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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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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转变得太快,反倒让人起疑,魏莱也将她们的衣着夸赞一番,倒真有些其乐融融。
“我们的裙子再漂亮,在费尔法克斯小姐的裙子面前也显得一般了,不过,费尔法克斯小姐,这么漂亮的裙子,你怎么就用一条简单的银项链搭配呢?”金斯利小姐歪着头,像模像样地看了好一会儿,“我觉得应该配珍珠。”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威尔逊小姐立马接过话,“蓝宝石也很不错。”
魏莱身边的约翰逊小姐小声说道:“银项链也挺好看的。”
威尔逊小姐白她一眼,约翰逊小姐缩缩脖子,不说话了。
“威尔逊小姐一向很有品位,但是我认为珍珠更适合费尔法克斯小姐,蓝宝石太华贵了,倒遮住这条裙子的美。”金斯利小姐指了指魏莱的银项链,“真遗憾,银项链真的不配,我今天戴了一串珍珠项链,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如我借给你吧,我是个喜欢时尚的人,实在不忍心这么漂亮的一条裙子没有好看的首饰搭配。”说着,她就要解下脖子上的项链。
她真要有了才有鬼!魏莱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笑说:“很不必麻烦金斯利小姐,比起珍珠,我倒觉得蓝宝石或许更适合,红玛瑙也不错,如果把红玛瑙做成手串的话,很漂亮。”
金斯利小姐动作一顿,打量的目光在魏莱脸上转了两圈,似笑非笑地说:“没想到费尔法克斯小姐还挺懂珠宝的。”
这话乍听没问题,只要一联想到魏莱的出身,周围的女孩儿都笑起来。
莉迪亚想帮朋友说几句,但还没开口,就被阿米迪欧夫人叫走了。
“说不上懂,但是很喜欢,金斯利小姐和威尔逊小姐应该也很喜欢珠宝吧。威尔逊小姐戴的这串珍珠长项链就很漂亮,光泽也好,肯定价值不菲吧。”
威尔逊小姐得意地扬扬下巴:“当然。”
“不过,怎么配了一个镶红宝石的金戒指呢?把珍珠的光泽都遮住了。”威尔逊小姐脸一下黑了,魏莱继续说,“金斯利小姐戴的这枚银戒指就很好,不会喧宾夺主。”
“费尔法克斯小姐真是好心。”金斯利小姐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回头跟黑着脸的威尔逊小姐说,“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家隔壁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叫什么库克。明明有很多出身低下的亲戚,却总是摆出一副自命不凡,狂妄自大的样子,还想跟名门世家平起平坐。”
威尔逊小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的,是叫库克。金斯利小姐,还好你没看见那户人家趾高气扬的样子,不然你准会气病的。他们刚从利物浦搬来,你们知道的,那个随时随地都能听见机器声的地方,空气糟糕极了,谁也不知道这家人的财富是怎么得来的,不过,我们猜测这一家或许把所有钱都拿出来买房子了,可是他们居然还认为和我们家不相上下。”
两人说话声音有些大,另一边的夫人们都看了过来。
魏莱喝了口茶,起身问莉迪亚:“听说阿米迪欧家的后花园很漂亮,莉迪亚,能不能陪我去看看,约翰逊小姐要一起吗?”
