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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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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少年明知被耍,却也不生气,只笑道:“某不打虎,也是英雄。”

切,这口气大的,也不怕牛皮吹破。魏小花眼珠子一转,故意问他:“何为英雄?”

“心怀天下是为英,气吞万里是为雄。”麻衣少年回答得倒也不含糊,腰背一挺,还存着几分稚气的脸上,居然透出几分英姿勃发,顾盼生辉。

刘小鹿的文学素养比魏小花高了几分,听得这话,琢磨几分,竟学着她爹刘野柳读书读到精彩处时一样,脆生生地道了一声:“好。”

一双圆溜溜的杏眼,竟炯炯有神地望向麻衣少年,很是乱崇拜了一把。

“好个屁。”魏小花白了她一眼,这时候叫好,这不是在拆她的台嘛。

麻衣少年笑盈盈地拱手道:“小娘子有何指教?”

魏小花顿时喉咙一塞,她哪来的什么指教,眼珠子转呀转呀,转了不下怕几十圈,这才想起上辈子在网络上看到的几句不诗不词的话,当下便笑嘻嘻道:“心怀天下者,应为相,气吞万里者,应为将,这是贤人,是能人,却非英雄,英雄者——”

她清了清喉咙,努力发出肃沉的语调:“杀一是为罪,屠万即称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前后还有好些句子,可惜她记不住,只记得这四句,好在这四句杀气凛然,血光四溢,拿来唬人也就够了。

麻衣少年和刘小鹿都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太过嗜杀……有伤天和……”麻衣少年喃喃道。

魏小花哼了一声,搅尽脑汁,终于又想起一人,便再加了一把劲,道:“我眼中,能称英雄者,唯冉……冉……唯发出屠胡令者一人尔。”

却是她想不起来那个最终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大杀星的名字,只好说是发出屠胡令的那个人。上辈子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过,如果不是这个屠胡令,中国早就跟埃及、印度一样,土地还是那块土地,但是上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麻衣少年这时却是一凛,肃然起敬:“原来小娘子说的是武悼天王冉闵,不错……不错,非此屠胡令,中原早灭亡矣,惜哉天王壮志未酬,竟遭横死,不然这天下早已平息干戈,唉,据闻天王被斩,天地为之大恸,寸草不长,蝗虫成灾,滴雨未下,大雪埋膝……英雄啊……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雄中雄……此誉非天王不能当之……大妙!大妙!大妙!”

说到最后,一连三个大妙,麻衣少年竟欢喜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好像疯魔一般。

魏小花看得一头冷汗,完了,不会是被自己忽悠得走火入魔了吧。正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拿块石头敲醒麻衣少年的时候,忽闻肉香扑鼻,魏小花连忙大叫一声:“肉熟了。”

说着,掀开锅盖,原本隐隐的肉香,顿时四下发散。

那麻衣少年被肉香一熏,竟停了动作,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半熟的肉,蓦地大叫一声:“某欲食胡虏之肉。”

说着,也不管烫不烫,伸手往锅里一捞,大半的肉块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又往口中一塞,胡乱嚼了几下,不等咽入肚中,便又往锅中捞了过来,不消片刻,一锅肉竟全数被他吞吃干净,方才长吁一声,高声道:“爽!某必为又一天王也。”

“爽你个大头,还我肉来。”

魏小花捡起一根柴,冲着麻衣少年没头没脑地抽了过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等她反应过来,肉早没了,这下子可真是把她气坏了,好不容易可以开荦了,没想到……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麻衣少年被抽了几下,蓦然清醒,抱头鼠窜:“莫打莫打,某……某明日上山,还你一只野猪……”

魏小花“呸”了一声,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狗屁的英雄,还不是被我抽得跟狗熊似的……”

