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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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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拖着两条腐烂的腿过活。
  而路飞帆要做的,就是在和白衣芳路振宁断绝关系后,以路远之“仇家”的身份到杜玉芳手下工作。
  路飞帆除了那副五官,看来和路振宁真的不像。他被路振宁养得很好,乐观善良阳光开朗且明事理。
  但人都是有劣根性的。
  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小偷”的身份,仅仅是因为,路振宁为他担负了一切。
  路飞帆不是不愧疚,不是不鄙视自己,但是一个星期就吃一顿肉的生活和享受众人崇拜顿顿肉吃到不想再碰的生活,哪个更好,瞎子也会选。
  路远之给了总的指示,其余怎么发挥全靠华世逢。全靠自己才拼搏上来的华世逢看不起路飞帆,说话自然不客气,没有一丝余地地将路飞帆不愿意去细想不愿意去看见的事实血淋淋地翻出来告诉他。
  要不要救自己,要不要救路振宁,要不要为过去的自己赎罪?
  梅国的医药费是连梅国中产阶级都心惊胆战的数字,路振宁的医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还有路振宁背的那些债务……
  靠白衣芳去挣吗?白衣芳会什么?除了吃和买,她什么也不会。
  要么待在医院里等死,要么接受华世逢开出的条件。
  路飞帆想得很清楚,他没有退路可以选。
  “我会帮远之的!”路飞帆咬着牙说道,“还要,这些钱,我会还上的。”
  华世逢不置可否,带着礼貌的微笑眼也不眨地为他支付了巨额的医药费。
  路飞帆很好用。他是路振宁的儿子,路远之的“弟弟”,天生和杜玉芳是同盟。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关系在经历了大街砍人事件后,全燕京还有谁不知道这父子俩比仇人更仇人的关系?
  路飞帆和路振宁的关系好,好到谁都知道。毕竟能为了小儿子砍大儿子的,谁还能不说路振宁对他不尽心?
  路振宁的腿废了,路飞帆能不恨?
  而且最关键的是,路飞帆在梅国医院里等死,自己同一个爹的哥哥一分钱也不愿意出,就看着他等死,他能不恨,他心里能平衡?
  杜玉芳自我代入了一下,以己度人,他要是路飞帆的话,晚上整宿整宿地不睡觉都要把路远之咒死。
  路飞帆找上杜玉芳的时候,借口自己为了医药费欠了一大笔高利贷,希望他们能合作把路远之拉下马,他只要三分之一就行。
  杜玉芳一边嫌弃着路飞帆贪心,一边笑意盈盈地和他打成了同盟关系。
  路远之手里的那些钱是个香饽饽,杜玉芳心里清楚,那些钱只是顺带的,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路飞帆的演技不怎么样,但遭此巨变的他也不需要什么演技,毕竟这个时候的他,哪怕是笑着和路远之抱在一起,也只会让人觉得他别有图谋。
  “这样真的行吗?”时尉有些担心路飞帆会不会倒戈。
  “双重间谍也没关系。”花出去了一大笔钱的路远之并不在意,“不管他心里怎么想,只要走进杜玉芳那边就可以了。”
  倒戈不倒戈的,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
  杜玉芳那人,从以前就这样,再自私不过的人了,既然背后的主谋能说动她把余家砸了个口子,一定是许诺了什么好处。而且看她过了这么些年对余家还久久不能释怀,就能大概猜出,那些被许诺的好处,一定还没到手。
