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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殊途:抢个半鬼做情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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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看起来应该会觉得滑稽的礼仪,可殁龛坐着,说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好看。
87。第87章 :冰冷的肌肤有了温度()
从殉阳典当走出来的时候,已经天色大亮,清晨的日光不算炙热,让人一看就觉得暖暖的。
自泡了那什么疵髯兽的血液之后,青鸾觉得全身舒畅,就连一直冰冷的肌肤,也夸张的有了温度。
从殉阳典当出来之前,闫子凡告诉她,因为疵髯兽血液的缘故,即便是以后不带泌阳戒指,站在阳光下她也不会有任何异常,哪怕一点的不适应都不会发生。
青鸾当然是不相信的,要知道吸血鬼最怕的便是阳光,之所以能够白天出门,完完全全是因为有泌阳戒指。
泌阳戒指里面含有强烈的上古巫术,也有一些是法师练成,能够保证吸血鬼来去自如的在日光中穿行,每一只吸血鬼,都有相应的泌阳戒指,并且每只吸血鬼三百年才能换一次戒指。
这上千年来,青鸾之所以能够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着,自然是因为她身上携带着泌阳戒指。
但,就算是不相信闫子凡,她也不认为闫子凡会欺骗她。
摘下手上的泌阳戒,身穿闫子凡准备的薄薄的纱裙,试探性把手朝着阳光伸去,紧接着,是整个人站在了阳光底下,在身上没有因为阳光而受到伤害时,青鸾脑海中顿时一片空白。
有喜悦,有激动,有茫然,有不敢相信。更多的,则是不敢相信。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就像是她在夜色中正常的行走和生活一样。
平日里带着戒指站在太阳底下,全身都笼罩在一层透明的屏障里面,那道屏障笼罩在四周,会让她觉得行动有些不适,即便是阳光打在身上,也会发冷。
可是现在,她真真实实的站在了阳光底下,没有靠泌阳戒指,就那般站在阳光里面,让那些她从来都不敢想象的东西紧紧贴着肌肤,身上的那道屏障没有了,暖暖的晨光直接洒在了身上,除了奇妙,青鸾再也找不到任何的理由来形容此时内心的激动。
眼中红色的光芒一闪而过,看着那间简陋,且空无一人的烛火店,店门口的匾额,从走出店外的那一刻,便消失不见。
“闫子凡,等你想好需要付出什么代价的时候,让殁龛来找我。”声音很小,就像只是动了动嘴,但青鸾知道,闫子凡一定听见了,即便是闫子凡没有听见,他养的那些小鬼们,也会告诉他的。
心情从未有过的愉悦,以至于走出巷子四周围满了群众,聚集了密密麻麻的闪光灯,青鸾也不觉得受到任何的影响。
她是当代最当红的女星,而且从走出殉阳典当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成了像正常人一样,接受着所有人类带来的光环的女明星,突然之间,青鸾觉得眼前那些叽叽喳喳的人,此时看起来竟然可爱的很。
包括道路上的车子尾气,和那些一直讨人厌的媒体记者狗仔队,也是那么的顺眼。
就在青鸾享受着属于正常人的一切时,一丝熟悉的气息忽然涌入鼻中。
诧异的朝着气味传来的方向看去,一个身穿白色运动装的女人迎面走来。
那个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透亮,长及腰身下面一些的头发,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极其有坠感,巴掌大的精致小脸,一迷人的桃花眼,小巧的鼻子,樱桃小嘴不点而赤,皮肤白嫩的能够挤出水来,约莫一米七五的个子。
在青鸾看着她的时候,她忽然抬起头。
四目相对,两人皆是愣了一下。
冥夏看着被群众包围的小巧女人,脸蛋偏圆,皮肤很白,脸上没有施任何的粉黛,却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顺眼好看,身上穿着一袭红艳艳的薄纱长裙,精致的锁骨露在外面,一双凤眼就像是会说话一样,嘴角挂着两个浅浅的酒窝。
那个女人,正是冥夏之前在电视里面看到过的那个很直率的女明星没错,可是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这里?
不过这样的人,冥夏并不想与她有太多的来往,因为她的光环太耀眼,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太多的麻烦。
就在冥夏收起目光,准备绕过人群的时候,谁知那个女人却朝着她走来。
众人随着青鸾的动作,纷纷让出一条道路。
“我等你好久了,怎么才来。”
“。。”冥夏莫名其妙的看着站在跟前笑的花枝乱窜的女人,皱了皱眉。
她并不认识她,也没有任何的往来,为何她却说她等了她许久?
