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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得卧龙者得天下-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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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同打点了行装,早早歇下准备明日出城。

    天塌下来有孔明顶着,说不定船到前头真的就自然直了。我这样想着,迷迷糊糊地沉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昵昵龙的地雷,以及狸猫lili的(第二颗)手榴弹!抱~


第65章 飞蝗

    第二天清晨,随从行李候在身后,司马懿在河内的城门外送别我和孔明。

    天光尚未完全亮起,因街市要晚上一个多时辰才开,此时入城的行人寥寥,孔明与司马懿低声谈着国家大事,哈欠连天的我在一边望天看地,无所事事。

    “昨日之局实在精妙,奈何时间有限,未能尽兴。他日若再聚,必再邀孔公子切磋一二。”只字片语划过耳际,我面上端着假笑,心里却完全不能理解他们棋逢对手的兴奋。在河内不过一月,孔明除了收粮日日陪着司马懿下棋,居然完全没有腻味的意思。昨日登门告别,司马懿更是殷勤地劝孔明留宿,摆出所谓的上古残局与孔明对杀,二人情绪高涨,说棋直到天明。

    因为孔明一夜未归,昨夜我睡得极不踏实,加上早上天边将将吐白就被唤醒,现下缺觉地厉害。他们怎么有那么多话可以说……我抱怨了一句,抿了抿嘴没有忍住,又打一个超级大的哈欠。

    司马懿突然望过来,好似想到了什么极好笑的事,暗示孔明朝我看:“娶妻如此,孔兄日后难免辛劳。”

    孔明笑容宽和:“既然已成定局,少不得殚精竭力,多加担待,护她周全。”

    这两个人真是太讨厌了!我忍不住哼唧一声表达抗议,可惜当面议人是非的两位“君子”毫无悔改的自觉,仍旧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地热闹。

    “据闻昨日舍妹竟命夫人剥粽,被夫人拒绝后还无理取闹,但实在令为兄惶恐……”

    “我家夫人大人不记小人过,但仲达兄有如此妻妹,恐怕将来也轻松不得啊……”

    “内子也是好心,想要提携庶妹,她并不知晓孔夫人身份……”

    我干脆管自己先登上了马车,车外的话题聊了很久才结束。

    久到我都快睡着了!我正昏昏欲睡间,车厢的边沿突然压低了几寸,窗帘被撩开,孔明矮身钻了进来:“南霜,我们这就启程吧。”从我坐着的位置往外望,正好可以看见司马懿双手抱拳,对着我们长揖道:“懿就此别过,两位一路珍重。”

    “走咯!”骏马打了个响鼻,伴着吕老四响亮的唱和,车轮沿着直线在地上滚了一个圈,辚辚向前。

    盛夏出行的悲剧再次重演。虽然不久前刚下过雨,但八月的太阳依旧毒辣,冷清的大道上只有我们这一队形色匆匆的路人。因为司马懿赞助了河内最好的马匹,我们的脚程倒是较之前快了不少,急促的马蹄卷带起尘土,声响隆隆,所过之处有如黄烟升腾。

    “对于接下来的饥荒,你真的有把握吗?”河内随处可见长势喜人的庄稼,联想到孔明斥巨资买下的粮食,我不免有些担心。他并非真的想要收粮,无论河内还是弘农,离荆襄都太过遥远,运粮有风险且费用不菲,并不划算。他每买一次粮食,都会与粮商签下合约,约定若粮食不能按时交付,就需要收取四倍的定金充作赔款,作为回报,他以高于市价三成的价格收取,下的定金也数额不小。

    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赚那四倍的定金。

    初闻计划时我有些不明所以:“你怎么知道他们会违约呢?”如果违约的是一个两个还情有可原,但与孔明做生意的粮商足有百来号人,怎么可能全部违约。

    “我夜观星相啊。”孔明得意地摇了摇羽扇,第一百零一次地宣扬他的迷信理论,“我曾经教过你,观天可知天意。一个月前,我从天象中得知今夏粮食必然欠收,所以粮商违约已是注定。”

    “瞎扯吧你!”我一个字也不要相信,祭出他教我看星相时送给他的称号表达不满,“你是诸葛大忽悠,我要是信你就有鬼了!”

