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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代商人-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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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未情立在那,阖了阖眼,一言不发。

    弘骏见他淡然的模样,咬紧牙关,随手一挥,身旁的一个茶杯砸到地上,“你还真以为朕不敢杀你是不是?!”

    花未情依旧不动声色,理直气壮道:“有这大昊的江山来作陪葬,草民死而无憾。”

    弘骏对着门外高声喝道:“来人!”

    此时,几名御林军侍卫应声而入,花未情不动于衷。

    弘骏厉声道:“将反贼花未情拉下去,今日午时三刻,斩首示众!”

    “遵命!”

    被左右两个侍卫粗暴地押着出了偏殿,花未情面不改色。

    方才去天牢,临走时跟狱卒打了招呼,若是他今日被斩首,便将消息告诉萧岚轩。托狱卒带给萧岚轩的瓷瓶是毒药,那一封信函上的一行字:一辈子,不少一天,不多一时。

    言下之意便是同生共死,若他进宫面圣不能说服皇上,那他们便一起共赴黄泉。花未情就算死也要扯上萧岚轩,并非因为私心,是不想让他留在天牢受一辈子苦。

    花未情一早就打算好了,将魏灵溪和尘儿送到官兵怎么也找不到的地方安顿,安排他们足够度过余生的银钱,也有梅园的下人照料他们。若是花未情真不能回去,萧逸尘便由魏灵溪抚育。

    安顿好了魏灵溪和萧逸尘,花未情便着手于花氏和原萧氏家业变卖之事,换来八百九十七万两白银,加之秋收的二十三万石米粮,两万匹丝绸,足以与国库相提并论。

    用这笔银子与皇上谈条件的胜算只有两成,花未情还是放手一搏。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他一介平民,除了这些年历经磨难建下的家业,再没有筹码可以用来救他最爱的萧岚轩。

    秋日的天并不清明,即便到了正午也不见日头。午门向来氤氲着一股阴寒之气,仔细一嗅还能嗅到此处淡淡的血腥味。

    秋日里颇有些干燥的风拂过,刮起断头台下一片尘土飞扬。花未情一身白色囚服跪在断头台上,双手被麻绳绑在身后,背上插着一块木牌。

    断头台前聚集的百姓,议论声此起彼伏。

    “这不是聚缘楼的花老板么?怎么这下会在断头台上,到底是犯了什么事?”

    “真是造孽了啊,聪明绝顶的一代富商就这么没了,怪可惜的,听说才二十四还没到二十五的年岁呢。”

    “今日一早我还看到花老板走在街上的,怎么就过了这么半天,他就上了断头台?”

    “听说是开罪了皇上,惹得龙颜大怒,皇上一道令下,午时斩首!”

    ……

    下面的议论声有增无减,花未情一个字也没听见。他微微阖着眼,被绑在背后的手心攅着一块玉玦。被侍卫强行换上囚服的时候,花未情只紧紧将这快玉玦握在手心死死不放。

    唇边浮起一丝笑,似有心灵感应,他感应到牢狱之中的萧岚轩也紧紧握着玉玦。虽相隔两处,但彼此的心是连在一起的。

    相传相爱的人即便相隔千里,也能心灵相通,只因在彼此相爱的同时天宫的月老为他们系上了红线,这红线看不见摸不着,但只要相爱就断不了。

    到这一刻,花未情还是没有后悔以下犯上以至于落得斩首示众的后果。上一世他输得太惨,这一世是赚回来的,能遇上萧岚轩,还能与他相携七年,这是上天的眷顾,这生生世世或许就仅此一次。

    即便邂逅在这一世,不能在人世间风雨兼程,也要在阴间地府做一世夫妻,不离不弃。

    萧岚轩背靠着墙壁,身上搭着花未情的衣裳,微微阖眼,手里紧紧攅着那块有花未情名字的玉玦,另一支手握着那瓶毒药,口中小声呢喃:“一辈子,不少一天,不多一时。”

    呵,都老夫老妻了,还说什么情话。有些话即便不说,彼此还是心照不宣的不是?

