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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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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妈。”
“如果今天那个女孩儿不来找我,你是不是等我死了就会跟她结婚?”
弗兰克不料丘吉尔夫人直截了当发问,他愣了一下,急忙否认:“当然不是。我们订婚之后,我就在想要怎么坦白这件事,我知道我们做错了,非常傻的行为。但是简是很好的女孩儿,在韦茅斯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被她吸引住了,我情难自禁,所以才悄悄订婚。”
“是你的主意还是她的主意?”
“我们商量好的。”
“所以说不是你的主意?”
弗兰克没说话。
丘吉尔夫人放心了,如果是弗兰克主动要求私下订婚,那他们夫妻对他多年的教育就太失败了,想想也是,以丘吉尔家的地位,什么名门望族家的小姐娶不到,弗兰克何必费尽心思跟这种穷姑娘结婚。
“只要不是你主动的,我就放心了。我准备明天就回里士满,你跟我一起回去,然后我们再回恩斯康伯。”
弗兰克坐到床边,笑说:“我想在海伯里再待几天。”
丘吉尔夫人眉毛一挑:“你还想跟她做什么?”
“舅妈,您误会了,不是因为她,是为了我父亲。”弗兰克说,“我马上就要去政府工作了,以后再不能随意往返于恩斯康伯和海伯里,或许一年也来不了一次,我想趁还没工作,多陪爸爸几天。舅妈,您放心,我再也不会对她倾注任何感情。”
☆、第四十七章 出行
十二月初的清晨,天边的云层刚刚染上一丝粉色,两辆四轮马车从海伯里缓缓驶出,还有一人骑着马走在两辆马车前。
爱玛冲着车窗哈了口气,窗户立马浮上一层白气,她用手绢擦了擦,睁大了眼睛往外瞧,回头满脸兴奋地跟魏莱和哈莉特说:“往年的这个时候,比今年还暖和些,爸爸是绝对不允许我轻易踏出家门的,你们知道他有多在乎健康。今年不一样,奈特利先生担保不会让我们着凉。太好了,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雪景。”
哈莉特也很兴奋:“我还记得以前在戈达德夫人的学校的时候,每到下雪的时候,我们都会堆雪人,打雪仗,今天我们也可以吗?”
“打雪仗?”爱玛从小到大还没玩过这么粗鲁的游戏,但又不能直说,“亲爱的哈莉特,打雪仗怕是不行,今年的冬天比往年更冷,我们只能待在烧上壁炉的屋子里,最好不要出去。”
哈莉特有些失望,但很快就恢复了笑脸:“是啊,今年冬天真是太冷了,我今天早上都不舍得离开被窝,上马车前我的手脚都冻僵了,这么冷的天,丘吉尔先生还坚持骑马,身体真好。”
哈莉特说完,见爱玛看着魏莱,忽然爱玛大喊一声:“简!”
魏莱的眼皮子刚刚闭上,一下惊醒,心脏猛烈的狂跳,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只受惊的猫:“到了?”
爱玛和哈莉特噗地笑出来,爱玛说:“才刚出海伯里呢,还要有一个小时左右,简,昨晚你没睡觉吗?怎么在车上就开始打瞌睡了。打起精神来,我们今天要玩得尽兴。”
魏莱忍住了打哈欠的冲动,心脏跳得让她有点不舒服:“昨晚确实没睡好,可以说一晚上没睡。”
这几天雨雪不断,帕蒂在楼下的房间阴冷潮湿,魏莱让她上楼跟自己一起睡,没想到帕蒂睡觉动静那么大,打呼还磨牙,她睁眼到天亮。
“你们刚刚在说什么?谁骑马?”魏莱还是没忍住,用手挡住打个舒服的哈欠。
“还能有谁?弗兰克·丘吉尔先生。”爱玛又往窗外看了一眼,弗兰克骑马的身影已经越来越远了,“丘吉尔先生和他舅舅、舅妈感情真好,维斯顿夫人说,丘吉尔夫人离开后,弗兰克·丘吉尔先生记挂他舅妈的身体,打不起精神做任何事,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很憔悴,可怜的弗兰克·丘吉尔,一头是舅舅和舅妈,一头是父亲和继母还有快出生的小弟弟或者小妹妹。我能理解他,要是谁让我离开我爸爸,离开哈特菲尔德,我也不愿意,没有什么能够让我离开我爸爸。”
魏莱靠在车窗上,眼皮子一个劲儿地往下掉:“结婚也不行吗?”
