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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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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道喜的人,李柱子问黎锦是否要摆宴席,毕竟这是个值得庆贺的事情。
  黎锦想了一下,还是拒绝了。
  “不是我不想宴请,主要是我这才仅仅是个秀才,就这么大张旗鼓,未免会显得太过骄傲。以后若能考中举人,我再回来摆流水席。”
  李柱子憨厚的笑着:“还是阿锦考虑的周全,我就早早的祝贺阿锦继续高中。”
  就在黎锦回家的第三天,他给村里蒙学取好名字,甚至还自己挥毫写下了这两个字。
  不管是装裱后挂在学堂门口,或者用其做模子,打造牌匾,都是得把黎锦的字展示给村里人看的。
  黎锦起初对自己写的不满意,来来回回练了很多,直至吴大夫亲自登门的时候,黎锦还在练习。
  毕竟不出意外的话,这幅字会在鸿雁村蒙学挂几年,甚至几十年。
  外行可能看不出来差别,但黎锦却很在乎细节,得写到自己满意。
  黎锦把吴大夫迎进来,他说:“您怎么如此客气。”
  原来吴大夫还带着礼物,有腊肉和糕点,甚至还给小包子带了一些木串珠子玩耍。
  吴大夫笑道:“左右无事,听闻你回来,就想来叙叙旧。你可别嫌我不请自来。”
  黎锦说:“怎么会,我已扫榻相迎。”
  吴大夫跟黎锦说了会儿恭喜的话,才慢慢切入。
  “我也是到今日,才知道原来你也在宁兴书院。我那孩子,也在书院念书。”
  黎锦骤然想起去年参加算学部考核时,见到的那个和吴大夫七八分相似的年轻人,而旁边人称呼他为吴兄。
  黎锦却不动声色:“如此巧合。”
  当时他没有与吴大夫的儿子主动结交,这会儿也不打算说出来自己认出了他儿子这件事。
  这倒不是黎锦自视甚高,不愿意结交。
  只是两人只见过那一面,若是当时黎锦贸然上去前打招呼,说自己跟他爹关系好,这种行为也太不妥当了。
  吴大夫说:“他叫吴卫,早你六七年考中秀才,只可惜这么久,依然还是秀才。”
  顿了顿,吴大夫又说,“阿锦,我说这话也没别的意思,吴卫能跟我说起你也纯属巧合,只因此次院试放榜,写了你的籍贯上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家乡出了一位年纪轻轻的小三元。”
  而此前黎锦跟吴卫没什么交集,缘故还是两人所在分部不同。
  黎锦隶属于童生,而吴卫则是秀才。
  再加上黎锦每日回家,与他们接触的机会就更少。
  黎锦说:“既然吴兄也在书院,那我一定要跟他好好聊聊。都是同乡,也好互相关照。”
  吴大夫松了口气,他儿子回信中表达自己很想跟黎锦结交,但怕贸然打招呼攀关系会适得其反,所以专程麻烦父亲跟黎锦说一声。
  黎锦也是个明白人,吴大夫说到这一步,他自然不会拒绝。
  总归他回去后也得转班,指不定跟吴卫会成为同窗。吴卫能让吴大夫先给他说一声,也是个聪明人。与聪明人打交道,自然会舒坦很多。
  黎锦走前的一天,鸿雁村的蒙学“清林蒙学”也风风光光的开张了。
  地点就是村长家的厢房,里面收拾出来两间空房,一间给年纪小的,另一间给年纪稍大一点的孩子。
  村长把黎锦的字早早的给了李大河,大河叔也紧赶慢赶,忙活了两天,终于刻好了牌匾,就挂在两个厢房正中间。
  村长有些拿不准,问黎锦这样是否和规矩。
  黎锦说:“您能做到这一步本就不容易,这样办蒙学自然是可以的。至于规矩,可以适时变通。”
  之后就是村长和黎锦各自坐在太师椅两侧,看着想要读书的孩子被父亲带来,规规矩矩的磕头,然后村长一字一顿的用方言夹着官话说学习规矩。
  孩子跪着听完,站起来,走到黎锦这里。
  黎锦温和却又郑重的说:“希望你成为一个勤奋,努力又敢于追求的人。”
  孩子年纪还小,纵容听不懂黎锦话里的意思,但这认真的语气会影响他很久。
  久到他长大后,懂了黎锦叔话里的意思,然后继续负重前行。
  此刻,看着村长收学生的黎锦,完全没预料到,自己回到府城后,知府大人居然会为他引荐一位慕名已久的书法大家!