金斯利小姐和威尔逊小姐得意地笑起来。
魏莱扶了扶挽发的头饰:“幸好库克一家不赌、博,要是穷,还好赌,就更让人看不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写到6000的,但是,脑子和眼睛都不够用了。
☆、第五十五章
日刚西斜,将要进行舞会的大厅已是灯火摇曳,乐声悠扬。
晚上又来了一批宾客,相比于中午时的冷清,晚上就要热闹多了。
楼下人声鼎沸,魏莱从书房探出脑袋往外瞧了瞧。她与莉迪亚还有约翰逊小姐离开客厅后,去后花园逛了一圈,就来了书房。
约翰逊小姐和莉迪亚是一同长大的朋友,约翰逊家曾住在阿米迪欧家隔壁,但,很不幸,在约翰逊小姐十八岁那年,她父亲投资失败,欠了大笔债,卖掉房子,举家搬到伯明翰投靠亲戚,后来,约翰逊先生带着大儿子去了印度做生意,这才慢慢赚回家业,搬回伦敦。
约翰逊小姐是个温柔的女孩儿,就是胆子有点小,她担心了一下午金斯利小姐会报复魏莱。
“我倒是不担心,我和金斯利小姐没有交情,也没有利益往来,我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女,虽然还有一个年迈的外婆和一个姨妈住在乡下,但那是金斯利小姐一辈子都不会去的乡下地方。”
约翰逊小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魏莱挽上她的胳膊:“好了,别为我担心了,今天晚上多跳两支舞才是正经事。”
魏莱嘴上说得轻松,但是心里还是有点担心。要是金斯利一家有心要教训她,是怎么都有办法的。舞会这种场合最混乱,金斯利小姐可以假装失手打翻酒杯,泼她一身酒,还可以假装没站稳,用力踩她的脚,又或许可以装作不经意地弄坏她的衣服,如果不想自己出手,还可以放她的色狼哥哥,总之,金斯利家有地位有名望,要拉下脸来教训她,她多半要吃哑巴亏。
三人进入舞会大厅时,已经跳上了第一支舞。
兰斯和金斯利小姐是七对舞伴中的第一个,金斯利小姐虽然很讨厌,但魏莱不得不承认她的舞姿很优美。周围的宾客一致夸赞这对舞伴,阿米迪欧夫人和金斯利夫人笑得格外开心。
魏莱环视一圈,发现坎贝尔上校站在人群外临窗的地方,正眉飞色舞地和老杰克聊天。
“欧文先生的弟弟曾和我效力于同一支部队,我们还一同作战。”坎贝尔上校说,“虽然我不怀念残酷的战争,可以说是厌恶,但是我真的怀念那段兄弟们并肩作战的日子,简,你的父亲和欧文先生的弟弟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你是费尔法克斯先生的女儿?”老杰克惊讶地张大嘴,他活了几十年,见过不少奇事怪事,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巧的事,他弟弟嘴里总是念叨的费尔法克斯居然就是梅耶尔小姐的父亲,也就是说她不姓梅耶尔。
老杰克看了看坎贝尔上校的神情,猜想他应该还不知道费尔法克斯小姐为报社写稿的事,于是,他什么也没说。
第一支舞在宾客们的掌声中结束,金斯利小姐出尽了风头,还想再跳一支舞,但是兰斯婉拒了,他将她的手递给了另一位高大英俊的男士。金斯利小姐不满兰斯的拒绝,但是跳舞的吸引力实在太强,音乐一响,她就转移了注意力。
“你怎么不和金斯利小姐跳第二支舞?”阿米迪欧夫人可就没金斯利小姐那般开心了。现在和她跳舞的那位男士家境可不比阿米迪欧家差,万一金斯利家看上别人了怎么办?
兰斯跳了舞,出了一身汗,灌下一杯葡萄酒,松了松繁复的领结:“亲爱的妈妈,我每个月都要参加很多场舞会,跳的舞都快比一个专业舞者还多了。”
阿米迪欧夫人被他噎得一顿:“那你也不应该把金斯利小姐介绍给詹姆斯先生,詹姆斯家可不比我们家差。”
“那不是两全其美吗?金斯利家要钱,詹姆斯家要地位和贵族血统,我做了一件好事。”
兰斯满不在乎甚至有点讥讽的模样让阿米迪欧夫人气得说不出话,莉迪亚见状不好,赶紧把兰斯支走。
“亲爱的妈妈,抱歉又让您生气了,不过,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谈论这些,不然让人听见多丢人,更坐实了我要卖了报社迎娶金斯利小姐的传言了。我看见刘易斯先生在那边,我去招呼他。”
兰斯走过去,但刘易斯先生已经先一步被拉走去打牌了。兰斯原是看见魏莱和坎贝尔上校,想着跟刘易斯先生说几句,就去找她。
莉迪亚跟他说了下午发生的事,他并不惊讶她会反击,她看起来柔弱,但却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这一点在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就很清楚。他心里有些得意,这才是他喜欢的女孩儿。
他大概能猜到金斯利小姐对她的敌意从何而来,他只觉得好笑,金斯利家把他当金库,咬死不放,就以为别人都跟他们一样?
