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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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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呯”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兔子毕竟个体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呼呼的。
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真的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都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去打大猎物!
第四十六章、小狼群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只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我最担心的就是夜晚草原上的狼,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比起群体出动的狼来说,搏击的个体总是要少一些吧,不像狼群,当它们蜂拥而来的时候,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纠纠、气昂昂地往前走,他用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把土猎枪。
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
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我还没有觉察出危险,然后危险已经在悄悄地降临,我和格桑都没有发觉,有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
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然后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我深深地明白,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我也知道,曾经自己从狙击步枪镜里守望猎物直至杀死猎物,总有一天,自己也会被别人守望并死死盯住,生命就是这样奇妙,一来一往,周而复始。
我们闯进了一片林子,因为格桑要打大猎物,树林子里的机会显然要大得多,动物们也知道寻找自己的掩体,大草原上处处充满杀机,林子里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我说:格桑,回去吧,天色不早了,再走也不一定碰得到大猎物,越走越深,也不安全,要不,咱们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格桑被扫了兴,有些不开心,他还是坚持要打一只属于自己的大猎物,好向我证明,我所教他的,他已经学会了,他也是个草原上的神枪手。
我还想劝他的时候,格桑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噤声。
我发现前面树林子里站着一头水鹿,水鹿常常是小群体活动,夜行性动物,白天隐藏在林间休息,黄昏开始活动,最喜欢在水边觅食,因为善游泳,喜欢泡水,所以叫“水鹿”。
我所知道的是,水鹿这种动物感觉十分灵敏,常常能预感到潜在的危险,性子机警,最善奔跑,一旦被它发现有危险降临,一眨眼就可以跑得无影无踪。
这头水鹿可能是落单了,也可能是奔跑的时候受了伤,行动有些迟缓,站在林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它的同类们。
格桑很聪明,对于我所教他的知识竟然也可以活学活用,他躲到了一株树的后面,用密密的树枝做为伪装,将枪管从枝叶中悄悄地伸了出去,瞄准那只水鹿。
我觉得这头水鹿很可怜,脚受了伤,又落了单,同伴不见了,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林子里发呆,天色慢慢暗下来,林子里危机四伏,野兽们都会跑出来觅食,这头落了单的水鹿很可能就再也见不着明天的太阳。
我不建议格桑猎杀这头水鹿,水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我也不希望格桑因为捕杀的快感而变得越来越倾向于暴力。
水鹿还在左顾右盼着寻找它的同伴,它还不知道有个拿枪的猎手已经盯死了它,格桑已经悄悄地做好了准备,他扣动了扳机。
但是,水鹿命不该绝,格桑扣动扳机的时候,水鹿好像察觉出了什么,正掉转屁股往旁边看,这一枪本来应该打在水鹿的脑袋上,可却偏偏打中了水鹿的屁股。
“呯”的一声枪响,水鹿的屁股上烂了一个洞,鲜血汩汩地涌出来,格桑正准备再补第二枪,与此同时,树林子里哗啦一片响,窜出七只狼来,其中有一只断了半片耳朵。
我认得这群狼群,格桑也认出来了,那头被我们放生的小狼已经长大些了,体形越显强壮,第一个扑了上去,张开锋利的牙齿,向水鹿的屁股上狠狠地咬去。
小狼这一口原本是要咬水鹿的咽喉,但是水鹿也知道大难临头了,屁股上又中了一枪,就急忙闪躲,脖子一甩就躲了过去,用自己的屁股顶住了小狼的大嘴。
虽然水鹿的屁股上被小狼狠狠地撕咬下一片肉,但也总比咽喉被咬断要好得多,水鹿嘶鸣起来,奋力挣扎,但是与事无补,其它几只狼已经蜂拥扑上,将水鹿团团围住。
七头狼分别咬住水鹿身体的不同部位,水鹿在挣扎着,用力扭摆自己的身体,狼群死死咬住猎物不松口,在半空中翻腾着,狼爪一抓到水鹿的身体,就死死地抓紧了不放,|奇+_+书*_*网|水鹿的挣扎无异是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我看见那头长大的小狼突然松开了嘴,绕到前面,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水鹿的咽喉,水鹿还想在做最后的挣扎,却已经是有心无力,被狼群扯倒在地。
水鹿还没有断气,七头狼就开始一起分享捕来的猎物了,它们分别咬住属于自己的那块肉,然后狠狠地咬下来,吞进肚里,更残忍的是,水鹿还能低低地嘶鸣,侧着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被狼咬下来吞掉。
这无异于是人间最残忍的事了,我有点看不下去,格桑却看得津津有味,他小声地告诉我:阿哥,你瞧,那头长大的小狼!
