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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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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远之没有理会路小姑的恭维,而是说:“你的动作快一点,说不定还来得急,路振宁要把厂子给卖了。”
第119章
路小姑不知道是没听懂,还是听懂了没反应过来,脸上的表情还是刚才那个,刚才瞧着挺活灵活现的,这会儿看着就有点呆,有点僵硬。
“什么?”路小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愤怒,但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有些不可思议,脸上的肌肉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呢,于是整个人看着就有些滑稽。
但她已经顾不上什么滑稽不滑稽的了。对她来说,钱就是生活的保证,这人没了钱,日子还有什么盼头啊!
“他怎么能这么做呢!那厂子里面还有我的一份呢!”路小姑几乎是尖叫着,尖锐的嗓音像是拿着什么铁片在玻璃上剐蹭着一样,给耳朵很难受的感觉。
“当初开厂的时候是说了每家都有份,可一来没有合同依据,二来你们没有持有股份,说是说人人有份,但厂子不还是路振宁当了百分之百的股东吗?”路远之冷酷得近乎有些残忍,“法律上,路振宁可以拿厂子做任何事情,股份是他一个人,他可以做主。”
“怎么会呢……”路小姑像是被刺激大发了,也不尖叫了,眼神都变得有些空洞,喃喃地说着,“他怎么舍得把厂子卖掉呢?怎么会卖掉呢?他凭什么就卖掉了!”
说着,路小姑的眼神越发的狠辣,但好歹理智还在,在路远之和时尉面前勉强还能保持镇定:“远之,你说说,他凭什么把厂子卖掉!”
路远之知道,路小姑这是准备拉他当靠山当借口了,而且路小姑也不太信路振宁真的会舍得把厂子卖掉。
毕竟厂子现在的收益很好,虽然满打满算才成立两年,但不管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销售额都很大。用国内的人工在国际市场上利润大有可为,用出口的名声在国内,人人都抢着买,这钱就真的是跟印钞机似的滚滚而来。从来都是做多少卖多少的,根本不愁卖。
厂子就是个生金蛋的鸡,路振宁是他们几个中最精明的,无利不起早,怎么可能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专门给别人送桃子的“好事”呢?路小姑觉得,多半还是路远之想拿他们当枪使。
但他不想掺和进这些事情里,他只是说:“我不知道路振宁怎么想起要卖厂子了,但你想想,几个月前爷爷夺了他的权把厂子叫给你和大伯的时候,他没都这么大的反应。那什么别说账本,进进出出的钱,都是你们管着的吧?”
路小姑有些讪讪地笑了一下,但尴尬流于表面。
路远之不管她真尴尬还是假尴尬,只是继续说:“工厂大权交出去路振宁都没多大的抵抗,怎么现在连给个账本都不行了呢?有一个说一个,爷爷现在是你们最大的靠山吧?他出事了对你们没有一个是有好处的。路振宁连他都动,他是太蠢吗?不,他聪明着呢。爷爷现在在医院里躺着,不就没人能管得着他干什么了吗?他把厂子一卖,拿着钱带着老婆孩子往梅国腐国一跑——他手里有那么多钱,那个资本主义国家舍得把他往外赶?到时候他可就是喝着牛奶,把牛肉当主食的外国人了,干什么不行?再重新开家工厂,你们还能跑到那去把他绑回来?还没进人家屋着,被人拿着枪打死都不用坐牢的。”
路振宁想干什么,路远之大概猜到了,但他偏要把事情往歪处说。路振宁开了厂子做起国际生意后,路家其他人也多少对国外的生活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人那是真幸福,是真让人羡慕,拿着枪,开着车,肉随便吃,衣服穿过一次就扔,牛奶当水喝,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比路老爷子都要多,谁不羡慕啊!
换位思考一下,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会心动吗?当然会啊!
“远之啊,这厂子可是你出的钱,可不能这么便宜那畜生不如的狗东西了!”路小姑这次的愤怒不是惺惺作态装出来的了,而是真的要把肺气出毛病了。
“是啊,是我出的钱,但法律上不认的。我借钱给的是爷爷,爷爷才是把钱借给路振宁的债主呢。如果打官司,从法院传票到判下来,至少要一年时间,一年的时间啊。”
路小姑看路远之这态度,知道从他这要不到什么帮助了,也没了客套,着急忙慌地就跑了。
“远之,别难受了,那种人,迟早被自己玩死。”时尉过来轻轻抱住路远之。
路远之不着急,慢条斯理地靠着时尉把水喝完了才说:“我没难受,我就是有点后悔。要是早点把路振宁送进去就好了,爷爷也不用遭这一趟罪。”
也怪他没把人脱离畜生去想,总觉得吧,路振宁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良心和任性。但都是路振宁了,怎么可能还有这种东西呢!