穿梭在舞会中的侍者拖着一盘酒经过,兰斯取过一杯,喝了大半,浇灭了心里的火,他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生气的模样,换了副和煦的面孔走过去:“坎贝尔上校,费尔法克斯小姐,今天还玩得开心吗?老杰克,今晚有你最喜欢的葡萄酒。”
“当然,非常开心,阿米迪欧先生。”坎贝尔上校举了举杯,“我也参加过不少聚会,阿米迪欧先生,毫不夸张地说,我最满意今天的聚会,而且,在这里我还遇到了一个老熟人。杰克·欧文先生的弟弟是我以前的战友,这太让我惊喜了,我们正在聊一同作战的事。”
老杰克没上过战场,但没少听退役的弟弟说起往事,他选了其中跟坎贝尔和费尔法克斯有关的事,一下就将坎贝尔上校的记忆带回到过去。
那年他在战场上被敌人击中了大腿,以为要死了,是费尔法克斯和欧文冒险背着他躲到了隐蔽的小树林,费尔法克斯摁住他的伤口,欧文就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去找救援。事过多年回想起来,仍旧觉得惊险。
魏莱虽心里并不认为费尔法克斯先生是她的父亲,但就一个“外人”身份听这段往事也足够令她感动,她抽了抽鼻子。
兰斯想拿手绢给她,但是当着坎贝尔上校和老杰克,他不能给她惹麻烦,只是郑重其事地说了句:“你的父亲很勇敢。”
“当然!”坎贝尔上校说,“除了欧文,我再没见过比费尔法克斯更勇敢的人。”
魏莱一下笑了,兰斯也跟着笑起来。
身后的人群忽然发出掌声,第二支舞结束了。
坎贝尔上校这才发觉简一直陪着他,还没有跳一支舞。
“年轻人就应该多跳舞,到了我这个年纪,想跳也没力气了。我还没从没见过哪个年轻人不爱跳舞的。阿米迪欧先生,你应该邀请这位美丽的小姐才对。”老杰克笑眯眯地看着兰斯。
兰斯忽然感觉被他看透了心思,难怪父亲说老杰克这双眼睛最毒。
“费尔法克斯小姐,不知我是否……”
“兰斯!”话还没说话就叫人打断。
金斯利夫人和她的儿子走了过来,小金斯利先生红光满面,不知是赢了钱还是喝了酒,整个人处于兴奋状态。金斯利夫人和他截然相反,冷冰冰地端着架子,把魏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像是要从她身上刮下来一层皮。
魏莱定定地看着她笑,想到金斯利小姐三番四次为难她,她心里还火大呢。
金斯利夫人嫌恶地转过头,对兰斯说:“第三支舞就要开始了,你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安妮就在那边,你去找她吧。”
“金斯利小姐已经跳了两支舞,不休息一下吗?”兰斯问。
“知道你关心她,但是她最喜欢舞会,体力好得很。”金斯利夫人一边说一边得意地看向魏莱。
“安妮就在那边,走走走,我带你去找她。”小金斯利先生不由分说把兰斯拉走,嘿嘿地笑了两声,“跟你说话的那位漂亮小姐是谁?怎么很少在社交场合见到她?你去找安妮,我去邀请她跳舞。”
说着,就要转身回去,兰斯一把拉住他,然而魏莱已经离开了。
“你干什么?”小金斯利先生眉头一皱,脸上的肉都挤在了一起。
“没什么。”兰斯松了手,目光飞快地搜寻一圈,“你不是要做生意吗?我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兰斯一走,魏莱就没心思再陪金斯利夫人打眼神仗了。
莉迪亚和约翰逊小姐刚从舞池下来,三个人又聚在了一起。
约翰逊小姐面色红润,呼吸有些急促,但笑得甜甜的,又有些羞涩,眼角眉梢都挂着显而易见的幸福。
魏莱打趣道:“刚刚跟你跳舞的那位男士是你的意中人吗?”
