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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鬼差-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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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好意思!)
  走廊里静悄悄的,再没有丝毫的声音或是异动。孙洁刚才传出尖叫的地方,没了一点声音,感觉空荡荡好像只剩下了空气。
  死一样的沉寂,只怕是这世上最恐怖的存在,它能让人产生仿佛全世界都沉沦在漆黑幽暗深谷般的最恶心的错觉。这种错觉恶心的,能让人窒息!就像某个垫底的网文作者一样,非要发贱的学那些个大神们建什么QQ讨论群,结果没人加,加上的人又不说话,整个群里死一样的沉寂,傻叉的自取其辱的沦陷在了最恶心的窒息之中!这或许就是发浪装逼的最好下场了罢。
  哦,咱不去管那个装逼发浪的名叫张莫寒的垫底作者,因为不关咱啥鸟事儿,让他继续不要脸无敌下去吧,咱,言归正传!
  被定身在楼道中部台阶上的我,不知道这时走廊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我能够想象的到,适才所发生的决不是好事,我甚至已经感觉到死神的脚步和气息,正在向我和走廊里的两人女生缓缓逼近……
  在我眼前,甚至浮现出一幅恐怖的血腥场景。场景里,庄可馨白皙的喉咙,被咬出一个拳头大小的血窟窿,鲜血汩汩。一只皮毛畜生,瞪着恶毒的双眼,正贪婪地趴在她脖颈血窟窿上,一口口吞咽着血液,那些滚烫热血从老皮子牙齿缝隙间穿过时,留下一串串渗人的嗞嗞声。
  嗞——嗞——嗞——,吸允声一下下、有节奏地回荡在漆黑的走廊里,听的人头皮发炸、毛骨悚然,让人感觉自己的喉咙也像被怪物在撕咬允吸似的。
  而此时,庄可馨还未死去,瞪大着双眼,眼里充满绝望和惶恐的颜色,脑袋斜歪在肩膀上,呆滞地漠视着前方,被动地感受着身上血液被老皮子从喉咙抽吸的痛苦。从她脸上表情来看,非常淡定,就像一只被掏空了肠子还在游水的鱼,坦然等待着生命的消逝、灵魂的解脱。然而,她无力下垂在身体两侧的双手,却毫无规律地抖个不停,好像是在时刻提醒着她,你还没有死,你看,我们还在抖……
  眼前出现的幻觉,不免让我兔死狐悲,感觉自己浑身上下每一寸带血的肌肉,都被人一口口撕咬下来,然后淌着血落进别人嘴里咀嚼,充满新鲜腥味儿地血肉,不停被嘴里的舌头上下翻动着,然后被牙齿嘎吱嘎吱生生磨碎,和着唾液咕噜一声,由口腔钻进食道滚进胃里……
  如此恐怖的幻觉场景,使我缓缓闭上了眼睛,这时的我,也只有眼球和眼皮还受自己控制。我在心里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面对眼如此恶劣处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鱼肉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等死。
  孙洁的凤凰真身,或许能够保她一命,这让我心里多少有些安慰,然而我和庄可馨,恐怕就没那么幸运了,普通凡人在强大的妖物面前,是最渺小脆弱、不堪一击的。
  死,对于我来说,算不了什么,大不了轮回投胎再来一次,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死,一起轮回转世,或许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死一样的走廊里居然再次传来响动,是一个女孩略带激动而且兴奋的声音:“晚辈庄可馨,叩拜黄老太奶……”
