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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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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长在她身上,她当然知道疼,但是爱玛开口相邀,伍德豪斯家帮了许多忙,送了猪腿肉送牛肉,她的脚又没多大问题了,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她找不到理由拒绝。
一盆水冷了,帕蒂又换了一盆,脚上阴测测的痛减轻了很多,魏莱困得眼皮子开始打架,一头栽倒在床上,连帕蒂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她才知道爱玛邀请她和贝茨小姐下午一起去哈特菲尔德喝下午茶。贝茨小姐腿上浮肿已消,但是还离不了轮椅,家里楼梯窄,一个人过刚刚好,勉强可以容许一个半人,要怎么连人带轮椅从楼上搬到楼下就成了大问题。
魏莱思考了好一会儿,临走的时候决定让帕蒂先把轮椅拿下去,她搀扶着贝茨小姐下楼,让贝茨小姐完完全全靠在她身上。
下楼梯平时半分钟都用不了,这回快十分钟才走下来,魏莱和贝茨小姐都是一身的汗,等走到了哈特菲尔德,汗才被冷风吹干了。
简·费尔法克斯回来了,爱玛就想到要重新开始计划游博克斯山,当然要在寒冬腊月里找阳光晴朗的一天,可是,伍德豪斯先生坚决不同意爱玛组织朋友去爬博克斯山,他认为海伯里的寒风会把这群年轻人吹病。
顾及到伍德豪斯先生脆弱又敏感的神经,爱玛只好把聚会地点转移到哈特菲尔德。
魏莱在半路上去了一趟邮局,把写给《每日晨报》的第四篇小说寄出去了,等她们到达哈特菲尔德时,客人们都已经开始玩牌了。
“简,贝茨小姐,快进来,多冷的天啊,你们都冻坏了吧。”爱玛迎上来,一摸魏莱冰凉的手,惊讶地“呀”的一声,“这么凉!快过来烤烤火,小心别生病了。”
伍德豪斯先生对“生病”之类的字眼最敏感,一听就皱起了眉头:“生病?谁会生病?我们家点着壁炉,窗户也是关上的,只要没有哪个鲁莽的人擅自打开窗户就不会有人着凉。”
他让魏莱坐在离壁炉最近的位置,再让爱玛把坐着轮椅的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安排到一处,给她们搭上羊毛毯。
魏莱心里苦笑,这下好了,家里两个轮椅,也不知道空间够不够。
她旁边坐的是维斯顿夫人,斜对面是弗兰克·丘吉尔,正和爱玛玩牌,她事先还不知道他也回来了,贝茨小姐最近嗜睡,记性也变差了,没跟魏莱说弗兰克拜访一事。
“亲爱的,脚伤好些了吗?”维斯顿夫人温温柔柔地问。
魏莱笑着点点头:“好多了,几乎康复了,谢谢关心。祝贺你,维斯顿夫人。”
维斯顿夫人充满母性地抚了抚凸起的肚子:“我和维斯顿先生都希望是女儿,我喜欢女儿,如果是儿子也不错。”
魏莱和维斯顿夫人聊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弗兰克并没有像以前似的在暗中悄悄看着她,她没有感受到他的目光,她用眼尾扫了扫,他和爱玛玩牌玩得正兴起,似乎根本没看到有她这个人。
魏莱不知道他是不是决定要放弃了,上次在约翰·奈特利家的那番话,她一点情面都没留,就是打的主动出击的主意,多多少少都会伤到他的自尊,他应该不会再继续坚持下去了吧。
这边魏莱琢磨着弗兰克的意思,那边弗兰克和爱玛的拼字游戏已经进行了几轮,嘻嘻哈哈的笑声不断传来。
维斯顿夫人看着满脸都是满意的笑容。
奈特利先生就坐在他们旁边的单独椅子上,他想要装作不在意,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爱玛所在的方向飞。
魏莱对拼字游戏没什么兴趣,但坐着也是无聊,维斯顿夫人和埃尔顿夫人分享家庭主妇的经验,她一句话都接不上,还不如拉上奈特利一起玩拼字游戏。
她和奈特利先生坐到爱玛和弗兰克对面,弗兰克笑着看她一眼,说:“听说费尔法克斯小姐是玩拼字游戏的好手,今天就让我们见识见识。”
爱玛问:“你怎么知道简会玩拼字游戏?”