    “为何?”孔明脾气极好地询问道,“在南阳时你便不畏鬼神,不信天象,实在有悖常理。”

    古人因为科技水平低下的缘故,大多迷信地要死。尤其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妇女和儿童,对卜卦、观星一类能窥测未来的手段十分推崇,鲜少有像我这般不把这门学问放在眼里的女人。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组织了一下思路,我牵强地找借口,“只是觉得这些测算的方式太过玄妙,很多解释都模棱两可,完全任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没有固定的解读。”就像前不久很多人都观测到天市垣有流星冲入,因为在汉朝认知中天市垣是天界的街市,对应于贫民百姓的生活居所,所以便有所谓的名士站出来发言,极力主张这是天下将有大难的征兆。但是,官方的说法则与之完全相反——为了稳固民心,他们坚持认为流星过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吉兆,理由是他们的一位星师不知在哪本古书中翻找到了一句话,说“流星入天府则天欲有赦、赏赐事,会库盈溢,五谷丰,君喜”,乃是毫无疑问的大吉。

    “公主果然聪颖。”孔明似赞似叹,竟然认可了我的说法,“王爷曾言,星象不过是愚民的武器,可用但不可信。此话虽粗糙直白,却一语道破天机。”

    他没有再卖关子,伸手将窗口的帘子挑开,引着我将目光投注田野。

    “荒野有什么好看……”我顿住了。

    洛阳位于弘农郡与河内郡的中间,所以我们此行等同于原路折返。脚下的官道沿着我们来时的水路平行而建,举目远望,还能看到不远处波光粼粼,可夹在陆地与黄河中间的农田已经面目全非。一个月前,他们还是一片金黄,如今却枯黄萎靡,稀疏败落。算算农时,双抢应该尚在收尾阶段,可是田中未见农人足迹,就连秧苗也无,只留满目狼藉。

    “发生了什么?”我错愕不已。

    “是飞蝗。”孔明耐心地解释,“今夏之高温、潮热恰好适合幼虫生长,这场蝗灾始自黄河以南,如今不过将将开始,却已经造成小范围的绝收,倘若曹操不能及时颁布应对之法,情况还将进一步恶化。”他说蝗虫好群居,喜欢结队飞行,在野外如果与车队相遇,很容易使马匹受惊造成事故。所以为安全计,司马懿才会特地为我们换上训练有素的战马,防止意外发生。

    “可是我在河内时怎么一点都没有听到消息?”眼前生灵涂炭的景象与河内的安静祥和形成鲜明对比。

    “官府封锁了消息。”孔明笑笑,眸中隐含深意,“地方官府怕影响政绩,所以瞒了下来,不过,飞蝗贪婪成性,行动迅猛,绝不会满足于危害一地,不出半月,必将燎原。”

    哪里瞒地住!蝗虫沿着黄河一路向东,等到我和孔明到达洛阳时,连衮州等地都沦陷了。

    生灵涂炭,哀鸿遍野,不过如是。


第66章 洛阳

    “流民太多,所以检查较以往严格,无须忧心。”孔明将我额角的碎发拨开,撩起帘子看了看窗外,小声宽慰道。

    我无声地点了点头,只觉心跳急遽,紧握的双手已经将衣角都拽湿了。

    方才我往城墙上望了望,守门官是个生面孔,但立于墙头的那位高级军官有几分眼熟,分明就是我那多年未见的未婚夫。

    人生何处不相逢。

    其实认真算起来,我只见过曹丕一次面,而且当时还是隔着进宫为刘宏贺寿的人群遥遥相望。但不知为何,就只是这一眼,就让我将他的模样深深地记在了脑海里。若非孔明当机立断地捂住了我的嘴,刚才猛然见他出现在眼前,我差一点就受惊尖叫起来。