    监斩官看了看不见日头的天,召来身边的随侍问:“什么时辰了?”

    “午时还差一刻。”

    监斩官打了个呵欠,道:“别误了时辰。”

    “大人放心,绝不会误了时辰。”

    监斩官眯起眼睛看了看天,姿态慵懒地倚在椅子上,端起旁侧的热茶啜了一口。

    断头台下聚集了花氏名下的几十名伙计,在栅栏外跪成一排,流着泪高声道:“老板一路走好!老板一路走好!……”

    花未情为了不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来,早早与名下的掌柜管事断了雇佣关系。此时来刑场的是一些他都认不出来的生面孔,看着名下伙计在栅栏外一遍一遍地喊着一路走好,眼里莫名酸涩,想要强行挤出一个笑,大脑皮层的一阵酸涩之意蔓延全身。

    岚轩,你说,人这一辈子如何才算不枉此生?我花未情这一生有你,有尘儿,有你我还未出世的孩子,还有这千千万万真心为我的伙计,算不算是圆满了?

    高台上的监斩官听着下面的声音,兀自闭着眼睛漠不关心。在这刑场监斩了这么些年,什么场面都见过,也习以为常了。

    百无聊赖地从签筒里取出一张斩立决的令牌,重重扔出,身旁的侍卫立即反应过来,上前几步,拉长声音扬声道:“时辰已到!斩!”

    袒胸露背的侩子手从花未情背后取出牌子,小声说道:“花老板,一路走好。”

    花未情重新闭上眼睛,凉风拂过,拂在皮肤上有一丝凉意。身后的侩子手咬紧牙关,举起磨得锋利的大刀。

    此时,由远及近传来一阵马蹄声,众人反应过来,向着街头看去,侩子手的大刀已经落下,比大刀更快的是街头策马而来的人手上的暗器,清脆的钢珠碰触金属的声音传来,泛着杀气的刀刃蓦地偏了方向,暗器力道过猛,连同侩子手的身子也一同逼得后退。

    侩子手后退两大步,稳住脚步,手上的大刀重重落在木质的断头台上,跪在地上的人安然无恙。听到动静后花未情睁开眼睛,前方视线里,那边一群人马驰骋而来,扬起一阵细纱般的尘风。为首的人一身明晃晃龙袍,方才的暗器便是他袖下发出的。

    下身的马扬了扬前蹄,对天嘶吼一声便停下了,马背上着皇袍的人翻身下马。监斩台上的监斩官脸上还有些木然,转而动作利索的跑着下了台,连忙前去接驾。

    “微臣参见皇上!”

    断头台下围观的百姓从中间分出一条道,而后齐齐跪下拜倒,高呼吾皇万岁。

    弘骏负着手,毫不理会前来问安的监斩官,从让开的道提步靠近监斩台,眼里泛着冷光,花未情与他对视,唇边浮起一抹笑,终究,他还没输得彻底。

    花未情开口道:“草民参见皇上。”

    弘骏在断头台下停下,紧紧盯着他,“花未情,朕最后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是愿为我朝尽忠,还是要为乱党助威沦为反贼?”

    花未情不动声色,“草民自然是想为朝廷尽忠,但皇上没有给草民选的余地。”

    弘骏沉着脸,良久才问:“你就肯愿为一个人而毁了你这一生?”

    “皇上以为,草民的一生是多久?”花未情自嘲一笑,自问自答,“草民不比皇上,担着一国之重,承着天下社稷,草民一介平民,奢望的不过与相爱之人过安之若素的日子,就一辈子,不多一天,不少一时。若他不能存活,草民实在不知道有何理由独留在这世上。”

    弘骏一脸不屑,“这话你也就能说一时,待过几年,世间万物都淡了,你道你还能说出这没头没脑的话。”

    花未情苦苦一笑,“皇上不曾试过这情的滋味,不明白也情有可原。我与他七年,该淡的早就淡了,但该要深刻的只会越来越深。”

    弘骏紧抿着唇,目光凌厉,“花未情,那你以为,朕为何要从宫中赶过来?”