爱玛假装若无其事地往外看了一眼,奈特利先生的马车正好从爱玛的马车旁驶过,笑意止都止不住:“如果有人能成为我的丈夫,必须要住在哈特菲尔德,我想不到除了哈特菲尔德,还有什么地方愿意让我做女主人。”
魏莱差点脱口而出“唐威尔”,但又一想,这话不能由她戳破,得让奈特利或者爱玛自己说出来。
马车平缓地行驶在路上,车里光线阴暗,正是睡觉的好地方,魏莱眼皮子重得撑不住,很快又打起瞌睡。
到达目的,魏莱睡了舒服的一觉,头脑清醒,四肢百骸都有了力气,只是靠在车窗边的右脸颊印上了两道红痕,爱玛和哈莉特都着急地让她在车里多待会儿,等红痕消了再下去,但是魏莱不在乎这些,她使劲儿揉了揉脸颊,一张脸都一样红就看不出来。
爱玛和哈莉特一脸无语。
最先到达目的地的是弗兰克,其次是奈特利先生的马车,最后才是魏莱三人。
魏莱最后一个从马车里下来,莉迪亚·阿米迪欧也正好从马车出来,兰斯就等在一旁,搀扶住他的姐姐。
“费尔法克斯小姐,很高兴再见到你。”莉迪亚屈了屈膝行李。
魏莱回礼:“阿米迪欧小姐,听说你和阿米迪欧先生专程从伦敦赶来参加今天的聚会,我们都高兴坏了,希望我们一起能玩得开心。”
“一定会的。我们一起进去吧。”莉迪亚对魏莱招了招手,兰斯立马把位置让出来,魏莱走到莉迪亚身边,跟兰斯点头致意。
她们走在前面,兰斯走在后面,离她们半米远,看着魏莱削瘦的背影,听见前面隐隐传来她和姐姐说话谈笑的声音,兰斯对于她就是乔纳斯梅耶尔先生,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虽然知道她温柔娴静的外表下是一颗坚毅的心,但是她真的能写出现实得有些黑暗的文字吗?
兰斯有一种想要喊上一句“乔纳斯·梅耶尔”的冲动,但是现在还不行,他得寻找一个只有他们两个单独在一起的时机。
不过,在此之前,他或许还能做点其他事。
奈特利先生找到的这处位于玛格丽特镇的林中小屋不算大,屋内装潢摆设也并不豪华,只是因为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件小屋的来历,仿佛一夜之间凭空长出来,于是就被人越传越广,越传越离奇,再加上小屋面对的就是一片湖泊,因此,很多人选择来这里聚会度假。
奈特利和爱玛在聚会前就派仆人来小屋里打扫过,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但聚会当天,没有人带仆人,男士们得自己动手烧壁炉,女士们得烧水做饭。
爱玛在家时最多做过泡茶,哈莉特在戈达德夫人学的最多的就是绣花,莉迪亚更别说,连泡茶都没做过,任务全落在魏莱身上。
她让爱玛她们把带来的壶、锅、碗、盆和食物都一一摆放好,她费了老大的劲儿点上了火,在灶上坐上水,外面的男士们早已经把壁炉烧旺了。
“水还没烧好吗?这该死的天气!”弗兰克站在厨房门口,手臂上挂着外套,额头上全是汗水。
“丘吉尔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爱玛往后指了指,“简刚刚才把火点上,我们都不会烧水,只有她会,你就不能等一下吗?真想不通,这么冷的天,你怎么会热成这个样子。”
爱玛心想:幸好我已经不爱他了,我可不喜欢这种因为一点点热就烦躁不安的男人。
弗兰克热得直喘气,又不好在女士们,尤其还有陌生女士面前解开领口的扣子,“伍德豪斯小姐,你责怪我就太奇怪了,你知道这间小屋的壁炉有多难点燃吗?我们轮流试了十次,每一次刚点上,火就熄灭了,真要命。我这个人最怕热,我真想出去在雪地里滚一圈。”
