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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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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笑意盈盈的道:“你怎么也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叶承欢干脆敞开心怀,明眸闪烁道:“你能不能退出黑道。”
丁香的笑容不见了,眼里闪过一丝冷厉:“为什么?”
“我不希望我的女人是黑社会大佬。”
丁香淡然一笑:“怕别人听说丢人么?”
“你觉得我是这么狭隘的男人么。”叶承欢点上一支烟,静静地说:“混黑的有好结果么,更何况一个女人在刀尖上混日子,早晚有天要是……总之,我是担心你。”
丁香幽幽的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说实话,你能这么关心我我好开心,但从来没人对我这么说过,因为他们知道劝说我的后果。你说的没错,凡是混黑的都没好下场,出来混迟早要还。多少风光无限的大佬最后都躲不过暴尸街头的命运,有的死后甚至还不如一条狗。我只能怪你为什么不早点认识我,不早点对我说这些话,如果那样的话,也许就不会有今天两手血债的丁香,更不会有烟雨堂。”
她苦笑一下,眼睛望着天边的虚无,接着说:“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你,其实我爸爸就是混黑的,而且是当年首屈一指的黑道大佬。当初的龙都其实没有这么多帮派,整个黑道几乎都是他只手遮天。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后来由于他的霸道和暴戾,终于惹恼手下的几个组织,他们暗中联合起来推翻他的统治。那时候我还很小,但我永远忘不了那个血腥的夜晚。那天他回来的很晚,而且喝了很多酒,像往常一样来到我的房间,用胡子把我扎醒,我哭了他就哄我开心,还给我讲小故事,虽然他讲故事的水平实在不敢恭维,但依偎在爸爸怀里的感觉却甜蜜而温暖。直到我的眼皮越来越重,到后来就睡着了……”
丁香闪着长长的睫毛,嘴角挂着温暖的笑意,好像又回到爸爸的怀抱一般:“朦胧中,我被一阵叫喊声和杂沓的脚步声吵醒,里面还夹杂着骂声,我揉着眼睛下了床,悄悄来到门边,把门打开一道缝往外张望,看到家里不知什么时候闯进几十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手里都提着明晃晃的钢刀,我爸爸挥舞着拳脚,带着几个保镖浑身是血的和他们厮杀,嘴里还叫着我的名字。当时,我吓傻了,就那么呆呆的站在门口,根本不知道跑。有几个男人看到了我,呼喊着冲上楼梯,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斩草除根!
就在他们眼看就要上来的时候,忽然从背后伸出一只手捂住我的嘴巴,一把把我抱起来,从后窗跳了下去。他带我跑了很远,直到一片隐蔽的树林才停下,我望着家的方向,那里已经变成一片火海,我哭着叫着,但那个男人就好像没听见一样,直到我再也叫不出声,他才一把提起我的身子,凶巴巴的告诉我:记住,你是姓丁的孩子,眼泪帮不了你,你要做的就是长大后给你爸爸报仇雪恨!
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从此他就带我就过上了东躲**的日子,后来他告诉我,他是我爸爸当年一起打拼的兄弟,陈七,后来我爸爸越做越大,对他的话越来越听不进去,两人的关系逐渐疏远,他一气之下才离开爸爸身边。后来风闻社团的人要联手干掉我爸爸,他不声不响的在我家门外看守,直到那夜事,他孤掌难鸣,只好救走了我。从那以后,他多方打听,再也没有我爸爸的消息。
陈七因为救了我,家里被人血洗,老婆死了,儿子被人一刀劈在脸上,幸好抢救及时才保住了性命。
等风声稍稍平息了些,陈七就开始着手报仇,有一天,他忽然兴奋的对我说:今天我会把杀父仇人的头拿回来。可是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也许你想不到这些年我是怎么度过的,开始是乞讨,后来是偷,然后是抢,最后是杀人,组建帮会,这些年陈七的儿子始终秉承父愿,默默地帮着我,要是没有他,我也不会走到今天。”
叶承欢皱眉道:“他的儿子现在在哪儿?”