    花未情微微怔了怔片刻,微微垂下头,“这就要问皇上自己了。”

    “你总把你自己的感情说得冠冕堂皇,从不会理会他人怎么想。”弘骏微微偏开视线,略带感慨的语气,“所以,花未情,朕有时会想恨你。”

    花未情沉默不语,这一点,他确实欠了他。这世上并非所有人都能终成眷属。

    刑场的气氛变得异常安静,跪在地上的百姓没有皇上的命令不敢起身,垂着的头偶尔抬一抬,看着断头台边对话的两个人。隐约听到说什么,却听不出什么意思。

    弘骏倒吸一口凉气,“三日之后,八百九十七万两白银、两万匹丝绸、二十三万石米粮,朕要亲眼看到,至于萧岚轩,待镇住秦襄王再说。”

    说完,弘骏便转身要走。

    “皇上!”花未情唤住他。

    弘骏刚要提步便顿住,看着他,“怎么,还不满?”

    “岚轩他身子不适,待在天牢多一日危险就多一分!”

    弘骏咬了咬牙,“你这是得寸进尺!”

    “不是。”花未情道:“既然要做生意,草民给皇上分文不少的银钱,皇上也要还草民一个安然无恙的岚轩。”

    弘骏甩了袖子,扬长而去,临走时淡淡扔下一句,“随你。”

    三日后,皇宫南门停满板车,有些车上叠着好几个上了锁的大红箱子,有些车上载着十几个大麻袋,还有些是一捆一捆的丝绸,密密麻麻地占满了宫门前的一大片空地。

    掌管国库的官员领着手下官员带着算盘,聚集在宫门口。每记下一笔银钱一匹丝绸一石米粮就有官兵运走存入国库。

    整整忙活了一天,掌管国库的官员才将账本记好,不敢有所耽搁,便立即前去禀报皇上。

    “是八百九十七万两白银,两万匹丝绸,二十三万石米粮,不多不少。”

    弘骏手上翻着一本书卷,听完禀报便淡淡应了声,“朕知道了。”

    待掌管国库的官员退了下去,弘骏将手上的书卷放在一旁的案上,捏了捏眉心,口中低声骂了句,“姓花的,混账!”

    夕阳西下时,橙黄色的阳光斜斜照着地平面,西边天浮着的几朵云也被染上了色彩,成双的鸟儿翩飞着还巢。

    玉冠紫衣的男子袖着手静静站在天牢门口,恬静的脸上是藏不住的期待,又有几分如水一般的平淡。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显得他的身形更为单薄。

    矮小的狱卒领着一名身材颀长的男子出了来,借着照进天牢门口的夕阳,看清那是一名温文尔雅的男子,身上披着刚进去时的黑披风,即便大半个月在这牢狱之中,他身上不带一丝凌乱,头发一丝不苟地全数拢进发冠之中。他身为蓝翎人,孕育期间不会长胡须,脸上是少有的干净。

    披着黑披风的男子手上挽着一件紫色袍子,不紧不慢地提步出了天牢门口,向着不远处的身影走去。就如相濡以沫多年的夫妻,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那人在原地等着,目光真挚地注视着迎面走来的男子,唇边那一抹笑意渐渐浮起。待他走到了面前,花未情扫了一眼他手腕上挽着的紫色衣裳,“这个怎么还带出来?”

    “你的东西,总不能留在那种地方。”

    花未情抿唇一笑,为他的贴心感到一丝暖意,抬起手抚了抚他的侧脸,“瘦了。”

    “你不也一样。”

    花未情抿着唇抬手要将他揽过,萧岚轩轻声道:“别碰,脏。”

    花未情不理会,将人轻轻往怀里带,“你多少天没洗澡,我也多少天没洗澡,你脏我也脏,怕什么?”

    “你呀……”轻的听不到的一句话。

    花未情轻轻揽着他,“你不在的这些日,我将萧家所有家业都败光了,怎么办?”

