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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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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旁边的审食其有些不耐烦了,“你二人真呱噪。无伤若有诚意,不如今天就请我们喝酒吧。”

曹无伤说:“这个简单。不过今日我们不去武姬那里喝酒,昨日倒霉,遇到那些家伙。今天我们去王姬那里,不醉不归。”

好嘛,这一大早的,就开喝了!

不过刘阚还真的受不了那股子带着马尿酸味的酒,连忙说:“今天怕是不行。我还要陪我娘亲做事,然后还要去亭长那里备户籍。其哥,我母子说不得,要在这里打搅你些日子了。”

审食其笑道:“随便住!至于户籍的事情嘛,你也不用亲自去,今晚无伤回去了,和曹老说一声,直接报备上去就是了。你是无伤的救命恩人,想必他也不会推辞……无伤,你说呢?”

曹无伤点点头,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三人又说了一会儿子话,审食其拉着曹无伤,就出门去了。

太阳很舒服,照在门廊上。刘阚帮着母亲收拾好了房间,又去拜见了一下审食其的父母。

审食老爷子倒也没有说什么,当阚媪说要帮忙的时候,就请她操持一下厨房。

这种事,刘阚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帮母亲劈了一会儿的柴,然后就被阚媪赶出了厨房。一个人坐在门廊上,他取出那《赤旗书》,准备花费点心思,好好钻研一下这传说中的武林秘籍。

可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阿阚,快点出来,我和姐姐来看你了!”

话音未落,两个少女翩翩走进了院子。刘阚抬头看去,先是一怔,旋即又露出无奈的苦笑。

第十三章 笑柄

诺大的沛,刘阚认识的人并不多,而认识的女人,更是屈指可数。

除了母亲阚夫人和那只有一面之缘,卖酒的王姬之外,也就是吕家的那两位千金大小姐。

不过,说句实在话,刘阚最不愿意见的,就是这两位大小姐。

原因嘛,倒也非常的简单:吕雉太聪明,太精灵,心思缜密不说,和刘阚之间也非常熟悉。

虽然和吕雉只相处了几天,刘阚却能够感觉出来。也许如今的吕雉还没有展现出历史上那位吕后的风采,但就其精明能干而言,已经显示出了女强人的气概。从吕家目前的情况而言,吕公显然有些老了,在许多事情上面,优柔寡断,丝毫看不出阚媪所说的那份气魄来。

而吕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开始执掌吕家的事务,并且处理起来是井井有条。

和这么一个名女人,而且是聪明的名女人相处,哪怕吕雉还是个小女孩儿,刘阚仍感到了压力。

但是,吕家姐妹既然来了,他也不能表现的太过冷漠。

吕嬃还是个浑不懂世事艰辛险恶的小女孩儿,见到刘阚的时候,快活的好像一只小百灵鸟。

不等吕雉开口,吕嬃已经冲上前来,翘脚狠狠的敲了刘阚的脑袋一下。

“臭阚,为什么不来找我玩儿?”

刘阚宽厚的一笑,伸手揉了揉吕嬃的脑袋。吕嬃的个头只到刘阚的脖子,揉起来手感挺好。

毕竟前世已经活了三四十年,在刘阚的眼中,吕嬃活脱脱像个小女儿。

“干嘛动我的头发……人家今天刚梳了头发,你看,你看,一下子就被你弄乱了,讨厌!”

吕嬃说着,从刘阚的‘魔掌’下逃出来,嘟嘟囔囔,一脸的不高兴。

刘阚说:“我们家阿嬃不管什么时候,都很漂亮!”

“真的吗?”

