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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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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你快坐下来给我们说说到是是咋回事,我们这两天都要急死了!”

    “姐我去给你倒杯水,你殷殷嗓子慢慢说……”

    沈若兰一头黑线,只好坐下来,把她事先编好的故事说给她爹娘听。

    故事的大致内容就是:她现在正出版的《聊斋志异》被王爷相中了,王爷急于知道后面的故事,偏偏后面的话本子还没写出来呢,所以,她就被请去给王爷讲故事了。

    刚编完,她爹娘的疑问马上来了,“你又咋会的那些故事呢?还有,你经常给那些姑娘们讲的故事是打哪听来的呢?”

    沈若兰只好接着编:“有些是看书受到启发,根据书里的内容胡乱编出来的,还有些事听屯子里的老人在一起说瞎话的时候说起的,后来被加工了一下讲了出来……”

    云山雾罩、天花乱坠的编排了好一通,才算把爹娘妹妹给糊弄住。

    沈若兰暗暗的擦了把汗,好累,幸亏她说瞎话的功夫越来越精进了,不然真没办法一下子应付四个人的咄咄逼问呢。

    解释通后,大家都放下心来,很快把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沈若兰抱回来的小猫身上。

    “哎呀,姐,这小东西打哪来的,好可爱啊!”

    菊儿惊喜的看着小白猫,满眼冒着星星,连爹娘和竹儿都一脸温柔的看着那个小东西。

    沈若兰笑着说:“别人送的,才刚出生不久,娇气着呢!”

    菊儿说:“那我能抱抱它吗?我会很小心的。”

    “当然可以,你要是喜欢,咱们一起养也行!”沈若兰把怀中的小白猫递了过去。

    菊儿一听姐姐要跟她一起养小白猫,高兴得眼睛都亮了,她小心翼翼的接过小白猫,满心欢喜的抱在怀里,像哄孩子似的轻轻的悠着,哄着,喜爱极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平安归来,悬了几天的心也终于归位了,说了几句话后,就急着去点心铺子干活儿去了,耽误了好几天,他都惦记死了。

    穆氏也是几天没吃好没睡好的,现在终于把女儿给平安的盼回来了,她也就放心了,说了几句话后,就精神头不济,回炕上去躺着睡觉去了。

    竹儿也耽误了好几天的课,赶着回书院去了……

    第二天,穆氏过生辰,她身子不好,不愿出去操办,沈若兰就亲自动手,在家里做了一大桌好吃的。

    小鸡炖蘑菇、清蒸鱼、水晶肘子、糖醋排骨……做了七八道家常菜,热热闹闹的摆了一大桌子。

    本打算就自己家里的人吃,没先到吃饭时,大堂哥带着大堂嫂和孩子过来了,二堂哥也来了,兄弟俩也都是感念二叔二婶儿对他们的照顾,特意来给二婶儿过生辰的。

    沈福存给穆氏买了块上等的缎子,光这一块缎子差不多就花了一两银子,搁在过去肯定是买不起的。

    不过现在就不同了,他在沈若兰的印刷厂当主管,掌管着印刷厂进货、印刷和销售的所有问题,沈若兰每月给他开三两银子的工钱,另外书卖得好还有额外的提成。

    可以说,沈福存现在已经不差钱儿了!

    沈金存也混得不错,本来他在印刷厂担任装订的工作,但是这段时间二婶儿的身子不大好,老是唧唧啾啾的,二叔担心二婶儿,经常不在作坊里,就让他又回了作坊,在他不在时负责管理着作坊,工钱也涨到了三两。

    只是,他挣的钱得交给家里,只能自己留下一小部分,所以买的东西比大哥的简薄了些,只买了一点儿麝香和冰片等香料,小小的一包,大约也就值三五百文吧。

    不过,不管多少钱,他们兄弟来能有这份心思,穆氏还是很高兴,张罗着让他们坐下来,大家一起吃饭。

第311章 湛王送礼() 
李巧莲也跟着来了,穿一身儿新做的棉布花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鬓边还带了几朵颜色鲜亮的绢花,耳朵上带着银镀金的耳坠子……