我问:怎么了?我知道是那头小狼。
格桑饶有兴致地又观察了一会,蛮有把握地说:将来,这头小狼一定会成为这队狼群的首领,你看,那只头狼抢到的是水鹿身上最好的一块肉,别的狼都不敢和他抢,只有那只小狼敢,而且他很凶猛,并且是公狼,将来终有一天头狼要老去,小狼很快就会取代那只头狼的位置。
哦,是吗?为了保证两个人的安全,我一直在观察头狼和其它几只较有实力的狼,这时才观察起小狼来。
格桑说的没错,那只小狼的确十分凶猛,刚长出一点牙牙的时候,他就敢从大黑的怀里抢羊腿,现在长大些了,就已经有胆量和头狼争抢食物,等以后成年了,就更了不得,但他现在的胆识足够,只是体力和威猛还不行。
第四十七章、大狼群入侵
小狼的越位行为引起了头狼的不满,头狼停止了咀嚼,冲小狼嘶吼着,龇起满嘴的每一根利齿。
小狼仍然要去抢那块最好最嫩的肉,却被头狼一爪子狠抓了过去,小狼及时地闪开,头狼没抓到。
就在狼们分咬猎物的时候,树林子里似乎响起了声音,声音很远,很有频率感,我本来没听清楚,但趴到地上仔细一听,那声音就格外的清晰起来,我感觉到那可能是一队更大的狼群。
这队小狼群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的危险,也许它们也知道有外族的狼侵入了自己的领地,那队狼群明显要比己方的势力大得多,是和那群狼搏斗一番,赶走外族的入侵,还是放弃自己的猎物,从领地上撤退?
这,是个问题!
这群狼显然也饿了一段时间,它们来不及有更多的时间咀嚼到嘴的肉,将肉块撕下来后,就直接吞进了肚里,我看见那只小狼吞下的肉最多,他撕咬猎物的速度非常快,吞咽得也很快。
可能这只小狼从小就受过一场灾难,对于生命和食物的可贵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他一边吃一边抬眼看着四周的动静。
小狼发现了我,也发现了格桑,他有一点防备,但是又不闪躲,他可能对我还有一点印象,一边吃肉,一边不断地抬眼看我,想仔细地辩认我的身份。
我警告格桑,这群狼现在有食物吃,就不会来攻击我们,把枪管子收好,别挑起狼的斗志,不然我们会倒霉的。
格桑刚把枪管子缩回去,我就看到对面的树林一片哗动,几头雄壮的大狼从枝叶中钻了出来,它们是闻着水鹿的血腥味追来的,可能这片地方是两群狼领地中间的交接部分,只要有食物吃,大家都有可能会来抢。
狗吃屎,狼吃肉,谁有本事谁就能吃最好的东西。格桑小声地说着,握紧了手里的枪,我提醒他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要分清敌我双方的实力。
我话音刚落,对面的树丛后面又跳出十几只大狼来,我吃了一惊,来的是一队大狼群,足足有二十多只!
而且,我听说,出来捕猎的大多是公狼,母狼们多半都是留在家里看着小狼,如果算上留在狼窝里的母狼、小狼的话,那么,这队大狼群应该足有三十多只!
我预感到有危险,开始的那队小狼群不会攻击我们,但现在这队大狼群可就说不定了,但是,我对于狼这种集群生活的动物又有一种强烈的兴奋感,可能我曾经就是一名杀手,而狼也可以称作是大草原上的杀手吧?