吕嬃惊喜的抬头看去,脸上流露出一丝小女儿的羞涩。不过随即又说:“只是没有姐姐漂亮。”

一旁的吕雉,走上前搂住了吕嬃,“等过两年,阿嬃一定比姐姐漂亮。”

哄得吕嬃露出了笑靥,吕雉才微笑着朝刘阚一点头,“阿阚,我听说你和婶婶住在这里,所以来看看你。怎么还没有安置家业呢?是不是身上的钱帛不够?是的话,你可要告诉我们啊。”

刘阚连忙摇头,“不是的,不是的……”

这时候,阚夫人闻声出来,一脸的灿烂笑容。看得出,她对吕家姐妹,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吕雉姐妹又向阚夫人问好,吕嬃听说阚夫人在做饭,立刻兴奋起来。

“婶婶做的饭菜最好吃了,家里的那些人,都比不上!”

“是吗?那中午就留在这里,婶婶给你们做好吃的饭菜。”

“好啊好啊!”

吕嬃抚掌欢笑,跟在阚夫人的后面,说是要去厨房学习。至于真正的目的嘛,大家心知肚明。

吕雉却留了下来。

见阚夫人和吕嬃都走了,她用明亮,若同秋水一般的眸光扫了一旁的刘阚一眼,突然笑了。

刘阚觉得很不自在,坐在门廊上,玩起了大拇指的游戏。

紧张,坐在一个未来女强人的身边,真的是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

“阿阚,我听说你把身上的钱帛,全都换成了秦币,是不是?”

“啊!”

刘阚闻听一怔,心道:这昨天才做的事情,怎么今天就传到了吕雉的耳中?是谁这么大嘴巴?

吕雉似乎看出了刘阚的心思,笑着解释道:“嘻嘻,看样子你还不知道呢。如今大半个沛的居民,都知道了这件事情。而且大家都说你办了一件傻事,还有些楚人说,不卖给你东西呢。”

“为什么?”

刘阚一蹙眉,沉声问道:“我换秦币,和卖不卖我东西,有什么关联?”

“你难道不知道?”吕雉说:“沛有很多楚人,对老秦人恨之入骨。你初来乍到,就换了这么多的秦币,那些人除了说你傻之外,还觉得你心向秦国。所以呢,对你自然会有一些敌意。

再加上你这个体格……嘻嘻,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一个老秦人的体魄,那些人更觉得不舒服。”

刘阚倒不觉得什么,只是感觉上认为,那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不过是换秦币而已嘛,怎么还联系上了心向秦国?长的高大一些,壮硕一些,难道就是老秦人?

吕雉见刘阚不说话,劝慰道:“不过你别着急。估计那些人也只是一时的气话,过些时日自然就好了。再不然的话,你可以找人帮忙嘛……这里的人欺生,但也不是没有好心的人。”

刘阚嘴角一撇,“我才不着急,谁傻谁精明,如今尚未可知。”

话一出口,刘阚就感觉到有些不妙。他非常害怕,吕雉会因为这样一句话,而产生出怀疑。

果然,吕雉怔怔的看着刘阚,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忽闪着一丝疑惑。

“阿阚,你知道吗?”吕雉用低低的声音说:“自从你醒过来以后,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还是不是那个憨憨的阿阚……不过这样也好,聪明些,总是件好事。”

刘阚能听得出来,吕雉话语中蕴含的那份浓浓关切。

心头一暖,他很自然的握住了吕雉的手,“阿雉,谢谢你的关心。”

柔荑甚是温暖,如同绵玉一样,肌肤细腻的,让人感觉非常舒服。吕雉的脸,不由得红了。

不过她并没有抽出手来,而是任由刘阚握着。

“阿阚,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始终是我心中的那个阿阚。”

说着,吕雉伸出手来,拨弄了一下刘阚垂在额前的散发。

其实啊,年轻时的吕雉,真的是一个很温顺,很漂亮的女孩子。刘阚看着吕雉那粉红的娇靥,痴了!