  这一声,被我听的真真切切,我整个脑子立刻凌乱了……
  原来,我前后遇上了两个黄大仙,之前那个,也算是黄老太奶,但是是个遗祸世人的恶仙,而此时这位,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保家仙。
  庄可馨那些奇奇怪怪的噩梦,都来自那只恶仙,因为庄可馨体质异于常人,每次深睡之后,都会不自主的灵魂出窍,然后飘荡阴阳两界。
  有一次,庄可馨灵魂出窍之后,刚巧被恶仙遇上,她见庄可馨体质异于常人,便想收为弟子。当然了,她收弟子的动机是不纯洁的,因为像庄可馨这种体质的人,是能够被妖用来噬灵的,也就是说,恶仙把庄可馨培养强大之后,就会吞噬她的魂魄,来增强自己的修为。不过,被庄可馨拒绝,但恶仙却并没有就此放过她。
  庄可馨的那些噩梦,就是恶仙对她灵魂培养的一种手段,只是庄可馨体质孱弱,而恶仙又急于求成,才导致庄可馨每次都在噩梦中遇险,醒来后神色憔悴。
  而此时走廊这位黄老太奶,庄可馨东北家里的保家仙,说起实力要比那恶仙强上许多,但是保家仙往往不是保佑一家,一个保家仙往往护佑着上百家,百家之中,是非自然不少,所以虽然能够顾及到庄可馨,但是还是被那恶仙有机可乘,搞的这位保家仙也是焦头烂额。
  后来,这位黄老太奶就托梦给庄可馨父母,让他们把庄可馨送离东北,先找个远离东北的地界安顿,等她腾出手来,再帮庄可馨解决那恶仙。
  一开始,庄可馨的落脚处是河北省,但是不料想,那恶仙竟对庄可馨尾随而来。由于庄可馨远离东北,远离那位黄老太奶的庇佑,这恶仙更加肆无忌惮。
  庄可馨在被恶仙几次纠缠之后,无意间遇上了一位鬼差,这位鬼差正是张恒的父亲,而张恒呢,是和庄可馨在河北的同班同学,就这么,两个人认识了。也因为张恒身边有一个当鬼差的父亲。之后,庄可馨便再离不开张恒父亲的保护,张恒那个无良的鬼差父亲,竟然还私下告诉庄可馨,要她好好照顾张恒,要不然不但不会再帮她,还会亲手把她送给那恶仙。
  庄可馨一个弱小女子,又岂能拗得过阴间的鬼差?虽然仍然保持着应有的尊严,但,有时也不免委曲求全。
  后来,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有一天,张恒父亲要他们从河北来我们河南,并且来我们学校上学,他们两个呢,就这么来到了我们学校。然而,等他们两个来到我们学校之后,张恒的父亲竟突然消失,庄可馨便再次陷入恶仙的纠缠之中。
  庄可馨无奈,只好在女生宿舍楼顶,简单摆了个简易的神龛,烧香祷告,希望黄老太奶能够赶来相助。不过,东北距离我们这里几千里之遥,即便黄老太奶有空暇,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够赶到的,因为,各地妖仙都有道场,你这外来的过路仙,总要向本地仙打个招呼,问候一声,以免一起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所以一来二去,就耽误了赶来的时间。
  期间,张恒凭着他那些可怜的道行,与那恶仙有过一次接触,不过就凭张恒那三脚猫的手段,一招就被恶仙打飞。后来,张恒父亲再次出现,击退恶仙,救下张恒和庄可馨。也就是我被困在庄可馨梦里那次,我被困在她梦里,其实是因为庄可馨灵魂离体的缘故。
  然后张恒父亲又给了张恒一根能够护佑体内灵魂的“二尺留魂线”。还言说,这根丝线,能够缚住离体的灵魂,不使灵魂出窍,也就是说,这根丝线如果挂在庄可馨脖子里,庄可馨睡熟之后,灵魂就不会再出现离体现象,也就不会遭到恶仙的骚扰。不过,张恒这畜生有私心,并没有把丝线交给庄可馨,而是……而是就像我刚刚进到庄可馨房间看到的那一幕,他竟卑鄙地把一个人用的丝线,拴住了他们两个人,目的嘛,我就不用说了。