  她能把那些好处白白分给别人才有鬼了!让路飞帆去当间谍,为的也不是真能打探到什么。
  他对路飞帆就没有过期待,也不相信他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决定性的情报。
  背不背叛什么的,完全无所谓。
  杜玉芳、余慎之和幕后黑手,这个同盟太过神秘,必须要撬开一条缝才可以。
  之前路远之可以慢慢来慢慢等,但他现在已经等不了了。他不想自己身边的人再遭遇什么糟糕的事情,不想时尉有任何受伤的可能。
  虽然哪怕是粗糙一点也没有关系。
  路飞帆,你就帮我去撞吧,撞出一个口子。
  他不是路振宁,对路飞帆没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就算有,也仅限于负面的愤恨。所以不管路飞帆撞得多么头破血流,他都无所谓。
  “晚饭想吃红枣粥还是蔬菜粥?”比起路飞帆会不会被利用可能会有多辛苦,他更关心时尉的晚饭。
  “我想吃肉!”时尉吃了一个多月的粥,听到“粥”这个词已经快PTSD了。
  “那就蔬菜粥里再给你加一点牛肉。”路远之摸了摸时尉的耳朵妥协道。
  时尉趴了下去,扯过薄被不想理会路远之。
  “熬粥的汤是大骨头汤,也很好喝的。”路远之补救道。
  “而然那并不是肉!”时尉闷头大喊。
  路远之不说话了,沉默了片刻起身走了出去。
  “咔——哒——”
  小洋楼的有些年代的门一关一合,路远之虽然已经小心,但毕竟没那么好了,难免发出了一些响动。
  路远之走了之后,时尉就有些后悔了。
  虽然天天粥粥粥粥还这也不让干那也不让动得让人有些烦闷,但时尉清楚,路远之就是太在乎他了。
  时尉是急救室里走一遭,路远之也去了半条命,时不时的,时尉就能看见路远之眼眶里多点红。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当时是路远之那么危险,时尉也肯定会发疯。
  路远之就是太在乎了。他拥有的很少,失去的很多,所以不想再失去任何东西。
  粥就粥吧,反正路远之天天换着花样给他做,不仅他喝粥,路远之也陪着他一起喝。不动弹就不动弹吧,反正又路远之陪着,也不无聊。


第143章 
  时尉深刻反省了一下自己的矫情和别扭,准备待会就和路远之道歉,但没成想外面飘进来的肉香味那么浓。
  时尉吸了吸鼻子,有些怨念。
  谁啊,那么没有公德心,煮肉就煮肉吧,能不烧得这么香吗?给闻不给吃,难受死了!
  心里抱怨着,但时尉的身体却非常诚实地不断吸着这来之不易的肉香味。
  “你吃了那么多天的粥,猛一下吃肉不适应,今天中午先再喝一顿粥,晚上给你煮大米饭配红烧肉,行不?”
  正催眠着自己的时尉睁开眼,就看见路远之端了一碗白粥和一碟炸酥肉进来。
  “对不起,时尉,是我没考虑好。”路远之放下两个碗,抱着时尉蹭了蹭带着歉意说道。
  时尉愣住了,一米八的男人差点被他这句说得掉了眼泪。时尉的伤口大且深,个别内脏都被划破了,又是大出血,救是救回来了,但就是得养。路远之拿着本子跑去医生办公室记了十好几张注意事项回来,花着心思养着时尉。
  说是每天喝粥,但也顿顿花了心思,汤用大骨头熬着,从来不隔夜,每天都熬新的,早上红枣粥中午鱼片粥下午蔬菜粥就为了能让时尉不那么早腻味。担心他乏担心他饿担心他热担心无聊,几乎天天就都围着他转。
  “是我他矫情。”时尉抱着他亲了亲,“对不起,远之,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要求这个要求那个了,你说什么就什么,我都听你的。”
  路远之的脸微红,不自在地撇过脸:“是我不好,天天不让你干这个不让你干那个的。”