※※※

相县(今安徽濉溪张集),虚荒寂寥,是一块贫瘠的土地。

但是,就在这块虚荒的土地上,却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就是那春秋末年时的皓首李耳。

这里原本属于楚地,不过在楚国灭亡后,就变成了泗水郡的治所之地。

王贲率领的秦军,正纵横驰骋在齐鲁大地之上。齐国虽然已经灭亡了,可零星的叛乱,一直没有停息。

相较于纷乱的齐国而言,相县倒显得极为平静。

新任泗水郡郡守屠睢,原本是王贲大军中的一名将军。义渠人,有着老秦人特有的剽悍气概。

身材不甚高大,却显得非常粗壮。

特别是他的脖子,短粗而坚实,以至于在秦军之中,有项屠的绰号,意思是说,此人最喜砍人的脖子。黑黝黝的脸,钢针一样的络腮胡子。此时,这个喜欢砍人脖子的将军,正笔直的站着。

在台阶下,单膝跪着一名年轻的将领。

“任嚣奉王上之命前来报到,叩见屠将军。”

虽然被委任为郡守,可是屠睢更喜欢别人称呼他为将军。他是一名军人,而且永远是一名军人。

在许多人的眼中,屠睢是严厉的,不苟言笑。

不过看着台阶下的青年,这个素以心狠手辣而著称的家伙,却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任嚣,快快起来吧,一路辛苦了!”

任嚣抬头,眼中灼灼放光,“能为王上效力,哪怕是死了,心里也会是快活,何来辛苦一说?”

“喏!”

屠睢露出赞赏之意,“不愧是从铁鹰锐士出来的好汉。不错,能为王上效力,虽死犹荣!”

说着话,屠睢走下台阶,把任嚣搀扶起来,“任嚣,想必你已经清楚,王上将你派来的目的。”

任嚣沉声道:“王上欲立古今未有之大功业,嚣自咸阳出发之前,上卿大人已经交代过卑职,一切听从屠将军的调遣。”

谈起上卿大人的时候,任嚣露出敬佩之色。

他口中的上卿大人,就是三代效力于秦王政麾下的蒙家二公子,蒙毅。

屠睢拉着任嚣的手,一边走一边说:“楚虽亡国,但是至今仍未稳定。泗水郡的情况非常复杂,流寇众多,而且还有各国余孽都滞留在这里。这些人,对我大秦有刻骨铭心的仇恨,时常会给我们制造麻烦。泗水郡多沼泽洼地,地形复杂。那些家伙一旦躲藏,着实难寻找。

王上欲争百越,开拓自尧舜未有之的广袤疆域。

泗水郡就是我大军征讨百越之根基,泗水不宁,则我大军供需也就不稳。

任嚣,行军打仗我在行,可是这治理地方,我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故而我才向王上请调官员。

可没想到,王上竟然把你派过来。

不过这也说明,王上对于征讨百越的事情,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你我需齐心合力才行。”

任嚣插手道:“屠将军放心,嚣定竭尽全力,助将军平宁泗水。”

“甚好!”

屠睢跪坐在长案之后,将一卷竹简递给了任嚣,“我拟委派你前往沛县。那里情况复杂,盗匪横行。我准备,这泗水剿匪的第一战,就从沛县打响。王上也决定配合我们的行动,于今年不再东狩,以麻痹那些盗匪。这里有一些资料……任嚣,我要你在年内平定沛县匪患。

可否?”

任嚣咧开嘴笑了,“将军放心,小将定不辱使命。”

说完,他展开了竹简,认真的阅读起来。屠睢对任嚣这种态度,也没有丝毫的责怪之意。

在他看来,抓紧一切时间,从速从快解决问题,才是老秦人应该具有的品行。

至掌灯时分,任嚣已看完了资料上的内容。将竹简收起,他站起身来,“将军,嚣这就前往沛县。”

“恩,事不宜迟,我就不挽留你了!”

屠睢沉吟一下,又问道:“任嚣,你准备从何处着手?”

任嚣想了想,轻声道:“沛县匪患严重,若要在年内平定,需以雷霆手段,发能起到效果。

单纯的围剿,怕是不足以尽快解决。

所以,卑职准备以一警百,震慑匪贼;而后以安抚之法,平息沛县之患。”

屠睢点头称赞:“恩,如此倒也是个办法。不过以一儆百,但不知你准备取哪个‘一’来威慑?”