但四下观看半响,那个女人,的确是在对她说话。
88。第88章 :好心帮忙()
众人随着青鸾的动作,纷纷对冥夏投去探寻的目光,一个身材瘦小,长相精致,却有些呆板的女人,怎么会跟他们的女神青鸾认识?
于是,众人看了看青鸾,又看了看冥夏,纷纷开始胡乱猜测起来。
青鸾的知名度,难免会有不少的人眼红妒忌,所以自然会制造出各种各样的谣言来诋毁她,其中不乏她是双性恋这种谣言。
若真是那样,那么站在青鸾对面的那个女人,也让人想得通了。
就在冥夏准备不予理睬眼前的女人,转身离开时,青鸾大步上前,在还有些距离的时候,玉臂一勾,随后一把抱住冥夏,然后用只有两个人才听得到的声音,说道:
“帮帮忙,我没办法甩开这些人,现在非常的苦恼。”
正欲甩开的手,放了下去。
虽然冥夏并不想帮助这个叫青鸾的女明星,但之前在电视上看过她的那些长篇大论,觉得眼前的女人其实并不让她讨厌。
那么,帮她一次应该没关系吧,反正公交车站随时都能去。
“怎么帮你。”学着青鸾的模样,冥夏抬起手回抱青鸾,然后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道。
在外人眼中看起来,就像是两个人在耳语,关系甚是亲密。
闻着和薛翌琛一模一样的那股清香,感受着怀中那抹令人颤抖的寒冷,青鸾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却在闪光灯朝着脸颊拍去的时候,瞬间恢复了平日里人畜无害的笑容,逐渐升腾的红色光芒,也消失不见。
“我们去吃东西吧。”放开抱着的姿势,改成拉住冥夏的手,两人往A城最为热闹的地段走去。
每一座城市,每一个小镇,每一条街道,都会有属于它的独特东西存在着,比如说青鸾和冥夏现在身处的位置,便是A城某条街上最独特的地方。
这里在青鸾和冥夏还未出现的时候,便挤满了人,倒不是因为这条街有什么人或者在举行什么活动,而是因为这条街上的美食多的数不胜数,让人眼花缭乱。
若是你走进这条美食街,一定不要因为喜欢某一样食物,就买很多,吃很多,因为后面的东西,会让你更是舍不得挪步。
青鸾和冥夏走进美食街的时候,之前已经热闹万分的街道,更是变得沸腾了起来。
青鸾似乎很喜欢这种热闹的景象,看着后面尾随的越来越多的人群,走过每一个摊位,都从口袋里掏出钱,买许许多多的东西,分给冥夏的同时,也分给她的那些粉丝们。
粉丝群似乎并不是第一次和自己的偶像逛街,他们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吵闹,更没有胡乱的挤来挤去,而是很有秩序的排成一排排,每当青鸾给了前面的那些粉丝买了东西,他们就会兴高采烈的往队伍后面走去,就像是有秩序的学生在饭堂打饭一样。
看着这幅场景,冥夏觉得有些好笑。
“你挺特别的。”
“嘿嘿。”青鸾听到冥夏的话,笑了笑,露出脸颊上的两个酒窝,看起来可爱极了:“赚了太多钱,想要找人分享一下这份喜悦。”
说着,把手中最后一分东西送出去,青鸾附到冥夏耳边,小声嘀咕道:
“我这么对他们,他们才舍得在我身上花更多的钱,所以这些钱花的可一点都不冤枉,说来说去,其实是在用他们的钱请客,而且还赚到了一个好名声。”
“。”
前一刻,还想夸赞青鸾,但因为青鸾后面的那句话,冥夏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看来,青鸾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冥夏不禁嗜笑。
“来,尝尝这个,我最爱的东西。”
青鸾招呼着冥夏在一处凉棚里面坐下,丝毫没有任何的架子。
“你果然很喜欢吃麻辣烫。”冥夏笑道,接过青鸾递过去的一次性筷子,同时也非常的诧异,高高在上的女明星,竟会喜欢吃这些路边摊。