路远之放下水杯,拉着时尉亲了一口,然后又把围巾帽子口罩手套给自己到上了。
“这么冷了就别出去了,明天再说吧。”时尉瞧着外面的雪有些心疼地说道。
“没事。”路远之张开手抱了抱时尉,屋里火盆烧起来的温度还没多暖,两人都还没脱外套,穿着外套都变成短手大肚的胖子后连抱一下都有些困难,“我就去邮局打个电话,很快就回来。”
这个时候的私人电话还是比较少的,想要往国外打电话,那就必须要去邮局了,中间要不知道多少人的转接,然后才能打到目的地去。没分钟的通话费还死贵。
时尉也把帽子这些拿起来:“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再带点夜宵回来,晚上饿了的时候吃。”时尉动作利落,灭了火盆三两下把自己收拾好,不给路远之拒绝的时间。
燕京的雪下得很大,不仅脚下的雪一点点的厚了起来,肩上、头上的雪多了起来,连飘下来的雪,也变得更加密集越发的大片起来。
“我们哪一年都下不了一次雪,我第一次见到燕京有这么大的雪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但见识得多了就好了,总感觉,我现在哪怕是去俄罗斯,见到再大的雪我都不会惊讶了。”
路远之也跟着他一起把头抬起来看着飘飘落落的雪花:“时尉,我想牵你的手了。”
两人现在虽然怕摔倒把手牵着,但隔着厚厚的手套,又僵又麻又冷,什么感觉也感觉不到。
“那你过来一点。”时尉一边说着,一边把两人交握着的那只手揣到口袋里,他的衣服厚实,口袋也很大,塞下两人的手还绰绰有余。
时尉和路远之的手在口袋里较着劲儿,主人的脚在外面你挤我一下我磕你一下,手也一刻不安分,窸窸窣窣地把口袋的凸起部分弄出了好多模样。
走到邮局,两人也玩累了,彼此的手出了汗,黏糊糊地被沾在了一起。
路远之在国外雇的职业经理叫华世逢,是个华侨,耶鲁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业务能力很有一套。
路远之打通了电话就开门见山地问:“那个埃利亚最近有什么动向吗?”
这个法国骗子确实是路远之找来的,但他也没干什么,只是给了一条能让路振宁和埃利亚接上线的机会。能不能接的上,愿不愿意接上,接上了以后要干什么,那得看路振宁自己的选择,路远之是不敢的,也懒得管。
所以他只是在一开始对华世逢说了要求,华世逢把人的资料发来了,路远之选了人,华世逢照着要求把这线接上,之后路远之就没在关心过了。
他对路振宁有信心,对他的贪得无厌和愚蠢有信心,只要给一点饵料,他自己就能把自己给吃掉,用不找别人多费心,更不用担心脏了自己的手。
路远之对路振宁有一种迷之信心,但没想到路振宁能玩得这么大。路远之在华世逢报告路振宁已经和埃利亚搭上关系了之后就没在理会了,华世逢却不可以。路远之是他老板,拿着钱干活,就要敬业。为了防止路远之问道这件事他答不上来的低级错误的发生,华世逢每天都会关心一下属下发过来的进展。
埃利亚是个骗子,而且是个行骗时间长达二十余年的骗子。他的事业做得不算特别大,但一直也没把自己玩进去,除了幸运之外,最关键的,是他懂分寸。
给人甜头的时候懂分寸,给得够大够有诱惑力,收网的时候有分寸,够了就跑,绝不贪心,所以在江湖混迹这么多年,也没真出过什么事。
但路振宁不行。
外国的花花世界早就把他的眼睛迷花了,除了钱,除了自己想象出来的东西,他看不到别的了。
和埃利亚搭上关系后,埃利亚带着他赚了一点钱,一共八万米金,三天时间。可惜他一开始太谨慎了,投的钱不多,只分到了一万。
埃利亚一副习以为常波澜不惊的模样,但路振宁却是被冲击得没了理智。
第二次路振宁就带上了自己一半的身价,但是埃利亚却不带他去了,路振宁很着急也很疑惑。埃利亚说,这种事情要看机遇要谨慎,才入行的人别的不行,一定要学会谨慎,还劝着路振宁小心为上。