任嚣想了想,轻轻的说出了一个名字。屠睢闻听,双眸闪亮,连连点头道:“选取此人,正合我意。”

第十四章 铁鹰锐士

曹无伤是个肚子里藏不住话的家伙,而且心眼儿也不是很大。

不过人倒是不错,有股任侠气,虽然本事不算太高,但看到不顺眼的事情,会忍不住跳出来。

对待朋友嘛,自然是没的话说。

只是,在这沛县城中,曹无伤的朋友并不算多。谁都知道,他看不顺眼刘邦,可偏偏呢,刘邦的人望,却高的出奇。刘阚和曹无伤一起喝过两次酒,基本上也就了解了刘邦的情况。

据说,刘邦年轻时也是个游侠,生平最敬佩的人,就是信陵君魏无忌。

曾经在魏国非常有名的豪士张耳门下效力,只是魏国很快就灭亡了,刘邦这才回到了沛县。

哈,刘邦居然当过游侠?

这倒是让刘阚感到万分的惊奇。

同时,对刘邦这个人更感到了无比的好奇,很想去看看,这刘邦究竟是个怎样了得的人物?

但是刘邦,却始终没有出现。

刘邦没有等到,新任沛县的县长却来了。

那一天,沛县城中许多有名望的人,都出城去迎接这位传说是很有来头的县长。曹亭长去了,萧何去了,曹无伤去了,还有吕公也去了……刘阚没有去,因为他正在随着母亲识字。

秦文颇为后世的篆文,刘阚倒是认得几个。

不过,来到这时代重新做一个小学生的滋味,并不是那么好受。阚夫人为人很和善,但在治学方面,却非常的严谨。按照刘阚的想法,学一学秦文就行了。哪知道阚夫人却认为:既然要学,就必须要好好的学!不仅仅是秦文,还有其他各国的文字,都不能轻易的放弃。

要知道,自周朝东迁洛邑,也就是如今的三川郡(今河南雒阳)之后,历经五百余年诸侯兼并和七国争雄。至秦王政灭亡齐国的时候,各国田畴相异,车涂异轨,语言文字大有不同。

尤其是这文字,尤为严重。

许多字甚至超过了百余种写法,单一个‘宝’字,阚夫人就能写出来二十七个不同的形状。

而且在字的结构上,有的柔婉流动,有的疏密夸张;有的体势纵长,有的狂虐古怪。

反正,这些字是让刘阚焦头烂额不已。后来他一横心,就只去记下秦文的书法,余者除了阚夫人要考校的周文、齐文和楚文之外,一律不去理睬。这样一来,倒是变得轻松了许多。

识字之余,刘阚还要帮助阚夫人整治厨房。

整天里少有时间出去玩耍,以至于新来的县长抵达,他也没有出去看热闹。

话说回来,新县长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都是一个样,难不成还生出花样吗?

打了满满一缸子的水,刘阚坐在门廊上休息。

就见审食其和曹无伤兴冲冲的赶来,一进门就叫嚷道:“阿阚,你今天没有去,真的可惜了。”

刘阚懒懒的靠在廊柱上,眼皮子都不见动一下,“有什么可惜?”

“你知不知道,咱们这位新来的县长,是什么人?”

刘阚奇怪的说:“男人、女人?除此之外,总不可能是不男不女的人妖吧。”

“人妖?人妖是什么样子?”

“人妖就是……”刘阚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问题,于是眼睛一瞪,把话题岔开道:“这个回头在和你们解释。其哥,无伤大哥,你们倒是和我说说,那新任的县长,是何来历?”

按照秦制,县在郡之下,有‘令’‘长’之分。

县城有万户人家以上,被称为令,也就是县令;如果不足万户,则被称之为长,名为县长。

沛县在籍记录的,共八千户。

故而这新来的父母官,只能叫做县长。不要小看这问题,依照秦制,这官位称呼绝不容出错,否则就要受到惩罚。刘阚见审食其和曹无伤二人都很兴奋,也忍不住好奇的询问起来。

“铁鹰锐士!”