第102章 
  黎锦一家人再次去府城,走的依然是水路。
  不过这回没第一次运气那么好;他们刚上船没多久;就飘起了毛毛雨;小包子本想拉着俩爹爹去甲板上看水,这下也只能乖乖呆在船舱里。
  黎锦见小包子兴致高涨的精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降低下来,没过一会儿,已经扑在阿爹怀里打盹了。
  秦慕文向来有耐心;没有直接把他放在床上,而是等小包子睡熟之后;才悄悄给他除了鞋袜和外衣;裹进被子里。
  船外雨声逐渐大了起来,乌云也愈发浓厚,船舱内所有的窗户都被关上;以免雨滴飘进来打湿了被褥。
  这么一来;船舱内就显地十分昏暗。
  秦慕文与黎锦在一起这么久,已经培养出了默契。
  他点燃油灯,黎锦则拿出笔墨纸砚,打算作画。
  黎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如此闲情雅致的人,他上辈子出门旅游,都不怎么拍照。
  结果到了这个时代,他却很喜欢把那些有意境的景色画出来。
  这并不是为了得到别人赞扬而附庸风雅;而是读书这么久来,已经烙印进骨子里的文人雅趣。
  秦慕文一边为他磨墨,一边用目光描摹阿锦的眉眼。
  自打他生了小包子以来;阿锦每次跟他谈话或睡觉(动词)的时候,处处带着包容和宠溺。
  就像村长说的,阿锦初为人父,好像突然长大了一样,端正沉稳,行为举止中再也不见十八九岁少年常有的浮躁。
  此刻,秦慕文觉得自家夫君气度依然是沉稳的,但却愈显清贵。甚至比他的哥哥们都要风度翩翩。
  秦慕文突然有些自卑怯懦,他已经很努力了,但与阿锦之间的距离还是越来越大。
  黎锦抬头,敏锐的察觉到秦慕文情绪有些不对。
  一向认真严谨的黑眸中带着温和的笑意,见秦慕文依然神色恹恹,他搁下笔,净了手,摸摸秦慕文的额头。
  “发热了。”
  秦慕文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衣服被褪下,他下意识地想要阻拦,却握住了一只熟悉的手。
  就算是睡梦中,他也知道这是阿锦的手。
  随即他乖巧的卸下力气、放松,把自己坦诚的交给阿锦。
  刚刚是黎锦用被子裹住秦慕文,给他捂了一身汗,担心一会儿汗冷了黏在身上不好受,这才给他擦干身子。
  期间又不断地给他喂温水,这样可以促进身体快速代谢。
  船上没有草药,黎锦只能用物理的法子给小夫郎降温。
  擦完后,黎锦快速的把人重新裹起来,以免再次受凉。
  如今正值三月中旬,冬春交际,气候反复无常。秦慕文跟他在一起这么久都没生过病,这次府城和村里来回折腾,身子骨终于受不住,就这么发热了。
  风寒发热,一般都会引起头痛,严重一点,四肢都又酸又烧,还隐隐作痛。
  偏偏按哪儿都不行,找不到痛源。
  秦慕文这回就烧的厉害,半夜反复烧的时候,一向坚强的他破天荒的流下眼泪,虽然还意识不清,但却知道抱着黎锦的胳膊不撒手。
  “夫君,疼。”
  黎锦的吻浅浅的落在他脸颊,触碰那因为发热而嫣红的皮肤,语气宠溺,“乖,不哭。”
  随后秦慕文不知道做了什么梦,委屈的说了些梦话。
  尚且没有意识的他自然看不到黎锦听完后那骤然僵硬的神色。