  他这么卑鄙的作法,直接导致丝线不受重负,使两人魂魄同时出窍,也就是我进入房间看到两人脸色苍白的原因。当时还好我和孙洁赶到的及时,让恶仙转移了视线,要不然两个人都会有生命危险。
  之前,附身小悦的,也是那恶仙,原本我和小悦难逃厄运,不过,就在这时,刚好被黄老太奶千里迢迢地赶到,援手救下了我和小悦。
  黄老太奶所说的,我供奉过她香烟,估计我不用说,诸位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是那根被我狠狠摔进楼道里、用来戒烟消愁的香烟。当时这位黄老太奶,刚好烟瘾发作,正四下在楼道里找烟头抽,没想到,我这一场及时雨,顿时解了她的饥渴。
  写到这儿,或许有人会说,你丫又来蒙我们了吧?堂堂保家仙,满地捡烟头儿?这个,我只能说,信不信由你们,我只能说,保家仙只能摄取人类的供奉,如果他们拿了那些非供奉品,换几句话说,如果他们用法术去违背人类意愿,非法摄取人类的东西,会对他们的修行造成极大的影响,很可能导致他们一身修为前功尽弃。所以,黄老太奶哪怕满地找烟头,也不会去非意愿的摄取人类一针一线。
  或许,有人又会问,抽烟的大部分是男生,她这么不去男生宿舍里找烟头?非要来这几乎没有烟头的女生宿舍里找,而且刚好被你扔给她一根香烟,这也太狗血、太巧合了吧。
  这个,怎么说呢,请问,庄可馨是男生还是女生,是住在男生宿舍,还是女生宿舍?这位保家仙来这里是为了保谁?
  或许,还有人有疑问,那就是,我和那恶仙干仗的时候,这位黄老太奶在哪儿,怎么不出手?这个,我只能说,我不知道,以上的这些,都是后来孙洁和庄可馨陆陆续续告诉我的,她们没说原因,或许,她们也不知道吧。
  自打这次之后,庄可馨便彻底摆脱了噩梦的侵扰,和张恒的骚扰,并且,这次之后,张恒居然也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不见了那副花心嘴脸,总是一本正经,并且和我十分亲近,一口一个振哥,喊的我胃里都直冒酸水,每每都让我一脚把他踹开,我真怀疑,这猴孩子是不是被什么人洗了脑……


☆、第一百三十五章 贞操不如酒纸贵

  高中下半学期,是最繁忙最痛苦的,因为这是决定每个学子命运的最后冲刺阶段,人人都像已经冲到龙门前的鲤鱼,为那历史性的一跃,做着最后的准备。这一跃,将决定你的未来是条龙,还是条鱼。
  写到这儿,或许有人会反驳,跃过去的也不见得能成龙。这话,不假,我不否认,不过,跃过去的,总比没跃过去的,要多几分成龙的机会吧?
  自打庄可馨摆脱了恶仙的梦魇之后,对我的态度明显有了好转,至少,看我的眼神里,少了几分冷漠,多了一丝感激。不过,想要一个人喜欢上一个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平白无故的爱。所以说,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对人家说声我喜欢你,家人就会立刻接受,就会立刻向你投怀送抱、立刻和你结婚生子。我当然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也明白其中的道理。感情的事,是要慢慢培养的,不能操之过急,有时急于求成,反而会起到事与愿违的反效果,况且,传说中那种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的狗血情节,在如今的社会里,谁还会去信呢?除非……除非你那句“我喜欢你”,不是对着人说的,而是手里拿着一根肉骨头,蹲在路边,对着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说的。
  狗,与肉骨头。这个比喻,用来比喻爱情,似乎有些不大恰当,并且很有可能使人误认为,难道不拿肉骨头,那条流浪狗就不会理了你吗?难道爱情,都是拿着肉骨头哄来的吗?没有肉骨头,就没有真正的爱情了吗?
