,我可不担这个骂名。”
  “哼,那等孽子早已被我赶出家门,已经不是我江家的人,”不提还好,一说起胭虎,江志登时眉毛倒竖起来,“你且等着,回头我就想法子叫村长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上划了去!”
  隋氏等的可不就是这个?但面上不显,只越发劝起来,引得江志更是火冒三丈,又翻来覆去的将之前儿子公然反抗他的事情说了几十遍,隋氏都耐心听着,时不时貌似劝架,实则火上浇油的说几句……
  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隋氏忽然问道:“胭脂今年,也十五了吧?也该正经想着找个婆家了。”
  谁成想,江志反而意外的迟疑起来,“太早了吧?”
  大庆朝开朝时曾出了一件大事。
  有几位太医共同编撰了一部书,说之所以女子生产时死人的事件频发,以及婴儿夭折太多,乃是孕妇年岁太小的缘故。试想,她们自己的身子骨尚且长成,又如何能经得住孕育之苦?又列举了好些二十多岁的女子顺利生产的案例,果然对比十分鲜明,后来竟惊动了太后。
  到底是女人最体谅女人,太后与皇后带领后宫妃嫔和那些已经出嫁的公主联名上书皇帝,皇帝也颇为震动,虽没明着下旨,但打从那会儿起,皇家的公主们便纷纷晚嫁,再然后这股浪潮便席卷到京中一干皇亲国戚门上,并迅速朝外蔓延。
  时至今日,哪怕是寻常百姓家里,也大多会把女孩儿留到十六七岁才开始议亲。若是富贵人家,即便提前定亲,也必然找出许多由头百般拖延婚期,以彰显自家富贵,家庭和睦,并不急于减轻负担等等。越是繁华的省城、州府,好人家的女孩儿们十九、二十岁才出门子的多着呢!
  如今江家虽然有些穷,胡乱攀比不得,但江志素来爱惜脸面,自诩读书人家,自然不愿意在这上头叫人说三道四。更兼胭脂长得如花似玉,又读书识字,并不愁嫁,故而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隋氏似乎早就猜到他的反应,笑道:“你们爷们儿总是这般粗心!话是这么说,可你也不想想,一家有女百家求,男孩儿也是一般无二的。若是谁家的儿郎出色,自然也都是巴巴儿看着的,抢手的很呐!晚了可就给人家的闺女抢走了!”
  江志一门心思读书科举,何曾想过这些零七碎八的事儿,当即听住了,思索片刻,点头,“有理。”
  见他这般,隋氏越发得意,又道:“胭脂如今是略小了些,可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她又这般出挑,咱们当然更要提早挑选一番。若有合适的,就先定亲通个气儿,咱们也安心不是?”
  儿子都能说不要就不要,江志对女儿更不上心,略一沉吟就问:“那你心中可有合适的人选?”
  “倒是有两个,均是身家丰厚,嫁过去一准儿不吃苦,只怕她不愿意。”隋氏心中大喜,面上却故意摆出一副为难的样子。
  “她能有甚么不愿意的?”说了这么久,江志已然有些不耐烦,当即冷哼道。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过去冻不坏饿不死也就是了,谁家的丫头不是这样?一个丫头片子罢了,哪儿来恁多毛病!
  隋氏刚要说自己的打算,话到嘴边又眼珠一转,改口道:“其实,早前儿我便听村里的人说了,胭脂大约同镇上的一个书生有些眉目。”
  江志最喜读书人,一听面色就和缓三分,竟微微透出些喜色。
  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就听隋氏话锋一转,“只是我又听说,那书生如今跟着一个守寡的姑母居住,而那姑母也不是省心的,很瞧不上咱们家,有相看别家的意思呢。你也知道,胭脂素来不大瞧得上我,我有心提醒,却又不好开口。”
  “岂有此理!”江志果然大怒,骂完之后又追问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千真万确!”隋氏指天发誓。
  她是不怕江志出去找人对峙的,一来打死他都做不出这样“失身份”的事儿;二来她说的七分真、三分假,便是对峙也不怕的。
  江志自顾自的生了一肚子气,不过还是不死心,“你且先不要声张,流言未必是真,等等再说。”
  那些个凡夫俗子最是嘴碎,又爱瞎编乱造,嫉妒他们读书人也是有的……
  隋氏也不反驳,只是笑眯眯的点点头,又柔弱无骨的往他身上蹭了蹭,伸出一截近来保养得越发白嫩的指头往他胸膛上画圈子,声音越发娇媚的能滴出水来,“好,都听当家的。”
  江志几乎立刻就呼吸急促起来,身下有些个蠢蠢欲动,可又想到白日宣淫不可取,连忙默念几遍圣人言,丢下一句“我去读书”便落荒而逃。
  隋氏笑着目送他出去,等门帘子一放下来,就拢着头发阴笑一声,朝着西屋啐了一口。
  哼!
  她哪里那么好心!自然是将原配留下的一儿一女恨到了骨子里!
  大女儿小小年纪就长得一副狐媚妖冶的样子,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勾魂儿,又是个牙尖嘴利的,自己每每跟她斗法便是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着实累得慌。若是再叫她嫁个如意郎君得了势,岂不是心腹大患?
  那小兔崽子胭虎更不必说,也不知他娘怀他的时候吃了什么熊心豹胆,生的畜生一样的野力气,简直套一副爬犁就能耕地了!瞪起眼睛来吓死个人。
  若不是自己想法儿挑拨着,叫他自离家门,哪儿能有如今的逍遥日子?
  眼下她怀了胎,来年春天就要生了,若不赶紧把这个死丫头片子撵出去,谁知道来日会不会生什么变故?
  想嫁读书人挣凤冠霞帔,做什么官太太?做梦去吧!
  隋氏飞快的在心中盘算下计划,又想着那书生和他姑母的作为,恨不得仰天大笑几句天助我也,登时腰不酸腿不疼,不管酸甜的包了些点心、瓜子,去门口外面晒日头去了。
  胭脂还不知道两边都在说她的事,背着柴框一路疾走,刚一进门就见隋氏站在院里晒日头,听见动静还笑眯眯的抬头瞧她。
  “呦,胭脂回来了?可累坏了吧?快歇一歇。”
  说着,她的眼睛还不住的往胭脂背后的大竹筐里瞅,生怕藏了什么宝贝。
  胭脂不搭腔,只是当着她的面将那满满一筐的柴火倒入柴堆里,看也不看正传出读书声的房间,略拍打了一下身上就回屋去了。
  然而不管是隋氏还是外头那些吃饱没事做的小丫头片子们,胭脂压根儿就没功夫搭理,只将她们视为无物。
  钱钱钱,现在她满心满眼都是赚钱的念头。
  便是逞得嘴上一时之快又如何?能吃还是能穿,能当做安身立命的本钱么?都不能!那还斗个什么劲?
  只要她能攒一笔银子……届时天高海阔,谁还窝在这里受这份儿闲气?
  这么胡思乱想着,胭脂就已经浑身是劲,眼中也满满的都是希望。
  她甚至有心思哼一点小时候娘亲唱给自己的小曲儿,打扫干净炕席,又铺了一块事先用开水烫过的细密白棉布,将带回来的茉莉粉倒了出来。
  茉莉粉听着简单,好像剖出粉来就完成了,可实际操作起来十分繁琐。
  头一个,它自带潮气,又香的很,稍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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