    “莫怕。”我对自己说,“他认不出你来的。”十几年光阴荏苒,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会对着曹丕呲牙咧嘴扮怪相的傻公主,脱去了痴呆包袱的我气质大变,模样较幼时长开了不少,怀着身孕身材大变。有趣的是,当初为了装疯卖傻,我特意将烟灰抹在脸颊上给刘宏唱了首现代版的《两只老虎》作为生日礼物,而今天,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我抹上了特调的脂粉,掩盖白皙的皮肤。

    “这香膏可真是神奇,到底是怎么制的?”摸摸脸,指尖细腻的触感令我忍不住惊叹。哪怕是后世几千块钱一盒的名牌化妆品,效果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取山中青石,作窑高温,烧则成灰。”孔明牵住我不安分的手,免得我将他好不容易打造完成的妆容抓花,“此物伤身,因此只能应急,不可常用。”

    “真可惜。”我遗憾道。昨晚洗脸时,我折腾很久还是觉得脸上盖了一层薄薄的膜,怎么都洗不干净。

    孔明微笑:“若无此缺陷,此物必遭女子哄抢,千金难求,仲达便不会如此大方了。”

    “这是司马懿送的?”我惊讶道,“他连制膏都会?”难道古代的名士都这么多才多艺吗?

    “哪劳他亲自动手。”孔明摇摇羽扇,好笑道,“司马氏累世积累,家学渊源,便是一个不起眼的仆从,也身怀绝技。这盒膏,就是他家专门负责脂粉香料的丫环调制的。”

    这便是世家的底蕴。怨不得魏晋风度后来成为了率真自然、超然物外、固守本心的代表,从竹林七贤的肆意酣畅,到陶渊明的“性本爱丘山”,究其源头,都是因为坐在龙椅上的司马族人对清谈、诗酒、风雅的偏爱和纵容。虽然后期发展成了误国的恶习,但不得不说,如果司马家氏审美低下,缺乏对气度风流的追求感知,两晋绝无可能在文学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当然,这一世有刘曦这个异数在,风光一时的司马氏想必再也不会有登上历史舞台的机会了。

    而曹丕,也永远不可能代汉称帝,成为魏高祖。

    时也,命也。

    被夺了命数的曹丕,其实也可怕不到哪里去,哪怕真抓到了我,他顶多也是将我软禁起来——有刘曦在,他绝对不敢杀我。何况,我身旁还有一个“多智而近妖”的诸葛孔明,我一直以来都对孔明有一种盲目的自信,总觉得无论多么棘手的事,只要他出手都能迎刃而解。

    “一会儿见到卫官,不要盯着他们看,要低下头,作出恭敬的样子,懂吗?”旁边有挑着扁担的老妇絮絮叨叨地关照孙子,唯恐因幼童举止失宜而被拒之门外。

    “老人家,您从哪里来……”孔明先行下车与老妇攀谈,我仍旧留在车内,将窗帘拨开一条细缝,偷偷打量久别重逢的洛阳。

    蔚蓝的天幕下,土制的城墙沧桑肃穆,长得望不到尽头,在行人的脸上车上打下巨大的阴影。门洞黑乎乎的,甬道狭长幽深,半开的城门上雕刻着不知名的巨兽,仍旧是数年前的那一只,但身上的铜色已经剥落,露出斑驳的青紫,衬得神色越发狰狞,却失却了威严之感。就像曾经高高在上的皇室,鼎盛时风光无限,一朝落魄,哪怕极力维持尊严,在世人眼中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的惺惺作态。

    年幼时我最爱洛阳的牡丹,但如今花期已过,回首洛阳花石尽。

    现在的洛阳,名义上虽然姓刘,但已经是曹家的天下。

    墙头上,巡查的曹丕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将窗帘整个掀开露出正脸,马车跟在孔明的身后缓缓入城。

    “你给了卫官多少钱?”远远的,我看到孔明将一个香袋大小的布囊塞进查验官的手里,不知里面装了多少金银,“为什么我们要额外给钱?”排在我们前面的那位老妇人可什么都没交。

    “数百闲钱罢了,那位老妇人是平民,带着孙子大老远从南疆赶来,身上的盘缠早已用尽,即使盘剥,也搜刮不出多少油水。”孔明微笑着解释,“但是我们有车有马,一看便有些家底。”

    这还真是……我无语道:“洛阳好歹是旧都,吏制如此昏暗,曹丕难道不管吗?”

