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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闺春浓-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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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不能不要总抱着这把剑?”毓秀从他手中接过剑,“我是邀你与我同行,不是让你带着剑,外人都不敢靠近我,那你让我如何玩得尽兴?”其实还是毓秀不喜魏渊老抱着那把剑,那剑束缚了他,如果没有这把剑,魏渊该是放歌纵酒浪荡天涯的侠客,不该陷在钟府官场朝廷这污浊不堪的泥沼里。
魏渊还想弯腰去捡剑,却被毓秀一把拦住,“捡什么!怎么,没了剑,你的拳脚功夫还保护不了我了?今日不许带剑出门,便是我说的!”她偏偏不信,没了剑,魏渊还就不是魏渊了?
“小姐从前不爱穿这颜色的。”魏渊没了剑显得有些不太自在,也不知小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出门就算了,还不许自己带剑,他向来是个剑不离手的人,没了剑,就像少了什么。
魏渊没了剑,毓秀也感受到他骨子里的不自在,扭头道,“这颜色怎么了?楚都的年轻姑娘都喜这些亮色,我倒不能穿了?”魏渊手足无处安放的模样又让毓秀看得扬起嘴角来,“哎啊,你没了剑,竟变得同春纤一样了,哈哈哈哈……”
这鬼机灵!倒逞了口舌之快,奈何魏渊嘴上功夫不行,也说不出什么,就生生被毓秀取笑了一番,虽然面上还是瘫着,可心里头早就乐开了花。他的小姐,做起事来一板一眼,可摆出眼前这小女子的娇俏模样,又太过惹人喜欢,魏渊受得她说狠话,受得她耍性子,受得她种种,唯独受不得她吃半点苦。
“出门在外,休要再叫我小姐了。你就叫我毓秀。”她难得出一趟门,却被魏渊张口闭口的小姐跟着,倒也难受起来,“我出门不易,你这板着个脸,本就玩不开,再带上这称呼,怕是要把人家摆摊的商户都给吓跑了!”邀魏渊同行,一来是为了答谢赵府的恩情,二来更有毓秀的私心,她也想久违地放松一下,而她希望陪伴自己的是自己最为信任之人。
出了钟府拐两个弯便是楚都最为繁华的永安街,毓秀抬头张望起来,街上人群熙攘,叫卖不绝,街宽数丈,两辆马车并骑而不拥挤。楚都奢靡并非虚传,热闹非凡,又逢喜庆时日,更是人潮拥挤,街边的美人楼里也是纸醉金迷。
魏渊不知何时已然拉住了她的衣袖,极顾礼仪地仅仅只是毓秀的衣袖,人头攒动,他生怕毓秀在人群里与自己冲散,又不敢唐突于她,只拽着她的衣袖,指尖却抓得十分紧。
毓秀被他拉着衣袖也走不太快,而这样的生活的确是她心心念念多年的,只这一次,哪怕十分短暂,她都想好好珍惜,这一世,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风花雪月都与她无甚关系。
正文 第七十一章:花灯会上佳人笑(二)
毓秀从前总是喜欢与婢女偷着出府,糖人她也爱吃,可惜每次握着糖人回去都会被母亲责骂一番。十二岁的时候,她偷偷让回乡探亲的婢女从外头带了糖人回来,却被母亲见到,却被母亲罚跪了一整夜,大周氏言她是钟家的小姐,是不该吃这样的东西,会折了身份。她跪在祠堂里,始终想不明白凭什么钟家的女儿就不能吃糖人,虽到天大亮的时候她也没想明白,可自那以后,她时刻都记着自己是钟府的女儿,再不去碰那些。
魏渊见毓秀盯着摊子上的糖人分了神,从未想到她竟然会对这玩意儿有意思,一只手拽着她的衣袖,另一只手从腰间掏出钱袋来,转身对着卖糖人的摊主道,“给我来两串吧。”他接过糖人,递到毓秀手里,“买了便是,看了那么久,又不是吃不起。”