路振宁哪里还能谨慎小心呢,只是这事是埃利亚带着他做的,埃利亚手里有消息,跟着他基本上是稳赚不赔的,所以路振宁也只能按捺下急切地心情,一点一点地跟着埃利亚来。
两个月陆陆续续的投入有赚有亏,但十次里面最多只有一次亏一点点的,这样的生意喂大了路振宁的胃口,也让埃利亚在路振宁心里的地位直线上升。
第120章
上一次,路振宁就是要跟着埃利亚来了次大的。埃利亚带着路振宁赚钱,但并不是毫无保留,但正是这样的遮遮掩掩取得了路振宁的信任和关注。
埃利亚嘴上说着这一次的生意和往常没什么不同,让路振宁准备个一两万就可以了,但一直留心着埃利亚动向的路振宁知道,埃利亚正在偷偷地调动资金,一看就是准备来场大的。只不过对路振宁还有所保留,只准备让他跟在后面喝点汤。
但眼馋了这么久的路振宁哪里肯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多方打听,认定了这次跟着埃利亚绝对能大赚一笔,于是他明面上只跟着埃利亚投了两千,但私底下,却是把自己所有的钱都能投进去了。
然后毫无疑问是大赚,十万投进去,拿回的是二十万,百分之百的收益!
然后,又一次的机会来了。这一次埃利亚更狠,连公司的股份都出了一部分,十分地疯狂。
上一次埃利亚只是把自己所有的资金给投进去,这次是连股份都卖了一部分,这是得多么疯狂的利益啊!
路振宁已经被钱给迷昏眼了,白衣芳更是心痒难耐地一个劲儿让路振宁去借钱。
路振宁确实也借了,但他在国外认识的人不多,国内倒是可以借钱,但借来的软妹子在这里又不能用!
路振宁已经和路远之公司的主管维持了良好的关系,这次他给了主管足够的利益,从他那把钱“借出来”流转一下,加上他自己的钱,准备投入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百一十万的恐怖数字。
但这还不够!
一百一十万投入,假设和上一次一样的收益,那就是再拿回一百一十万,但如果是投入一五十百万呢?两百万呢?三百万呢?!
人的心总是不满足,有了钱就想更多的钱。路振宁和白衣芳几乎已经陷入了成为千万富翁的美梦,这钱可不是软妹子,而是真真切切的米金!
为了凑这一百一十万,路振宁和白衣芳是把能卖的都卖,能贷款的都贷款了,只剩下一家厂子。
厂子是个印钞机,能给他源源不断地赚钱,但厂子的钱,来得太慢了,现在的收益好,一个月就能有几万美金的赚头,但这样也就顶天了,工厂的机器就那么多,二十四小时地超负荷运转着,也就只有这么多,想要再赚钱,除非再投入!
但路振宁是舍不得再投入的,钱到手花感觉多好啊!想要再投入买机器,那就相当于再割他的肉!
工厂能赚钱,但随着下次买入的时间越长,路振宁心里这不甘就越发的厉害。这次投入,可是相当于百分之百的收益啊!再多一万就是一万的收益,再多五万,就是五万的收益,再多一百万,就是一百万的收益!
厂子的收益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他的上面还有一个路老爷子压着,厂子说是他的,但老爷子一声令下,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这么累死累活地忙活着,到了最后,不也只能拿三层的利润吗?
不如卖了来挣钱。
这个想法一冒头,几犹如安静了一个冬天的竹子,一遇春雨便再也抑制不住地开始疯狂生长。
也不是不要了,就是卖了换些钱,周转一下,换些钱,然后再买回来。
越想,路振宁越觉得这是个可行的方法。
于是他和白衣芳开始到处找人打听厂子转手的事情。
只是厂子还没卖出去,路老爷子先闹出事了,换做平时路老爷子说要看账本,路振宁给了也就给了,毕竟他做的账本都是假账,他是厂里的厂长也是厂里的财务,进出多少还不都是他自己说了算?
他不怕路老爷子查出什么,但怕路老爷子坏了自己的事。这边一查账,路璐几个肯定要挑他的毛病,对厂子的关注度可不就上去了嘛。现在他别的什么都不怕,就怕厂子卖不出去,厂子一卖,那可是大几百万的生意啊!