约翰逊小姐惊讶地瞪大眼:“你怎么知道?”
约翰逊小姐十六岁的时候曾和斯科特先生订婚,斯科特家是伦敦城里有名的茶商,但后来约翰逊家破产,斯科特先生的父亲上门取消了婚约,约翰逊家刚搬到伯明翰时,两个年轻人还悄悄通信,但被老斯科特先生发现后,强行断了他们的来往。约翰逊小姐心里一直记挂着斯科特先生,但不敢奢望他还未婚,还记挂着她。
约翰逊小姐咬着嘴唇笑:“他说他一直在等我。”
三个人说话这会儿,一个身材挺拔的男士找过来,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上满是惊慌,见到约翰逊小姐一下就笑起来。
魏莱手肘碰了碰身边的人:“这位就是斯科特先生吧。”
约翰逊小姐脸红得能滴血:“你们不许笑话我,我要去跳舞了。”
“真是相配的一对啊。”魏莱跟莉迪亚感叹道。
“谁相配?”兰斯突然出现在她们身后,两人吓了一跳,莉迪亚知道兰斯的意思,找了借口走了。
魏莱问:“阿米迪欧先生不是跟金斯利小姐跳舞吗?”
“金斯利小姐已经有舞伴了,詹姆斯先生跳得比我更好,而且不会在金斯利小姐高兴的时候说些无趣的话。”兰斯说,“比如棉花的种植什么的。”
这人是故意的吧。魏莱脑补一下那个画面,有点憋不住笑。
“想笑就笑吧,费尔法克斯小姐,我就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音乐又响了起来,兰斯回头看了看,伸出手,“下一支舞就要开始了,费尔法克斯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吗?”
“当然。”魏莱把手搭上去。
“你不介意我在跳舞的时候说棉花的种植和生产吗?”
“只要你不怕被我踩脚。”
话音刚落,她手上一紧,兰斯拉着她进入了舞池。
魏莱下意识地要抽回手,兰斯却攥得更紧。
“别动,要开始了。”兰斯低沉的声音从头顶沉下来,魏莱对低音炮向来没有免疫力,她的心脏一阵狂跳。
这支舞曲节奏很慢,兰斯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手掌的温度透过衣服传到她的肩上,引起一阵战栗。
身边的一对舞伴开始窃窃私语,魏莱想要不要找个话题说点什么,兰斯却先开口:“今天下午的事,我很抱歉。”
魏莱反应了一下,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跟你没关系,不用道歉。”
“金斯利小姐对你有误会。”
“嗯。”想也能想到。
“但是我觉得这不是误会。”
魏莱愣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金斯利小姐并不是蠢,她是没斗争经验,在她这个地位,她不用去斗争啊,虽然家里破产了,但并没有让她体会到长时间贫穷的痛苦,她还是伯爵的女儿,贵族小姐,以后有钱人家的夫人。
按照她的想法,她打谁的左脸,谁就应该笑嘻嘻地把右脸伸过去,但是,她没想到三番四次踢到女主这块铁板,不按套路出牌,跟她对着干,所以,她有点气急败坏。