    这一身打扮要是放在乡下,算是体面气派的了,可惜这是在城里,好好个人儿打扮成这副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媒婆或者是乡下进城的暴发户土包子。

    沈福存很看不上她的打扮,说过她好几次了,可李巧莲就是不听,她对自己的审美观点迷之自信,无论沈福存怎么说,她就认为自己这样打扮好看,沈福存说不过她,只好由着她去了。

    这段时间,李巧莲的日子过得舒心极了,不用伺候公公婆婆,不用受小姑子的气,家里的男人能赚钱,还把钱都交到她的手里,她想咋花就咋花,想买啥就买啥,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对自家的住房情况不大满意。

    家里的房子是租的,又小又破,跟二叔家的豪气的大宅子比起来,简直像个狗窝。

    其实,他们现在租的房子虽然算不上好,但也不算破,是李巧莲没见过二叔家的房子,也肯定能满意自己现在的房子,但是见识过二叔家的房子后,就怎么看自家的房子怎么不顺眼,一直觉得住在这儿憋屈、窝囊。

    这期间,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抱着孩子到二叔家窜门子,话里行间的透露出想搬过来一起住的意思。

    然而,穆氏不看好她的为人,对她渗透出来的意思也始终装聋作哑,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肯回应她。

    她之前又有对二叔不好的前科,也不好意思直接提,谈了几次后,见二婶儿确实不想他们一家子住进来,才渐渐的打消了自己的那点儿小心思。

    但上,从此以后,她心里就多了点怨气,认为沈德俭这个二叔当的不好,不知道照顾子侄。

    今儿来到后,她也是冷着脸儿,进门儿后就一直坐在那里,也没跟沈德俭两口子说话,更没到厨房去帮忙,就光坐在一边哄孩子去了。

    沈德俭和穆氏一看她这副死样子,就知道她心里有情绪了,也懒得理他,就只跟沈福存和沈金存说话,谁也不理她,拿她当一坨臭狗屎臭着。

    福存和金存都很喜欢穆氏这个二婶儿,有话也都乐意跟她说,有事儿也都愿意跟她商量;而穆氏也挺喜欢这俩侄子的,一个个都是憨厚踏实的好后生,可比他们娘强多了!

    “金存啊,好几个月没回家了吧?想不想家?用不用回去看看啊?”穆氏关心的问到。

    沈金存笑道,“不用,二婶儿,上回我哥回来时不是说我爹娘都挺好的吗?那我就不惦记了,咱们这边这么忙,来回跑一趟得五六天的功夫呢,我哪儿舍得耽搁啊,还等下下月我爹生辰再回去吧。”

    “那也行,到时候让你二叔把你这几个月的工钱给你结算了,给你爹娘拿回去,好留着盖房子、娶媳妇使。”

    听到二婶说娶媳妇几个字,沈金存的脸一下子红,抓着脑袋笑嘻嘻的说:“二婶我不急,我才十五,早着哩!”

    穆氏笑道,“又没让你现在就娶,就是让你爹娘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好姑娘,有好的先定下来,不然张罗晚了,好姑娘都被别人抢走了,咱们可就亏了。”

    沈金存低头笑了笑,脑海里却浮出一抹浅绿色的倩影。

    有她比着,他还真看不上屯子里那些穿花衣裳,粗声粗气的乡下妞了。只是,她是被家中抛弃的孤女,不晓得爹娘能不能让他娶哩?

    很快,开饭了,大家走到桌子旁坐下,李巧莲看到满桌子的鸡呀鱼呀的,又是一阵嫉妒。

    虽然她男人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收入,但是他们两口子商量着要在吉州买房子呢,所以,那每月的三两银子也不能随便乱花,得存下二两,剩下的一两才能随便她花销呢。

    其实,一两银子也不少了,要是光吃饭的话,他们三口人用绰绰有余,但是李巧莲是个爱美爱花钱的,总时不时的买盒胭脂,买瓶头油,要么就买一块棉布做件新衣裳儿,如此一下来,手头上剩的那点钱也就将巴够他们两口子填饱肚子了,像这样的大鱼大肉的,她在家时可是一顿都没吃过哩!