厂子建起来的时候,花的确实是从路远之那里抠过来的钱,可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厂子越做越好,行情越来越好,不少人都是想捡现成了,价格比之前反而是涨了的。
照着现在市场上卖,一百万米金可能是没有的,但谈一谈,九十万还是可以期许一下的。
可临时出了路老爷子的事,本来就急着出手的路振宁更着急了,无奈之下,只能便宜处理了,到手只有七十六万米金。
好在路振宁安慰自己,这七十六万,再过几天,翻一番,又是七八十万到手,倒也不亏!
“知道厂子是谁买走的吗?”路远之问、
“也是一个华侨,他好像很看好内陆的市场和劳动力成本,这两年一直有回祖国发展的意思,这次的收购想来是要做个试水。”国外的华人一般都有联系,华世逢正好认识那家公司的人,说了一些他们公司的发展方向。
路远之嗯了一声,然后吩咐道:“看着路振宁那边的人撤掉吧,埃利亚那边多注意一些。”
华世逢又说了一些最近投资的重要问题,路远之听了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让他放手去做了。
路远之的精力不在生意上,国内的资金放在银行里涨利息,算是给国家发展做贡献了,国外的资金他也不怎么管,只是让华世逢带着团队保证收益达到他设想的百分比就行了。华世逢和他的团队都是专业的,路远之给的钱高,工作压力也并没有特别大,自由度还高,所以他们工作做得普遍要高于业界水准。
燕京冬天冷得慌,两人打完电话也没多留,出门直奔小摊子,买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又买了两碗羊肉粉。
“这么多吃得完吗?”
“有我呢,再来一碗我都能吃得完!”
冬天冷,热量消耗得快,时尉的饭量也是随着温度的降低成反比增长,一天有时候能吃上七顿,比猪还能吃。
路远之跟着时尉,饭量也有所增长,只是没有时尉这么夸张。
“我还在长身体呢,这么吃正常!”时尉振振有词,而且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他和路远之的个子,“用不了多久,我就比你高了!”
时尉之前个子就不算矮,他估计是基因有点“突变”,时爸爸一米七不到,时妈妈一米五出头一点,都是现在典型的南方人身高,时尉长得倒是高,和时爸爸站一起差不多都高一个头了。
和时尉相反的是,路振宁和余焚佩的个子都高,但路远之的个子却没有比别人高很多,初见的时候和时尉差不多高,但现在和时尉走在一起,已经能明显地看出谁高谁矮了。
路远之有些不高兴,扯了扯头发垂着眼道:“我头发比你长。”
时尉差点笑出来。
“头发比我长有什么用,你又不把头发立着梳再长再翘也不比我高。”不过路远之这个还真有点占优势。尤其是刚洗完头或是刚睡醒的时候。
路远之的头发随他母亲,有点微微的自来卷,发量还多,瞧着就有点毛茸茸的,很蓬松,多少能让个子往上窜一窜。但路远之那样给人的气质太软和了,所以每次一洗完头就把头发吹直,早上起来也要盖个热毛巾把头发压实了。
时尉伸手捏了捏他的一撮发尾,在之间转了两圈说道:“远之,下次去剪头发的时候要不要把头发剪短一点?”
路远之是有点怕生的,这是平常伪装习惯了,总觉得要把自己弄得又酷又硬的才好,所以连头发也是留得比年龄人长一点点,把半张脸都藏到了后面。
虽然说这样看起来是又酷又帅,但时尉更喜欢把他的头发撸上去亲他。路远之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在大太阳底下烤着也不容易黑的冷白色,本来皮肤就白,捂了一个秋天一个冬天后,皮肤白得能发光。
亲他的时候很爱害羞,脸上又没几两肉,稍微一激动满脸都是红的,眼睛水润润亮晶晶的看着他,一点也没了平时的锋利,又乖又嫰,好像一嗦就能吸到肚子里去似的。
“这样不好看吗?”路远之小声地问。
“那到不是。”时尉说得认真,“现在的你看着就是古代的那种冷面大侠,眼神如剑,封喉不见血的那种。真正的模样只有我能瞧见,有那种反差萌,我还怪喜欢的。”
路远之微微红了脸,撇开眼神略显不自在。
时尉轻轻笑了一下,路上没有别人,所以他很光明正大地侧身在路远之的眼尾亲了一下。眼下的皮肤裹进了口罩,眉毛以上的部分藏进了帽子,时尉亲一口,半张嘴碰的都是口罩。
“虽然你现在看着也帅气,但是气质太冷了,这样会没人敢亲近你的。”
路远之抿了抿唇,低头看着路,走得很认真。
“反正我也不需要朋友。”
时尉笑得有些无奈又有点心疼:“有没有朋友无所谓,但是远之啊,你总不能永远不和别人打交道吧?”