毓秀愣了一下才伸手拿过糖人,魏渊明明是块木头,可每当他出这些举动的时候,又让她莫名的感动,再抬头的时候,魏渊竟笑起来,他笑得很是收敛,只嘴角稍稍上扬了些,不过真正的喜悦是藏不住的,能一眼就被别人看出来,“我可没说我想吃。”明明糖人都拿在手里了,毓秀还是嘴硬道。
“你的表情早就出卖你了。还说不吃,不吃把手里的还给我。”魏渊自己手里也拿了根,“你先吃手里的吧,这根我帮你拿着,街上人甚多,我们再往前走些。”
说完他又拉住毓秀往人群里走,身边人来人往,拥挤不堪,毓秀被魏渊护在身后,生怕她被莽撞之人给碰着,毕竟那可是他心尖上的宝贝。没想到手里不再抱着剑,魏渊看起来比平日亲近许多,委实比街上的男子要英俊不少,气质也更胜一筹,倒配得上出类拔萃一词。
“前面在干什么啊,好热闹呢。”不远处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还不时传来呼叫声,毓秀被这声音引了去,抬头一瞧,尽是密密麻麻的人,什么都看不到。又沮丧起来,好不容易来了兴致想凑个热闹,哪知道这热闹还偏不给自己凑,那么多人看着就知道自己挤不进去的。
魏渊朝着人群扎堆的地方走了两步,“在这里待着,我去看看。”他自然是发现毓秀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黯然神态,想去又望而却步,那不如自己代她去。因魏渊身形高大,轻而易举就到了人堆的最前头,毓秀站在后头老远都能见到他的头顶上飘着的发带。
毓秀乖乖站在原地等着,直到魏渊从人堆里挤出来,被挤开的都是围观的百姓,他往人堆里一站,如同小山似的,巍然不动,仍别人怎么挤,他都是站得最稳的那个,“没什么,一群百姓在猜谜而已。”
“猜谜?”毓秀面露喜色,早就听说逢年过节民间都有猜谜的活动,拔得头筹者还能拿到摊主准备的小玩意儿,虽不值钱,但毓秀早就想这些想了许久,就算拿不到头筹,也想体验一回民间的猜谜究竟是怎样有趣。民间有民间的好处,百姓们节日出行,想吃什么玩什么都能随心所欲,而毓秀去过最多的地方,是皇宫。在那里,凡事都得察言观色,人人都要依着皇帝的脸色说话,稍有不慎便是掉脑袋的事,毓秀自幼谨记着这道理,一直到如今,到了外头,才想像普通百姓一样过一回,她也想猜次谜,拔个头筹。
魏渊有些为难,他虽说也读过书,识过字,可他对文人们玩得那些字眼实在提不起兴趣,或者说,他对于猜谜一窍不通,也不想在毓秀面前丢脸。
魏渊低头道了句,“我不会猜谜。”与其等下丢脸,不如现在就坦白承认了,他不爱读书,毓秀是知道的。
“噗”毓秀少见魏渊这副模样,倒看出几分青涩来,“谁说让你猜了,我猜还不行吗?”没想到魏渊竟如此坦诚,一点不怕自己笑话他。
“好。”他见到毓秀脸上和笑颜,那一瞬间其实魏渊觉得,哪怕让自己扯了脸面在那些书生面前被他们讥笑,他也愿意啊。自从那时候被毓秀救回来,魏渊心里就没再想过别的,只求她这一生都平安无忧,事事如意。
有了魏渊跟在旁边,毓秀要想挤进去也方便许多,魏渊在前头替她开路,那些无头苍蝇一样的百姓也安分地推到了两边去,谁让他魏大爷看着就不像个好招惹的主儿呢?
刚凑到前头,毓秀就听到几个书生的声音,看起来十七八的模样,正凑在摊主的迷题前面,你一言我一语的也不懂到底在说些什么。
毓秀从迷题上扫过去,简单的答案一目了然,难些的毓秀也能猜个大概只是心中没有把握罢了。
“这位娘子,看你的样子,是也想来猜上一猜?”眼尖的摊主见到毓秀穿着不凡,看着就是个富贵主儿,定然是要做她的生意,笑脸迎上来,手里还掂量着两条木头手串,“娘子,我这也不做黑心的生意,你但凡是能猜出一条,这手串就归你了,娘子可还满意?”