“你怎么知道?”青鸾嘴巴叼着一口的东西,含糊不清的问道。
明明是狼吞虎咽,但在青鸾身上,却是异常的好看。
嘴巴鼓囊囊的,脸颊不施粉黛却红润两片,阳光散散的洒在她身上,不知是凉棚的缘故,还是衣服的缘故,明亮的双眸闪烁着一种难以捕捉的红色光芒。
明明该是清纯可爱的女人,却又让人觉得有股妩…媚的气息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而青鸾对面的冥夏,光是一头乌黑透亮的长发,就美得让人挪不开眼镜。
一旁的记者见状,‘啪’的一声,一道闪光过后,一张特别的照片流落出来。
“电视上看见过。”冥夏回答到,回头看了一眼刚才拍照的记者,继续吃自己的东西。
青鸾给众人的映像,早就颠覆了所有名人,娱乐圈中让狗仔队认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跟拍青鸾。
她不像是别人,需要那些狗仔队及其隐蔽的拍摄,她身上绯闻多的数不胜数,每一次的跟拍,都会出现一则盛大的新闻,每一次跟拍,都会让狗仔队觉得青鸾在上演一场真人秀,不管是吃东西,还是简单的晒太阳。
青鸾从来不会对那些狗仔队们怒斥咒骂,他们拍到了什么很难看的照片,青鸾也从来都不在乎,更不会像一些名媛用钱去买那些丑陋的照片,反而会在看见照片时,出人意料的哈哈大笑,还自我嘲笑一番,所以跟拍青鸾,永远都是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89。第89章 :太过巧合()
冥夏不太喜欢那些闪光灯的存在,对她来说,面对能够透视一切的闪光灯,就像是面对一双双食人猛兽的眼睛一样,会让人浑身的不舒服。
吃饱喝足,青鸾打了个很夸张的饱嗝,见冥夏没怎么动桌上的东西,看了看那些只增不减的粉丝媒体们,擦了擦嘴,对冥夏说道。
“我看我们俩的个子和身形差不多,一会儿你帮我引开他们一下好不好?”大大的眼睛里面写满了恳求,让人一看便不忍拒绝。
“怎么引开?”冥夏虽然知道,青鸾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娇弱,但仍然没有办法去拒绝她。
“是这个样子。。”
青鸾附在冥夏耳边,啪嗒啪嗒说了一大串,冥夏点点头,随后青鸾附了钱,两人往美食街外面的一间服装店走去。
在服装店中,两人挑选了包裹度非常严实的帽子,又选了几件衣服,朝着换衣间走去。
虽然冥夏是和青鸾在一起的人,但众人的眼球,始终都放在了青鸾身上。
“看吧,我就说,你和我的身材差不多。”青鸾看着和她互换了衣裳的冥夏,非常满意的点点头。
“。。我不会穿高跟鞋。”冥夏用手拉着胸口暴露的地方,站在有些拥挤的试衣间里面,头疼的看着自己脚上的那双高跟鞋。
青鸾扶额。
她还真没有想过,这个时代了,竟然还有人不会穿高跟鞋的。
“你等等。”说着,青鸾敲了敲试衣间的门,紧接着,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青鸾小姐,请问我能为您做些什么。”青鸾是这间服装店的常客,所有店员都认识她,也知道她买衣服试衣服的习惯,通常她从来都不会让人帮忙,若是有什么问题,就会拍打试衣间的门,所以试衣间外面只要青鸾出现,都会守着一名店员,随时随地准备效命。
“帮我去拿DGJ的那双鞋子过来。”听到吩咐,店员应和一声,然后赶紧去拿鞋子。
“鞋码36,你应该能穿吧?”回过头,青鸾问道。
冥夏点点头,青鸾有些激动:“你脚的尺寸都和我一样,太巧了。”
“,。。。”冥夏还真没有想过,就连鞋子的尺码,都和青鸾一样,这未免,有些太过巧合,巧合的让人莫名不安。
“青鸾小姐,鞋子拿来了,需要送进来么?”