    “吃吧,筷子都伸长点儿,今儿在座的都是自己家人,不可客套,都可劲吃!”

    沈德俭一挥手,大家开始吃饭。

    一边吃一边说些家长里短的事儿,说着说着,说起了沈大姑和沈二姑。

    沈福存说,“二叔,我大姑和我二姑现在都很后悔当时那么对你了,上次我回去的时候,我二姑和我二姑父找我上他们家吃饭去,我二姑父喝酒的时候还哭了呢,说他对不起你,想跟你倒个过,可是你就不搭理他,他心里边儿不好受啊!”

    沈德俭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二姑父那个人,最是个奸诈自私的,他现在后悔,也是看我日子过好了想借点光,要是我还像原来那么落魄,可不是他后悔呢,见着我还得装不认识!”

    “你大姑父也不是啥好东西,那些年我落魄时,在屯子里见着我,从来都不知道跟我说句话,就是我上赶子跟他说话他也不搭理,这种用着朝前后不着朝后的亲戚,要不要都没啥意思,我就当没那俩妹子,更不想认他们的两个便宜妹夫,这辈子,就你爹一个哥哥得了。”

    李巧莲闻言,顿觉脸上火辣辣的,仿佛二叔是在说她似的,她从前可不就是见着他都不搭理,用着朝前用不着朝后的人吗?

    被打脸了,李巧莲也不敢在板着脸使性子了,低下头老老实实的吃饭了。

    正吃着,外面忽然有人敲门。

    “你们先吃,我去开门!”招娣招呼了一声,赶紧撂下筷子跑去开门了。

    不大一会儿,招娣回来时,脸上带着见了鬼的表情,身后还跟着两个王府侍卫打扮的男子。

    “二叔,这两位找您!”

    招娣怯怯的看了那两个男子一眼,心慌慌的。

    住王府对面儿几个月了,她当然认得王府侍卫的装扮,只不知王府的人为什么要到他们家里。

    沈若兰一看两个王府侍卫打扮的男子,脑袋顿时老大,晓得定是那个人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还未来得及发问时,一个捧着锦匣的侍卫就恭敬的说,“沈二爷,我们事湛王府上的侍卫,王爷听说今儿是夫人的寿辰,特意备了些礼物送上,请沈二爷和夫人笑纳。”

    话音落,除了沈若兰外,满屋的人都怔在了那里,愣愣的怔在那里,跟被施了定身法似的,都傻了、呆了、捏了……

    “沈二爷,沈二爷……”

    侍卫见沈德俭夫妻和满屋子人都呆若木鸡的,一个个不出声也不动弹,忍不住开口提醒。

    沈德俭被唤醒了,急忙站起身,战战兢兢的说:“这,这,草民和拙荆……何德何能?收王爷的寿礼?还请两位将军将寿礼带回去吧,王爷的恩赏草民和拙荆万不敢收,恐折了草民的寿数啊!”

    另一位侍卫笑道:“沈二爷真会说笑,王爷的恩赏岂是您可以拒绝的?你又看过哪个受了王爷赏赐的把赏赐还回去了?那岂不是犯了大不敬和忤逆之罪?”

    沈德俭一听这话,骇得一下子掩住了嘴,连连道:“将军恕罪,将军恕罪,草民原不知这里边的规矩,草民这就收下,不还了,不还了!”

