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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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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啥玩意儿?
魏莱欲哭无泪,这一顿晚宴已经弄得她精神疲惫了,本来这马车一摇一晃,她都快打瞌睡了,现在却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小心作答,生怕一不留神就露馅了。爱玛可是有一对住在伦敦的姐姐和姐夫。
当爱玛兴致勃勃地问起韦茅斯和狄克森一家时,疲于应对的魏莱心里有一万头神兽跑过——我母鸡啊!
爱玛和哈莉特睁大了眼睛期待地等待她的回答。
魏莱稳定住心神,草草分析了一下,韦茅斯应该是地名,狄克森一家肯定是跟简有关系的人,姑且算作是朋友,既然是朋友的话,赞美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但爱玛却十分不满意,刚刚还同情她的处境和未来,好心和她聊天,她却支支吾吾有所隐瞒。
【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和狄克森先生之间的事了吗?】爱玛八卦的小马达呼呼地转动着。
作者有话要说: 爱玛是一个脑洞少女。
狄克森先生是承担了简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坎贝尔上校女儿的丈夫,后面会写到,这里先说一下。
简是跟坎贝尔一家去的韦茅斯,也是在那里跟弗兰克定情订婚的,她写信给贝茨小姐的时候就提到了去韦茅斯旅行的事儿,其中就有她差点落水了,被狄克森先生救了,信息就这么点,爱玛听了贝茨小姐念的信,就脑洞大开,以为简、坎贝尔小姐和狄克森先生之间有三角恋什么的。
☆、第六章 麻烦
经历了神经紧绷的一晚,魏莱结结实实地睡了一觉,临近中午,睡眼迷蒙中发现太阳升得老高了才急忙从床上爬起来,这感觉有点像以前做学生的时候上学迟到,急得不行。
昨晚参加晚宴的裙子是不能穿了,衣柜里的衣服大多看起来都老旧了,她从简的箱子里找出一条黄白相间的高腰长裙换好,就在她找裙子的时候发现简的箱子里还装了三份报纸,顿时勾起了她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病,她还没看过这个时代的报纸呢。
报纸刚一摊开,传来女佣帕蒂的敲门声,来叫她用午餐了。
遭了!
不知道在这个时代睡懒觉是不是意味着没规矩,不是一位淑女该有的行为。别说十□□世纪了,就是二十一世纪,睡会儿懒觉还要被叫做懒呢。
魏莱打开房门,以为会被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教育,却差点被贝茨小姐的笑容闪瞎眼。
什么情况?
“简,快来,用餐了,今天帕蒂做了你最爱的烤苹果,是伍德豪斯小姐送来的苹果,按照伍德豪斯先生的叮嘱,苹果烤了三遍,肯定比我们以前烤两遍的苹果更好吃,更有营养。噢,对了,还有牛肉派,是科尔夫人送来的牛肉,今天一早就送来了,据说是科尔夫人家今早刚杀的牛。我一直都知道科尔家的牛肉很嫩,科尔夫人今早上送来的时候还特意问起你的身体,很遗憾昨晚没有听到你的演奏,她是懂得欣赏音乐的人。她认为昨晚你没有演奏是因为身体不适,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简,你不知道你可把我吓坏了。不过,还好,你好好地睡了一觉,我看你的脸色比昨天要红润多了。科尔夫人邀请我们下下一周去参观她的新居,科尔家的新房子很大,我肯定科尔夫人家里有钢琴,到时候,她就可以欣赏到你的演奏了。”
原来是担心她的身体,所以她睡懒觉也没有多说什么。
还好还好……嗯?不对…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演奏?
昨晚被钢琴支配的恐惧还没散去,魏莱没绷住,脸上的表情可以用惊恐来形容,把贝茨小姐吓了一跳:“简?”