路远之抬眼看他,眼神中有点迷茫:“从事法律行业,不当律师的话,不是就只要和证据打交道就好了吗?”
“同事关系呢?”
路远之歪了一下头,像是思考了一下,然后说:“可是大部分的同事关系不都是塑料情吗?只要有能力,那就不怕了吧?”
时尉想了一下,还真是这样的。人和人的交往,哪有那么多真心和真情实感啊,只要处的过去就行了。
“对吧?”路远之有些得意地追问道。
“好吧,我承认是你更对一点。”时尉无奈地牵住了路远之的手继续往前走,“反正只要你过得自在就行了。”
第121章
第二天一早,路远之起得比平常更早一些。
时尉和路远之是睡在一起的,两人纠纠缠缠睡得也都习惯了,哪怕路远之起身的时候已经尽量把动作放轻了,但时尉也马上跟着醒了过来。
“唔……几点了?”时尉打着哈欠,眼睛都没睁开。
“还有时间呢,时尉你再睡一会儿吧,等一下我叫你。”
“不了,我和你一起起来算了,反正也差不了多久。”时尉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躲在被子里换衣服。
冬天最享受的是什么事情?是把整个人埋在软和且暖和的被窝里。最残酷的事情是什么?很简单,反一下就可以了——把人从暖和且软和的被窝里挖出来。
宿舍里点了火盆,但即便这样屋子里的温度和被窝里的温度也是不能比的,尤其是火盆早在大半夜就熄了,为了防止中毒,屋里是要开着窗的,没了火又开了一晚上的窗户,早没什么热气了。从被窝里出来的那一刻简直被无限放慢了几百倍,痛苦和不舍也是几百倍几百倍地往上增加。
但好在时尉和路远之两人早就习惯了,速战速决从床上跳下来,三两下洗漱完两人先去跑上几圈。
早上时尉乏得厉害,前几圈都得被路远之牵着,半眯着样跑。等冷风吹够了,脑子吹醒了,他才能独立奔跑正式开始锻炼。
“时尉,我早上就先不去图书馆了,我想先会趟爷爷奶奶家。”吃早饭的时候,路远之和时尉商量道。
时尉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要我一起跟着吗?”
“不用了。”路远之摇摇头说道,“我一个人能应付得过来,我就准备把爷爷奶奶接到小洋楼里,家里这段时间应该会很乱,我不太想他们两个被拉着掺和进去。”
“那你冷静一点,别那么冲动,记得保护好自己,就算打起来也不能用那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时尉忧心忡忡地叮嘱道,刚说完,他又立刻担心地道,“要不我还是跟着吧,万一要是打起来了,我还能护着你一点。”
路远之有些哭笑不得:“打不起来的,爷爷身边好多勤务兵呢,伤不到我的。”
路远之是准备去把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从路家接出来的。不说路振宁接下来有什么的操作,路小姑几个的操作就已经很让人窒息了。路远之可不会天真到去相信他们能对老两口有多深的感情。
除了路老太太生的两个孩子,路家其他的孩子都是路老爷子年轻的风流债,建国之后不再动乱了,路老爷子站稳脚跟了,再加上路振远这个最有出息的孩子战死,其他几个孩子才陆续地被认回路家。
路老太太性子要强,年轻的时候不满路老爷子在外面乱来,但那时候都在挣扎着活下去,也就凑活着过日子,要说对路老爷子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那是不可能的,早就在日复一日的争吵和几十年如一日的观念不和中磨了个干净。
几个孩子被认回来,路老太太没怎么反对,但也没给过太多的关心,她是个工作狂,自己老公孩子都抽不出空来照料哪里还管这些不是自个儿生的孩子。
路老爷子也忙,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面,对这些孩子的关心也就是多给些钱和票罢了。
这些孩子都是被养大了才认回来的,对路家没多大归属感,想要的也就是路老爷子的余晖,也就是这两年路老爷子路老太太都退休了,身体不大行了,必须得在家养着了,几人之间的关系才微妙得接近了远方亲戚的塑料亲情。
不用一百万,十万块就能让人把这层只在表面维持的亲情给扯了干净,不用再考虑其他的。
“奶奶,听说腐国的博物馆最近在做一个特展,是交通系统方面的,你有兴趣去看看吗?”路远之和路老太太没什么不能说的,回了家就开门见山地问。
路老太太有些心动,但一想到要出国,她这心就提起来了:“腐国啊……这么远,又是人生地不熟的,我一老太太能去吗?”