    说完,急忙走过来,小心翼翼的把那三个锦盒接了过来,还想跪地谢恩,被两个侍卫給拉住了。

    “沈二爷客气了,原不必如此的,除了这三样,外头还有一匹马,也是王爷送给夫人做寿礼的,沈二爷可以去观瞻一番,看看喜欢不喜欢,我等也好回去复命。”

    沈德俭闻言,急忙将那三个锦盒交给了沈若兰,跟着两个侍卫出去了。

    沈若兰怕她爹吃亏,随手把三个盒子放在了炕上,也跟了出去。

    院子里,一匹淡金色的汗血宝马正在院子里悠然的散步,马的形体优美,姿态优雅无边,沈若兰一下子想起来了,这匹马不就是当日拍卖会上见到的那匹吗?

    记得当时她还稀罕的跟啥似的,后来被一个白胖无须的男子以五万三千两的价格给拍去了,那时把她唬得直咋舌,原来那个面白无须的胖子是他的人啊!

    只是,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这匹马?为什么要给她这么贵重的礼物?难道他还对她没死心?

    答案——不言而喻。

    沈若兰很头疼!

    自己一次次的拒绝他,他还不死心,现在居然撵到家里来做来了,这可让他怎么跟爹娘解释啊?

    真愁人!

    沈德俭虽然不认得千里马,但是这马一看就是极好的,特别是马的颜色,他活了这么大岁数,还头一次见到这种淡金色的马呢!

    “沈二爷,这马您老人家可还中意?”

    “中意,中意!”沈德俭唯唯连声,人如置梦里,湛王爷赏赐的东西,别说是一匹好马,就是一头猪,那也是了不得的东西,必须得视为无价之宝啊!

    “沈二爷满意就好,如此,我们就可以回去复命了!”

    两个侍卫客客气气的走人了,沈若兰见她老爹还是一副做梦的样子,就上前拉住马,把马拴在了院子得一个石头坐墩上。

    栓完回身时,看见她爹正定定的看着她呢。

    “诶?爹,你怎么了?”

    “兰儿……”

    沈德俭眼神复杂的看着她,欲言又止,但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只叹了口气,说:“没事,咱们回屋去吧。”

    沈若兰知道她爹想问啥,但是她也不知该咋回答才是,这会子,她忽然有了一种满身是嘴也解释清楚的感觉。

    回屋时,屋里还静悄悄的呢,大家呆呆的坐在原来的位置,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个还没能从湛王赏赐的震惊中清醒过来。

    沈德俭咳了一声,说:“王府的人走了,咱们接着吃吧!”

    他这一声,让大伙儿如梦初醒,纷纷的议论起来。

    沈福存瞪着眼睛,一惊一乍的说,“我滴个天那,湛王咋还能给咱们这等草民送礼呢?这太不可思议了?”

    沈金存爷说“二叔,你们家跟湛王没啥往来吧!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沈德俭抹了一把脸,说出一个连自己都骗不过去的理由:“大概是邻里邻居的住着,王爷好脸讲究吧!”

    沈福存和沈金存对二叔的这个理由都不以为然,唯独头发长见识短的李巧莲信了。

    “艾玛呀,没想到住得离王府近还有这样的好处呢,早知道,咱们也在这儿附近租房子住好了!”她叹息着,遗憾的要死。

    众人沉默,各怀心思。

    穆氏看了沈若兰一眼,眼神儿跟沈德俭刚才的一模一样,她似乎是想到了某些问题,但是有沈福存他们在,有些问题不好被提起,只好先默不作声,等着人走了再问。

    李巧莲的心却跑到王爷赏赐的几个锦盒上去了,“二婶儿,你说王爷能赏二叔啥好东西呢?”她一边说,一边两眼滴溜溜的看着炕上那几个盒子。

    沈德俭也想知道这盒子里是啥,就起身到炕上,把那几个盒子打开了。

    第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颗桂圆大小的珍珠,沈若兰看那装珍珠的盒子就分外眼熟,后来盒子打开,看到那颗珠子后才想才记起来,原来这珠子正是那天拍卖会开头拍的第一件宝贝——母珠,记得被人以两万八千里的银子买走了,没想到最后竟落到了他的手里。

    大家看到这么大的珠子,自然都惊叹不已,特别是李巧莲,她喜欢打扮,爱漂亮,一见到这颗珠子,眼睛都直了,这么大的珍珠,若镶在簪子上或者穿透了戴在脖子上,得多拉风,多好看啊!