听到贝茨小姐这声变了腔调的“简”,魏莱立即收住,又恢复了那张处变不惊温柔得有点面瘫的淑女脸,“没事,姨妈,外婆,吃饭吧。”
演奏钢琴……
这已经成为了魏莱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目前来看,贝茨小姐对外散播的简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才女形象,那么以后像演奏钢琴这种事就只会多不会少,她总不能次次都提心吊胆,等着奈特利先生来拯救她吧。
不行,她不能坐以待毙,得想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法。
魏莱吃着甜中带酸被烤得蔫蔫的烤苹果,想着应对办法,一个苹果吃完,她头顶上智慧的小灯泡亮了起来。
她想出办法了——唱歌。
昨晚,爱玛和弗兰克一弹一唱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从宾客对弗兰克即兴演唱的反应来看,唱歌也是很受认可的。或许在这里,弹钢琴、唱歌似乎都是向外界展现自我才艺的方式,要不然,弗兰克也不会想到借由昨晚的场合推销简的才艺。
魏莱大学的时候拿过校园十佳歌手,弹钢琴不行,唱歌是她的强项。她决定好好学几首现在流行的歌曲民谣,下一次再有才艺展示这个环节,就能派得上用场,也不用等着别人替她解围了。
解决了她目前最担心的问题,魏莱心情一好,多吃了几口牛肉派,结果就是,她高估了简这具柔弱的身体,几口牛肉派就让顶住她的胃,胀得难受。
贝茨小姐不愧是感动英格兰最好姨妈,但凡简表现出一点不舒服,在她眼里就是危及生命的大事。她忙叫来佩蒂去请佩里医生,被魏莱制止住了,只是吃多了不消化而已,用不着请医生。而且请一次医生就要花一回钱,贝茨夫人的眼镜坏了都没钱买新的,就别把钱花在这种小毛病上了。
贝茨小姐不放心,但魏莱坚持不用请佩里医生。
“姨妈,我真的没,嗝,没事,不用请佩里医生,我下去走走就行,您别担心。”魏莱怕贝茨小姐坚持要请医生,麻溜儿地开了门下楼。
等楼下关门的声音传来,贝茨小姐回过神,大惊,简怎么能独自出门呢,至少得要她陪伴啊。贝茨小姐上了年纪,行动迟缓,等她急忙跑下楼,早没了侄女儿的身影。
穿过来两天了,魏莱第一次看见了海伯里。海伯里人口规模不小,跟一个镇差不多。并排在石板路上的房屋是典型的英国乡村小屋。伍德豪斯家所在的哈特菲尔德在东边,西边是奈特利先生所在的唐威尔,一东一西都是一般人不常去的地方。
魏莱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标记沿途所经过地方的特点,以防迷路。她一直往西走,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安静的空间给了她思考的机会。
来到这个新世界两天,她忙于认人、装乖、观察环境、参加晚宴,以至于没有时间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现在,她可以好好想一想了,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魏莱没有想过是不是要顶着简费尔法克斯的身体和名字在异国他乡生活一辈子,这是无端的烦恼,她已经成为简了,任她烦得挠心挠肺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她从来就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性格,成为简之后,怎么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她要思考的问题。
正如她之前想的那样,靠着贝茨一家生活肯定是不行的,就她目前所知道的,贝茨家的苹果、牛肉和猪腿肉都是别人送的,与其说是送,不如说是接济。基本生活物资都需要邻里接济的家庭,就算有一个女佣,能叫富裕吗?
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女性除了家庭教师外还可以做什么工作,她在简行李里发现的报纸属于三家不同的报社,这是不是说明报业发展得还不错?女性可以从事报业吗?
书到用时方恨少,魏莱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她咬着指甲琢磨来琢磨去,没个准头,要是她多读点十□□世纪英国历史的书,现在就不用抓瞎了。
她现在空有一个要工作挣钱的目标。
魏莱想了一路,不觉间走了很远,抬头一看是一片小树林,再往远处看是无尽的树林。被“不知道树林里会不会有凶禽猛兽”这样的念头吓到,没胆子再往前走,万一进去就出不来了呢,她刚一转身,遇到一个比凶禽猛兽更可怕的人。
“你怎么在这儿?”魏莱惊魂未定。
弗兰克丘吉尔定定地站在她身后,手里拿了一朵花,笑得很好看:“你经过朗道尔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简,这朵花是送给你的。”
不知道是玫瑰还是月季,魏莱看着,没伸手接。
弗兰克笑了笑,没再多说,把花收了回去,同时往前走了一步,他比简高一个头,低着头温柔地注视着简的头顶。
察觉到他的目光,魏莱浑身上下的毛唰地竖了起来,这家伙靠这么近做什么。
“简。”声音又轻又柔,手还抬了起来,“韦茅斯一别,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
手要碰到肩膀了。
“弗兰克丘吉尔先生。”魏莱往后退了一步,“你注意点。”
弗兰克皱了皱眉,似笑非笑:“丘吉尔先生?简,你称呼我丘吉尔先生?”
魏莱被他盯得压力倍增。
之前做了决定要和弗兰克丘吉尔退婚,但是怎么做,怎么说,她还没来得及想好,至少不能直截了当地提出退婚,总得有一个能说服他的理由,毕竟他们也算自由恋爱,两情相悦,忽然就提出退婚了,换谁谁不奇怪?