丁香神秘的一笑:“你见过的,而且还很熟。”
电光一闪,叶承欢脱口而出:“刀疤!”
“不错,就是他!”
怪不得刀疤对她忠心耿耿,也深得丁香的信任,原来是父子两代的关系使然,想到这儿,叶承欢唏嘘不已。
“这些年的经历告诉我,这个世界没有人可怜你,也没人同情你,想要得到地位和财富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打拼一世荣华,当初走向这条路的时候纯粹是为了报仇,但当年的证人死的死,逃的逃,关于那件事石沉海底再也没有任何消息,后来我的实力越来越强,手下的兄弟越来越多,我得到了别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金钱、地位还有尊重,但我不满足,我还想要更多,我要成为像爸爸那样一统江湖的大佬。”
丁香手扶栏杆,眼望着都市的高楼大厦,“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我和你老婆是一样的女人,只不过我是黑,她是白,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试着劝说她辞掉总裁的职位,看她会不会答应你。我们都一样,既然选择了彼此的道路,就要一直走下去,现在已经回不了头了。”
的确,她说的没错,要想劝说林佩珊退出东方国际,简直比登天还难。
叶承欢吐出一口浊气,揽住女人的腰,贴着她的脸颊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既然你选择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不管怎么了,我都会在背后默默地顶你。”
丁香俏面微霞,因为果然有根硬邦邦的东西顶着她的翘。臀,美目流转娇嗔道,“你好坏,没看到周围好多人么,还硬邦邦的真不要脸。”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我的女人我想顶就顶,关他们鸟事!”
此时,他们已经走进了那片繁华的街道,到处霓虹闪烁歌舞生平。
问候声此起彼伏:“丁小姐,你好。”
“丁小姐,要不要进来坐一下。”
“丁小姐,您今晚好美!”……
丁香傲然道:“看到了吧,这就是权力,这就是威望,什么叫尊敬,说白了就是怕,自内心的怕!”
“你希望别人都怕你?”叶承欢问道。
“我要的是尊敬,但只有怕才能有尊敬。”
他们穿过这条街道,又走了很远的距离,在前面的一处十字路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商务车,丁香淡然笑道:“我们上车吧,去下一站。”
“下一站?”叶承欢疑惑道。
“我要去见一个人,一个许久都没见过的人。”丁香幽幽的道。
叶承欢这才明白,原来这个女人今晚不光是等他,其实一切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她的心计丝毫不次于林佩珊那样的女人。他上车时忽然有种上贼船的感觉,但看到丁香春风化雨的笑容,想到她对自己的诸般好处,就算刀山油锅他也在所不惜了。
第80节 第80章 鬼街
开车的是个雄健的背影,只看了一眼,叶承欢就认了出来,对着后视镜里刀劈斧砍般的脸颊说道:“刀疤兄,好久不见。(”
刀疤从麻将块般的脸颊上挤出一丝生硬的笑意,沙哑的声音道:“叶先生,好久不见。”
叶承欢看了丁香一眼,此时的她脸上再没半点笑意,整个人好似一把等待出鞘的利剑!
久违的感觉还是让他脊背一凉,定定的想着,难不成今晚又要砍人?
夜色中,汽车越走距离市中心越远,渐渐的,叶承欢开始对周围的环境感到陌生。
好在车速已经缓慢下来,叶承欢看到她紧绷的脸色,尽量把话题转到轻松的方面:“这里好像就是鬼街?”
“嗯。”
“听说这里的小吃最有名。”
“你吃过?”
“没有吃过,可是我听过,这里有几样东西最好吃。”
“说来听听?”
“可丽布、大象耳、炸弹烧、人形烧……”
叶承欢只说了三四样,就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在咂舌流口水。
丁香却淡淡道:“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最好吃的东西,你也许连听都没有听过。”
叶承欢的眼睛亮了:“你现在是不是就准备带我去吃?”