目光落在手串上头,分明就是民间平常的木头串子,这摊主分明是在戏弄自己,毓秀哪里忍得,自己好呆也算是个才女,一串木头串子就想把自己打发了?未免太看不起人了,“大叔,这木头串子就是今日的头筹?”毓秀瞧了瞧旁边儿站着的几个书生,一脸等着看热闹的样子,更是要猜上一条了。
“嘁”老板长嘘一声,高声道,“小娘子,你也太瞧不起人了吧,我在这片儿摆摊也摆了二十多年,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会拿这种东西做头筹。只不过嘛……”摊主手指拨弄着手串,讥笑道。
“只不过什么?”毓秀接问。
老板笑起来露出颗银牙,“只不过小娘子也只能拿到木手串了,没瞧见吗?那边儿几个公子还等着呢,挤到前面也不容易,这手串就当是送你了,小娘子还是早些回去吧,哈哈哈哈哈哈”摊主笑起来,那几个书生也跟着笑起来,前面的围观百姓见摊主取笑年轻貌美的女子,也哄笑一堂。
“莫不是你们读书的也瞧不起人吗?”毓秀从摊主手里将木手串夺过来,“啪”地一声扯断了,木珠子散了一地,摊主冲到毓秀跟前,正想质问毓秀怎么扯断了他的东西,却装在魏渊胸口上,弹出去老远,“诶哟……我的脑袋哟……”抬头一看,吃痛地摸了摸脑门儿,又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小娘子的郎君啊,怎么你家娘子弄坏了我的东西,还不许我讲道理了?”
摊主这话一出却顿时让毓秀和魏渊红了脸,不过众人看来却无半点不妥,郎才女貌,甚是登对得很。“今日我还非要猜了,大叔,你便出题好了,答不上来,我付你十倍的手串钱,这样可好?”
“好好好……”摊主也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女子,何况人家身边还有个人高马大的相公,除了答应她还能怎样呢?“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若是答不上来,可别怪我让你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
毓秀瞥了魏渊一眼示意他退到身后去,接着就走到几个书生跟前,“你们刚才不是瞧不起人吗?这样,你们来出题,我来猜,大叔,你看如何?”她身形瘦削,可站在那儿就有这不同于常人的气质,书生们噤了声,便当是默认了。
摊主求之不得,正省了自己的麻烦,这几个书生都有些能耐,想必应付区区女子也不是问题。
“冒犯夫人了。”左边的蓝衫书生拱手道,“小生便出题了。夫人听好了。”书生清了清嗓,在地上踱步了两步,“裂一半,裳一半,夫人可知道是什么字?”
这字谜就能难得住她了?怎么说也是自幼关在书房里长大的人儿,“不就是开裂的裂吗?公子,我说得可有错?”
“额……”蓝衫公子哑口无言,这题虽不算难,可本来他以为对付这么个女子定是足够的,结果人家不假思索的就将谜底给说了出来,蓝衫公子面上羞红,“这题算是容易的,夫人可听听赵兄的题。”见自己考不倒毓秀,蓝衫公子又将包袱甩倒旁边的青衣公子头上。
青衣公子以为是蓝衫公子书读得太少,嘲笑道,“王兄还真是看得起我啊。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听好了,谜题为五双,打一字。”
短短两个字就为谜题,这青衣公子的功力想必是要比蓝衫公子要深些的,地下围观的百姓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到底是个什么字。
毓秀狡黠一笑,朗声道,“五双,即是十又,十又为支,不就是支吗?”青衣公子大惊失色,这字谜当初他也猜了两日才猜出来,这女子一会儿工夫就答了出来,恐怕还真是自己小瞧了她。
“怎么样,两位服还是不服?”毓秀得意道,这些字谜她都能想得明白,摊主的脸色更是难看,这下丢了面子的可不就成了自己吗?这小丫头厉害得很!