    可惜,不是她的!

    第二个盒子里装的是‘鲛绡帐,’大家见只是个薄薄的纱帐,岁都挺惊奇的,但都没太在意,只有穆氏认得是极好的东西,珍而重之的收起来了。

    第三个盒子里的,是沈若兰要买却没买起的那只铜镀金蛇形手镯,手镯做工尚可,可惜因为是铜镀金,不是纯金的,李巧莲并未十分放在眼里。心里甚至还暗想:果然是越有钱越小气,堂堂王府,竟然往出送铜镀金的东西,难道就不能送纯金的吗?

    她不知道,这种用作当武器的东西,特别是这种隐蔽的武器,都是越不起眼越好,不然若是个纯金的,引人注目,被人注意,很可能就会被看出端弥,所以还不如做成铜镀金的好,瞧着不惹眼,也就没人会注意了。

    展示完几样礼物,穆氏把东西拿到东屋,锁上了。

    这顿饭,就在大家的猜疑和震惊中渐渐的接近了尾声。

    吃过饭,沈福存兄弟俩起身告辞了,沈金存现在也搬出去住了,就住在印刷厂里,既能住宿,又能给印刷厂打更!

    兄弟俩一走。

    穆氏和沈德俭就把沈若兰叫到他们的屋子,把他俩憋了半天的疑问说了出来。

    “兰儿,王爷为什么要送咱们家这么贵重的礼物,不会是对你有别的意思吧?”

    说话的是娘亲穆氏,她一改往日的温柔,语气变得异常的郑重和严厉。

    沈若兰暗骂那个男人害人不浅,巴巴的送来这些东西,害的她都不知道该咋跟爹娘解释了。

    她干巴巴的笑了几声,说,“娘,应该不会吧,我又不是什么美人儿,大概是王爷看我故事讲的好,欣赏我吧!”

    “欣赏你?你当娘这么大岁数是白活的吗?还拿这么幼稚的借口来搪塞娘?”

    穆氏有点儿生气了,“若王爷只是欣赏你,打赏你三五百银子也就是了,何必破费赏这么多,纵然是天家富贵,可几万两银子也不是轻易赏人玩儿的。他今儿赏给咱们家这些东西值多少钱你别说你不知道。若单单是因为你会讲故事欣赏你,又怎会赏这么贵重的东西?”

    沈德俭也说:“爹虽然不知道那匹马值多少钱,但是爹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没见过淡金色的马呢,就凭这马的颜色,怕是也得值几千两吧!到底是怎么回事,王爷为啥会这样对咱们家,你就跟爹娘说实话吧!”

第312章 湛王不会强人所难的() 
沈若兰见瞒不过了,只好把湛王对她有意的事儿说出来了。

    只是,说得有保留,没有说湛王跟她认识那么长时间,只说湛王被她的《聊斋志异》吸引,请她入府讲故事才认识她对她产生好感的,但是她已经拒绝他了,让他们别担心。

    然而,就算她已经往轻了说了,穆氏和沈德俭听完后依旧惊惧不已,特别是穆氏,听完后竟吓得的哭出声来,“兰儿,你给娘记着,不管他如何花言巧语,你都断不要信他,千万不能跟他有啥纠葛,你若嫁给他,将来定不得好死,咱们一家子好容易团聚,娘可不想看到你落到那般田地……”

    沈若兰被娘的反应给吓到了,赶紧向她保证:“是,娘,我已经拒绝了,您看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可是,你都拒绝了,他为什么还送东西来?他肯定还没死心。”

    说到这儿,娘有点儿神经质的瞪圆了眼睛,一副天塌了的样子,哭道,“糟了,这些东西是不是他给你下的聘礼啊?他会不会抢你过去给他当小妾啊?不行,咱们还是搬家吧,咱们离开这里,别在这儿住了……”