丁香道:“只要你乖乖的跟着我走,我保证你有好东西吃。”
车子终于在一条幽暗的小街停下,这地方丁香显然比较熟悉,带着叶承欢三转两转,转入了一条很窄的巷子。
巷子里很阴暗,地上还留着前两天雨后的泥泞,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门面也都很窄小,进进出出的,好像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人。
“这种地方也会有好东西吃?”叶承欢心里虽然在嘀咕,却没有出声,到了这里,就好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样,形形色色的人们獐头鼠目,非常奇怪。
如果换做一个别的女孩子深更半夜的到了这里一定很害怕,怕别人会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
就在这时,他忽然闻到有种无法形容的奇妙香气,随风传了过来。他从来也没有嗅过如此鲜香的味道。看来丁香并没有唬他,这地方的确有好东西吃。
但他心里却抱着疑窦,烟雨堂的大佬大半夜的带自己来这种地方,绝不会只为了品尝美味那么简单。
但他还是问了声:“这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香?”
丁香美目流转:“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吃过后才能知道。”
巷底有家很小的店铺,门口摆着个大炉子,炉子上炖着一大锅东西,香气就是从锅里出来的。
里面的地方却很脏,墙壁桌椅,都已被油烟熏得黑,连招牌上的字都已被熏得无法辨认。可是这种香气却实在太诱人。
他们刚坐下,店里的伙计已从锅里勺了两大碗像肉羹一样的东西给他们。
这地方好像并不卖别的。
肉羹还在冒着热气,不但香,颜色也很好看。
丁香递了个汤匙给她,道:“赶快趁热吃,一冷味道就差了。”
叶承欢吃了两口,味道果然鲜美,又忍不住问道:“这究竟是些什么东西做的,说不清是什么味道。”
“你觉得好不好吃?”
“好吃,快要把舌头都吞下去了。”
“既然好吃,你就多吃,问那么多干嘛。”
刀疤则一声不响的吃着,吃完了一碗,又添了一碗,忽然向店老板做了个很奇怪的手势。
店老板本来冷冰冰的样子,可是看到刀疤的这个手势后,他的态度立刻变了,立刻赔笑道:“先生有什么吩咐?”
刀疤沉声道:“我来找一个人。”
“谁?”
“摸骨师。”
店老板的脸色又变了变:“你找他有什么事?”
“我姓陈,你去通知一下,对他一说,他就会明白。”
店老板迟疑着,终于点点头,道:“你等着。”
叶承欢吃惊的看着他们,等店老板走出了后门的一扇窄门,才忍不住问道:“你们叽叽咕咕的在说什么?”
刀疤道:“我请他去替我找一个人。”
“到这种地方来找人?找谁?”
“摸骨师!”
“摸骨师又是什么人?”
刀疤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你刚才走过这条街,看见了些什么?”
“这不是条街,只不过是条又赃又小的巷子。”
“这是条街,而且说不定是这一带最有名的一条街。”
“哦?”
“你知不知道这条街上有些什么?”
“有些乱七八糟,又脏又破的小铺子,还有些乱七八糟,奇形怪状的人。”
“你看不看得出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叶承欢吧唧着嘴巴:“我连看都懒得看他们!”
“你应该看看的。”
“为什么?”
“因为那些人里面,至少有十个国际刑警通缉的逃犯,二十个手脚的小偷,三十个专门替别人在暗巷中打架杀人的刀手,要是得罪了他们,你无论想在这里干什么,都别想办得到。”
叶承欢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原来这条街是黑街。”
刀疤承认,脸色却很纠结。
“我们找摸骨师干什么,我对算命可不感兴趣。”
刀疤沉默,丁香静静的喝着茶,美眸闪过一丝复杂……
这时,店老板匆匆赶了回来,还是冷冰冰的脸色:“摸骨师同意见你们了。跟我来!”