正文 第七十二章:怀疑
“哼!他们两个出的这叫什么题目?夫人且听我一说!”书生中个头最高的那个站出来,对前两位的表现显然甚是不满,“这种字谜,怕是刚读书识字的幼童都能答出来!”借势贬低又贬低了毓秀一番,“听听我出的谜,也好让你们长长见识。”
毓秀心中冷嘲,大楚的文人何时竟都养成了攀比之分了,怎么读个书还要踩高捧低,难道都跟这楚昭学得不成?“听这位公子的口气,想必是有十足的把握能考得倒我?”毓秀抱肩盯着高个儿书生,长得尖嘴猴腮,一看便是书读了不少,不过脑子没怎么长。
“他二人没什么本事。”高个儿书生甩开手里的折扇,“不如听我一言。如题,层云隐去月当头。”书生神色骄纵,怕是认为自己定然要将这娘子给难倒了。
“层云隐去月当头,”毓秀反复年了两边,又在手里比划起来,一时不曾开口。
高个儿书生见她未开口,开口笑道,“小娘子,你就认了吧,你怕是答不出来的,不如让我做了这头筹如何?”显然是胜券在握,料定了自己今天要拿摊主的头筹。
“层云隐去月当头,”毓秀正色道,随手见了根木枝在地上划起来,“层里的云没了,当字取个头,再加个月,这样看来,不就是不屑一顾的屑吗?”答案就在地上,旁边的百姓都看傻了眼,忍不住拍手叫绝。
高个儿书生夸下海口在前,这下不光是惹得围观百姓的嘲笑,还被前两个书生鄙薄几句,“不过如此嘛,看来我们三个也是不分高下,下次,还是莫要说大话了!”几个书生丢了颜面,也没脸在摊子前面带着,灰溜溜地挤出人群。
方才还口出狂言的摊主此刻已经看傻了眼,这小娘子怎么这么了不得?“小娘子莫非是书香门第?”好奇道。
“算不上算不上,从城外来的,看到这里有热闹便来看了两眼,不过要不是大叔你先前那样瞧不起我,我恐怕也不会凑这热闹。”毓秀忙摆手道,只草率敷衍了两句,她可不是什么书香门第,若是让别人知道她就是钟家的小姐种毓秀,回去她怕是要把祠堂给跪穿。
摊主捻了捻小胡子,“也是啊,楚都城中有如此才气的女子怕是也会出现在这里。”虽然看得出这女子身份尊贵。但摊主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心里却有了几分肯定。
“大叔,如今我赢了他们,是不是该算我拔得头筹了呢?”毓秀惦记着的还是摊主准备的玩意儿,也不知道是什么,可有意思?
众人起哄来,“是啊,这位娘子都赢了那几位书生,摊主可不能言而无信!”经过刚才那阵,大家早已对毓秀刮目相看,都当她是不简单的娘子。
“谁!谁说的!”摊主愣了愣,继而抬高声音,“今日拔得头筹的就是这位娘子!你且等等,我这就去将奖品拿来。”言罢,摊主从摊子后头捧出来巴掌大的玉葫芦,葫芦通透明亮,和刚才的木手串那是天壤之别,这可不是摊主拿出来糊弄人的玩意儿了,怕是拿出真宝贝了。
摊主小心翼翼地将玉葫芦拿在手里,递到毓秀跟前,“这可是我的宝贝,不过今天小娘子你走运,我也认了,这玉葫芦交到小娘子手里,小娘子可要好好宝贝……”摊主一脸的依依不舍,没想到还真有人能拔了这头筹。
“不错嘛,这件倒是有点意思。”这玉葫芦的成色极好,寻常人家也不是随便能买得起,想必也是这摊主花了不好功夫才弄来的,不过眼下已经到了自己手上,玉葫芦握在手中,乍地冰凉,凉得手心抽了抽,可过了会儿便慢慢温热起来,是块好东西。