“知道了。”店员的声音打断青鸾准备继续下去的话语,拉开一条缝隙,将店员手中的鞋子接过来,青鸾再次把门关上。
“来,试试看。”
见青鸾正要弯腰为自己穿鞋子,冥夏赶紧出声阻止:“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
冥夏可不想让别人碰她的脚,更何况眼前的这个女人,还是个赫赫有名的大明星。
青鸾也不矫情,把鞋子放在冥夏手中,然后朝着换衣间唯一那个凳子走去。
不得不说,泡了那什么疵髯兽的血水,青鸾不在害怕阳光,但是却有了以前从来都未曾出现过的反应,就是走的路多了,她竟然会感到疲乏。
这种反应,闫子凡之前已经交代过,还说过青鸾身上会出现很多人类该有的正常反应,青鸾当时并没有怎么介意,因为那个时候,她并不相信。
不过现在看来,的的确确的,她拥有了那些反应。
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脚踝,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即便是她再怎么想要收敛,也难以掩饰内心的那份悸动。
90。第90章 :互换身份()
冥夏看着手中精美的鞋子,鞋跟很粗,穿在脚上的时候,并不像之前青鸾脚上换下来的那双,会让人身子不平衡。
这双鞋子除了比她自己的那双运动鞋硬一些,并没有什么让她不适应的东西存在。
但这双鞋子看起来,却比那双运动鞋美的多。
“我现在出去引开他们么?”冥夏看着正在揉脚踝的女人,问道。
之前她和青鸾便商量好了,两人走近换衣间的时候,她穿着青鸾的衣服走出服装店,最好往人多的地方去,引起骚乱,然后引开那些狗仔队和粉丝,而青鸾则穿着冥夏的运动装,往相反的方向去。
虽然不情不愿,也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过已经答应了青鸾,冥夏也自然不会反悔。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还有啊,我以后怎么联系你?”青鸾忽然想起来,与眼前这个女子相处那么久,她差点忘了问人家的姓名。
冥夏其实并不想和青鸾有太多的交集,说不清为什么,她总是觉得,青鸾身上有一种让人不舒服,却又非常想要靠近的东西。
“冥夏。冥夏。你到底和薛翌琛,有什么样的联系呢?”冥夏走了许久,青鸾仍然坐在试衣间里面,念叨着冥夏的名字,然后想起一个人。
薛翌琛!
之前青鸾之所以会出现在酒吧,完全是因为,她渴了太久太久,需要一点人血,来满足她那饥渴的欲望。
所以,她选择了人气很薄的那间最适合犯罪的酒吧。
可是当她准备吸食某个男人的血液时,鼻中却忽然涌入一股清雅别致的清香,那味道非常的奇怪,明明犹如花草的香气,却充满了血液的味道,让她忍不住放弃了到嘴的食物,追随着那抹香气走出黑暗。
那是青鸾第一次看见比闫子凡还要俊美的男人,那个叫薛翌琛的男人,明明看起来是个普通人,却拥有着比闫子凡还要骇人的气势。
仅仅只是一眼,青鸾便忘记了她那个时候多么的需要吸食人血。
再后来,她故意将那个高脚杯挥出去,割伤了薛翌琛的肌肤,因为,她在离着薛翌琛越来越近的时候,感受到了一股及其强烈的压迫感,那种感觉,就像是见到了吸血鬼家族的王,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朝拜一番。
可是当薛翌琛的血液穿透青鸾的肌肤之后,她又觉得非常的疑惑。
很明显,薛翌琛是人,普普通通的人,但他的血液里面,却含有两种魂魄的气息。
这个现象有些怪异,不禁让青鸾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人为了救薛翌琛,将自己的魂魄放入了他身体里面。
一个人的驱壳存在两个人的魂魄,这种现象,青鸾并不是没有见过,记得很多年以前,在湘西一代,还会有一些能力超群的赶尸人,把捉到的鬼魂放在那些僵尸身上。
僵尸虽然没有自己的魂魄,但残留的气息,却足以重新繁衍成一魂,所以被赶尸人放进僵尸体内的其他魂魄,便和僵尸本身存在的那一缕残魂,共用一具驱壳,成为了两魂一主的存在。
而薛翌琛,看起来和那种现象有些相似。
但不同的是,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活人。
遇到冥夏的时候,青鸾在她身上闻到了和薛翌琛一模一样的香气,那股香气,真的非常别致,从冥夏的体温上看,她不会是一个简单的人,所以青鸾也不敢贸然出手,那么现在,一切引人好奇的源头,该去薛翌琛那里找答案吧。
这么想着,青鸾放下手中的东西,拽着身上的白色运动装仔细观看一番,嘴角扬起一抹笑意,然后走出试衣间。
因为冥夏的缘故,众人都以为青鸾已经离开了服装店,所以在青鸾走出试衣间的时候,之前热闹非凡的服装店,此下冷冷清清的,就连一直站在试衣间门外服侍的店员,也早已不知去向。
以至于前往酒吧的一路上,一切都顺利的很,再加上带着一个包裹性能非常好的帽子,所以并没有任何人将青鸾认出来。
91。第91章 :他承认她在他心里()