女主也很委屈,无缘无故就招惹了一个神经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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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宴会结束后,坐在马车上,魏莱的心脏还怦怦乱跳。她不是没有恋爱经验的小姑娘,前几次恋爱还都是男方主动追求。大学时的男友初次追女孩,学别人用蜡烛和玫瑰花摆成爱心,叫了全年级的男生在楼下起哄,室友一盆洗脸水泼下去,蜡烛灭了一大半,这些事都还记忆深刻。
兰斯虽然说得含蓄,但是眼神和表情可一点儿没克制,魏莱脸微微发烫,坎贝尔上校坐在对面,她把外套拉起来,脸埋在里头,两人跳的那支舞在脑子里一遍遍回放,嘴角止不住地勾起来。
坎贝尔上校没发觉魏莱的异样,因为他心里也藏着事。在宴会上遇到杰克欧文令他回想起年轻时的那段光辉岁月外,还让他想起一件往事。
回到家,魏莱和坎贝尔上校互道晚安就各自回了房。
坎贝尔夫人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晚上来了精神,坐在床上看书,看见丈夫心事重重的样子,以为是宴会不好。
“阿米迪欧先生家的宴会很棒,可惜你不能去参加,很热闹,今天我很开心。而且我在宴会上遇到了一位老朋友。”坎贝尔上校叹了口气,“准确地说,是遇到了以前战友的哥哥,还记得救过我的欧文吗?是他的哥哥,叫杰克·欧文。”
坎贝尔夫人记性好,听丈夫一说,就想起来了,同时,还想起了另一件事。
当年,费尔法克斯战死异国,他的妻子不久也因病去世,坎贝尔上校抚养了他们唯一的女儿。欧文跟费尔法克斯关系最好,知道他家里不富裕,平时也没攒下钱,就把自己所有积蓄拿出来,交给坎贝尔夫妇,请他们代为保管,等简长大后交给她。
欧文是个单身汉,花钱大手大脚,东拼西凑全部积蓄也不过80镑,坎贝尔夫妇把费尔法克斯留下来的钱一分为二,一半给了贝茨夫人,一半和800镑一起存进银行。他们原本打算不动这笔钱,待简长大后,再交给她。
但是,后来,坎贝尔上校投资失败,欠了债,有朋友叫他试试股票,这笔钱就从银行取出来。他本没抱任何希望,把全副身家投入股市,一夜之间一无所有的大有人在,但是,很幸运,他不是其中一个。
坎贝尔上校从股票中获益,还清了债款,还为女儿添了一万镑的嫁妆。
沉浸在喜悦中的坎贝尔夫妇一时间忘记了简·费尔法克斯,直到女儿带着三万镑的嫁妆和年轻、富有的狄克森先生结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和她一同长大的简却还没找到工作。
他们抚养了她十几年,自问没有亏待她,在她身上花的钱早就超过了费尔法克斯和欧文加起来不到1000镑的钱,而且他们积极为简寻找可靠的人家,可以支付她一年40英镑的工资。他们说服了自己不必对简感到愧疚,但是在狄克森夫妇回爱尔兰之后的这段艰难时光,简无时无刻陪伴在他们身边,悉心照料坎贝尔夫人,这愈发让他们感到不安。
“一份工资再高的家庭教师工作怎么比得上一桩幸福美满的婚姻。”坎贝尔夫人越想越难受,“我们还是把这笔钱还给简吧。”
坎贝尔上校也想过,但是女儿结婚带走了家里大半继续,哪儿还能找出钱?