拿了奖励,围观的百姓也渐渐散去,天色暗了,毓秀心满意足地拿着玉葫芦从摊子上离开,魏渊跟在她后面却一句话都不说,方才在摊子上,那几个书生和摊主都将毓秀当成了自己的妻子,不过毓秀似乎全然没把这当回事,他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总之便不想开口讲话,怕是一开口,反倒尴尬起来。
“你怎么不说话?”毓秀终于发觉魏渊的沉寂,转过头去问道,手里还拎着小玉葫芦,玉葫芦在月色下更显得清亮,映得毓秀脸上亮了小片。
魏渊失了神,过了会儿才明白毓秀原是在同自己讲话,“没有。”他低着头声音不高不低地应了句。
毓秀手上转动,玉葫芦的光就映到魏渊的脸上,那光来得太突然又太过明亮,刺得魏渊闭了眼,再睁眼时,才发现毓秀举着玉葫芦站在自己面前,“你……”他开口却忘了自己要说什么。
“你这个闷葫芦。”她将玉葫芦晃了晃,“太闷了!”自言自语道,“这玉葫芦送你了,反正你也是葫芦,不过一个是闷的,一个是玉的。”毓秀刚一拿着玉葫芦的时候,想到的就是魏渊,他是闷葫芦,和这葫芦真是太搭,本就想拿来送给他的,只是他一路上也不知在想什么,一句话也不说,还得等着她来开口。
突如其来的玉葫芦让魏渊傻在原地,这算是她送给自己的?他想了又想,玉葫芦在他面前晃了又晃,他才想起来去接,“谢谢小姐。”街上没了人,他又恢复了平日里的称呼,总觉得这样自己和她才是最恰当的距离,才能稍稍抑制住他那颗躁动着的心。
“你啊,闷葫芦。”毓秀把玉葫芦丢在他手中,转过身去,巷子的尽头吹来深寒的风,她的鼻尖竟莫名酸了一下,前世今生,魏渊都是对她最好的人,可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甚至连一点点的自由都不能给他,可是终有一日,她要改变这一切。
他应该有很好的一生。
弯月又往东边儿的天挪了些,毓秀同魏渊走在街上,人都散了去,只有巡夜的人打着灯笼从街上过,对街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扬起尘土来,魏渊拉过毓秀,挡在她跟前,马上的人长“吁”一声,瞬地勒住缰绳。
“魏渊?”魏侍骑在马上,刚从别府赴完了宴驾马回府,却在半道遇到了魏渊,他急忙停了马。
魏渊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才看清那人有些眼熟,不过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不过看长相,该是个辽人,敢在楚都街上御马而行,想必身份不低。
“魏侍?魏大人?”魏渊不识,不过毓秀记性好得很,一眼就看出来,不就是辽国的魏侍,那日在宫宴上她见过,自然记得。
魏侍打量起魏渊的脸,月色下轮廓愈发分明,和先王在世之时有五六分的相似,而眉眼更像李妾,这副模样他是绝不会记错的?莫非当真他就是被遗落在楚国的小王子!可这也太巧合了!楚国如此之大,怎么偏偏就被自己遇上了,而且楚国危机四伏,小王子又是如何活下来的?种种推测都在魏侍心中成谜,想要查个清楚。
可辽国使团离楚在即,想要查清楚魏渊的身世,定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若是跟着辽使团回去,而魏渊当真是遇险的小王子,辽国如今朝政混乱,只怕是会被别国有机可乘,但是一旦小王子身份确认,怕是能够带来一线转机。
“钟小姐。”魏侍骑在马上,心中闪过无数的念头,缰绳一松,“有机会再与钟小姐细说吧。”说着便驾马而去。