刘小鹿早被这一出闹剧给惊得目瞪口呆,跌坐在灶边,一会儿看看空空如也的锅里,一会儿看看爆跳如雷的魏小花,傻了。

经此一事,麻衣少年顿时被魏小花列为年度最不受欢迎人物,即使麻衣少年领着人往山里跑了五六天,又给她抬回一只野猪来,也没让她有好脸色,不过经过刘小鹿和麻衣少年的共同宣传,她做的东坡肉,却是大受欢迎,那麻衣少年还嫌东坡肉名字难听,非要改称屠胡肉,听得魏小花直皱眉头,却得到麻衣少年那一群人的一致认同。

魏小花也懒得理他们,关起门来,炖着东坡肉,吃个满口流油,心情也变得大好。

刘氏吃了女儿做的肉,喜笑颜开,暗忖:只凭这一手,自家女儿便不愁嫁了。这么好的手艺,将来不知要便宜哪家的小子。

魏小花并不知母亲的想法,这会儿她又多了两个学生,就是刘小鹿和简玉儿,两个小女孩儿都要学她做肉的手艺,魏小花并不藏私,除东坡肉外,还教了她们做糖醋排骨,猪肉炖粉条,原本连冰糖肘子也想教的,奈何家中只有粗糖,连细细的砂糖都没有,更不要说冰糖了,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冰糖的存在。

老虎凶猛

麻衣少年等人在李家住了住了半年之久,几乎每隔两三日便要上山一趟,却一直不曾见过老虎的影子,兔子野鸡狍子之类的,倒是不少,野猪除了开始的那两只之外,后来就一直没猎到,大抵在这片范围内,也就两只野猪,被他们打了以后就再没有了。

即便如此,这些野味对魏刘李三家人来说,也够吃许久,尤其是李大牛,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了肉食的营养,这半年里身高拔了足足一个头,力气也大了,帮着李老拐干农活更是轻松,只是还是没学会爬树。

其次得益的是魏平安这个小不点儿,为了给他加营养,又得考虑到婴儿的消化系统不那么健全,所以魏小花用这些肉做成不同口味的肉粥,将肉炖得烂烂的,和粥搅成糊,只把魏平安养得又白又胖,还没到两岁呢,魏小花几乎快要抱不动他了。

至于魏小花自己,她其实吃的肉并不多,不过是嘴馋罢了,连续吃了七天的野猪肉后,她早就不馋了,又回去啃她的大白菜了,大白菜啃腻了,才回来再吃点肉食。

第三个得到好处的是简玉儿,因为麻衣少年极爱魏小花的手艺,她便努力从魏小花这里学了不少厨艺,有些即便一时因为材料缺乏而做不出,她也细心记下了,等以后有了材料再做给表哥吃。

随着天气渐渐转寒,麻衣少年一行也开始整理行装,像是要走了。

刘小鹿有点不舍,那群人里面,那个姓卫的商人之子,许是走过的地方多,见识不浅,与麻衣少年等人在一起谈天论地的时候,便属他的话最多,刘小鹿经常躲在屋角里偷听他们谈论,自觉长了许多见识,都是书上读不到的。

魏小花却是恨不得敲鼓相送,原因不为别的,就为那麻衣少年的一句话。

“此番趁兴来寻虎,却连根虎毛未见着,真是晦气。”

话题是那何家兄弟中的弟弟何二郎挑起的,小伙子没见着老虎,没当成打虎英雄,很是丧气。

“潘丞郎曾委托家父代为寻一张虎皮,可惜数度寻访都未能得手,本以为今次能得偿所愿,却仍是空手而归。”那卫姓商人之子亦是叹息。

只有麻衣少年嘻嘻笑着,道:“谁说没有见着老虎,我却见着了,还是一只没长成的母老虎。”

这话宅在家里努力练字的魏小花当然没听见,是听壁角的刘小鹿听见了,捂着嘴忍笑偷溜回来转达的。魏小花当场气得两眼发晕,要不是刘小鹿死死拖着她,她怕是当场就拿把扫帚去让那麻衣少年再见识一下没长成的母老虎的风采。

虽然没有当场报复成,但是这话魏小花却是死死记在心里,当下字也不练了,只琢磨着用什么法子在麻衣少年走前,狠狠报复回来。

还真让她给找着法子了,那麻衣少年就是个吃货,要算计他,还不简单,食物里面下点料就好。于是隔天麻衣少年就成了茅厕里的常客,拉得腿肚子都软了,一行人的行程,愣是晚了三天才上路。