  小包子作息时间良好,把自己卷成一个小团子安静的躺在里侧,除了半夜被黎锦抱起来迷迷糊糊上了回厕所外,其他时间都没闹腾。
  黎锦晚上睡得很浅,几次醒来都会下意识地用自己的额头抵着少年,先量了体温再说。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黎锦睁开眼睛,黑眸中一点睡意都没有。
  他想,自己居然不知道少年都跟他在一起快两年了,心里却依然自卑。
  如果不是秦慕文发烧时候说的梦话,黎锦恐怕一直都不知道小夫郎心底最深处的……卑微。
  主要是这段时间秦慕文表现得很信任他,就连有媒婆找上门,他家小夫郎都能应付自如,一点也不担心他纳妾的事情。
  当然,在这个时代,有媒婆上门说亲,妻子是不能直接拒绝的,除非这亲事的对象配不上自家夫君。
  要不然,就算犯了七出之一,善妒。
  这也是那天黎锦跟万教谕告假回家的时候,见到媒婆虽然在秦慕文那儿碰了软钉子,但却依然想要在黎锦这边再试上一试。
  就因为秦慕文没有直截了当的拒绝媒婆。
  黎锦以为少年已经足够明白他的心意,却没想到,信任他是一回事,端正看待自己,又是另外一回事。
  黎锦两辈子第一回 喜欢一个人,此刻心疼之余又束手束脚,想不出一个完美化解少年心结的法子。
  他就这么睁着眼睛直到天色大亮,洗漱后,船家送来热水。
  关切道:“您夫郎的情况可好点了?热水我一直备着,您要了就知会我一声。”
  黎锦说:“多谢了。”
  秦慕文的烧已经退了,但头疼了小半宿,早上醒来后脸色都蔫儿哒哒的。
  黎锦端热汤的功夫,小包子也醒来了,他还是第一回 见阿爹白日比自己起得晚。
  但这不妨碍小包子粘着阿爹,黎锦刚把热水放在床边的矮几上,就见小包子拉扯阿爹的被角,看样子打算钻进去抱着阿爹。
  黎锦走到床边,把小包子按回自己的被子,完全不顾他脸上的失落。
  转而温和的问少年:“身体可还难受?”
  秦慕文想摇摇头,但看着黎锦的眉眼,想起他不让自己谎报身体情况的话。
  于是乖顺地说:“胳膊腿好酸,头也有一点点疼。”
  受到了冷落的小包几,从被窝里伸出爪子:“阿爹,抱。”
  黎锦让他睡一会儿再抱,小包几认真思考一会儿,说:“爹爹和阿爹都抱。”
  这是讨价还价?
  黎锦俯下身亲了他的小爪子一下,说:“依你。”
  小包子消停了,黎锦问少年:“可想去解手?”昨儿他给小夫郎喂了那么多水,虽说出了不少汗,但解手也是必不可少。
  秦慕文脸红了一下,然后点头。
  黎锦把床底下夜壶拿出来,丝毫不觉得这么侍奉夫郎有什么不对。
  秦慕文跪坐起来,释放后看着阿锦把夜壶拿出去。过了一会儿黎锦进来,洗了手后,给秦慕文把洗漱的东西拿到床上,说:“擦擦脸,今儿顺风,再过一个时辰就能到了。”
  这种载客的船会在船尾处开辟一个小隔间,里面放了两个恭桶,等到了能上岸的地方再作处理。
  一般情况下自然是自己过去解决,但秦慕文现在显然不能自理,黎锦怎会嫌弃他。
  秦慕文昨儿睡得久,今日醒来后也没有睡意,精气神逐渐恢复,身上的病气也慢慢消退。
  黎锦给小包子穿了衣服,说:“阿爹昨儿发热了,身子不舒服,抱你先欠着,爹爹抱你去外面看。”
  今日天气不错,太阳出来了,不过山林间还带着水气。
  小包子趴在黎锦肩头,看了会儿就主动说:“爹爹,回。”
  黎锦:“嗯?”