后门外是条更窄的小巷子,阴沟里散着臭气,到处都飞满了苍蝇。
巷子尽头,又有扇窄门。
推开门走进去,是个很大的院子,十来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正在院子里玩牌,玩得全身都在冒汗。角落里堆着几十个竹笼子,有的笼子里装着的是毒蛇,有的笼子里关着野猫野狗,一个人正从笼子里提了条黄狗出来,随手往旁边的一个大水盆里一按,就活生生的把这条狗淹死了……
叶承欢皱皱眉头,肠胃一阵抽搐。
耳边传来刀疤闷闷的嗓音:“这才是杀狗的行家,一点血都不漏,这种狗肉吃了才补。”
叶承欢不敢开口,心里默念着“罪过”,生怕一开口就会把刚才吃下的汤水全吐出来。
一直在旁边叉着手看人玩牌的两条大汉,突然走过来,瞪着叶承欢他们:“你们是来找摸骨师的?”
叶承欢善意的笑了笑,两条大汉对望了一眼,突然一起出手,分别去抓叶承欢的双臂。
叶承欢没有动,这两条大汉的手刚抓住他,整个人就忽然弹出,砸破了两只鸡笼子,沾得满头满脸都是鸡毛。
那些玩牌的大汉全都站了起来,封住他们三个退路,翻着凶巴巴的怪眼在三人身上来回打量。
刀锋般的眼神从刀疤的脑门上面折射出去,淡淡的说了声:“老大,看来我们上了那个店老板的当了,不见血是出不去了。”
丁香用眼神默默数了数,微微凝眉:“要不要我动手帮你?”
刀疤的嘴角抽搐成一个狰狞的笑意:“这些货还不够我热身的。”
话音未落,一个大汉手腕一抖,骤然甩出一把蝴蝶刀,直飞刀疤的面门。
刀疤定定的站着,一动没动,刀子擦着他的脸飞过,刚好刺中挂在背后墙上的一只腊鸡。
“十环!”大汉在刀子钉在靶心的同时拍手大叫,话语中充满了得意和嘲弄。
话音未落,一把黑色涂层的卡巴军刀精准的扎进了他身后同伴大张的嘴巴,强有力的劲道和锐利无比的刀锋轻易的刺穿了他的后脑,将他钉在破烂的门板上。
“这,才是十环!”刀疤的眼光凶狠的在其它人惊恐的脸上扫视着。
从意外中醒转的其它人纷纷冲上来欲动手,但身势停在丁香的枪口前。
砰!砰!
丁香两枪打穿两个的执刀壮汉的手腕,面色潮红,好似微醺的说了声:“我最讨厌以多欺少。”
“风度!风度!绅士们!”叶承欢从那只腊鸡上拔出那把蝴蝶刀,走到人群中间甩手扎到面前的牌桌上:“让我们用绅士点儿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纠纷,好吗?不要上来就杀光这个,杀光那个。我们是文明人。”
把一帮市井流氓叫做绅士,恐怕也只有叶承欢才能有这种创意。
“你们想怎么样?”这些人看到他们手里有枪,才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般的小角色,几个经过风浪的大汉,老练的晃着脑袋问道。
“按道上的规矩!一对一!”刀疤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摇摇脖子,掰掰手腕,指了指地上的刀子,从刚才闻到血腥味,他的手就已经痒痒了:“两个人,一把刀!我输了,随你们处置。你们输了,就乖乖的带我们去见摸骨师。”
人群里出来一个平头的高壮大汉,脱到上衣后露出满身的肌肉。
“来吧,小朋友,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强悍!”那个大汉满脸恨意的指着刀疤威胁道。
没等最后一个字音落定,大汉脚步前踏,忽的一下就到了牌桌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刀子。
当他的手触到刀把的同时,一抹残忍的笑意浮现在他满是坑洼的脸上。
刀疤没有去抢那把刀,而是直接一跨步冲到桌子侧面,轮起拳头在他伏身拔刀之时,边说话边对他盯着刀把而前伸的脑袋一拳砸了下去。
那家伙听到耳边的风声,现对方根本没有抢刀,察觉到上当再想缩手防护时,已经来不及了。
毫无防备的太阳穴被他实实在在的钉到了桌面上,厚实的桌子经不起强劲的力道,哗啦一下,夹着这家伙的脑袋,裂成八瓣。
被一拳夯到桌面上的大汉,整个脸都变了形,两颗乒乓球大小的眼球被巨大的力道压出了眼窝,鼻梁从中间断开,黄白相间的脑汁从挤扁的眼眶中涌出。原本有梭有角的方脸被刀疤打成了葫芦形,连个屁都没放便当场毙命。
没有多余的过场,没有花哨的招式,刀疤用一击必杀打消了所有的悬念。
“你们输了。”刀疤扯过一个呆立当场的大汉,用他的汗衫擦净拳面上沾到的脑浆和骨头渣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第81节 第81章 摸骨师
大汉们的脸色比吃了狗屎还难看,不过他们还是遵守信用,闪开一条路,让刀疤过去。レ?燃?文?书库レ
他们穿过这层院子,走进了个小杂货铺,走上条很窄的楼梯,窄窄的门框上挂着塑料门帘。
能指挥这么多市井人物的黑街大享,怎么会住在这种破地方?