“你别担心这些了,为了你的健康着想,我再好好想想吧。”
坎贝尔上校翻了一夜的身,坎贝尔夫人也没睡好,第二天,坎贝尔夫人突然发起高烧,原本慢慢好起来的身体一下子垮了。医生来检查后,说她没有什么令人恐慌的症状,也没有肺疾症状,是她忧思太重,精神承受不住,建议带她去巴斯,那里的温泉和空气对她的身体有极大益处。
坎贝尔上校同意了医生的建议,等妻子身体好一些就启程前往巴斯。
魏莱自然要跟着去,坎贝尔夫人需要人照顾,走得匆匆忙忙,原本和约翰逊小姐约定好去她家做客,也只能派人送一封道歉信解释原委。
魏莱去巴斯的那天,约翰逊小姐和莉迪亚一起喝下午茶,还感慨道:“巴斯虽然是个好地方,城市又打又漂亮,温泉也很好,但是只怕简没法儿欣赏这座城市了。我照顾过我妈妈,知道照顾病人,一步也不敢离开是什么滋味儿。”
莉迪亚比约翰逊小姐更早知道魏莱要去巴斯。在她离开前一天,她陪魏莱去买了羽绒被,当时她还纳闷为什么不让仆人买,现在回想起她着急的样子,想来家里已经忙成一团了。
晚上,兰斯回到家,看见莉迪亚在书房写信,这才知道魏莱已经离开伦敦,去巴斯了。
宴会结束后,兰斯就陷入了忙碌中,一半是公事,一半是私事。上午和刘易斯先生谈生意,想把报社的价格再往上抬一抬,下午跑到城郊去看花房。那是一个朋友母亲生前修筑的花房,现在家里度日艰难,就打算卖了花房。
花房不大,但是样式设计得不错,花卉种类繁多,因为没人照看,乱七八糟堆在一处,让它们随意生长。朋友着急卖出去,一个劲儿地跟兰斯推销,说花房里的好些花卉别处都没有,连花卉展都没有。
朋友以为是兰斯买给金斯利小姐的,特意说了几种名贵花卉,兰斯答应买下来,便觉得自己说对了,殊不知兰斯看中的不是那几盆名贵花,是随意搁在角落里的几盆再普通不过的花,他在魏莱的卧室阳台上看到过。
花房收拾出来,在最里面摆上小木桌,两把小椅子,地上铺上地砖,只留一条小道铺上红毯,点上蜡烛,摆上葡萄酒,如果她愿意跟他待到晚上,就一起看星星。
这是兰斯打算求婚用的花房。魏莱去了巴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花房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用上。
莉迪亚写完信,在信封口舔一舔,封上,明天寄到巴斯。她起身要走了,却见兰斯还坐着发呆。
“兰斯,你不回房休息吗?”
兰斯还在想花房的布置,愣了几秒,回过神来:“费尔法克斯小姐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嘛?”
“这哪儿能说得准,得看坎贝尔夫人的身体状况,如果恢复得好,就回来得早一些吧。”莉迪亚忽然想到了什么,“我昨天陪简出去,在街上遇到了她的一个朋友,好像叫丘吉尔。”
“弗兰克·丘吉尔?”
“对,你也认识吗?”莉迪亚说,“他跟简好像是朋友,但是两个人又有点生疏。他跟简聊了几句,说他的舅妈去世了。”
大老远地去了一趟海伯里,病弱的丘吉尔夫人身体就已经吃不消了,回到恩斯康伯,她突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病症,弗兰克紧急赶回去,只陪了舅妈三十六个小时,丘吉尔夫人就告别了人间。她生前受到了太多病痛的折磨,走的时候却很安详。
“……真是可怜,简说丘吉尔先生和他的舅妈感情很深,我虽然不认识他,但是我想他一定很伤心,从他憔悴的模样就能看出来。噢,我想起来了,丘吉尔先生还说要陪他的舅舅去巴斯探望朋友,希望巴斯的温泉能够安慰他。”
“他也去巴斯?”兰斯不认识丘吉尔夫人,他本来听得心不在焉,但弗兰克·丘吉尔也要去巴斯,不得不引起他的重视。
简和弗兰克之间的纠葛,他多少知道一些,他也猜到弗兰克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两人感情不能公开,要装作普通朋友,最后导致分手。那么,会不会是丘吉尔夫人?
那现在丘吉尔夫人病逝了,能够阻挡弗兰克的最强障碍没了,弗兰克会不会重起心思?