  “阿爹,病。”
  黎锦笑了,说:“好。”
  正巧船家送来白粥,一家人吃过后,没多久也就到了府城的码头。
  黎锦雇了一个带蓬的牛车,先把包子抱进去,再回头来把大崽也抱进去。
  坐在牛车里,小包子一直都牵着阿爹的手,小小的身子依偎着他。
  平日里到底是秦慕文照顾小包子的时间多,晚上也是秦慕文先哄他睡着,才会去跟黎锦练字。
  小茶只照顾包子起夜,当然,包子要是真的哭闹了,还得找秦慕文。
  所以,小家伙其实很喜欢阿爹的。
  =
  黎锦在村里呆了六日,再加上路上耽误的时间,今儿正好是告假的最后一日。
  他让车夫在西街的医馆门口停了一下,自己下去买了药。
  却见医馆大堂里有几个年轻人等着煎药的时间,在一起看……府城小报。
  “我还是第一回 见到这种夫妻相处模式。”
  “你别说,我也是。我娘也可喜欢看这《杂记》了。”
  “既然你家有,你怎么还来看我买的?”
  “我、我可是个男的,我在家看这种东西,还不得被我爹打断腿。”
  “兄弟,同道中人啊,我买了小报后,都不敢回家去书房看。万一被逮到,那真是一顿好揍。”
  黎锦回去后把这件事告诉了秦慕文,少年一脸的不可置信。
  完全没料到,自己写的东西会被人如此喜欢着,甚至冒着‘打断腿’的风险看。
  果然,回到家后,小茶就拿着一份府城小报来,说:“老爷,这是宁兴书肆掌柜派人送来的,说以后每份都会派人来送一次。”
  但这份府城小报显然有点厚,足足有七八页。
  小茶不识字,对此知道的不多,黎锦扫了几眼,发现后面几页都是买者对《杂记》的评价。
  原来府城小报除了第一页是府城的重大新闻外,后面几页都是一些邻里间的趣事,有专门的投稿箱。
  半月前,三月初刊发布,不少人喜欢上了这轻松恬淡的《杂记》,偏偏催稿无门,只能把自己的想法投进投稿箱。
  掌柜的派人整理后,挑了些有真情实感的,派人誊抄下来,缝在给黎锦反馈的小报后面。
  其实,这杂记也算是黎锦的投稿,他们府城小报给被采纳了的投稿者都会免费发一份小报。
  但后面的‘读者反馈’,确实能展现出掌柜的用心。
  黎锦煎药后,就着秦慕文摊开的那一页,很快的扫读。
  “很羡慕著者的生活,正好初刊发的那天,我给女儿订了亲,希望她也能这么幸福。”


第103章 
  黎锦煎药到现在已经有段时间了。
  可少年面前的这页反馈一直都没翻过去,黎锦想;以秦慕文的速度;这样着实有些反常。
  所以他才会选择自己大致的扫一遍。
  除了刚刚那段;后面还有一些类似的,但基本上都是一句话。只有最后一段占了将近一半的篇幅。
  黎锦定睛看去——
  “写给著者:
  梦寐先生,不知您能否看到我写的这张信,可我心里的话有很多;想写给您来分享。
  从字里行间中能看出您年纪不大,有了孩子;我推断您大概成亲三四年了。
  我想;您应该与我同龄,只可惜我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虽然娘家强势,但也不能一直拦着夫君不纳妾。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为我长久怀不上;他对我的态度从最初的嘘寒问暖,成了如今的不闻不问。
  从前良人,终成陌路。我心已死。
  原本我想此生长伴青灯古佛,以求下世平淡安稳。但看了您的《杂记》,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您的生活已经如此值得羡慕,却还坚持写东西。
  你的文字告诉我,努力的人才会得到老天爷的青睐;才能一直过得幸福。
  以前生活的种种,都是我作茧自缚。
  我已想开,打算开启一段新的生活;希望《杂记》能跟府城小报一样,一直发行。我定会认真研读。