我想再接着往下看一会,看看这些狼到底要做些什么。
格桑也被惊呆了,二十多只大狼就站在对面,这个时候,就算我手里再多一把猎枪也无济与事,毕竟离得那么近,狼还没有打死,其它的狼就会扑上来咬断你的咽喉了,也许,以静制动,那些狼还不会发现我们。
那队大狼群盯上的是小狼群捕来的那头水鹿,水鹿现在已经断气了,身上的肉被小狼群撕咬去了一半,内脏拖拉得到处都是。
大狼群毫不理会小狼群的嚎叫,有几头大狼往前走了几步,上前就去撕咬水鹿身上的肉,小狼群不得不撤退了,不然,一场厮斗再所难免,吃亏的肯定是小狼群。
然而那只小狼却仍然像他小时候一样,死性不改,明知道到嘴的肉被人夺走了,就不可能再夺回来,可他却仍有要冲上去争抢的意思,而且还冲着大狼群嚎叫示威。
小狼要吃亏!我在心里这样想,这个时候,我竟然忘记了那些是一群狼,而只是单纯地同情起弱势的一方来。
小狼的确很威猛,大狼群抢到了水鹿,又很不耐烦小狼的骚扰,有两头大狼就向小狼冲过来,三只狼扑咬在一起。
小狼虽然个头还小,也远没有两只大狼长得强壮,但他却异常的凶猛,在半空翻腾着,四爪乱抓,张着大嘴到处乱咬,像疯了一样,想要抢回自己的水鹿。
可能是小狼的疯劲震住了两头大狼,也可能是两头大狼不屑于和小狼玩过家家,水鹿的肉已经被分得就剩骨头了,两头大狼急忙转回身去抢夺最后的残肉。
小狼趁机占了便宜,他抓住了一头大狼的后屁股,用力一撕,竟然连皮带肉地撕下一片来,大狼吃痛,嚎叫着,回头猛扑猛咬,然而,小狼占了便宜,也出了心中的一口恶气,早已经撤退了。
我和格桑看得心惊肉跳,从来都只是在电视上或是书上看到有关狼的描写,现在亲身经历了一次,心头对狼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
格桑也怕了,抱紧怀里的枪,小声地说:阿哥,走吧,我们回去。
我嘴上说着好,心里感觉到可能回不去了,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僧多粥少?不够吃的时候怎么办?当然还要再去找别的可吃的东西。
狼也一样,当狼多肉少的时候,狼群当然就会把目标转移到另外的动物身上,它们可不会认为你是人类,就不把你列入它们的餐单之内,只要是肉,狼就敢吃,它才不会管那是什么人,是高级动物的还是低级动物的。
何况小狼群对我们还有些记忆,大狼群却是完全陌生的,它们也早已经发现了我们,刚才只是在抢夺鲜美的水鹿肉,现在肉没了,水鹿的骨头都被拆散,当然目标就转到了我和格桑的身上。
我一早就知道,当那队大狼群从树丛中跳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走不脱了,所以也没急着要跑,那只会引起狼群更大的兴趣,只是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像才让大叔说的那样,也点一盏油灯,也许大草原上的佛会给我们指示,告诉我们今天不应该出来打猎。
不出来,就见不到那群狼,也就不会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格桑也就不会坚持非要进大林子不可,也就不会现在还呆在这个地方了。
当大狼群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切都晚了,反正是来不及逃了,所以我也并不惧怕,只是问格桑:会爬树吗?我们比比吧!
格桑点点头,忽然又说:小时候爬过两次,没爬上去,我们草原上的牧民可是马背、牛背上长大的,不是树上长大的。
我才没闲功夫和他说这些,猛地一托他屁股,低喝一声:上去!
格桑知道大事不妙,借着我向上托的力,双手紧紧地抱住了树杆,用力向上一窜,真他妈的笨,竟然窜上去之后,双手没有抓住,身子又猛地向下一滑。
我只好再托住他,用尽力气把他往上顶,死小子,才十多岁就长了一身的壮肉,死沉死沉的,逃命的时候都跑不快,也不晓得减肥,还说以后去当兵?