在明白了祸从口出病从口入的道理之后,麻衣少年仰天长叹一声:“老虎凶猛啊,不管是公的还是母的,长成的还是未长成的……”

虽是如此,却在临走之前,麻衣少年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塞给魏小花一只木头雕成的簪子。

“小娘子见识不同一般,某心甚喜,今某归去,欲投北府军,率虎狼之师,逐北地胡虏,请小娘子等某八年,若八年后,某未战死沙场,便来娶你,若某未来,你便另嫁吧。”

麻衣少年说得一本正经,魏小花只听得目瞪口呆,偏那麻衣少年还不等她回答,仰天大笑三声,从容而去。

“不对呀,我在汤里下的明明是大黄粉,怎么把他的脑子给吃坏了?”

魏小花望着麻衣少年远去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大黄粉是通肠润便的,她用一张兔子皮才从县里唯一的药堂那里换来的,其实她本来是想要换巴豆的,奈何药堂里没有,那里的伙计说了,这大黄粉量多了,也可以让人拉肚子,可是拉肚子能拉坏脑子吗?

看看手中的木簪,居然还挺精致,显是用了心思的,簪尾是朵芙蓉花,花蕊上趴着只小小的蝴蝶,典型的蝶恋花。不知是什么木头雕成的,透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闻着让人精神一爽,魏小花便有些舍不得扔了。

女孩子没有不喜欢首饰的,虽然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她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首饰,之前她最好的首饰就是一根绑头发的红绳,就算是她的亲娘刘氏,也不过就只有几根木簪子而已,还没她手上这根精致。

“不管了,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反正我什么都没答应,一直是那个笨蛋自说自话。”

为了名正言顺占有这根木簪,魏小花很快就完成了自我心理建设,心安理得的将木簪揣进了怀里,现在她还不能戴上,要等十五岁及笄之后,头上才能插簪子。

可惜,她没仔细观察这根簪子,如果仔细看了,她就会发现,在那只小小的蝴蝶翅膀上,刻着米粒大小的四个字,左翅上是:刘裕,右翅上是:寄奴。而在蝴蝶的腹部上,还有四个更小的字:聘魏氏女。

麻衣少年一行走后不久,天气骤寒,不过月余就下了几日大雪。刘氏抱着儿子倚门长叹:“夫郎节前不能归家了。”

张氏心有戚戚焉,一同倚门望着白茫茫的大地出神。

为什么不能归家?因为道路难行,尤其是大雪之后,更是出不了门。

魏小花想安慰刘氏几句,不过要让一个宅女学会安慰人,实在是困难了点,好在托麻衣少年一行人的福,三家人储存的肉食不少,足以安然过冬。魏小花便化安慰为食物,变着法儿地给刘氏弄好吃的,打定主意要用美食来分化母亲的心思。

于是这个新年就在女人们思夫思父的情绪中渡过了,待到来年开了春,魏什长和刘野柳终于带着李三牛回来,一看自家的女人不但没瘦反而白胖了略许,都挺郁闷。可见魏小花的计策是十分成功的。

一家人团圆,如何亲热便不多说了,只说魏什长带回了一个消息,让魏小花终于弄明白自己究竟身处何时何地了。

虽说是弄明白了,其实她更糊涂了,因为据魏什长说,因被大雪阻路,他们被困在盛乐,在二月里,亲眼见证了登国的诞生。

魏小花瞪圆了眼睛,将自己所记得的上下五千年历史都找遍了,都没找出啥时候有个登国的出现,莫非是个混乱时期的小政权,没几年就被推翻的那种?