    萧岚轩轻笑一声,“还能怎么办,不过身外之物,没了就没了。”

    “还真大方。”

    西边太阳已落下,只剩下一点余晖将半边天照得微微亮,萧岚轩轻声道:“天快黑了。”

    花未情看了看西边,松开他,接过他手腕上的衣裳,另一只手牵过他披风下的手,“我们回家。”

    映着西边余晖,他的眸子格外清明,轻声应了句,“嗯。”

    相携走过七年八载,历经风浪坎坷,千言万语也敌不过的一句回家。

    花未情十七岁经商,在短短七年间便家财万贯,家业遍天下,留下无数传奇佳话,有后世之人专门为花未情撰写了一本传记,记录他经商七年的辉煌。但这一本传记即没有花未情十七岁以前的记录,也没有花未情将家业全数捐给国库后的记录。

    《绝代商人花未情》最后一句写道:花未情将万贯家财充入国库,从断头台上挽回一命,大昊国库充盈,昊君士气大增,半年之内便将秦襄王及其幕僚除尽,花未情却不知所踪。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花未情和萧岚轩的爱情故事到此结束,他们的番外是木有的,不过夫妻三十六问倒是有的,为毛不是一百问,因为有些问题我去掉了。读者大人有问题想问可以提出哦。后天更新魏灵溪的番外。


第83章 番外·心有灵溪


    处在深山之中的别苑一天到晚都十分宁静;偶尔能听到的声音就是这深山之中的鸟啼虫叫。一身青衣的男子立在窗前,目光聚集在窗外树枝上互相依偎的麻雀身上;看得有些出神。

    青衣男子抬起手轻轻抚了抚微微隆起的腹部;方才还十分清明的视线;顿时变得茫然。他才刚满十六岁的年纪;但腹中却有了他和另外一名男子的血脉。

    当初答应了他,到底是对还是错?

    蓝翎谷四面环山;有两百多户人家上千人聚居。半年前;名扬天下的富商萧政庸领着几名随从闯入了蓝翎谷;为的是寻一名蓝翎男子为自己诞下子嗣。

    他生来断袖;不能与女子合欢;若想家业有人继承,必须由男子为他诞下子嗣;他花了五年时间派人四处打听,总算得知蓝翎谷的所在之处。

    萧政庸在蓝翎谷乔装成蓝翎人呆了好几天,每日在蓝翎谷中来回逛,想要物色一名中意的男子。

    恰巧是在他们来到蓝翎谷的第五天,三十七岁的萧政庸遇见了十五岁的魏灵溪。魏灵溪的爹是这蓝翎谷的夫子,蓝翎谷中十岁到二十多岁的都是他的学生。

    近来,魏灵溪的爹身子骨不好,从小博览群书的魏灵溪便代替爹去学堂授课。萧政庸便是在那时见到他的,他立在窗外,看一身青衣的少年持着书,一句一句地教着七八个孩子念书,声音清脆温柔如山间泉水,清秀俊美的脸上说不出的气质,配着他那一身青衣,便是世间少有的绝色。

    待魏灵溪从学堂里出来,萧政庸便拦住了他的去路。魏灵溪上下打量眼前穿着华贵的男子,很高,比自己高一个头,看上去十分稳重,他眼里隐含着一丝喜色,脸上虽有岁月的痕迹,却依旧十分俊朗。

    萧政庸笑着将他请到附近的一间茶肆,目光在他身上从未离去,显然,他十分满意眼前的少年,就是,看上去年岁太小。

    问了年岁才知道,才十五,过两个月满十六,与自己整整差了二十二岁。虽有些良心过不去,但难得遇上未成亲且自己又十分满意的男子,萧政庸还是厚着脸皮说了自己的目的。

    魏灵溪生性温文尔雅,听了眼前这名高大男子的荒唐之请也没动怒,心平气和地婉拒,便有些匆忙的走了。

    萧政庸那时也没想过要再劝他,毕竟他年岁太小,他不想强求。留在蓝翎谷继续寻找,家家户户的男子都查了个透,还是没能找到。并非别人不好,而是萧政庸心里惦记着魏灵溪,其他人难以入他的心。