“我和费尔法克斯小姐在韦茅斯认识的时候,她正好和狄克森先生还有当时未成为狄克森夫人的坎贝尔小姐一起玩,狄克森先生亲口对我说的。”弗兰克笑得别有深意。
魏莱根本没有获取到简在韦茅斯的那一段记忆,弗兰克的话在她心里激不起波浪。
但是爱玛就不这么看了,她低声说道:“丘吉尔先生!太过分了!”
弗兰克笑一笑,低头就拼出一个词,推到魏莱面前。
“Never!”哈莉特大声叫道,“我拼出来了,是吗?”
所有人都一齐望过来,她又缩了脖子,讪笑道:“我拼出来了吧。”
弗兰克鼓起掌来:“非常好,史密斯小姐,就是这个单词。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可要再接再厉了。”
魏莱刚起的希望被他一盆冰水浇灭,还得装作毫不在意地笑:“奈特利先生,你拼一个吧,伍德豪斯小姐,我们来比一比,谁先猜出来。”
弗兰克被她撇在一旁,也不生气,乐得看她玩游戏。他有十足的把握简知道他不再游手好闲之后,取消婚约的决定会慢慢消失。
他悠哉地喝了口茶,心情大好。
拼字游戏虽无聊,但成功地消耗了一下午的时间。
到了晚餐,大家刚坐下,维斯顿先生才姗姗来迟。妻子怀孕,他即将有一个小女儿或者小儿子,他把渐渐放手的生意又重新操持起来,谈完生意,他就急匆匆地赶来了哈特菲尔德。
他手里拿了一封打开的信,样子看上去不像平时那么兴高采烈,似乎遇到了困难,维斯顿夫人担心他没谈好生意。
“生意?不不不,斯通斯是我的老朋友了,跟我合作开心还来不及,怎么会谈不好。”他叹了口气,把信递给他的妻子,“看吧,这是丘吉尔太太寄来的。”
“你拆了我的信?你准是已经知道了。”维斯顿夫人取出信,看了第一行就惊得倒吸一口凉气,“丘吉尔太太要来海伯里!?”
弗兰克猛地抬起头,下意识地看向魏莱,他事先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就是青蛙,戳一下跳一下。
其实他挺适合跟爱玛在一起的,两个人都是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对上进的渴望没有那么强烈,维持生活现状就好,他不适合跟简在一起。
☆、第四十二章 来信
出刊的前两天,兰斯松了口气。
乔纳斯·梅耶尔的第四篇终于寄来了。
之前的报纸没有刊登他的小说,引起了读者的不满,报纸销量也有一定幅度地下降。他原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这个月都收不到梅耶尔的来稿,或者在别家报纸看见他的小说,最后关头梅耶尔的第四篇还是来了。
第四篇的风格和前三篇一样,走的还是现实路线,但读完之后,又有不同的感觉,这一篇嘲讽力度减小,故事的趣味性增加,文笔进步了,让人读起来不理解的句子少了。
兰斯和老杰克曾猜想过乔纳斯·梅耶尔是外国人,母语并非英语,不然怎么解释她的小说里总有一些让人读不懂的句子!?