这个疑问一直存在魏小花的心里,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登国不是国号,而是纪元,那一年,正好是登国元年,魏什长亲自经历的那一幕,正是北魏的起始,刚开始叫代国,就在魏什长一行匆匆离开盛乐赶回家中不久,代国的国号就改成了魏,可惜古代通讯不畅,所以魏小花才一直没弄清楚自己所处的国家。

既然搞不清楚,魏小花也就不管了,反正她已经知道南方现在处于东晋时期,万一打起仗来,她往南跑总不会错吧,等到东晋也乱起来了,她就继续往南,陆地上不能待,往海上跑总没错,随便找个没人的小岛猫起来,管你陆地上打得晕天黑地还是血流成河。

要当英雄

刘野柳是个严肃的人,这位先生大概是当老师当出瘾来了,一回到家,不是跟妻子叙离别相思之情,而是第一时间检查刘小鹿和魏小花的课业。

魏小花才不怕他查,反正她目前还在学练字,而且她这大半年宅在家里,没事干的时候,就是练字了,刘野柳一检查,发现她进步很大,免不了就夸奖了几句。而刘小鹿却倒了楣,她本来已经在学班昭的《女诫》,刘野柳走的时候,她已经学了一半,所以刘野柳就让她背这一半的内容。

可是刘小鹿开始几天,还认真的在背,等到后来魏小花弄出个东坡肉,她的心思早转到去学厨艺上去了,把《女诫》忘得一干二净,勉强背了几句“妇有四德”云云,后面的就再也背不下去了,看着刘野柳那张严肃得过份的脸,小女孩儿吓得哇了一声大哭起来。

就是这样,刘小鹿也没逃过被打手心的命运,看得魏小花背心寒毛倒竖,发誓只跟刘野柳学练字,打死也不念书,她宁可自己认了字以后,借了书慢慢看,背诵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早已经被证明是落后的。

刘小鹿这一挨打,张氏心疼了,找了借口把刘野柳叫进里屋,说了些什么魏小花不知道,反正刘野柳进了里屋后就大半天没出来,里屋的门还被叉上了。

李三牛出去见识了一回世面以后,拳脚功夫大进,魏什长开始把魏家传下来的刀法教给他,可是这时候铁器不但贵重,而且还是管制物品,哪里能有刀给他练习,魏什长就削了把木刀给他。李三牛喜欢得不得了,天天在魏家的院子里把那把木刀舞得虎虎生风。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这李三牛舞了一年的木刀,自觉已有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便怂恿魏小花和刘小鹿,要带她们进山打猎。自从他听说麻衣少年一行的事情之后,就在动这心思,好在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自知之明,没说要进山打虎,只说也要打只野猪来改善伙食。

魏小花宅性深重,懒得去,却奈不住李三牛连拖带拉,再加刘小鹿在边上添油加火,想来只在山外围转转,不会有什么猛兽,只好瞒着魏什长等人,三个少年少女往山里去了。

想想三个没长大的少年男女进山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打着野猪了?遇上老虎了?还是摔下山崖了得到奇遇了?

都不是,进了山还没走出一二里地呢,刘小鹿就一屁股坐地上了。

“不走了不走了,我脚疼。”

魏小花虽然没叫疼,但明显也没比刘小鹿好到哪儿去,宅女嘛,缺乏锻炼,能跑得远才怪。

“起来起来,再往里走一点,我都闻着野猪的味儿了。”

李三牛明显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可是少年的心思不好琢磨,其实他倒是不在乎能不能打着野猪,只不过是雄性赫尔蒙作怪,成心要在玩伴面前呈一把威风,当一回英雄,至少,不能被那麻衣少年给比下去。

刘小鹿被催促着,勉强又走了百余米,实在走不动了,当即便哭着要回家。

于是李三牛的一腔英雄气,被十岁女孩儿的眼泪给浇得连丝烟气儿都没剩下,垂头丧气地当牛做马,背着刘小鹿回家了。回了家也没好果子吃,被李老拐拿着拐子狠狠打了几下。

“臭小子,毛还没长齐,就想飞了,告诉你,只要你老子我还没死,你就别想飞出去。”