  如果,有人真的这么问、真的这么认为的话,我只能说,这个,我不知道。不过,如果咱能撇下当今这物欲横流、道德沦丧、贞操不如酒纸贵的现实社会的话,真正的爱情,还是有的,至少,在我的故事里有……那你的意思是说,现在真正的爱情,只能出现在小说里咯?呵呵呵呵,如果你真想这么认为的话,我也不拦着。
  庄可馨对我的态度虽说有好转,那也只是普通朋友而已,而且还是看在孙洁的面子上才和我做普通朋友的。
  有些人呢,怎么说呢,在你没和他交往之前,或许会觉得这人有很多很多优点,可以说,各个方面都无懈可击堪称完美。但是,你一旦和他有了一定接触之后,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就像那句老话说的,人无完人,玉无完玉。就像庄可馨,之前,她没和我说过一句话时,我觉得她就像一位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不可亵渎的女神,然而当我和她有了一定接触之后,我这才发现,原来她也只是个普通女孩,会哭、会笑、会发脾气,有时,也会偶尔来些女生式的调皮恶作剧。
  这些,虽说没有颠覆她在我心中的女神形象,但也使我多多少少有那么点失望,“原来,她是这样的呀,好像和我印象里的不大一样啊……”
  当然,此时无论她身上有多少让我感觉不适的地方,我都能够接受,但是,有一点,令我很奇怪,那就是,每次孙洁约她一起和我们去处玩时,她的眼神,总是有意无意的看向公园里、大街上那些衣着光鲜的人,无论男人女人,眼神看向他们时,总是露出那么一丝似有似无的艳羡之色。我当时觉得,她可能是见人家衣服漂亮,所以羡慕,毕竟女孩子嘛,爱美之心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就在高考临近的半个月前,庄可馨突然消失了,课堂上见不到她的人,寝室里也没有她的身影,老师和校长都不知道她的去向,不过,她的衣物和行李还在寝室。并且,每隔三两天,她都会给学校打一次电话为自己请假。老师问她在哪里,她却不说,只是说让老师不用为她担心,她现在过的很好。老师和校长想联系她的家里人,却苦于没有她家的具体地址和联络方式,电话里听她自己说她现在过的很好,也只能作罢了。
  庄可馨离奇的消失,让孙洁很是担心,虽然庄可馨经常打电话来学校,但孙洁还是觉得她可能出了什么事,或者被坏人劫持了什么的,打电话,也有可能是被人逼着打来的。
  孙洁把自己的想法和我说了,我顿时也为庄可馨担心起来,生怕她是因为遇上了坏人,然后被人强行囚禁了起来。 
  一想到这个,我顿时像热锅上的蚂蚁,再也坐不住了,简直是百抓挠肠,满脑子都是庄可馨被坏人凌辱折磨的画面。
  孙洁想我和她一起出去四处找找。我把双手抱着头,将十指深深抓进白发里,问她道,你告诉我,咱们准备上哪儿去找?别说她在别处,就是在咱们这个镇子里,也不好找啊。
  孙洁对我冷冷说,你以前不是说过自己本事很大嘛,说自己能降龙伏虎的,怎么现在要你找个人都这么困难?你那些本事里,就连个找人、或者追踪之类的法术都没有吗?
  听孙洁这么说,让我整个人都为之一滞,心里暗骂自己,牛皮不能吹呀,要吹也别吹太大,吹大了,真的会破!
  不过,经孙洁这么一提醒,我突然想起来,在我那本《天罡三十六阵》里,还真有一个追踪妖邪鬼魅的阵法,名字好像叫……
  对了,名字只有一个字叫《涉》,也就是易经里经常提到的,君子无咎,利涉大川的“涉”。
  《天罡三十六阵》里的阵法,和《太衍符咒录》里的符咒差不多,也大致分为三种类型:防御型,辅助型和攻击型,与《太衍符咒录》里的符咒相较,《天罡三十六阵》里的攻击性阵法较少,防御型和辅助型阵法较多。
  这个名叫《涉》阵的阵法,就是一个辅助型的法阵,并且摆起来非常容易,法器和道具的要求也不是很高,追踪起邪物的效果也很不错,并且不但能够追踪邪物,还可以拿来追踪阳世间的活人!