  时尉忍不住笑了出来,揉了揉他柔软的发丝:“再这么对不起下去就太没完没了的了。”
  时尉的伤其实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路远之担心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一直是一种紧张兮兮的状态,什么发物什么油腻辛辣的一点也不让吃。
  不过每天还是至少有一碗荤粥的,保证高蛋白的摄入。
  虽然吃这么一碟酥肉,时尉也没有不适应的感觉。
  路远之的熬粥技术在一个多月连续不断的训练下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虽然只是白粥,味道十分的好。热腾腾的雾气往上升,带着浓郁的米香,里面甚至还能闻出一丝丝大米被煮化的甜味,米汤浓稠,大米粒却又是颗颗饱满完整,吃起来软糯还留有一丝弹牙,亮晶晶的看着就很美味。
  小酥肉炸得也好,两指宽的肉裹上淀粉后在油里滚过,外皮香脆,时尉希望干硬焦脆一点的,所以肉也是带着些许的酥脆,虽然没什么肉汁,但却格外的香。
  绵软浓稠的粥,配上一碟香酥焦脆的炸肉,时尉觉得自己还没怎么吃呢,一大碗粥就已经没有了。
  人虽然自诩是高级动物,但也逃不了动物这个范围,就更小狗缺什么啃什么一样,过去的十多年,时尉很少能吃到肉,所以这时候对肉的馋劲儿很大,不是嘴巴馋,而是从肚子里冒出来的,很不能把自己都给吞了的那种饿。
  明明他上辈子一有条件就开启了养生模式来着。
  路远之倒是不馋,或者说,他对大部分的食物都不太馋,连吃了一个多月的粥也没觉得怎么样,不过这么多天没吃过硬菜了,这会儿吃得也有些撑。
  “你们弄什么呢?还没进来就一股子的肉味儿。”吃完饭没多久,陈老头儿就带着三条狗过来了。
  陈老头儿最近忙,时尉要的那个训狗基地养了不少狗,陈老头儿先是一村一村地去寻摸好狗崽,好不容易才凑齐了二十条,然后又要找养狗的好教官。
  养狗瞧着简单,但实际上是个技术活,眼睛要毒,还要瞧经验。
  他说着不去时尉手底下工作,但训狗基地真弄起来了,他又颠颠儿地跑去做指导去了。
  时尉不劝他,时尉就让路远之去在他面前晃悠,路远之觉得这没用,但时尉有信心,果然晃悠没几天,陈老头儿就自个儿要求了。
  今天他是过来给时尉送狗的。
  大郎二郎现在是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养着,店里的那些狗全是陈老头儿以前养的狗撑着,好在小狗崽长得快,有几条狗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好狗了,所以陈老头儿特意跑来送狗,顺便过来瞧一瞧时尉。
  “哼,娇气!”陈老头儿嘴巴毒,斜着眼瞧了瞧时尉,满脸的嫌弃,但偏生带来的那半麻袋的红枣又把他出卖了个干净。
  三只狗还都是半岁的崽子,脑袋还有些圆滚滚的露着一股奶像,但眼神已经神精神了,警惕地瞧着四周,黑黝黝得特别精神。
  路远之受不住诱惑,伸手就像去摸。
  陈老头儿眼尖,伸手就在路远之手上拍一下,瞪着眼睛说道:“这狗你都没见过都敢上手摸啊!”
  路远之不服气道:“反正他们又不咬人!”
  好狗就是这样,虽然眼神锐利,神情警惕,但没有指令是绝对不下口的,尤其这些狗都不是军用禁用,哪怕是张嘴也不能下重口,主要还是用来看家护院的警戒。
  路远之的气势足,但这话在陈老头儿耳里听着就跟夸他的差不多,心里有些美,但面上还是一副沉着脸的模样。
  “你这模样更你舅舅真是一模一样的!当初要不是你爷爷不肯,他就跑去当训导员了!”
  路远之一愣:“我舅舅?”路远之和陈老头儿认识挺久,但除了上一回,这也就第二次听他提起余望。
  陈老头儿哼了一声,挑剔地在路远之脸上看了一眼:“五官也像,就是差了一股劲儿!”