李三牛气呼呼地,被打也不躲,只跟他老子大眼瞪小眼,瞪到眼睛酸了也不眨一下,隔天,这小子就带着那把木刀跑了,还在房间的墙上,用酱汁歪歪扭扭留下一行字,刘野柳盯着墙壁认了半天,愣是一个字也没有认出来,只认出了那个落款是“三牛”两个字。

最后还是魏小花抱着弟弟魏平安过来,俩姐弟齐心合力,一起给认出来。魏平安今年已经三岁了,很聪明,魏小花早在几个月就开始教他认字,小家伙字写得歪歪扭扭,跟李三牛很有一拼,所以这时候就分外心有灵犀。

我去当英雄了,等我骑着大马回来。三牛。

这就是李三牛的留言。

又一个想当英雄想疯魔了的,魏小花十分鄙视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可是李家却炸了窝了,一个才十一岁的半大孩子跑了出去想当英雄,家里人能不着急嘛,魏什长当天就追了出去,李老拐也想去,被魏什长推了回来。

“你腿脚不便,就在家呆着,我带大牛去追。”

就这样,李大牛也跟着去了。

十天后,魏什长带着李大牛回来了,他们没有追到李三牛,这小子跟着魏什长见一回世面,野外生存能力大增,而且还懂得怎么躲开追踪。秦氏知道以后,当场哭晕了过去,李老拐坐在门槛上,哀声叹气。

魏什长也没有办法,只得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孩子大了,有了志向,这是好事,虽然现在就出去闯年纪还小了些,但是三牛这娃儿并不笨,只是脾气倔了点,他已经将我一身功夫都学了去,又跟我见识过世面,等闲人欺负他不得,你也莫要太过担忧了。”

李老拐恨恨道:“我是怕他死在外头没人收尸。”

魏什长忽地一笑,道:“论长相,大牛最像你,可论脾气,三牛跟你小时候真是一模一样,你那时不也是非要逞英雄,拎跟棍子就想进山打虎,结果摔了下来,把脚给摔断了。”

李老拐被揭了短,讷讷地说不出话来,魏什长又拍了拍他,转身回了家,晚些时候提了一壶自酿的米酒,让魏小花下厨弄了些下酒菜,便去了李家,哥俩儿坐在院里慢慢吃着喝着,直到天亮方各自散去。

转眼又是一个冬天过去。

魏小花开始每天在院子里跑步,做体操。这是吸取了上回跟李三牛进山的教训,虽然她没像刘小鹿那样哭出来,但是回家以后,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才缓过来,后来发现脚底居然长了水泡。

这可不行,身子太弱了,将来逃命的时候岂不是跑不了多远,敌人还没杀上来,她自己就先倒下了。因此,锻炼身体的事情就被她提上了日程,也不求能跑个万米马拉松,至少,别才走了几里山路人就垮了。

下半年,魏小花突然蹭蹭蹭地长起了个子,原来的衣服都穿不下了,刘氏咬牙,拿了攒了一个冬天的鸡蛋,换了几尺麻布,给她做了几套新衣。

魏家有一个压箱底的铜镜,非常老旧了,那还是魏小花她曾祖爷爷那会儿传下来的,算是魏家最贵重的物品之一,另一样贵重物品是一把铜刀,早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但因是祖传之物,魏什长还是珍之重之地收藏着当做传家宝,只传儿子不传女儿。而那铜镜,自然就变成了传媳不传女的另一样传家宝。

魏小花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生了老半天的气,感情这女儿真不值钱,什么好东西都轮不上。不过虽然轮不上她,但这并不妨碍她使用这面铜镜。十一岁的女孩儿,已经算得上是少女了,开始知道要漂亮了。魏小花当然并不是为了看自己漂亮不漂亮才去求刘氏让她照镜子的,其实她就是想知道自己是啥样子。

想来不会太丑吧。

这是魏小花根据刘氏的容貌来判断的。

长大

刘氏的五官很秀气,只是可惜脸上有块疤,破坏了她秀气的面容,魏小花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还以为是胎记,后来才知道,这疤就是刘氏在魏家旁系逼她改嫁试图拿走魏什长名下财产的时候,为了保住这点家底,刘氏当着魏氏族人的面,用剪刀划破了自己的脸,以明绝不改嫁之志。

所以魏小花才不担心自己的容貌,她担心的是自己脸上那块疤,会不会也像刘氏那样破坏了整张脸孔。

她的疤是哪儿来的?