  望您平安喜乐。”
  黎锦不动声色的翻到下一页,看向秦慕文。
  秦慕文刚喝了一大口中药,正酝酿着咽下去,不巧对上阿锦漆黑的双眸。
  他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儿,却又跟满嘴的中药撞上,但他很乖,依然闭着嘴,把所有的药咽下去,才控制不住的弯腰咳嗽。
  黎锦拍着他的脊背,帮他顺气。
  “文文,小包子喝汤都不会被呛到。”
  秦慕文微扁的杏眸瞪圆,拿他跟小包子比?可他这次真的是不小心。
  黎锦挑眉看他,在他一个上辈子活了二十九年,这辈子又活了两年的人眼中,十九岁的秦慕文可不就是个孩子么。
  秦慕文咳好了,端起碗继续喝药,这下他很注意,在喝的时候不去看自家夫君,就不会被呛到。
  黎锦看着黑漆漆的汤药已经到底,在他放下碗的时候,给他嘴里塞了一颗蜜糖。
  “这药喝了后会犯困,现在去屋里休息?”
  秦慕文果然很给面子打了个哈欠,被黎锦抱起来的时候,还不忘拿上府城小报。
  翌日,黎锦去书院,小茶则按照黎锦教得法子煎药,煎几遍,倒多少水,都得固定剂量。
  秦慕文给小包子喂了饭后,自己去书房给那位姑娘写回信。
  赵双今日穿了颜色很深的短打,步伐很大,走路带风,乍一看根本不会当他是个哥儿。
  要不是他眼尾下方的朱砂痣还在,秦慕文都要当他被掉包了。
  赵双一开口,便又是那熟悉的调笑声音,“怎么?被我吓到了?”
  秦慕文说:“可不是,十几日没见你,你这都要变得我认不出来了。”
  赵双轻车熟路的坐在秦慕文身边,见一个接一个小巧精美的字从他笔下出现,说:“你那话本子不是写完了么?怎么还在写呢?”
  秦慕文把自己收到读者反馈的事情说了,他眉宇间有难掩的怜惜。
  “我不知道那姑娘打算做什么,不过看来是往好的方向进展,我就想鼓励一下她。”
  以免她心中再次生出颓唐。
  毕竟十几岁的大好年华,以后长伴青灯古佛,对一个姑娘来说多么残忍。
  赵双感慨:“阿文,你真的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
  秦慕文写完后,搁下笔,把回信放在一边晾干,窗外的阳光透过油纸,洒在他愈发精致的眉眼上。
  秦慕文眸色较浅,被阳光照着更显剔透。他微微阖上眼帘,长长的睫羽在眼底留下一道阴影。
  他没看赵双,说:“双双,你今日来找我,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秦慕文天生敏感,自从赵双开始刻意的学男人走路,他就察觉出了不对劲。但是那会儿正好是赵双夫君罹难三年的日子,秦慕文便没开口。
  后来再问,赵双便说这样走路方便。
  秦慕文自然不信,但也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来。
  后来一拖就是半年,过年期间,赵双母亲给秦慕文说了那些话后,果然管着赵双,不让他在黎锦在家的时候去找秦慕文。
  元月、二月期间黎锦都在准备院试,秦慕文也无暇顾及其他。
  真的要算起来,秦慕文都有三个月没跟赵双好好的说话吃饭了。
  赵双这次能主动来找他,肯定不是简单的叙旧。
  果然,被秦慕文这么一问,赵双就泄了气,“还是瞒不过你,阿文。我、我想趁着自己还能走的动路,去他走过的地方,都去看看。我想去看他说过的蜃景,看那些好山好水。他还说自己在山脚的石头上刻了我俩的名字,我们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的。”
  秦慕文后退一步,小腿撞在椅子腿上,一下坐了回去。
  “你一个人吗?”