  路远之没反驳,他舅舅和他亲大伯,自小是被当做别人家的孩子比大的,自小在枪林弹雨里摸爬打滚,路远之也没想在那方面和他们比。
  那种从鲜血中拼杀出来的锐利,是他所没有的。
  虽然被爷爷奶奶说着他像大伯和舅舅,但不管是大伯,还是舅舅,他的所知道的都不多。两人都牺牲在秘密任务中,都是常年不回家的类型,留下的照片也少,爷爷奶奶也每说一次就难受一次,他也不会主动去问惹他们伤心。
  时尉捏了捏他的手指,路远之转头看他,时尉朝他笑了笑。
  虽然没有相处的记忆,但路远之也很喜欢那两个长辈,大概是落寞的吧。时尉想,如果亲大伯在的话,舅舅在的话,路远之也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了。多了两个人疼多了两个人爱,说不定姥姥姥爷和妈妈也能宠着他长大。
  陈老头儿看着路远之叹了一口气:“也是难为你了,都说你姥爷有本事,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只是没想到……”
  陈老头儿止住了话头,拍了拍身边狗子的脑袋:“成了,狗这就给你放这了。我这就走了,也别送什么的。”
  “陈大爷,我上回骨头买多了,您给带点回去帮忙解决下吧,大热天的放久了也不好。”陈老头儿虽然说了比送,但路远之哪好意思真让他空手一人回去啊。
  路远之找了个袋子倒了一抽屉的排骨,被冻得硬邦邦的排骨跟个石头似的。
  陈老头儿一看那排骨就知道路远之在扯瞎话,甩着手就要走。
  “陈大爷,我问您个事儿呗,您说远之他姥爷有本事,是怎么个有本事的?”时尉有股说不上来的奇怪。陈老爷子是伤兵退伍,路远之一家不少人在军队,说认识也正常,但陈老爷子话一出口说的却是余老爷子,这就给时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
  这种怪异没有然后理由,仅仅只是一种直觉。
  但时尉很信这种直觉。
  “哼,你不知道也难怪,余家当家的啊,别得不说,人是真的仗义,和小鬼子打的那个时候啊,自个儿掏了腰包一船一船地往送枪送大炮,就说这个,那就是真仗义!”陈老头儿拍了拍路远之的肩膀,“说句你不爱听的,虽然当年你姥爷留了不少东西,但大伙心里是真的没不高兴。”
  路远之抿着唇,但没表现出什么不高兴。
  这些话,他不是第一次第二次听了,以前可能还会生气还会愤怒,但现在已经能很冷静地保持着平稳的心态。
  前朝贪污是个什么情况,他比任何人清楚,没人相信他姥爷会是那朵从淤泥里钻出来的莲花,以己度人,也没人会信他什么也没给自己子孙后辈留下点什么。
  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路远之账户里多出来的那些钱。
  哪怕路远之说一千次一万次,人们也只会相信他们所认为的。
  时尉却是不太高兴:“那您怎么就知道远之他姥爷留了东西呢?”他这话有些冲,陈老头儿也不在意。
  陈老头儿却没有拿路远之账户里的那些钱说事,不可思议地问:“你不知道啊?那你知道前朝都这么发钱的不?黄金白银都给你收走,用纸币换,国库里哗啦啦地全是金子银子!”
  陈老头儿大概是顾忌着路远之在这,话没说得太直白,但时尉和路远之却都明白了。
  时尉脑中闪过点什么,想要抓住,但又闪得太快。
  “那也不能说远之他姥爷贪污啊!”
  “那也不是我怎么说啊!是大伙都这么说!”陈老头儿脾气上来了,非要和时尉扯个清楚,“四几年吧,余当家了运了好几大箱子的黄金出去说是买粮食,最后粮食没瞧见,金子也没弄回来。稀里糊涂地就这么过去了。余当家的仗义,我服气,但有一说一,余当家这辈子就毁在那一件事儿上了!”