    眼看,在蓝翎谷呆了近一个月,萧政庸每每路过学堂时,总要停下脚步,在窗外站着看魏灵溪授课。有时,魏灵溪抬头看到窗外光明正大偷看的男子,便回一个笑,并没隐含什么,就只是一个平常不过的微笑。

    后来,魏灵溪的爹身子每况愈下,蓝翎谷的大夫摇着头说剩下时日不多。却是萧政庸的及时出现,将萧家名下的名医请来十几个,名贵药材毫不吝啬地往魏家送,不出两个月,魏灵溪的爹便好转。

    就连蓝翎谷的大夫也说,得了不治之症还能痊愈的,果真是奇迹。

    魏灵溪上门道谢时,说道:“恩公救了我爹一命,灵溪无以回报。恩公若是不嫌弃,灵溪愿为恩公为奴为仆。”

    萧政庸看着他道:“我不缺奴仆,我这一辈子只缺一个儿子。”

    魏灵溪唇角动了动,良久都不能开口。萧政庸见他为难,轻笑了笑,“罢了,你不必放心上,我只随便说说,救你爹与我而言不过举手之劳,报恩之事你大可不必考虑。”

    魏灵溪却不能将报恩之事抛开,从小他便受两个爹爹教导,得了恩惠一定要回报,否则欠人太多,来世必定还是要还清的。魏灵溪上前一步,生涩的声音道:“承蒙恩公不嫌弃,灵溪愿意一试。”

    一句话,定下了终身命运。

    魏灵溪应下萧政庸为他诞下子嗣,两个爹爹心中虽然惋惜,却也没多加阻拦,谁叫他是魏家的恩人。

    萧政庸将魏灵溪带出了蓝翎谷,给他最好的衣食。那是魏灵溪第一次出蓝翎谷,外面形形色色的东西令他眼花缭乱,他心中对蓝翎谷多有不舍,脸上却又是恬静自然的神色。对萧政庸,他也能自然而然的微笑,从不拒绝他任何身体上的碰触。

    他们一路从蓝翎谷赶往京城,大多时候都是在马车上度过,萧政庸喜欢将他揽过,自己的身子给他做依靠,魏灵溪乖顺地倚在他怀里,那人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香味,是他身上的衣裳带了香味。那种香味清甜不刺鼻,闻着很舒服。

    初夜是在路途上的萧家别苑,萧政庸尽量克制,前戏做得很足,动作很轻,却还是让他流了不少血。过后,魏灵溪被比自己高一个头的萧政庸揽着,身体的疼痛传到大脑皮层,陌生和恐惧一点一点袭上心头,最后又在一个蜻蜓点水般的轻吻中逐渐平复了心情。

    萧政庸抚着他的背,轻声问:“会不会很疼?”

    他摇头,沙哑之中带了些慵懒的声音道:“不会。”

    两个月后抵达京城,萧政庸将他安置在京城郊外深山里的别苑,那个地方少有人去,十分清净。魏灵溪在别苑的日子很清闲,身旁有四五个丫鬟小厮和从蓝翎谷跟出来的秋伯伺候着,还有一名对蓝翎人颇为熟识的大夫陪同。

    第一个月,萧政庸陪着魏灵溪一同住在别苑,这半年来,他为了寻得一名心仪的蓝翎男子,花费不少精力,以至于疏忽了生意上的事,近日出了许多问题,他又匆匆忙忙回去处理,隔三差五还是过来。

    不久,大夫诊脉诊出魏灵溪已有两个月身孕。萧政庸听后大喜,打横抱起魏灵溪,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像个孩子。

    萧政庸将生意上的事都交给给自己的弟弟萧政勋打理,自己则在别苑陪着他。偶尔还是会回去处理一些事务,不出两日,他又会过来。

    魏灵溪抚着自己隆起的腹部,心情复杂,这个孩子日后就是萧家的继承人,而他呢?又该何去何从?他只答应萧政庸为他产下子嗣,过后,避免外人怀疑孩子的身世,孩子名义上就是萧家大夫人所出,而他魏灵溪,从此就该淡出这个孩子的生命。

    身后被一个温暖的胸膛环住,温热的气息在耳边拂过,“在想什么?”