    “恐怕这本来就是曹家授意的。”孔明摇摇羽扇,“不知内情的百姓皆以为守门官贪得无厌,搜去的钱财全落入其腰包,却不知他只是替上位者背了黑锅而已。”万一以后东窗事发,曹操完全可以假装不知,义正词严地将守门官推出来当替罪羊,既占了名又占了利。

    “曹操打得一手好算盘。”我无奈道。

    “如今的天下,还是刘家的。”孔明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意有所指,“曹操把持着重权,需为今后的发展打算,自然得想尽一切办法敛财。”

    哪怕没有见过实证,但哪怕用脚趾头想想,我也能猜到曹操必然养着私兵。以曹家最终以魏代汉的野心来看,这些私兵的数量恐怕还不在少数。

    不过,私兵再多又怎样,刘曦也不是吃素的。

    我注视着面前这座巍峨的皇都,认真道:“这天下不仅如今姓刘,以后也将一直姓刘。”

    孔明微楞,失笑:“稚子。”他摇摇头,吩咐吕老四将马车往城西驾去。

    那分明是皇宫的方向。辨认出道路两旁熟悉的街景,我诧异地扭头。

    东汉的皇宫由南、北两宫组成,南宫自古有之,最初被称为新成周诚,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曾作为奖赏赐予吕不韦,之后屡次易手,却不改繁华景象,刘秀定都洛阳后又精心修缮,作为皇宫使用。北宫落成于永平八年,依着南宫而建,与南宫比肩相望,布局不及主要作为议政、集会等政治用途的南宫规整,但因为是皇帝与宫眷的寝居所在,因此极尽奢华,富丽堂皇。我初到宫中时,有一回装疯跑到永乐宫西北的一处荒废的偏房外玩耍,门口铁锁紧闭,但只要用手戳破窗户纸,就可以窥见房中琳琅满目的玉石珠宝,令人目不暇接,瞠目结舌。

    不过,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董卓入京给南北宫带来了毁灭性的浩劫,储藏珍宝的白虎门被洗劫一空,宣德殿前高达三点五尺的铜马也不知去向,不知成就了何人的际遇。就连刘曦,早期募兵的经费也是从宫内偷出来的,只不过他的行动较为隐蔽,至今未有风声传出罢了。

    失却了皇室光环护体的南北宫,如今只是一个较普通宅院大了一点的空房闲庭,作为汉室屈辱的证据,立在洛阳的西北角引人唏嘘。

    吕老四驾着车在街头巷脑中穿行,最终在一处不起眼的旅舍门口停下,孔明将我扶下车,告诉我晚上就在这里歇息。

    我抬头一看,只见门上的牌匾上写着“如意居”三个大字,龙飞凤舞,差一点就挣出了边框之外。肥肚圆脸的掌柜殷勤地迎出门来,点头哈腰道:“几位客官这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孔明带着我往里走,“要天字房,伺候两只山鸡四样时蔬一坛汾酒,菜需入味酒要醇香,速速送来,我付两倍赏钱。”

    “好嘞!”掌柜笑地见牙不见眼,“您楼上请!”他虽然胖,走楼梯却十分灵活,而且天生一张合人眼缘的娃娃脸,正适合做生意,和气讨喜,左右逢源。

    “怎么要一坛酒?我们只有三个人,我又不善饮怀孕不能饮,你和吕老四二人哪里喝地完?”两天前奉茶与我们分道扬镳,带着一众“保镖”杀往弘农处理粮食赔偿款事宜去了,因此来洛阳的只有我、孔明和吕老四三人。刚才当着掌柜的面我不便多嘴,但他一下楼,我便忍不住开始询问起来。

    “你方才可曾注意,门口的木牌上书此处为‘玄一’,而非我点名要住的天字房。”

    “是吗?”我从来都不是善于观察的人,方才根本没有注意房门口的指示牌,不解道,“他干嘛把我们带到玄一来,你不是说想住天字房吗?”