魏莱稳了稳情绪,决定转移话题:“弗,弗兰克,你舅妈的身体好些了吗?”
提到舅妈,弗兰克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他压低了声音:“我舅妈的身体时好时坏,脾气也比原来差一些,就连我舅舅都要让着她,所以我还不能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是简,你相信我,我肯定会尽快让他们接受你的。”
听了这话,魏莱肯定了自己的猜想,弗兰克就是靠着舅舅和舅妈生活,经济大权握在舅妈手里。听他这意思,他是想等他舅妈去世后再公开关系,那万一他舅妈长命百岁呢?就让简等一辈子?
这俩人私自订婚的行为跟《傲慢与偏见》里的莉迪亚与威洛比私奔的行为有什么不同?不都是只顾眼前不想未来吗?
魏莱忽然没了跟他继续说下去的兴致,恹恹地说了句:“嗯,希望你舅妈的身体可以快点好起来,我出来有段时间了,该回家了,不然我姨妈该着急了。”
弗兰克第一时间察觉出简不高兴,他急忙跟上去,想要再说点什么,魏莱一伸手,先说:“我们俩别站得太近了,要是被人看见,传出些什么闲话,你和我都知道后果吧。保持距离,假装不熟,不是我们俩的共识吗?我先走了。”
魏莱不知道这一片树林是奈特利先生家的苹果林,也不知道她和弗兰克一前一后从苹果林里出来的时候正巧被一双眼睛看见了。
兰斯阿米迪欧是为了躲避相亲狂魔,他妈,才和约翰奈特利一同来到海伯里的。阿米迪欧家和奈特利家是世交,两家关系一直维系得很好。在唐威尔躲了小半月,离计划中回伦敦还有几天,兰斯收到家里的姐姐催他回家的来信,告诉他过世的父亲留下的报社出了大问题,急需他回去处理,于是,用过午餐,告别奈特利两兄弟,骑上马赶回伦敦。
他才出唐威尔没多远,就看到了从苹果林里出来的一男一女,联想到昨晚他听到的那两句简短的对话,骑在马上的人俊眉一翘,一鞭子甩在马屁股上,调头从另一个方向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跟简订婚的时候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
☆、第七章 阴差阳错
魏莱提着裙子速度飞快地往回走,弗兰克不远不近地跟在身后,经过朗道尔,就没了人影,想来是直接回来了。
魏莱松了口气。
她还真是有些怕弗兰克脑子一抽,不管不顾地跟上来。
魏莱的择偶标准很大众化,成熟,稳重,有担当,无论身家多少,长相如何,这三样是雷打不动的,而弗兰克恰好巧妙地避开了这几个形容词。
她一边往回走,一边理清思绪——现在她要做的就两件事:一是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二是解除和弗兰克的婚约,但是这两件事哪一件都不是她随便想想就能完成的。
想着事情,脚下的速度在不觉间加快,不多时就走到了海伯里中心的小农贸市场。
“费尔法克斯小姐。”耳边忽然传来一个欢快的女声。
哈莉特热情地招了招手,提着篮子向她走来,她的身边是爱玛,两个女孩儿身后跟着的是奈特利先生。
魏莱迎上去:“史密斯小姐,伍德豪斯小姐,奈特利先生,你们这是去哪儿了?”
“我和爱玛一起去给穷人们分发面包和土豆了。”哈莉特的兴致很高,眼睛亮晶晶的,“在路上我们遇到了奈特利先生,费尔法克斯小姐,你知道吗?奈特利先生说前些日子在海伯里发生了三起偷鸡的案子,天哪,我简直不敢相信,什么人会这么可恶!奈特利先生说我们两个女孩子在一起不安全,就跟我们一起去了,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去哪儿了?”