兰斯想了一晚上,第二天就骑上马出发去巴斯。
在兰斯到达巴斯的前一天,魏莱和坎贝尔夫妇在一间小旅馆住下。坎贝尔在巴斯不认识朋友,更没有房产,到了冬天,来巴斯泡温泉的人很多,他们走了好半天才找到一家小旅馆。
路途奔波,休息不好,别说坎贝尔夫人这个病人,就是魏莱这个健康人脸色也不太好。坐了一天的马车,差点没把她的五脏六腑抖出来。
休息一晚,第二天,坎贝尔上校出去打听巴斯最好的温泉,中午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个人。
兰斯是早上赶到的,他想坎贝尔上校在巴斯也许不认识朋友,他们就要住店,这个时节大酒店的房间早被订完了,他们就只能住小旅馆,他用了笨办法,挨家挨户找,他运气好,找到第二间,在门口遇到了坎贝尔上校。
小旅馆的条件不好,楼梯踩起来吱嘎作响,房间里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霉味,这股味道让魏莱一晚上没睡好,一早就出去买了鲜花和水果摆在床头。
兰斯看一眼清楚了大致情况,“别的客气话我就不说了,我姐姐说坎贝尔夫人是来巴斯养身体的,住在这样的地方肯定休息不好,我在巴斯有个朋友,他家有一处别院,别院旁边就是温泉池,就是那处别院很久没人住过了,不过我想打扫一下总比这里好,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找人打扫过后,下午就搬过去。”
他这样帮忙,坎贝尔夫妇除了感谢,哪儿还有别的好说。
魏莱开门的时候,看见他站在坎贝尔上校身后有些吃惊,他进门就着手安排他们的住宿,还把温泉池都考虑进去了,想得这样周到,不是在门口遇到坎贝尔上校,临时想到的吧。
他眼底一片青黑,胡子茬也冒出来了,只怕是赶了一天的路。
☆、第五十七章
当天下午,魏莱和坎贝尔夫妇就从小旅馆搬进了兰斯朋友家的别院。兰斯说这是一间小别院,但到了地方一看,跟科尔夫妇家的房子差不多大,哪儿说得上小。
别院坐落在一个小山包上,古朴的砖石结构,庭前有一片花园,因为许久没人居住,花草树木都没了,反倒觉得干净,不远处就是一间温泉疗养地。
兰斯连午餐都没顾上吃,急忙请了人打扫屋子,等人先住进去,已经快六点了。
奔波了两天,小旅馆环境不好,屋里有霉味又不隔音,坎贝尔夫人的气色比来巴斯之前还糟糕,说话的精神都没了。魏莱和坎贝尔上校先扶她上楼休息,安顿好之后才下来向兰斯道谢。
坎贝尔上校本就不善言辞,知道兰斯还帮忙在旁边温泉疗养地订了一个位子,感激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来之前他就打听过,巴斯的温泉疗养地虽多,但是每年除了夏季,都很难抢到位子,他本抱着无论等多久都要等到的念头,就算等不到,让妻子出来散散心也好。
“阿米迪欧先生,除了感谢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帮了我们一家大忙。”
兰斯做这些也不是为了得到坎贝尔上校的感谢:“既然我们是朋友,我应该帮忙。”
坎贝尔上校心头大石落下去,整个人都轻松了,他还想说什么,外面突然传来马车声,猛地想起是他们的行李送来了,“阿米迪欧先生,请你坐一坐,我去取了行李就回来。”
别院虽然大,但毕竟许久不曾住人,魏莱在厨房找了好半天,才找到烧水壶和一套不完整的茶具。
她泡好了茶,看见客厅里只有兰斯一个人。
兰斯背着手站在窗边,看样子快下雪了,听到身后有倒水的声音,一回头,魏莱倒好了两杯茶,笑吟吟地请他喝。
客厅光线很暗,桌上点着两根快要烧没的蜡烛,窗户虽然都关着,但屋里还是有风,吹得烛火忽明忽暗,茶壶嘴缺了一个口,茶杯杯身有裂纹,这一切看起来都再简陋不过,兰斯却觉得舒适妥帖。
也许是刚刚忙了一会儿,魏莱脸上有了血色,不像中午的时候一张脸惨白得吓人,兰斯放心了些,不过还是叮嘱她要注意身体,多休息。
魏莱捧着茶杯用热气熏一熏冰凉的脸,听到这话,笑起来:“阿米迪欧先生才是要注意身体,大老远地从伦敦赶来巴斯,为我们忙了一天,比我更需要多休息。”
兰斯本来想说他是来探望朋友的,这话也不用说了,她很明白。
“我走的时候莉迪亚给你写了信,我一起带来了。”
屋里光线不强,兰斯取过那支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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