  时尉和路远之对视一眼,还真没想到有这么一个发展。
  “我姥爷才不会干这种事呢,他清高着呢!就几箱金子的事,不消几天就挣回来了!”路远之坚决认为里面有外人不知道的隐情。
  “我也信他,但就有这么回事,没办法啊!你养气的功夫就没你舅舅厉害,你就刚从小兵干起的时候,大伙都拿这事儿打趣他,但他就是眉毛动也不动,你还差点!”
  路远之知道陈老头儿没恶意,但就是生气,他算是知道陈老头儿多遭人嫌了。
  “行了行了,我这就走了!”
  路远之沉着脸不说话,时尉拉过他,揉揉他的脸蛋:“不气了不气了,跟自己置什么气?”
  话虽这么说,但时尉也有些生气,不是针对陈老头儿的,而是一股有气没处发愤懑。他对余老爷子认识不多,但也能想到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才华横溢,心怀报复,带着一股老派知识分子的清高和谁也瞧不上的傲气。
  他一个没和他非亲非故的外人都觉得气闷,更别说路远之这个从小把余老爷子当成偶像和榜样来看的亲外孙了。


第144章 
  “我只是在想,杜玉芳是不是觉得我姥姥姥爷有几箱子的金子。”路远之远比时尉想象得理智。
  很多事情听多了是会麻木的。他知道流言传来传去会传成什么样,所以愤怒和不甘只是一瞬间。
  路远之一说,时尉也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路远之是从未听过这个消息的,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提起。
  路远之是余家“最后”的孩子了,如果真有这个事情的话,他不可能不知道。
  但陈老头儿信誓旦旦的样子也不像是在说谎。
  路远之准备先去问一问路老爷子。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这件是闹得够大,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即使起路振宁又是心疼路远之和时尉,还有些觉得丢脸。
  经过这件事一闹,两个老人也有点心灰意冷的样子,路远之不太想让他们留在燕京听着流言蜚语受罪,干脆说动他们出去旅游了。
  老两口年轻的时候走过不少地方,但又是战乱又是工作的,还真谈不上散心不散心的,这么多年也就去年那个腐国之旅算是散心的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一开始还不太乐意,但是时尉哄着他俩跑郊区玩一圈,回家就收拾收拾东西带上俩勤务兵牵上大郎二郎就走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身子骨还算非常不错的,上山下山地跑也能比得上一些不怎么动弹的小年轻好。玩得颇有些乐不思蜀的意思,出去快一个月了,就时不时地给路远之寄点当地的土特产写点信回来。
  至于为什么把大郎二郎带上嘛,那就简单了。俩心灰意冷的老人把狗当儿子养了呗。狗儿子好啊,聪明听话不咬人,给根骨头就摇尾巴乖得不行,遇见坏人还会挡在前面保护人,这可不比他养的人儿子好吗?
  路远之在俩老人出门前就给买了BP机,不过大概是到了没信号的地方,路远之也没办法马上就找到他们。
  一直到晚上了,两人吃了晚饭准备出去散步了,路老爷子才给回了信儿。
  路远之跑去给路老爷子打电话。
  “金子?那都多久之前的事儿啦!你姥爷早就用自己的钱给填补上了,哪有什么贪不贪的说法!”路老爷子不高兴地用鼻子哼了一声,“也就是那些人闲得无聊故意编排的。怎么这时候了还能听到你问啊?要我说,还是你姥爷说得对,人啊,就只听自个儿想信的!所以他也不搭理这些个。”
  余老爷子是真有才,也是真傲气,老了老了好了那么一些,年轻的时候是真不把人放眼里,人到中年圆滑了不少,但本质还是不太瞧得起人。
  这个傲气倒不是那种带着鄙夷的瞧不起,而是那种“说了你也不信也不听,那我就懒得和你说”了的深知。他知道人都是什么样的,所以懒得白费口舌去解释什么。
  他受人尊敬就是在块儿,但也因为这个背了不少的锅。
  “怎么了?有谁跟你面前去编排这些了?是不是你小姑?看我回去不削她!”