没有了冥夏的别墅,显得更加冷清了许多,薛翌琛用过餐,发现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些远,于是打开电视。
谁知刚刚打开电视,画面中便出现了一个让他非常熟悉的身影。
即便是那个女人穿着一袭夸张的长裙,头上戴着一个大大的帽子,头发被挽了起来,他也能一眼看出,那个人是冥夏。
画面里,冥夏身边围满了记着和人群,他们挤挤攘攘的,围在她身边说个不停,问个不停,她还是那副呆呆的模样,站在人群中,使劲儿的拽着那顶大大的帽子,头埋得很低。
她走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也不知道谁被人推搡过度,脚下一滑,手中的相机扔了出去,将她的帽子掀开,相机砸到了她脸上。
画面中被砸到的人,白皙的脸颊上忽然泛起一片红韵,紧接着,浮肿了起来,就算是从电视机里面,薛翌琛都能看见她的脸肿的有多么厉害。
心里一紧,正欲站起身离开,画面中忽然再次闯进一个熟悉的身影。
握紧的拳头松开,再次握紧,最终又松开,抓了抓让人窒息的领带,薛翌琛关掉那令人不舒服的电视机,转身上楼。
张妈看见前一刻还满脸担忧,后面却一脸愤怒的薛翌琛,不明所以。
手中的事情已经全部做完,张妈回到房间,打开自己的那台小电视。
电视里面,不管是娱乐频道还是新闻里面,统统都是关于琛昇集团继承人卞昇的报道,画面中,卞昇穿着帅气的家居服,拥着一个身穿红裙的女人,大摇大摆的朝着一辆蓝色的骚包跑车走去,在两人坐上跑车,跑车启动的那一刻,张妈看见了那个红衣女人的脸。
“那。那不是冥夏小姐么。”直到新闻结束,张妈才关掉电视洗澡上床。
心想,原来少爷是因为看见冥夏小姐和卞家少爷在一起,才会那么生气啊,看来,其实少爷是有些在乎冥夏小姐的。
这么想着,张妈眼皮慢慢沉重,随着呼噜声响起,她睡了过去。
薛翌琛换好衣服走出房间,经过冥夏之前住的那间屋子时,顿了顿脚步,继续往楼下走去。
前一天下了早班,早早的回了别墅,却因为别墅里面太过冷清,薛翌琛又和白城去了拳击馆,在拳击馆呆了大半夜,回到家的时候,全身酸疼。
惬意的休息了一天,一眨眼,便到了去酒馆工作的时间。
“少爷。”许绍洋已经等在了外面,拉开车门,见薛翌琛脸色不太好,也没有多话,认真的开着车。
走进酒馆,脚步都没来得及站稳,薛翌琛便被酒馆最角落里面的一抹白色身影吸引住目光。
不得不说,那个熟悉,却又显得有些陌生的身影,让薛翌琛情不自禁的有些失去理智。
就像是孩子不听爸爸的话,偷偷溜出门玩耍,很久很久没有回家。
薛翌琛此时,就是那个气急败环找不到自己孩子的父亲,焦炉,生气,心情跌宕起伏,犹如当初的那句话,屡屡在耳边回荡。
那时候,他曾对冥夏说:‘我们回家’!
时过进迁,与那个叫冥夏的女人,没有发生过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但不可置否的是,那个女人,真真实实的装进了薛翌琛心里面。
冥夏还在的时候,薛翌琛从来都不敢承认,直到他将她狠心的送走,忽然有一天,薛翌琛发现他再也看不到那个总是围着他晃来晃去的身影,他终于觉悟过来,他其实,有些在意那个女人。
刚刚知道心底的那抹想法时,薛翌琛被自己吓了一大跳,可即便是知道了自己心里有那抹异样,他也不会允许自己在继续错下去。
是的,如果放任下去,只会成为不可弥补的错误,害了别人,也害了他自己。
于是,他再也没有找过冥夏,更没有,关心过离开他的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就像宁朵说的,他是魔鬼,一个披着人皮没心没肝的魔鬼。
92。第92章 :心尖上的朱砂痣()
没有如胶似漆,没有生死不渝,没有海誓山盟没有相濡以沫,也没有两相情愿花前月下,更没有水乳交融卿卿我我,就这么简简单单的遇见,然后眉眼的一抹憨笑,她就成了他心尖上的一点朱砂痣,不可抹灭,毅无法抚摸。
薛翌琛往前走的脚步,不知不觉减慢了速度。
青鸾慢悠悠的喝着手中的红酒,在薛翌琛还未走进酒馆的时候,她就闻到了他身上那抹别致的香气,与冥夏一模一样的香气。
明明能够感受到薛翌琛朝她走近时的迫不及待,但不知为何,走到一半,他却停在了原地。
当看清楚身穿白色运动服,转过身直视自己的女人的脸时,薛翌琛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紧接着是释然,再然后,恢复到了以往面无表情的模样。
青鸾没有看见他眼中的失望,但对薛翌琛犹如冰川一样的表情,不由得有些欣赏。
在怎么沉稳的男人,在看见尤物般的青鸾的第一眼,眼中至少都会闪过一丝惊艳,可是薛翌琛没有,甚至连一点点的愉悦都找不到。
青鸾觉得自己挫败极了,犹如当年初见闫子凡的时候。
很快,青鸾恢复到了以往嘻嘻哈哈的模样。
“喂,真巧。”无视薛翌琛犹如寒冰一样的眼神,青鸾朝着吧台走去,找到离薛翌琛最近的位置坐了下去。
虽然对青鸾并没有什么好映象,但薛翌琛仍然会不知不觉得朝着她看去。
她身上的那套白色运动装,是他之前为冥夏买的限量版,仅此一套,所以他一定不会看岔眼。
可是为什么会在青鸾身上?