毓秀留在原地,而魏侍刚才那句话必然是有深意的,他说有机会再同自己细说,可是他们之间有何好说呢?一个是辽国使臣,一个是楚国的千金小姐,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毓秀疑惑了一阵,发现已经很晚了,便将这事搁置了,匆忙回了府。
魏渊的脸一直映在魏侍心上,像!实在是太像了,他与先王像,与李妾更像!可是怎么才能确认他到底就是当年的小王子就成了难题!贸然将魏渊领回去的话,没有证据,恐怕那人会定自己个欺君之罪,但魏渊这张脸的的确确是像极了先王。想到辽国当下的朝政,魏侍还是决定留在楚国,回去可能便再也回不来了。
“你去给宋凝传个话,我不随他们一同回去了,就说楚国我还有些事情没有处理完。”魏侍懒得理会宋凝,不过是那人的条狗罢了,那人当年丧心病狂,毁了先王的血脉,现在又一手遮天,将忤逆他的朝臣都统统处死,举国上下早就怨声载道,长此以往,辽国早晚会完在他手里,再不想些办法,后果不堪设想。
而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能够确认魏渊身份的证据,确定他就是当年被迫害的小王子,确定他才是唯一有能力和那人争夺皇权的人。
那个叫钟毓秀的,才是突破口,魏渊在钟家长大,那么她一定知道魏渊从何而来,只要能从她口中探到消息,一切就自然而然的解释通顺了。魏侍既已决定不会辽国,必然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魏渊的身份查清楚,多延一日,辽国就更加危险一分。
正文 第七十三章:计谋
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收养小王子的村庄早就在大火中化为灰烬,村子里的人也不知去向,魏侍只知道当年小皇子是被猎户收养,可猎户也已经死了,要想接触钟毓秀,他深知是何等困难,她是钟府的小姐,而自己是辽国人,万一稍有不慎,恐怕就会被人给钟家扣上通敌叛国的帽子,而自己也绝无可能继续留在楚国。
“去查得如何?”魏侍派了几个人去那村子查探情况,迫切地想了解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否还有活口尚存,这一切对于他而言都无比重要,对于辽国更是举足轻重,半点纰漏都出不得,而且是愈快愈好。
探子将他们在村子的见闻如实道来,“回禀大人,那村子的确在十年前就已经被大火烧光,是有个小孩子在火中幸存了下来,有人说是被一户富贵人家领走了,也有人说是烧死在了火里,当时的情况太过混乱,所以很难说得清楚。”
“是怎样的一户富贵人家?可有打听清楚?”魏侍追问道。
“附近村子的村民说那户人家豪车华盖,应是途径村子的,属下猜想应是楚国的官宦之家,否则哪敢轻易将马车驶出楚都以外的地方。”探子们也不清楚为何魏侍突然要调查一处被火烧的村落,只是魏侍也不曾他们明说,只因怕其中也有那人的奸细。
想必那富贵人家就是钟家无疑了。魏侍已经确认当年的小王子没有被大火烧死,而是被恰巧路过的钟家给收养了,可怎样才能让钟毓秀坦白说出当年收养的事实呢?宫宴上,魏侍也瞧出来钟毓秀并不好对付,连宋凝的诡计都被她给识穿,自己又如何不着痕迹地与她见面呢?“那钟家呢?查得如何了?”