他说完转身过去,粗鲁地解开领口扣子,拉开房门就走了出去。
爱玛和哈莉特看得目瞪口呆,又想起莉迪亚阿米迪欧也在,爱玛有些不好意思,忙解释道:“阿米迪欧小姐,他平时不是这样,他的舅妈生病了,他很担心,心情不太好。”
莉迪亚笑着摇了摇头:“没事,有的人就是这样,一点热都受不了。”
魏莱背对着门蹲在矮灶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火,什么都没在意。
好在,火力旺盛,水很快烧开,厨房不大,魏莱让爱玛三人先出去,她泡好了茶,拿上点心,端着有些重的托盘小心翼翼地走出去。
“……我已经决定了,等我舅妈身体好一些了,我就到国外去,我的一些朋友都离开了英格兰,他们去了瑞士、法国、西班牙,还有人去美国。”弗兰克不知道什么时候进了屋,“我一直想去国外转转,现在就是好时候,伍德豪斯小姐——”他停住了,因为魏莱端来了热茶和点心。
兰斯第一个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托盘,他眉头皱了皱:“这么重!怎么不叫我们帮你,费尔法克斯小姐,你也太见外了,这点小忙我们还是愿意帮忙的。”
魏莱轻轻地甩了甩手腕,笑说:“还好,不算太重,我还能拿得起来,快喝茶吧,大家都冻坏了吧。”
弗兰克淡淡地看了她和兰斯一眼,哼地一笑,继续说:“伍德豪斯小姐,或许有一天你会读到我的游记或者诗作,想一想吧,我站在阿尔卑斯山上,多好啊。我想我应该做些什么来表现我自己,去政府做事不是我想做的。”
魏莱坐到莉迪亚身边,对面就是弗兰克,她捧着热茶,润了润冻红的鼻尖,听见莉迪亚跟她小声道谢,扭过头对她笑了笑,却不期然地发现兰斯正看着她,“谢谢你的茶,费尔法克斯小姐。”
魏莱慌忙移开眼睛:“不客气,这是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
“这茶是印度来的,爸爸朋友送给他的,如果有牛奶就更好了,配上牛奶更好喝。”爱玛说完,又回过头跟弗兰克说,“你舅妈不会同意你离开英格兰的。丘吉尔先生,你是对现在的荣华富贵,恣意生活厌倦了吗?”
“我?荣华富贵?恣意生活?伍德豪斯小姐,你误解我了,大错特错。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我真不觉得自己哪里幸运,我想要的都得不到。”弗兰克停下来,对面的魏莱跟阿米迪欧小姐聊着天,好像根本没听他说话,他自嘲地笑了笑,“好了,大家说一说开心的事吧,别听我这个无聊的人发牢骚了。伍德豪斯小姐,你是怎么发现这间小屋的?我刚刚出去逛了一下,真漂亮,我觉得可以把外面的湖上的冰砸开,说不定还能钓鱼。”
爱玛精心准备的聚会得到了夸赞,得意得不行,绘声绘色地把她和奈特利先生怎么发现,怎么筹备等等事情讲得一清二楚。
大家聚精会神地听着,等她讲完了,兰斯才缓缓开口说:“你们最近有看报纸吗?《每日晨报》,有个叫乔纳斯·梅耶尔的作者写了一篇短篇小说,现在是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了。”
兰斯眼尾扫了扫魏莱,见她喝茶的动作一滞,嘴角往上翘了翘。
作者有话要说: 最受欢迎小说什么的,女主光环吧。
☆、第四十八章 进一步
乔纳斯·梅耶尔的第一篇作品发表时,有书评人批评他的作品是剑走偏锋,消耗社会的阴暗面哗众取宠,过不了多久,他就会现出没有真凭实学的真面目,再也不会写出比第一篇更好的作品,说不定很快就会停笔消失,而此前梅耶尔有一个月没有发表任何作品,更像是印证了书评人的猜想。