我用足力气,连托了几次,才把格桑顶上去,他双手抓住了一根树杈子,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翻了过去。
第四十八章、第一声枪响
这时候,大狼群已经向我围拢了过来,围成了个半径不足三米的圆圈,看起来附近乌鸦鸦的一片都是狼头。
虽然天色已经黄昏,草原上的气温也降了下来,林子里就更显得阴冷,但我的衣服还是一下子就湿透了。
我从来没有体会过那种与狼群面对面的对峙,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还能死个痛快,但是要我成为狼群的猎物,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块一块地分割下来吞掉,我是绝不能忍受这样的死法。
狼群在向中心收拢,就像渔夫撒下的网,它们已经在收紧网口,准备享受猎物了,看着二十多头狼流着口水盯着我,那种凶残的眼神让我也从心底里有一点发毛。
我当时确实也有些后悔了,虽然自认为曾经勇猛无比,但好奇心让我必须负出一部分代价,我现在除了裤腿子上绑的那把尖刀,没有别的武器可以防身。
但是,我现在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抽出那把尖刀来,狼群已经伺机待动,只要我稍稍弯低一点身子,或者我略微扭动一下身体的任何部位,狼群就会一拥而上,把我活活地撕成无数碎片。
我的心情有点紧张,但我却不能表现出有丝毫的畏惧,曾经无数次的临阵对敌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胆怯了,狼群也就会立即扑上来。
而现在,那些狼对我还存在着最后的警惕,它们不相信,我在它们的面前竟然还能表现得这么大胆,就有些迟疑,没有向我进攻。
狼,是一种疑心很大的动物,利用狼的疑心,我镇定下来,用力捏紧拳头,寻找第一个准备向我下口的狼,虽然尖刀来不及拔出,但我的铁拳也足可以打碎一头狼的脑壳。
狼群似乎准备行动了,集体向中心迈了一步,我也准备行动,浑身的细胞都紧张地收拢在一起。
“砰”的一声枪响,狼群只顾着盯紧我,却忘记了树杈上坐着的格桑。
格桑开了枪,这小子倒也不赖,在危急关头,竟然枪法大有进步,子弹打中了一头大狼的鼻梁骨,可惜子弹的威力不够大,枪的射程也不足够远,从高高的树上往下射的时候,侵彻力已经大大的减弱。
那头狼的上半截嘴巴被子弹打断了,鼻梁骨戳在外面,血淋淋的,因为嘴巴烂掉了,出声漏风,嚎叫的也就特别难听,狼群受到了惊吓,集体后退了两步。
我急忙一矮身,抽出裤腿上的尖刀咬在嘴里,借着下蹲的力道猛地向上一窜,十指抠住树杆,两脚一蹬树身,又猛地向上窜了一大截。
弯腰、抽刀、咬刀、上树,不过用了五秒钟的时候,我已经超出了狼群的最佳攻击范围,狼群再度向大树围拢来的时候,我已经安安稳稳地坐在树杈子上了。
格桑瞧得直竖大拇指,赞叹着:阿哥,你真比猴子还要灵敏,两只手就像长在树杆子上一样。他一边夸赞,一边翻过我的手掌来看。
我的手掌上还留着摸枪磨下的厚厚的茧子,十个手指头也长着粗粗的皮,那是在特种部队时练功磨下的,那时候,整天折磨我们的除了簸箕,还有一个请来的教员。
那个大个子家伙据说曾经是少林寺的武僧,另有一套折磨我们的办法,我很多功夫都是和那个教员所学,这十个手指头上的厚皮就是和教员学练铁砂掌时留下的。
格桑惊奇地问我:阿哥,你的手上怎么长着这么厚的皮,像一层铁甲?
我笑了一笑,故意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哄他说:没办法,你大哥是个粗人,粗手粗脚的,就长这样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讨不到媳妇。
格桑一撇嘴,说:谁说我阿哥讨不到媳妇,是那些女人没有运气,给我阿哥,都看不上眼呢!
我笑了笑,摸摸格桑的头,夸他的枪法有进步了,格桑很开心,不相信地问我:真的吗?我的枪法真的有进步吗?