叶承欢又不禁奇怪,可是一走进这扇门,他就不奇怪了。
屋子里和外面竟完全是两个天地。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精品,喝茶的杯子是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装果物蜜饯的盘子,是外国进口的水晶盘,墙上挂的书画,其中有两幅是唐宋名家的真迹,一幅是宋徽宗的花鸟,还有个条幅,居然是唐宋八大家米芾的墨宝。
一个人正靠在张软榻上,翻着眼白,脸上挂着微笑,向叶承欢伸出了手。这双手上几乎却连一点肉都没有。
叶承欢也从来都没有看见过这么瘦的人。他不但手上没有肉,苍白的脸上,几乎也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
他紧闭双眼,眼皮干瘪进去,叶承欢皱起眉头,原来这人还是个瞎子。
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软榻上居然还铺着层虎皮,他身上居然还穿着黑袍。
叶承欢没有想到,这位市井人物中的老大,竟是个这么样的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丁香和刀疤都面色复杂的看着这个人,定定的站在原地。
叶承欢紧紧握住了他干瘪的手,好像握着一对枯柴。
摸骨师摸着他的手掌,忽然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年轻人,好福气啊。你有那么多红颜知己,后面那位小姐不会吃醋么?”
叶承欢一愣,和丁香略带羞涩的目光对了一下,笑道:“摸骨师果然名不虚传!”
“我是瞎子,瞎子除了看不见东西之外,鼻子、耳朵和手还是很管用的。”
丁香虽然很少用香水,但身上那股淡淡的少女体香却逃不过瞎子的鼻子。
“那你摸摸我这一生能有多少个红颜知己?”叶承欢把另只手也给了摸骨师。
摸骨师笑眯眯的摸了几下,笑容忽然凝滞,手也停了,眉宇间多了几分凝重,忽然说了句奇怪的话:“我,摸不出来!”
丁香变色,刀疤也变色,叶承欢却耸耸肩,“摸不出来还做什么摸骨师。”
摸骨师汗颜的道:“我只能给人摸骨,但你,不是人!”
叶承欢皱起眉头:“摸不出就摸不出,咱不带骂人的,要不是看你又老又瞎,我一准把你骂成灰。”
丁香怕他再惹出什么篓子,于是扯了扯叶承欢的衣角,对摸骨师伸出白嫩的小手:“摸骨师,你摸摸看我是什么样的人。”
摸骨师犹豫着拿起丁香的小手,刚摸了几下,又变了颜色,语声短促的道:“姑娘,能不能让我摸摸你的脸。”
“嗯。”
他的手不光干瘪的好似枯树皮,而且又皴又黑,也不知多久没洗过,但丁香一定也不介意,就那么任凭这双手在她光洁的脸颊上抚摸。
虽然摸骨师的年纪不小,但自己的女人被他这么摸脸,还是让叶承欢有点小不爽,他刚要牢骚,就见摸骨师干瘪的眼眶忽然红了,用嘶哑颤抖的声音道:“你是丁香……”
丁香含泪挤出一丝微笑,声音哽咽着:“七叔,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叶承欢听到“七叔”两个字,联想到丁香说过的话,脑子里忽然跳出一个名字:陈七!
难道这个又老又瞎的男人,就是丁香的救命恩人陈七么?