  赵双听到秦慕文的话,瞪大眼睛,“阿文,你不觉得我这是大逆不道,你……”只是在担心我。
  秦慕文只是为人善良,他又不傻,认识赵双这么久来,他发现赵双只对那些各地的奇观异景感兴趣。
  再联系赵双刻意的模仿男子的动作,不难猜到他想做什么。
  秦慕文没看他,也没说话。
  赵双凑近他耳边,说:“阿文是我真正的朋友,这件事我就只告诉你一人知晓。我的夫君,他还活着……”
  秦慕文再次站起来,这回他看向了赵双,眼眸里全都是愤怒。
  ——既然赵双的夫君还活着,为什么不来找他?就算过去这么久想毁亲,也得当面说清楚!
  赵双一看秦慕文的眼神,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他笑了笑,眼眸里神采飞扬:“别担心,他不是抛弃我了。只是那次他大难不死,但也受了很严重的伤……”
  赵双依然笑着,说:“阿文,你还记得我说过我小时候胆子特别小,见到有人胳膊断了都能哭一天么?”
  秦慕文张了张口,却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赵双的嗓音传来,“他整个右臂都没了,整个人变化很大,我、我其实见过他好多次,但都没认出来。之所以能认出他来,还是去年夏天,我去出事的那里找他,结果我一脚踩空落水了,是他救我上去的。”
  秦慕文已经被震惊到,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
  原来,赵双的夫君就这么一直陪在他身边,但却担心吓到他,又因为自己身体残缺,所以只选择默默地守着。
  “他在水里抱着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他了。这个混蛋在我上岸后,却跑的比谁都快,我追都追不上他。我当时哪还有心思害怕和嫌弃,只要他回来我就嫁给他!”赵双越说越气,“后来他确实来见我了,但只肯跟我隔着帘子,说什么授受不亲,世人当他死了,婚约满三年也就解除了。他跟我确实没什么关系了。”
  秦慕文见赵双虽然气愤,但眼睛却是亮的,只是后面这段有点悲怆。
  “我起初也是放不下我爹娘,他们为我操心这么多,我却想跟一个男人……私奔。但后来,我发现爹娘其实没有我想的那么疼爱我,他们只是为了成全自己仁善的名头,才不介意我一直在家里。他们说只要我不胡乱勾勾搭搭,几十年后就可以给我立个贞洁牌坊。”
  秦慕文很是震惊:“贞洁牌坊?”
  赵双笑了,十分坦率,“对,所以我决定跟他私奔了。我跟我爹娘说了,打算回乡下的祖屋修养,途中就悄悄的带他走。到时候再有什么困难,我们一起解决。”
  秦慕文从来都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他不会干扰别人的想法,也不会把别人的私事随便说出去。
  这一点,很招人疼。
  赵双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以后会回来看你的,到时候我再把他仔细的介绍给你认识。说不定,还有机会把我们旅途中的所感所见都讲述给你,你就可以写出让更多人喜欢的游记。”
  秦慕文没有问赵双什么时候走,他们只约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他说:“说好了,你可一定得按着时间回来,我才会给你把游记都写出来。”
  赵双笑道:“当然了,到时候我继续和小包子坐一起,听你念游记。”
  最后,赵双走的时候,没去看秦慕文的眼睛,小声说:“那个……我不识字的,只是那些书他都给我讲过好多遍,我才记住了。”
  说完,他快步地往出走,“我、我走了。”
  秦慕文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小声说:“我其实猜到了啊。”
  =
  黎锦这边,一大早到了书院后,教谕给他重新分到秀才的甲班。
  陆长冬还是他的同窗。
  讲郎还没来,黎锦见讲堂里大家的神色都很激动,一时有些疑惑。
  陆长冬立马过来,说:“庞老爷子今日下午要来书院了。”
  庞?