    天地玄黄,房间价格依次递减。这家店生意平淡,住客爆满的可能性极低,天字房的报价远高于玄字房,精明的掌柜不该犯带错房间的低级错误。

    “因为他本就是王爷的暗桩,天字房和山鸡、时蔬、汾酒都是接头暗号。”孔明得意洋洋地显摆,“不止这里,神州土地上所有打着‘如意居’招牌的旅舍都是我们的势力。”

    “啊!”我惊呼,只觉意料之外细想却又在情理之中,“如此。”

    “一会儿我去拜会此地的管事。”孔明揭开浴桶上的木盖,向我建议道,“你若无事,可先洗一洗风尘,等我回来一起晚膳。”

    “好!”孕妇体温高于常人,我早就被粘湿的汗液弄地浑身不自在,孔明的意见正中下怀。

    作者有话要说:  感恩节感谢大家的支持~抱~

第67章 菜式

    洗去舟车劳顿之后,我仰面瘫倒在床上,只觉身后这张简陋木床是天底下最贴心的设计了。

    此处的管事是个极客气的人,除了皂角巾帕等物,居然还寻来大把的香花供我沐浴所用,当我将整个身体进入木桶的时候,舒服的感觉真是让我忍不住想要嗷嗷叫唤两声。

    因为顾忌我的身孕,从河内到洛阳足足花了我们十来天的时间,途中住宿简陋,细算起来,我已经有很久没有洗过这么舒服的澡了。

    孔明吩咐小二将膳食在桌上摆好,力邀管事与我们一同用饭。“这是周管事。”他笑着将一个面目和善的中年男人介绍给我,“他早年是宫中的中黄门冗从,自董卓之乱后便效忠王爷,已经在洛阳潜伏多年。”

    “奴才小安子参见公主,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中黄门冗从是宦官官职,秩比百石,是在黄门之内给事的小太监,平时主要担任宿卫的职能,轮流守卫门户,偶尔也会被抽调成为皇帝出行的随从。虽然这位周管事已经脱离皇宫多年,但自小受到的奴性教育还是在他的身上刻下了痕迹,他的态度极其恭敬,即使我让他免礼,他仍旧一丝不苟地一跪到底。

    食物已经摆满了桌子,诚惶诚恐地入座之后,周安并不着急下箸,而是略有激动地与我续旧,眼中饱含欣喜:“奴才多年前曾有幸见过公主贵面,但公主当时身染恶疾,想必已不记得奴才了。”

    中黄门远在南宫,对于寻常只在北宫中活动的我来说,一年也未必有机会去一次,所以记忆中毫无痕迹。再说,宫中宦官上千,穿着服饰大同小异,哪怕我真的与周管事打过照面,以我的记性,多半也不会留下任何印象。

    我抱歉地笑笑,掩饰性地夸了几句饭菜的精细。

    “公主喜欢便多用些。”幸好周安毫不在意,笑容十分亲切和善,“民间吃食虽然看起来粗糙,但别具匠心,品尝之下别有一番风味。”

    我尝试着夹了几筷鲜绿小菜,只觉清爽可口,美味非常。

    自怀孕后我的口味一直变得很快,经常突如其来地极其想吃某种食物,可是等到几十分钟后孔明费尽心思将它送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又突然失去了兴趣——简而言之,就是作。难得偶遇合胃口的菜肴,我食指大动,极力向孔明推荐一道用羊肉熬制的汤锅:“这道菜叫国泰民安,是以前宫中大宴的保留菜式。我在南北宫里当公主时就很喜欢吃这道菜,可惜会做这道菜的御厨在董卓入京后进了一碗不符合董卓口味的羹汤被杀,自此之后便再未见过国泰君安。”