    说完,腾的站起来要收拾东西,可不知是因为身子虚还是起来猛了,起身的刹那,忽然一晃,随后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婉秋,婉秋——”

    沈德俭吓得大叫起来,脸都白了,竹儿和菊儿听到动静也赶了过来,见到娘昏厥过去,吓得不得了。

    沈若兰还算镇定,知道娘是受刺激才这样的,就急忙掐她的人中,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顺气。

    然而忙碌了半天,娘依旧昏迷着,一点儿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沈若兰也急了,脑门儿上都出汗了,晓得自己的法子没用,就跟爹说了一声,跑出去找大夫了。

    附近都是官家府邸,根本没有医馆,沈若兰为了节省时间,就解开那匹汗血宝马,打马往离家最近的医馆跑去。

    她一心只想快点儿找个大夫救娘,根本没寻思别的,却不想她骑着汗血宝马跑在街上,不经意间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快看那匹马,咋还有这种颜色的马呢?我活着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颜色的马呢!”

    “那可不是一般的马,那是大宛国的国宝汗血宝马,一匹价值几万两白银呢,前几天咱们吉州商行开拍卖会,就拍出一匹,不晓得是不是这匹,足足拍了五万多两白银呢!”一个知道行情的百姓说道。

    “艾玛呀,五万多两白银买一匹马?那不都赶上金马了吗?”

    “那可不,人家不是说嘛,金马易得,汗血宝马难求,想来这位骑马的姑娘也不是一般的人物吧。”

    百姓们议论纷纷,这些话,不经意间落入了府尹府的千金赵圆圆的耳朵里,此刻,这位小姐正坐在轿子里,她早起去庙里进香,刚回来,就无意中听到这些,忍不住撩开轿帘儿偷偷往外看,却见一个黄衫少女,骑着一匹淡金色的高头大马,在一家医馆的门口停了下来,把马拴在门口儿的拴马桩上,急匆匆的跑进了医馆里。

    一下子,一大帮百姓呼啦一下围了上去,围着汗血宝马观瞻起来,把街道都给堵塞了,赵圆圆的轿子也给拦住了。

    赵圆圆咬了咬牙,恨恨的想,这是谁家的小贱蹄子,有匹好马就骑着出来炫耀得瑟了,也不怕这千里马跑的太快,把她甩下来摔死!

    正恨恨的想着,看见那个黄衫少女跟个老大夫从医馆里跑了出来。

    那少女生的很是俏丽,巴掌小脸儿,挺巧的鼻子,嫣红的小嘴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亮又灵动,还毛茸茸的,很是勾人,缺点就是身板儿有点儿单细,要是再胖点儿,有点儿胸有点儿屁股,脸再白点儿,绝对算得上是人间绝色了。

    看到这样的小美人儿,赵圆圆心里一阵妒忌。

    她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比自己好看又比自己有钱的女子了,可这个黄衫的女子两样都占了,所以,某姑娘在不经意间成了赵小姐的仇人!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嫉妒嫉妒恨了,找到大夫后,急忙出门要上马,却发现自己的马已经被人给围观了。

    “诸位让一让,我家中有急患,麻烦让一让……”

    她大声叫着,想把马拉出来,然而,大伙儿非但不让,还更往前挤了,毕竟这世间患者有的是,价值五万两的千里马可不是谁都能有机会见上一见的,兴许这辈子也就能见到这一回呢,可得好好看看。

    沈若兰无奈,只好把自家的地址告诉了老大夫,让他先走一步。

    医馆里也有马匹,是大夫们出急诊时骑的,就拴在医馆的门前,要骑时很方便。

    老大夫看沈若兰一时半会儿也脱不了身,就自己骑着马先去了。

    沈若兰绕道众人的身后,从怀里(空间里)掏出一大把铜板,大叫道:“谁的钱掉了?”