这一篇名为《恢弘舞会》,以一个7岁小男孩的视角描写了一场在伦敦举办的舞会,人物有贵族、商人、仆人、会场外的守卫和乞丐,故事用了两条线把人物穿插在一起,两条故事线也相互交叉,剧情反转了又反转,小说篇幅不长,但是每一个角色都各有特色。
老杰克一收到来稿就先读了两遍,做了修改之后才交给兰斯,他很喜欢梅耶尔的第四篇小说,前三篇虽然让人耳目一新,但是无论故事结构还是词句运用都显得稚嫩,故事本身趣味性也不够。
他还想过要不要写信给梅耶尔提醒他不要一味地批判现实,写得那么愤世嫉俗,阴暗面固然会吸引到很多读者,但看久了会腻的。他的信还没开始写,就收到了第四篇,惊喜地发现梅耶尔的文笔大幅度提升。
“阿米迪欧先生,看了梅耶尔先生的第四篇,我更确定他是个有天赋的作者,虽然他也不免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相比于为《每日晨报》供稿的其他作者,他更值得好好培养,要是让他为别家报纸写稿,可是我们《每日晨报》的一大损失。我敢肯定第四篇一经发布,引起的反响肯定比前三篇还大。”
兰斯快速地读完了第一遍,还觉意犹未尽,突然有一种希望作者能把这场舞会继续写下去的感觉,这是前三篇都没有的。
其实,在他看来,前三篇不过是比现在大面积流行的冒险小说多了一些新奇感而已,远谈不上佳作,他也想过梅耶尔继续按照前三篇的风格写下去,一旦失去了新鲜感,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这也是他并没有那么着急让梅耶尔交稿的原因。
“这一篇写得不错。”兰斯淡淡地夸了一句,拿起信纸又开始看第二遍。
老杰克生出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感。
“阿米迪欧先生,这篇故事的第二部分最有意……”兰斯脸色突然变了,老杰克急忙问,“有什么不对吗?”
兰斯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一处,眉头皱起来,像是在探究什么,老杰克心里打鼓,不知道他对哪里不满意。
好一会儿,兰斯抬起头,脸上出现了一种似笑非笑,似喜非喜的怪异表情,他让老杰克把梅耶尔的前三篇连信带信封都拿过来,手忙脚乱地把四篇小说一一展开做对比。
前两篇的字迹潦草,从第三篇起变得工整,一笔一划写得清清楚楚,每一字都像个小方块,但是写字习惯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那日在贝茨家虽只是恍然一瞥,但是简的字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简的字确实不好看。
难怪前些日子没有收到梅耶尔的来稿,因为她来伦敦了。兰斯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对了。
乔纳斯·梅耶尔,简·费尔法克斯,海伯里,他早该想到的。
早该想到的!
“阿米迪欧先生,梅耶尔先生的第四篇小说有什么问题吗?”老杰克被兰斯的行为弄得一头雾水。
“梅耶尔先生?”兰斯回过神,“噢,对,是的,先生。没有什么问题,我只是突然明白了他——”不,现在还不能说他已经猜出了梅耶尔的真实身份,会给简带来麻烦的,“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以前认为他是一个整日躲在阴暗阁楼里,不接触社会,愤世嫉俗的人,或许还长了一脸的大胡子,一个月没洗过头发,穿得破破烂烂的,但是看了第四篇我发现自己的看法大错特错。老杰克,你是对的,他很有天赋,我们应该好好培养他。给他写一封信吧,我们得鼓励他继续创作。”
老杰克总算放心了,他很欣赏梅耶尔的作品,认为他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他做编辑快四十年了,在他手里培养出来的作者数不胜数,每当有令他眼前的一亮的新人出现时,他总是抑制不住欣喜之感,他希望梅耶尔能逐渐成长为《每日晨报》最知名的作者。
“阿米迪欧先生,既然你也赞同我的看法,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不如这一次由你亲手给梅耶尔先生写一封信,我想这更能鼓励他。”