但是,正如兰斯和老杰克预料,第四篇《恢弘舞会》一经发表,就像一滴水滴进了油锅,整个伦敦的文学市场都沸腾了。当然,这也离不开在发刊前,兰斯做的紧急布置,把梅耶尔新作的消息传出去,多方位宣传,先吊起读者和书评人的胃口。
不过,《恢弘舞会》受到了很多读者的欢迎,报社每天都能收到两百多封给梅耶尔的信,但在书评人口中却是褒贬不一。
莉迪亚说:“……我觉得那些书评人太苛刻了,不能谁的作品都能以莎士比亚的水平来评定的,有些书评人说梅耶尔先生的文笔差,选用的词语也相对简单,可是,他们忽略了大多数读者受教育的水平并不是那么高,相对于咬文嚼字的作品来说,他们应该更喜欢通俗的故事,只要故事够精彩就行。”
莉迪亚是梅耶尔忠实的读者,但是她并不知道她喜欢的这位作者就坐在她身边,“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喜欢看书,但是我至今没有读完约翰·米尔顿的《失乐园》,好吧,准确地说,只看一两页,每次都是这样,兰斯为此还笑话过我。”
相比于正流行看报看杂志的伦敦,在海伯里,每天都会看报的人家着实不多,据爱玛所致,奈特利先生和科尔先生是每天都会看报的,她的父亲,伍德豪斯先生一周会看一两次,但她本人对报纸却没有任何兴趣,从兰斯谈到报纸起,她就开始心不在焉,但听到莉迪亚的话,她像找到了知己般兴奋。
“我也是!约翰·米尔顿的《失乐园》,我去年就开始看,到今年年底我也只看了第一页,奈特利先生没少因为这个批评我,他认为《失乐园》是比莎士比亚的作品还值得仔细研读的书,可我就是看不进去。听阿米迪欧小姐这么说,我对这位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突然有兴趣了,回去我就看看他的作品,或许我会喜欢。丘吉尔先生,你在伦敦的时候,看过这位先生的作品吗?”
茶壶里的水没了,在莉迪亚说话的时候,魏莱提上茶壶悄悄去了厨房,厨房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可以想怎么笑就怎么笑。
她开心够了再提上茶壶出去,就听弗兰克说:“我好像在什么报纸上看过他的作品,说实话,我很赞同书评人对他的评价,伍德豪斯小姐,你自己看了就明白,文笔真的不行,只能说故事情节比较猎奇,有点新鲜感而已。不过,我只看了一篇就没兴趣再看他别的作品了,我也不知道伦敦人是怎么了,以前都读莎士比亚,现在居然喜欢这种小说。所以,我要离开英格兰,出去走走看看,说不定我的游记也会风靡伦敦。”
兰斯本想冒着失礼的风险打断弗兰克批评的话,但是魏莱正好提着茶壶进来,想到她和弗兰克之间的关系,他改了主意,起身接过魏莱的手里的茶壶,给众人添上茶水,等弗兰克说完了,才淡淡地说了句:“喜欢看莎士比亚不代表就不能喜欢别的作品了。”
“我同意我弟弟的看法。不过,丘吉尔先生也没有错,个人有个人的喜好。”莉迪亚赶紧缓和气氛,“伍德豪斯小姐家的茶很香,我也喜欢印度出产的红茶。”
弗兰克敏锐地察觉到兰斯对他的不友善,他突然想到阿米迪欧家经营一家报社,好像就是《每日晨报》,他自觉不是故意,但是兰斯也许误会了。不过就算他误会了,弗兰克也并不在意,他无所谓地瘪了瘪嘴:“在我看来,哈特菲尔德什么都好,一朵花都很漂亮,伍德豪斯小姐,你应该带牌了吧,我们坐在这里聊天也无聊,不如大家一起玩牌,怎么样?”