但他怎么也不能把这个毫无生气的摸骨师和叱咤风云的黑道煞星化等号。
陈七似乎在强忍着自己的情绪,没有直接回答丁香的话,而是惨然一笑:“除了刚才那位不是人的朋友之外,你还带了一个姓陈的朋友,要不要也让我摸摸。”
他的耳朵果然很灵,刀疤一直默默地站在角落里,但还是被他听到了。
丁香退到一边,对刀疤使个眼色,他犹豫了下,还是来到陈七的面前,一声不响的伸出自己的手掌。
陈七只摸了一下,就紧紧握。住,再也忍不住,泪水顺着干瘪的眼角滚落下来,“真的是你,你还活着!”
刀疤脸上的刀疤剧烈的抽搐着,但他没有流泪,因为他不会哭已经很久了。
他一声不响的把头埋在老人的双膝间,来回腻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像小孩子似的向人撒娇,叶承欢怎么看怎么觉得滑稽,忍不住扑哧笑了声。
陈七满脸的慈爱化作冰芒,冷冷的道:“你笑什么!”
叶承欢抱起胳膊:“我笑我的,你摸你的。”
陈七哼了一声,“丁香,你怎么找个这样的男人,一点规矩不懂。”
丁香满脸局促,给了叶承欢一个制止的眼神。
亲人重逢,让陈七枯瘦的脸颊又泛起红光,他一手拉着刀疤,一手拉着丁香,“好啊,好啊,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们,就算现在死了我也瞑目了。哈哈哈……”
丁香问起他那次出门后为什么再也没有回来,陈七叹息一声,才娓娓道来。
原来那天他从以前带过的一个马仔那儿听说有仇人的消息,于是跟他来到一处废弃工地,没想到却是个圈套,那小子早就被仇人买通,才千方百计诱他出来。
陈七被那帮人抓到,bi他说出丁香爸爸的下落,陈七这才知道原来那晚丁峰负伤逃跑,他们一气之下烧了丁宅,至今生死未卜。
陈七并不是重点,他们设圈套的目的不是陈七,而是丁峰。
但她们打错了算盘,别说陈七不知道他的下落,就算真的清楚也不会吐露半个字。
陈七受尽折磨,还被挖掉眼睛,后来他们以为他死了,就把他装进麻袋,丢到一座山坳里。
当晚的一场大雨浇醒了陈七,他以极大毅力在山坳里挨了一个月才出来,等回去找丁香和儿子刀疤时,才听说那里早已变成一片废墟。
他以为他们也被仇家杀掉,于是痛哭一场,从此,隐姓埋名,四处颠簸。
直到后来他来到这条隐蔽的鬼街,一方面躲避仇人追杀,一方面潜心学习摸骨之术,给别人算命过活。他的摸骨术越精湛,因此聚集在这一带的流贼草寇都对他十分敬重,由于他的威望越来越高,不光给人摸骨,还成了这一带大小势力的调和人,直到现在成了鬼街最有权势的人物。
只不过鬼街鱼龙混杂,是龙都有名的三不管,外面的势力也不愿介入,加之陈七从没吐露过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安稳的住在这里。
丁香也只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鬼街有位摸骨师,描述的相貌和七叔十分相像,再三考虑后,她决定过来看看,没想到那个摸骨师真的就是陈七。
丁香面色凝重的问道:“七叔,那天你见到我们的仇人了吗,他到底是谁!”
陈七涩然一笑,摇了摇头:“那天出面的不过是一帮打杂的马仔而已,他不会轻易出面的。”
丁香感到一阵失落,本以为找到陈七,一切真相就会大白,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一团迷雾。多年的苦等和煎熬化成泡影,她脸色煞白,春眸收缩,攥紧的拳头出爆豆般的声响。
旁边伸过一只温暖的大手,搭上她微削的玉肩,丁香骤然抬头,就看到叶承欢那双湖水般忧郁的眼神,嘴角微斜,挂着一丝慵懒的笑意。
一刹那,她躁动不安的心安定许多。
陈七忽然拉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上比比划划好像写着什么。
丁香脸色煞白,红唇微颤,美目里盈盈波动的说不清是泪,还是火焰!