    魏灵溪从窗外收回视线,答:“没什么。”

    萧政庸双手扶着他的肩膀,轻声道:“来,过来。”

    魏灵溪任他扶着,走到书案后椅子上,萧政庸坐下,让魏灵溪坐在他腿上。魏灵溪并不喜欢这个姿势,但萧政庸喜欢,他便照做。

    坐下后,萧政庸便抬手轻轻抚着他隆起的腹部,修长的手指轻轻贴着衣料摩挲,他唇边携着笑意,“不晓得小家伙在里头都做些什么。”

    魏灵溪偏头看了他一眼,看得出他十分想要一个孩子,待这孩子出世,他必定不会亏待的。

    萧政庸对上魏灵溪的视线,“灵溪,你说,会是儿子还是女儿?”

    魏灵溪有一时怔愣,他轻摇了摇头,“不知。”心里同时有了疑虑,若是个女儿,那萧政庸会不会不喜欢?蓝翎男子虽说生儿子的概率极大,但也有可能生出来女儿。女子不能继承萧家家业,那到时他又该如何是好?

    蓝翎男子一生可能只孕育一个孩子,就算有两个,那也要等上好几年。

    萧政庸却说:“儿子女儿都好,我萧政庸的孩子,都一样,日后都要继承我的家业。”

    魏灵溪看着笑得阔达的他,这个人在他生命中到底算什么?他们之间不算夫妻,也并不是因为相爱才在一起,且年龄差了二十二年,就只是,一个为了报恩,一个想要有子嗣,所以就有了结合的骨血。

    随着胎儿长大,魏灵溪每日遭受腹痛折磨,疼得晕过去的时候也有。萧政庸愁眉不展,秘密请了好几个颇负盛名的大夫前来诊治,也不见其好。后来才晓得蓝翎男子孕育时,是要比女子痛苦,没有医治方法,只能忍着。

    看着魏灵溪两人一日比一日差,萧政庸也只是替他心疼,他疼得时候,他便揽着他,握住他的手,给他擦额头上渗出的汗珠。

    终于挨到临产那日,经过一番折磨,孩子呱呱落地,魏灵溪却又疼得晕过去。

    是个儿子,皆大欢喜。

    魏灵溪第三天才醒过来,迷迷糊糊之间听到萧政庸说:“我萧政庸这一生不曾觉着欠了谁。灵溪,唯有你,我欠你实在太多。”

    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被抱回了萧府,魏灵溪醒来后只是看了几眼,碰都不曾碰过就被抱走了。他只是庆幸地说:“还好,是个男孩。”

    为萧政庸诞下了一名男孩,他便可以功成身退,抱了恩,他再不欠萧政庸。

    魏灵溪诞下萧岚轩后,身子骨一直不好,还有待调养。魏灵溪虽心中舍不得亲骨肉,但还是做了要回蓝翎谷的决定。只是碍于身子太弱不能赶路而继续留在别苑休养。

    萧政庸依旧隔三差五往别苑跑,这别苑的吃的用的都是他从京城里带过来的。魏灵溪喜欢临摹作画,偶尔抚琴写词,萧政庸便在一旁看着,偶尔拉着他过来陪着下一局棋。

    自从得知魏灵溪有孕,到顺利产下一名男婴,萧政庸就没有再和魏灵溪同榻而眠,即便留下,也只是分房睡。

    有一次,魏灵溪忍不住问起,“轩儿,他可好?”这是萧岚轩被抱走的三个月来,他第一次主动问起,平日都是萧政庸主动说给他听的。

    萧政庸端着茶轻抿,“轩儿很好,长得有些像你。”

    魏灵溪唇边携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这一年,他也才十七岁,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爹,虽说,那个孩子他永远也不能相认。