“钟家的小姐身边始终跟着一名身手不凡的侍卫,我们多次都差点暴露身份,并不容易接近。”除了查证当年小王子的事,剩下的,魏侍要摆平的就是钟毓秀。
魏渊竟成了钟毓秀的侍卫,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想,魏侍是忍不得的,他辽国的王子,怎么能在楚国朝臣的府中做下人?所以将魏渊查实并且带回去,刻不容缓。
毓秀靠在书房的软垫上,突又想起来那夜魏侍的话来,他到底想和自己说什么呢?魏侍……魏渊……难道这件事会与魏渊有关?毓秀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转念又想,魏渊不过是当年自己在城郊的村子里收养的孤孩,虽说姓魏,可也不应该和辽国扯上关系,辽楚两国边境常年通商通婚,所以生出的孩子有辽楚两国的血统也不足为怪,毓秀在此之前还真的是没有想到魏渊竟能引起辽国重臣的关注,怕是其中大有来头。
“小姐。”徐嬷嬷端着鸡汤在外面扣起门,“夫人吩咐我给小姐送碗鸡汤过来。”
“进来吧。”思绪被打断,毓秀也懒得多想,放下手中的书,才想问问徐嬷嬷大周氏进来的情况,这几日她一直忙着帮钟老爷子整理书房,偶尔还会替他回几份手书,忙得不可开交。
徐嬷嬷放了鸡汤,轻声叹了口气,“难为小姐了。”大周氏自上次赵府的事情过后就变得一蹶不振,连着几日都不思茶饭,也就这两天才转好了些,看到自家小姐聪慧好学,又识体懂事,真真是觉得赵家的母女不识好人心。
“该是我谢谢徐嬷嬷的。”毓秀尝了口鸡汤,“母亲这几日如何了?”说起来其实这几日她是刻意避着大周氏,生怕大周氏见了自己又想到赵府的事来。
“比前几日好了些,愿意吃些东西了。”徐嬷嬷脸上略带忧色,“只是相比从前,还是差得太多。方才起来,嘱咐奴婢给小姐熬了碗鸡汤。还特意让多放了些枸杞,说是小姐日日读书,会伤了眼睛。”
大周氏从前对妹妹最上心,如今被妹妹伤透了心,必然是难过的,可对毓秀是疼爱到了骨子里,就算顾不上自己,也不忘了这个女儿。“母亲进来可还有什么事?”
“哦,对了。前天夫人最爱的那支玉簪摔在地上碎了,不过夫人只说算了。”徐嬷嬷事无巨细地一一告诉毓秀,生怕说漏了什么。
玉簪?毓秀记得那只簪子,母亲曾与她说过,是当年大周氏出嫁之时,周家准备的嫁妆,她与小周氏是一人一支的,如今这簪子碎了,“罢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去喊晚翠陪我出去一趟吧。”既然这些东西会给母亲带来伤痛,那毁了也好。况且大周氏向来对首饰之类的没什么兴趣,毓秀想着是该给她准备件新的了。
“小姐怎么突然想到给夫人买首饰了?”晚翠嘴里嚼着桂花糕,本还想偷个懒,偏偏被小姐给叫过来,听闻是要出去逛逛,又顿时来了兴致,指不定小姐到时候心情好,还会给自己也挑两件呢。
毓秀敲了敲她的额头,“你问那么多做什么?”
“唔……可魏渊今天不在府里……”晚翠咽了口糕点,“他走时还跟我说了,让小姐不要出门。这几日不太太平,说是有什么人在盯着小姐,万一我陪小姐你出去了,魏渊回来给我甩脸子怎么办……”
“我是主子还是你是主子?”不过买个首饰的功夫,也用不得多久,一6两个时辰就回来了,若是手脚快些,回来的时候天都不曾黑呢。
晚翠想到魏渊的交代,又眨巴眼睛看了看毓秀,“那就听小姐的。到时候魏渊回来了,小姐可不许他凶我。”别的不怕,晚翠就怕魏渊拉着张脸,每次看到他那样子,就吓得连胃口都没了,谁让魏渊把小姐看得比命都宝贝。
“你看他敢不敢动你。”毓秀打趣道,“好了,去备车吧。”她也察觉到进来有些不对劲,也想过是魏侍的人,但魏渊未免考虑得多了些,魏侍怎么敢在楚国境内对自己动手?除非他真的疯了!
钟家的马车出了府,魏侍那儿也收到了风声,“大人,钟家小姐出门了。”魏侍的人连着几日都守在钟府外面,终于守到了毓秀出府,立马将消息传了回去。
“她的贴身侍卫呢?”魏侍知道毓秀容易对付,可魏渊就不简单了,如果魏渊在她身边,自己恐怕连接近她的机会都没有,且现在看来,钟家这位小姐,对于魏渊可不是一般的器重,连宫宴之上都允他随行,想必是极其信任的。
“那今日侍卫今日不曾随行,钟家小姐是与婢女一同出府的。”
“哦?!你可看清楚了?”魏侍大喜过望,立即准备动身去找她,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魏渊不在,正能想办法从她嘴里套出话来。如失了这次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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