“我找人带着你就行了。人小伙子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呢,从事的专门是动力系统方面的,人是在腐国长大的华侨,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都好得很!有个你以前不老和我说年轻时候能去留学的机会结果错过了吗?人这一辈子哪能给自己留下遗憾啊,反正这阵子家里闹腾得很,不如随着性子好好去玩一玩。”
路老太太的意动更明显了:“可是我都这么多年没说英文了,人会不会瞧不上我老太婆啊?”
“哪能啊,他们凭什么瞧不起,不会说英文怎么了?他们还不会说中文呢!您到时候要是不想说英文,那就让跟着你的小伙子帮忙翻译,要是想说英文,那您自个儿说就行了。这事还不简单吗?!”
路老太太也确实对家里的事情烦了,人老了不喜欢寂寞,但更不想成天闹哄哄地耳朵边上没个清静。能躲出去是最好的,没看老头子脚摔了她也只是去看了一回儿见没什么事就回来了嘛!
“您去不去?去的话我就给您安排。签证那边好办,我托人让国外那边递个学术交流的帖子就行了。”这会儿出国的手续不好办,但如果是国外邀请的话一下就好办了很多。那种正规大学的学术交流肯定是不行,但那种不正规的野鸡大学有钱拿证都好办,只是一个学术交流的帖子,那就更简单了。
路老太太当了十多年的厂长,但一直搞的是技术,没把腿摔了的时候还到大学里当了几年讲师,说是学术交流,也不算勉强了。
“那你爷爷怎么办?”路老太太问这话的时候,表情明显就是同意了,只是还没能下那个决定。
老太太果断了一辈子,但大概是下决定的决心一辈子都是有定数的,年轻的时候果敢,人老了,也便得犹豫心软了起来。尤其是出国这么大的事情,她如果把华国走得差不多了,也去过一两回周围的小国家,但是像腐国,她是真的没去过。
像她这种年纪的人,对腐国,总是有着一丝特殊的感情的。腐国用大炮轰开了他们的祖国大门,对腐国充满了仇恨,但腐国的强大又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愤怒、不甘、嫉妒……
“看您决定啊,您要是走的话,他能不跟吗?到时候我找两个人,你们俩一人一辆轮椅,到处都有人推着,一点都带累的!”
“净瞎说,哪有这样的!”老太太嗔怪归嗔怪,但也很快下了决心,“那行吧,远之你帮我和你爷爷安排上。就去腐国躲清静了。”
老太太干燥粗糙的手掌在路远之的头发上轻轻抚过:“远之你性子倔,能力也强,奶奶不怕你以后没本事。但你这孩子就是牵挂太多顾虑太多不想让任何人受伤。可是哪有什么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好事情呢?有时候啊,下决心的时候果断一点,下手快一点,用力一点,这样才能保护自己。先要保护好自己,才能去保护其他的人,知道吗?”
路远之乖乖地趴在路老太太的腿上让她撸毛。在几十年的阅历面前,路远之不觉得自己能瞒过她什么,但有些事情,也不愿意说出来让她太过操心。
“奶奶,我会的。”路远之轻声说,“人都是这样的嘛,慢慢的就长大了。”
路老太太摸着路远之的小脸,不带眼镜的眼睛已经看不太清人了。
“你要是振远的孩子就好了。振远要是没那么早牺牲就好了。”长长的叹息很轻,不用风吹就散去了。
路远之搞定了路老太太这边,路老爷子那里就很简单了。
夫妻俩年轻的时候也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只是当时的风气那样,路老爷子也不是什么专情的人,加上战火连天的有些过于放纵自己了,所以感情被消磨得很快。但也过了这么多年的日子,加上年纪大了也折腾不起了,反倒是老了感情变好了。
路老太太这人思想有点偏浪漫,路老头子知道,也知道外国人讲那浪漫,而且还有些混不吝,七老八十了谈恋爱也是有的,一边担心老妻一个人在外头不适应,一边忧心会不会有那些个不讲究的老头看上老太太,一听路老太太要去腐国,第一反应是不同意,发觉自己没有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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