  我在学会《涉》阵之后,曾经偷偷在我发小小胖身上做过多次试验,每次都是屡试不爽,就像卫星定位一样,能够准确无误找到小胖的所在位置,当时,我还觉得这阵法蛮好玩的,没想到现在能够派上用场。
  《涉》阵具体要用的道具就是:当事人身上的一根头发,一条抹了黑狗鼻准血的白线,外加八道“寻仙符”。所谓的寻仙符,其实是一种探测阴气和妖气的符咒,之所以叫“寻仙”,只是对这张符咒的尊称而已,其实叫它寻阴符或者寻妖符更恰当。
  这寻仙符对于体内已经有法力的人来说,没啥用处,十足的鸡肋符咒而已,不过,它却刚好可以用来摆《涉》阵。
  阵中所需的黑狗的鼻准血,也就是鼻头血,如果没有鼻头血,可以用红公鸡的鸡爪血代替。不过,鸡爪血没有鼻准血效果好,追踪范围比较近。但是相对鸡爪血,黑狗的鼻头血不大容易取。因为狗的鼻子就是它的命门,十分脆弱。听那些喜欢抓狗吃肉的人说,用一根拇指粗细的小木棍,在狗鼻子上轻轻一敲,就能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狼狗一下给敲死。
  小木棍儿究竟能不能轻易敲死大狼狗,我没试验过,也没亲眼见人敲过。不过,我知道狗是非常讨厌有人动它鼻子的。
  所以说,从狗鼻子上取血,多多少少会有风险,有可能会把狗惹毛了咬人,也有可能放血时不小心把狗给扎死。我在小胖身上做追踪试验时,从没用过黑狗鼻准血,都是拿鸡爪血来代替的。
  我和孙洁兵分两路,孙洁负责到庄可馨寝室找头发,而我负责鸡血和符咒。
  就在我们忙手忙脚张罗《涉》所用的道具时,庄可馨竟意外的返回了学校,在众多同学的艳羡眼神之下,衣着华丽地从学校门口一辆我看不出是牌子的豪华轿车里钻了出来。整个人春风满面,加上一身华丽的衣服,简直让我觉得判若两人。
  十几天不见,我觉得她变化好大,好像成熟了很多,再也感觉不到她那文文静静的学生气息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我也说不出的气质,那种气质,让我觉得很不适应,还有点恶心,就像看到一只身着华丽衣服的花狐狸……
  并且,庄可馨看向我们的眼神,也不像当初那么亲切纯洁了,眼神里似乎还夹杂着一丝遥远的陌生感,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心里又像被人用针扎了一下似的……
  庄可馨那次回学校,是来收拾行李的,孙洁问她要上哪儿去,她笑着说道,去哪儿都行,反正以后是不会再上学了……
  后来,孙洁告诉我,庄可馨在镇子里买东西时,被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外地老板看上了,那老板非常有钱,说只要庄可馨嫁给他,就让庄可馨过一辈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阔绰生活。庄可馨犹豫几天之后,便爽快地答应了那个老板。用庄可馨自己的话说,我们这么拼命学习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将来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吗?现在,这种生活就摆在我的面前,我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我为什么要放着幸福生活不要,去苦苦奋斗呢?
  真的幸福吗?我苦笑着,把左手里已经用鸡血染红的丝线扔在了地上,把右手那八张符咒,撒了个满天飞,然后抬起头,看着湛蓝的天空,无力道,浮躁人生,纸醉金迷,贞操不如酒纸贵……


☆、第一百三十六章 辍学

  庄可馨收拾行李,离开学校的那天晚上,我病倒了,而且非常严重,接下来的一连几天,都是迷迷糊糊,高烧不退,卧床不起,把村里所有大夫都找遍了,每天打针吃药,也不见好转。
  蛤蟆母亲见状,就和我母亲商量着,想要把我送进医院,住院治疗。被我听到之后,忍着病痛一口拒绝,死活不去医院!蛤蟆母亲和我母亲,见我态度决绝,也只好作罢。
  我不愿住院治疗的原因,有三点,一来,进医院太花钱,医院那种比五星级宾馆还要高消费的地方,不是我们这些普通家庭能够承受的。二来,我和小悦马上就要高考,我们一旦考上大学,那我们的学费将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可能会令我们家的经济瞬间崩溃。我不想把我们上学的钱,都花在给我看病上,更不想小悦因为我的病,没钱交学费,失去上大学的机会。
  我这么做,或许看上去有些矛盾,或许有人会问,都病成这样了,还怕花钱看病?还想着留着钱上学?如果你的病不好,又怎么能去上学呢?