  “和她没关系,我就想问问我姥爷是怎么要去填窟窿的?”据路远之所知,余老爷子就只管钱,其他事儿很明智地一点不沾的。他知道自己在zz上的手腕不够狠,所以只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能怎么填,石家那王八羔子捣乱的呗!前朝高层要跑,把能搜刮的都刮了个干净,就银行那是你姥爷管着的,不放钱,他们就想办法让你姥爷丢钱。五船的粮食在海上飘着,他们就能应和着外国人给扣在了异国,把贪污的名声给你姥爷扣上,那可不就能把你姥爷推下台了吗?!”
  路老爷子中气十足的声音里不难听出咬牙切齿的愤恨,吧嗒了一口烟,但又很快畅快了起来:“但你姥爷也是个狠的,粮食说不要就不要了,全给送了那些老百姓也不给别人,至于这边的亏空,自然就是你姥爷自己填补上去的。”
  路远之心里有数了,又嘱咐路老爷子别再抽了,又说了一些家常话才给挂了。
  “那就没错了。奶奶爷爷知道姥爷没贪,但别人肯定就把这帽子给扣姥爷脑袋上了。而且还是得添钱认锅的那种,总不能把账给所有人看吧!”至于杜玉芳,那就更好说了。
  她一直都觉得公公婆婆更偏心小姑子,肯定觉得那些金子都给了小姑子,就没和她说。
  时尉换了个杜玉芳思维想着,那肯定是嫉妒到扭曲,不甘心到了极点。余望是余家唯一的男丁,余慎之是唯一男丁的男丁,凭什么不给余慎之,要给嫁出去的赔钱货!余慎之才是唯一有资格拿到那些金子的继承人!
  平日积累起来的不平衡、金子的诱惑,再来一个余望身死的重大打击,想要报复余家,大概……
  时尉还是不能理解。
  虽然有点不沾边,但时尉搂着路远之的腰说道:“远之,以后咱们要孩子的话,要个小姑娘怎么样?”
  “你能生还是我能生?”路远之反问他。
  时尉也就那么一说,然后脑海中闪过上辈子芊芊的可爱模样:“那就领养一个呗。”
  路远之倒是没想过那么远,他现在每天忙于学业甜点屋和超市,更别说还有一个棘手的杜玉芳。
  虽然还没到那个想要孩子的年纪,不过路远之想了一下,有个乖乖巧巧的小尾巴跟在背后……
  “我想象不出来。”路远之放弃了思考。
  “又不是说现在就养。”别说芊芊的父母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沓角呢,时尉也还没那个时间养孩子。
  马上又是开学,伤好得差不多了,放缓的事业也要慢慢赶进度了,真要现在养个孩子,时尉大概会先疯。
  “对了,爷爷刚才说了石家,远之,你能找出个‘石家’不?”时尉又转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石姓说常见不常见,说罕见也不罕见,燕京好几个姓石的有头有脸人物呢。
  “虽然爷爷没具体说哪个,但大概就是石逢来他们家了,他们家人做事不讲究,爷爷被他捅过好几次刀子,不过面上我们两家关系还不错。”
  成年人的世界嘛,不管背后怎么样,见到了一个笑是最基本的。
  余家早十几年前就败了,路家过去还行,现在不行了,路老爷子退了,小辈又没几个出息的,眼瞧着路远之挺好,但他不走军不走政,瞧着要往司法的路上死磕。但石家现在的发展势头非常不错。
  他们家不讲究,但越是不讲究,越是能狠下心,尤其这两年接手了南方那边的经济,那就是更是走路带风抖三抖了。
  他们家那做派往上数比余老爷子高一辈儿那就不讲究,说听点叫有战略眼光,讲难听点就是钻钱眼里,那边好搂钱就往那边钻,比墙头草倒得还快。
  稍微讲究点的人家都不太能看得上他们,但人就是行,一路往上地是越发地好了。
  “石逢来……”时尉觉得有些耳熟,但一下又不太清了。
  “就石方缘他爸,今年刚调到柔城的那个。”
  时尉想起来,不过不是想起石逢来,是想起了二十多年后的石方缘。柔城那地贵,时尉上辈子是从九几年才开始做房地产,手里的钱不够买那十分之一块地的,所以都在非沿海地区发展,柔城那地方一开始没资格,后来是懒得去,所以和那里的人没打过什么交道。