兰斯刚刚就想过亲自给简写信,但是,他更想要和她面对面交谈,想要看到她的表情,不知是羞涩还是恼怒,这么一想就止不住了,他心里头澎湃,情绪像台风过境时的海浪猛烈地撞击着身体。要不是已经定好了下午要去曼切斯特,说不定他晚上就到海伯里了。
老杰克不明白年轻的老板在想什么,只看他那张从来都冷峻的脸上漾出笑,像是想起了恋人,老杰克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连忙说:“阿米迪欧先生,要不还是你说,我来写。”
—— ——
魏莱收到《每日晨报》主编杰克·欧文的回信已经是两天后了。
杰克告诉她第四篇被采用了,并且在信中极力赞扬她文笔进步,故事性大大提高,但仍旧指出了一些问题。
第四篇作品可以看出她在遣词造句上下了功夫,不过,再怎么学,怎么练,她二十多年的中国人思维已经根深蒂固,杰克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给她推荐了一些书,提了一些写作方法要点。
这次的回信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是冷冰冰的几句套话,这次是洋洋洒洒三大页,每一行字都是对她写作的宝贵建议。
结尾还有一句——以上都是《每日晨报》老板提出的建议,诚挚邀请梅耶尔先生前来伦敦。
魏莱以前供职的那家杂志社,属于一家跟文学八竿子打不着的集团,社长是集团老总的女儿,对文学一窍不通,别说给作者提建议,就是她手底下有多少编辑都不清楚。
忽然间,魏莱对《每日晨报》的老板充满了好感。
她想象中老板是一位文质彬彬,为人和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装革履,外套口袋里会放上一块西装手帕,杵着拐杖的老绅士。
和《每日晨报》的回信一同寄来的还有狄克森夫人的信。魏莱在回家路上把两封信都快速看了一遍,然后把《每日晨报》的回信收进外套口袋里,拿着狄克森夫人的信进了家门。
她出门取信前,在灶上炖了骨头汤,是给贝茨小姐的,一开门就闻到一股骨头汤的香味,汤里还加了花生,一直炖到中午,想想味道就好得不行。
贝茨小姐受伤的这段时间,她彻底接过了家里经济大权,弄清楚贝茨家现在的经济状况,确实不容乐观,开源节流是必须的,先在伙食上下手,把各家送来的猪肉和牛肉都做了处理,尽可能多吃一段时间,等开春了,她就去隔壁的玛格丽特镇买蔬菜种子,把贝茨家后面的一块空地开辟出来,只要能菜能长出来,多少能省一些钱。
贝茨小姐年轻的时候就没有管家的能力,现在年纪大了,更觉得吃力,魏莱愿意接手,她求之不得,只是担心侄女儿找到了做家庭教师的工作,走了,她还得重新把管家的事儿捡起来,她一想起来就沮丧。对此,魏莱也只能宽慰她。
走进客厅,看见爱玛来了。
贝茨小姐知道狄克森夫人写了信,说是要看,魏莱怕她看了狄克森夫人评价家庭教师的那一段话会伤心,没给她,只是跟她说狄克森夫妇将于下周一回爱尔兰,写信告诉她一声而已。
好在,贝茨小姐还顾及着有客人在,没有再多说什么,“伍德豪斯小姐,这么冷的天,你还来探望我,我真是太开心了。伍德豪斯先生对我们一家真是慷慨,上次送来的猪腿肉还没吃完,又送来了鸡肉,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我想我们家有的,伍德豪斯先生都有,这可真让我为难。伍德豪斯小姐,你知道简怎么处理猪腿肉吗?我从来没见过有人会这么做……”
贝茨小姐一开口一时半会儿就停不下来,爱玛耐着性子听完了,确定她不会再开口了,才看着魏莱,小脸一垮,说道:“我真是受不了埃尔顿夫人了!简,你知道她做了什么吗?昨晚奈特利先生来哈特菲尔德,跟爸爸和我一起用了晚餐,他提议说组织大家一起去玛格丽特镇的那间林间小屋玩,就是那间不知道是谁修建的,但是很漂亮的林间小屋,你知道的吧,小屋外面就是一片湖,后面是一片森林,奈特利先生说我们可以在那里烤火、做饭、玩牌,我答应了,难得的是爸爸也答应了。埃尔顿夫人知道后就主动提出由她来组织,我的天哪,你知道她说什么吗?”
爱玛清了清嗓子:“她说,‘我在巴斯参加过很多聚会,对于组织聚会最有经验,我想我是最合适的组织者,我姐夫萨克林先生也曾夸赞我这一点,而且我的管家可以帮奈特利你出主意,毕竟在海伯里你没有那么多机会组织聚会,你缺少经验,这件事就交给我吧。’真让人难以接受。她以为海伯里就什么都没有吗!?奈特利!奈特利!怎么能这么无礼地直呼他的名字!要是她组织的聚会,我是绝对不会去的。”
魏莱给爱玛倒杯茶,让她消消气:“奈特利先生怎么说?”