“我随便走走,走到西边的一片小树林就回来了。”偷鸡也算是大新闻,乡村真是寂寞啊……
“西边的小树林?”爱玛看了看奈特利先生,“你看见的应该是奈特利先生家的苹果林吧,你居然走了这么远。费尔法克斯小姐,请不要责怪我多言,你的身体刚好就走这么远的路,对你的健康极为不利,我认为适当的运动是好的,可是太过就不好了。”
魏莱:“。。。。。。”
她是真没想到爱玛会对简说出这样一番话。
虽然惊讶,但她能察觉出爱玛对简的关心是出自真心,但是什么原因呢?不过,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来得好。
爱玛以朋友间亲密的口吻提出要送她回家,魏莱没有推辞。三个女孩儿走在前面,奈特利先生走在后面。爱玛似乎对简越来越好了,这是他乐见其成的。
从小农贸市场走到贝茨家还有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路程,三人走一处总得找个话题打发时间。
魏莱想主动开口抢占先机,以免爱玛提问,她又回答不上,不过仔细想了想,她也没什么好说的,总不能跟她们聊电视剧、电影什么的吧,结果,还是被爱玛抢了先。
“费尔法克斯小姐,你跟弗兰克丘吉尔先生以前就认识吗?”
一开口就这么劲爆……
“嗯……算是一般的朋友吧。”魏莱的余光扫了扫爱玛的表情,见她没有怀疑什么,放下心。
“今早丘吉尔先生和维斯顿夫人一同来哈特菲尔德,我跟他聊天的时候聊到他在韦茅斯的日子,丘吉尔先生说他是在韦茅斯认识你的,还见到了坎贝尔上校一家,他说坎贝尔上校是个很和蔼可亲的人,坎贝尔夫人也个极有教养热心的女士,还说到坎贝尔小姐的未婚夫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小姐是天生的一对。”
除此之外,他们共同的朋友,弗兰克丘吉尔还对简进行了评论,说她的五官虽长得不错,但是惨白的脸色却辜负了好看的五官,他不喜欢她的柔弱,也不喜欢她说话时谨小慎微的可怜样。
还说到了在韦茅斯时,简差点落水,被狄克森先生救起来的事情。信息虽不多,但足以让爱玛发挥想象了。
当然,出于对简的健康考虑,这些话她一个字都不会说。
其实,爱玛留了个小心眼,故意提到“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小姐是天生的一对”,借此测测简的反应,她瞥了简一眼。
咦——
她不应该伤心吗?怎么还挺高兴的呢?爱玛差点被简那双大眼睛里发出的神采晃瞎了眼。
魏莱当然高兴了。她没能从简的日记里找到记录她和弗兰克丘吉尔订婚的只言片语,还怕在弗兰克面前露馅,试问有多少未婚妻会不记得跟自己的未婚夫定情的地方?但是现在好了,爱玛帮她补全了这段信息,还额外奉送了狄克森是坎贝尔家女婿的消息,她能不高兴吗?
魏莱的高兴落在爱玛的眼里就成了另外一种意思:【可怜的简,无论从外貌还是才华来说,她都不输坎贝尔小姐,可是狄克森先生只会跟能继承两万英镑的坎贝尔小姐结婚,而不是贫穷的她,看看吧,提到狄克森先生,她有多高兴。】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心里真实的想法,爱玛看简的眼神充满了同情和怜惜,而魏莱看爱玛的眼神满是欣喜,因此造成了一种爱玛和简之间其乐融融的假象。
默默跟在身后的奈特利先生满足地点了点头。
“伍德豪斯小姐、史密斯小姐、奈特利先生,我到家了,多谢你们相送。有时间的话,请到家里来做客。”得到了此前不曾知道的信息,出门时和遇到弗兰克的那点郁闷早就烟消云散了,魏莱行了个不规范的屈膝礼同三人道别。
马蹄声传来,是弗兰克丘吉尔。
“丘吉尔先生!”爱玛兴奋地仰起脸看着马背上的人,“丘吉尔先生,你去哪儿?”
魏莱下意识地看向奈特利先生,果然,刚刚还面带微笑,一脸柔和,现在就板起脸,一点笑影儿都看不着了。
“伍德豪斯小姐,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你。”弗兰克丘吉尔下了马,径直走到爱玛面前,连一点点眼神都没留给别人。
“我和史密斯小姐去给那些可怜的穷人们送面包和土豆,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费尔法克斯小姐,听费尔法克斯小姐说她走到了唐威尔,多远的路啊,我担心她身体吃不消,就送她回家,丘吉尔先生,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骑马要去哪儿?”
“伦敦。”弗兰克戴上高礼帽,那语气就像回家一样自然,当然,说话的时候,眼珠子也一刻没离爱玛。
魏莱又瞥了一眼奈特利先生,嗯,更严肃了。
“你去伦敦做什么?丘吉尔夫人病了吗?”
“不是,舅母身体很好,我去伦敦理发,伍德豪斯小姐,你不觉得我的头发有些长了吗?”弗兰克一边说一边撩起额前的头发给爱玛看。
这声音,这眼神,这动作,原来是这样!