    作者有话要说:魏灵溪美人爹爹的番外,其实就是讲述二十多年前的事,也算是前传,那时候的萧岚轩还在肚子里。

    关于萧岚轩和花未情的夫妻相性三十七问,我会放在羲玥公子吧,大家可以去贴吧免费看。当然,后天也会将这三十七问放在123言情上,大家看过了就可以不看。

    本文将会开定制印刷,既是实体书,到时候开定制会在微博上说明,有兴趣买的可以留意一下羲玥滴微博,我滴微博名羲玥公子。

    呼呼,遁走,明天继续魏灵溪的故事。



第84章 番外·心有灵溪2


    休养了四个月;魏灵溪身子好转,便向萧政庸提起回蓝翎谷的事。

    萧政庸身子微微颤了颤,他道:“你身子才好转一些,恐怕经不起两个月的颠簸,还是过些日子,我也放心些。”

    魏灵溪应下了;再过两个月。萧政庸来到别苑后,发现秋伯已经开始打点回蓝翎谷的事。他便立即找到魏灵溪;他说:“你还没怎么见过轩儿,再过些时候;过些时候他大一点,我就抱他过来和你团聚。”

    魏灵溪应下了。

    再过两个月,萧政庸真的抱着萧岚轩过来与魏灵溪团聚。魏灵溪第一次近距离看着他的儿子;第一次抱着他,看着他笑,看着他哇哇大哭。

    回蓝翎谷的计划整整拖了一年,秋伯私底下找萧政庸说:“萧老爷,我家公子已为你诞下子嗣,如今也是该回他自己的地方去,还请老爷成全。”

    萧政庸眼里满是沧桑,是自己一直拖着日子不给他回去,这算不算是毁了当初两人默契定下的约定?

    “你收拾收拾,和灵溪商量个日子,我就不送了。”

    魏灵溪要收拾的东西不多,来的时候也没带什么,走的时候自然也不带什么。秋伯架着马车,踏上离开的路,这也是魏灵溪住进别苑两年来,第一次离开。

    萧政庸送的一些名贵物件,他一件也没带走,全数装进盒子里,托下人转交给他。

    赶了三日路,虽然行速不快,却也离开京城很远。

    马车在官道上驰骋,突然被前面的一路人马挡住去路,远远看着以为是山贼土匪,近了才晓得,是萧政庸,他竟然,追来了。

    魏灵溪挑开帘子,看到已来到马车前的萧政庸。萧政庸眼里满是血丝,看来是连夜赶路追过来的。

    “灵溪,我给你个名分入住萧家,日后你便常能见到轩儿,你说可好?”不满血丝的眼里满是真挚,又带了迫切。

    魏灵溪沉吟片刻,一个点头又注定了他以后的命运。

    萧政庸将萧府的梅园送给魏灵溪,并大张旗鼓地将他迎娶进门,排场仗势不次于当年明媒正娶。

    萧政庸临终前说:“人一生难免有错,我这一生犯过最大一个错,是将这世间最美的花强行摘了回来,只允许自己一人欣赏。但我从来不曾为这个错而悔过,若有来生,我还是愿再错一次。”

    就如萧政庸所说,魏灵溪入了萧家的门便能常见到萧岚轩。那个小人儿乖巧得很,糯糯的声音喊着义父义父。魏灵溪不是会逗孩子玩的人,只会给他喂点东西吃,看着他一点一点地吃下去,而后再抱着他在案头临摹读书。

    所以萧岚轩在没有夫子教导之前便学会了许多东西。

    萧政庸还是喜欢站在窗外看书房里魏灵溪教萧岚轩读书认字的模样,太美,美得有些惊心动魄,以至于他从不打扰。从来都是魏灵溪主动察觉,对着窗外的他微微一笑,他才提步进门。

    萧政庸不常在梅园留宿,不是不愿与他同榻,而是怕扰了他。魏灵溪喜静,他从不会每日打扰。能和他同榻成了一种奢侈,他会燃着烛火,为他解下发冠及外袍,而后一遍一遍顺着他的青丝。

    他会在下棋的时候,看他看得入神,等到魏灵溪提醒,他才反应过来,匆匆忙忙落了子,被杀个片甲不留。

    梅园的花是京城里头开得最好的,萧政庸总这么说。确实很美,魏灵溪照料得很好。萧岚轩来梅园的次数减少,大夫人不喜欢萧岚轩总是去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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