爱玛捧着茶杯,不悦地嘟着嘴:“他倒没说什么,我知道他不好拒绝埃尔顿夫人,我不想为难他,只是那个女人的做派让人受不了。”
魏莱抿了嘴笑了笑,她不会告诉爱玛,去林间小屋是她的主意,她猜到埃尔顿夫人会跳出来挑大梁,自然会惹怒她,“我想奈特利先生没做决定,是不是他想自己安排,或者说等什么人跟他一起安排?”
爱玛眨了眨眼,仿佛有些懂了:“谁呀?维斯顿夫人吗?”
“为什么不是你呢?”
“我?”爱玛仔细一想,怒气一下就消了,傻乎乎地笑起来,“对啊,我从小就跟他认识了,还有谁比我更能帮助到他?晚上等他来哈特菲尔德的时候,我就主动说帮他,他肯定会答应的。”
当然了,为了能让你高兴,他想了多少办法。
爱玛就是特地来吐槽埃尔顿夫人的,吐槽完了,也就没必要继续坐下去了,魏莱送她出门,正巧遇上了弗兰克。
爱玛问:“丘吉尔夫人什么时候来?爸爸说要请丘吉尔夫人去哈特菲尔德做客。”
弗兰克注视着爱玛,笑了笑:“舅妈一定会开心的,伍德豪斯小姐,请代我谢谢伍德豪斯先生。舅舅和舅妈明天就到海伯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晚一点。
☆、第四十三章 丘吉尔夫人
丘吉尔夫妇来的这天,海伯里下了一场雪,导致原本凹凸不平的地面愈发泥泞。维斯顿先生说老天也不欢迎丘吉尔夫妇,当然这话他只能跟维斯顿夫人悄悄说,不敢让弗兰克听见。
对于丘吉尔夫妇的到来,坐立不安的不是弗兰克,反而是维斯顿先生。
丘吉尔家是约克郡的一个望族,当年,维斯顿先生借以军务之机认识了弗兰克的生母,当年的丘吉尔小姐,两人很快相知相爱。
维斯顿先生向丘吉尔小姐的哥哥和嫂子提出结婚请求,遭到了丘吉尔夫妇鄙夷和嘲讽,他们认为丘吉尔家的小姐跟一个从海伯里这种乡下地方来的穷小子结婚简直有辱门风。
但,两人最终还是结婚了,维斯顿先生至今忘不了那场婚礼,女方除了丘吉尔小姐的三位好友,没有一个亲属出席,这无疑让维斯顿先生感受羞辱和愤怒,但是更让这对新婚夫妻愤怒的是,丘吉尔夫妇宣布将丘吉尔小姐扫地出门,从此不许她再踏进家门一步。
丘吉尔夫人的家族并不显贵,跟丘吉尔先生结婚之前什么地位也没有,结婚之后,她的做派反倒比丘吉尔家的人更张扬,一下就变得趾高气扬起来,比起丘吉尔先生,维斯顿更讨厌傲慢无礼的丘吉尔夫人。
这些天,维斯顿夫人不知听丈夫提过多少次他第一次结婚受到的屈辱,以至于丈夫嘴一张,她就头疼。她怀着孕,情绪不稳定,因为丈夫总是念叨着第一任妻子,跟他发了很多次脾气,有一晚甚至把他赶出了卧室。
维斯顿夫人不明白丈夫为什么会这么害怕丘吉尔夫妇,似乎一夜之间,他的幽默风趣乐观全都不见了,但是,等她亲眼见到了丘吉尔夫妇,她一瞬间就理解了丈夫。
丘吉尔夫妇一行来了两辆马车,弗兰克一早就等候在海伯里入口处,他骑着马在最前面,丘吉尔夫妇坐在他后面的那辆四轮、大马车上,还有两个随行的仆人坐在最后的小马车上。一行人招摇地从海伯里穿过。
先下车的是两个仆人,他们为主人开了车门,丘吉尔先生首先走下来,他长得精瘦精瘦的,大高个,像根烧火棍,灰色的大衣松松地架在他身上,一张脸跟马脸一样长,颧骨凸出,眼镜像是架在颧骨上,左手拿了一根拐杖,一见维斯顿夫妇,扯了一个极不情愿的笑脸。
随后,弗兰克和一个仆人扶着丘吉尔太太出来。
她那么瘦,维斯顿夫人惊讶地“啊”的一声叫出来,丘吉尔夫人那双快要掉出来的眼睛飞来一记凌厉的眼刀,维斯顿夫人连忙捂了嘴,护着肚子往丈夫身后躲了躲。