魏莱把弗兰克跟爱玛说话时的神情、声音和语气跟他对简说话时神情做对比,迅速划出一个结论——弗兰克丘吉尔这小子脚踏两条船!
好,很好,非常好。
一边哄着简跟他订婚,等着他,一边又跟爱玛搞暧昧,真当简是个泥捏的性子,不会发火,是吗?
哼,两条船我都给你踹了,我让你脚踏两条船!
魏莱绷着一张脸回到家,阴沉生气的样子把帕蒂吓了一跳,大气儿都不敢出,幸好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在各自的房间,不然贝茨小姐看见她的脸色不佳,准以为她又生病了,一通唠叨是免不了的。
魏莱现在需要安静。
“《南方邮报》、《伦敦人报》、《每日晨报》,都是些什么报纸,听都没听过。”魏莱上辈子是一家小杂志社的编辑,曾也抱怨过这份工作没前途,干得多挣得少,几辈子也买不起房,但到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这门手艺吃饭。
仔细看了这三份报纸的内容,大多都以经济、商业和金融为主,这些她都不擅长,以前供职的杂志社是做青少年文学的,只有《每日晨报》在最后的版面留了一小块给她所擅长的部分——小说。
对啊,小说!魏莱头上的智慧小灯泡亮了起来。
“狄更斯一开始也是为报纸供稿写连载才出名的,十九、二十世纪的英国有一大堆为报纸写稿的作者。”某个电闪雷鸣的下午,不能去图书馆看书的学霸室友推了推黑框眼镜,如是说。
魏莱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爱她的室友。
【什么题材好呢?】她敲着下巴,【还是先给自己取一个笔名吧……】
伦敦 《每日晨报》文学部
“……我的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怎么会有人想出这样的故事?太邪恶了,这是恶作剧吗?”年满六十,人称老杰克的主编一手拿着来稿,一手敲打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有同事走进,他抓起信纸,挺着肥肥的肚子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阿米迪欧先生,阿米迪欧先生……”老杰克举着信冲进了兰斯阿米迪欧的办公室。
老杰克和兰斯都为这封来自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投稿懵逼的时候,远在海伯里的魏莱也懵了。
贝茨家小小的客厅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庞然大物占据了全部的剩余空间。
魏莱目瞪口呆:“这是谁送的钢琴?”
作者有话要说: 写小说为生真是一个老梗啊。。。。。。
我看过几篇《傲慢与偏见》的同人女主角都是靠写小说为生的,没办法啊,那个时代女人能做的事少得可怜。
尽量把这个老梗写出新花样吧。
☆、第八章 退婚
【安娜索普死了,年仅十二岁。哦,你问安娜索普是谁?或许你不认识这个名字,但是你一定见过一个扎着两条辫子,时常穿着灰色布裙的卖花女孩儿,她就是安娜,一个游荡在街上的孤女。
不,说是孤女不准确,她的父母就住在这条街的街尾,家中还有一个年仅一岁的弟弟,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三口之家,可谁也没有来收捡安娜的尸体。她是被一辆马车撞死的,她躺在那条走过千万次的石板路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天空,若不是满身猩红的血,你一准儿会以为这是一个疯女孩在发疯……
两天了,没有人收捡安娜的尸体,她静静地躺在那儿。尸体的恶臭慢慢向外扩散,熏走了行人,引来了苍蝇,它们是围着她的唯一生物。曾把她撞死的那辆马车又来了,马车的主人还记得这个可怜卖花女,他说:“我的上帝啊,我真诚地为我的过失忏悔,请您原谅我,我愿意将这个可怜人儿安葬。”
安葬可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街上的人都称赞他的慷慨。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他身上有一股堪比尸臭的臭味,人群嫌恶地散开,他咧开嘴做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露出一口令人反胃的大黄牙,声称是安娜的父亲……】
天气突变,半小时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忽然乌云密布,老杰克点上两支蜡烛,忽明忽暗的烛火将兰斯·阿米迪欧的脸映照得格外深沉。
“阿米迪欧先生。”老杰克轻声说道,“这篇……”
“退稿。”兰斯把信纸从蜡烛上递过去,差点把信纸点燃了。