    还以为这道菜将随着厨师的过世成为绝响,未曾想会在这里看到。如果这是周安注意到我的喜好后的刻意为之,那他的观察力真是令人惊叹。毕竟,当时的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痴傻公主,中黄门冗从的职责范围与御膳房也毫无瓜葛。

    不过,倘若他没有过人之处,刘曦也不可能会费尽心思特意将他从宫中带出来,安插在洛阳委以重任了。

    “这羊肉真够劲!”旅途艰苦,吕老四许久不闻肉味,一朝咬进嘴里,幸福地几乎恨不能晕过去,“这是如何做的?俺看不该叫国泰君安,该叫‘第一羊’才对!”

    我们三人都笑了起来。

    宫中取菜名以吉祥喜庆为最优先,如果光看名字,根本猜不出菜品的原料和做法,比如这道国泰君安,完全就是只要寓意不顾实际的典范。但是百姓取的菜名就实用地多,认为自家菜品好吃的,往往冠以“第一”的称谓,比如南阳就有户做脍鱼做的十分成功的菜馆将招牌菜命名为‘第一鱼’,河内也有一家“第一豆腐”远近闻名。

    因了周安的用心,一顿饭吃得主客尽欢。

    饭毕,孔明与周管事转去偏房讨论他们的国家大事,因头脑简单被嫌弃了的吕老四犹犹豫豫地赖在房中不肯离开,欲语还羞得模样让我看地好不惊奇。

    “若有话可以直言。”糙汉子玩娇羞什么的,真的十分考验旁观者的忍耐力。

    “无,无话。”吕老四似乎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异于平常,听见我出口相询,像只惊弓的鸟儿一般,红霞瞬间就爬满了脸颊,欲言又止,“俺,俺就是……不,无事。”

    我无言,眼睁睁看着他飞也般地逃出门去。

    吕老四既然不肯说,我也不会刨根问底,想到白日涂抹了不少脂粉毁坏皮肤,我坐到梳妆镜前仔细翻了翻,果然看到周管事预备了好些护肤用的香膏。

    有一种茉莉花味的太熏人了,倒是另一款叫不出名字的白膏油润清香,甚合我的心意。我正用指尖从盒中挑出少许,想要均匀地涂在脸上,就听见屋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公……呃,夫人。”是吕老四的声音。想必是担心隔墙有耳,他临时改了称呼,我讶异地打开门,他竟然去而复返了。

    “公主,其,其实俺就是想跟您说道一句……”五大三粗的汉子挠着头不好意思地憨笑,差点将整个门都挡住了,“前段日子在河内时,俺帮先生做成了一件事,先生说,先生说等回南阳后会给我一万五铢钱作为奖赏。俺,俺就是想告诉您,这些钱都可以算作俺的老婆本的,不管是哪个姑娘愿意跟俺,俺都送给她当嫁妆……”

    他害羞地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这番话似乎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还没等我想到答复的说辞,就见他已经再度冲出门去,速度比第一次出去时还要快,独留我一个在屋中目瞪口呆。

    一万五铢钱可不是小数目,在蝗灾泛滥的今年,买十个侍妾都够了,吕老四却只想着用它娶到一房媳妇便心满意足,实在憨直地可爱。

    “我身边的丫头伺候的时间尚短,看不出品行,你看我托乔氏替吕老四打听打听可好?” 原本我不过是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敷衍,若恰好手边有合适的人选就作个顺水人情,不然也不会强求。但既然吕老四的态度如此诚恳,我倒不好不将他的事放在心上了,

    孔明看了看我,若有所思:“是否吕老四跟你说了什么,竟使你突然操心起他的婚事来。”

    “他说他的聘礼中加了一万五铢钱。”我将方才发生的事告诉了孔明,疑惑道,“他到底帮你做成了什么样的大事,你一下子赏他这么多钱?”细想起来,在河内的那段时间我终日在司马府游手好闲,的确不曾见过吕老四的踪影。