多年的病痛将丘吉尔夫人折磨得只剩一把骨头了,她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殍,即使戴了再多的珠宝首饰也掩盖不住她的憔悴和老态,她身体极度虚弱,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弗兰克身上。
除了十六年前,丘吉尔夫妇为了把弗兰克接走来过一次海伯里外,这对夫妻再也没踏足过海伯里的地界,他们这一次的来意让维斯顿先生苦恼了很久。
丘吉尔夫人是在场所有人中身体最弱的,弗兰克就扶着她先进去,维斯顿夫妇跟在后头。
丘吉尔夫人一边走一边打量屋里的陈设,鼻子时不时发出几声哼哼。维斯顿先生捏了捏拳头,暗暗告诉自己冷静,知道丘吉尔夫妇要来海伯里之后,他就下决心不能让现在的维斯顿夫人遭受过去的维斯顿夫人所经受过的羞辱,他决定要一个人抵挡住丘吉尔夫妇两个人的攻击力。
但是,丘吉尔夫人似乎知道他的想法,一坐到客厅,便看向维斯顿夫人的肚子:“几个月了?”
出乎意料的,她的声音又轻又柔,不像是从她嘴里发出的声音。
维斯顿夫人说:“快六个月了。”
丘吉尔夫人笑一笑,似乎笑也动用了很大的力气,紧接着是大喘几口气,维斯顿先生心都提起来了,不知道她要说什么难听的话,还好,她什么也没说。
维斯顿先生和丘吉尔夫妇十多年都没见过面,他对这对夫妻仍有惧怕和厌恶的情绪,导致他平日里的风趣幽默一样都发挥不出来。
仆人上了茶和点心,除了大家喝茶和丘吉尔夫人粗重的呼吸声外,谁也没先开口说话。
弗兰克还没弄清楚舅舅和舅妈的目的,这几天他仔细回想在他们面前的表现,确认自己没有异样,更没有透露出他和简私下订婚的事。
他们要做什么?
喝完了茶,也用过了点心,维斯顿先生觉得是时候说点什么了,就算是胡扯也要打破这可怕尴尬的安静。
“丘吉尔先生,丘吉尔夫人,你们已经有十多年没来过海伯里了吧,海伯里变化很大,跟十几年前那个破破烂烂的小村镇不一样了,吃过午饭,我带你们去逛逛吧。”
丘吉尔先生自来听妻子的,他看着她,等她发话。
维斯顿先生不屑地瘪了瘪嘴。
丘吉尔夫人咳了两声,说:“一个小村镇而已,变化再大又有什么好看的,咳咳,抱歉,我身体不好,咳咳,没精力到处走。”
听到这话,维斯顿先生脸一下涨红了。
弗兰克急忙打圆场:“舅妈的身体确实不好,从里士满来海伯里赶了一天的路,外面还下着雪,就让舅妈先休息吧,等舅妈休息好了,再带她出去逛一逛,海伯里真的非常漂亮,不比恩斯康伯差。”
丘吉尔夫人自小就是强硬,说一不二的性格,要是换做别人,跪在地上求她,她不愿意,也不会点头,但是弗兰克从小是被她当自己儿子养大的,自然不一样,很快就答应了。何况,这一次如果不是弗兰克,她怎么也不会来海伯里。
丘吉尔夫人精神欠佳,呼吸一次比一次重,弗兰克叫上仆人一起把她送到客房休息,第一天的见面就这样结束了。
维斯顿先生当然很不满意,他费尽心力布置就是想让要在丘吉尔夫妇面前炫耀一番。他们曾经以贫穷为理由看不起他,现在他有钱了,置办了大房子,他们再没道理在他面前趾高气扬。
相较于从前,丘吉尔夫妇确实收敛了许多,但是他们却换了一种方式——无视他,无视他的大房子,无视他的财富,无视他精心准备的一切,维斯顿先生不愤怒,只有一种无力感。
他似乎永远也得不到他们的尊重。
维斯顿先生一夜没合眼,第二天,请了海伯里所有有头有脸的人家来家做客,伍德豪斯父女自然在列。