我说:那当然,你大哥是谁,名师出高徒嘛!来,高徒,把枪给师父看看。
格桑很高兴地把枪递给我,我又补充了一句:就是这枪不太好,刚才那一枪本可以打碎那头狼的脑袋的。
格桑嘀咕着:要是大黑跟我们一起来就好了,这些狼也就不敢这样猖狂了。
我说:大黑挺着个大肚子,能来吗?再说了,今天是咱们俩犯了个错误,不应该把责任迁连到大黑身上。
格桑吱唔着点点头,虽然他心里也知道不应该在黄昏时分还进大林子里打猎,但是又有些不大心甘,觉得这只不过是个失误,或者说是运气不好。
其实,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常见不过的动物了,在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们常常隔三差五的遇见狼,只是那些狼也并不常袭击人类,除非是它们找不到食物的时候。
按理说,现在是秋天,正是草原上野兔子野鼠最肥嫩的时候,狼可以找到很多入肚的食物,在狼们的大脑中罗列着一份季节食物餐单,到了相应的季节,它们就会在大脑中按季节和路线来搜寻最适合自己吃的食物。
但是,今年的秋季似乎有些不寻常,比往年要冷一些,可能,某些动物也预感到今年的冬天不会好过,行程路线会有些提前或者退后,再或者就是改变了往年的路线。
于是,狼群为了在冬季来临前抢夺尽量多的食物,已经不在乎所谓的领地限制了。
大狼群闯入小狼群的地盘,胜者为王,只要抢到食物就是真理,毕竟要维持那么大一个家族,头狼的任务也很艰辛。
我和格桑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下面那只断了上半截嘴巴的狼一直在嚎叫着,呜呜咽咽的,像是在嚎啕大哭一样,我不知道那只狼为什么要那样悲哀。
格桑说:它活不成了。
我想起我刚到多吉大叔家时,大叔曾经说过的故事,就点点头,赞同格桑的话,因为这只狼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也丧失了他的攻击力,头狼不会再需要他了。
如果头狼任慈一点的话,会把它从狼群驱逐出去,如果头狼凶狠,那么这只狼就只有死的下场。
第四十九章、子弹不多了
我们很不幸运,遇到了一群凶残的大狼群,那只断了嘴巴的狼被几头大狼围住,头狼可能是忍受不了它的哭嚎,就先下了口,一口咬在它的咽喉上,血顺着头狼的嘴巴往下流。
我第一次亲眼见到同类之间可以这样互相残害,终于明白,为什么人类要把那些凶残而又没有同情心的人比作是“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了,我有点寒意,因为这种自相杀害的残忍。
但是,当我想到人类之间也会因为利益的驱使而互相利用互相加害的时候,我心里的悲哀就更深重了一层。
狼,根本不忌讳在人类的面前直白地表露自己的凶残,而某些人类却要带着虚伪的面具,嘴里说着仁慈,手里拿着刀子。
这是悲哀,有些时候,某些人类或许还比不上动物……
阿哥,我们怎么办?格桑望着树下久久不肯离去的狼群,心里有些发毛,我感觉到他的身子都有些僵硬了。
格桑不会爬树,更怕从树上掉下去,只要他掉下去,马上就会被狼群撕成碎片,所以格桑就紧紧地抓住树枝,手心都紧张得出了汗。
我告诉格桑:没关系,别怕,最多咱们在树上耗一个晚上,明早天一亮,狼群就会撤退,再说,那时候大家就会找到这里来,人多势众,狼也不是傻子,打不赢当然就要跑。
可是,我们能耗一个晚上吗?格桑担心地问我,他告诉我,一开始打兔子的时候,自己为了练枪法,浪费了不少子弹。
我问他,还有多少颗子弹?
格桑双手抓着树枝,不敢乱动,让我自己数。
我把他怀里揣着的小包掏出来,数了一下,才六颗子弹了!最多也就打死六只狼,如果运气好的话,一颗子弹贯穿两颗狼头……但是又不可能,哪会次次都有那么好的运气?
我把枪拿过来,装上一颗子弹,这些子弹用来打狼已经有些不太实际,狼太多,打不完,只能在狼群准备行动的时候,放上一枪,起到个威慑作用,为自己多争取一点时间。
天,很快就黑了,天亮的时候还好一些,天一黑,就听着林子里呜呜的风在响,秋虫在鸣叫,黑暗中,一对对绿莹莹的眼珠子在放着饥饿的光芒,一想到那些是凶残的狼,头皮就发炸,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暴出来了。
格桑有点焦急,问我:阿爸他们怎么不来找我们呢?
我说:当然会找,只是还没找到这里,谁会想到,我们会走这么远?再说,我倒不希望他们现在找过来,狼太多,万一他们没有个安全措施,那不是白搭上几条命?