老杰克急忙接住,犹豫了一下,又问:“那回信怎么写呢?说实话,这位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写得很不错,虽然有一些语句我读起来意思不太通顺,但整体上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内容跟我们报纸的风格不符,我认为不应该打击这样一位有前途的年轻人。”
《每日晨报》文学版面一向紧跟潮流,现在流行的是浪漫文学和伤感文学,乔纳斯梅耶尔先生这样走现实风格的来稿是不在入选范围之内的,要不是文学部已经一周没有收到来稿了,这一篇《卖花女郎》老杰克是看都不会看一下的。
老杰克眼巴巴地等着兰斯的回答。
兰斯屈指在桌面敲了两下,想了想,说:“我来说,你来写。尊敬的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很荣幸收到您的来稿。经本报文学部所有编辑商议之后,很遗憾,我们艰难地决定退稿……”
“……我们艰难地决定退稿。《卖花女郎》过于现实、黑暗,人物描写失真,为了凸显卖花女郎的可怜而把所有人都设定为反面角色是不明智的行为,这也并不能彰显作者深沉的思想和对现实的批判。我们一致认为梅耶尔先生的文笔值得称赞,也期待您能写出更好的作品,但我们更希望尊敬的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可以从书房走出来,亲身感受现实世界。最后,请您见谅,我对您的书法有一点小意见,我知道作家都是自由随意的,但是您的字可否规范一些,这样也方便编辑读稿。
《每日晨报》文学部编辑杰克·欧文”
魏莱挠心挠肺等了一周才等来的回信,从邮局出来就一直藏在胸口,满心的兴奋藏都藏不住,回信从胸口拿出来的时候还带着她的体温,把信看完,全身都凉了。
她做编辑的时候没少做退稿的事情,从来没把退稿当做什么大事儿,但刀割在自己身上才知道什么是疼,满怀希望被一盆冰水浇灭的感觉太难受了。
魏莱趴在桌上,呆呆地看着窗外那一小块灰蒙蒙的天,又把退稿信看了一遍。
【为了凸显卖花女郎的可怜而把所有人都设定为反面角色是不明智的行为,这也并不能彰显作者深沉的思想和对现实的批判。】
她抓着信把这句反复看了几遍,确认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火气一下冲上头顶。
什么意思啊?
这是说她故作深沉,为赋新词强说愁吗?
字里行间一副很了解她的样子。
笑话。
魏莱把信放在抽屉里收好,拿上帽子走出卧室,对坐在客厅里的贝茨小姐说:“姨妈,这会儿天气不错,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贝茨小姐看了眼灰蒙蒙的天。
“出去走走?简,你等等我,我跟你一起去吧。”
魏莱摆摆手:“不用了,姨妈,我不会走太远的,一会儿就回来。”
“简,简!”贝茨小姐抓起帽子赶过去,只能看见侄女消失在门后的背影了。
出门取信时天上只是飘来了几朵乌云,现在已经是铅云密布了,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
魏莱拿着雨伞气冲冲地往前走,脑子里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目的地,她只想往前走,走得越快越好,要不是裙子不方便,她都想跑一跑了。伤心、愤怒和莫名的羞愧主宰着她的情绪,让她有一种想哭想叫的冲动。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累了,没力气伤心和生气了,不远处就是奈特利先生家的苹果林。原来她走了这么久,抬头望望天,黑云压得低低的,看样子快下雨了,于是,她转身往回走去,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由远及近地向她走来。
“简。”弗兰克丘吉尔身着一件深蓝色长袍,逆着光朝她走来,长袍尾部被风带起,像一个潇洒的剑客。
不可否认,心情差的时候看点美好帅气的人或物,心情会不由自主地变好。
“丘吉尔先生。”
弗兰克丘吉尔站到她面前,目光直勾勾地落在她脸上:“我们私底下见面就不用这么生疏了吧,亲爱的简。”
哎哟——
“亲爱的简”这几个字激起了魏莱一身鸡皮疙瘩,她往后退了一步,谨慎地观察四周:“还是注意点好,随时都会有人经过的,这里离奈特利先生的住在不远,被人看见就麻烦了。”
弗兰克不耐烦地吐了口气:“遮遮掩掩的,我真厌恶现在的生活,简,相信你一定跟我有同样的感受,我无时无刻不希望可以尽快和你结婚,我敢说我们一定会是最幸福的夫妻,但是现在我还不能公开我们的关系,简,请你再忍耐一段时间,相信我,不会太久的。”
他说到动情处,一把抓起魏莱的手。
干什么?
魏莱吓得一抖,立马把手抽了回来。
“简?”
作为未婚妻,魏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反常了,哪儿像未婚妻对未婚夫的态度,她尽快调整情绪,装着羞涩说:“我都说了注意点,万一被人看见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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