曹无伤两眼放光,语气中带着一种钦佩之意说:“新来的县长,出身铁鹰锐士。随行还有三十名铁鹰锐士……阿阚,是铁鹰锐士啊!老秦国最精锐的人马,据说整个老秦国,只1600名呢。”

“铁鹰锐士?”刘阚疑惑的看向审食其。

审食其很无奈的摇了摇头,“阿阚,我看你以前是练武练的傻了……居然连铁鹰锐士都不知道?”

“我还真不清楚。”

审食其坐下来,向刘阚解释道:“最早期,铁鹰锐士又叫铁鹰剑士,整个老秦国也不过百余人而已。后来司马错成了秦国的上将军……你知不知道司马错是谁……哦,知道就好。司马错保留了铁鹰剑士的简拔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铁鹰锐士,号称是七国四强勇之一。”

“七国四强勇?”

曹无伤一旁插口道:“所谓七国四强勇,是指的七国之中最能战的四大精锐人马。有吴起所创的魏国武卒;赵武灵王设立的赵国胡刀骑士;齐国稷下技击骑士;还有就是刚才说的铁鹰锐士。

魏武卒已没落,胡刀骑士和技击骑士也都荣光不在。

昔年四大精锐人马,如今只剩下铁鹰锐士。据说这铁鹰锐士的选拔尤为严格:下马步战以超越魏武卒为准,上马骑战需比肩匈奴胡骑。除了吴起训练魏武卒之法,人手一矟,负二十支长箭和铁胎硬弓,携带三天军粮,还要配上全副甲胄,扩身短剑,精铁匕首,牛皮盾牌。

加起来,总重在130斤左右【注】。”

刘阚一怔。按照曹无伤的说法,这秦军铁鹰锐士的训练方法,倒是和后世部队中的负重越野相似。不过一百三十斤……刘阚想了想,若是放在自己的身上,想必也能够顺利通过吧。

曹无伤说:“这只是第一关,而后还要有较技、比武淘汰;接下来要经过严格的训练,精通各种阵势,并且能灵活运用,根据不同的情况,结阵而战;再接下来,还要再进行比武。

如此一波一波的淘汰下来,老秦新军组建时,共二十万人。

但是成为铁鹰锐士的,只有1600人。并且在这以后,人数就保持在这个数字,不再增加。”

唔,听起来,有点像后世特种兵选拔的味道了。

不过刘阚的心里,却不由自主的生出了另一个疑问。

“无伤大哥,这铁鹰锐士的训练之法,你是怎么知道的?按道理说,这些事情一般人可不好打听出来。”

曹无伤嘿嘿笑了。

审食其压低声音说:“阿阚,其实在咱这沛县,有能人。城南有一人名叫唐厉,乃是魏国人唐睢的孙子。

你不会不知道唐睢是谁吧!”

审食其看刘阚那瞪大了眼睛,一副不知所以然的模样,就知道他一定是不清楚唐睢是什么人。

果然,刘阚很尴尬的点了点头。

审食其和曹无伤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摇头叹了口气。

曹无伤说:“阿阚,你真是练武练的傻了。

那唐睢,是唯一一个敢直面顶撞,而且威胁秦王政的人。秦王政对他,也是非常的赞赏。

当年秦王政欲以五百里之地换取安陵。但是安陵君却不愿意,于是派遣唐睢出使秦国。

秦王见换不得安陵,就恼羞成怒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天子之怒?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唐睢却回答:那大王知不知道什么叫布衣之怒?”

刘阚猛然啊的一声,瞪大了眼睛说:“可是那以头抢地耳?”

“咦?”审食其笑道:“你居然听说过?”

刘阚激动的说:“唐睢是不是说:专诸之刺王僚,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

这一段文章,刘阚怎可能没有听过?

那还是他在初中时学到的课文,虽然时间久远,可由于文辞激昂,所以记忆深刻。特别是他刚才背诵的一段,更至今都没忘记。唐睢,难道就是那位布衣之士,连秦王都很尊敬的人吗?