爱玛第一个同意,她从竹篮子里找出一副牌,一回头看见魏莱困倦的模样,便问:“费尔法克斯小姐,你愿意玩牌吗?”
屋里太暖和了,熏得她更想睡觉:“抱歉,恐怕是不行,我昨晚没睡好,今天又起得很早,我想出去走走,吹点凉风能让我清醒过来。”
“有什么麻烦事能让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失眠?”弗兰克摆弄着茶杯,笑得讥讽,“我还以为你的麻烦事都解决了。”
在座的人都是一愣,不明白弗兰克话里的意思,奈特利先生和兰斯的目光在魏莱和弗兰克之间转了一圈,若有所思。
魏莱咬了咬牙,抿着嘴唇笑:“是的,丘吉尔先生,姨妈的腿伤好多了,佩里医生说姨妈比他预计的恢复时间还要快,说实话,这些日子为了照顾姨妈,我一个好觉都没睡,但是听到佩里医生的话,我顿时感觉轻松了,不过可能是惯性作用吧,我一时半会儿还没调整好生理时间。丘吉尔先生,谢谢你对姨妈的关心,我会代为转达的。”
弗兰克忽然觉得眼前的简很陌生,跟那个在韦茅斯和他相遇的女孩儿不一样了,他没兴致再说下去,拿过爱玛手里的牌,丢在桌子中心:“还有谁和费尔法克斯小姐一样不参加?史密斯小姐,你会玩牌吧。”
哈莉特没想到弗兰克突然跟她说话,她局促地点了点头:“玩得不好,但是我想试一试。”
弗兰克开始洗牌,魏莱提了水壶,再加上一壶热水,他们已经开始玩了。
一出门便幸运地遇上一阵冷风,魏莱打了个喷嚏,拢紧了衣襟。小木屋地理位置好,背山靠水,如果不是寒冬腊月,附近的风景一定更美。
魏莱在木屋后面的小山上走了一圈,她怕迷路,没敢走远,觉得瞌睡醒了,往回走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朝她走来。
走进了一看——
“阿米迪欧先生!?”
魏莱浑然不觉她的脸已经被寒风吹红了,尤其是鼻尖,红红的,兰斯第一眼就落在她的鼻尖上,随后目光往下,淡红色的嘴唇……他捏了捏拳头,在嘴边咳一声:“费尔法克斯小姐,伍德豪斯小姐说你出来太久了,让我来寻你回去,这双手套你戴着吧,你的手都冻红了。”
魏莱这才注意到她用手抓着衣襟,不让风灌进去,手背冻得通红,可是,她也不好戴兰斯的手套,再说他的手套都大了。
“阿米迪欧先生,谢谢你的好意,手套就不必了,回去烤烤火就行。”
兰斯“嗯”一声,没多说,也没重新戴上手套,只是拿在手上,双手背在身后。
上山容易下山难,地上的积雪松软,兰斯走在前面,让魏莱踏着他的足迹。但他还觉得不够,又捡起一根树枝,递过去,好一会儿,树枝颤动了一下,身后的人小声道了声谢。
“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喜欢看小说吗?”前面的人突然问。
魏莱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兰斯回头说:“刚刚我们讨论的时候,你没说话,我以为你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不是,我很喜欢。”她脸皮再厚,也干不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你喜欢梅耶尔先生的作品吗?我有个朋友在《每日晨报》工作,他说《每日晨报》有意为梅耶尔先生出书,还会请他来伦敦,如果要开读书会的话,费尔法克斯小姐有没有兴趣参加?”
读书会?
《每日晨报》的回信里虽然说了想请她去伦敦,但她以为那只是一句客气话,没想到报社已经在筹备读书会了,她已经有这样的待遇了吗?
魏莱笑得弯弯眼睛:“读书会就去不了了,我得照顾姨妈,不过,我想很快我回去一次伦敦,上次在花卉展和我一起的狄克森夫妇回爱尔兰了,坎贝尔夫人写信说想我快些回去,陪他们一段时。”
读书会是兰斯临时想到的,他接手报社以来,还从没为哪一位作者开过读书会,只是爸爸在世时,举办过几次,不过,看她开心的样子,读书会倒是可以办一次。
只是,大家都认为乔纳斯·梅耶尔是男人,当一位女士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费尔法克斯小姐,我听我朋友说,《每日晨报》文学部的编辑曾经猜测过,梅耶尔其实不是男人,而是一位女士,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推测的,不过,他们好像认为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魏莱心里咯噔一下,她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是女士的话,又怎么样?”