格桑不出声了,紧紧地抱着树杆,秋天夜里的风很冷,我感觉到一股寒意顺着脊背往头顶上爬,格桑也冷得缩紧了身子。
狼群可不怕冷,相反,在漆黑的夜里,它们更显得活跃起来,有几头大狼在头狼的指挥下,向大树猛扑过来,但是树杆很粗,狼群扑击了很久,也没能把我们摇下去,只是树叶子晃了一阵子。
狼群停止了攻击,开始休息,但又很不甘心,仍有几只狼围着树杆在打圈圈。
为了安慰格桑,我笑着说:格桑,你瞧,这些狼给咱们当保镖呢!风把那只死狼的血腥味吹上来,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自己心里都有些发毛。
夜深了,狼群发动了几次扑击,都没能成功,格桑有些放松了警惕,他有点迷迷糊糊的想打瞌睡,可能是有我在他身边,所以他就放心了许多,竟然慢慢地把眼睛给闭上了。
我知道他睏了,又很疲倦,其实我也有点想睡,但是一望见树下那几十对绿莹莹的眼珠子,所有的睡意都被驱赶得无影无踪。
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两个大队搞一次选拔比赛,为了入围,我曾经三天三夜没休息过一分钟,到后来,到达目的地的时候,眼睛都睁不开了,但那也硬挺了过来。
我摇醒了格桑,告诉他,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警惕,只要我们放松一点点,狼群就有机会可乘。
格桑重新打起精神,睁大眼睛往树下看,狼群有些焦躁,在树下来回地走动着,我所知道的是,狼其实是一种极有耐心的动物,它可以整整一天不停步地追赶猎物五十公里,也可以为守候一只猎物而窝上几天。
前面的这几只狼,显然是在做样子给我们看,我觉察到什么不祥的感觉,扭头往身后看,这一看,吓了一大跳。
有两头狼站在树下,一动不动,另外两头狼站在稍远一些的地方,正准备向树这边冲过来,我想起在部队搞训练时有个科目,就是翻越高墙,一种方式是自己独立翻跃,另一种方式就是和同伴一起搭建人梯。
说实话,我当时怎么也不敢相信,狼,他妈的也懂搭狼梯?
我一直以为小说里或者书上写的狼如何如何聪明,那都只不过是个精美的桥段或者骗局,我从来都没有信以为真过,但现在,却不得不信了。
我把枪递给格桑防身,告诉他:如果狼扑上来了,就用枪托子猛敲狼的头,最好是敲鼻梁骨中间的那块地方,猛敲,可以把狼打晕,子弹太少了,咱们要节省着用。
然后,我把尖刀紧紧地握在手里,盯住了后面的两只狼,这把尖刀是才让大叔送给我的,是当年他打猎时的随身利器,算是个珍藏品,藏刀不是一般的锋利,很尖锐。
有人说,狼会飞,我不相信,但可以把那理解为跳跃,现在,那两只狼已经准备跳了,它们先是退后了一段路,然后猛地向这边冲过来,前爪在狼梯的背上一按,整个身子就腾空飞了起来。
狼在半空中飞跃的时候,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物扭动腰身,以调整方向,两只狼同时向树杈上扑过来,第一次,高度不够,离树杈还比较远,只把树皮抓下几片碎屑。
两只狼歇了一会,第二次向树上扑来,这次还是差了一点,树杈子太高,狼跳跃的速度和力度都还达不到那个高度。
狼群骚动了一阵子,头狼更换了两只更强壮的狼上场。
第五十章、亲手杀狼
这两只狼长得很肥,很壮实,在这队狼群中应该算是打手或者左右护法的级别,膘肥体壮,个头高大,第一次扑击,有一只狼就抓到了树杈的边上。
我有点吃惊狼的纵跳力,担心格桑的安危,提醒他要多加小心,格桑嗯了一声,握紧了枪杆子,把枪托子对准外面。
第二次,狼扑得更高了,两只狼向树杈上扑来,身在半空的时候,后爪借势在树杆上一蹬,整个身子便向我和格桑扑压过来。
格桑一着急,忘记自己该干什么了,抱着枪杆子发愣,情势危急,我来不及想太多,双腿夹紧树杈,左手一把扭住了一头狼的下腭,右手尖刀向前猛刺,“噗”的一声,尖刀刺进了右边狼张着的嘴巴里。
一股血水从狼嘴里喷溅出来,喷了我满脸,混和着一股腥臭的气味,那头狼的咽喉被尖刀刺穿,来不及嚎叫,就直直地向树下跌去。
左边的这只大狼还在挣扎,它的下腭被我紧紧捏住,惊慌之中,两只前爪向我胸前抓来,“嗤”的一声就把我的迷彩军装给抓烂了。
我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慌张,随手把刀尖往后一倒,割断了一只狼爪,借势右手按住狼脑袋,左右手一使劲,“喀啦”一声脆响,那头狼的下腭被我硬生生撕裂,左手再使劲一拽,整条狼下腭连着舌头和气管都被扯了出来。
我松开手,那头狼直直地向树下坠落,临断气前,爪子还条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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