维斯顿先生认为爱玛是海伯里最有教养,行为举止最优雅的女孩儿,他要让丘吉尔夫妇看看,他的儿子,弗兰克喜欢的女孩儿有多优秀,不比他们恩斯康伯的女孩儿差。
魏莱和贝茨小姐、贝茨夫人自然没资格被邀请,魏莱也乐得不去。丘吉尔夫妇的到来,除了维斯顿先生和弗兰克,就数她最担心了。
弗兰克应该没有把他们的关系告诉丘吉尔太太,要不然丘吉尔太太一到海伯里,就不会去朗道尔,会直接杀来贝茨家。
但是丘吉尔太太和弗兰克就像一颗□□,随时会爆炸,而魏莱和贝茨家平静的生活也会被炸得粉碎。
她想了很久要不要先跟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透个底,到时候丘吉尔夫人真要杀来了,贝茨小姐和贝茨夫人不会因为这件事气得晕过去。
不过,她犹豫了好几天,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索性咬了牙决定走一步看一步,说不定丘吉尔夫人来海伯里跟她一点关系也没有。
魏莱没有参加朗道尔的聚会,但爱玛把那日聚会的情形都讲给她听了。
“丘吉尔夫人看来真的病得很厉害,她说一句话要喘三口气,整张脸一点血色都没有,丘吉尔先生也很瘦,但是看起来比丘吉尔夫人健康许多,我希望他没有生病,不然他们一家就太可怜了。原先我们还以为丘吉尔夫人是假装生病好拖住弗兰克,不让他回来,为此我们还责怪过她,现在想来真是太不应该了,有谁会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呢。”
贝茨小姐听了连连点头:“是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健康,我就是这样,我的脚受伤之后就更是这么想了。”
魏莱问:“丘吉尔先生和丘吉尔夫人来海伯里是为了什么?来玩吗?”
“玩?或许是吧。我不知道,他们并没有说,不过海伯里这么漂亮,就算是冬天,也有很多令人难忘的风景。”爱玛说,“丘吉尔夫人身体不好,来海伯里这样漂亮的地方或许对她的健康有好处。不过,我觉得他们不像是来旅游的,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跟维斯顿先生商量,维斯顿夫人说丘吉尔夫妇到海伯里的那晚,维斯顿先生问过他们,可是他们什么也没说,真奇怪,不知道会是什么事呢?”
是啊,不知道会是什么事,魏莱也想知道。
☆、第四十四章 争执
入了冬,天寒地冻的时节,海伯里的人可没闲着。丘吉尔夫妇豪华的排场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爱玛和奈特利先生忙碌地做着组织朋友去玛格丽特镇的准备,至少不能让朋友们着凉。
天气转冷,戈达德太太的学校收到了一位富商捐赠的棉被,叫上哈莉特回学校帮忙。
魏莱在唐威尔的书房里找到了《每日晨报》给出的书单中的大部分的书目,她拿出了高三冲刺高考的劲头,整日埋在书堆里写写画画,也就没时间胡思乱想。不过,帕蒂和朗道尔的一位厨娘关系不错,时不时会从厨娘口中听到一些丘吉尔夫妇的消息。
丘吉尔夫人原本就病得厉害,又在来海伯里的路上颠簸了一天,身体状况更差,来到朗道尔之后,几乎下不了床,弗兰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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