    其实不止吕老四,连奉茶也难得一见。

    “是招安一事。”孔明挑挑眉毛,说地轻描淡写,“河内往北三十里有一山,名唤盘虎冈,乃是流寇聚居之地。吕老四与冈中当家有旧,深入虎穴,成功招安了盘虎冈,如今冈内二百余人已为王爷所用。”

    “那可的确是大功一件了。”我听得一楞一楞的。吕老四在我眼中一直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单细胞生物,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当说客的潜质,竟能成功游说草寇头目带着整整一个山寨的属下来投,忽然就升起一种“原来之前我一直小看了他”的负疚感。

    既然是可堪大用的人,哪怕出于收买人心的考量,我也得帮着刘曦替他找个好媳妇,拴住他一辈子。更何况吕老四虽然样貌欠佳,但瞧着是个懂得惜福的人,将来必会好好疼老婆,“吕老四心眼实,也许配个懂得持家的互补一下比较好?”俗话说“巧妇拙夫”嘛,不然若是两口子都蠢蠢的,被坏人骗了怎么办?

    “想什么呢?”孔明将扇柄敲在我的额头上, “吕老四是王爷身边得用的人,婚事自然也会由王爷安排,你就别操这份心了。”

    “哥哥忙于家国大事,哪有闲心来管这种鸡毛蒜皮?”我不赞同道。

    孔明耐心解释:“吕老四看似莽撞,其实颇识分寸,乱世出英雄,以后他若立了大功,封侯拜相也不无可能。你为吕老四选人着重女子的性情,王爷为他择妇,则会多一些背景方面的考量。若是选一大族之女,则既可示好世家又可拉拢吕老四,岂非一举双得?况且此事不急,总得让吕老四有点儿念想,才能敦促着他努力上进。”

    原来孔明和刘曦打的是联姻的主意!道理很浅显,可是看看吕老四一根筋的模样,实在很难想象会有世家女子愿意下嫁。

    “总会有人慧眼识珠。”孔明丝毫不担心吕老四的行情,“就是仲达兄也曾提过,若是王爷同意,司马氏愿以族女相配。”

    这可真是神转折!数十年讨不到老婆的老光棍摇身一变成了女家哄抢的转世王老五,还有比这更励志的故事吗?努力改变人生,奋斗照亮前程,古人诚不欺我!


第68章 不解

    天色渐暗,周安点起昏暗的油灯,将一卷长长的画卷平铺在桌上。

   “请公主过目。”他的态度依然恭敬,但由于连日辛劳,声音难掩疲惫,昏黄的灯光下将他的面容衬托地苍白寡淡。

    “管事坐下说吧。”距我们入住洛阳不过几日光景,他竟然就折腾成了如此模样。我忍不住将目光调转到孔明身上,半刻钟前他还在跟我强调他身体康健,精力充沛,哪怕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也能生龙活虎,谁知我不过去楼下转了一圈,他就椅背上睡熟了,连手上的毛笔跌在地上也不曾发觉。

    “我们声音轻点,别吵醒了他,让他多睡一会儿吧。”无声地叹口气,将满心责怪咽回肚子里,我轻手轻脚地将薄毯披盖在他的肩上,唯有苦笑。孔明是个固执的人,他认准了刘曦将北上的任务交给他是莫大的信任,恨不能粉身碎骨相报,所以即使我再三阻拦,他也不改初衷。这让我很有挫败感,哪怕我舍出脸面来撒娇,他敷衍我的态度也如同安慰任性的孩童一样充满了哄骗的意味:嘴上应承地再好,行动上也绝不可能纵容。

    对此,我完全无可奈何。

    孔明此行的确身负重任。根据细作的可靠消息,洛阳是目前曹家最大私人粮仓所在,数以万担计的粮谷就存放在南北宫内的某处,只需要一把火,就可以将所有化为灰烬。

    前提是,我们的人能成功潜入南北宫。

    自曹操胁迫刘协迁都到许都后,南北宫就成了曹家的私家禁地,大门紧闭,重兵把守,若非有曹家的印鉴,哪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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