审食其诧异道:“你还真的知道啊!不错,唐厉就是唐睢先生的孙子,从小熟读武卒训练之法。无伤和唐厉的关系非常好,两人经常一起切磋。不过知道此事的人,并不是非常的多。”

原来如此!

魏国和秦国之间交锋无数次,所以唐厉对铁鹰锐士了然于胸,倒也不足为奇。

这样说起来的话,唐厉和曹无伤怕都是练兵的好手。只是不晓得为什么,居然是默默无闻。

曹无伤?

刘阚看了一眼正兴奋不已的曹无伤,心里面却在寻思着,这家伙应该也会名留青史吧……

审食其说:“我看那个新来的县长,恐怕不简单。”

曹无伤撇了审食其一眼,“废话,铁鹰锐士啊,当然不简单了!”

“不,我是说,铁鹰锐士乃秦王亲卫,若非有大事,怎可能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怕是有所图谋吧。”

刘阚一蹙眉,“萧先生不是说,秦王要东狩吗?”

“取消了!”

审食其说:“我听萧先生说,东狩已经取消了……只是既然取消了东狩,铁鹰锐士又为何而来?”

刘阚一听,也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是啊,沛县是个偏远之地,堂堂铁鹰锐士,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果说是为了秦王东狩扫清障碍,那倒也说的过去。可现在秦王既然已经决定不再东狩,那铁鹰锐士的出现,就有点不同寻常了。更重要的是,新任的县长还带来了三十名铁鹰锐士,意义更加不一般。

难道说……

刘阚猛然灵机一动。

泗水郡的位置非常重要,勾连南北。历史上,秦始皇曾征讨百越,难道说这任嚣前来,是为了这件事而做准备吗?

如果是这样,自己又该从中谋取怎样的好处呢?

※※※

注:秦制一斤六两,大约是现在的一斤。所谓负重一百三十斤,按照现代的计量,约折合80斤。

第十五章 更卒

任嚣不愧是铁鹰锐士出身,做起事更雷厉风行。

秦虽已消灭六国,但是六国士人,并不愿意和秦配合,更不要说来帮助秦国治理地方政务。

任嚣从咸阳带来了三十名铁鹰锐士,依然感到捉襟见肘。因为在他的手中,没有文吏,这也使得秦国的政令,很难推广开来。没办法,秦国本身的官吏就非常紧张,加之秦律严苛,对于官员的选拔更是有律法限制。这种人手缺乏的情况,不仅仅在沛,其实于各地都一样。

但任嚣自有他的主张。

所谓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任嚣用十天的时间,从沛县本地选拔出了县衙配属的官员出来。

这由不得你不干!

朝廷征召,若你敢拒绝的话,就会立刻遭受处罚。六国已灭亡,你不为秦国效力,莫非心存反意?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任你是什么来头,也要乖乖的听命。

萧何也是如此。他在沛县的名气不小,也是任嚣第一批征辟的从员,在府衙中担任长吏。

不过,这个长吏可不是咸阳所承认的官职,而是作为任嚣的幕府而存在。

萧何即便是不愿意,也只有屈服的份儿。在私下里,他对审食其等人说,那任嚣绝对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手腕极其强硬,沛县南城一楚国遗族因不愿效命,被任嚣当场格杀。

那意思非常的简单:要么为我效力,要么就去死……两条路,任你们选择。

楚人刚烈,可也不是傻子,硬着头皮去和任嚣蛮干。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只有选择屈服。

当刘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越发的肯定:任嚣来沛,另有图谋!

果然,在任嚣抵达沛县后的第十五天,天气变得格外炎热。往年这个时候,雨水非常充沛,可是今年的雨水,似乎变得少了很多。不过相对而言,比起后世那糟糕的天气,却好了百倍。

蓝蓝的天,洁白的云……

清澈的河水蜿蜒流淌,郁郁的树木格外繁茂。

审食其从外面急匆匆的跑回家,径直向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叫喊道:“阿阚,阿阚快出来。”

阚夫人探出了身子,“阿阚一早就出城了!”