他们已经走到了小木屋前,兰斯先她一步走上去,为她开门,回头说:“如果是的话,我会非常钦佩她。”
魏莱看了他背影一眼,低下头去,在台阶上磕了磕鞋底的雪和泥巴,一进门,爱玛就走过来,握住她的手:“天呐,你的手这么凉!早知道你出去的时候我应该把我的手套给你的,简,你别出去了,我们不玩牌了,省得阿米迪欧小姐担心你,阿米迪欧先生还特地出去找你,哈莉特刚刚讲了一个故事,真实发生的爱情故事,可有意思了,可惜你错过了,不过我可以把大概情节跟你复述一遍。”
爱玛把魏莱拉到她身边,之前坐在她旁边的弗兰克背对着他们站在烤炉边。
哈莉特给她倒了杯茶,或许是讲故事太激动,双颊绯红,眼睛里是兴奋的神采。
魏莱捧着茶杯,看了眼对面的兰斯,他正和莉迪亚说着什么,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他也看了她一眼,魏莱下意识地垂下眼皮,随即便听见兰斯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不能准时在18:00更新已经是常态了,捂脸。。。。。。
☆、第四十九章 知晓
为了这次聚会,爱玛做了很多准备,尤其知道参加聚会的还有从伦敦来的阿米迪欧姐弟后,她筹备得更加用心。她在埃尔顿夫人身上吃到了苦头,清楚地知道了那些号称从大城市来的人有多看不起海伯里这样的小村镇,她不想在阿米迪欧姐弟面前丢人。
虽然,在爱玛看来哈特菲尔德的一切都好,但是她还是精挑细选了很久,带上了最好食材。
但是,她没想到小木屋的厨房应该有的都没有,就剩一个光秃秃的灶台,别说和哈特菲尔德的大厨房相差甚远,就是她很看不上的贝茨家的厨房都比不上。还没到午餐时间,爱玛就开始发愁。
她当然不会做饭,哈莉特一直住在戈达德夫人的学校,自然也不会,阿米迪欧小姐……也不用多问,就只能再次指望简了。
魏莱在烧水的时候就有了要肩负做饭重任的觉悟,没等爱玛问她,她进了厨房,挽起袖子准备做饭。
爱玛心里过意不去,拉上哈莉特也跟了过去。她们三个一走,女士们就剩下莉迪亚一人,三个男士聊着政治、经济,听着就无聊,她也提了裙子去厨房。
小木屋的厨房不大,三个人还嫌错不开身,莉迪亚就站在门口没进去,反正她也不会做饭,不去添乱了。
爱玛带了足足两篮子的食物,但是除了事先做好的点心和面包是熟食外,其余都是生的,熏猪肉、土豆、生菜、豌豆,还有一只整鸡!