  这个,或许你们不清楚我的病,别说你们不清楚,就连村里那些郎中也搞不明白我的病因。不过,别人不清楚,不代表我自己不清楚,这也是我不去医院的第三点原因,我对自己的病,是一清二楚。我得的,是心病,外加忤逆了天道。只怕,即便住进院治疗,也不会有啥效果,我不想就这么把钱白白把便宜了那些比黑店还黑的医院、比侩子手还狠的医生!
  我这病因,不是来自外界,而是来自内心和本身。一来,是因为庄可馨,她令我太失望了,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她会是这样一个人,亏我一直把她当做一个一尘不染、高雅脱俗的仙女般的女孩。原来只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低贱仙女,我感觉自己真是瞎了眼!二来,是因为我失去的二十年寿元。严格说来,我此时的年龄,应该在四十岁左右。然而,除了一头白发,我居然还保持着一张十几岁的年轻脸庞,这显然有些违背自然法则、天道规律了。
  貌似公正无私的老天爷,是绝不允许这种违背天道自然的事情出现的,要不然,他咋能保住自己的稳固江山呢?所以说,一旦有违背天意的事件出现,无论你是好是坏、有理没理,本着貌似的众生平等,必降天遣。
  因为我的病,母亲和小悦,几乎每天都挂着泪守在我床前。小悦每天上学前和睡觉前,都要被我母亲和蛤蟆母亲催上好几次,才肯依依不舍地向我道别,离开我的房间。而孙洁这几天,一直往后山的竹林里跑,也不知道整天去那里做什么。或许,因为她的凤凰母亲在竹林里,她想她母亲了吧。要不就是,在后山遇上个小公鸡儿啥的,这那里和小公鸡儿好上了?呵呵,她的事情,我就不好妄加猜测了,随她去吧。
  我躺在床上苦苦挨了几天之后,病情略微有了一些好转,能够下床了,不过身体还是很虚弱,只能扶着床沿站立起身子。
  这场病,来的毫无征兆,太突然、也太猛烈了。不过,在我的意识里,我知道它迟早会来的,因为老天爷不愿看到有人逆天。至少,天威,是不会让我这个普通凡人亵渎的。就像国家的法律一样,神圣庄严,不可亵渎。好比过去那些个告御状的,就是在亵渎天威,一百杀威棒之后,还要滚钉板。不过呢,那是在封建社会,看看咱现在的太平盛世,清明社会,不打棒子,不滚钉板,就是……好啊,跑题了啊!
  《太衍符咒录》里的封天符,就是一个绝对逆天的存在,虽然这张符咒本身没有错,但是得看是在什么人手里使用,就像咱们国家的枪支一样,枪本身没有错,错的是用它的人。
  这一天晚上,小悦在我房间里陪着我刚刚吃过晚饭,蛤蟆母亲微笑着从外面进来。在她手里,拿着一个户口本和一张身份证。在我一脸不解之下,蛤蟆母亲把身份证递给了小悦,然后,把户口本打开举在我面前。
  我一看,这不是我家的户口本么,蛤蟆母亲拿它做什么?现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只剩下我和母亲两个人了,先前爷爷的户主身份,此时已经转给了母亲,而我呢,在户口本里的身份是——长子。不过,蛤蟆母亲给我看的那页上面的,是除了我和母亲之外的,另外一个名字,与户主关系,竟然是——次女?名字叫——张悦?