就是穿越那次,原来的魏小花被棒子打破了头,这时代可没有祛疤灵这样的护肤药,所以伤愈之后,魏小花脸上还是留了一块疤下来。

本来,魏小花并不知道自己脸上有块疤,她以前又不照镜子,也没人跟她说,但是这次添了新衣裳以后,刘小鹿挺羡慕她,跑过来一边摸她的新衣服,一边嘀嘀咕咕:“我比你大半个月,怎么我还没长个子,你就先长开了呢?”

魏小花心里明白,这是自己发育得比刘小鹿快,可是心里并不高兴,道:“我先长了个子,将来肯定比你矮。”

刘小鹿吐吐舌头:“乱讲,我娘和你娘差不多高呢,将来我跟你也差不多高。”

魏小花撇撇嘴,没说话,心里却道:你爹个子还比我爹高半个头呢。

却在这时,刘小鹿踮着脚尖,扒着她的脸看了又看,道:“小花儿,个子长开了好,你这一长开,脸上的疤好像淡了些呢。”

“什么?我脸上有疤?”

魏小花听了,大惊失色,这才磨着刘氏,死活要照镜子。刘氏被磨得没有办法,只好把传家宝铜镜从箱子底下取了出来,费了好大的劲才将上面的绿色铜锈给弄掉一部分,又磨光亮了,这才照出魏小花的脸来。

照过镜子以后,魏小花吊着的一颗心才终于放下来,还好还好,那块疤不在脸中央,而是在右额上,颜色确实如刘小鹿说的奇…书…网,很淡,还透着点粉色,随便梳个刘海就能挡住了,就算挡不住,这块疤也不算难看。

“你啊,亏得当初挨了这一棒子,要不然,娘还不知要为你提心吊胆多久,这拳脚功夫,哪里是女孩儿家学的。”刘氏轻轻抚着这块疤,像是回忆起那时的时光。

“是呀,亏得有这道疤……”魏小花喃喃自语,要不是这一棒子,自己哪儿能穿到这个父慈母爱的家中。

想到这里,她紧紧抱住刘氏,久久不愿放手。

刘氏愕然,旋即反手搂住女儿,笑道:“你这孩子,小的时候不见你朝娘撤娇,这时候反倒会了……”

魏小花别扭了一下,才道:“我是谢娘给我做新衣裳呢。”

刘氏笑了起来,又道:“如今是娘给你做,以后可以你自己做了,小花儿,再有四五年,你也能出阁了,打明儿起,你可不能再偷懒,刘先生的那些书少看点,要把做针线活儿的时间增加,娘再教你裁衣织布。”

魏小花听了这些话,禁不住学着刘小鹿的模样,偷偷地吐起舌头来。

几个月之后,刘小鹿也开始长个子,虽然发育得比魏小花晚了点,可是个子窜得飞快,第二年就追上了魏小花,不过胸前还没有鼓起,而魏小花的胸前,已经有了两个小荷尖了。

这一年,两个女孩儿都是十三岁,虽然还没完全长成,但是一股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却是挡也挡不住了。

李大牛十八岁,已经到了可以娶媳妇的年纪。李老拐和秦氏私下里在张罗,从县里挑了四五个年龄合适的少女去问李大牛的意见。

李大牛红了脸,支支吾吾半天不作声,被逼急了,才结结巴巴道:“爹,娘,儿子想、想娶小花儿妹妹那样的小娘子。”

李老拐和秦氏面面相觑。

魏家和李家,不是不能联姻,虽然从来没有明说过,但是李老拐知道,魏什长看中的是自己的三儿子,要不怎么会尽心尽力地教李三牛拳脚功夫,甚至连不外传的魏家刀法都教给李三牛,那就是抱着把那孩子当半子看待的想法。