“出城?”

“是啊,房里的柴火有些缺了,所以我让他出去砍一些回来。阿其,这么急匆匆的,有甚事?”

这些日子下来,阚夫人对审食其的感官好了不少,也不再阻止刘阚和审食其接触。

审食其说:“婶婶,您是不知道。今天县衙发出征集令,征集沛县十四岁至四十岁的青壮男子……我在县衙门口遇到了萧先生,他说三天之后,所有符合征集令的在籍之人,都要去城郊青竹林外的空地集合。萧先生还说,凡有躲避征召者,一旦被捉拿,就押送北地戍边。”

阚夫人闻听,顿时变了脸色。

“这怎么好?阚岂不是……”

“何止啊!”审食其说:“没有注册户籍的流民,一旦被查出来,据说最轻也是押送北地戍边呢。”

“那我们……”

“婶婶,你不用担心。无伤那小子已经帮你们注册的户籍……算了,我先去找我爹娘商议,您去找找阿阚吧。要早做准备才是。还有,依照秦律,凡被征召者,还要准备三日口粮。”

阚夫人应了一声,也顾不得整理仪容,急匆匆的就跑了出去。

※※※

刘阚正光着膀子,在城郊河畔的一个疏林中练功。

难得有这么个机会放松一下,他并没有急于拾柴,而是先依照着后世的习惯,活动开身子,又按照那《赤旗书》上所书的基本功,练习步伐和身法。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学习,刘阚隐隐约约的弄清楚,阚夫人所说的摇旗术,差不多是类似于后世所说的某种刀法。

此时,刀的使用并不普及,人们大多数时候,还是以戈、矛、铁剑为主要的搏斗兵器。

刀的概念倒是有,而且也被打造出来。只是这时候的‘刀’,大都是用于宴会祭祀等场合上。

也就是说,刀在这个时期,还只是一件礼器,而不是杀人的利器。

阚夫人的这个姓氏,据说源自于远古时代的蚩尤后裔。甚至那《赤旗书》,也相传源自远古。

不过刘阚不太相信。

根据他的研究,赤旗书的文字是周代金文的一种。保不齐是那一位老祖宗借蚩尤之名,流传下来的吧。根据《赤旗书》上的记载,‘旗’是一种兵器,是阚夫人的曾祖父花千金打造而成。

当时的阚家还没有没落。阚夫人的曾祖父也是个任侠之人,于是就根据祖上口耳相传下来的说法,专门绘制出了‘旗’的形状,然后在上虞请当时最著名的铸剑师,耗费了三年的时间,才有了今日的‘赤旗’。

‘旗’的形状,有些类似于后世所说的幡。

当然又不尽相似,更好像是一种两面开刃的阔刃长刀。如果在西方的话,应该属于双手巨剑。

刘阚没有看到那把被祖上称之为‘神兵’的赤旗。

他依照着《赤旗书》上的基本功练习,越发感觉这‘赤旗’若能使用好了,简直能用变态来形容。‘赤旗’重一百七十三斤,也不知道是指的秦国的斤两还是指的其他国家的斤两。不过根据他上次提起那玩意儿的感觉,应该用的是秦制的计算方法,也就是在一百零八斤左右。

‘摇旗’需以单臂,借助步伐和身体的运动,从而产生出巨大的杀伤力。

这种兵器,普通人估计根本无法使用。怪不得阚夫人说,‘赤旗’打造出来后,还无人能用。

就连刘阚的老子刘夫,也只学会了步法。

刘阚用同等重量的物品尝试过一次,才挥舞了两三下,就再也无法继续。他也知道,以自己这副身体目前的状况,怕是还达不到《赤旗书》上所说的‘摇旗’水准。一切,还是从基础做起吧。根据他对自己身体状况的不断调节,过七八年的时间,应该就能够使用赤旗了。

日头很毒辣,刘阚练完拳脚,汗水顺着身子低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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