想着想着,薛翌琛手中的动作逐渐变得缓慢,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熟悉的画面,画面中,冥夏身穿一袭红艳艳的裙子,被一个相机砸到,脸上很快肿了一大块,紧接着,被卞昇拥入怀中,最后消失在电视画面里面。
本来在看见卞昇出现的那一刻,薛翌琛就关了电视,只是脑海中那些画面总是挥之不去,所以最终他选择了妥协,将那则新闻重新看了一遍,甚至连画面里四周的那些商铺和砸到冥夏的那个相机,都被他仔仔细细的看过。
一想到冥夏和卞昇,薛翌琛拧紧了眉头。
他总是觉得,冥冥之中,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直以来,薛翌琛都在怀疑,冥夏是被谁派到他身边的人,直到在画面中看见卞昇的出现,他才有些证实了自己心底的想法。
认识卞昇太久太久,久到卞昇的所有事情,薛翌琛都知道,和卞昇有关系的人,薛翌琛也全都认识,也或者说,全部都被他调查过,但冥夏,他从来都没有在卞昇或者是卞玺墨身边,查到过有她的存在。
还有青鸾,她是当红的明星,与那个叫郭靖的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她怎么也会认识冥夏?冥夏之所以受伤,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是在帮青鸾躲避那些烦人的媒体和粉丝群。
越想越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薛翌琛莫名的烦躁起来。
若是换做其他人,他想,他现在一定非常的理智,更不会有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可是为什么,那个人是冥夏呢?
薛翌琛一直都是个心思缜密的男人,但是这一次,他明明有些怀疑冥夏,却从未主动调查过她的任何事情。
自嘲的笑笑,看来,一个人果然不能对谁心怀异样。
眼中的迷惘逐渐消散,换上一副从未有过的清澈。
“哎?你不是。不是那个大明星么?”一道略显沙哑的声音从薛翌琛身侧传来,紧接着,一道身影映入青鸾眼中。
眼前的男子约莫三十来岁,留着一头齐肩长发,被扎成低低的马尾,面容俊朗,身穿一袭白色衬衫,衬衫的纽扣一丝不苟的系着,脖颈处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艺术风范。
从他明亮的眼睛里面,青鸾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白皙的肌肤,红韵的脸颊,精致的五官。这么美的女人,为什么薛翌琛看都懒得看一眼?
不过现在也不是疑问的时候。
93。第93章 :传闻有假()
嘴角上扬,扯出一个非常友好的笑容,青鸾朝着宁山伸过手去,清脆的声音像是风铃一样动听。
“你好,请问您也在这儿上班么?”语气直率,没有摆任何的架子,不禁使得第一次与其相见的宁山,对青鸾产生了些许的好映象。
“是啊,也不知道你一个大明星,怎么会跑到这毫不起眼的小酒吧来。”宁山说话向来都直率,这倒是和青鸾有些相像。
见宁山一脸的疑惑,真的就像是在问青鸾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吧一样,青鸾侧过头看了看薛翌琛。
宁山随着青鸾的目光看去,当下释然。
妖孽!
对薛翌琛的评价,没有更多,只有两个字:妖孽!
平日里,这酒吧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是冲着薛翌琛来的,里面不乏名媛模特什么的,但像青鸾这么出色的,还是头一遭。
“我一直都喜欢比较清雅的酒吧,之前来过一次,所以今天没什么事,就又来了,不知道你欢不欢迎,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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