  黎锦对这个时代的知名度高的人已经有所了解,再加上他也喜欢练字,所以对‘庞老’这个称呼更是熟悉。
  “书法大家,庞老?”
  陆长冬立马点头,悄声说,“前几日在书院都传遍了,只是你回乡去了,才不知道。庞老要来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但其中原因是我道听途说。据说庞老看书院这边景色好,打算来小住一段时间。”
  说完,陆长冬就给黎锦挤眉弄眼。庞老来小住,那不就意味着大家可以前去刷存在感么?
  就算庞老早就说了自己不收徒的话,但所有人也都兴致高涨,毕竟那可是在京城都顶顶厉害的书法大家!
  只要庞老随便指点一两句,都会让人受益匪浅。


第104章 
  早上的课程结束;所有的学生都没急着去公厨吃饭;而是站在书院门口翘首以盼。
  以前都是邹秀杰跟在黎锦身边;偶尔还会多上一个陈西然。
  陆长冬想跟黎锦深交已久;却一直没这个机会。
  如今,邹秀杰和陈西然都因为考中秀才回家去了;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再来书院,陆长冬可是很会把握机会的。
  他跟黎锦年岁差不多大,看着大家都跑出去,占个好位子,打算瞻仰庞老爷子的风姿。
  陆长冬也随大流飞快的冲出去,留个黎锦一句,“我帮你占位。”
  说完,也不管黎锦是否同意,他就跑的没影了。
  黎锦走出讲堂,能看到站在人群前面很醒目的陆长冬,因为他叉开大腿,占了很大地儿。正好他也看到黎锦;对黎锦挥手。
  高呼:“我在这儿!有位子!”
  黎锦沉默着;他想,幸好陆长冬没有喊出他的名字,要不然这就太丢人了。
  黎锦走过去;对他说:“我打算先吃饭。”
  他到底住在内城,每次走到书院得花费小半个时辰,早上吃的那点东西完全不足以支撑他学到下午。
  陆长冬说:“你、你不是也很敬仰庞老先生吗?”
  黎锦点头:“是啊;但据说庞老下午才到,这得站到什么时候去。”
  陆长冬一时间居然无法反驳,然后默默收回自己岔开的腿,“那、我们一起去吃饭?”
  黎锦:“也行。”
  黎锦买了叫花鸡和素饼,陆长冬则口味偏甜,买了蒸南瓜和玉米烙。
  黎锦看着他那边清淡的吃食,跟自己的一对比,感觉陆长冬就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
  他突然有些怀念陈西然了,至少两人能一起吃肉。
  不过,陈西然最近在说亲,大概不会很快回来书院了。
  吃完后,书院的抄手游廊边上已经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学生,两人再去的话,就站不到前面了。
  黎锦想,与其在这儿干等,还不如先去算学部看研读更高级的算经。
  作为算学部的助教,度过了算学部刚开那段最忙的半年,最近就能清闲下来。
  黎锦跟潘又丰两人分了工,单数日子黎锦当值,双数日子潘又丰当值。
  这么算来,黎锦其实比潘又丰多当值一天,毕竟休沐日都在双数。
  潘又丰有些不好意思,黎锦却不打算把半天的当值再掰开来算。
  “就这么定了,总归是我研究算经的时间多,多在这里当值一天也不算什么。”
  潘又丰这才答应下来,看样子还是觉得这样占了黎锦便宜。
  他说:“改日我请你喝酒。”
  很难想象,去年五月那会儿,潘又丰还各种耍小聪明、投机取巧,为的就是让自己轻松一点。
  在双数不用当值的时间,黎锦也没有急着回家,反而会去经论部看书,经常一坐就是一下午。
  黎锦不打算急着参加秋闱,他穿越而来才不到两年,虽然期间背了许多科举用书,又学着吟诗作对,但真正的文学底蕴终究不够。
  不说其他人,单单是他家小夫郎读过的各种杂记、游记、野史都比他读的要多。
  所以,黎锦打算让自己多沉淀几年。
  好让时间把自己身上这微微有些急功近利的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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