陈七颤巍巍的起身摸到窗下,用一块雪白的绒布,轻轻擦拭着一柄剑。一柄非常美丽、而又非常锋利的剑,是用上好的玉刚炼成的。
他的脸色在阳光下看来,还是苍白得可怕。看得出他有心事,而且这个心事埋藏在心底,一藏就是多年。
“我眼瞎但心却不瞎,这些年我从来没忘记过仇恨。”陈七缓缓说道,“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那个人,我要用这把刀亲手砍下他的脑袋!”
空气压抑了一阵,陈七的面色渐渐舒展,他放下刀,笑道:“故人重逢本是应该高兴的事,你看我都老糊涂了。癞子!客人来了,怎么还不知道上茶!”
门帘一挑,从套间走出一个青年,长得眉清目秀,倒有几分女人气,手里捧着茶盘款步过来。
叶承欢觉得非常有趣,这个年轻人明明细皮嫩肉,一脸书卷气,却偏偏叫癞子。
陈七忽然做了个很奇怪的手势,癞子忙嗯了一声。
陈七宽慰的点头,“他是聋哑人,我刚才问他是不是我最好的明前茶。”
年轻人为每个人都斟好茶,他的手柔若无骨,每根手指都像春葱般娇嫩,就在他把茶杯摆在叶承欢面前时,叶承欢忽然一把握住他的手,对丁香递个眼波:“上天总是公道的,没给你嘴巴和耳朵,却给了你这么好一双手,和我女人都有一拼。”
丁香似乎刚从复杂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淡淡的嗔怪:“你不会连男人都喜欢吧,要是那样我可不要你了。”
一句话引来一片笑声。
年轻人触电般颤了一下,一杯茶洒了半盏,缩手,后退,手足无措的缩在陈七背后。
陈七端起茶杯,“这是上等的明前茶,我早就不喝酒了,今天只好以茶代酒。”
丁香和刀疤也端起茶,只有叶承欢目光怪异的看着陈七背后的癞子,忽然吐出四个字:“茶里有毒!”
大家全都怔住。
电光火石间,只见那张眉清目秀的脸上闪过一丝阴狠的厉色,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已多了把手枪,猛地顶住陈七的后脑。
砰!
一声枪响,血光四溅!
陈七脑门上多了个血洞,哼也没哼,便往前栽倒。
第82节 第82章 今天不许
紧接着,癞子把枪口对准了最近的丁香,她完全被奇峰突起的变化惊呆了,饶是她反应机敏,但这时躲避或是反击已经晚了。 。。
正要扣动扳机,斜刺里飞来一只白乎乎的东西打在他的手腕上。
啪嚓!
茶水混着癞子的血水四散飞溅。
癞子飞身窜上窗户,正要跳下,背后一紧,一股强大的牵引力把他拉回地板。
一张脸距离他如此之近,微青的胡子茬,慵懒的眼神,紧锁的眉宇,还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
“我们说话的时候你的表情变化很丰富啊,我正在奇怪聋子怎么能听到声音,只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叶承欢叹息一下,看了眼血泊里的陈七,“你已经死定了,不过只要能认真回答我的问题,我可以让你死的愉快点。谁主使你的?”
在这个男人面前,癞子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渺小,他的身体仿佛被一股阴冷的黑潮席卷,压得他喘不过气,被挤压的灵魂似乎随时要寻找出窍的位置,残存的一切情绪全部化为乌有,只剩下一种,恐惧!
“青红帮!”
三个字一出口,丁香顿时了然,她暗暗后悔自己的出行太草率了,目前烟雨堂和青红帮两雄对立,自己这边有点风吹草动,青红帮必定闻风而动,也许就是因为这点草率才害死了七叔。
她内心的悲痛和愤怒在澎湃翻滚,甚至,烧干了眼泪。
没想到数年后的重逢竟成永诀,刀疤整个人都快要爆裂了,虽然他不会哭,但不表示他没有爱和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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