    说完,将手里的一把铜板漫天一扬。

    众人听到有人掉钱,回头看时,却见那黄衫少女把一把铜钱扬起来,掉得到处都是,于是一窝蜂的用上去,也顾不上看马了。

    一看人散了,沈若兰赶紧跑到拴马桩那儿,解下马骑上去,打着马跑人了。

    她的马快,当她打着马跑到家门口儿时,正好追上了老大夫的马。

    她跳下马敲开门,领着老大夫走了进去。

    进屋后,娘还没有醒,爹和竹儿菊儿正守在她身边儿着急呢。

    “大夫,您快给我娘看看吧!”沈若兰把老大夫引到了娘的床前。

    老大夫上前,伸手在穆氏的鼻子下试探了一下气息,又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随即坐下来,搭在娘的脉搏上诊了起来。

    “夫人的身子很不好,这次又是急火攻心,加重了病势,老夫暂且先给她施针试试,若能醒则罢,若不能,诸位就请另请高明吧!”

    老大夫说完,拿出银针,开始给娘针灸。

    针灸的过程很漫长,沈德俭和沈若兰,竹儿、菊儿都守在穆氏的身边,看着一根根细长的银针扎进她的各个穴位里,又心疼又担心,恨不能以身代之!

    好在,灸了一会儿后,娘终于醒来了!

    “兰儿……相公,咱们……搬家吧!”

    一醒过来,穆氏的第一句话就是搬家,一副大难临头,急于逃命的模样。

    沈若兰见娘醒来,又惊喜又有点无语,觉得娘的反应太激烈了,湛王虽然对她有意,也不见得就能强娶啊?退一万步讲,就算强娶了,嫁给一个王爷也不算什么坏事啊,她至于这副样子吗?简直遭了灭顶之灾似的!

    “好,搬家,咱们搬家,你别急,好好养病要紧!”没等沈若兰表态,沈德俭已经一口答应下来。

    “嗯,你去收拾东西,咱们走的越早越好,免得夜长梦多……”她断断续续的嘱咐着。

    老大夫见她已经醒来了,就起身告辞了,沈若兰付了诊金,把他送到外面。

    到外面时,老大夫忍不住说:“姑娘,其实令堂的身子已经垮掉了,撑不了多久了,姑娘还是早做心理准备的,免得到跟前儿着急!”

    沈若兰点点头,沉重的说,“我知道了,多谢您!”

    老大夫走后,沈若兰回到屋里,看见她娘正双目空洞的躺在床上,不知在想什么。

    竹儿和菊儿陪在她的身边儿,一个给她扇扇子,一个帮她按摩头皮。

    而他爹,竟真收拾起了东西。

    听到她回来的动静,娘回过神来,颤巍巍的把手伸向她。

    沈若兰急忙走过去,握住了娘的手,“娘,您觉得怎么样了?”

    穆氏摇摇头,流着泪说:“娘觉得不好,娘对不住你,你个女儿家,原该好好养在家中,不该叫你抛头露面出去做生意的,要是没叫你出去做生意,就不会遇到这个祸事了,都是爹娘没用,害了你……”

    沈若兰被娘的激烈反应搞的实在受不住了,就坐在她的身边儿,好声好气的说:“娘,就算湛王对我有意,也是对我有好感,不是要害我杀我,您何至于此啊?”

    穆氏听她这样说,还以为她也对湛王有意呢,当即拼着全身的力气坐起身,涨红着脸厉声道:“你是不是被他的富贵权势迷花了眼了?你也不想想,就咱们家这样的家世,你进到王府会被人看得起吗?眼下他对你有好感或许能护着你点儿,可若对你没兴趣那天,后院里的那帮女人还不吃了你?再说,你知道湛王的未婚妻是谁吗?”

    说到这儿,她又激动起了,眼泪刷刷的流着,握着她的那只手也哆嗦起来,半天才带着哭腔,道:“他的未婚妻是荣嘉大长公主的女儿,荣嘉大长公主蛇蝎心肠,悍妒狠毒,那样的女人养出来的闺女,会大度贤惠?会容得下你吗?”

    沈若兰一听,小小的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娘一个内宅妇人还会知道这些,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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