父母刚离婚的那会儿,魏莱过了一段到处寄人篱下,没人愿意管的生活,很早就被迫过上自立的生活,别的不说,她做菜的手艺是受过朋友们一众好评的,但是,看着这只整鸡,她很是犯难了一会儿。她猜想爱玛是想煲鸡汤的,但是,就现有条件来说,有茶喝就不错了,鸡汤就别想了。
爱玛和哈莉特帮忙洗好土豆、生菜和豌豆,装在碗里给魏莱备用。
等灶上的火烧旺了,魏莱也把鸡处理好了,她把鸡腿和鸡胸肉切下来,简单地用盐巴码上,又把面包切成厚片,放在锅里稍微烘一会儿,烘到两面金黄,面包的四条边往里收缩,她把面包片盛到盘子里,把切好的熏肉块倒进去,锅里滋滋地一响,白烟迅速冒起来。
爱玛和哈莉特被烟呛得咳了两声,一边捂着嘴,一边往后退,爱玛还不忘跟魏莱说:“简,快别弄了,你先出来吧。”
肉在锅里怎么能离人,稍不注意就糊了,魏莱头也没回地向爱玛摆了摆手,另一只手还在锅里不断翻动。
熏猪肉被旺火逼出带有特殊烟熏味和咸味的油脂,魏莱把鸡肉放进去,带皮的部分朝下,又把一切为二的土豆丢进去。
慢慢地,肉和土豆的香味飘散开来。
魏莱这一连串动作让站在门口的爱玛和哈莉特看得目瞪口呆,虽然知道简很能干,但是在她看来,一位受过教育的小姐喜欢阅读、画画或者钢琴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贝茨小姐每次都要把简学会的技能夸得天花乱坠,她从来没当一回事。
眼前这个在厨房忙碌,做事很有章法的简却让爱玛彻底改变了原来的看法,印象中简是个脸色苍白,看起来病态的娇弱女孩儿,在今天之前,爱玛从没想过简能做出一顿饭。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莉迪亚。
莉迪亚的朋友大多都是跟阿米迪欧家家境相仿的年轻小姐,跟她一样,十指不沾水,别说做一顿饭,有的朋友连泡茶都不会,这一次还是她第一回看见年轻女孩儿在厨房忙碌的样子。
莉迪亚似乎有些懂了兰斯为什么会喜欢她。
可是越想越觉得可惜,莉迪亚暗暗叹了口气,要是简·费尔法克斯的家境再好些就好了,不过,又一想,如果她的家境好,也就不会做这些事了。
比起骄纵得让人讨厌的金斯利小姐,她更愿意性格温和的简和弟弟在一起。
客厅里传来兰斯和奈特利的笑声,莉迪亚有些头痛,按了按太阳穴。
就在上周,金斯利家突然提出结婚,兰斯去了曼切斯特,母亲就背着他答应下来,当时莉迪亚就觉得会出事,果然,兰斯一回来,母亲兴高采烈地告诉他,金斯利伯爵主动要求尽快结婚,她已经答应了,伯爵还让兰斯去他的庄园做客。
兰斯当时就黑了脸,只是顾及着母亲的健康没发脾气,第二天就拿了一份调查报告回来。金斯利伯爵赌博破产后,非但没戒赌,还借高利贷继续赌,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卖光了,他最喜欢的马都没留下,还欠了一大堆债,就等着兰斯这个未来女婿帮他填窟窿。
阿米迪欧夫人自然也明白,她也找了人调查金斯利家的财务状况,得到的信息跟兰斯的完全不同,她认为这是兰斯故意跟她作对,不想娶金斯利小姐才做的假报告。
想到上周兰斯和母亲激烈的争吵,莉迪亚觉得头又疼了一些。
锅里的鸡肉和土豆都熟了,魏莱在面包上先放上一片生菜,然后把土豆放上去,最上面一层是鸡肉,熏肉块和豌豆摆放在一旁,没有沙拉酱,最后只撒上一些盐巴和胡椒。魏莱做过最多次数的西餐也就是煎牛排,这一道是她临时想出来的,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知道是不是好吃。
但是,盘子刚放到桌上,就得到了一众好评,吃过之后,大家看她的眼神都不同了,隐隐带着些敬佩。
魏莱面上不显,心里高兴又得意,她可是从大吃货国来的!
一顿简单的午餐吃完,爱玛对简最后那一点点嫉妒也消失了,她本以为今天会在阿米迪欧姐弟面前出丑,但是简帮她挽回了脸面,而且,她敢肯定阿米迪欧姐弟吃得很愉快,兰斯·阿米迪欧不仅吃光他盘子里的食物,还想要再添一次,要说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她准备的食材还不够多吧。
爱玛毫不吝惜赞美之词,把魏莱的手艺夸上了天。大家吃得很开心,唯独弗兰克一直面无表情,连一句夸赞的话也没说,爱玛认为他的行为不妥,但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提醒他。
吃过饭,大家聊了一会儿,奈特利先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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