  此时,小悦也笑着把她的身份证,举在了我眼前,那张大眼睛的漂亮身份证照片旁边,竟赫然印着“张悦”两个字。我顿时一头雾水……
  原来,外地生在我们这里报考大学没那么简单,除了学校开具证明之外,所在单位也要有证明。小悦和她母亲原先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好像是在湖南一带,和我们这里隔着十万八千里,所以,以她的身份在我们这里报考大学,要辗转好道多手续,比跑孩子的出生证明还难。并且她和她母亲的身份证都是假的,虽然再高科技的手段对她们的身份证都监测不出异样,但假的就是假的,身份证上的人,根本不在咱们国家人口数据之列。
  蛤蟆母亲为了避免这些繁琐手续,直接潜进我们镇的人口档案室,用法术把小悦的身份,直接填在了我们家的成员里,让小悦在档案里成为了比我小一岁的亲妹妹。名字也由原来的何小悦,变成了——张悦。
  又过了几天之后,高考来临,我拖着初愈的病体参加了考试。说真的,我连考卷上的字都看不清楚,更别说去答题了。几场考试下来,感觉自己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晕晕乎乎、懵懵懂懂的。
  分数下来之后,我的分数,可能是全国最差的,全科算一块儿没超过一百五十分,据我估计,也就考卷上几道倒霉的选择题给我蒙对了。
  录取通知书下来之后,小悦和孙洁同时考进了我们省的师范大学,而我呢,毫无疑问地名落了孙山。
  母亲不忍心,想要我再复读一年。而我此时一想到上学,满脑子都是庄可馨,庄可馨的衣着华丽的身影,还有她临走时说过的那些话。一想起来,心里就像在被人狠狠揪扯一样。我受不了这种折磨,冲母亲把头一摇:“我不上了,省下钱供小悦吧。”
  我死活不再上学,母亲拿我没办法,小悦孙洁拿我没办法,蛤蟆母亲拿我也没办法,门后的那把笤帚,拿我更没办法,毛都给打光了,也没把我打回学校去。
  和几个女人……呃,我家里,咋和那个不要脸无敌于天下的垫底作者的qq群这么像呢?除了我,都是女人,典型的阴盛阳衰啊!并且,那可怜的垫底作者还曾经一度想把自己的读书群改名为女子交流群。唉,原来这世上,苦逼的,不止我一个啊……
  和几个女人在家僵持了大半个月之后,母亲终于想通了,其他几个也不再和我怄气。她们就盘算着让我出去找份工作,毕竟这么大个人了,不上学,也总不能一直在家窝着吧。况且我也不想做像寄生虫一样混吃等死的死宅男,那不是我的性格。
  刚好呢,蛤蟆母亲说他们商场这几天要招保安,一个月八百块钱,钱不多,但总比在家游手好闲强。
  母亲闻言,点头同意,说让我接触接触社会,见识见识赚钱的艰难和不易,说不定能回心转意去上学。
  就这么,蛤蟆母亲给我报了名。不过,就在我到他们商场面试的那天,我的身体身体出现了大状况!
  那天早晨起床之后,我感觉自己浑身酸楚乏力,就像刚刚跑完一场马拉松似的。并且整个脑袋昏昏沉沉地,还伴有点耳鸣眼花。
  就当我习惯性的拿起写字台上的小镜子和小梳子,用镜子照出自己的脸之后,双眼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映像,愣住了,彻底愣住了!
  紧接着,手一哆嗦,镜子从我手里掉落,在地上叭嚓一声,摔了个粉碎……
  镜子里,出现的竟是一张让我既熟悉,又感到很陌生、很恐惧的脸庞……一张青春消逝的苍老脸庞!!
  那年,我才十九岁!却变成了四十岁的模样。一头白发,满脸沧桑,外加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苦笑……


☆、第一百三十七章 面试

  吃早饭时,除了我母亲之外。蛤蟆母亲,小悦孙洁,看到我的样子都吓了一跳,想开口询问我怎么回事,但是碍于我母亲在一旁,都不敢开口。她们明白,如果让我母亲知道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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