虽然李三牛那个倔娃子一去两三年没有丝毫音信,但是李老拐是绝对不会恶意猜测自己的儿子已经遭到不测的,所以魏家那朵小花儿,还是得给李三牛留着。

于是,在听到大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之后,李老拐很不客气地一拍桌子,吼道:“死小子瞎说什么,小花儿还小,要嫁人得再等二三年,你爹我可等不起,早盼着抱孙子。”

李大牛被他这么一吼,本来就没什么勇气,这一下子更是一泄如注,低着头闷声道:“儿子凭爹娘做主。”

把儿子给吼服了,李老拐也很满意,拿眼神一瞅秦氏,秦氏会意,连忙柔声道:“大牛,你看赵家娘子如何?娘上个月去赵家串门子的时候见过,赵娘子刚刚及笄,模样儿端正,脾气柔顺,身子也好,一看就是个能干活的。”

李大牛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道:“娘说好,就好。”

就这样,在当事人的非暴力不抵抗的情况下,李大牛的婚事就这么强行定下了。

占卜请期,很快,不过两三个月,李家就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

李大牛娶妻这等大事,自然是要通知远在洛阳求学的李二牛的,于是李老拐只得厚着脸皮又来求魏什长帮忙送口信。魏什长答应得极其爽快,他在县里虽管着个粮仓,但章路县这种穷地方,哪里有存粮,那粮仓里空得连老鼠都不愿意来,所以想走是随时可以走的。

魏小花知道以后,心里打起了小算盘,然后拉着魏什长的衣角,说什么也要跟着去。

是什么原因让宅女不肯宅了呢?

就是李大牛被逼出的那句话,也不知道怎么就让魏什长知道了,跟刘氏提起,恰被魏小花听到,然后她就发现,自己只要一出门,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的时候,总能在篱笆墙外望见李大牛幽怨的眼,配上那张苦瓜脸,真是让人说不出的别扭。

两家是近邻,躲是躲不开的,她又不可能整天关在屋里不出来透气,那就只有远避了,想来等她跟着魏什长送完口信回来,李大牛跟赵家娘子也鸾凤和鸣了,到那时候,夫妻好得跟蜜似的,应该就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出现了。

魏什长是极疼女儿的,虽然觉得这个要求有些过分,但魏小花嘴巴那么一瘪,委屈极了的模样,他就心软了,反过来居然还帮着魏小花说服强烈反对的刘氏,刘氏被他们父女俩弄得没办法,只得没好气道:“去吧去吧,女儿若在路上出事,仔细你的皮。”

魏什长陪着笑,又拍着胸脯:“有我在,谁敢碰我女儿一根毫毛。”

为这,又招了刘氏一个大大的白眼。

上路

对于魏小花能跟着去探望李二牛,刘小鹿是极其羡慕的,曾经很小心翼翼地向自己的父亲刘野柳表达了也想跟着去的心情,然后被刘野柳拿眼睛一瞪,一句“姑娘家乱跑什么”就将刘小鹿打击得眼泪旺旺,跑进房里哭了整整一宿,隔天从刘野柳的书房里偷了笔墨和纸,写了一封足足有十几页的信,用自己亲手绣的罗帕包好,交给了魏小花。

“小花儿……呜呜……这个给牛哥儿……呜……你路上不许偷看……不许沾了水……不许弄丢了……不许……”

一连多少个不许,还间杂着哭音,把魏小花听得头晕脑帐,要不是看刘小鹿顶着两个肿得桃子似的眼睛,十分楚楚可怜,她差点就落荒而逃。

“好了,你别哭了,我保证不偷看,不沾了水,不弄丢了……”

“我、我不放心,小花儿最粗心了……呜呜,你、你要给我保证……”

这可得寸进尺了啊,魏小花横眉竖眼,她哪里粗心了,只不过是对有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上心思而已。可是一对上刘小鹿的泪眼,她就什么脾气也没有了,算了,不跟小丫头一般见识。

“我已经保证了,你还不放心吗?”

“口头保证不算数,你把那只芙蓉簪子放在我这里,若你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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