  但哪怕是没打过交道,石方缘这个名字,他还是知道的,震惊全国的贪污案嘛,杀人走私贩独非法侵占国家财产什么都干,受贿只是其中小小的一条罢了。
  一溜串地扯出了不少让人惊掉下巴的人数。
  电视开着,手机也天天推送着这方面的内容,哪怕只是每次瞄两眼,也让耳朵熟悉了。而作为他爹的石逢来,更是被提了好多多次。
  “那石逢春是石逢来的谁啊?”时尉问。
  时尉没有专门关心过石方缘案,但他记得石逢春。石方缘入狱后,是有本我当贪官那些年的书出来的,时尉秘书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书,时尉也翻过几页,和电视里频繁提到的父亲石逢来相比,书里更多的写的是石逢春。
  时尉不太关注,那时候顶多就是觉得石方缘想把死去的老爹名声能洗一点是一点,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石逢来石逢春和石方缘,都有可能是他的对手,那就要多一点的重视了。
  “石逢春好像是石家最小的一个,怎么了吗?”
  “我好像听过一些石逢春的传闻。”时尉保守地说道。
  “他的传闻挺多的,不过都不是什么好传闻就是了。”路远之提到石逢春还挺不屑的。
  但正是这种不屑,让时尉心里咯噔一下。商场上风风雨雨那么些年,时尉和路远之看问题的角度还是挺不一样的,越是那种不起眼或是能让人轻视的对手,往往能让人栽下大跟头,因为他自己栽过一次,所以不敢在轻易放松。
  但路远之没栽过跟头啊。
  “他的传闻怎么了?”
  “就……混呗,在女人堆里混着,也爱往男人堆里钻,谁家也没像他混得那么……不讲究的。”路远之的脸皮比较薄,讲得比较隐晦。
  “那他干什么的?”
  “什么也不干,纨绔子弟嘛,四十好几了也没干过几天的工作,不学习更不学好,油嘴滑舌的看着就不怎么样。”路远之皱着眉回忆道。
  “还有吗?”
  “还要有什么吗?”
  “远之,你发现了没,你对他没有深刻的印象。”
  和他的哥哥侄子相比,石逢春的名声不好归不好,但还真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被时尉这么一提醒,路远之也反应过来了。


第145章 
  石家嫌疑很大,非常的大。
  虽然还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针对余家针对路远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有鬼。
  但即便知道了,路远之也没对路飞帆做出任何的指示。
  说白了,他还是不信路飞帆,也不指望路飞帆能做什么贡献。
  路飞帆的最大用处,大概就是来报复路振宁的。
  杀了路飞帆这种事,路远之干不出来,但让路振宁认为路飞帆死了的这种事情,路远之还是能够办得到的。
  路远之和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说,路振宁交给他就好,于是俩老人就彻底不管了。
  路远之让人把白衣芳和路振宁打包打包扔到了燕京下面的一个小农村里,任他们自生自灭。
  白衣芳气急败坏,但没有办法,欠了一身的债,老公瘫了儿子也死了,撒过泼打过滚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办法都用过了,但就是没用。
  路远之答应了路飞帆会帮他们家把债务还清,也说道做到地把全部的债都给还完了。
  但架不住白衣芳再借啊。
  于是路远之就十分理直气壮地帮她把债务还清,然后雇了一小二流子上门要债。
  白衣芳倒是还想挣扎地去梅国把儿子骨灰收回来呢!没钱又没人脉,连一日三餐都过不下去了。又哭又闹地认清了事实,只能哭唧唧地干起几十年都没再做过的农活。
  路远之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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